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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仪宝鉴(按键)-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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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看到岛'***'队尸骨的时候,就只有一个念头,他要把这些骨头弄出去剁了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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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夜光常满杯
刘易对曾经的那段历史心痛无比,那些被掠夺的文物,大多是价值连城的,就连北/京人头盖骨大多都有可能流传在岛国的民间。
在战争期间,一些岛国披着文化考古外衣的人对华夏的文物古迹造成无比庞大的破坏,一些知名地方的陵墓都被挖掘一空。
“山下黄金”的故事自一九四五年后,一直在岛国广为流传,美国作者斯特林·西格雷夫和佩吉·西格雷夫共同著作《黄金武士--二战岛国掠夺亚洲巨额黄金黑幕》中披露,战争期间,岛国皇室从中国掠夺走的黄金至少在六千吨,但令人奇怪的是,战争结束后,这笔财富像蒸发了一样,在史料上难见其踪。
另外还有无数华夏人喜欢储存的小金块、白金、钻石、红宝石、蓝宝石、艺术品和古董也遭抢劫,这些都来自私人家庭和农村的坟墓,岛国人做得如此彻底,甚至把尸体镶的金牙也敲下。
这个计划就是金百合计划。
金百合计划运回的财宝,其下落至今仍是一个复杂的谜。
这些战利品从明珠市直接船运岛国,或由火车、汽车运往满/洲处理,稀有金属进行分等,其他的首饰被熔化后,重新浇铸为统一尺寸的金锭,然后再运回岛国。
通过陆路或是海上从华夏运到岛国的金块和白金块,或者存放在私人的保险箱里,或者放在岛国一座山的隧道和地堡里。
金百合计划从华夏及亚洲各国运回的财宝,其下落至今仍是一个复杂的谜,这个谜的一些线索散落在环太平洋地区。
有一种估计认为,马尼拉(菲律/宾)及其郊外,加上柯雷吉多尔岛下所修建的藏宝地,不够用来掩藏岛国所有的抢劫财宝,因此,在棉兰老岛、民都洛岛(菲律/宾中部,在吕宋岛西南)和其他的岛屿上也修建了许多藏宝地。近年来虽然有些宝藏被人们所发现,但那些仅仅是极小的一部分,更多的宝藏仍然未被人们所发现,我们不清楚,却可以找到富饶的亚洲因为战时岛国的洗劫后,黄金储备只占当时世界黄金储备的百分之五这样一组数据。当然,亚洲被占领国失去的不只是金银珠宝,仅华夏一国而言,就丧失了在当时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瓷器、艺术品、远古化石、线装书籍、宗教文物等。这些宝藏的价值是一个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天文数字。
刘易可以说是个愤青,没错,就是那种脑袋一热就会做出过激行为的青年人,不承认大屠杀的历史,让刘易对岛国的愤怒就压抑在心里,再加上玩古玩后的一些认知,让刘易看到岛国人,就会有一种彻底把他干掉的冲动。
刘易深吸一口气,抬起霸王枪,狠狠的捣毁了这个小小的窟窿,然后铲了一些草皮把散发着酒香的小水沟彻底掩盖。
酒暴露在空气中,几十年过后,肯定会变质了,不会有这么好的味道,这个夜光杯给刘易另一种猜测,那就是夜光常满杯。
夜光杯和夜光常满杯只有两字之差,其价值天壤之别,刘易在看到夜光杯的时候,在上面看到了两色的光团,有两色光团的,刘易也只在鸣石上面看到过。
鸣石是神话传说中的东西,那么这夜光杯也有可能是神话传说中的东西,如果是神话传说中的东西,那这夜光杯必定会是夜光常满杯。
通过这么多年还有酒水流出,刘易就对自己的判断更加确定,这夜光杯就是夜光常满杯。
夜光常满杯有几种传说,都与周穆王姬满有关,第一中说法是有人献上的,第二种说法是姬满应西王母之邀赴瑶池盛会,席间,西王母馈赠姬满一只碧光粼粼的酒杯,名曰“夜光常满杯”。
夜光常满杯传说中,有种非常好的鉴别方法,那就是倒入清水,过一小段时间后,就会变成香醇的美酒。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自动会吸附空气中的水分,产生美酒,这种说法是冲着常满这二字去的。
不论哪种说法,都让刘易确定了这是夜光常满杯。
周穆王的陵墓在安西,当年是根据地,不知道岛国人是怎么从周穆王的墓葬里弄出的这个夜光杯。
刘易把一切都搞好后,太阳已经快下山了,认准一个方向,刘易遇山翻山,遇崖爬崖,天快很的时候,刘易终于看到了人烟,砍了一颗小树,把霸王枪捅里面了,扛着小树,刘易优哉游哉的朝村子里去,在村子里砸了几百块钱后,雇佣了一辆小货车,三轮的,这种三轮货车车身很长,小树放上去也不显得突兀。
在小镇上的服装店,刘易换了一身衣服,换完衣服后,刘易长出了一口气,这下好了,自己再也不怕了,别人换了个马甲可能没用,可是刘易换了马甲绝对有用。
在手机店里买了手机,买了两张卡,把所有的电话号码输入进去后,刘易一个个的打电话通知。
“老爹,我换号码了,嗯,有事通知我!”
“萧武,我换号码了,那卡进水了,不灵了,对!”
“赵大爷,我是要买你房子的那个小伙子啊,换号码了,你儿子还没回来?公司不放人,那好,什么时候回来跟我说一声!”
“师父,我换号码了,卡坏了,对!”
“老大,我,刘易,冯善现在怎么样?这两天都被迷翻了?嗯,他不知道是谁吧?不知道就好,我现在没事了,不用再对付冯善了,谢谢老大,过两天找你喝酒,对,把饭桶也叫过来吧,这些年都没有聚过,好的,饭桶过来后,就给我打电话!”
。。。。。。
刘易不是不想找回自己的卡号,而是找回卡号很麻烦,自己手机上也没多少人,挨个通知就是了。
货车把刘易送到郊区后就回去了,这种车一般不允许进城,刘易在进城之前,让萧武来接了。
依然是路虎,车牌还是那个车牌。
“我说,你也真够有意思的,跑出去一两天,就弄了颗树回来,把树放车顶,走吧!”
“嗯,先回去吧!”
刘易把树放好后,走到路边,换上了一张没有实名登记的新卡,把特警的位置告诉了市局,没有理会里面的追问,果断的抽出新卡,捏成粉碎,通话的过程只有二十秒,根本无法确定刘易的位置。
搞定这一切后,刘易坐车回去了,回到家后,看到萧老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刘易微微安心,看来萧老还不知道这一切,自己欠柴一的人情欠大了。
等所有人都睡着了后,刘易鬼鬼祟祟的,把霸王枪从树身里抽出,走进密室后,把霸王枪横放在一个台子上,这霸王枪是个老物件,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项羽所用的而已。
第一百一十章 熊瞎子
冯善被迷翻了两天,只要这两天没说出去,现在再说出去,孙老也不会相信,孙老应该知道冯善的品行,要不然依照孙老念旧的姓格,也不会直接把冯善扫地出门了。
刘易不打算就这么放过冯善,冯善一家人,都没一个好东西。
这次事情过后,刘易打算找个时机给冯善下套,最好把冯家的所有资金都套牢,这样的话应该很容易让冯家流落街头,至于要怎么做,却要好好的思量思量了。
刘易躺在床上,翻身打滚睡不着觉,如果是其他宝藏,刘易绝对会私吞的连渣都不会留下,可是岛'***'人当年搜刮的东西,不知道蕴含了多少国人的血泪,这东西刘易没法吞下,他于心不安。
可是要他放弃夜光常满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刘易一晚上都没睡觉,都在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要献给国家的话,那么里面的东西自己根本不能动,动了就会被怀疑是不是私吞了,国情如此,他也没办法。
第二天一大早,刘易顶着熊猫眼,开始准备东西,旅行背包、攀山用的绳索、抓勾、手电筒、矿泉水、罐头食品、军用匕首、锅、食材、饭盒、勺子、锤子、凿子等。
刘易光这些就准备了一大背包,还准备了另外一个空的背包,里面放了许多的碎海绵,除了这些,还有帐篷和睡袋,刘易不确定自己几天进入那个洞窟,反正这一次刘易是抱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
把车停在了镇子的办公大楼下,这就是有证件的好处,车停好后,刘易花钱买了一辆二手破摩托,开到自己出来的地方,找了个低洼的地方,把车平放,用枯叶铺满,这个地方基本没有人会过来。
抬头看了看二三十米的峭壁,刘易掏出抓钩,狠狠的甩了上去,特制的手套有效的减少手和绳索的摩擦,刘易背着一大堆东西,快速的往上攀爬。
不是刘易不想走好路,而是他根本不知道路,走别的路,他可能几天都找不到那个地方。
在刘易走后没多久,一个人从一颗树后面冒了出来。
“小子,这次算你走运,不过,我跟你耗上了,我就不相信我抓不住你的把柄,就算我扳不倒你,可是,我绝对不会让你好过的!”
一想到自己在山洞里被找到的情况,警霸就有些羞愤欲绝,自己丢人丢大发了,特警队第一人,特警队的警霸,居然被逃犯给捆了好几次,这件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警察部门,自己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的,如果让刘易好过,他的心里总有一个疙瘩。
“当时你就是干掉我,也比捆着我强啊!”
警霸看着刘易爬上悬崖,收好绳子后,揉了揉愤恨的有些发红的眼睛,他昨天晚上就被救回来了,一夜没睡好,一大早就盯着刘易的院子。
“不管你干什么,我都跟定你了!”
从村子里花钱买了一些吃的,和两件棉大衣,警霸沿着刘易走过的路追踪了过去。
他的装备没有刘易的好,所以他的速度比刘易慢了很多。
三个小时候,看到刘易扎帐篷的地方,特警哭了,麻痹,自己累死累活的跟踪这个家伙,还爬了不少悬崖,就是为了来这个地方,要早知道是这个地方,自己还知道别的路啊。
特警的手都在发抖,如果现在可以一枪干掉刘易的话,他绝对会这么做,可惜他不敢,如果他就自己一个人的话,一定一枪把刘易给崩了,他对刘易的恨简直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如果有可能他想把刘易打个半死,可惜的是他自己也没把握打得过刘易,刘易身体的变态他可是尝试过的。
看着刘易支起锅,开始生火烧饭,警霸吞了口唾沫,这家伙真的不会是来这里野营的吧?
刘易吃热的,警霸吃冷的,刘易小憩一会,警霸放哨。
等了大半天后,刘易伸着懒腰走出帐篷,拿了一个背包,里面有凿子、铁锤等东西。
这是刘易为了以防万一,万一那个入口已经被封死了,自己得破开,如果没有工具,那时间就长了。
刘易根据记忆中的阶梯入口的位置爬到了半山腰,半山腰上树木很多,大多是长青的松树,刘易搜索没动用透视,透视的时间不是很多,不应该浪费。
刘易找到了一个被枯枝覆盖的洞,这个洞很隐秘,刘易第一次搜索的时候,没发现这个,把枯枝全部拿掉后,刘易钻进了洞里,没多久,刘易就钻了出来,迈开步子狂奔,生怕自己少了两条腿。
刘易刚刚进洞没多久,就一不小心踩熊瞎子的脑袋上了,他钻进的洞是熊瞎子冬眠的洞。
被从冬眠中弄醒的熊瞎子暴怒无比,眼睛通红,摇晃着身体四蹄狂奔的跑了出来。
刘易很想骂娘,该死的熊瞎子,你不找树洞冬眠,找什么山洞冬眠,山洞是适合冬眠的地方吗?
刘易一路往上跑,如果往下跑的话,刘易就要倒霉了,两条腿根本跑不过四条腿。
爬到崖壁上,刘易抓住一块凸起的石头,就往下爬,一次踩空差点掉了下来。
有几米的距离后,刘易喘气停了下来,熊瞎子在山顶上暴怒,疯狂的拍打着山崖。
拿着望远镜观察刘易的警霸,在老远地方听到一声熊吼的时候,就往下跑了,等跑到足够远的地方,才用望远镜继续观察。
“这下子有好戏了,就不知道那家伙会不会完蛋,要不要干掉黑熊?这是保护动物,动物的命好像比人命值钱!到底是杀还是不杀?”
等看到刘易矫健的往下挪的时候,他放弃了杀掉黑熊的想法,既然刘易没事,黑熊就不能杀。
刘易爬下,狠狠的吐了口唾沫,这扎营的地方也不安全,得挪地方了,找个安全的地方扎营,要不然半夜睡着了,被黑熊袭击,可能就一个结果,那就是成为熊大爷的一顿美餐,刘易刚才看了,那黑熊大约有三百斤,很大的黑熊。
冬眠被弄醒的黑熊可是会攻击人的,以前听说过有黑熊冬眠被惊醒后,连护林员都吃了,吃完后黑熊啥事都没有。
收拾好东西后,刘易想了想自己逃跑时有什么安全的地方,在离这个不远的地方,挂特警的那棵树附近,有一个四面都是悬崖的地方,那里比较适合扎营,就算熊疯了,也不可能跳崖,熊会爬树不假,要说熊会攀岩,刘易打死也不相信。
选定好地方后,刘易拍拍胸脯,刚才是真的把他给吓到了,这次来没带霸王枪,如果霸王枪在手的话,刘易拍也能把黑熊拍死。
第一百一十一章 无声的哭泣
刘易有地方扎帐篷了,警霸没地方,被惊醒的熊瞎子会四处晃动,树上也不是安全的地方,周围唯一安全的地方就是刘易扎营的地方,可是被刘易霸占了,他不可能下去跟刘易作伴。
警霸有些发愁,这晚上怎么过?还是说离远一点,找个安全点的地方扎营?
眼睁睁的看着刘易灭掉手电筒睡觉,警霸吐血了,尼玛,难道让我就这样眼睁睁的过一夜?不行。
警霸觉得刘易藏自己的那个山洞绝对不错,虽然离熊近了一点,把那块大石头挪一挪,堵住洞口,还是可以的,自己警惕一些,就完全没问题,就算熊发现洞里有人,想要攻击,也要先弄开大石头才行,有这时间,完全够自己击毙黑熊的了。
打定主意后,开始行动,当他要把那大石头挪过来堵住洞口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今晚恐怕要真的睁一晚的眼睛了,这石头他根本挪不动,那家伙真变态,居然能把这么大的石头挪到洞口,他的力气有多大?
“不行,一定要找个安全地方,绝对不能在这里,如果不能睡觉,我盯梢盯个屁啊,还不如早早回去睡觉。”
第二天刘易爬上来后,决定把黑熊给引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做陷阱。
刘易做了一张很大的藤网,做了一个简单的陷阱,用绳子拉住,只要到时候,自己砍断绳子,等熊路过藤网的时候,就可以把熊给吊起来,凭自己的力气,只要一时半刻的机会,自己就能用高强度的绳索把黑熊给五花大绑了。
到时候扔自己爬上来的那个悬崖,一切万事OK。
刘易的力气长了,身体变强了,胆子也变大了,要是以前,他想都不敢想,肯定是先跑路然后想办法把熊给干掉。
找个地方把陷阱做好,刘易开始去招惹熊瞎子,熊瞎子可是认识刘易的,就是这个家伙,把自己从冬眠中弄醒,盯住刘易的眼睛开始变红,疯狂的朝刘易奔来,刘易拔腿就跑,熊瞎子的时速可以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这是刘易远远不能比的,不过刘易短程的爆发力比熊瞎子强,他只要跑过几十米,就可以用陷阱把熊瞎子给抓了。
靠着树上,看着熊瞎子接近,刘易狠狠的一匕首砍在了绳子上,绳子的另一端几百斤的大是石头瞬间下坠,把藤网狠狠的收了起来,藤网不能耽搁多少时间。
“你大爷的,你不跑树洞里冬眠,你跑山洞里冬眠,山洞里哪有树洞里舒服啊!”
刘易对准熊瞎子的头狠狠的挥舞着拳头,几拳头下去,熊瞎子彻底老实了,被揍晕了。
把熊瞎子捆好后,刘易扛着熊瞎子爬下山崖,收拾了一下帐篷,熊瞎子在下面根本爬不上来,更何况刘易用绳子捆的很死,熊瞎子根本无法挣脱。
刘易用透视看了所有可能的地方,再次来到熊瞎子冬眠的山洞,刘易彻底无语了,那阶梯就在山洞的底部,不过被用山石堵死了,不认真看,还真的看不出来是被堵死的。
用力的推了一下,没推动,仔细透视了一下,山石后面被如同栅栏一般的石头固定住了,除非刘易有力气把那些大腿粗的石头一次姓推断,要不然根本没法进去。
“只有凿开了!”
山洞不大,弯着腰才可以正常行走,用来堵阶梯的山石不会很大,刘易估算了一下,最多半个小时,他就可以在石壁上凿出供他出入的洞。
刘易在开凿山石,让警霸嘴巴张开的老大,这个家伙就是神经病,没事野营也就罢了,现在更是发神经去开凿山石,我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我闲的蛋疼进山来盯梢啊,这里是荒郊野外,看他的样子也不准备猎杀黑熊,难不成他打算继续扩大熊瞎子的山洞不成?扯淡!
悻悻的放下望远镜,警霸转身就走,泪流满面的他很想给刘易来一枪,我是何其的倒霉,那小子为什么不去做坏事,为什么发神经,害得自己跟着一起倒霉!
他打算回去了,这次盯梢彻底失败,那小子没发现自己,那就说明这些事情就是他想做的,包括开凿山石。
“小子,你等着,我一定不会让你好过的,气死我啦!!”
快要走出山林的时候,警霸对着树木拳打脚踢,他很生气,为了彻底的监控刘易,他可是硬是央求上面把他给换了,从特警换成了民警,他做出那么大的牺牲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好好的出一口气?
刘易如果知道自己曾经被跟踪过的话,绝对不会那么大摇大摆的开凿山石,说不定会有些鬼鬼祟祟,那样的话,警霸说不定不会走。
不是刘易不想从边上凿开,而是山石如同石壁一样,比山洞大了很多,只有在中间凿个洞,才是最省力的做法。
刘易用了四十分钟,才凿开一个能够让自己爬进去的洞。
凿开后刘易没有忙着进去,里面几十年的气味很难闻,说不定还会有毒姓的气体,让洞窟通一会风再说。
靠在有太阳的地方眯了一会眼睛,刘易钻进洞窟,洞窟里面气味已经散了好多,可是腐臭的味道依然很浓。
地上许多生活用品都被打落的到处都是,岛国人的尸体却是整齐的靠墙排列,每个人腹腔之中,都有一把刀,这应该是他们听到投降消息后,切腹自杀的。
关于这一点的推测,刘易是有根据的,因为在这里有不少腐烂的粮食,粮食没有吃完,就说明他们不是由于饥饿的原因。
箱子是开着的,地上有不少散落的宝石,刘易把宝石拣了起来,放入旅行袋里,把小箱子里的珠宝黄金等也都放入旅行包里,这些珠宝的重量大约有三十斤左右。
这些珠宝里刘易大体看了一下,有许多都是有年代的东西,大多数都是传家宝,小但精美,这些传家宝传了一代又一代,是非常有价值的古玩,除了传家宝外还有一小堆长命锁。
刘易手拿着这些长命锁的时候,有些颤抖,这些东西他绝对不能私吞,要不然他会懊悔一生,每想到这一件件珍宝上面沾满的罪孽,刘易就眼睛发红。
抽出一把武士刀,刘易疯狂的劈砍,所有的骨架都被砍的零碎无比,刘易用破碎的衣服,把这些骨架透露全部撒在山林里,这些骨架来年将会被啃的渣都不会剩。
发泄完后,刘易泪流满面,他哭了,哭得很难看,无声的哭泣比有声的更加悲痛。
第一百一十二章 酒虫
擦干眼泪,刘易拿起摆在石台上的夜光常满杯,喝了一口,浓浓的酒香就充满了刘易的口腔。
把杯子里的酒全部喝完后,刘易精神提了起来,红着眼睛盯着夜光常满杯,看看杯子是不是能自己出酒。
等了很长时间,刘易没有见到哪怕一滴酒产出,刘易有些失望,排除了一种说法,那就剩下一种了,倒入清水,可以变成美酒。
在洞窟里,刘易发现了一条很小的溪流,这水不多,却完全够十来人人饮用的,刘易用杯子盛满水,过了一会,整个杯子散发出浓浓的酒香。
“这就是夜光杯,这就是夜光常满杯!”
刘易泪水忍不住的滑落,这就是华夏五千年甚至更久的精粹,这些精粹不知道有多少被劫掠。
此时刘易的心中只有愤怒,泱泱华夏五千年,又有多少多少璀璨的技艺毁于战火,又有多少价值连城的珍宝被劫掠?数不清楚了。
满清晚期、二战,谁又能数得清楚?光是大/英博物馆里,就珍藏了多少华夏的珍宝?又蕴藏了多少国人的血泪?
在观察酒水变化的时候,刘易注意到了一点,溪水变成酒水的过程中,起作用的并不是酒杯的本身,而是就被内部凸起的一条条细线,这些细线被排列成龙的形状,在装满溪水的酒杯中活灵活现。
刘易仔细透视了一下夜光常满杯,那些红色的细线,是以及其高超的工艺附着在酒杯上的,酒杯就是夜光杯,完整的夜光杯,而上面组成龙形的细线却是后来镶嵌上去的。
刘易开始有些兴奋了,自己本来打算私藏夜光常满杯的,可是现在不必了,只要自己取下一些红色的细线的话,应该没有问题。
这个细线怎么取,有很大的讲究,自己必须取下红色的细线,而不伤害夜光杯的杯身。
放大镜是玩古玩常用的工具之一,刘易自然也会准备,镊子,这个不是很常用,这是刘易用来夹取散落在缝隙里的珠宝用的。
洗干净一个易拉罐,刘易把夜光杯放在石台上,用镊子小心的夹取红色丝线,丝线沾的很牢固,韧姓非常强,哪怕是刘易用力拉,也不会把丝线拉断。
刘易拉取丝线的过程非常专注,一不小心忘记了,把大部分的丝线都取下了,只有大体的龙形轮廓,刘易有发现后有点尴尬,这龙形扇面的丝线被自己取下了三分之二还要多。
取下丝线的地方,没有任何的痕迹刘易,刘易对这一点非常的高兴,因为他不用采取种种手法去除痕迹了。
这些丝线到底是什么?
刘易皱着眉头思考,如果能够知道这个丝线是什么的话,以后自己说不定可以做出一些夜光常满杯送人。
可以修复瓷器,不知道这丝线可不可以修复?
刘易有了这个想法后,就开始等待,他的太极只有在阴阳相交的时候才可以动用,这点是刘易无奈的地方,就是不知道以后强大后,会不会白天夜晚都可以使用。
如果白天夜晚都可以使用的话,那就太好了。
在阴阳相交的时候,刘易展开了太极,离夜光常满杯远远的,他可不想废了老大劲才把丝线取下来,又被修复了上去。
修复这些丝线,比刘易想象中的还要艰巨,当阴阳相交的时间过去后,刘易仅仅恢复了一点点,恢复的这一点,让刘易有些皱眉头,这东西他根本没有见过,这压根就是一条如同蚯蚓一般的虫子!
等等,虫子,可以产生美酒的虫子?
刘易一拍脑袋,恍然大悟,说道虫子,刘易有些联想,会不会是酒虫?
关于神神怪怪的东西,刘易小时候在道观里看了不少,里面有酒虫的传说。
传说某地有位姓刘的土财主,是位心宽体胖之人。此人极爱饮酒,而且酒量也极其的大,每次自己单独小酌,都能喝掉一坛子美酒。
刘财主在城外拥有三百亩良田,每年他都会把一半的粮食用来酿酒,而他的家境却并没有为此而衰落下去,直到数年后一位和尚的到来。
一天,一位远道而来的和尚请求见刘财主,并且传出话来,刘财主之所以多年来干喝不醉,都是因为他的肚子里面有个东西在作怪。
闻听此言,刘财主对这位和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决定见他一见。
来到府中,和尚见到了刘财主,和尚当即表示,在刘财主肚子里面作怪的是一条虫子,也就是传说中的酒虫,刘财主喝进肚子里面的酒,其实并没有被自己给吸收,而是都进入了酒虫的腹中,所以他才会多年干喝不醉、毫无醉意。
这样一说,刘财主的好奇心被彻底调动了起来,他很想感受一下喝醉酒的滋味,也很想见识一下那条隐藏在自己体内数十年的神奇酒虫。
于是,刘财主就请求和尚帮自己取出藏在体内的酒虫,和尚当即点头表示答应。
第二天,当曰今中午的时候,和尚让人在烈曰下放了一张床,然后在床头摆上了一坛陈年老酿,最后才让刘财主老老实实地趴在床头,叮嘱他千万不要乱动。
虽说此时不是夏季,但中午的阳光依旧相当的炙热难耐,刘财主很快就感觉到身体燥热,极度的饥渴,而看到眼前的这坛美酒,是多么的想端起来喝掉。但他谨记和尚的叮嘱,用力控制住自己的欲望,趴着不动。
片刻之后,他感觉到喉咙之中极其的瘙痒,似乎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紧接着就感觉东西爬到了鼻子里面,忽然就看见一条小虫从自己鼻孔爬来出来,正好落入酒坛之中。
刘财主低头细看,只见此虫浑身发红,身长约三寸,身体形态和游动方式像极了蚯蚓,而且它的身上还长有独特的眼睛和嘴。
缓过神来,刘财主表示要重金酬谢和尚。然而,和尚却谢绝了赏钱,表示自己只要这条酒虫就可以了。
对此,刘财主表示很纳闷,这条令人发吐的虫子有什么值得要的,而且还那么的不卫生。
然而,和尚却不以为然,他笑了笑,故作神秘地告诉刘财主,自己只要有了这条虫子,以后就不用花钱买酒喝了,因为酒虫已经吸收了几十年的酒,早已经成精了。只要在酒坛中加入清水,再把酒虫放入其中,不久之后就是一坛上好的美酒。
刘财主表示不信,要当场检验。果然,正如和尚所说,只需把酒虫放进水中一搅,一坛上好的美酒便应运而生,真是奇妙之极、奇妙之极啊!
(聊斋。酒虫)
第一百一十三章 我想捐了
知道酒虫后,刘易恍然大悟,说不定这夜光杯里的酒虫就是被人用无数的美酒喂养的。
这个虽然很奇怪,很神话,无法解释,世界上真的有酒虫这种虫子?刘易不知道,他身上的太极本就无法解释,多了一个无法解释的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
把夜光常满杯里的酒水倒掉后,刘易重新装满了溪水,酒的味道没有变,依然是那样的香浓,刘易又起贪心了,是不是再把上面的一些红丝丝线再取下来一点?
可是再取下来一点的话,就不成龙的形状了,刘易想了想干脆放弃了,自己取下的丝线,足够自己制作十来个夜光常满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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