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24岁总裁老婆-第5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薛锦雯从一开始一万个后悔,到后来,居然渐渐习惯这种方式。
  一直以来,她都是别人眼中的霸王花,高高在上女王形象,只有这段时间,才体会到做女人的快乐。
  她现风哥身上的肌肉,真的很有爆炸力,每一块皮肤都充满了男性荷尔蒙的力量,以至于后来,她表面恨不得要杀了对方,心里早已升起一种诡异变化,湿润的度越来越快。
  风哥为了缩短任务时间,在几次饭局中,现老k与别人谈话不愉快,直接出手干掉了几个大哥,让老k愈觉得,这个男人是自己成功路上,不可或缺的猛将。
  终于,这一天中午,老k带李怀风来到清莱郊外,一处山林的秘密基地中,血杀的大本营。
  “血杀是泰地最大组织,不比你之前见到的普通大哥,收敛一些,别给我添乱子,出了事情我也保不了你!”
  路上,老k反复提醒道。
  风哥漫不经心的点头答应,目光随意打量四周,观察防御情况。
  这里是建在山谷中的一处要塞,入口只有一个,重兵把守,其他三面都是崇山峻岭,拉着高压电网,不知道山里有没有埋设地雷。
  想把人质解救出去,只能从唯一的出口强行突破,难如登天。
  这次任务之所以定位s级,一来是血杀组织在泰地分布广泛,没人能确定沈博士具体在哪里。
  二来,如果暴力突破,解救人质,很容易被血杀撕票,得不偿失。
  综合来看,只有派卧底秘密潜入,偷偷把人质带走一个办法可行,是无奈之举,平添了诸多难度,就连风哥都觉得有些棘手。
  车子开了一公里,才来到营寨深处。
  这里大多是帐篷和泰式风格的竹楼,只有一个看起来新建不久的二层小楼,矗立在营寨的最北面,门外有十几个喽啰放哨巡逻,稍有风吹草动就会被现。
  “你们在车上等我,我去见鹰爷!”
  老k吩咐一声,独自一人下车,他口中的鹰爷正是血杀组织的一号头目。
  老k走后,车上只剩下一个司机,一个保镖,还有李怀风和薛锦雯,本来薛锦雯没资格来,但这些天出入大小场合李怀风一直把她带在身边,老k也就没过多管束,一个性奴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走,下去转转!”
  老k前脚刚走,李怀风就拉着薛锦雯下车。
  “风哥,老大吩咐过不能乱走!”保镖提醒道。
  “你管我?”李怀风怒斥一句,理也不理。
  这处营地很大,男男女女,老的小的都有,常年在这里生活。
  方圆几百米内,大大小小数十个建筑物,一少部分有卫兵把守,不允许随便出入,没人看管的地方,是生活区和杂物存放室。
  薛锦雯和李怀风随处逛着,并没有越界,但看到里面男男女女的生活场面,她阵阵心惊。
  一群十二三岁大的孩子,腰里也配有枪,有的吸食大麻,白粉,奶糖一样往鼻子里吸,待到爽处表情一片飘飘然,哪里有未成年少年的样子。
  远处,一群五六十岁的老人,围坐在一起赌博,中间摆满了钱,大部分都是美金和软妹币,他们赌博的方式很特别,拿着一把左轮枪,朝自己头上开枪,以钱换名。
  一大群人兴奋看着热闹,砰的一枪,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运气不好,子弹降临在他头上,一命呜呼。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人,周围人像死狗一样把他拖走,胜利者抓着大把钞票,眉飞色舞,好似一条人命还没有白菜值钱。
  “畜生,这里简直就是地狱!”薛锦雯怒不可遏,握着粉拳低声道。
  李怀风淡淡看了她一眼,无知者无畏。
  她们这种被豢养起来的兵,哪里见过真正的地狱,当年坤扎的地盘,可比这里血腥一万倍。
  他手下的童子军最小的不过十岁,枪法极准,这里是罪恶的天堂,颠覆和平国度人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找到他们的军火库,想办法搞出点动静!”李怀风低声道,想让对方快进入状态。
  “你想怎么做?”薛锦雯柳眉一簇。
  “很简单,炸掉这里!”李怀风云淡风轻。
  薛锦雯一愣,环顾四周,这里居民不下一百多人,一旦军火库引爆,死伤将会无数!
  “不行,不到万不得已,我不能采取极端措施!”
  薛锦雯看到眼前走过一个穿着清凉的孕妇,她的观念里,完成任务和杀人是两码事,与李怀风的价值观截然相反。


第一百七十七章 解救沈不凡
  “你觉得很极端?”
  李怀风略带鄙夷看了她一眼,也不说话,径直走到那个孕妇身旁,一把摸向对方屁股。
  “人渣,你竟然连孕妇都不放过,该死!”薛锦雯心中气愤不已。
  然而,还不等李怀风采取进一步行动,那孕妇忽然从肚兜里掏出一把枪,直指风哥脑袋,表情狰狞的说了句泰语,“想玩我,是要给钱的!”
  李怀风身子向后退,无力摊开手,孕妇狠狠在他肚子上踢了一脚,才不屑离开,转头就到一旁吸食大麻,给她大麻的男人,把他按在角落一个猪圈旁,对准她屁股,开始了没羞没臊的运动。
  薛锦雯看到这一切,彻底惊呆了。
  一个孕妇怎么能这样做,难道,就不顾及肚子里的宝宝吗!
  “你觉得,她肚子里孩子生下来,会变成什么样?毒贩,还是杀人狂?”
  李怀风静静点了根烟,脸上没带起丝毫波澜,说道:“我宁可将罪恶的种子扼杀在摇篮中,也不会让他出现在世间,那样对孩子,对即将被他伤害到的人,都不公平,懂吗?”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多年前的他,或许跟薛锦雯一样,还是一个心存善念的老好人,可就是因为妇人之仁,让128特种野战旅的十名队友,死在了坤扎童子军和孕妇的手下。
  没人愿意对孩子和女人下手,但,后来风哥明白,他们不是人,是被邪恶污染的魔鬼。
  薛锦雯呆呆点点头,从进入泰国开始,她在李怀风身上学到了太多,这是在部队无法学到的东西,心中那股霸王花的傲然情怀,一步步的转变。
  老k进去竹楼很久也没出来,李怀风和薛锦雯分头在营寨里寻找军火库,最后,薛锦雯在东北方向一个重兵防守的仓库中,找到了大量的手雷、炸弹等军械。
  “疯子,来,给你介绍下,这位就是鹰爷,我的恩人!”
  老k从竹楼里走下来,身后跟着七八个男人,其中一个头上编着数根鞭子,牙齿黄,面容阴翳而冷酷的男人正是血杀老大,鹰爷。
  李怀风走过去,双手合十,打了个泰礼。
  鹰爷上下打量李怀风,本以为对方会不屑一顾,没想到鹰爷微微一笑,用生涩的汉语说道:“我听了你的故事,你跟我一样,都是喜欢杀人的魔鬼,希望我们今后能愉快合作。”
  “一定!”李怀风洒然一笑。
  “走,带你去参观我的实验室,里面即将研的东西,足以让我们的生意拔高十几倍,很快我们就能富可敌国了!”
  鹰爷哈哈大笑,搂住老k肩膀,朝最里面二层小楼走去。
  李怀风和薛锦雯不动声色一路随行,这里的防御比其他地方多了二倍不止,显然是大本营最重要的机密所在。
  对于李怀风二人的跟随,鹰爷也没在意,他能成为泰地最大武装势力的头目,从来都不是谨小慎微做事,只有心狠手辣的杀伐,他觉得没有人敢在自己地盘搞事。
  这间小楼施工质量非常一般,不过,能在山坳中有这种规模的建筑已经很难得。
  里面是一道道铁栏封锁,分割开一间间屋子,最前面一处大厅,五六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正拿着玻璃器皿,烧杯等东西研究着什么。
  李怀风简单打量一眼,分辨出他们研制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毒品,应该是在一种新型药物。
  李怀风径直走过一间间实验室,最后目光落在最里面,一个钢门紧闭的屋子里。
  “是他!”薛锦雯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兴奋异常,里面的那个男人正是沈博士。
  薛锦雯急迫的想把目标救出去,却找不到万全的办法,如果硬拼,只能等死。
  李怀风目不转睛的看着沈不凡,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沈不凡,年龄27岁,是近十几年来生物科研领域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
  二十一岁之前,这个人还是默默无名的学生狗,在京城大学生物医学专业做着默默无闻的事情。
  后来,据校方说这家伙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捣乱分子,差点被学校开除。
  辗转反侧,他去往美国,短短三年时间居然获得了哈佛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更是被美国最权威科研机构,聘为理事,加入美国籍。
  后又加入了号称21世纪人类最伟大的计划,人类基因改造工程,不知什么原因被绑来了这里。
  “疯子,看什么呢,别走神!”
  老k见李怀风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间实验室,脸上露出不悦。
  鹰爷微眯眼睛审视李怀风,阴翳道:“之前,华夏派来一批人想要解救沈博士,都被我击杀了,料想他们还会派人来,你说会是谁?”
  这句话显然是说给李怀风听的。
  老k立刻瞪大眼睛,额头不免冒出冷汗,心道,莫非对方真的底子不干净,接近自己不是想破获毒品走私案,而是要解救这名沈博士?
  薛锦雯也脸色刷白,她不理解一向谨小慎微的李怀风,怎么会在关键时刻,露出明显破绽?
  打炮打多了,神智恍惚吗?
  话音甫落,李怀风做出了一个让人更惊诧的举动。
  “王八蛋,给我滚出来,你个大骗子,他是华夏情报局的间谍!”
  李怀风勃然大怒,连敲窗户带跺脚,转头看向鹰爷道:“就是这个王八蛋,在美国害我倾家荡产,我差点死在他枪子下,你们居然还敢留他?”
  “间谍?”鹰爷和老k一脸困顿。
  “小子,你在跟我耍花样吗?在我的地盘,我有一万种办法让你生不如死!”鹰爷冷厉道。
  “我会拿这事骗你?把他找出来跟我当面对质!”李怀风怒不可遏,撕拉一下扯开胸口衣服,指着上面一条伤疤道:“这就是证据,他开枪打的。”
  鹰爷身旁六个保镖已经横枪已对,只待老大一声令下,就要将李怀风打成马蜂窝。
  李怀风心思电转,祈求沈博士快点出来救场。
  以对方考取哈佛医学博士的智商,料想不难猜出自己的来意,富贵险中求,他在用自己的办法,赌是鹰爷先识破这一切,还是自己与沈博士的对手戏更高明。
  “小赤佬,你说谁是特工呢?”
  大门忽然打开,沈博士大摇大摆的从里面走出来,推了李怀风胸口一下,趾高气昂道:“大家评评理,我这种瘦如弱鸡的土鳖,是敢开枪的人吗?”
  沈不凡身高159,体重4okg,骨瘦如柴,小胳膊比薛锦雯的还要瘦一圈,像是一个饥饿多年等待解救的难民,浑身上下刮不出二两肉,带着一副小眼睛,模样何其猥琐。
  走在大马路上,没人会觉得他是一个权威博士,倒像是一个要饭的。
  鹰爷阴翳一笑,觉得李怀风这个谎,撒的漏洞百出。
  “你特么还跟老子装,我今天弄死你!”
  李怀风双眼赤红,看样子是动了真怒,他刚想冲过去暴打沈不凡,却被鹰爷的手枪牢牢顶住太阳穴。
  “戏演够了吧?沈博士,怎么可能是华夏间谍,上一次有人来解救他,就是他通风报信,才让我顺利将那群特工击毙,他是我信任的合作伙伴,而你,是一个即将被斩的死人!”
  鹰爷也不废话,他不管李怀风什么身份,但凡有一点怀疑,他就会斩草除根,一条人命而已,无足轻重。
  “李怀风,没想到你是个卧底,我之前真是瞎了眼!”老k破口大骂,额头冷汗涔涔,对鹰爷颔道:“我真不知道他是间谍,鹰爷,你要相信我!”
  鹰爷微微一笑,拍拍老k肩膀,说道:“我当然相信你了。”
  话音甫落,砰的一枪,打在老k头上,脑浆子溅了一地。


第一百七十八章 风哥有一计!
  一言不合就要命,这个鹰爷当真心狠手辣。?
  李怀风眼睛微眯,袖中龙刺已经在握,他有四成把握,可以孤身一人杀出去,但薛锦雯和沈不凡的命,多半是保不住了。
  局面的演变不该如此,只差一点,就能按照自己设想的方向走了。
  这时,鹰爷调转枪口,要击毙李怀风,然而,沈博士却猥琐一笑,说道:“留他一命,下午我要做个**实验,这小白脸和小美女身体不错,正当用。”
  沈不凡搓搓鼻子,手指在李怀风胸口指指点点,心情爽炸道:“小王八羔子,就凭你拙劣的演技,也敢在本天才面前卖弄?我为你不堪的智商感到悲哀!”
  对方的手只停留在李怀风身前一秒,谁都没现,李怀风手里捏着一个药丸,即刻捏成粉末,佯装抓沈不凡的手,却将粉末全都蹭在他袖口上。
  “哎呦嘿,还敢对我动手动脚,你等晚上我不玩死你!”
  沈不凡瞪着眼睛,两条清鼻涕流下,用袖口蹭了蹭,又打了李怀风几下,才让人把他绑去牢房。
  营寨的牢房很多,竹制墙壁的铁门牢房,二人身上缠着麻绳,麻花一样被绑在柱子上,外面有卫兵把守,极为森严。
  “李怀风,亏我信任你,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薛锦雯怒不可遏,如今这一切的罪魁祸,都是身旁这个菜鸟。
  话音甫落,只听细微断裂声传来,薛锦雯诧异转头,现绑在李怀风手上的绳子出现裂口,只需稍微一用力,就可以完全挣断开。
  她眨了眨眼睛,不知对方是如何做到的,反复尝试几下,手上的麻绳异常紧绷,连动都动不了,别说是解开了。
  “你刚才说啥?我没听清!”李怀风掏了掏耳朵,一脸懵懂。
  薛锦雯俏脸霎时一红,委屈道:“别说风凉话了,快帮我解开,我们想办法尽快逃出去,如今之计,只能让汤峰联络潜伏在清莱当地的特工,强攻了。”
  “我并不这么觉得!”李怀风呵呵一笑,身体蠕动几下,将身上关键绳结拉松,并没有立刻解开。
  “少装腔作势!要不是你刚才无脑表现,我们至于被关在这里等死!”薛锦雯怒不可遏,一脸抱怨。
  李怀风置若罔闻,悠然道:“沈不凡中了V12精神类药物毒,十分钟之内,必然精神失常,内分泌紊乱。”
  “哈?”薛锦雯一愣,诧异道:“你什么时候给他下毒,我怎么不知道?”
  “他打我的时候,涂抹在他袖子上!”李怀风淡淡道。
  薛锦雯震惊,刚才局面她都看在眼里,两人接触时间不过短短一秒钟,他动作怎会快到恐怖程度?
  “V12是口服类药物,你涂在他袖子上,也不可能挥作用啊!”薛锦雯质疑道。
  “他有严重的鼻炎,每隔半分钟就要擦一次鼻子,药粉通过鼻腔可以更快与血液融合,效果甚佳!”李怀风说道,现在有时间他才多解释几句,换做平时懒得多说一字。
  “可就算他中毒又怎样?能让我们顺利走出去吗?”薛锦雯颇为不解。
  “营寨中医疗手段匮乏,鹰爷与沈不凡关系如此密切,怎会让他白白死掉,很快,他就会被送去山外就医。”
  李怀风双眸冷冽,深邃充满魅力。
  “一旦沈不凡离开营寨,就是最好的解救时机,成功与否,全看汤峰他们的能力,对付几个雇佣兵,他们应该不会让我失望吧!”李怀风嘴角挑起一抹玩味。
  闻言,薛锦雯彻底震撼了。
  她觉得自己似乎没有陷入死局,而是一步步都在这个男人计划中进行。
  胆大,心细,以命为赌注,他用神鬼莫测的手段,将沈不凡送出去,同时不引起别人怀疑,何其高明。
  薛锦雯看向李怀风的眼神,难免变得复杂起来。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把我解开啊!”薛锦雯急切道。
  “时机尚未成熟!”李怀风面露遗憾。
  “什么时机?”薛锦雯气急交加。
  “等别人来日你!”李怀风转头看向她,哈哈大笑。
  “你……”薛锦雯欲哭无泪,恨不得杀了对方。
  这种时候,他还侮辱自己,很好玩吗?她觉得自己活的太委屈。
  话音刚落,牢房大门被人一脚踢开,五、六个男人带着猥琐淫笑,鱼贯而入。
  老中青三代云集。
  “城里姑娘就是白!”一个经验颇为丰富的老汉用泰语说道,这是风哥后来查字典才翻译出的话,可见他有多无聊。
  薛锦雯紧张到极点,身体用力挣扎,想要摆脱束缚,可绳子实在太紧,把手腕都勒出了血。
  五个男人搓着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满是泥污的咸猪手就要伸过去。
  薛锦雯紧咬牙关,用屈辱的目光看向李怀风,祈求得到对方帮助。
  可目光所及,却现那个无耻男人,竟然用期待眼神看向这里,好似在给五个汉子加油打气,又像是领略其他男人的不同技巧,增加经验。
  两行清泪从薛锦雯脸颊滑落,欲说已忘言,人渣的标签在内心彻底根深蒂固。
  五人准备工作做好,看见薛锦雯皮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他们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中原军区的霸王花,岂是山寨里的村姑可比?
  然而,就在薛锦雯万念俱灰之时,嗖的一声,一根闪着金芒的物体横空出世。
  微妙间,洞穿那人大脑,又钉在另一人心脏上,才堪堪停下。
  剩下三个男人大惊失色,刚想提起裤子拿枪,却见李怀风身影如风,刷刷刷,闪电所及,性命无解,五人尽数倒在血泊之中。
  而此时,门外一组巡逻兵刚刚转身离开这里,杀人于无形。
  “小娘子莫慌,咱们都是坦诚相见过的熟人,阿风我岂能眼巴巴看着你,被狗给日了!”
  李怀风顺手把牢房门关上,手中龙刺一挥,就将薛锦雯身上绳子割断。
  薛锦雯长舒一口气,感觉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回,再看男人的目光,不知该恨,还是该感激他。
  “把衣服换上!”
  李怀风扒掉喽啰的衣服,扔给薛锦雯一件,说道:“一会我转移他们注意力,你混在人群中,趁乱逃走,我相信你能做到!”
  “这怎么行,我走了,你怎么办?”薛锦雯停顿一秒,立刻拒绝。
  “我挂了不正和你意吗?难道,你爱上每晚与我摩擦摩擦的快乐,舍不得离开我?”
  李怀风剑眉翻飞,一边说一边换衣服,顺手捡了两把枪。
  “鬼才喜欢跟你这种人渣待在一起!”薛锦雯怒斥,可心里又不免有些彷徨。
  就在这时,实验室方向出现混乱,鹰爷叫来一辆越野车,把沈不凡抬上车,六名雇佣兵跟了上去,车子急开出营寨。
  薛锦雯看到这一切,深知事情已经按照李怀风计划进行。
  “就是现在,出门后往东走,谁认出你,就干掉他,不管是女人还是小孩!”李怀风递过一把军刀,自内心提醒道。
  薛锦雯一咬牙,用力点点头,只见李怀风身影箭一般飞射而出。
  “等等!”薛锦雯忽然叫住风哥。
  “又干嘛?娘们就是事多!”风哥骂骂咧咧。
  “活着回来!”薛锦雯贝齿紧咬朱唇,自肺腑道:“你是个优秀的军人。”
  薛锦雯娇躯耸立,美眸含光朝李怀风打去一个军礼。
  这不是战友之间客套的方式,而是一种自内心,对英雄的敬意。
  他当之无愧!


第一百七十九章 大战血杀营寨!
  “尽量吧!”
  李怀风心中一暖,脸上却没表现太多,帽檐压低不声不响走了出去。
  血杀营寨喽啰颇多,大概有五六百,但,他们毕竟不是正规军,管理非常松懈,很多人以吸毒为生,整天醉生梦死,没有任务的时候只顾玩乐。
  李怀风轻车熟路走到仓库附近,一队卫兵共八人正在门口抽烟打屁,见李怀风走近,才打量他一眼,感觉陌生,手中的枪立刻端起。
  李怀风面带微笑,手中军刺一挥立刻洞穿一人咽喉,手枪举起,砰砰砰,连开四枪,枪枪命中敌人头部。
  “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风哥仰天狂吼,抓过一人身体挡在身前,拔出对方腰间手雷,砰的一声,在另外三个人脚下炸响。
  今日,注定血流成河,谨用敌人的鲜血,缅怀当年、现在,与敌人拼杀中死去的战士们。
  这边响起的战火,立刻惊醒营寨中的恶魔们。
  “敢在我血鹰地盘捣乱,我要将他五马分尸,给我打!”鹰爷勃然大怒,亲自操刀准备开战。
  他看见对方只有一人,没认出是谁,料想是之前被自己抓住的两人同伙,一点也没往李怀风身上联想,毕竟,牢房层层看守,对方怎么有机会逃跑。
  足足一百号人马,朝那里快围去,他们不敢开枪、扔手雷,担心引燃里面的炸药。
  但,他们不敢,风哥却敢。
  他来到仓库中,看到里面足足两箱子手雷,手榴弹,还有十几捆土制炸药。
  “真他娘的爽,这么多鞭炮,够把这里夷为平地了吧!”
  李怀风左手抓起一把机关枪,对着墙壁、棚顶一轮扫射,将仓库打出足够大窟窿。
  右手拎起一箱手雷,咯嘣一声,牙齿咬掉拉环,静待两秒钟,手臂猛地一挥,扔出去七八十米远,顷刻在人群中爆炸。
  横七竖八,残肢断腕,血肉模糊,满天飞舞,为这个神圣的日子,增添了蓬勃向上的喜气。
  “来来来,老子要玩套圈了,看看下一个是谁!”
  李怀风哈哈大笑,觉得扔得不过瘾,干脆把箱子放在地上,两手抓起四颗手雷,咯嘣咯嘣,大拇指快将拉环弹飞,像是丢手绢一样,朝敌人扔去。
  营寨很大,足够这里面的小伙伴尽情玩耍,可此时看来却很小。
  风哥百米距离之内,只有几十号血肉模糊的尸体,除此之外,寸草不生。
  那些狰狞不可一世的魔鬼,全都畏缩跑去营寨另一边,无人敢上前半步。
  太可怕了,这是比魔鬼还要可怕的死神,他简直是随意夺取人命的判官,剑眸所指,惨绝人寰。
  这些敢于赌命的变态们,心里第一次生出歇斯底里的惧怕。
  “都给我冲,谁后退,我就毙了谁!”
  鹰爷怒气滔天,从没有人敢在自己大本营撒野,更没有人可以在自己手下逃生,他砰砰两枪,干死准备逃窜的两个手下。
  “给我炸掉那里,搞死他!”
  鹰爷豁出去了,心痛且不甘,他真的不好意思说出口,在自己大本营捣乱的居然只有一个男人,这事传出去,今后面子往哪搁?
  手下们听到这个命令,干咽一口,纷纷举起枪,冲锋上前。
  风哥慧眼如炬,抄起一把重型冲锋枪,肩膀挎着三圈子弹,重达一百二十多斤的武器装备,放在他身上好似学生的小书包,没带来一点影响。
  他双腿急点,肩膀撞断竹墙,身体就地一滚,起身同时,啪啪啪,一轮扫射,干掉西南,西北,塔楼上四名枪手。
  随后,砰的一声,十平米的仓库顷刻爆炸,狭小的空间,却带来了声威骇人的爆炸力,一团蘑菇云般的气浪冲天而起,方圆三十米内寸草不生。
  “去死吧,垃圾,跟我血鹰斗没有好下场,我视你们华夏军人如狗!”
  鹰爷哈哈大笑,朝天开枪以示庆祝。
  然而,爆炸声刚刚过去三秒,只见火光之中,一个豹一样的人影,带着风一样的度窜出火海。
  他的背部被碎石子和弹药残片划出触目惊心的血痕,裤子破了一大块,看起来下场极惨。
  可奔跑的度却丝毫没受影响,反而快的惊人,无数喽啰见到李怀风还没死,心胆剧颤,心说:这不是人,是人。
  李怀风就地一个翻滚,来到一个民宅后面,砰砰砰,重型机枪喷吐让人畏惧的火舌,最前方两排喽啰,身子不停抽搐,应声倒地。
  手枪的有效射程是5o米左右,冲锋枪的有效射程在15o—2oo米,这是对普通武器而言。
  血杀营寨中的这些人,一半用的是早已淘汰的劣质武器,手中有好枪的也在有效射程之外,构不成威胁。
  然而,风哥手中这把重型机枪却是个例外,枪锋所指,所向披靡,但凡有敢靠近一步者,必然惨死乱枪之下。
  咔擦咔擦,李怀风单手更换弹药,拆解、上膛,两个呼吸完成,眼花缭乱。
  “开车,给我撞死他,抄家伙把他射成灰!”
  血鹰疯了,大批手下四散去寻找车辆,摩托车,汽车,简易的装甲车,应有尽有。
  然而这时,风哥所在的这个民居中忽然出现响动,走出来一个女人和一个只有八岁大的孩子。
  “不要杀我,我们是被绑架来的!”
  女人满脸惊恐用泰语说道,这句话,风哥可以听懂。
  见状,远处的鹰爷嘴角勾起阴翳的笑,脑残的华夏猪,你的死期到了。
  女人和孩子怯懦靠近,不断哀求李怀风救他们出去。
  风哥动作骤然停止,原本通红的眸子里,难免露出同情之色。
  在他看来,战争从来都是男人的游戏,与女人、孩子有何牵连?
  风哥拿着枪的手一软,女人和孩子迈步走近,楚楚可怜来到风哥近前。
  “去死吧,垃圾!”鹰爷眼见自己的童子军要得手,歇斯底里的尖叫。
  然而,这两人来到李怀风身前,却忽然一头栽倒下去,胸口出现两把锋利的刀子,一刀致命。
  “愿来世,老天爷能眷顾你们!”
  风哥默哀一秒,随后,拿着枪快奔跑,看也不看女人和孩子身后藏有的炸弹与手枪。
  风哥快朝山腰处奔跑,那里不是出口,是茫茫无尽的大山,不知有没有危险,却是可以搏命的唯一选择。
  他边走边打,又是一梭子子弹打光,弹药即将不够。
  而营寨里的喽啰却层出不穷,足有三百号之多,他们骑着摩托,开着汽车,疯狂朝这里冲击。
  饶是风哥体能再强,双腿也无法跑过轮子。
  风哥将腰间仅剩的五颗手雷一股脑扔出去,炸掉其中三辆车,而后方更多的敌人,已经距离自己不足五十米。
  他们彻底被激怒,已然疯了。
  哒哒哒,风哥不停扫射,既然跑不了那就血战到底。
  然而,这么近的距离,如此多的追兵,风哥枪法再强也显得捉襟见肘,看样子,今天难逃一劫了。
  眼见着迎面一辆越野车横冲直撞朝自己冲来,风哥打算博一把,双腿急点,企图跳到车上。
  可对方度越来越快,一旦碰撞,自己有可能是骨折,甚至更惨的下场,他的胜算并不高。
  就在这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越野车距离自己仅剩十米,却被横空出世的一辆简陋装甲车撞飞出去。
  “上车,军工薄上也要有我薛锦雯一份!”
  车门打开,一道靓丽倩影出现,风哥嘴角挑起一抹热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