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刑警荣耀-第7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为钱的事头痛?”
唐威觉得有点怪异。
其他所有警察都可以为钱发愁,独独王为不可以。
据唐威所知,王为把期货市场赚到的钱继续投在期货和股票市场,隔几天才去大发期货营业部了解一下情况,下一个指令,就这么吊儿郎当地做着,目前他账上的资金已经超过一百万了。
到目前为止,唐威还没见谁赚钱赚得这么轻松,这么快捷的。
唐威甚至很难理解,王为为什么还要待在派出所干那种累死人不偿命的基层小警察。
只能说,这真是王为的理想!
他就喜欢干警察。
“唐总,我私人的钱和公家的钱,是两回事。”
王为知道他在诧异什么,苦笑着说道。
“我现在手下一二十号人,财政全额拨款的,包括我自己在内,一个都没有。一半以上工资都需要自筹。所里要扩建,给我分配了二十万的赞助任务。年底前,我还要完成五万的罚没款任务。马上要过年了,我还得想办法给弟兄们弄点年货什么的,一大堆屁事,想想都脑瓜子发胀。”
唐威微笑着,并没有马上接口。
王为说的这个情况,他非常了解。到了年底为钱发愁的,远远不止他一个小小的派出所副所长,上至书记市长,都为这个事愁白了头。几乎每个银行行长,一进入腊月就开始玩人间蒸发,谁都找不到人。
但直接由他拍胸脯大包大揽,明显也是不对的。
王为似乎也不想他这么干。
“你们这个赞助款,没有什么禁忌吧?”
稍顷,唐威才不徐不疾地问道。
“没有。只要不是赃款就行。”
“这样啊,我倒是想起一个人,不过不在你们辖区内……”
“哪一个?”
“邵太平。”
王为双眉不由得微微一蹙。
邵太平他当然知道是何方神圣。和唐威一样,邵太平也是边城著名的草莽大亨,年轻时候,是个街头混混,后来借助开放的东风,做生意渐渐发达起来,目前在边城有不少娱乐产业。
邵太平在边城有个外号,人称“黄太平”,也叫“花太平”。
这个黄,是黄色的黄;这个花,是花天酒地,花花公子,花花世界的花!
这年头,搞娱乐产业的,能有几个是循规蹈矩,干干净净的?
邵太平手下,就有不少荤场子。
“没听说他出什么事啊?”
王为有点诧异。
唐威望向他的眼神之中,就闪过一抹赞赏。
邵太平是很有钱,看在唐威的面子上,让他赞助谁二十万块钱,也不是完全没可能。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不如唐威直接赞助,省得麻烦。
所以,要想让邵太平掏钱的话,肯定是有条件的,王为是警察,这个条件多半就是“为人了难”。
王为不是那种迂夫子,不会一听到这种事马上就条件反射似的乱摇头。
任何事,都不是没有操作空间的,关键就看划不划算。
邵太平这样的名人,要么不出事,一出事的话就是大新闻,王为没理由不知道。而且,真要是邵太平出了事,王为也绝不想往里掺和。
不要说为了二十万赞助款,哪怕为了两百万赞助款,王为也不干。
赚钱又不是什么难事,没必要冒那么大风险。
“他没出事,他下边一个场子,有点麻烦。”
“你说的是宫廷夜总会那个斗殴案件?”
王为脑袋瓜子转得特别快,立马就找到了源头。
唐威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宫廷夜总会,是邵太平手下比较大的一个场子,也在西城区,不过不在红玉所的辖区内。两个月前发生了一起斗殴案件,七八个人参与斗殴,有人受伤,没死人。
不大不小的一个刑事案,王为也没去在意。
这样的破案子,哪个派出所辖区内没发生过?
处理也简单,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该赔钱的赔钱,一点不复杂。
王为毫无关注的兴趣。
“那个案子,抓了五六个人,里面有个年轻人,叫李锋,和邵太平有点关系。邵太平不想看着他去坐牢……”
稍顷,唐威像是闲聊似地说道。
王为轻轻一笑,说道:“值二十万,这个关系不简单。”
普通的关系,决不至于“价值”二十万。
唐威脸上露出一丝暧昧的微笑,轻声说道:“算是邵太平的小舅子吧。”
小舅子就小舅子,什么叫“算是”?
但王为却一听就明白了。
小三乃至小四的兄弟,也算是“小舅子”!
应该说,这个小三或者小四,还挺得邵太平的欢心,为了她弟弟不坐牢,邵太平愿意出二十万。
唐威加了一句解释:“跟了他很长一段时间,儿子都三岁了。”
王为点头表示理解。
有孩子没孩子,区别还是很大的,地位完全不一样。尤其生了儿子,那地位是很高的。不可否认,很多男人内心深处,还是有点重男轻女。越是成功男人,越是如此。
秦始皇就是这么想的。
有儿子孙子,才能一世二世三世这么传下去。
而唐威迄今都只有一个女儿,这件事益发透出诡异来。
原本以他的身份地位,只要他想,十个儿子都生了。
王为想了想,笑道:“我倒是很想帮这个忙,可是那边我够不着。这个案子,应该已经到分局了。”
唐威也笑,淡然说道:“这个你去想办法,二十万毕竟也不是那么好赚的。这可不是炒期货……其实,单单一个李锋,邵太平也不至于那么大方,要是能多认识几个朋友,那又不一样了。”
王为略略在脑子里转了一下,笑着说道:“他在红玉所的辖区内有场子吗?就不知道重案大队白大队长的面子,值不值得二十万?”
唐威哈哈笑了起来。
分局刑警大队办的案子,王所插不进手去,市局白大队,应该还是能说得上话的。
至于怎么说服白娇娇插手,那就要看王为的本事了。
王为一边笑一边点起香烟,望向唐威的目光中,闪过一抹沉思之色。
没想到唐威和邵太平之间的关系,也如此密切,一般的关系,唐威哪能帮邵太平做这样的决定?
二十万真不是小数目。
看来,对唐威的了解,还必须更进一步深入。
第211章 办得漂亮
离开唐威办公室,王为直接去了白娇娇办公室。
年底了,重案大队其实一点都不轻松,也没有过年的气氛,每个人都很忙碌。
对这种忙碌,王为算是司空见惯了。
他自己也一样。
对王为这个要求,白娇娇的答复简单明了:“找洪局。”
她很清楚,这是获得唐威信任的一条捷径。按照唐威的思维,特别坚持原则的人,是没办法“拉拢腐蚀”的,只能敬而远之。
给邵太平的“编外”小舅子脱罪,对唐威来说,真是一举两得。既向邵太平示了好,同时又能“考验”一下王为和白娇娇。
对王为,唐威还是“有信心”的,这小子一看就不是个迂夫子,很懂得变通。
关键还是白娇娇。
其实无论王为还是白娇娇,在唐威心目中的分量还是不够,唐威的最终目的,是透过王为和白娇娇,接近洪峰。
在其他方面,洪峰表现出足够的强硬和原则性,唯一的“软肋”就是他的弟子。对自己的徒弟,洪局出乎意料的宠爱。不管是白娇娇还是王为,他都非常的关照。
每个人都有弱点,“护短”就是洪峰的弱点。
这么违反原则的事,白娇娇肯定是不做的,就算“事急从权”,那也得获得领导的批准。
王为原以为还要好好做做白娇娇工作的,谁知如此顺利,也有点意想不到。
洪峰的回答同样简单明了。
“我同意。但我不能出面,工作还得你们自己去疏通。”
这也在王为的意料之中。
洪峰肯定不会错过这个获取唐威信任的好机会,只不过他自己不能出面,他级别太高,为了这么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出面干涉,太过“兴师动众”,会引起很多人的猜测和疑虑。
“西城分局的工作,你去做。”
从洪峰办公室出来,白娇娇昂首阔步向前,目不斜视,随口向王为吩咐。
领导架子摆得十足。
严格来说,白娇娇不是王为的领导,市局重案大队和红玉派出所刑警中队没有隶属关系。不过白娇娇才不管这些。在部队,新兵老兵之间,就是层级,就是上下级关系。
王为顿时叫苦连天。
“老大,这工作我做不了。魏明辉对我那是恨之入骨,我去求他,那不是送上门去给他羞辱一顿吗?”
杜伟峰那个事,王为可是把分局一大堆人都得罪苦了。
尤其魏明辉,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在王为面前撞得头破血流,直接被撕下一层面皮来,心里头恨不得将王为剥皮抽筋。
“你现在还是西城分局的人,以后总是要跟他们打交道的,除非你想在红玉所呆一辈子。”
白娇娇丝毫不为所动。
这话听起来也是有道理,王为要想出人头地,不可能一辈子待在基层,分局,市局的工作经历,总是要有的。他眼下就已经是实权副所长,哪怕再年轻,最多两三年,只要洪峰还在市局副局长的位置上,总是能给他扶正的。
当了派出所长,一把手,就更加躲不开,非得和分局的人打交道。
“这样吧,老大,你帮我搞定魏明辉,其他的事,我去搞定。”
王为退而求其次。
原也知道,以白娇娇的脾气,不可能挨个去求人。
“嗯。”
沉默片刻,白娇娇终于点了点头。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王为和魏明辉之间关系那么糟糕,硬要他去搞定魏明辉,实在有点强人所难。但要从西城分局捞人,无论如何都绕不过魏明辉这个刑警大队长。
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
白娇娇没费什么事,就做通了魏明辉的工作。
明面上,是魏明辉给了白娇娇一个面子。毕竟重案大队和西城分局刑警大队之间的互动还是很多的,多数时候,还是西城分局刑警大队需要重案大队协助。白娇娇从不开口求人,忽然开口,魏明辉很难拒绝。
尽管他知道这个案子背后其实是王为的推手,却也还是没阻扰。
你这次驳了白娇娇的面子,将来有什么事想要重案大队通融,那可就难了。
然而真正的理由却是魏明辉没想明白!
他没想明白为什么白娇娇会忽然出面为一个打架斗殴的小混混求情,这实在超出了他的“认知范畴”。
事物反常即为妖!
要么就是这个李锋背景惊人,表面上只是邵太平的便宜小舅子,背地里不知道还有什么硬扎靠山,要么这压根就不是白娇娇自己的意思,白娇娇只是代人传话。
站在白娇娇背后的那个人,不大可能是王为。
王为那小子,哪来那么大能量,那么大面子?
只怕多半是洪峰。
魏明辉是一门心思想要往上爬的,所以,哪怕他再对王为有意见,也不愿意莫名其妙地得罪了洪峰。相比起“要王为好看”,到底还是自己的前程更重要。
明年年初就要评议局里的中层干部,魏明辉很有希望更进一步,成为分局党委委员,说不定出任副局长都有可能。
这时候得罪洪峰,智者不为。
至于“要王为好看”,将来总是有机会的。
只要自己更进一步,只要王为这小子还在西城分局的序列范围内,不怕整不到他。
魏明辉不反对,办案刑警的工作就比较好做了。除了魏明辉,分局刑警大队其他民警,对王为并不反感,也没打算和王为把关系搞僵。
要说普通派出所副所长的面子,刑警们可给可不给,但王为不是普通的派出所副所长。
二十二岁的实权派出所副所长,兼任两个中队的中队长,不是局里的黑户,而是西城区编委和边城市编委都承认的,正儿八经的正股级,在此之前,谁见过?
更何况,王为在刑侦方面已经名气在外。
这人将来肯定会更上层楼。如果他不去市局刑侦支队的话,极有可能就地进步,安排进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位置不敢说,副大队长是一定会安排的。
也就是说,三两年之后,王为就有可能成为他们的上级。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给自己将来找难受?
何况王为这家伙也够意思,请的是最好的酒店,上最好的酒,一顿下来,小一千块钱,两个月工资,临了每个人还有烟有酒,面子里子都给得十足。
可见王为不是个不懂事的,而是很懂事。
这种人,就更不好得罪了。
仅仅几天时间过去,李锋居然就取保候审了。
当然,打架斗殴,他不是首犯,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真要是首犯,最多是减轻点刑罚,想要就这么放出来,那不可能。
办什么事,都得讲规矩,太出格了,会成为众矢之的。
正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
事情办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干净利索,连唐威都有点意想不到。
真漂亮啊!
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现在找机关部门的人办事,很少有办得这么利落的了。
一个方面,是年关将近,王为急着要把赞助款落实到位,给刘强一个交代。另一个方面,王为也想让唐威,邵太平这帮“大佬”见识见识,自己的能耐。
别以为小警察人微言轻,实际上,只要你占的位置正确,说句话往往比领导还管用。
刑事案子,只要还在侦查阶段,检察院没有提前介入,那基本就是刑警这边说了算。内部人协调,真比外边领导好使。
当然,还有一个,那就是唐威的面子。
事情办得这么漂亮,唐威在邵太平面前倍儿有面子。
这说明什么?
说明唐老大就是唐老大,只要在边城,就没有唐威办不成的事。
年轻时候,大家都在街面上混着,想要当老大不难,比别人更狠一点,手更辣一点就成。但到了如今的地位,还要让大家都当你是老大,那就得看各方面的本事了。
你得是个“多面手”,方方面面都要吃得开摆得平。
王为实实在在给唐威撑了一把面子。
邵太平也很大气,在李锋取保候审的次日,就在边城风华大酒店摆了一桌大席面,宴请唐威,王为,白娇娇,魏明辉等人。
在这个酒宴上,魏明辉笑容满面,对王为没有半点作色,反倒和王为握手言欢,一口一个“自古英雄出少年”。
任谁都看不出来,他心里头对王为恨得咬牙切齿。
说起来,这也是个角色。
王为觉得,魏明辉比李民主难对付。
李民主只是横,魏明辉却心机深沉,这样的人,将来要是和他打交道乃至公事,还真得多加小心。一不留神,就会被他拿小布袋给装了。
在西城分局,魏明辉是出了名的“厉害”。
正因为他名声在外,很多人都怕他,但也因此对他的提拔重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原因很简单,不但同志们怕你,下属怕你,领导也在暗暗忌讳你。
真正厉害的人,从来都让人如沐春风,不会感到害怕。
这一点,魏明辉暂时还领悟不到。
“答谢宴”宾主尽欢。
次日,邵太平就将十万赞助款现金亲自送到了红玉派出所,交到刘强手上。剩下十万,年后等资金周转开了,转账过来。
无疑,邵太平这也是留了一手,毕竟案子还没办完,万一出现什么变故,也不至于完完全全的“人财两空”。
江湖老鸟做事,从来都是面面俱到,滴水不漏的。
第212章 古惑仔
赞助款解决,王为很开心。
所以,这个周六王所过得相当惬意。
当然,王所的惬意相对于唐依依的开心来说,又什么都不算了。
这个周六,唐依依无比开心,因为王为陪了她一天。
是真正的,完整的一天。
早上九点半,王为就开着摩托车到了她家门口,接到精心打扮的唐依依,还是一身黑,不是那种时尚成熟的黑,而是青春飞扬的黑。标准的大长腿,小短裙,几乎要遮不住丰盈的小翘臀,正在加速发育的双峰恰到好处地将衬衣胸口的扣子撑得紧绷起来,却还差一点点才能蹦开,那种颤悠悠的感觉,是真的勾得人心中也颤悠悠的,总是禁不住为那颗紧绷的纽扣担忧。
偏偏脸上却残留着青涩的稚气,加上翘翘的马尾巴,混合出一种奇特的魅力。
饶是王为经过另一个时空的美女轰炸,也不得不承认,唐依依确确实实非常撩人。
是撩人,不是简单的美丽动人。
要是再和她同居一室,王为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还能扛得住。
这是个很严峻的考验。
“好看吗?”
明明见到了王为眼里闪耀的神彩,唐依依还是原地转了个圈子,小短裙飞舞起来,带着期盼的神色望着王为。
“好看。”
王为立即点头。
唐依依嫣然一笑,上前挽住了他的胳膊,动作亲切自然。
任谁见了,都要将他俩当成热恋中的小情侣。
这一幕,都被楼上窗帘后的田美玉尽收眼底,嘴角浮起一丝满意的笑容。
对这个“未来的女婿”,田美玉是真的很满意,不仅仅在于王为的职业不错,前程似锦,对唐依依又特别宠溺,关键还是田美玉第一次见到唐威对一个年轻人那么欣赏。
在田美玉看来,这是很了不得的。
唐威的眼界相当高。
一起吃早餐,然后逛公园。
虽然是周六,上午逛公园的人也还是不多,要吃过中饭之后,大伙才会陆陆续续出来享受难得的“浮生半日闲”。
公园里显得很安静。
冬日的太阳暖洋洋的,两人坐在长条椅上,唐依依从随身的小背包里拿出相册,一页页地翻开来,和王为一起欣赏。
整个相册里只有他俩的照片,有单人照,也有双人照,都是上次去省城一起拍的。
唐依依一张张地指着那些照片,和王为笑语晏晏。
王为本来是没有这种耐心的,但看着唐依依这么高兴,也不好扫她的兴,微笑相陪,不过看着看着,王为也觉得挺有趣的,不由得真的很投入地和她一起欣赏,只觉得心中十分的平安喜乐。
看完照片,唐依依掏出相机,两人就满公园的转,到处照相。
唐依依的相机是东瀛进口的,带有延迟自拍的功能,可以不用求人就拍许多合影。
其中不少合影,在别人看来,尺度相当大。十个人看了,有九个人会认定他们是恋人,并且是热恋,剩下那一个是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
唐依依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她只在乎王为。
王为小心地呵护着她,也非常享受两人在一起的感觉,很美妙,很欢乐。
或许,这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缘分,在另一个时空,阴差阳错了。
王为有时也禁不住这么想。
中午就随便在公园里吃了点,反正公园里各种小吃店小饭馆不少,如果不讲究卫生条件的话,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尤其合年轻人的口味。
吃完中饭,一起踩着脚踏小船在人工湖中转悠了个把小时。
回到岸上,唐依依就嚷嚷着好累。
两人躺在草皮上,唐依依枕着他的胳膊,本来还在撒娇,不一刻就酣然入梦,随着唐依依均匀的呼吸不住起伏,浑身都麻酥酥的。被温暖的太阳晒着,王为只觉得身体浑身燥热起来。
无奈之下,王警官只好曲起腿,将外衣罩在身上,免得出乖露丑。
饶是如此,王为还是忍不住微微侧过身子,轻轻吻了吻唐依依幽香的黑发,嘴角露出一丝不知是自嘲还是享受的微笑。
小丫头到底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有多诱人。
这是要把他当柳下惠么?
不过这种情形并未持续多久,当王为惊觉自己也将昏昏入睡的时候,立马就结束了这种状态。
他可不能睡着。
带着枪呢!
作为刑警,王为习惯随身带枪,更何况还有青龙那把“达摩克利斯剑”随时高悬在头顶,更不敢自动解除武装。
这要是大白天在公园里睡觉,被人把枪偷走,那可要闹大笑话。
把依依叫醒,小丫头睡眼惺忪的,一起逛街。
果然立马就神情振奋起来。
除了白大队那种极个别的奇葩,就没有女孩子不爱逛街的。
唐依依是个小富婆,闹着一定要给王为买衣服。
在小姑娘眼里,王为的衣服实在太老气了,完全不像是个年轻人,倒和那些中年大叔很相近。
做刑警的人,并不是经常穿警服的,相反,穿便装的时候更多。
有人给自己买衣服,王为通常是不拒绝的,相反还有点“受宠若惊”,在另一个时空,除了老妈会给自己买衣服,还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只是,唐依依给选的几套衣服,实在有点过不去王为的审美观。
也太奇装异服了。
哪怕是出去办案,外调,也不能穿成这样啊。
穿成这样,就算你亮出警官证,也没人信。
谁见过穿皮衣带铜环铜扣饰物,灯笼裤上还绣俩大虎头的刑警?
然而,最终王所居然还是选了这套“虎头服”。
理由很简单,穿成这样比较方便进出歌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涉毒案件,多半发生在类似的场合,王所也需要一套合适的“行头”。
这套衣服一穿上,唐依依就拍着手嘻嘻地笑个不停。
“太像了……”
“像什么?”
“像我们学校外边社会上那些小混混……”
唐依依抿着嘴,满脸都是戏谑和好玩之意。
“好,就是它。今晚上就穿着这套陪你们去K歌。”
王为毫不在意,上下打量着自己的新装,居然还挺满意的。
正宗古惑仔!
穿成这样去酒吧,说不定就有人找自己兜售违禁药品,连线人费都省了。
“真的?那太好了……”
唐依依双眼亮晶晶的,忽然就搂住他,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随即就垂下头,咬着嘴唇,小脸红彤彤的,如同染了一层丹砂。
王为就笑着搂过她的肩膀,轻轻抱了抱。
王所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对唐依依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在他的心里,显然并不排斥和唐依依更进一步。当然,前提是唐依依还要再大点。
哪怕再大一岁也好。
不然,王所会觉得自己太过“禽兽”。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饭点。晚饭自然不要再回公园去吃,而是去了麦当劳餐厅。
和全国各地的情况一下,麦当劳的生意相当火爆,毕竟所谓抵制“洋垃圾”是在零零年之后,整个九十年代,麦当劳肯德基都是高大上的代名词,甚至都登上过央视春晚的文艺节目。
尤其受年轻人的欢迎。
至于说道“垃圾食品”,在王所心目中是没有这种概念的,作为刑警,常年饥一顿饱一顿,有什么资格挑剔食物?
到了饭点,能按时吃顿饭就不错了。
还不一定保证是热乎的。
一起吃饭的有七八个,都是年轻人,其中大部分是学生,唐依依的同学。
他们聚在这里,本来就是为一个叫欣然的同学庆祝十七岁生日。
据唐依依说,欣然是她在五中最好的朋友,家里条件很不错,父母都是国家干部,人长得漂亮,在班上还是很傲气的。也只有同样家庭条件好,长得又好看的唐依依,才能和她“地位”相当。
欣然也是有男朋友的。
她男朋友不是学生,是社会人,年纪也大两三岁,二十岁左右吧。
大家都说欣然长得很漂亮,唐依依都这么说,但在王为眼里,单论漂亮,欣然可远远不如唐依依。
当然了,每个人的眼光都不相同。
情人眼里还出西施呢!
另外几个,也都是欣然的朋友,两个是同班同学。
都是男女成双结对来的。
欣然同班同学,包括唐依依在内,四个都是女孩子,只有一个女孩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另一个的男朋友则是高二年级的学长。
见唐依依居然也带了男朋友来,而且一看就是社会上的人,每个人都很意外。
唐依依在班上,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里有钱,人漂亮,性格还好,不知被多少男同学暗恋,只不过唐依依从来都不给任何男同学哪怕一丁点的机会,甚至连误会都没有过。
谁能想到,她不但有男朋友,并且还有点痞里痞气。
这大铜环铜扣的“虎头装”,社会上都很少有人穿,古惑仔吧这是?
而欣然的男朋友水哥,望向王为的目光中带着很明显的戒备和敌意。
戒备,王为能够理解,却不知道敌意从何而来。
不过,王所自然也不会在意。
笑话,谁都有这个资格让王二哥在意的?
第213章 水哥
“依依,这是你男朋友?”
欣然很好奇地打量着王为。
嗯,还算是有点小帅的,打扮是新潮了点,也能接受。关键是唐依依太让人惊讶了。
唐依依倒是落落大方:“是啊,大家以后叫他二哥好了。”
叫王哥或者为哥,唐依依总觉得差点味道,太寻常了,在她心目中,王为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什么时候,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性都应该展现出来。
“二哥。”
其他姑娘小伙子都很客气地叫了一声。
社会上混的人,在学生眼里,都是很“了不得”的,不能惹。
况且这位二哥一看就是个混得很厉害的。
一般来说,上街敢穿得这样拉风,也是很需要底气的,一不小心就会惹人看不惯,直接就上前来教你怎么做人。
只有水哥心里头很腻歪。
作为社会上的人,他原本在一帮学生仔学生妹里很有优越感,俨然是一帮人的大哥,谁都要听他的,现在忽然冒出来一个什么“二哥”,比他还牛逼哄哄的,也难怪水哥不爽了。
尤其这什么二哥居然还朝他伸出了手。
水哥愣怔了一下才明白过来,王为这是要和他握手。
靠!
这得是多老土啊?
看他穿成这样,还以为他多新潮,谁知骨子里头这么老土。
“握手啊,嘿嘿……”
水哥嬉笑着,握住了王为的手,自然而然地加了点劲。
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都有点斗鸡脾气。
水哥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逮谁都敢较量。
对这种小混混,王为半点教训他的兴趣都没有,无论水哥手上加多少劲,都仿佛泥牛入海一般,再无消息。
但水哥明显不知进退,见王为没反应,还以为怕了他,居然不住往手上加劲。
王为暗暗蹙了蹙眉。
他很反感这种不知进退的人,俗话说的就是“给脸不要脸”。
眼见水哥还在加劲,王为有点火了,忽然手掌一硬,水哥只觉得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