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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庄园-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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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因为这个鹿的鹿角有够大,而是因为这个鹿够肥,相比于弄些鹿角回去做装饰,蒋海还是更期待尝一下鹿的味道,算起来他还没有吃过鹿肉呢。

    “我要那一头!”顺着蒋海的手指看过去,保罗不禁有些意外,原本他以为蒋海会选择那只白尾鹿中的鹿王,或者是麋鹿里面最大的那一头,但不成想,他竟然选择了一头驼鹿。

    “呃,好吧……”一般来说,北美的人是不太会打驼鹿的,因为这种鹿本身长的很难看,那鹿角更难看,你说它是鹿,还不如说它是马呢,长的就跟马长了角似的,很难看。

    不过蒋海都说要这头了,这边的保罗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告诉蒋海,先瞄准,等会儿分配完了,再一起开枪,要不然会把对面的动物吓跑的。

    随后保罗就去询问了其他人的目标,这些人都不是第一次来,打猎的规矩他们自然也是懂的。

    虽然在这一片山脉地区,鹿的数量很多,但打鹿的话,也是要本着打大不打小,打公不打母的原则来打,鹿也是群居动物,一头鹿王,享有着几头,甚至十几头,几十头的配偶。

    杀了一头鹿王,并不会对鹿群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很快,就会有新的鹿王出现。

    反而是杀了母鹿之类的,打击的会更大一些,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人挑选的都是成年的鹿。

    不多时,众人就已经分好了各自的鹿,也把各自的武器拿了出来,瞄准对面的鹿群。

    “万,吐,斯瑞,fi尔!”在各人都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后,保罗也小声的嘀咕了起来。

    随着他那句开火一出口,瞬间略有一些参差不齐的枪声,在这一片草丛当中直射而去。

    虽然枪声有些参差不齐,但子弹发出的声音,也就是在那零点几秒之间。

    鹿的反应速度东可谓不快,但想要跑的过子弹,那可就难了,随着砰砰砰砰的枪响声,小溪岸这的鹿群算是倒了大霉了,十三头雄壮的公鹿,几乎在第一时间身子一歪,倒在了血泊中。

    而听到枪响,其他的生物和剩下的鹿,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去管这些倒在血泊当中的鹿王了。

    都顺间向着身后的山林里面跑去,只留下了这些雄鹿那哀鸣的声音。

    有些枪法好的,死的就透一些,倒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但总有一些像是蒋海这样的菜鸟,虽然也打进了身体里面,让鹿倒地,无法逃走,但却没有一击毙命。

    那粗重的呼吸在这些鹿的鼻腔当中喷出,而一声声的鹿鸣,也回荡在这山林之间。

    听着这鹿鸣声,说实话,蒋海有一些于心不忍,都说会哭的孩子有饭吃。

    看着这些原本还活生生的鹿,被自己一枪干倒,他的心里面也有一些可怜这些家伙。

    但这个想法才刚冒头,就被他给按了下去,这个世界原本就不公平,所谓的公平,在人类世界还好,但在自然界,却只不过是人类恶意的去破坏平衡而已。

    人类用自己那廉价的同情心,去破坏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就这么简单。

    蒋海并不是什么圣人,所以他心里面的不舒服,只是瞬间就消失了,然后飞快的背上了枪,跟着保罗等人淌着齐膝的水,跑到了河边,现在是分脏的时候了。

    ps:  今天的更新,老婆的单位要团年,非得叫我去,只能发订时的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野猪(二更)

    “哈哈哈哈,运气还真是不错,收获颇丰啊!”看着倒在河岸边的这些大鹿,威尔第一时间叫了起来,而这些鹿身体里面流出的鲜血,此时也把这一段小河给染成了红色。

    河里的鱼,在闻到了血腥味后,不禁都冒了出来,贪婪的吸食着这些鲜血。

    “现在怎么办啊!”看着自己猎杀的鹿还没有完全的死亡,蒋海不禁挠了挠头,有些疑惑的看向了贝尔,现在所有的人都在收拾自己的鹿,也就只有贝尔还有时间理他。

    “补一枪或者是补一刀都行,在这里,是鹿的心脏,这里是鹿的肺,这两个地方被打击的话,鹿都会很快死去的。”听到蒋海的话,贝尔也蹲了下来随意的抽出自己的战术刀,在这头鹿的身上比划了起来,看到他的动作,蒋海也小心的蹲了下来。

    不得不承认,贝尔以前所学的不仅仅只是针对人有用,针对动物同样有用。

    在贝尔的指导之下,蒋海很快就找到了这头驼鹿的心脏位置,随着蒋海手里面的匕首齐根没入,下一秒,原本还在喘着粗气的驼鹿,也正式毙命,结束了它的一生。

    毕竟在庄园里面,蒋海也看过罗宾斯他们杀牛,对于杀这只鹿,他也没有想象当中的难受。

    以前蒋海身为一个宅男,自然也看过不少的小说,在小说里面每当新丁杀戮的时候,总是难免不会想吐,恶心之类的。但到了他这里。好象都没有这样的感觉。

    也不知道是他的线条太粗。或者是他的杀戮太低,毕竟有不少的人都是杀了人之后才想吐的,而蒋海只杀了牛和鹿,不过蒋海可不想要去杀人。

    “把这鹿的头割掉,回去之后,可以去小镇的户外用品商店里面花些钱,叫他给你制造出一个标本来,到时候你就可以把它挂在你的房间里了。至于里面的肉和内脏。就看你的想法了,想要留着就留着,不想要留着扔在这里,那些狐狸和郊狼就会出来把这些东西吃光,它们是天然的清道夫。”看着蒋海把鹿击杀,这边的保罗也走了过来,在他的手里,还扯着一只巨大的雄性白尾鹿,这就是他的收成,身为这次的组织者。自然他有优选挑选的权利。

    “哎?你们不要这鹿肉的吗?”听到这些人的话,蒋海不禁愣住了。

    要知道身为一个纯正的吃货。蒋海自然也知道,鹿肉可是真正的好东西。

    这个东西的味道跟驴肉有些像,但要比驴肉还要好吃,瘦肉多,味道美,结缔组织少,吃起来即有口感,又有嚼劲,而且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无机盐,糖和一定的维生素,非常的利于人体的消化和吸收。

    而且按着中医的话讲,鹿肉是非常补的,很是温和,补脾益气,温肾壮阳。

    在国内鹿肉虽然不能说是天价,但也绝对不是寻常百姓,可以轻易吃的起的东西。

    虽然国内经常吃的鹿是梅花鹿,而不像是蒋海他们现在猎到的驼鹿,麋鹿和白尾鹿。

    但这也是鹿啊,听到保罗说就这么把这些东西扔在这,蒋海就有一些忍不了了。

    “是啊,一般来说,我们是不会吃这些东西的。”看到蒋海那一副震惊的表情,这边的保罗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向着蒋海说道,而蒋海听了这话,不禁叹了一口气。

    “这样吧,这些鹿你们既然不要的话,好就都给我吧,实在不行,我出钱买也行。”看着那边的人已经在扔内脏了,虽然蒋海不喜欢吃内脏,但鹿肉和鹿鞭,那可是好东西啊。

    “出钱买?哦,那就不用了,不过如果你要的话,那给你也可以。”听到蒋海的话,保罗也笑着说了一句,凭着蒋海在中午钓鱼的功劳,让这些人让出自己不吃的鹿身,他们还是很乐意的,在听到保罗的话后,此时已经收拾完了鹿头的众人,都相互看了一眼,随后表示给蒋海也没有关系,因为在他们看起来,这些鹿真的不值钱,哪怕是鹿鞭也是一样的。

    “真是太感谢各位了,这样吧,这些鹿我也不能白要,我这里有一些我庄园出产的牛肉,我就用这些牛肉换吧!”看到众人开心的同意了,甚至还准备帮蒋海把这些鹿弄出去,蒋海也有一些不太好意思,突然他想起了自己的背包里面,因为出来的时候,害怕要在外面吃午饭和晚餐,于是他特意带了二十磅的牛肉,这也算是有备无患。

    在中午钓鱼的时候用了差不多半斤,现在还剩下十九磅,这到是省事多了。

    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众人也不在意,原本也就是举手之劳,现在可以换点牛肉吃也不错。

    不过当保罗接过了蒋海递过来的第一份牛肉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就凝固了。

    “这是……雪花牛肉!”看着真空包装里面那块布满细密纹路的牛排,保罗都有一些傻了,而其他接过牛肉的人,也有一些发蒙,原本他们也没有注意到这些。

    不过在经过保罗提醒过,他们才看到,这牛肉,好象真的很厉害的样子。

    在国内,老百姓更多的是吃猪肉,就算是因为一些民族或信仰的关系,有些人吃牛、羊肉,但其实大部份的人,对于牛肉的了解也不是太多,甚至有不少的人,都只分的清牛肉、牛腩和腱子肉,对于什么上脑,眼肉,黄瓜条之类的名称,他们并不是很了解。

    也就只是最近这几年,一些牛肉的超市和大型超市当中,才引进了这种叫法。

    把牛肉明确的分出了几个部份来供应给客人,用途不同,地方自然也不一样。

    但就算是这样,其实牛肉的价格也是差不了太多的。

    在牛肉的标识上,这跟很久以前就要求生活质量的美帝人相比,着实有不小的差距。

    美帝的人以前可能没有吃过雪花牛肉,但至少他们都见过。

    在一些牛排馆,或者是一些超大型超市当中,都会有专门放置这种牛肉的冷柜。

    一是为了打响个广告,二才是为了卖。

    这些人可以闲到在这个时间段,请好几天的假出来打猎、烧枪,这就证明这些人本身是不差钱的,所以有不少的人都吃过特优a级雪花霜降牛肉,蒋海刚才拿出来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注意到,结果现在一看,他们就惊呆了。

    “这牛肉……太贵重了,我们用鹿换,你可是吃亏了啊。”虽然美帝不太讲究这些,但说实话,用这么一块牛肉,换身后的鹿,他们也替蒋海感觉不值得。

    毕竟鹿在美帝真心不值钱,在哪个城市的外围都有森林,想要吃了,进山打一只就是。

    就算是按着钱来算,一只整鹿的价格,也不会超过六百美刀,更何况还是一个割了头的鹿。

    能值个二百美刀就不错了,不过这牛肉,可是明码标价的,在纽约,蒋海这样品质的牛肉,在顶级西餐厅内的零售价都在四百美刀以上,哪怕是找关系,托人在肉类协会买,也不会低于三百三十美刀,来换这一头鹿,蒋海是吃了亏的。

    “没关系,这是我庄园里面自己出产的牛肉,算不得外面的价格,你们喜欢就好,再说了,你们还得帮我把鹿弄下去呢。”听到这些人的话,蒋海摇了摇头,他是真的没有太把这些牛肉当回事,而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众人也都高兴的举起了大拇指。

    可以用一只不能吃的鹿,换一块牛肉,他们也感觉很值得。

    “我不要内脏,但我要鞭,皮就不用扒了,我回去自己弄就行。”在众人都收下牛肉后,蒋海也向着众人说道,正所谓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这些人中午吃了蒋海的,现在又拿了蒋海的,自然不会在意蒋海的这些小要求,当下就把鹿的肚子划了开,把内脏全都扔了出去。

    至于鹿肉和蒋海特意点明要的鞭,他们则特意留了下来。

    至于那些内脏,就直接扔在这里,或者是扔进小溪里就行了,不用担心会毁坏水质,因为这小溪里面有不少的鱼,这些东西对于它们来讲,都是无上的美味。

    在一切都收拾的差不多后,那十几头没有脑袋的鹿,堆在那边,还真是有些吓人。

    “好了,我们也差不多该走了。”在收拾鹿的这段时间,太阳也在渐渐西沉,这些人都没有准备在山里过夜,所以保罗看了一下天色,便拍了拍手,示意大家准备要离开了。

    而这些人虽然驱车赶了三天才来了这里,进山才玩了一天,但他们都感觉自己玩的很开心。

    最主要的是他们来这里的目的都达到了,即打了枪,又猎了鹿,还有什么比这更开心的吗?

    于是众人都三三两两的收拾了一下,拉着要给蒋海帮忙带下山的鹿,准备返程。

    不过就在此时,一阵沙沙的声音传进了众人的耳朵当中,随着蒋海等人抬头一看,发现在小溪的不远处,一只体型硕大的野猪,已经出现在了小溪的上游处,那长长的獠牙,凶悍的目光,扫视在蒋海他们身上的时候,原本就不暖和的天气,好象又降了几度一般。

    ps:  今天的第二更

 第二百一十二章:玩乐(三更)

    “靠,野猪,真的是野猪……”看着远处和众人对峙的野猪,这边的富远不禁小声的嘀咕道。

    同时也的把手机摸了出来,不用说也知道,这是准备拍照了。

    “这野猪是过来喝水的吗?”看着面前的野猪,蒋海小声的问道。

    “不太像,可能是被这些内脏的血腥味给吸引过来的,估计此时在这附近盯着这些内脏的动物还有不少,但这些动物,可不敢出来,毕竟咱们这么多人,还带着枪,也就是这个二货敢出来。”听到蒋海的话,站在蒋海身边的威尔也小声的解释了起来。

    猪是一种杂食性的动物,这也就代表它们什么都吃,什么草,树皮,草根,果子等等,凡是可以吃的东西,它们都会吃,当然,这里面也包括肉。

    就像是农村家里面养猪的,都会很注意,饿着什么动物,也不可以饿着猪。

    因为猪一但饿了,就会自己找东西吃,家里面的鸡、鸭子之类的,正是猪的晚餐。

    甚至还有猪袭击小孩的事件发生,家猪都是这样,就更别说是野猪了。

    在野外的野猪平常的时候吃个蛇,鸟蛋,青蛙之类的都是常事,就别说是小鸟,野鸡之类的,也是它菜谱上的一员,不过就像是威尔所说的。

    动物也不傻,虽然这里的血腥味很浓,但就算是狮子、老虎,远远的看着这么一大群人在这,还都背着枪,它们也不会犯二的过来,更何况这里也没有狮子、老虎,顶多有些狐狸、郊狼之类的,自然更不敢对人类得瑟。出来瑞,挨一枪子算谁的?

    不过这头野猪,分明没有太把人放在眼里,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出来了。

    “那,现在怎么办?”听到威尔的话,蒋海不禁咽了一口唾沫。小声的问道。

    蒋海以前不是没有吃过野猪肉,但这野猪他真的是第一次见。

    相传在大山里面,一直都有一个排名,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才是这山森当中的无冕之王。

    甚至连老虎碰到了野猪也不见得会讨到好,在这诺大的名声之下,就算是蒋海也有一些紧张。

    “还能怎么办,你忘了保罗说的,碰到野猪是一定要打死的。”威尔听到蒋海的话。不禁笑了一下,在他的话音落下的时候,就已经有一声轻脆的枪响,在蒋海的耳边传来了。

    接着他就看到保罗的那把以色列产的加利尔的枪口冒出了一丝青烟,随后那头原本还很嚣张的跟这些人类对峙的野猪脑袋一歪,重重的摔倒在了地面上。

    “走吧。”看到野猪已死,这边的保罗不禁挥了挥手,随后众人就好象没有看到一般。向着小溪的对面走了过去,只有蒋海和富远对视了一眼。这就完事了?

    富远还特意开着视频,准备拍一场人与野猪的大战呢,不成想,就这么一下子就完了?

    “咳,这野猪你们不要吗?”看着要离开的众人蒋海不禁快跑了两步,这野猪死就死吧。不过野猪肉,蒋海还是很感兴趣的,虽然他的牛排好吃,但偶尔吃吃猪肉,也是不错的选择。

    最主要的是。在美帝想要买好猪肉,可真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东西没有人吃的,呃,你又想要,好吧,那归你了。”听到蒋海的话,保罗不禁转过了头,看着一脸急切的蒋海,嘴角不自觉的抽动了一下,在他看起来蒋海绝对是一个有钱人。

    昨天的直升机,还有今天的f750,虽然这车在现在这个环境不是很搭,但就算是他也得承认,这车确实是一辆很贵的好车,同时再加上蒋海送出牛排那完全一副不心疼的样子。

    综上所述,所以保罗确定,蒋海应该是一个有钱人,但这个有钱人的嗜好还真是古怪……

    不仅要吃没有人吃的鹿肉,现在竟然连猪肉也要吃?

    不过无所谓了,反正他们不吃,扔在这里也是便宜狐狸和郊狼,还不如送给蒋海呢。

    在听到他的话后,蒋海不禁乐了,他才不管这些人怎么想呢,反正他是要吃猪肉的。

    当下就把手上的鹿扔给了贝尔,然后他跑了过去,把这些野猪扛了起来。

    野猪一共分为两个种类,一种是亚洲野猪,一种是欧洲野猪,北美的野猪属于欧洲野猪的进化版,可能跟美洲这边的山狮啊,鳄鱼啊,美洲狮啊什么的一样,相比于其他几个大陆上的远亲们,都要小一号,这头野猪也是如此。

    大小大概只有蒋海在冰城动物园看到的野猪的三分之二,算上鼻子也就是一米长一点。

    本重大概将近二百四十斤吧,一百公斤多,不过没有多太多,因为身上的泥,还中了不少的重量,二百多斤的重量,对于现在的蒋海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太重的东西。

    于是他扯着一条后腿,就跑了过来,跟上了大部队。

    大过了两条河之后,别人的鹿都越来越重,但蒋海的这头野猪却轻了不少。

    因为湍急的河流,把野猪身上的泥,到是都给冲下去了,带上的水总归要比泥轻的多。

    等到众人离开了山林,返回山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众人也算是完成了自己来这的目的,于是其他人也准备和蒋海分开了。

    这些人虽然也来自于不同的地方,但他们也都是住在这附近几个州的,所以现在他们准备先回纽约住一晚,然后明天再回家,从这里到纽约,也就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的车程,要比蒋海回家还要更近一些。

    而蒋海也没有要跟他们一起去的意思,毕竟现在的他,晚上的时候在外面还是会有危险的。

    于是众人帮助把这些鹿扔到了蒋海皮卡的后斗里面后,也都告辞了。

    蒋海也带着贝尔和富远,开着车,向着自己的庄园急驰而去。

    去的时候走了三个多小时,一是因为贝尔以前也没有来过,有些陌生,二也是因为跟着车队走,总不好开的太快,回来的时候就不需要有这么多的顾及了。

    一路上在一些没有监控的路段,蒋海还会超速一段,这也让他更快的赶了回来。

    在晚上七点半的时候,经过才刚两个小时冒头的时间,蒋海等人就返回了庄园当中。

    看到他们的车满戴而归,此时已经把牛赶回牛棚的牛仔们和已经回到自己住所的渔夫们也都走了出来,看着这一个个无头的鹿,还有那只大野猪,有些发愣。

    “老板,你把这些东西弄回来干什么啊?”看着蒋海下了车,站在车边的罗宾斯就不禁问道。

    “吃啊,你们吃不吃,吃的话就一家弄个腿回去。”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也兴奋的说道。

    不过一听蒋海的话,罗宾斯等人都下意识的摆起了手,他们真的不喜欢吃这个东西:“呃,我们就算了,我们帮老板把东西抬进去吧!”

    看着这些人不懂得享受的样子,蒋海耸了耸肩,不吃正好,给他省下来了。

    在罗宾斯和艾德华的指挥之下,蒋海庄园里面的汉子确实是太多了,没用多少时间,他们已经把这些鹿还有那头野猪抬进了蒋海的冰库当中,不过在进入冷库之前,该有的处理还是要处理的,鹿的内脏已经清空了,现在就只需要扒皮,然后把鞭取下来,最后再挂起来就行了。

    至于野猪,就有一些麻烦了,还要放血,还要要去内脏,还要去皮。

    等一切都忙活完了,就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蒋海他们三个,随意的吃了一口就去休息了。

    可能是因为昨天玩的太热闹了,蒋海也难得睡了一个懒觉,等到他和富远起来的时候已经上午十点多了,今天他们准备活动的稍稍温和一些,于是二人就带着达莲娜和玛丽安,一起去逛了温斯罗普,完成了富远这一次到这的第二个目的,购物。

    在一堆画妆品和衣服的包裹当中,四人在小镇那家蒋海经常去的意大利餐厅里面,吃了一顿很有波士顿地方特色的食物,晚上的时候才回到了家里,不知不觉间,这已经是富远在蒋海这里呆的第四天了,第五天他们去蒋海的草场骑了马,蒋海也是第一次骑了小夏。

    小夏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它走的时候就要比一般的马小跑还要快。

    而当它跑起来的时候,呃……确实是有些让人难以接受,一匹马就可以跑出万马奔腾的感觉,你可以了解这是什么意思吗?在蒋海鲜血的滋养下,它的骨头要比一般的夏尔马壮的多。

    所以别的夏尔马跑不了,但它却可以自如的奔跑,可骨头加强了,代表它的体弄又加强了。

    那一跑起来,就跟要地震一样,差点没有把牛群给惊了,可是把罗宾斯他们吓了一跳。

    不过好在最终有惊无险,第五天的行程也就此完结。

    第六天,蒋海带着富远去了温斯罗普小镇的河边,去那里钓河鱼。

    第七天,蒋海带着富远去逛了波士顿,虽然这个地方他也只才来一次而已……

    ps:  今天的第三更,给大家送上来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夜谈(四更)

    抬头仰望着夜空,靠坐在蒋海二楼露台的沙发上,手里面拿着啤酒,看着自动烤肉机,在前面的篝火上不断的旋转,听着那鹿大腿上面流下的油,不断浇在火上那滋滋的声音,鼻子里面闻着那让人唾液分泌加速的味道,富远也不禁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呼,时间过的真快啊……不知不觉间,我在这你这里呆了一个礼拜了,说实话,有没有烦我。”

    “呵,我还真乐不得你在这里多陪我玩几天呢。”听到富远的话,蒋海随意的从旁边拿出一把匕首,在还在旋转的鹿肉上片下了一片肉,塞进了嘴里。

    “哎,你小子,还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感觉我这一个礼拜啊,是我这一生,过的最快的一个礼拜,我还没有玩够呢,真的,真的没有玩够,有一种当初上学时,暑假快要结束时的感觉。”摇了摇头,富远又叹着气说道。

    富远一共只请了十天的假,加上一个大礼拜也就是十二天,再加上他来的时候准备了一天,一天的时间从冰城到帝都,一天的时间从帝都到美帝,这就还剩下九天。

    而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在这里玩了七天了,明天就是第八天,他已经订好了中午的飞机,他要从纽约飞回帝都了,再从帝都飞回冰城同,好赶在下个星期一去上班。

    “是啊,过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再让我回到以前朝九晚五的生活,我确实是有一些不太适应了,节奏太快的生活。好象离我越来越远了……”随口喝了一口杯里的啤酒。蒋海也靠在了另外一个沙发上。看着头顶皎洁的月光,还有在月光旁边的星辰,这是他最喜欢看的东西。

    “哎,不说这个了,跟你讨论这个问题,就是我欠抽,一想起回去之后要过的生活,再对比一下你的生活。什么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这就是了。”随意的一跺脚,富远不禁坐直了身子,一脸不爽的说道。

    “对了,你现在怎么说也算是一个有钱人啊,咱不说现金多少,但你这一片产业不是在这的吗!你小子的个头也不矮,长的虽然没有我帅,但也不算难看。怎么现在还单着呢?我就不开你那两个女儿和那八软妹子的玩笑了。”看着蒋海,富远一脸好奇的问道。

    在他看起来。蒋海现在也算是发达了,富贵了,在国内一个家里面趁个几千万的小二代,也敢成天豪车、别墅、大美妞的来回换,来回炫耀,怎么蒋海这个身家几十亿(软妹币)的人,还过的不如这些小二代呢?悠闲是悠闲,生活品质也好,但没有女人算怎么回事。

    在这里呆了这么多天,富远自然也见过阿芙拉、黛娜她们,对于这些大美妞,富远看了第一眼,就感觉自己的腿有些迈不动了,经过这些天的休养,这些当初从警察局里面走出来,骨瘦如柴的女孩们,都仿佛焕发了新生一般。

    健康的皮肤,娇好的面容,再加上那瘦弱的身材,随着最近干了一些农活,显示出了一种特殊的健康的美感,尤其是这些女孩因为对蒋海特殊的心理,总是会在蒋海的面前展露自己的一些小性感,当然,对其他人,她们都是很冷漠的,毕竟当初的经历让她们无法轻易的放开内心,让别人走进去。

    此时在阿芙拉她们看起来,唯一一个可以走进她们内心的男人就只有蒋海,他不仅可以走进去,还可以走来走去,为此富远没少拿这个打趣蒋海,不过在蒋海说了这些女孩以前的事情后,富远就不会拿这个开玩笑了,毕竟拿这个开玩笑,有些不太合适。

    白了富远一眼,忽视了他后面的那半句话,蒋海继续慢慢说道:“劳资是结了婚的人,你懂个屁。”说这话的时候,齐丽那张脸,仿佛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你不是离了吗?”听到蒋海这么说,富远不禁有些意外的问道。

    “没离成,那个协议被齐丽压着没有签,所以现在我还属于已婚状态,如果我要去法院起诉她离婚,那是可以直接离,不过我这里要分给她一半,原本分一半我都认了!这个婚我是一定要离的,可考虑到达莲娜和玛丽安,我就有一些头疼,我不可能为了离婚,把自己折腾进局子里面……”揉了揉头发,蒋海有些无语的说道。

    “呃,感觉很麻烦的样子,不过你为啥一定要离婚呢?齐丽给你戴那啥了?”看到蒋海那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富远不禁好奇的问道。

    直接送给了富远一根中指,蒋海不禁厉声说道:“滚蛋……”

    “其实算起来,我和齐丽在一起,原本就是一个错误。”慢慢的喝了一口酒,蒋海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因为此时他也不知道,自己要怎么面对和齐丽之间的感情。

    说起来,齐丽不欠他的,在他最需要钱的时候,齐丽给了他四十万,而他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成为齐丽的挡箭牌,正所谓拿从钱财,与人消灾,就是这么个意思。

    “说起来还是当初的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齐丽的家里,其实从一开始,就已经摆明了车马,她找我无非就是为了应付公司的那些人,顺理成章的继承公司,而我拿着那当时我需要的钱,去处理我的事就可以了。”想起自己和齐丽之间的事情,蒋海又灌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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