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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庄园-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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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UG还要大的多。
对此蒋海还是相当满意的,最终就选定了这三把枪,连带着套装一起买的,还有不少的子弹。
一共花了蒋海两万美刀后,他们也提着这些东西,扔到了那辆F750的后座。
“好了,回去吧!”重新从枪店出来,罗宾斯不禁抻了一个懒腰,对着蒋海笑着说道。
蒋海也有一样的意思,不过正当他准备去上车的时候,突然看到在这家枪店的对面,有一家小便利店,不过这家店跟一般的便利不店不同的是,牌匾上写的是四个汉语,张家小店。
“华裔开的商店?”看到这家商店,蒋海愣了一下,上车的步伐不禁慢了起来。
“嗨,蒋,怎么了?”另外一边已经上车的罗宾斯看向蒋海,不禁好奇的问道。
“哦,我去看看买些东西。”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轻笑了一下,便走向了这家商店。
“欢迎光临,请随便看下。”刚一走进来,旁边就有一个声音响起,听着这略有一些生疏的英语,蒋海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看起来岁数不大的女孩,正站在收银台那边说的。
看着女孩的样子,好象是亚洲人,一副知书答礼的感觉,蒋海也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走进了商店当中,一走进来,他就发现这家商店里面的东西,还真是不少。
“老干妈,蒜辣酱,豆瓣酱,甜面酱,这果然是一家华夏的小超市,这里还有不少的蔬菜,这是东北的大米,嗯,闻着就是香。”走进了小商店之后,蒋海不禁眼前一亮。
这里的东西还真是不少,而且都透露着一股亲切的味道,蒋海虽然来这里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说实话,天天吃西餐,他也有一些厌烦了,有的时候想要吃个炸酱面,都没有酱可以用来炸,总不能用番茄酱做吧,那玩应做出来的也不可能好吃啊。
今天早上还只不过是有点想,不成想,下午的时候竟然就看到有卖的了,对于蒋海来讲,自然是一件让人很开心的事情,虽然这里的这些酱料的价格,有些让人伤心。
太贵了,几乎在这里买一瓶,回去就可以买一件,但没有办法,总不能让人从华人寄过来吧!
所以蒋海,还是二话不说,提着一个篮子开始装了起来,先装了两瓶老干妈,然后四瓶蒜辣酱,四瓶豆瓣酱,外加上在美帝很少可以买的到的酱油,醋,又去拿了一袋十斤重的东北稻花香大米,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世界上三处最好的大米,岛国,高丽,华夏东北。
原本华夏的东北是不种大米的,就像是那首歌松花江上所唱的那样,遍地的大豆高梁。
大米是鬼子入侵的时候,强迫东北人种植的。
后来鬼子战败,离开了东北,但东北人还是习惯性的种起了大米,因为东北自古就是苦寒之地,所以土地不像是中原地带那样透支的严重,那里的黑土,几乎肥的可以榨出油来,大米的产量高,口感自然也是极好的,原本东北有两大种植地带,一是辽省,一是黑龙省,不过后来辽省发展重工业,污染严重,黑龙省的大米就独步天下了。
其中最好吃的,也是黑龙省人自己吃的大米,就是稻花香,这种米特别的香,吃起来口感Q弹,油光四溢,非常的好吃,这种米在黑龙省都要卖到三、四块钱一斤,要是运到了南方,那价格是成倍的增加,在蜀地就要卖到八十多一袋,一袋十斤,再往南,到两广地界,甚至要卖十几块钱一斤的价格,贵的有些令人发指。
而在美帝,这大米的价格,自然是贵的令人扯头发了,一袋十斤的大米,要价一百一十美刀,好吧,这已经不是在卖大米了,这是在卖黄金啊,真心是贵的令人发指了……
但蒋海还是买了一袋,在买好了大米,调料之后,蒋海来到了蔬菜区,其实大部份的蔬菜,在美帝也是有卖的,有机蔬菜还是很不错的,但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蔬菜,这里却并没有。
比如说竹荪蛋、猴头菇、山药之类的,美帝的超市里面很少出现,但在这里却都有。
蒋海是一个肉食动物,对于蔬菜并不是太在意,不过当他看到不远处的松蘑的时候,却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松蘑,不是松茸,虽然名字差不多,但长的完全不一样。
这种蘑菇在国内算是东北特产的,只有东北才有,而且生长的极为特殊,这种蘑菇是无法人口培养的,也就是说,这种蘑菇只有野生的。
蒋海记得小的时候,他并不喜欢吃蘑菇,但后来有一次,他姥姥生病了,他母亲回去照顾他姥,结果他和他爸在家,他爸做的就是松蘑,自从吃过了这个蘑菇后,他就爱上了这种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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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土鸡
这种蘑菇在蒋海小的时候,价格就很贵,蒋海记得,那个时候卖猪肉,才四块多点一斤,而这种蘑菇要卖到五块钱一斤,自打那之后,他几乎每年都说要吃这个蘑菇。
但算起来,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吃过了,实在是因为这种蘑菇,出现的季节很少,七月中旬开始采摘,到八月末就结束了,而且生长条件极为苛刻,只生长在山区,气温高于三十二度的地方,是不生长的,而且湿度要达到百分之八十五才行。
随着人们对于饮食的要求增加,这种品感极好的蘑菇的价格也在不断的变化当中,同时这种蘑菇里面含有多元醇,可以抗癌和医治糖尿病。
也让这种蘑菇的身份倍增,再加上无法培养,其价格一直都是居高不下的。
蒋海至少就有段时间没有吃过了,现在一看,他也不禁感觉自己的嘴里面分泌的唾沫增加了。
虽然面前的只是干活,价格更贵,但他还是决定,把这些都包圆了。
“小伙子,你买这么多蘑菇干什么?”正当蒋海把这些蘑菇都装起来后,这时从远处走过来了一个老人,有些奇怪的看着蒋海,一脸好奇的问道。
“大爷,你是华人?”听着大爷说的纯正的普通话,蒋海不禁愣了一下。
“当然,会进来这里买东西的,九成九都是华人。”听到蒋海所说的,大爷轻笑了一下说道。
“呵呵,也是,大爷我跟你说,这种蘑菇叫做松蘑,是一种野生的蘑菇,很好吃的。”听到大爷的话,蒋海尴尬的笑了一下,不过还是给大爷介绍了起来。
“哦?这种蘑菇我吃过,口感确实是不错,但吃了会拉肚的。”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老人回忆了一下,有些忌惮的说道。
“当然了,这上面有一层皮,要把这层皮去了才可以吃。”听到大爷的话,蒋海笑了一下继续说道,听到蒋海所讲的,大爷也陷入到了沉思当中,貌似他并不清楚。
在买好了蘑菇之后,蒋海想了一下,又买了几根铁棍山药,这东西回去之后可以吃着玩。
在买完了这些东西后,他便准备去交钱了,但却又被老大爷给拦住了。
“小伙子,看你买这么多的酱,还有大米和蘑菇,你是东北的吧,这店里面有小笨鸡,你不整几只?”看着蒋海,这边的大爷轻笑着说了起来。
“笨鸡?靠谱么?美帝也有笨鸡?”所谓的笨鸡,就是土鸡,农村家里面散养的鸡,平常的时候很少喂饲料,都是在外面自己觅食的,这种鸡可能是因为吃的不是太好的关系,所以块头基本上都不是很大,同时因为一直在四处的觅食,吃的也是草籽和虫子,所以肉质非常紧实的同时,也几乎没有什么肥油,口感相当的不错,蒋海原本并不喜欢吃鸡,对于鸡也就是吃吃大腿和胸脯,不过来美帝这么久了,他还真有一些想念土鸡的味道。
“呵呵,这是的小鸡,都是店里面的老板,特意从华夏带过来的鸡种,特意在美帝这边圈了一声地养的,你说呢?”听到蒋海的疑惑,老人笑着说道。
“哦?那可以看看。”听到老人的话,蒋海的眼前不禁一亮,如果真的是从华夏弄过来的鸡种,再在这里散养的,那估计鸡的味道应该不错。
美帝这边虽然也吃鸡,但这里的鸡种可不是太好,基本上很多都是火鸡的串子,火鸡那玩应,又肥,又大,肉说实话并不好吃,用来顶饿还行,但要说起享受来,这玩应可不行。
所以就算是在美帝,一般的人家,也就是在感恩节和圣诞节的时候,才会弄些火鸡为吃。
其他的时候,可是不会去吃这些东西,养殖的鸡,也蠢大蠢大的,除了肉多,就没别的了。
随着跟老人说了一句后,蒋海就来到了店里专门卖生鲜的地方,这里除了卖海鱼、牛肉之外,也卖河鱼,而且美帝这边因为河鱼泛滥,再加上没有人捕捞,已经成灾了。
这里的河鱼都很大,而且质量相当的不错,严格的算起来,这些鱼可都是野生鱼。
只不过美帝的人是不会去吃这些鱼的,但蒋海不一样啊,这些天一直吃海鱼,都有一些吃腻味了,现在冷不丁看到河鱼,他还真有一些想吃。
不过他是不会在这里买河鱼的,毕竟按着罗宾斯的说法,河鱼那在美帝是灾祸。
买这玩应,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随便去河边,半个小时,就钓的到吃的,没有必要买。
所以蒋海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就去了旁边卖鸡那里,一看蒋海就不禁暗自点头。
这鸡对,并非是像美帝这边养的鸡一样,基本上就只有一种颜色,这鸡有不少的颜色,看着公鸡的鸡冠,分明已经长成了,但鸡的大小,大概只有三斤左右。
“这鸡不错,挑几只。”看着面前的鸡,蒋海点了点头,挑了三只鸡,还有一筐鸡蛋后,他也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了,反正这里也不是特别的远,如果自己以后还需要买的话,大不了再开车过来呗,按着自己前几天打电话询问的,再过几天,就是考驾照的日子了,到时候自己随时都可以过来买,提着一大堆的东西,蒋海去了收银台,这些东西,好归好,但价格还真是贵的离谱,一共花了蒋海三百多美刀,但再贵他也得买不是?
“大爷,你不买东西么?”在买完了东西后,蒋海不禁看向了在他身后不远的老头,刚才就一直看这个老头在这里转,劝自己买了这么多东西,怎么不见他买呢。
“我?这家店是我儿子开的,我买什么。”听了老头的话,蒋海差点一口气没有喘过来,好么,何着这是明托啊,不过这也没得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如果自己不是想买这些东西,也不可能一被劝就买不是?最后冲着老头笑了笑,蒋海把东西都抬了出去。
“嗨,老板,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看到面前的蒋海,进去的时候还两手空空呢,出来的时候就抱着这么大一堆,就连罗宾斯都愣住了,
“没有什么,这些都是我们家乡的东西,有的时候吃惯了你们西餐,我也会想念家乡的味道不是?”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轻笑了一下,对着他说道。
“如果真的想吃了,可以去镇上的中餐馆吃啊,那里的味道还不错。”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罗宾斯愣了一下,对着蒋海说道,不过蒋海只是摇了摇头。
在这里这么久了,他怎么可能没有去中餐馆吃饭,但说实话,餐饮业不管在哪都是一样的,在一个地方,为了赚钱,就要迎合这个地方的口味做菜,要不然的话,哪来的营利?
美帝的中餐也是如此,此时早就已经改的面目全非了。
他去温斯罗普的小店吃过中餐,几乎什么菜都要放蕃茄酱,做的让人很难接受。
“你不懂,等我做出来了,你就知道了,走吧!”轻笑了一下,蒋海对着罗宾斯说道。
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挠了挠头,他确实是有些不太明白,但蒋海说什么就是什么吧,谁叫他是老板呢,轻抬刹车,启动巨兽,伴随着轰鸣声,向着蒋海的牧场飞驰而去。
来的时候花了一个半小时,但走的时候,因为不需要减速,也不需要绕道,一个小时多一点,他们就已经来到了庄园的大门前,此时在大门前,鲍勃-乔治正在那里跟伯克-达勒核对蒋海这些马的情况下,罗宾斯选的马,自然都是没有问题的,但就害怕在来到这里的时候,磕了、砰了那就不好说了,所以伯克-达勒特意又检查了一次,都没有问题。
“这些马,都还好吧!”车停在了伯克-达勒的身边,蒋海趴在车窗上,对着伯克-达勒说道。
“老板,没有问题。”听到蒋海的话,伯克也点了点头,老鲍勃的马,在这附近也是出了名的,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如果真的有问题的话,那他也不可能在这里开这么久的马场。
“嗯,那就行,我先把东西放回去了,这些马,那匹最大的是我的,其他的,你们分着看吧!”听到伯克的话,蒋海也对着老鲍勃笑了一下,然后示意罗宾斯先把车开进去。
在把车开到了庄园当中后,蒋海先把枪和子弹拿了下来,放到了自己的房间的一个空着的衣柜当中,他房间的农柜有四个,不过他自己的衣服,一共也就只有那么五六套,算是内衣,一个衣柜都是装不满的,原本空出来的三个,他还不知道放什么呢。
现在到是有放的了,其中的一个就用来放枪吧,至于子弹,要跟枪分开放,这是罗斯说的。
在把枪放下后,蒋海重新来到了楼下,把吃的东西拿了下来,先放在了自己的冰箱里。
最后剩下的就是那几只鸡了,不过他才刚把鸡笼弄下来,那两条狗就围了过来。
“去去去,这是我的口粮,可不是你们的。”看着两条狗眼中的凶光,蒋海上去踢了它们一脚,对着它们大声的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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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河鱼
“呜呜……”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高加索小白不禁发出了两声很郁闷的声音,然后可怜巴巴的看着蒋海,但那只青狼獒小黄则只是看了蒋海一眼后,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小黄已经走了,小白也没有多呆,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老板,你的这些小鸡,是用来吃的,还是用来养的?”而此时这边的罗宾斯也停好了车,从车上走了下来,看着蒋海手里面的三个笼子,有些奇怪的问道。
其实要是在华夏,拿着这么大的鸡,自然都是用来吃的,但在美帝,三斤左右的鸡,对于他们来说,还只不过是鸡仔呢,一般的白羽鸡之类的,至少也得六、七斤才可以出拦吧。
以开封菜天天说的白羽肉鸡为例,这种鸡二十四周的时候,也就是四个月大的时候,重量为五斤左右,六十八岁的时候,可以达到六斤,这还只不过是在华夏,在美帝杂交的技术这么好,产量更高,要不然你以为他们这边的汉堡卖那么便宜是因为什么。
所以在他们看起来,三斤重的小鸡,确实不算是可以吃的存在。
“当然是用来吃的。”不过听到他的话,蒋海却把眉毛一挑,一脸严肃的说道。
“可是这么小的鸡,好吧,那老板,你要现在杀了么?”虽然有些难以下手,不过蒋海说要要杀,那他就准备经手了,对于这些牛仔来说,杀鸡、宰牛、杀羊的都是不在话下的。
“现在,呃,现在不准备杀。”想了一下,蒋海想了想,貌似,他确实是暂时不准备杀。
原本他是没有想过要买鸡的,如果不是那个老头在旁边说的话,他也不会想要去买。
现在买回来了,收拾到是容易,但怎么做,呃,他还真不太清楚。
“那就先养起来吧,这么小,杀了之后也不会有多少肉的。”听到蒋海略有些犹豫的话,罗宾斯还以为,蒋海也感觉这鸡太小了呢,于是笑了一下,对着蒋海说道。
如果他知道,这种鸡就只能长这么大的话,估计会把下巴惊掉吧。
说要养,自然是要做个鸡窝的,对于这样的活,罗宾斯就相当的拿手了,按着他的说法,可以弄一些木板,订在地上,弄一个小型的鸡窝,然后再用木头做一个小屋,上面挂起渔网,这些鸡就出不去了,而且还好抓,至于喂食也很容易。
说起木料来,这附近可是有一片森林的,这些年来,罗宾斯也存了不少,弄一个鸡窝,不在话下,听到他的话,蒋海也不禁眼前一亮,这到也是个办法。
“嗨,老板你们这次买回来的马真的是太棒了,竟然全都是成年的夸特,要知道这么一匹马的养护,可要比买一台汽车贵多了,这也就是老板你才有这样的魄力,一次性买了六匹回来。”正在此时,菲利蒙一脸笑意的从远处走了过来,刚才他刚和伯克一起,把那些马赶回了马棚,随后的几天,他们不仅要照顾牛,而且还要照顾马,这些马都是成马,要经小马驹可好照顾多了,只需要适应几天,差不多在牛群要出去放牧的时候,这些马也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那是当然,老板可是我见过最慷慨的老板了。”这边的罗宾斯听到菲利蒙的话,也跟着说道,蒋海虽然知道他们是在拍自己马屁,但听着也很舒服不是?
毕竟以前,就只有他拍别人马屁的时候,什么时候有别人拍他马屁的时候了?
“对了,老板,我老婆问我,一会儿你要吃什么,是煎牛排,还是煎鱼,或者是炖牛肉,炖羊肉,主食是白面包行不行?”看到蒋海赶主的样子,菲利蒙也没有忘记自己来这真正的目的,开口向着蒋海问道,不过定听这些吃的,蒋海不禁咂了咂嘴。
虽然说,他现在不是很反感这些吃的,但天天吃这些,他也真有些受不了了。
“跟你老婆说,今天我想要换点口味,晚上就不用做我的菜了。”想了一下,外国人可不懂得华夏的弯弯绕,蒋海就直接实话实说了。
“呃,那老板你想要吃什么,我回去跟她说。”听到蒋海说要换个口味,菲利蒙愣了一下。
“不不不,不用和她讲,今天我给她放假,我要吃的东西,你们是不会做的,是我的家乡菜。”摇了摇头,蒋海可不愿意让菲利蒙太太去尝试那些改良过的华夏美食,他还是自己研究比较好,当然,他也就是做这一顿换换口味,既然来了这里,他就要去学会适应。
“哦,这样啊,那你的家乡菜要用什么呢?我去帮你找。”听到蒋海说要做家乡菜,这边的菲利蒙不禁笑了起来,一脸激动的向着蒋海说道。
“不用了,我要做河鱼,你们也不吃,既然你过来了,就帮我把这鸡窝做一下吧!”听到蒋海说河鱼,这边的罗宾斯和菲利蒙都不禁皱了一下眉头,然后尴尬的笑了一下。
他们以前就听说过,华夏人喜欢吃河鱼,但对于他们来讲,河鱼确实是没有什么好吃的。
一,刺多的令人发指,喜欢大口吃肉的美帝人,可吃不习惯那样的鱼肉。
二,河鱼的身上,多少带一些土腥味,有些人吃腥味,但却不愿意吃土腥味,这些人就是这样,所以他们很反感这些鱼身上的味道。
当然还有三,相传美帝在几十年前,曾经跟现在的国内一样,一直在搞发展,搞建设,所以河流和土地的污染极为严重,后来美帝政-府开始注意这些事情后,开始慢慢的改良。
但经过那个时代的老人,还是流传下来了思想,认为河里面的鱼,是不干净的。
他告诉他儿子,他儿子告诉他孙子,从根上,这些人就认为河里面的鱼是不干净的。
所以现在美帝,河流里面的淡水鱼才会泛滥成这样,真心没有人会去吃这些东西。
哪怕政-府弄出再多的报告,告诉这些人,这些鱼是没有问题的,他们还是不会去吃。
不过听说,现在西海岸那边,已经开始捕捞这些鱼,制成干之后运往华夏了。
在华夏这些野生鱼,可是很受欢迎的,不过死鱼,就算是再野生,也是卖不上价的,这也是必然的,其实在蒋海看起来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好解决的,只需要美帝往华夏发一批免签证就可以了,在那些淡水鱼遭灾的地方,建一些小别墅之类的,便宜的租给华夏过来旅游的人,并且让他们可以自由的做菜、垂钓,用不了一年的时间,估计五大湖里面的鱼得绝种,就不用说什么亚洲鲤鱼作乱的问题了,还可以赚一笔外快。
当然国与国之间的问题,也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如果蒋海说话管用,就不会在这里扯蛋了。
虽然对河鱼不感冒,但这二人做起事来还是一把好手,在蒋海帮忙递木头的情况下,不到一个小时,一个简单的小型鸡窝就已经搭好了,再把以前破掉的渔网,往上面一盖,就算是完事了,蒋海把三只鸡顺着门往里面一放,三只鸡就飞快的跑进了窝中,开始好奇的打量着它们的这个新家,不过鸡的脑子总归有限,过不了多久,就开始在外面散步觅食了。
至于蒋海,则骑着已经空出来的全地型车,带着他的手竿,离开了庄园。
说起海钓来,蒋海是不行,但要是说起用手竿,他还是挺有自信的。
波士顿,新英格兰地区最大的城市,也是当初美国初建之时,英国主要的殖民城市,而英国人之所以看中了这里,主要是因为一个原因,那就是这里的水利极为发达。
西边是马萨诸塞湾,连着大西洋,陆地上不仅挨着海边,淡水资源也是极为丰富的。
虽然叫的上名的河就只有两个,一个查尔斯河,一个切尔西溪,但就算是查尔斯河也不大,总长只有一百九十二公里,开车一个多小时,就可以跑完,确实不算大。
这里还有很多的水道,都是淡水水道,只不过都没有什么名罢了,甚至在谷歌地图上,都没有标示,可如果你真的到了这里,就会发现,这确实是淡水河流!
而此时美帝的淡水河流,正在经历着重重的考验,最大的考验,无非就是亚洲鲤鱼进军的事件,其实所谓的亚洲鲤鱼,并不是指的我们常说的鲤鱼,除了鲤鱼之外,还有鲢鱼,鳙鱼,鲫鱼,黑鱼等等,一系列的鱼种,在华夏,蒋海更愿意叫这些鱼为河鱼。
说起钓海鱼来,他是不行,但说起钓这些鱼来,他也算是半个行家了。
毕竟在华夏的河流里面,可以钓野鱼,还可以有不错收获的人,那技术也是可以想象的。
蒋海庄园的北方,走的话,大概也就是走不到半个小时,骑车也就是十分钟左右的地方,就是一条淡水河,蒋海曾经在这里路过过,那里的鱼,着实不少。
蒋海一直都对这些鱼,有着不少的想法,只不过一听海钓,确实是要比河钓来的有意思的多,至少钓上来的鱼,是可以期待一下的,但想想自己的海钓技术,再想想今天晚上要做的菜,蒋海就收起了这个心思,身为老板,也总不能总是颗粒无收吧,这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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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更新,连续送上!半夜还有一更,冲一下新书榜,目前新书榜第十八位,汗……九号就出榜了……这可能是小飞自从写书以来,第一次一个月了还没有发到二十万字,现在的网文界,变化太快了……今天写着写着,突然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小说已经写到一百一十多章了,呃,存稿二十万,等到上架的时候估计会暴的很厉害吧,还请大家多多支持小飞吧!
第四十四章:威胁
“鱼竿,鱼线,鱼钩,飘,饵就到时候抓蚯蚓吧,这的鱼都不小,估计都喜欢吃这些东西,还有椅子,鱼笼,网,软箱,嗯,就这些吧……”其实不钓鱼,真的不知道,钓鱼其实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在河里面用手竿还好,其实在海里面海钓的话更加的麻烦。
蒋海以前可不会海钓,在现在没有人有时间指导他的情况下,他也没有要去海钓的意思。
要是就这么空手而回,也太难看了些,所以现在他要去河里面钓淡水鱼。
一般来说,在河里面钓鱼,用手竿的机会比较多,所谓的手竿,就是没有卷线轴的鱼竿。
长度在三米到八米之间不等,主要分为玻璃纤维和碳素的两种。
蒋海以前用的,就是玻璃纤维的,这种鱼竿很沉,很重,而且容易断,但硬度极强,号称手竿里面的战斗竿,当然,不是指的钓鱼,而是指的打架,打的时候甚至要比棒球棍还好用。
这个竿,说实话,除了刚钓鱼的初学者中的初学者中的初学者会用之外,基本上很少会有人用,但蒋海以前用这个,不是因为他是初学者,而是因为这种竿很便宜。
五米四的竿,才要二十五块钱,真的很适合他,况且,在黑龙省的河边,他们也不可能钓的到大鱼,这样的竿就足够了,自从有了钱之后,他特意买了一把好竿。
这一次过来的时候,也带了过来,碳素的竿,但却并不比玻璃的竿轻多少,因为这竿特别的长,足有十一米长,是他特制的,一般的手竿,很少有超过十米的,蒋海这个是例外。
再加上最粗的线,又挑了一个很大的鱼钩,蒋海就把这些东西,放在了一个全地型车上,开着离开了庄园,蒋海要钓鱼的那个地方,准确的来讲,应该算是一个入海口的位置。
只不过流量并不大,波士顿这里并没有大江大河,水流的也不是太急,当然,暴风雨,暴风雪的时候另算,因为这边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极强,水草生长的也是极为丰盛的。
大概从庄园出来,骑了不到五分钟,蒋海就看到了那条河,走走停停的,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他才挑了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大风浪,也比较干净,最主要的是,草比较少,这样好打理,在挑好了地方后,蒋海就去把车停好,然后把这些东西,都拿下了车。
拿出自己特意带的小铁铲,开始挖了起来,美帝这边可不讲究挖蚯蚓,所以这东西,特别的多,又长,又粗,看起来就跟小怪兽一样,不过蒋海到是挺喜欢的,这东西钓鱼,应该挺爽。
不多时,他就挖出了半盒的蚯蚓,也不需要弄,直接把泥挤一下,就挂在了鱼钩上。
随着蒋海把东西都准备好,一甩鱼竿,鱼鈎就飞快的飞了出去,落到了河中间。
“哎,还是这么钓鱼舒服,海钓虽然好玩,但太坑人了。”轻笑了一下,试了试鱼竿,在确定鱼飘立起来后,蒋海就慢慢的坐了下来,然后轻笑着说道。
长出了一口气,把鱼竿放在了自己的腿上,蒋海就呼吸起了这附近的新鲜空气,其实在美帝,要是说他最满意的,无疑就是这里的空气了,城市里面的,要比华夏乡村的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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