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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当男主[快穿]-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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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下来,她要等的人却始终没有出现,她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疲惫地靠着花坛坐了下来。
昏昏沉沉间,一道脆生生的嗓音把她唤醒了。她抬头一看,是个漂亮的小男生,背着书包,看起来有八九岁的模样。
“阿姨,你怎么不回家啊?”小男孩奇怪地打量她,眼里是不谙世事的天真,他指着天空说,“爸爸讲了,天黑前一定要回家,你的家在哪呢?”
“我的家……”她迷惘地看了看四周,喃喃自语地说,“我的家在哪呢?”
这时远处传来叫喊的声音:“小泽,快回家了!”
“啊,爸爸叫我了!”小男孩立刻往回走,临走前不忘叮嘱说,“阿姨,你也快点回家吧!”
她茫然地看着远方,刚刚的声音一出现,她的记忆里就跳出了一个人,可是……小男孩叫他爸爸呢!
视野里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岁月同样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可是那笑容却依旧是她熟悉中的模样,只不过如今对着的人已经不是她了。
“爸爸,那边的阿姨还没有回家。”
小男孩的声音随着风飘来,她下意识地垂了头,避开了那道视线。
男人看了一眼,对小男孩说:“阿姨是大人,没关系的,等她想回家的时候,就会回去了。”
“是吗?”
“是的,我们快回去吧。”男人拉着小男孩走了,四周恢复了空寂。
她怔怔地看着地面,半晌后突然笑出了眼泪:家,她还有家吗?
走远的小男孩突然开口道:“爸爸,我今天考了一百分。”
男人高兴地拍拍他的肩膀,说:“小泽真棒!爸爸周末带你去游乐园好不好?”
“好啊,可是爸爸,人家同学都是爸爸妈妈带了一起去的……”
男人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小泽是想要妈妈对不对,爸爸考虑一下。”
“真的吗?太好了!”小男孩兴高采烈地跳了起来,他从小就没有妈妈,虽然家里人一样爱他,可他总觉得缺了什么,现在好了,他就要有妈妈了。
男人见他高兴的模样,暗暗发起了愁,他要找谁当他的妈妈呢?记忆中不经意地出现了一张面孔,他摇摇头,自嘲地笑了,那个人眼里从来就没有他。
隔天,环卫工打扫卫生时,发现花坛边蜷缩着一个人,走近一看人已经没有了呼吸,再仔细一瞧,那人手腕上有一道血痕,花坛里半边的泥土都被染成了红色……
这一次,她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再一次和希望擦肩而过。
第21章 七零年代重生
烈日高悬的天空; 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金色的阳光透过云层落在地头上; 将灰扑扑的泥土染上了层层金黄; 忽而刮起的凉风吹走了天地间弥漫的热气; 空气中散发出泥土和青草的气息。
这雨来得正好,地头里的男男女女们; 脸上露出松快的表情,有的拿起肩膀上的毛巾将雨水和汗水一同抹去,有的索性摘了草帽让凉意来得更直接些,不过他们手里的活都没有停下; 反而趁着这会凉快的空当加紧了手上的动作; 早点完工也好早点休息; 这雨下不大,过一会又要热了。
庄熠抹了把脸上的水,手里的锄头继续挥舞,终于赶在日头偏西前; 将属于他任务的那块地翻好了。他揉了揉手腕; 坐在田埂上休息了片刻; 手一伸发现旁边竹篮里的水杯已经空了; 他仰着头倒了倒,好不容易尝到了一滴水……
他叹了口气; 站起身往田地的另一头走去。
这会他已经从一个翩翩佳公子; 变成了皮糙肉厚的粗汉子; 皮肤被日头晒成了小麦色; 上身一件粗布短衫,底下的裤子高高挽起,挺直的小腿上都是溅到的泥点子。唯一称得上好看的就属他那一双眼睛,漆黑如墨的眼眸熠熠生辉,如同夏夜晴空中璀璨的星光。
好在这个年代的人都是这样,尤其是在地里刨食的,好皮相不如一把好力气,没人会喜欢弱不禁风的小白脸,倒是身强体壮的糙汉子更受姑娘们的欢迎。
他走到一片树荫底下,对靠着树干“背语录”的队长说,他的活干完了。
那李队长听了,起身朝地里望了眼,见该翻的地都完成了,就点点头给他记下了工分,三个。
这会是六零末,农村里的人都是靠赚工分过活,男人一天有六个公分,女人则是四个工分,不满十六岁的孩童一律减半,而一家老小吃饭都要靠这些工分解决,如果不够?那就只能饿着。
比起这些,最糟糕的是连工分都没得赚,由于干旱、洪涝一类的天灾,每年都会有人流离失所。到了夏秋时,村子里偶尔也会有要饭的路过,但很少能得到施舍,有个半块饼子已经是感恩戴德,村里每个人也都只能维持着半饱的状态。
好在前些年挖光的野草又长遍了山野,实在顶不住饿的,还能挖点野菜充饥,不过这活只能让家里的老人或者孩子去干,青壮年都有生产队统一分配的任务,完不成就拿不到公分,公分少,年底就分不到多少东西,说不定还得倒欠生产队。
到了年底的时候,大队里会统一计算每家每户这一年赚到的工分,如果扣除每人吃掉的粮食后还有剩余,那就按工分多少分配余下的粮食和猪肉等物,要是年成好还能分到一些粮票、布票这样的好东西。当然,拿钱也可以,但很少有人愿意这么做,这时候物资很匮乏,大部分东西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都要凭票购买,光有钱是没用的。
庄熠现在十五岁,所以他只能拿三个工分,等到了明年他就可以按成年劳力记工分了。
等他回到家里时,父母还没有回来,八岁的小妹庄小琴正在灶台前忙活晚饭。他洗了手,又将身上的泥点冲了冲,看起来干净了,才上前接过小妹手里的锅铲。
“你去烧火吧,我来炒菜。”
庄小琴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连忙阻止说:“不行的,爸妈看到了会骂死我!”
庄熠家里有五口人,父母正值壮年,底下三个孩子,他是老大,下面有个弟弟庄恒小他一岁,而庄小琴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父母没要她下地,就负责家里的洗衣做饭这类比较轻省的活计。
庄熠把人往灶台后一推,催促说:“动作快点,等下爸妈回来还要吃饭呢!”
庄小琴不敢再反驳,只低低地咕哝了一句:“你会烧吗?”
庄熠没有出声,他其实是吃不惯这小丫头做的菜,人还没到灶台高,怎么可能把握好火候呢?
这时候的菜非常简陋,别说各种调味料,连盐都是用的粗盐,而油更是少得可怜,每次炒菜就用小勺子舀指甲盖那么点油,能好吃才叫怪了。
庄熠放了两勺子油,加起来也不超过10ml,如果庄母看到肯定要叫浪费。
等油锅热了以后,他把放在旁边的土豆和茄子一起倒进了锅里,又翻出橱柜快要见底的酱油淋了上去,至于葱姜蒜这种东西,家里没有他也没办法,靠着火候把握得好,总算还能凑活着吃。
而庄小琴已经切好了一碟咸菜,他再拌个黄瓜,这三个菜加上一锅玉米粗粮粥,就是他们一家人的晚餐了。
做完这些,他对庄小琴说:“剩下的你收拾一下,等下爸妈回来不用跟他们说。”接着,他就去了屋后的水井旁准备冲凉。
井水比河水要凉快许多,他直接脱了上衣,清凉的井水从头淋到脚,怎一个爽字了得。
然而也就一时的痛快,要是晚上有凉风还好,不然很快又一身粘腻,这会不用说空调,连电风扇都是紧俏的奢侈品,他们能用的就只有大蒲扇。
冲完凉他回屋换了衣服,出来后顺手把脏衣服洗了,等他把衣服晾到竹竿上,庄父庄母带着庄恒从篱笆做的院墙外走了进来。
“这是怎么了?”
庄熠一眼看出了情况,庄恒的半边身子像是在泥里泡过一样,这会蔫头耷脑的,看起来没一点精神气,而庄父身上也沾了很多塘泥,他黝黑的脸上布满了怒火,恨恨地踢了庄恒一脚。
“给我滚去洗干净!”
“你干嘛打他呀!”旁边的庄母一看急了,就要上前看看儿子有没有受伤,却被庄父一声喝住。
“你要再敢护他试试,我连你一块收拾!”庄父说着朝院里的石凳上一坐,掏出旱烟猛抽了几口,待心口的怒气渐渐平息,他才对着庄熠说,“你这个弟弟太不像话,做工到一半,居然跟着几个小子跑去池塘里捞鱼,亏得有人看到拉了一把,不然这小命都得玩完!”
说到这,他用力敲了敲烟杆,指着庄恒吼道,“你要跌下去死了倒也一了百了,可这池塘里的东西都是公家的,你要拿了一丝一毫,就是犯了大错,上回有人摸了河里的鱼去镇上偷偷卖,结果呢?你们几个都给我记清楚,宁可饿死,也不能拿公家的一分一毫,我老庄家丢不起这个人!”
旁边的庄母大气不敢出,只拼命地朝二儿子使眼色,让他赶紧应声认错。
庄恒却梗着脖子不说话,一副听不进去的模样。
眼看着庄父又要动怒,庄熠赶紧推了他一把,说:“你快去洗洗干净,这一身脏死了!”
庄父冷哼了一声,到底没有阻止。
一顿晚饭吃得有些沉闷,饭后庄父突然开口说:“阿熠明年就十六了吧,我听村长说,满了十五周岁就可以去当兵,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按照庄父以往的脾性,这种事情他只会一个人拍板决定,但现在对上这个大儿子,他总觉得有些气势不足,加上庄熠做事一向有分寸,他就想听听儿子自己的看法。
在庄父看来,当兵是村里小伙子最好的出路,不但吃住全包,每个月还有津贴,而且还发各种票。与其留在村里赚个糊口的工分,倒不如去当兵闯一闯,要是能升个士官,将来也好有个前程。
事实也是这样,这会乃至之后的十多年,农村里的人很多都只能混个温饱,当兵就算复原了也给安排工作,比当个农民好多了。
庄熠想了想,说:“好是好,可我马上能拿大人的工分了,倒不如让二弟去,他再过三个月就满十五,正好能赶上,你们觉得呢?”
庄父倒是没有想过这一茬,他只是觉得大儿子更容易有出息,至于二儿子他其实没抱太多期望,但这会庄熠一提醒,让他有了另一层想法。
庄恒干活偷懒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不闹出事还好,再要有今天这种事,他有十个胆子也不够吓,而部队里据说十分严格,如果让庄恒在那里面待几年,说不定能改改脾性,再不济也能有个稳定的饭碗。
想到这,他拍着桌子说:“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我去找村长好好问一问。”
“我不——”庄恒似乎想要反对,但被庄母用力拽了拽,只好咽下了后面的话。
等庄父从村长那回来后,事情就基本定了下来。庄恒各方面的条件都能满足,家世清白,身体不错,至于不服管教,部队里会教他做人的。
这期间庄恒还试图反抗,庄熠就问了他一句话:留下来,以后看别人脸色,去部队,以后别人看你脸色,你选哪个?
庄恒还不至于这点脑子都没有,他很快想通了,等时间一到,就收拾包裹跟着其他入伍的人一起去了部队。
庄熠只是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庄恒到了部队就知道什么叫做收敛,而他也可以继续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这时候他根本没有料到,若干年后会有人跑来质问他,为什么当年没有去当兵?
第22章 七零年代重生
庄恒离开后; 家里少了些鸡飞狗跳; 同时也沉闷了一阵子。
庄父嘴上不说; 闲时总要去村口转一圈; 再顺路问问村长部队里的情况。
这种情形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后来隔壁村有部队回来探亲的,庄父亲自跑去打听了一番; 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事实上,庄恒去部队是个明智的选择。
一家五口人,就属庄恒最能吃,他个头比庄熠矮一截; 块头却比他大了一圈; 庄父吃一碗; 他起码吃一碗半,相当于把兄妹三人的份由他一个人吃了。往日还没觉得,等人一走,月底时一向空空的米面缸里居然还剩下好多; 一称; 有十斤之多。
大家每天吃的分量还是和以前一样; 一斤米面配着玉米地瓜; 能做三天的饭,十斤够他们四个人吃一个月了。
庄母留了一部分在缸里; 其余的收起来准备过年的时候吃。
到年底算了工分; 每家都分了两斤白面和一斤红糖; 池塘里的鱼也捞了起来; 按人头每个人两斤,一条三四斤到七八斤不等,差不多每家能有一两条鱼。等过几天村里的猪杀了还能再分到一斤猪肉,另外布票和粮票根据工分不同,每家分到的也不一样。
庄母老早就念叨着要给庄父和庄熠各做一身新衣服,而家里分到9尺布票,满打满算只能做两件上衣。
庄熠个子高,做了他的就做不了庄父的,为了这事,庄母三天两头去镇上寻摸合适的布料,正好家里还有去年剩下的一截,如果能淘换到一个颜色的布,到时候拼拼凑凑也能做出两件来。
而庄父也没闲着,他是杀猪的一把好手,往年村里杀猪都要叫他去帮忙,有时候邻村的也会来喊他,而报酬往往是一顿肉饭外加若干猪下水。如果是外村的,庄父就把那顿肉饭换成等同的猪肉带回家,到时每人还能分到一小块。
就这样已经让很多人羡慕了,可这手艺不是人人有,要嫉妒也嫉妒不起来。
庄熠没有要做的事,就和村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河里去捞鱼。池塘里的东西不能动,但河里的鱼可以捉了自己吃,只是不能拿去卖钱。
几天下来,庄熠弄了大大小小有一桶鱼,大的两条杀了腌起来等来年吃,小的准备直接烧掉。
恰好庄父回来看到,就拿了大半要给庄大伯家送去。
庄家奶奶跟着大儿子生活,庄父每年负责一半的口粮,而他本身十分孝顺,一有好东西就会拿去孝敬老母亲,像是这次的猪下水就拿去了大半。但事实上,不管是米面还是猪下水,以及庄父手里的鱼,多半都是进了庄大伯一家的口中,庄家奶奶能吃到的很少,即便这样,她也更喜欢大儿子,对次子也就有用的时候才给个好脸色。
庄父平时很精明,这一点上却是死脑筋,他明知兄长一家对他不怀好意,可还总是上赶着往前凑。
原本庄父看上的是两条大鱼,但话还没说出口,庄熠手上一用力,杀鱼刀直接把砧板砍成了两半,末了他来一句“用力过了”。
庄父有些讪讪,就拎着那些小鱼灰溜溜地走了。
庄母刚刚装作忙避开去了厨房,等庄父一走,她赶紧把鱼腌好然后压在缸里,再找了处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往年的时候,庄父没少干这样的事,她以前只能忍着不说话,这会儿子给力,她心里别提多痛快。
庄熠把剩下的活留给庄母,自己拿着竹筐去了山上。前些日子他做了几个陷阱,这会去看看有没有收获。
冬天山上比较冷清,偶尔有上山砍柴的,但都不会走得太远。庄熠的陷阱设在密林里,那里很少有人去,他远远就听到翅膀扑腾的声音,走近一看,一只山鸡中了陷阱,正在垂死挣扎。
他抓住山鸡拎了拎,估摸有七八斤重,够一家人吃好几顿。他把山鸡绑起来,丢到竹筐里拿草盖着,随后去了另一处陷阱。
等他到的时候,陷阱里一个猎物都没有,但机关确实被触动过,附近也留下了血迹,周围还有一圈动物的脚印。
根据脚印的形状,很可能是野猪来过,顺便吃了他的猎物。
庄熠从腰间拿下砍柴刀,去了最后一个陷阱,结果令人失望。他看着地上的大坑,想了想,把陷阱重新布置了一下,准备过两天再来看一次。
回去时,家里正等着他吃饭,他把山鸡拿出来时,对面三人全瞪大了眼睛。
“这不是野鸡吗,你哪里抓的?”庄父拎在手里掂了掂,有些惊讶地说,“怕是有七八斤呢!”
“哥哥好厉害,这下我们有吃的了!”庄小琴一脸的兴奋,平时别说一只鸡,他们连个鸡蛋都很少吃。
庄父瞪了女儿一眼,张了张口说:“我看这只鸡——”
庄熠不想听他后面的话,直接对庄母说:“今晚就烧了吃吧,大家好久没沾荤腥了。”
庄母哪里不懂儿子的意思,一家人其实可以吃好几顿,可今天他们不下肚,明天就是别人的了。她立刻从发愣的庄父手里接过山鸡,直接拿去厨房处理了。
庄熠则把竹框里其他东西倒了出来,有两个大冬笋,一大把蘑菇,还有零零碎碎一些调味用的东西。
“你这是哪里弄得?”庄父盯着两个大竹笋,突然想到了一件事,脸上不由多了几分怒气,“谁让你进林子去了,里面的野猪会要了你的命!”
庄熠不以为然地说:“不然怎么办,大队里分的那点能吃几顿?”要是有的选,他也不乐意,他从小到大几时吃过这种苦。
庄父不由地沉默了下来,他们家里只有四个人,好歹能吃个七分饱,而兄长家上上下下十张嘴,只有五个劳力,他原本想着能帮一点是一点,可儿子还没成年,这种担子哪能落在他身上呢!
这天晚上,一家人难得敞开了肚皮吃了一顿饱的。
后面几天,天气突然恶劣起来,连着风又是雪的,连出行都成了困难。
还好村里只是被雪封了路,正好大家的年货也备好了,除了担心半夜下大雪把屋子压塌,对村里人倒是没太大影响,唯一要做的,就是每天清早起来把屋顶的雪给清理掉。
过完年,雪终于化了。
生产大队那边传来一个消息,将有一批知识青年要下放到各个村里。
第23章 七零年代重生
五十年代末; 各地就掀起过返乡的热潮; 号召知识青年回到家乡支援建设; 这部分人就是早期的知青; 也叫作返乡青年。
这一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后来俗称“插队”,就是让城市里的知识分子深入农村基层去学习改造; 他们原本可能生活优渥,连五谷都不分,为了响应政策号召,被分批派往了全国各地的农村。
为了安排这些知青; 村里用大喇叭通知了大家去开会; 要求每家每户都要派一个人做代表; 务必把上级的精神通达到位。
会上村领导宣达了上级的指示,说这批知青是为响应政策来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要乡亲们积极配合。
大伙一听是城里来的,一个个觉得很新奇; 这城里的娃会长什么模样呢?
农村的人很少出远门; 去过县里就叫见过世面了; 他们对大城市里的人和事都充满了好奇; 只听说他们都□□粮,穿得也体体面面; 住的是高高的楼房; 跟他们完全不一样。
带着这种好奇; 大家开始翘首以盼。
一个月后; 这一批十几个知青到达了柳河乡,分到泾柳村的是三男一女四个青年,大的二十出头,小的只有十五六岁。
从牛车上下来,几个人全都面色苍白,看他们穿得很厚实,但还是一个个打着哆嗦,似乎很不能适应这里的寒冷。
村长先是代表村民表达了欢迎之情,寒暄几句后就让四个知青介绍一下自己。
先开口的是个叫张冬梅的女孩,她说自己今年刚满十七,高中毕业后主动要求来农村学习,一听就是个觉悟高的。
而年龄最大的叫王强,今年二十二,他人如其名,长得很魁梧,原本是车间里的工人。
和他相反,那个叫李诚的青年瘦瘦小小,大家以为他是那个最小的,不料人家已经二十,他原本是个印刷工,为了响应政策来了这里。
而最小的是个戴眼镜的小伙,名叫周晨,他个子有一米七,长得比同龄人高很多,看着白净又斯文,笑的时候给人一种很腼腆的感觉。
介绍完以后,就要安排他们的住处。
村长说,原本给知青安排的是村里的库房,但过年下的那场大雪把库房压塌了一角,现在只能让这些知青先到老乡家里住着,等天暖和些把库房修补好以后,再把人安排过去。这期间,大队里会给这些人家一些补贴。
听到有补贴,不少人家蠢蠢欲动,之前下雪让很多人家里都快吃空了。
最后几个胆大的开了口,把那四人带回了家里。
庄母原本也想带一个知青回家,庄恒走后,兄弟俩的房间还有一个空铺,她觉得空着也是空着,不如拿来换点补贴。
庄熠正打量着那几个人,见庄母跃跃欲试,立刻开口打消了她的念头:“家里有外人不方便。”
庄母一听,刚要迈出的脚立刻收了回来,她差点忘了!
看过热闹后,村民们就散了。
回去的路上,庄熠他们遇上了隔壁的李二婶,她旁边跟着刚来的那位女知青,两人正说说笑笑聊着天。
李二婶家里只有一对十来岁的儿女,大儿子和丈夫去了镇山帮工,一个月才回来一次,家里就空出了一间房,村长觉得女知青跟她比较合适,就让她把人带回去了。
庄母见那女知青两手拎着一个皮质的大箱子,走得有些吃力,就主动开口说:“冬梅姑娘,我看你这箱子挺重的,要不让我儿子帮你拿吧?”说着就示意庄熠去给人家搭把手。
张冬梅一听连忙身子一侧,把箱子转到了另一边,嘴上笑嘻嘻地说“不用不用,我能拿得动,谢谢你们了!”
庄熠看出她眼里的戒备,什么都没说,只是快走几步越过了她们。
庄母晚了好一会才回家,说是去李二婶家坐了一会。等她回家后,一个劲地在那里唠叨,说城里的姑娘就是好,长得白白嫩嫩跟朵花似的,嘴巴又甜手脚利索,看得她恨不得也有这么个女儿。
旁边的庄小琴听了,默默地回了房间。
庄熠也不耐烦听这些,开口打断说:“城里姑娘多金贵啊,哪能吃得了乡下的苦,那细胳膊细腿的,还比不上小琴能干呢!”
“你——”庄母见儿子跟个木头疙瘩一样,心里不由地着急,嘴上也就没了把门,“我还不是为了你好,上次问你有没有看上的姑娘,你怎么说的?”
说到这,庄母就一脸的愁,前几天还有人想要给她家做媒,她自己倒是看上了,可这儿子就跟个顽石一样。
庄熠哪还记得自己胡乱搪塞的话,他只知道自己拒绝了庄母给他订亲的提议。
庄母看他那副样子,一下就明白过来,不由恼恨地说:“你就气死我吧!到时候好姑娘都说了人家,看你还能挑三拣四!”
庄母看上的,是村长大舅子王大富家里的姑娘,干活麻利长得也俊,身材一看就好生养,家里还给她准备了不少陪嫁,她当时就觉得很满意,配他们家庄熠正好。
结果呢,回来一说,儿子直接一口否了。
她追问缘由,问了好半天,庄熠才给她来一句,这姑娘长得不好看。
当时间她恨不得能戳开他的脑子看一看,人家可是方圆十里出了名的好看,哪里不入他的眼了?
“那王家姑娘你说不好看,这张姑娘长得水灵了吧,你又说人家吃不了苦,那你告诉妈,你到底想找什么样的?”
庄熠听到王家姑娘几个字,终于想起庄母说的是谁了。
这王春花放农村里确实百里挑一的漂亮,有个做木匠的父亲,上头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确实比一般人家要好得多。但这不是重点,人家心里已经有人了,还在后山打野战来着,他是有多想不开才会答应?
可这话他不好明说,事情传开来能要了人家的命,他和对方无怨无仇,没必要趟这浑水。
想到这,他开口回道:“我现在才十六,还早着呢,多等两年还有更多的小姑娘可以挑,急什么!”
这话听着不像样,庄母仔细一辨,还觉得挺有道理,儿子现在才十六,长得也俊俏,干活又是一把好手,哪里愁没姑娘嫁。这王家姑娘长得也就那样,那张姑娘一看就不是能下地的,果然还是得再挑!
庄熠原本还准备了一箩筐的话,哪知庄母自己已经转了心思。
这事就算过去了,但和庄母打着一样主意的人却不少。当然他们看中的不是人家姑娘长得好,在农村好看能当饭吃吗?他们看上的,是人家手里带来的家当。
那张冬梅见李二婶待她热情周到,回头就拿了一袋糖给她家的小孩吃,结果小孩子稀奇的不得了,当时就跑出去找小伙伴炫耀,接着一传十、十传百,村里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大家一看,这姑娘大方啊,随随便便就拿出一包糖,乡下孩子一年到头都不定能吃到一颗,何况还是一包,县城里拿来送礼都够体面了,这说明什么?人家有钱啊!
而穷人最缺什么?
自打这以后,张冬梅就成了村里小伙们竞相追逐的目标,不会干活没关系,一群小伙抢着帮她做,而她只需要拿着锄头在地里走几圈。
同来的男知青原本还和张冬梅说话,后来渐渐就疏远了,而张冬梅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她在家时就没吃过多少苦,下乡也是她自己要求的,这会被小伙子们众星捧月地照顾着,她就觉得理所当然,谁让她长得好看又觉悟高呢!
后来是队长看不过去,直接找她谈了次话,这姑娘才真正拿起了锄头,但也只是装装样子,多数的活还是村里的小伙干了。
直到来了第二批知青,事情才开始改变,但那是后话了。
天气转暖后,村长叫了几个人把作为知青点的仓库修了一下,等修好后,那三个男知青就搬了过去。至于张冬梅,只有她一个女的不太方便,李二婶又特别热情,就继续住着。
三月底的时候,村里陆陆续续出现了一些乞丐,起初大伙儿也没在意,柳河乡好歹也是鱼米之乡,比他们穷的地方多了去了。
可今年的乞丐是不是多了一点?往常一个月就见一两回,现在隔三差五就能看到三四个。
有村民一打听,原来这些人家乡都遭了灾,之前的大雪先是压垮了他们的房子,后来冰雪融化导致水位突然上升,他们那里整个乡都被淹了,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不得已只能背井离乡出来讨口饭吃。
听到这,村民们十分的同情,然而也爱莫能助。
有稍微好一些的人家,从口粮里省出了一碗粥给他们,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后来这些人看农村里也找不到活路,渐渐往城市里去了。或许后来乞丐村的发展也有他们一部分功劳,但这个时候行乞的人,往往是真的活不下去。
这天晚上,庄熠睡到半夜醒了过来。
外面滴滴答答下起了小雨,风吹过窗户带起了一阵呜呜声。他突然觉得心头一阵烦闷,胸口处像是被泡在了热水里,一阵阵地散发着热意。
怎么回事?这种感觉就像是……但根本不可能,真是那样的话,他早该发现了。
他起身下了床,推开窗户的一霎那,外面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比入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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