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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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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好吧?”曹吾吓了一跳。
  大爷十分热情,连说带劝,非要带曹吾回家吃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背包客
  大爷很热情,但曹吾还是一再婉拒了。
  拦了辆出租车,曹吾来到了大爷所说的那家胖头饭馆,点了几样他店里的招牌菜,味道果然不错。
  吃过了饭,曹吾问了下路人,就往大爷说的步行街那里溜达而去,散散步,化化食儿。
  沿着穿小镇而过的河边小道走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脚步缓慢,面上带着微笑,并不着急。
  走了两站路,人流忽然密集了起来,曹吾扫了眼,步行街已经到了。
  街口正对着一个小广场,晚上纳凉休闲的人们熙熙攘攘,随意溜达着。
  几个穿着轮子发光的旱冰鞋的半大小孩,在空地上扭来扭去,滑得好极了。
  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妇在气球摊前问了下价格,虽然有些贵,但看在孩子渴望的眼神,还是掏钱买了一只。
  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坐在长椅上,一起吃着一小袋糖炒栗子,无比甜蜜。
  曹吾很喜欢这种环境,满是生活的烟火气。
  忽然,一阵音乐声传来,曹吾看了看,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信步而去。
  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曹吾站在圈子旁,从脑袋缝中看去,却是一个留着长发,胡茬唏嘘的男人,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话筒前。
  他的身旁放着音响,面前有个琴盒打开着,里面零散的放着些零钱。
  男人半闭着眼睛,没有看琴盒,随着音乐开口低唱。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以四海为家。”
  ……
  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是酒吧歌手最喜欢的烟酒嗓,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颇有些沧桑的感觉。
  “Di li li li di li li li den da!”
  唱副歌时,他仰着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般嘶吼着,歌声中有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感觉。
  人群中有小小的声音在随着他合唱,继而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第二段副歌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全场大合唱。
  一曲唱罢,赢得了满堂喝彩。
  男人喘息着,低声道谢。
  好几个人上前往男人的琴盒中放了些零钱。
  男人忽然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年轻人走上前来,往箱子里放了一张一百。
  有些惊讶,男人看着他的背影道了声谢,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那个背影有点眼熟。
  不过他没在意,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每天在大街上唱歌,见的人太多了,难免有眼熟的,不过大多数是认错了。
  今天的收获不错,一首适合自己的歌果然重要。
  男人调整好了呼吸,准备开始下一首的演唱。
  曹吾溜达进了步行街,每一家店都进去看了看,但什么也没买。
  一家玩具店里有抓娃娃的机器,他一时兴起,花了一百块抓了一只拳头大的熊猫公仔。
  虽然感觉有些亏,但看着公仔这么可爱的份上,也就算了。
  逛得有些肚子饿了,曹吾看了看表,居然已经十一点多了。
  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对面果然有一排小吃店,连着开了好几家米粉。
  找了一家客人最多的,曹吾要了碗米粉,加了个牛肉浇头,吃得大汗淋漓。
  时间差不多了,曹吾吃完后就出门搭了辆出租车,回到了酒店里。
  吃饱喝足后上床睡觉,简直是人世间最舒服的事了。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保平安,聊了会儿之后,曹吾便一觉睡到大清早。
  昨晚的米粉没吃过瘾,他又开车杀会昨晚的那家店,吃了碗米粉,才开始上路。
  今天他准备前往ZJJ。
  ZJJ的风光是全国出名的,虽然离得不是太远,但曹吾还真没去过。
  依旧穿县过市,专走乡间小道,虽然路不太熟,经常要停下来问路,但曹吾还挺享受这种感觉。
  就比如曹吾正在行驶的这条乡荫小道,道路平整,一侧青山,一侧绿水,不远处稻田中还有耕牛在劳作,这是在城市中绝看不到的原生态美景,如果不是路比较窄,不太好停车,曹吾真想停下来好好拍几张照片。
  开出去不远,曹吾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背着巨大旅行包,戴着遮阳帽,拄着手杖前行的身影。
  是个徒步的背包客。
  放缓车速,曹吾驶到近前,放下车窗看了看,是个中年大叔。
  “大叔!要不要捎您一段啊?”曹吾笑问道,他看到大叔已经满头大汗了。
  大叔看了眼前面,略一迟疑,便爽朗笑道:“那就谢谢你啦!”
  曹吾停下车,让大叔坐了进来,车里凉爽的空调让大叔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喝道:“舒坦!”
  “您真有毅力,这么热的天还出来徒步啊?”
  “嗯!”大叔掏出水瓶喝了口水,笑道:“我这才刚开始呢!我准备一路走到西藏去!”
  “呦!那您可太有勇气了。”曹吾赞叹道。
  “你呢?开车去哪儿?”
  “去新疆,上大学。”
  “自驾游?你也挺厉害啊!”
  和大叔闲聊着,继续往前走,约莫过了二十多分钟,大叔便道:“差不多了,就把我放在这好了。”
  “还有十来公里就到XX镇了,我把你放呗?”
  “不啦!”大叔笑道:“能在你车上凉快凉快,我就已经很满足啦!我得趁着路好走,多练练脚力,不然什么时候能走到西藏去?”
  曹吾停下了车,大叔下车道了声谢,却没关上车门,低身问道:“要不你也停下吃点东西吧?我带着吃的呢!”
  想了想,曹吾点头道:“也好。”
  他把车往前开了开,停在了一个岔路口的边上,便和大叔一起在路边找了块草多树大的地方席地坐下。
  大叔掏出了包里的饼干,桃酥,八宝粥之类的方便食物,热情招呼。
  曹吾也不客气,拿起来就吃。
  虽然老爸叮嘱他在外面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但刚才在车上聊天,他感觉这大叔并不是个坏人。
  吃了点东西,大叔话匣子也打开了,忽然聊起了自己。
  “小曹啊,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大岁数,却突发奇想,要徒步走去西藏吗?”
  “为了梦想吗?”
  “嘿嘿!一部分吧!咱们刚认识,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呀!最多再活三年喽!”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我是九二年退伍的,回城转业,进了钢厂的车间,你婶子就是在厂里认识的。她是个好女人,给我生了个争气的儿子,比你大些,已经结婚了,但还没孩子。”
  “我这一辈子,苦日子过了不少,下岗潮那会儿,我掏过厕所,去猪厂喂过猪,蹬过三轮儿,什么苦都吃过。没办法,你婶子身体不好,家里就指着我挣钱,我不累点儿,谁养孩子?”
  “苦了大半辈子,临了了,总算能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却检查出来了脑癌。”
  “医生说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长期治疗。即便有保险,我那点家底子也经不起这么耗。你婶子和你哥都劝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卖房子。我苦了大半辈子,就挣了这么套房子,卖了,你婶子住哪儿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缓时间而已,我觉得没必要。”
  “我也看开了,这就是命。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出过省,从结婚到现在,就围着家里老婆孩子转,最后这几年,我想为自己活一回。”
  “你别看我穿得挺像那么回事儿,其实我从来就没玩过什么徒步,这已经是我做过最时髦的一件事儿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后我没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如果能被老鹰吃了,那就最好了,让我长进它的肉里,变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体会一把飞翔的感觉……”
  大叔絮絮叨叨的说着,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曹吾听。
  曹吾安静的听着,只是心中,却有一种感觉在翻涌。
  “让你见笑了。”大叔哈哈笑道:“你是我碰到第一个主动捎我的人,我脚力不行,都走了半个月了,才走到这,不敢多坐车,得多练脚力。”
  曹吾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他起身道:“叔你等一下。”
  说罢,他跑到车后备箱里拿出了吉他,回到大叔跟前,笑道:“您请我吃东西,天高路远,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面,无以为报,我就给您唱首歌吧!”
  “你还会唱歌呢?好啊!”
  拨动琴弦,一段和弦伴着坡下的小溪流淌。
  听着树丛间的鸟鸣,曹吾微笑开口。
  “这是一首写在路上的歌,”
  “主角是一名背包客,”
  “鸟儿歌唱绿色,”
  “小径百草遮,”
  “生命的旅程,无畏的洒脱,”
  “oh,你比寂寞更快乐,”
  “比普通更独特,”
  “爱你的人呐,永远记得,”
  “oh,你是最美的焰火,”
  “绽放璀璨花朵,”
  “爱你的人呐,永远在这。”
  ……
  歌声平淡却真挚,大叔忽然红了眼眶,低下头去,但很快便抬起头来,用最灿烂的笑容回应。
  一曲唱罢,大叔鼓掌笑道:“好听!你这首歌比那些大明星唱得还好听!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曹吾笑道:“这是专门为您写的歌。”
  “真的?”大叔有些惊喜,继而有些犹豫,不好意思的开口问道:“那你能不能再唱一遍?我想录下来,在路上听。”
  “当然可以。”曹吾重新唱了一遍,大叔举着手机,将整首歌录了下来。
  “太谢谢你了,今天能够碰到你,我真是幸运!”
  大叔要继续上路了,曹吾也将前行。
  临别前,大叔送了曹吾一瓶矿泉水。
  “我没文化,但常听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咱们这辈子能碰到一次,是缘分。你送我一首歌,我没什么能还的,就送你一瓶水吧!如果有机会,下辈子我再请你喝酒!”
  扶着方向盘,沿着小路继续开着,大叔的身影早就看不到了,
  那瓶普普通通的矿泉水,就放在档杆后的储物盒中,曹吾估计自己会将它一直保留下去。
  哼着刚才唱的那首歌,曹吾指尖敲打着方向盘,那首歌是他刚才有感而发,随手写得。
  正如他对大叔说的那样,那是为大叔写的歌,他不会将它拿来商用,最多是当做一段记忆,记录下来。
  死亡虽然让人惧怕,但也会让人看清许多东西。
  大叔的话与他这两年逐渐产生的想法不谋而合。
  老天让他重生一次,为什么不去体验更多不同精彩的人生呢?
  于是,他才选择了遥远的新疆作为自己大学四年生活的地方。
  人生在世,就是要尝试不同的东西,才对得起自己呀!
  前方,道路没有尽头,曹吾还在路上。
  就这样走走停停,已然是半个月过去了。
  曹吾穿过了不同的城市,乡村,终于进入了SX省境内。
  中华广袤的地理环境从饮食条件就能够看得出,最近两天曹吾已经吃了好几顿面食了。
  不过他很喜欢面食,加上一路走来,挑馆子已经有了些经验了,选的面都很好吃,即便顿顿吃,他还是觉得没吃够。
  今天他打算直接开到长安市,领略十三朝古都的风土人情。
  而且,从这里开始,他就不打算一个人走了。
  因为再往前的地理环境导致聚居地间的距离会大大增加,他需要上高速了。
  长安市的美食很多,而且羊肉美食已经开始增多了,让曹吾美美过了把瘾。
  他计划在这里停留两天,一边联系包车去GS省的人,一边游玩。
  他在汽车站附近转了一圈,和那些跑小车的司机混熟了,请他们吃了顿饭,让他们介绍个靠谱的客户,出钱多少不是问题,主要是得安全,还得有驾照。
  那些司机都是地头蛇,有自己的圈子和客户群体,而且曹吾只是接顺路的一单,不抢他们生意,办事还上道,因此很上心,很快就帮他联系到了不少客户。
  根据给出的条件,曹吾选中了一个,是个女孩。
  和他一样,那女孩也是个将要报道的大学生,只不过她是去兰州上大学。
  见面那天,是女孩的妈妈送她过来的。
  她妈妈的腿不太方便,走路一瘸一拐的,但眼神很是犀利,
  她盯着曹吾上下打量了好久,将女儿拉到一边,用她以为的小声嘀咕着,但曹吾却听得一清二楚。
  “丫头,要不咱换个车吧?沃后生剃个光头,看着不像个好怂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欧阳玉阁
  曹吾有些哭笑不得,就因为发型,自己就被归类到坏怂的范围里去了?
  女孩身材高壮,胖乎乎的很有肉感,听到妈妈这样讲,她哈哈大笑起来:“人家是大学生,咋到了你嘴里头,就成了个坏怂了?”
  她妈妈仍有些担心,连连絮叨:“要不还是等一天,等你刘叔回来送你得行?”
  “刘叔回来得撒时候了?这人就是刘叔介绍哈的,再说就半天时间,到地方我姐就来接我,你有撒不放心的么?”
  曹吾走上前来,笑着掏出身份证来,说道:“阿姨,你要是不放心,你就看看我身份证,我是香城人,要是我没把你女儿安全送到,你报警都行。”
  女孩锤了锤曹吾的肩膀,硬气道:“就这娃的身板,我一人能放挺两个,你就薄担心了!”
  那阿姨这才作罢,又拉着曹吾嘱咐了半天,这才放他们上路。
  “你妈妈挺疼你的。”曹吾开车驶入车道。
  “嗯啊!我屋头就我一个娃,不疼我疼谁?”SX人性子直爽,说话都直来直去,女孩拉上安全带,问道:“你叫撒名来着?”
  “曹吾。”
  “咦?跟我喜欢的一个乐队主唱一个名。”女孩偏头看了看他,惊讶道:“呀!长得也像得很!你该不会就是那个黑洞乐队的曹吾吧?”
  曹吾笑了笑,不在意道:“我知道那个人,经常有人说我像他,不过他可没有我这么酷炫的发型。”
  “哈哈!你这光头还算发型呢?”女孩锤了他一拳,哈哈笑道:“你这么一说,确实不太一样,你比他白,也比他胖点。”
  她手劲儿还挺大,曹吾揉了揉胳膊,忍不住吐槽道:“你这么喜欢锤人,干脆叫铁锤妹妹好了。”
  “诶?你咋知道我小名的?”女孩惊喜道:“我大名叫范冰冰,小名就叫铁锤!我哥哥姐姐都叫我小名,铁锤妹妹!”
  曹吾差点没握稳方向盘:“你叫范冰冰?”
  “嗯啊!是不是有点土?不过名字嘛!爹妈起的,就是个代号,叫什么是什么吧!”
  这个世界中没有范冰冰这号明星,但和记忆中对照,曹吾还是有些无语。
  不过范冰冰却是个话痨,找着他攀谈:“你多大了?”
  “十九。”
  “那比我小,我二十,你微信上说你是去新疆上学?上大一吗?”
  “嗯。”
  “那你得管我喊学姐,我都该上大三了,你吃锅巴不?”
  ……
  范冰冰的嘴一路上都没停过,曹吾开着车,精神极了,半点瞌睡都没打,就是耳朵快磨出茧子了。
  好容易到了地方,将范冰冰卸在目的地,她还意犹未尽。
  “我请你吃饭吧!你开车这么辛苦,顺便介绍我姐给你认识,是个大美女哦!”
  开了一天车,曹吾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闻言便点头道:“说地方。”
  “你往前开,左拐,直走……到了!我打个电话啊!喂!姐!我都到啦!你快下楼!咱们去吃饭!我带了个大帅哥给你认识!”
  有时候大大咧咧的性子的确能快速消融隔阂,让人迅速熟悉起来,就像曹吾经过这半天的相处,已经感觉和这胖版范冰冰认识好久了。
  诚如范冰冰所言,她姐姐的确挺漂亮,但也就是普通LV的漂亮而已,还没到让曹吾惊艳的地步。
  不过这姐妹俩的性格倒是真像,都挺自来熟,嘻嘻哈哈的没个正行。
  “你好,我是她表姐,我叫杨蜜。”
  “杨幂?”曹吾吓一跳:“哪个幂?”
  “蜂蜜的蜜,怎么?听起来很怪吗?”
  “不怪,不怪,听着就很甜,是个萌妹子的名字。”曹吾擦了把汗,这姐妹俩名字可真够厉害的。
  “哈哈!铁锤妹妹,你朋友真会说话!”
  “哎呀!都说了在外面不要叫我小名。”范冰冰道:“他叫曹吾,是去新疆上学的,自己一个人从香城开车过来的,厉害吧?”
  “曹吾?怎么跟那个歌手一个名?”杨蜜疑惑道。
  “长得也挺像呢!”
  “确实有点像,但没有那个曹吾帅。”杨蜜拍了拍曹吾肩膀,哈哈笑道:“我说话直,你别介意啊,其实你也不错,但跟我偶像比还差点。”
  “不敢不敢。”曹吾无奈点了点头。
  “冰冰,想吃什么?”
  “吃羊肉啊!我早就想老马家的羊肉了!”
  “行,曹吾,我给你指路,你往前开。”
  她们口中的老马家是一家专做羊肉的馆子,羊肉,羊汤,羊杂,都有,所有的羊肉都是从宁夏运过来的盐池滩羊,在当地还挺出名,吃饭还得排队。
  好容易等到位置,几人坐下,铁锤妹妹便熟门熟路的点了一堆东西。
  等位时间长,但上菜倒还挺快,肉一上来,杨蜜便招呼曹吾,让他放开吃,别客气。
  曹吾尝了尝,羊肉果然不错,嫩滑香软,完全没有膻味。
  吃了几口,杨蜜忽然接了个电话,说有朋友要来。
  没一会儿,一个短发女孩便进了店。
  “你们有朋友在啊?”女孩落座后瞧着曹吾,笑着问道。
  杨蜜介绍道:“冰冰的朋友,曹吾。曹吾,这是我朋友,欧阳玉阁。”
  “你好。”曹吾和女孩握了握手,稍触即分。
  女孩素面朝天,但颜值很能打,更显干净清澈。她的眼睛很亮,笑容也纯粹,看到她,曹吾忽然想到了前世的一个叫做焦俊艳的女演员。
  “你票订上了吗?”杨蜜和欧阳玉阁聊着天。
  “没有,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段时间的票特别不好订,我准备明天去火车站窗口问问,应该有票。”欧阳玉阁捏着羊肉小口吃着,一边说道。
  “这段时间到八月底,都是学生报道的高峰期,票当然不好买啦!”
  “咦?对了。”杨蜜想起了什么,看着曹吾问道:“曹吾,你就是要去新疆上学的对吧?”
  “是啊!”曹吾饿得狠,正狼吞虎咽呢,闻言点头含糊道。
  “你去哪个城市啊?”
  “乌鲁木齐,我上新大。”
  “那刚好,我这朋友也要去新疆出差,没买到票,你捎她过去呗?”
  曹吾擦了擦嘴,看向欧阳玉阁,问道:“你去新疆哪儿出差?”
  “能到乌鲁木齐就成,我在那可以转车。”
  “你有驾照吗?”
  “有的,过实习期两年了。”
  “那就没问题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抵达
  吃完了饭,往车前走去,铁锤妹妹掏出钱包来:“曹吾,车费多少钱?我给你。”
  “算了吧,没多少钱,你请我吃饭,就相抵了吧!”
  “那怎么好意思呢?”铁锤妹妹嘴上客气,但手上可不矫情,啪的就把钱包合起来了:“够意思,你放假来长安玩,我带你好好转转。”
  将铁锤姐妹俩送杨蜜家,杨蜜下车,冲曹吾笑道:“把我欧阳妹子安全送到家啊!”
  “放心吧!”
  曹吾驶入车道,扭头看了看副驾驶,问道:“你家在哪儿?”
  “我住在单位宿舍,你往前开。”
  刚才在饭桌上就聊到了,欧阳玉阁是一名警察,经侦部门的,这次去新疆就是对一个跨省经济案件做前期调查。
  这也是曹吾为什么一口同意下来的原因,还有什么比带上一个警察出门更安全的呢?
  第二天一早,曹吾便来到了欧阳玉阁宿舍前接上了她,两人专程去吃了碗牛大才上路。
  有人换着开车,曹吾就不用走走停停了,而且黄土高原的环境看久了也就没意思了,两人开了一天,直接开到了酒泉才停下修整。
  欧阳玉阁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两人找了家差不多的酒店好好歇了一晚上。
  再往前开,就该过嘉峪关了。
  嘉峪关也叫玉门关,过了嘉峪关,就是古时所称的塞外了。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从嘉峪关直到哈密之间,有六百多公里人烟稀少的戈壁滩,如果是内地的高速,半天也就开到了,但眼下连霍、京新高速都还没开通,走老路的话至少得两到三天,这还是曹吾做足了前期调查和准备工作的。
  怕自己打瞌睡,曹吾便没话找话的跟欧阳玉阁闲聊着。
  欧阳玉阁倒也健谈,有问有答,两人聊得很开心。
  开到中午一点,曹吾将车停在路边,两人拿出带的食物吃了起来。
  在路上吃饭,自然没有热饭菜能吃了,不过他们带的真空包装的肉食,罐头,火腿肠,面包之类的方便食品,倒也丰富。
  天气很热,但和南方的闷热不同,这边的天气是干热,夹杂着风沙干土的燥热。
  在这种环境下,水要比食物重要的得多。
  曹吾带了不少水,后备箱和后座上放了好几桶。
  吃过了饭,休息了一会儿,欧阳玉阁便主动替换了曹吾,开车上路了。
  曹吾坐在副驾,将座椅放倒,闭上了眼睛,他确实开累了。
  别看一直坐着,开车其实是件很辛苦的事,曹吾出来半个月了,虽然每天晚上都能睡个好觉,但还是觉得浑身乏力,这是精神上的疲惫。
  两人换着开,终于在天黑后到了瓜州县,这是他们计划好的落脚点。
  开了一天车,两人都累够呛,没什么胃口。
  酒店旁边都是些炒菜或牛羊肉馆子,曹吾觉得腻,欧阳玉阁便带着他在小巷子里转了转,找了家回族小餐馆,要了两碗叫做炮仗子的汤面食,酸香可口,两人吃得胃口大开。
  歇了一晚,两人再次上路。
  过了瓜州,道路两旁便荒凉了起来,茫茫远的平原上土黄一片,偶有灰蒙蒙的红点绿点,那是倔强生长在戈壁滩上的骆驼刺和红柳树丛。
  柏油路笔直,像是直通天际,连着开个把小时,都感觉自己还在原地没动一般。
  路上车辆也少极了,曹吾甚至感觉这整条路上就只有他们这一辆车在跑。
  嘭!
  一声巨响,曹吾只觉车身一震,车重心开始往右侧偏去。
  爆胎了!
  他赶紧松开油门,双手紧握方向盘,控制着方向。
  感受着手中的力道,他心中已经有了数,应该不是前胎爆了,不然以他车的速度,很可能已经翻车了。
  欧阳玉阁也被声音惊醒了,惊讶问道:“怎么了?”
  “没事儿,应该是车胎爆了。”曹吾没有踩刹车,而是控制着方向,让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拉起手刹,按亮双闪,曹吾下车检查,果然,是右后侧的轮胎爆胎了。
  真倒霉,怎么在快到的时候爆胎了,还是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不过还好有全尺寸备胎,曹吾打开后备箱,取出三脚架往车后方走去。
  “要帮忙吗?”欧阳玉阁也下车了。
  “不用。”曹吾放好三脚架,便回来把备胎取了出来。
  欧阳玉阁没有上车,而是很有眼力见的帮曹吾把千斤顶拿了出来。
  换个轮胎对于曹吾只是小事一桩,只是天太热,没一会儿便出了一头汗。
  “给你擦擦汗。”欧阳玉阁递过一张抽纸。
  曹吾手上全是土,不由得犹豫了下。
  “你别动,我给你擦吧!”欧阳玉阁见状,便大方道,一边伸手帮曹吾擦去了额头上的汗水。
  “谢谢啊!”曹吾笑了笑。
  “别动,还有。”欧阳玉阁拿着纸在他脑袋上画圈,一圈一圈往上绕,最终在头顶结束。她忽然噗嗤一声笑道:“没想到光头擦汗还挺方便的。”
  曹吾无语,继续埋头干起活来。
  没一会儿,便换好了轮胎,欧阳玉阁进了驾驶位,让曹吾休息。
  两人继续前行,一直到晚上十一点,两人终于进入了哈密市。
  旅程马上到达终点,曹吾精神也有些振奋,便叫着欧阳玉阁一起,去夜市吃烤串。
  哈密因瓜果著称,著名的哈密瓜享誉国内外,夜市上就有不少推着瓜果叫卖的小贩。
  这个时空中,新疆并未推行双语教育,经过两代人的同化和政府的合理管理,新疆并未发生过那些可怕的事。
  在这里,各族人民如同石榴籽般团结友好,共同致富,是个和谐美好的地方。
  要了些红柳烤肉串,凉皮黄面,又让卖瓜大叔切了半个哈密瓜,两人便开吃了。
  一路上都没什么信号,欧阳玉阁吃了一会儿便开始回电话,回短信,忙活完,烤肉都凉了。
  曹吾让烤肉摊老板帮忙回炉热一下,又点了两杯新疆的卡瓦斯饮料。
  那是类似啤酒,但经过蜂蜜调制的饮料,也叫格瓦斯,是从俄罗斯传入国内的,东北一些地区也有相似的饮品。
  回到座位上,欧阳玉阁忽然举着手机,冲曹吾笑问道:“这是你吧?”
  手机屏幕上,是一张他在宣传专辑时期拍的照片,也是网上流传最多的版本。
  “不是。”
  “不要嘀咕一个警察的眼力。”欧阳玉阁笑着收回了手机:“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认出来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独身主义者
  曹吾笑笑没说话。
  欧阳玉阁收起手机,笑道:“放心,我不会泄露你身份的,其实我也只是偶然看见过你的照片,有点印象而已。”
  “来,吃肉。”曹吾递过去一串烤肉。
  欧阳玉阁接过去,犹豫了下,还是问道:“我有点好奇,你们当时决定休团,不觉得可惜吗?那时候正是你们事业的上升期,如果你们继续做下去,很可能今天已经红遍全国了。”
  说罢,她又加了句:“如果涉及到你的隐私,不想回答也行。”
  曹吾咬了口肉,嚼了片刻,吞下肚去,说道:“还好吧!我对成名啊,挣钱啊这些看得不是太重,玩音乐是我的爱好,成名只是附加,有人喜欢当然最好,没人听也无所谓。挣钱的方式有很多种,我做别的行业一样能挣到钱,如果乐队因为一些事情做得不开心,那么就休息一段时间,不是很正常吗?”
  “那你的那些歌迷呢?你们休团了,他们怎么办?”
  “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是不再把自己当做世界的中心,哪怕心底那样认为。”曹吾笑道:“这世界上厉害的音乐人有的是,多我们一个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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