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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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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月来,四个评委已经混熟了,大家互相间也没有刚见面时的陌生和谨慎,互相间也偶尔开开玩笑。
灯哥是曹吾最近得到的爱称,是现场灯光师给起的,他们私底下开玩笑说有曹吾在,现场能少用一个灯泡,打光的时候他这边的亮度也得调低些。
不知什么时候,这个爱称便在整个节目组传开了。
曹吾倒也不介意,欣然接受,这种爱称能快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也让大家逐渐没之前对他那么好奇了。
而且,节目组也不光他有外号,金水儿也有,她叫女巫,因为女巫可以发金水。
吴晗坤被称为奶茶哥,因为他经常请大家喝奶茶。
孙翔被尊称一声翔爷,这是京城地区对年长且有德行之人的敬语,最早是由曹吾叫出来的,孙翔颇为受用。
后天再录一期复活赛,会有一个星期的过渡期,目的是为了让导师们对手底下的选手进行指导。
当然,对于曹吾他们也是个放松休息的时间。
回酒店的路上,曹吾闭目养神,忽然叫了小郭一声:“小郭,把我最近一个星期的行程念一下。”
小郭掏出笔记本,说道:“明天有一个访谈,16、17号录节目,18号指导刮刮乐乐队,19号参加粉丝团活动,20号指导王典,21、22号指导费明娜。”
王典、费明娜和刮刮乐乐队都是曹吾手下的选手,还有一个是血槽乐队,曹吾最早收入旗下的一只金属乐队。
不过在之前的两个月里,曹吾已经抽时间指导过他们了,如果还分时间给他们,对后加入的选手不公平。
“粉丝团活动?就是小乔搞的那个吗?”
“嗯。”
“行,我知道了。”
小郭顿了下,忽然想到了什么,说道:“对了,今天打来的电话,香城市政府的人联系到公司,说市里准备办一所音乐附中,希望黑洞乐队能支持一下。”
“这是好事啊!我个人以黑洞乐队的名义捐五百万。”
“打电话来的人说了,钱倒是小事,主要是想请黑洞乐队参加奠基仪式。”
“就是借我们的招牌用一用呗!我倒是没问题,乐乐不一定回得来啊?”
“让她拍段视频也行。”
“也是个办法,牛总怎么说?”
“牛总说以公司的名义捐赠一批乐器,预算在一千万。”
“够意思,小郭,多跟牛总学学,这才是做大事的人。”
“我也想学啊!没那个实力。”
“实力慢慢就有了,你对象这两天打电话了没?”
“没有,估计还在生我气呢。”
“生点气也是应该的,你长期在外,不能陪她,人家心里肯定有怨言。女人嘛!就要哄,你看我对象,两个月没去看她了,不也没事儿么?说到这了,商量一下,能不能把明天的访谈推了?给我腾出来一天时间,刚好也给你放个假,陪陪对象?”
“哥,你别搞我,都答应好人家了!”
“真不够意思……”
清晨,刮刮乐乐队四人和摄制组来到了曹吾的家里。
节目录制这段时间,曹吾都是住在酒店的,因为离拍摄地近。
但指导选手是需要拍外景的,虽然节目录制前,节目组表示可以帮他租一套房子,作为外景拍摄地,但他拒绝了。
在京城的房子已经装好几年了,但一直都处于无人居住的状态,只有保洁阿姨定期过来收拾打扫。
当初装修设计时,他请了设计师,为房间做了整体隔音,还把自己收藏的一批乐器都搬来了这里,却没住过几次。
刚好要拍外景,他便搬了进来,刚好在这里指导选手。
指导学员的镜头并不需要拍多少,因此跟来的摄制组并没有多少人。
进屋后,曹吾暗自台本,带摄制组和刮刮乐乐队参观了下自己的房子,到了乐室。
这套房子有两个客厅,当初设计时,曹吾就要求将大客厅改装成了乐室。
“这些是我收藏的吉他中的一部分。”曹吾指着挂在墙上的吉他介绍着。
刮刮乐乐队四人眼睛都在冒光,这一墙挂着的可都是钱啊!
收藏乐器是每一个音乐人共同的爱好,曹吾挣的钱有相当一部分都买了乐器了,这里的只是一部分。
参观只是次要的,今天主要任务是指导刮刮乐乐队的节目。
他们都带着乐器,音响、合成器、效果器曹吾这都是现成的,鼓也有,稍稍拾掇下就能练起来了。
摄制组的机器对着他们拍着,曹吾已经学会了忽视镜头,他拉过张凳子坐下,点点头说道:“先过一遍吧。”
第二百一十八章 广场演出
宋志强是高一的学生,学吉他已经有三年了。
自从三年前听到黑洞乐队的歌后,他便对金属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去年夏天,他和表哥李剑锋一起去看了黑洞乐队的演唱会,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偶像更是令他心驰神往。
回来后,他便和表哥以及同学一起组了个乐队。
今天是周日,他却起了个大早,因为今天是乐队最重要的一天。
洗漱完毕,匆匆扒了两口早饭,他便背着琴盒往小区门口跑去。
李剑锋租的车已经在等他,跳上面包车,宋志强迫不及待的回头看了看,笑道:“都到了啊?这么快?”
“你以为都像你啊?睡到现在。”李剑锋坐在他旁边,身后是节奏吉他和鼓手。
“才没有,我六点就准备出来了,我妈非让我吃了饭再出来。”
“这会儿去会不会有点早?广场上应该人不多吧?”
“怎么不多?晨练的大爷大妈们多得是。”
“那我们去唱给大爷大妈们听啊?”
“唱给谁不是一样?中午就人多了,重要的是这次机会,咱们就当平时排练就成。”
“哥,你说我们今天能挣多少?”
“挣不了多少,再说了,咱们是为了挣钱吗?”
“当然!哈哈!挣顿饭钱还是好的嘛!”
大家嘻嘻哈哈的开着玩笑,虽然心里都清楚这是为音乐梦想做出的一次尝试,但好像谁都羞于提起那个词。
“对了,哥,我们今天能唱黑洞的歌吗?公开场合唱,是会侵权的吧?”宋志强请教道。
“看怎么操作了,单纯的唱,不收取利益,就不会构成侵权。”李剑锋解释道:“也就是说,咱们唱自己的歌时候收钱,唱黑洞歌的时候别收钱就行了。”
“哦。”宋志强点了点头,有些可惜:“如果能收钱的话,肯定挣得多!”
“你怎么老想着挣钱呢?”李剑锋笑道:“咱们是业余的,如果是职业的街头艺人,可以凭借上岗证在星海的官网上申请版权,像那些音乐公司对街头艺人等职业是有照顾的,一般不会收多少版权费,有的甚至还给补贴,让他们多唱自己公司旗下艺人的歌,所以现在街头巷尾才那么多职业艺人。”
“还有这事?”宋志强羡慕道:“要是我考不上大学,我就去当街头艺人。”
“瞎说什么!要让你爸知道,腿给你打断……”
来到广场,几人下车,忙活着将设备往下搬。
一般乐队这些活都是让贝斯手干的,只不过很可惜,他们乐队没有贝斯手。
音响、调音台和鼓最占地方,鼓机、效果器和线也要连好,几人将设备架好,已经快到晌午了。
广场上人开始多了起来,运动的人群被休闲散步的人代替,推着婴儿车的夫妇,牵手慢走的情侣,玩着滑板、飞行器的小孩,很是热闹。
很多行人见到忙活的宋志强等人,都表现得很好奇,有的还驻足看着,他们还没搭起台来,就有不少围观群众。
“看,哥哥们要唱歌呢!”
宋志强听到一个抱着孩子的少妇在给孩子说话,心中贼有成就感。
李剑锋明显也有些紧张,他支起话筒架,冲围观的群众说道:“大家好,我们是蒲公英乐队。”
观众反应平平,只是好奇的看着他们。
李剑锋回过头来,看了看队员,宋志强耸了耸肩,意思是直接开始吧。
点了点头,表哥冲鼓手比了个手势。
咚!咚!
乐队便操练了起来。
第一首歌,是表哥自己写的《清风如你》,一曲唱罢,围观的人群中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但大家已经很开心了。
又唱了几首歌,不时有人路过驻足,还有一些不知从哪儿来的人,逐渐将他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了起来,而且都拿着手机对着他们拍着。
或许是游客,他们没在意。
眼见观众越来越多,大家有些兴奋,短暂商量过后,他们一致决定,开始唱黑洞的歌吧!
宋志强将琴盒收起,放到了鼓手的身后,却发现他脸上带着兴奋的笑意,像是在期待什么。
“淡定,淡定,有点逼格好么?兄弟!”宋志强拍了拍他的肩膀,跑回自己位置上。
鼓手飞快的瞟了眼人群中被围在中间的一个戴着棒球帽,将帽檐压得很低的男子,深吸了口气,无比认真的敲起了那个排练了无数遍的节奏。
咚咚咚哒!咚哒!咚哒!空咚哒!
“我不想对你再说些什么!”
“现在是气愤的我!”
李剑锋第一嗓子唱出,人群中便竖起了一片手机,兴奋的拍摄着他们。
信心大增,李剑锋点着脑袋,伸手比出黑洞乐队标志性的爱与和平手势,顿时人群中竖起一片手势给他回应。
刚唱完第一段,李剑锋忽然发现人群中分开了一条路,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子从中走出,向他们走来。
他有些疑惑,但没在意,以为是要打赏的,继续开始唱第二段。
但随着那个人越走越近,他才忽然发现那人长得有些眼熟。
突然,他停下演唱,忍不住爆了句粗口:“卧槽!”
宋志强瞪大了眼睛看向他,不知道他怎么回事儿,但却刚好看到了走来的那人摘下了帽子。
“卧槽!”
嗡!
吉他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他惊喜的双手捂着脑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曹吾!
是黑洞乐队的曹吾!
人群中有不明真相的观众也认出了他,不由惊呼出声,掏出手机来猛拍。
曹吾上前来,拍了拍李剑锋的后背,然后冲宋志强他们笑了笑,说道:“别停啊!继续!”
李剑锋几人愣了半晌,还没缓过神,等到曹吾又说了一遍,才手忙脚乱的重新演奏起来。
因为心情激动,宋志强前奏就弹错了一个音,当时他就想一头撞死在地上。
“没事儿,再来一遍。”曹吾安慰了他一句。
宋志强深吸了几口气,控制着颤抖的手,重新弹了起来。
“你唱第一段。”曹吾冲李剑锋笑道。
“好。”李剑锋觉得嗓子发干,有些颤抖的唱完了第一段。
音乐继续,曹吾凑近话筒开嗓。
“难道你说话偏要如此的蛮横!”
“这是哪里的规则!”
……
“哇!”
不光是围观群众惊喜出声,就连李剑锋也忍不住捂住了脸。
原版的魅力啊!他在心底怒吼。
果然,唱得好,就算用普通的设备,依然能够这么牛逼!
第二百一十九章 指导选手
“你别来纠缠我!”
“你别让我难过!”
宋志强感觉这是自己发挥最好的一次!
天呐!我居然有幸能和曹吾合作一首歌!
这次活动是预先安排好的,只不过蒲公英乐队中只有鼓手唐徕是知情的,也是他在粉丝群中抽中了这次机会。
公司经纪部负责运营的员工和粉丝团的负责人一起策划了这次活动,旨在让粉丝能够更近距离的接触偶像,增加粉丝凝聚力。
粉丝团负责人在黑洞乐队五十多个粉丝群中发了公告,简单说了有一个福利活动,让大家加入一个新建的粉丝群。
两千人的群瞬间就被挤满了,负责人在这个新群中详细说明了这次活动的内容。
加入这个群中的粉丝在活动结束前不得向旁人透露这次活动,为避免有朋友一起加入群中,每个人必须用昵称交流。
这个群中会举办一次抽奖,从两千人中抽取一位幸运儿,获得和黑洞乐队主唱曹吾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蒲公英乐队的鼓手唐徕赢得了这个机会。
在和负责人对接后,唐徕表示自己的乐队都是黑洞乐队的粉丝,希望能一起见到曹吾。
经过商议后,负责人拿出了这个广场演出偶遇的计划,双方一拍即合。
因为是第一次搞线下活动,怕出乱子,负责人没有请过多的人,只是从唐徕所在的城市群中抽取了五十位粉丝,通知他们会有一个线下活动,但没有说曹吾会来。
围观人群中有四十多个都是来参加活动的粉丝,在广场集合地点遇到曹吾后,他们差点漏了馅,引起了宋志强他们的注意。
不过好在大家都抑制住了激动之情,一直到曹吾出现,唱起歌来为止。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人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纷纷挤过来看,乐队跟前已经围拢了一百多号人。
一曲唱罢,宋志强已经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蹦着高就冲到了曹吾跟前,大喊着他的名字,乐不可支。
“吉他弹得不错。”曹吾的一句夸奖差点让他飞起来。
李剑锋几人也挤上前来,曹吾笑着冲唐徕问道:“怎么样?效果不错吧?”
“你认识唐徕?”李剑锋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唐徕带着些许害羞和自豪,将事情解释了一遍。
“好哇!你这个臭小子!居然瞒了我们这么久!”几人上前嘻嘻哈哈的打作一团。
曹吾看到围拢的人群越来越多,还有人兴奋的给朋友打电话通知地点,便赶忙让负责人组织大家离开。
负责人早已准备好了车子,将曹吾和那五十位粉丝安排到大巴车上,又留下帮宋志强他们把乐器搬到车上,带他们往市中心赶去,曹吾将在那里请他们吃饭。
下午,宾主尽欢,曹吾和粉丝们一一合影,才告别离开。
时间紧迫,他要赶晚上的航班回京城。
上飞机前,曹吾给方绿筱打了个电话。
上次他答应过她每个月会去看她一次,但说过后就食言,有些打脸。
不过方绿筱并没有怪他,反而叮嘱他要照顾好身体。
凌晨两点他才在京城机场落地,回到家洗漱完毕睡下后都已经四点了。
匆匆睡了两个小时,他便被闹钟吵醒,今天的工作又要开始了。
费明娜是他最后选择的一个选手,她是独自来参赛的,是以主唱的身份。
她有一个难得一见的好嗓子,爆发力惊人,而且比赛时选择的曲目居然是《梦回唐朝》,十分惊艳。
不过曹吾之所以单独给她安排了两天的指导,也是因为她的嗓子。
她并不是职业歌手,并没有学过声乐,所以的演唱技巧都是自己琢磨的,走了岔路。
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她都是靠自己的先天条件在硬唱。
比如说,她的头声并没有找准发声部位,唱出的声音更像是挤压声带,发出的高频声音,而并没有那种空灵通透的感觉,这一点乐乐都比她做得好。
因此,这两天曹吾给她的指导集中在了基本功的训练上。
“声音不要提,气从丹田起,看我的口型,梦里回到唐朝~!不要用力,你那是喊出来的,不是唱出来的……”曹吾尽量向她表述清楚发声的技巧,但多年的习惯不是两天就能改过来的。
又练了几遍,曹吾让她休息一会儿,喝口水,缓解一下疲劳。
费明娜有些沮丧,原本她认为自己唱得很好,朋友们也都这么说,但来到曹吾这里,却怎么唱也不对,这让她产生了巨大的挫败感。
兴许是看出了她的郁闷,曹吾拉过椅子,坐到了她对面,冲她说道:“你的底子是很好的,只是基本功不到位,如果你能把技巧掌握好,日后绝对不可限量。”
得到曹吾的安慰,费明娜心情好了不少,她疑惑问道:“我就是搞不懂为什么你说我的高音不是唱出来的,只要唱上去不就行了吗?”
“你那是不健康的方式,长期这样唱下去,早晚有一天声带会受不了的,这不是儿戏。”曹吾严肃说道,见费明娜又又低下头去,他摇了摇头,思索了下,换了种说法笑道:“你知道为什么那些美声歌唱家一个个都是胖子,个子还不高,肚子都挺大?”
“不知道。”
“那你知道为什么我老是让你用丹田发声么?”
“不知道。”
“丹田在脐下三寸,其实就是肚子,你在呼吸的时候,肺部会充气扩大,其他脏器就会被挤压到腹部,也就是所谓的丹田,所以你的肚子才会鼓起来。”
“就像是一个气球,你吹得越大,它飞的时间也就越长。同理,用丹田发声就是让你尽量吸进更多的空气,然后腹部用力,将它匀速排出,为声带提供充足的供气,这样声音才稳。”
“你的毛病在于你是用喊和挤的方式来唱歌的,这就导致你的呼吸没有章法,如果是十几秒以上的长高音你的气息就跟不上了,就像是我在伍德斯托克上唱的那首《wele to the jungle》开始的那一段,如果让你唱,就会比较费力。”
“真的是这样!”费明娜猛点头,双眼泛光,对曹吾是心悦诚服了。
“这两天是改不过来了,不过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你目前的演唱方式比较适合用胸腔共鸣的唱法。如果这两天你能掌握这个技巧,别的不说,进决赛是没有问题的。”
曹吾对每个选手的指导都是尽心尽力的,并没有偏袒。
但每个人的天赋不同,领悟能力也不一样,最终谁能走到最后,也只能看他们自己。
“对了,你是长安人?”
“是的。”
“秦腔听过吧?”
“听过。”
“会唱吗?”
“会一点儿。”
“那就好办了,这两种唱法比较接近,你唱一段我听听。”
“女娲娘娘补了天呐!”
第二百二十章 16进8
16进8的复赛开始了,四位导师麾下的选手们将会1对1捉对PK,胜者上,败者下。
按照节目的流程安排,抽签是在这期节目开始时才抽取的。
导师的实力各有千秋,选手的实力也有强弱,这是大家都有共识的,从这期节目开始,导师也有了被邀请下场的机会,大家也清楚。
但比赛开始前才抽签,就代表着在之前的一个星期内,所有导师都必须按照面对最强对手为前提,用心指导每一组选手。
而且导师是否会下场,对手导师是否会下场都是保密的不确定元素,也为节目增加了看点。
就在节目录制前,正在播出的第三季节目也正式结束了。
前期评价的低迷终于借助决赛的精彩挽回了些人气,节目组也趁热打铁,紧跟着放出了第四季的宣传片。
宣传片中,放出了64进16过程中一些选手的表演剪辑,还有导师的点评片段。
从一闪而过的画面中,观众看到了部分导师阵容。
偶像歌手吴晗坤,唱跳少女金水儿,这是什么组合?
节目组愈发堕落了吗?连正经音乐人都不请了吗?这是很多观众第一时间浮现在心中的想法。
不过两位流量明星的粉丝以及宣传团队十分给力,已经开始造势了,在视频中刷了大量的弹幕。
两位年轻偶像明星拉人气,这是节目组的一贯套路,观众也都习惯了,而且和其他纯靠脸的明星而言,吴晗坤和金水儿还算是有那么点东西。
正常观众关注的是另外两位实力派导师是谁。
在宣传片的片尾,出现了孙翔的画面,引起了广泛的舒适。
孙翔老师的观众缘还是不错的,咖位够,实力强,性格也好,又有综艺感,很多人都挺喜欢他。
早就该请孙翔老师了,有他在,第四季稳了!
然而,宣传片中却没有出现第四位评委的画面,而是用一个黑色的剪影代表了他。
不过片中给了他介绍:他是音乐界中冉冉升起的新星,他的歌曲人尽皆知,深受全世界摇滚歌迷的喜爱。
这个介绍貌似透露出不少信息,但实际上什么都没说明,这更勾起了观众的好奇。
他是新星,那就是说他是一个人,不是个组合或乐队?
但也有可能是像孙翔老师这样出自一个乐队的核心。
歌曲人尽皆知,废话,哪个成名歌手的歌曲不是人尽皆知?
深受全世界摇滚歌迷的喜爱总算有点信息,至少说明了他是个摇滚歌手,有或者曾经有过乐队,而且在国外也有一定的知名度。
有人从剪影中发现,这个人的发型很奇怪,是个圆形,这说明他要么扎着辫子,要么是个光头。
这样的话,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很多人开始研究猜测,提出了许多可疑的目标,曹吾也在其中,还有人跑去他围脖下询问,自然也没有得到回应。
《最强新乐队第四季》甚至因此登上了热搜,要知道第三季播出的时候只有决赛的几期才登上过热搜,而第四季还没播出,话题热度就已经超过了第三季。
UK总部对节目组这次的宣传套路很满意,为此专门下了表扬奖励的通告。
郝仁很受鼓舞,更是立志要将《最强新乐队第四季》推上全网TOP1的位置。
“欢迎各位来到最强新乐队第四季第十期的节目现场,本节目由广汽传奇领衔赞助……”
“各位选手,到了我们悬念揭晓的时候了,请各位依次上前抽取编号,箱子内共有红球八颗,蓝球八颗,将选手分为两队。抽到红球1号和蓝球1号的选手通过我们的分歧终端机进行PK,胜者方从对方队伍的箱子中抽取一颗球,上面的号码代表所要面对的对手……”
规则并不复杂,只是用随机的方式让每组选手公平的匹配到对手,只不过实力是否均衡,就听天由命了。
选手们在抽号,导师们则在闲聊。
“曹吾老师,你给选手们准备了什么歌啊?”吴晗坤扮演着一个打探敌情的角色。
“都是他们原创的歌,我帮他们改了一下。”曹吾笑着回问道:“你怎么准备的?”
“保密。”吴晗坤眨了眨眼睛,如果是在播出的话,估计屏幕上会出现一片舔颜粉。他笑道:“开玩笑啦!我虽然做的是流行乐,但专业是在古典这块。而且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创作理念和想法,我最多只是帮他们调整了下细节方面的问题。”
他谦虚了,这段时间来,曹吾对他已经有所了解,他绝对不像看上去那样,是个绣花枕头。
在音乐方面,他至少是科班出身,理论方面的东西对他来说还是没有问题的。
只不过这些年他习惯了走捷径,疏于学习,加上自身先天条件不是那么出众,被长相遮掩了光芒,给了观众们很菜的感觉。
但如果说他什么都帮不上忙,只是过来卖脸,就有些过分了。
节目组也不会做这样的亏本买卖。
他脑子挺聪明,从他手下的选手就能看得出,他选的都是清一色的歌手,比较适合自己,算是避开了自己的短板。
反观孙翔和曹吾,则和他截然相反,手下一半的选手都是乐手。
金水儿和他是一个路子,选择的选手也都是比较适合自己的。她虽然走的是唱跳少女风,但并不代表她的唱功不行,对欧美流行乐和Soul的那一套,她还是比较有研究的。
因此她还选了一个蓝调歌手,实力很强悍。
“坤哥,今天你会下场吗?”金水儿问道。
耸了耸肩,吴晗坤歪歪脑袋笑道:“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抽签结果出来了,曹吾的运气不太好,手下的血槽乐队和贝斯手王典对上了,而且今天他们两组选手选的歌也都是金属风格的原创,可谓是针尖对麦芒,究竟谁去谁留,只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吴晗坤和金水儿并没有因此而松一口气,因为四个队伍中,综合实力最强的是孙翔老师那队,压力依然很大。
“16进8的第一场PK,正式开始,有请孙翔战队的妖怪乐队,吴晗坤战队的陈子豪!”
第二百二十一章 血槽乐队PK王典
相当精彩的改编!
孙翔老师显然很看好妖怪乐队,居然把铁玫瑰的《沉沦》给了妖怪乐队,并按照他们的风格进行了重新编曲设计,可谓是煞费苦心。
《最强新乐队》是个主打原创的节目,大部分选手在海选和初选的时候都会选择演唱自己的原创歌曲,这也是导师和现场一百位评委对选手打分的最大参考因素。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超强的创作能力,这个节目中除了乐队之外,还有单独的乐手和歌手。
初选赛中导师们会相应的多注重选手的技术特点,以免错过优秀的乐手,但从复赛开始,音乐整体的表现则决定了选手的去留。
因此,很多选手为了求稳,便会从复赛开始,选择导师的歌进行演唱,毕竟节目组也是花钱买了导师歌曲翻唱的版权,不用白不用。
当然,也有对自己实力有信心的选手会一路用原创杀到底,而这样的选手无疑是极为出众的实力派,前几季每一季都会有这样的天才人物出现,而这也是《最强新乐队》最大的看点。
第一季用原创歌曲干掉导师队伍,最终拿到冠军的那个乐队如今已经是一支颇有名气的二线乐队了。
只要有实力,随你怎么玩。
妖怪乐队的五个人很明显是走了世界音乐的路子,无论是舞台装扮还是音乐风格都在表达一种幻想、迷茫的感觉,这是很高级的音乐,但注定不会被大众喜欢。
孙翔爱才心切,虽然知道这种音乐在节目中不吃香,还是给了他们一个名额,以示支持。
然而,妖怪乐队还是被淘汰了,因为对手第一场比赛就用出了杀手锏,请导师下了场。
吴晗坤用钢琴为选手进行伴奏,这是他最擅长的乐器。
从16进8开始,每组选手都有一次机会邀请导师助演,但究竟在哪一场是选手的自由。
除了那些天才人物之外,大部分选手还是比较谨慎稳妥的,选用导师的经典歌曲,邀请导师下场助演是两张底牌,留得越久威力越大。
但这也是分人的,像曹吾、孙翔这样的实力派,肯定留得越久越好,如果导师实力没有那么强劲,那么早早把底牌放出来,至少保住一个晋级名额也是合理的选择。
无疑,那位陈子豪也是这样考虑的。
只是16进8就把底牌放出来,对导师而言,多少会有点伤面子。毕竟这几乎相当于直接说你实力不行,还是帮我保个名额吧!
不过吴晗坤并没有计较,而是帮陈子豪完成了这次演出,并且协助他完善了他一首压箱底的原创,成功拿下了名额。
这不禁让曹吾高看了他一眼,别的不说,吴晗坤这小子还是有点气度的。
第二场比赛是吴晗坤和金水儿两只队伍中选手的比拼,这次两位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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