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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总裁美如仙-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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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沐晴被我亲了一下,婴宁一声,差点醒来,我赶紧停下来,不敢将她吵醒。
273:点点滴滴
你觉得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时候?
如果要用时间去想的话,那我要遗憾地告诉你,那并不是你最幸福的时刻。
人的大脑在受到刺激的时候,会下意识记住刺激的东西,这在研究学上叫做伤疤记忆。刺激包括不好的,也包括好的。而有一项研究表明,不好的东西,留在大脑里的时间,往往比幸福的东西更加深刻,因为,大脑自主地选择了保护自己。
不好的东西会让它受伤,而好的东西,会让它在高兴之余忘记自我保护。
但当一个人老了的时候,留在他脑子里印象深刻的东西却会发生改变,最为记忆忧心的,反而是那些美好的东西,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大脑自主治愈了自己。
这是一个很奇妙的现象,所以,当你在年轻的时候因为一段痛苦的往事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时候,不要担心,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久了,自然就过去了。
但是,在时间的长河里,你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刻,这叫转移治疗法。
那些潜藏在大脑深处的记忆,就是你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如果你还要花时间去想,那只能说明,你储存的东西,还不够印象深刻。
我就可以在完全不用思考的情况下回答出来:我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和纪沐晴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不要觉得我是在花言巧语哄她开心,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
我不擅长花言巧语,更喜欢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
我也从不承诺自己未必能办到的事情,未来谁都不可预料。
在有些人看来,我可能是个怪胎。
我的行为像老实人一样朴实,可有时候也能像聪明人一样反击。
我不老实、也不奸诈,我不朴实,也不精明。
如果真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我自己的话,我觉得,淡泊更适合我一些。
对,就是淡泊。
看透一切的一种淡泊。
可能这样说有很多人难以理解,也难以体会,也许有的人一辈子也理解不了。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喜欢的生活方式,别人可以不理解,但只要不让别人觉得心里添堵就行。
人生在世短短数十载,何必去顾及那么多呢。
没事的时候我也经常看一些网络小说,不得不佩服作者们的脑洞是真大,什么天马行空的情节都能想的出来。普通读者可能看的很爽,可那些东西在我看来,我只能呵呵一笑。
我没有资格没有权利去批判什么,或者说一本书多么多么的不切实际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小说本来就是高于生活的。
如果我也是一本书里的男主角的话,那我一定是最没存在感的那种,没什么追求,也不喜欢刻意去装逼打脸,努力想把自己融入生活中。
这样的主角,估计读者都不爱看的吧。
翻阅了几本那样的书之后,我果断地放弃了再去看同类型的书,实在是,让我喜欢不起来,当然,也讨厌不起来。
我更喜欢看散文或者诗集,特别是诗集,好的诗作,会带给人一种心灵上的享受。
还有散文,简单的文字就可以组成优美的画面,这才是作者。
带给人的是心灵上的享受,而不是主管意识上的yy。
我的床头现在就放着一本诗集,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会看一会。
将纪沐晴安顿好之后,我便拿过诗集,打开,找到我昨天看到的那一页。
诗集的篇幅通常都很短很短,有的可能就几句话而已,但是,你得了解作者创作这首诗的时候的心情、背景、环境。当你结合所有的东西再来看的时候,往往会有新的发现。
一片诗集,绝对不是几句话勾勒出美好画面而已,它更代表了作者的思想,寄托、愿望……
当你静下心来细细琢磨作者的思想的时候,这其实也是一种享受。
我翻阅书本的声音很轻很轻,尽量不弄出刺耳的声音,因为纪沐晴睡眠比较浅。
长期的高强度压力,让她有点神经衰弱,睡眠质量很差。
有时候外面有车子经过按一下喇叭,都会将她吵醒。
神经衰弱还会导致脱发,皮肤也会不好,在我给她注入灵气之后,这些问题得到了缓解。但我还是希望她能在睡觉的时候是享受的,而不是为了解决身体上的疲乏去睡觉。
白天是忙碌的,宣泄的,夜晚的宁静,就该好好享受。
窗帘没拉好,留出一点点小小的缝隙,我吓床走过去,欲将窗帘拉好。
凌晨了,城市的繁华渐渐被安静取代。
夜空中不知何时冒出几颗星星,一闪一闪的。
这几个星星的位置比较奇怪,链接起来的话,好像能组成一个图案。
我用手比划了一下,好像一个箭头的图案。
安静的城市,凉爽的夜风,特殊图案的星辰,我该凝望星空了。
可惜,天气总是多变,星星出来没多久,天上就乌云密布,风也越来越大。
我收回目光,将窗户关好,再将窗帘拉好。
屋子里特别黑,因为纪沐晴只有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下才能睡着。而我,也是一样。
我蹑手蹑脚来到床前,能听到纪沐晴均匀而平稳的呼吸声,偶尔,还有呼噜声。
她打葫芦这一点我早就发现了,不过,纪沐晴的呼噜声很小很小,不会对我的睡觉造成什么影响。
她睡着的时候特别像小孩子,有时候还会翻来翻去来寻找最舒服的睡姿,偶尔还会给我架腿。
为了防止她掉下床去,我会在她睡的那一边用脱下的衣服稍微挡一下。
每天晚上因为照顾她都要醒来好几次,就跟妈妈照顾宝宝一样,总担心宝宝会踢被子。
这些我从来都没跟纪沐晴说过,我想做的,是默默地守护她,而不是以此来换取什么。
我不需要礼尚往来的爱情,我只是想守护我心中的那份爱,如果恰好对方也爱我,那我就是赚了,如果对方不爱我,那也没什么可遗憾的。
幸运的是,纪沐晴是爱我的。
我没有真真正正地谈过恋爱,不知道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什么样的方式是最融洽的,什么样的方式能让爱情更持久一些。
周围经常会出现一些热恋中的爱人突然分手什么的,有时候是女的责怪男的不温柔不体贴,有时候是男人责怪女的,反正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我觉得这种吵架的方式有点可笑,温柔?体贴?对你好?这些也能成为分手的理由?
当你接受一个人示爱的时候,难道就没想过他会有不好的一面?
人无完人,谁都有不足的一面。
既然做好了准备去在一起,那就什么都要接受。
如果要分手,那就只有一点,那就是不爱了,其他的,都是借口。
很多人总喜欢为自己找借口,对方不温柔不体贴,不过都是为自己的借口找一个合理的理由而已,让对方难过,让对方去为自己的不喜欢而埋单。
我觉得,那样的人很自私。
我无法去批判他们什么,人都是自私的不是吗?
我能做的,就是不让那些事情发生在纪沐晴身上。
这不是我在夸自己,而是我觉得,做人就应该这样。
看完一首小诗,我关掉床头灯,准备入睡。
临睡前,我会轻轻亲吻纪沐晴的额头,纪沐晴从来不知道。
其实每天早上我都起的比较早,也会亲吻她的额头,这叫早晚一个吻,我爱她,一万年不会变,吻代表了我的心。
我喜欢侧躺的姿势,因为这样可以感受到纪沐晴的呼吸,很轻,很温柔,有时候会盆到我的脸上,软绵绵的,还带着香气。
这绝对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心里,而是,事实却是如此。
“晚安!”我说。虽然并没有任何回应。
翌日一早,我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准备早餐,极好牙膏,今天的早餐多卖了几分,怕的是苗正和苗小容又饿着肚子找过来。
今天的量比昨天还大,周围人看我的眼神更加诧异了。
可能经过昨天的历练,我的脸皮足够厚了吧,面对那些人吃惊的眼神,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每次都会把早餐做成很多新鲜的造型,就好像妈妈为了哄小孩吃饭,会做各种可爱的饭一样。但我不一样的是,我不是为了哄纪沐晴,而是真心实意地想让她在任何时候都能感受到我的爱意。
我在生活里不像小说里的那些男主那样,会送花会制造很多浪漫的场景,送名牌衣服名牌包什么的,我是把爱融进了生活里的点点滴滴,我能想到的缝隙里,都塞满了。
这才是最幸福的样子,这才是最美的样子,比起那些用金钱就能买来的东西,他们太不值一提了。
很高兴,我的精心准备没有白费,纪沐晴每次都吃的很开心,连眼睛都在笑。
所以你明白了吗,我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最幸福的时刻是和纪沐晴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因为真的,很幸福。
当你用心付出的时候,你就会得到回报。
事实却是如此。
274: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当你习惯了快节奏的生活时,突然把节奏放慢一些,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很多美好的地方。
就好比爬山一样,最美的风景不一定在山顶,而是在沿途上,但很多人都为了追求山顶上的一抹美景,而忽略身边的东西。
适时地放慢脚步,不光是一种自我放松,更是一种生活态度。
今天的早餐准备的很充足,足够四个人吃的。
我还当苗氏俩兄妹是机器人呢,永远不知道累和困两个字怎么写,今儿早上两个人却都无精打采的样子。
昨天疯玩了一天,晚上又喝了那么多的酒,再好的体力也有透支的时候啊,更何况,他们两个这么瘦小,哪能吃得消这样的折腾。
吃着吃着,苗小容甚至爬到了桌子上,眼睛使劲往一块挤,“好累啊,好想睡觉啊,哥哥,咱们今天不要出去玩了好不好,在家里休息一天吧。”
“早上不是你吵着还要出去玩的吗?”苗正也是哈欠连天,他是属于那种白白净净有点小白脸的感觉,可被两个黑眼圈弄的,活脱脱像大熊猫一样。
“啊,我是好想出去玩啊,可是真的好累啊,我怕我玩着玩着就可能睡着了。”苗小容手里拿着一根油条,半天了,也没吃上一口。
这小妮子一向吧吃的看的比什么都重要,突然有一天连吃的都勾不起她的性趣了,还真是让人觉得好笑。
特别是她迷迷糊糊的样子,眼睛都不想睁开,像一个小懒猫一样,又想睡觉又想吃,我真怀疑她很可能吃着吃着就睡着了。
“既然你们这么累,那今天就休息一天好了。不是还要在蓉城呆一段时间嘛,有的是机会带你们出去玩的。”我说。
苗小容摇摇头,“不行啊,哥哥说后天就要回下海了,走了可就没机会了。”
“这么急着回去干什么?”我顺口问。
苗正没什么胃口,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哎,还不是公司那些老家伙,整天给我打电话催我回去,还说我要是不回去的话就过来把我抓回去。”
看来,这兄妹两又是一大帮的辅助大臣在辅佐啊,没什么自由。
他们玩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毕竟身体在那呢,不能把自己累着不是,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啊。
“苗兄,小容,来日方长嘛,你们以后要是想来也是可以的,等你们下次来,我还给你们当导游。我看,今天你们就好好休息吧,别再累着了。”
“哎,也只能这样了。”苗正垂头丧气地说,目光转向纪沐晴,“纪小姐,下次记得来下海玩啊,我给你们当导游。”
“啊,哥,你这就决定要回去了啊,我还没玩够呢。啊,小晴姐姐,好舍不得你啊,赵哥哥,我也舍不得你。”苗小容撅着小嘴说。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纪沐晴宽慰她。
鉴于他们明天就要走了,我和纪沐晴都决定今天不去上班了,再陪他们一天。
我们要亲自下厨,做一些拿手菜,大家好好吃一顿饭。
不管是烧烤摊还是酒店,哪怕再好吃,也少了一份心意。
况且,我的手艺的确是不错。
主厨当然是我了,纪沐晴只能给我打打下手。
这个时候你就会发现,会做饭的男人是多么的有魅力。
我写了一份清单,大家先去超市购买食材,满满两大袋子,简直快要把超市给清空了。
我准备了15道菜,奔着不浪费的原则,吃不完的都给苗正他们带走。
但量还是要够的,不能让人家觉得咱蓉城人小气不是?
菜品太多,需要做的前期工作也很多,四个人忙前忙后,虽然手忙脚乱,倒也快乐着。
苗正和苗小容从来没做过饭,这是第一次。
“是不是感觉很有乐趣啊?”我打趣着问。
苗正剥蒜剥的眼泪横流,人家都是对洋葱什么的受不了,他连算都受不了,还真是享福的命啊。“有趣什么啊,你看看我,哭成啥了。”
我们几个不由得都笑了,实在是他的样子太滑稽了。
“我来吧,你去摘青菜。”人家毕竟是客人,请人家吃饭还让人家那么狼狈,纪沐晴心里过意不去啊,这不,立马就过去跟苗正交换了一下工作。
苗正连忙将蒜放下,跑去摘青菜了,还很好奇地问,“纪小姐,你剥蒜不难受啊?”
“不啊。”纪沐晴剥蒜的手法很娴熟,这都要归功于我,方法是我教的,再加上我经常做饭,她要给我打下手,慢慢练就了一手好功夫。
这手法看的庙氏兄妹是一阵羡慕啊,跟纪沐晴一比,他们好像都有点手滩了。
“不行,我要跟纪姐姐学习,她好厉害啊,又能赚钱又能下厨房,怪不得赵哥哥这么爱她呢。我也要这么厉害,将来追我的男人肯定排着队。”
接下来,就是他们兄妹日常互怼的时间了,苗正切了一声,“就你那样,生气的时候动不动就拿虫子咬人,谁敢要你啊,我跟你说,你要不把你那爱咬人的毛病改了,你这辈子都嫁不出去。”
“别说我了,先管好你自己吧,你看看你做了那么多纪姐姐也不鸟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太小心眼了,你要是不把小心眼的毛病改了,你这辈子也找不到女朋友。”
嘿,我说你这丫头,没大没小啊,我是你哥,你对我尊重一下又不会少一两肉。
“尊重,你告诉我那两个字怎么写?”
我和纪沐晴相视一眼,这俩兄妹真是活宝,有他们在,气氛总能欢快许多。
做饭其实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看着那些适才在你的精心烹调下变成美味的食物,最后被吃到嘴里,从喉咙里散发出香味袭击着你的味蕾,然后,再得到别人的赞赏,这种感觉是很美的。
我喜欢做饭的原因之一,就是它能让生活的节奏慢下来,慢慢感受身边的美好,而不至于每天忙碌奔波,都忘记了生活其实是由自己去掌控的。
经过两个小时的准备,前期工作都做好了。
现在,就是开始烹饪的时候了。
我把菜品分类了一下,肉食需要先做,因为肉食不好熟。
苗正和苗小容非要充当观众,看我怎么做饭。刺啦一下,当油烧热之后,将菜倒入锅中,顿时发出只有厨房才有的独特的声音。
苗正和苗小容毫无准备,吓的直接跳了起来。
白白的肌肉块倒入锅中,在大火翻炒了几番之后,倒入调味料,再翻炒,很快,香味就出来了。
苗小容惊的拍手叫好,“哇,好香啊,找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
“还有更厉害的呢。”将肉翻炒后,再把配料放进去,红红绿绿的,配上鲜嫩的肉块,简直是色香味俱全。
菜抄好了,需要尝一下味道,看看缺不缺什么。苗小容迫不及待尝了一口,又烫又好吃,为了不让肉块掉出来,她只能拿着手不停地往嘴巴里扇风。
“太好了,真的太好吃了。”苗小容眉开眼笑,满脸都写着“verygood”的意思。
“好,拿盘子,出锅。”我说。
第一道菜超好了,得到了一致的好评,这下子我更卖力了。
炒菜的速度越来越快,平均在两分钟出一道菜。
纪沐晴和苗小容准备白盘子开酒什么的,厨房里只剩下苗正一个人给我帮忙。
苗正已经被我培训出来了,什么菜装什么样的盘子,什么菜需要什么配料,他现在都能得心应手了。
我开玩笑说,我们俩要是去饭店工作的话,那绝对是黄金搭档。
苗正第一次顺着我的玩笑接了下去,“干脆咱俩开个饭店得了。”
“好啊。”
“真的吗?”我劝当是开玩笑的,没放在心上,但看苗正的样子,似乎是当真了。
不过,开饭店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我本来就喜欢美食,能做出美好的食物让客人吃的开心,也不时为一件好事。
但现实的问题是,他一个堂堂的ceo,还被那么多的辅助大臣看官着,怎么可能去让他做那种事情?
所以我说,“等你什么时候来蓉城,咱们再商量吧。”
“好好好,我回去马上计划计划。”苗正说完,端着盘子出去。
15道菜是做不完了,因为桌子都摆满了,还有好几个菜没做。
苗小容让我别做了,现在的就够吃了,剩下的,等他们走的时候我再超好,再给他们带走。
的确,菜一旦炒好了,就不好放了,所以我也就没朝了。
做饭的人好像都喜欢带着围裙吃饭,来彰显自己和别人的不同。
我也喜欢这样,这会让我有一种成就感,看,这一桌子的菜都是我做的呢。
纪沐晴给大家一一倒上酒,我们举起杯子,共同说着,“干杯。”
世界很大,能相聚不容易,这是缘分。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虽然这话文绉绉的,可他说的很对啊。
一个城市里上百万文,能相遇相知,都是一种缘分。
当我们学会珍惜的时候,其实缘分也珍惜了我们。
275:送走他们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因为美好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而痛苦让我们感觉时间仿佛被放慢了脚步一样。
第二天,我和纪沐晴陪着苗正和苗小容买了很多当地的特产,大包小包的,提了两大袋子。
蓉城最大的特产就是物资丰富,农产品很多,不过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大多都是干货。而我则是带着他们到农田里亲自采摘,一些不是当季的水果,那只能是买干货了。
这亲自去采摘又是一番享受了,在繁忙之余,静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而最后那件事情还被自己享受着,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生活质量的高低其实和金钱并没有多大关系,只是现在的人们都被物质和金钱蒙蔽了双眼,觉得没有钱去买好的东西,就不叫高品质的生活。
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种种花养养鱼,这些似乎和赚钱并没有冲突,在忙碌了一天之际还能放松放松,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但大多数人顾得了这个就顾不了那个了,而且,忙碌了一天,带着疲惫的身体和心,谁还有闲情雅致去欣赏花草欣赏鱼的,都是恨不得一头栽倒床上闷头休息一下。
久而久之,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就形成了。
然后,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适应这种生活。
同样一件事情,没钱人做的时候和有钱人做的时候,大家的评论也不一样。
比如就拿养花这件事来说吧,有钱人养花,那是一种雅兴。没钱人养花,那就是浪费时间,装逼。
当你没法去改变周围人看法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忽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在意任何人的看法。
我把这个理念也传达给了苗正和苗小容,可能他们现在理解不了,但未来的某一天肯定会理解的。
分别之际,苗小容一再念道,“好舍不得离开啊。”
“好了,快上车吧。”我抚摸着她的脑袋说。
这一路上回去他们兄妹两就要自己开车了,虽然宰满了一车的食物,可少了许多欢声笑语。
离别总是痛苦的,而最好的方式,就是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这依依不舍的场面。
“纪小姐,我在下海等你……你们。”苗正说。
纪沐晴点点头,露出一个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苗正对我可就没那么礼貌了,“赵锁,可别忘了咱们的约定,下海,我等你。”
“不会忘。”开饭店嘛,我肯定不会忘的,我怕最后忘的是他。
车子扬长而去,越来越远,很快,便被来来往往的车流淹没。
“走吧,咱们也该回去了。”我揽着纪沐晴的肩膀说。
纪沐晴点点头,天气有点凉,她把手插进口袋里,“咦,这是什么?”
是一个很精致的小盒子,我笑而不语。
“打开看看。”
“是小容偷偷放的吧?那丫头也真是的,走都走了,还给我买什么礼物。”纪沐晴碎碎念着,将盒子打开。
下一秒,她怔住了,一双美眸瞪的大大的,脸上的表情风云变幻。
吃惊、意外、惊喜……
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含着一汪经营的泪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我捧着纪沐晴的脸,轻轻擦掉滑落下来的泪珠,“我是想给你个惊喜的,可不是惊吓,怎么还哭了呢。”
“意外的感动啊。”纪沐晴看了又看,眉眼间是掩饰不住的笑意,“什么时候买的?”
“回蓉城的那天晚上,你睡着了,我偷偷跑出去买的。本来是想带你出去旅游一趟,结果搞砸了,总要给你点补偿不是?”
“上次订婚不是都买了一个了嘛,干嘛还买一个,浪费钱。”
我说,“你把戒指拿出来看看。”
纪沐晴将戒指拿了出来,在戒指的指环上,刻着我和纪沐晴汉字首字母的缩写,中间是个love,后面是个1314。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这种骗小孩子的东西实在不适合我们,可有时候我也会因为这简简单单肉麻的东西而感动。
连我都尚且如此,纪沐晴肯定更喜欢,所以,我还是下定决心给她松了这样一枚戒指,代表了我们要一生一世在一起,并且永远相爱。
这种狗血的桥段是不是很像电视小说里的情节,嗯,其实我就是从电视里模仿的。
这辈子应该也就这一次了。
“你真是……婚都求了,还搞这些做什么?”嘴上是责怪的,可她脸上的笑容完全将她暴露了。
再理智的女人,在爱情面前也都如同小孩子一样。
我将戒指拿下来,要给她戴上,纪沐晴忙将盒子盖起来,“不要带,我怕弄丢了。”
“丢了我就再送你一个。”
“意义不一样,我觉得还是珍藏起来的好。”纪沐晴小心翼翼将盒子装进口袋里,说什么也不肯贷上。
东西送给她了,那自然就是她的了,她想怎么做,自然也该由她做决定。
我重新将她揽进怀里,只要跟她在一起,似乎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最后半天的自由时光了,你想做什么?”
过了今天,我们就该去各自的地方忙碌了,我想在最后半天的时间里再好好陪陪她。
纪沐晴想了想,“回家吧,哪里也不去,回家看看电视看看杂志,好像好久都没有在家里安静地过一个周末了。”
我点头,“行。”
我们回到家里,脱去繁重的外套,换上轻松的睡衣。
我慵懒地躺在沙发里,纪沐晴躺在我身上,电视里播放的是时装秀,纪沐晴最关注的东西。
我什么也没做,不对,我陪着她一起看电视。
这样的时光并不多,每一分钟每一秒都是享受的。
偷得浮生半日闲,也不失为一种生活态度。
晚上,我抄了两个小菜,下了点面条,我和纪沐晴把面和菜都吃完了。
晚饭后的活动依然轻松自在,我们在小区下面散散步,听老人们讲讲有趣的故事,或者看小孩子们嬉戏打闹,真的很惬意。
纪沐晴很招小孩子喜欢,又有笑孩子要跟她玩耍。
纪沐晴很乐意,还跟小孩子们跳起了舞。
我用手机录了一段视频,昏黄的路灯下,一身洁白运动短袖的纪沐晴被孩子们围在中间,和他们一起玩耍。她的笑容那么灿烂,那么开心,仿佛那一刻她也是个孩子一般。
我又忍不住在想了,要是我们结婚了,我们的孩子,肯定也是这般可爱吧。
下班后我就和纪沐晴带着孩子下来转一转,看着它一天天张大,那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情。
“啊,他们真是太可爱了。”小朋友们终于绕过了她,纪沐晴热的满头大汗,我连忙掏出纸巾给她擦汗。
“喝口水。”
纪沐晴接过水平,“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
跟孩子们玩一玩,就当是运动了,出一身的汗,还是蛮舒服的。
“以前我怎么没发现,原来小区里还有这么多乐趣呢。”纪沐晴感慨着说。
我说,“那以后都不要加班了,下班了咱们就出来转一转。”
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方式。
纪沐晴做思考状,“那我努力吧。”
我轻轻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还是舍不得你的工作啊。”
在楼下坐了一会,待夜渐渐地深了,大家都陆续回家了,我们也准备回家。
而这时,人群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抓小偷,抓小偷啊!”
只见人群中,一个穿着白背心的男子在逃跑,被偷的是个中年大姐,脚步本来就慢,哪里能追得上。
那白背心手里有刀子,好多人都是望而却步。
这种时候,当然得我出手了。
而我们所站的方向,正好是白背心逃走的方向。
我和纪沐晴都站着没动,人群中有人提醒我们,“你们俩快让开啊,没看那小偷拿着刀子嘛,小心他捅你们。”
我微微一笑,风轻云淡,可能在他们看来,我们更像是神经病吧?
“滚开,滚开!”那小偷渐渐逼近我们,面目狰狞,“妈的,谁敢拦老子,我就捅谁。”
小偷挥舞着刀子,直直地朝我刺过来。
“啊!”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无不替我捏一把汗。
而我,压根连出手也懒得出了,地上有一颗石子,我用脚尖将石子弹射出去,“砰”的一下,正中小偷的膝盖。
顿时,小偷噗通一下跪在地上,好像在向我磕头认错一样。
突如其来的一幕没有让小偷望而却步,却是不知死活地爬起来。我那一下可是收了力道的,不然,他的腿早就费了。对于没有悔过之心的人,我不喜欢留后路。
我将搭在纪沐晴身上的手拿开,活动活动手指。
这段时间真是懒惰成习惯了,好久没活动筋骨了,不过,这家伙实在太弱鸡了,给我塞牙缝都不够。
我来到他跟前,气势上比他高出一大截。
“我给你个机会,现在吧东西换回去还来得及。”
“多管闲事,你去死吧。”小偷怒视着我,咬牙切齿,刀子再次刺出。
“啪!”在他还没逼近我的时候,我就一巴掌将他打的飞了出去。
276:逼我装逼
围观人群顿时傻眼了,怎么回事?刚才发生了什么?都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那人就飞出去了?
我走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那人恐惧地看着我,颤颤巍巍将钱包递上来,“给,给你,放过我。”
我没有接,而是说,“你拿水的钱包,就去还给谁。”
“好好好,我现在就去。”
那人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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