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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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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音乐制作人曹吾重生了,那些如雷贯耳的乐队通通不见了。
  不愿经典蒙尘,曹吾决定和儿时的乐队伙伴一起走向音乐圣殿。
  作品标签:都市 娱乐明星

第一章 重生
  啪!
  脑壳一痛,曹吾一个激灵苏醒过来,耳畔却听到一阵哄笑声。
  左右一看,曹吾愣了。
  老子变夏洛了?
  午后的阳光金灿灿的洒满教室,即便开着窗户也是闷热无比。
  身旁一个个似曾相识的面孔正带着或善意,或幸灾乐祸的笑容,看着直起身子的曹吾。
  讲台上,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半低着头,从眼镜上方冷冷瞪了他一眼,慢里斯条的说道:“我们继续讲,‘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这是王熙凤一出场时的描写,其中最重要的一句是‘丹唇未启笑先闻’,这也反映出了王熙凤的性格特点……”
  同学们都将注意力转回课上,此时的曹吾才回过神来。
  嘶!
  他倒吸一口凉气,看着指间的一根头发,心情复杂无比。
  自己真的穿越了,重新回到了高中时的课堂。
  真是事事难预料,就好像如今秀发如林的自己,压根不会想到二十年后,自己也会变成个‘四周铁丝网,中间溜冰场’的谢顶人士。
  捏着乌黑亮丽的头发,曹吾心痛无比。
  为什么要手贱,用一根脑壳顶部的头发来验证?
  拔一根掉十根,头顶这是稀缺资源啊!
  转移了下注意力,慌乱的心情有所缓解,曹吾用胳膊肘捣了下身旁的眼镜男:“那个……同桌,今天是几月几号来着?”
  “9月3号。”眼镜男眼睛看着黑板,口角小声回答。
  “10年?”曹吾试探问道。
  眼镜男快速瞥了他一眼,吐槽道:“大哥,你睡傻了?今年是09年啊!”
  “哦哦!记错了,记错了。”
  曹吾将日期和记忆进行对照,很快找到了记忆节点。
  2009年九月份,是高二的上学期,刚刚开学没几天。
  因为自己选了文科班,所以不得不和熟悉的朋友同学分开,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班级。
  也正是因为这次分班,自己才碰到了一直合作将近十年的乐队成员们。
  坐在第一排,梳着双马尾的小萝莉,名叫王乐乐。
  她穿着最小号的校服,依旧显得大,小脑袋几乎要被后桌的书挡严了。但虽然个头小,她可百分之百是个高中生,而且还比曹吾大四个月。
  只见她躲在老师的眼皮下,小脑袋一探一探的,曹吾不用看都知道,她准是在桌上码放的书本中间插了根棒棒糖舔着吃,像只贪吃喵糖的小猫。
  她是未来曹吾乐队中的贝斯手,而且她可不是那种只会根音的边缘贝斯手,人家手底下可是有真功夫的,slap玩的贼6。记得当时乐队面试的时候自己被震得不轻,以至于排练时自己要求做主音吉他还有些心虚,毕竟从技术而言,当时的自己是绝对赶不上这小丫头的。
  虽然圈里流行黑贝斯手,但大家心里清楚,要想组个能上得了台面的乐队,一个好的贝斯手是不可或缺的,否则连一首歌都排不出来!
  在一首歌中,鼓负责节奏,贝斯负责旋律,两者配合的和谐程度决定了整首歌表现水平的高低,在和声编排中,贝斯尤为重要。
  贝斯负责乐曲的低频声部,虽然大多数听众甚至不会察觉到贝斯的存在,但贝斯就像是一栋建筑的地基,只有地基打稳了,上方的建筑才能设计出各种花样来。
  在普通人眼中,贝斯手或许是可有可无的角色,但在音乐人眼中,尤其是需要现场演出的乐队来说,贝斯手绝对是现场感的来源之一,仅次于鼓手。
  乐队解散后她去哪了?好像移民去芬兰了,从那之后就再没见过她。
  目光靠窗位置,那个正低着头专心致志用小剪刀修剪指甲的小白脸叫卢青松,是乐队的键盘手,也是乐队中唯一出柜的成员。
  若说没有存在感,键盘手和贝斯手绝对是难兄难弟,甚至更加悲催,至少贝斯手还能在台前甩甩头发,而键盘手则只能躲在舞台黑暗角落苦逼的忙活。
  尤其是在重金属、硬核朋克愈发流行后,键盘手的地位愈加每况日下,甚至给大多数人的感觉就像个效果器。
  但在一个配置完善的乐队中,键盘手绝对是乐理知识最扎实丰富的一个。
  一个乐队中至少需要五个位置:主唱、吉他、键盘、贝斯和鼓,若说这其中哪个位置技术最全面,键盘手绝对排名第一。
  自从摇滚乐开始盛行,键盘手的武器已经由笨重的钢琴变成了Keyboard,也就是俗称的电子琴,学名叫音乐合成器。
  想要制作音乐,Keyboard是最基本的设备,一个专业的音乐制作人甚至可以只用一台Keyboard就制作出一首完整的音乐来。
  曹吾穿越前火爆全球的电子音乐,就是得益于合成器技术的发展。
  记得乐队解散那天的饭局上,卢青松喝醉了酒,哭得撕心裂肺。
  后来他去了哪儿来着?好像回老家当了一个音乐老师。
  至于最后一排,那个趁着老师写板书的时机迅速将一整个包子塞进嘴里,没嚼几下就往下咽,被噎得直翻白眼的黑胖子,则是乐队的鼓手,名叫巴图。
  没错,他是蒙古族,也是曹吾在这个班中唯一熟悉的朋友。
  他和曹吾是发小,他爸爸和曹吾的妈妈是市歌舞团的同事,一个是马头琴乐手,一个是歌唱演员。
  巴图家是马头琴世家,他爸爸,他爷爷,他爷爷的爷爷都是马头琴手,但到了他这一辈儿,却突然迷上了架子鼓。
  看着老朋友们年轻的面容,曹吾心中五味杂陈。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大家或许根本不会踏上这条路,吃那么多苦了。
  重生了,还要走音乐这条路吗?曹吾有些迷茫。
  拥有了先知先觉的记忆,是不是该像那些小说里一样,又是炒股,又是买楼,以赚钱为主?
  还是再闯一次音乐圈?
  后者有多难自己尝试过,已经有所了解,后果也一清二楚。
  上辈子让大家跟着自己过苦日子,这辈子难道继续吗?
  而且,上辈子自己都没混出头,这辈子凭什么就一定行?
  音乐圈很现实,有才的人多了去了,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混出头的。
  想要成名,实力,背景,手腕,哪样都不可或缺,还得运气之神站在自己这边才行。
  该如何抉择?
  叮铃铃!
  下课铃声响起,曹吾叹了口气,还是顺其自然吧!
  “曹吾!有人找!”
  回头看去,曹吾看到一个阳光帅气的高个男孩站在后门处冲他招手。
  能将校服穿出男模感的男生颜值绝对耐打,张浩哲正印证了这点。
  只是靠在门框上,双手简单插在兜里,便吸引了班上大多数女生的目光。
  “哇!快看!后门有个帅哥!”
  “张浩哲!是他!艺术班的,听说他初中时候就组了个乐队,他是主唱!”
  “我和他是一个学校的!看过他演出!太帅了!简直和专业乐队一样!”
  ……
  向后门走去,曹吾听着窃窃私语的议论声,暗自有些好笑。
  初中的小屁孩,能排出一首完整的歌就已经不错了,专业个毛线!
  而且,老子当时也在台上弹吉他,怎么没见你认出我呢?
  “快点曹吾,跟你说个事儿。”张浩哲伸出手来,一把搂在他的肩上。
  如同看到猛虫毒蝎般本能的想要挥手打掉,但在最后关头僵硬着架起他的胳膊,曹吾只觉得被一条滑腻腻的蟒蛇缠绕在脖子上一般,霎时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当然,这只是错觉,曹吾深吸了一口气,迈步和张浩哲走出教室。
  他已经知道是什么事了。
  张浩哲准备将他踢出乐队。


第二章 退出乐队
  “曹吾,介绍你认识下,这是我们班上的苏洋,古城乐队知道吧?里面的主音吉他手苏沐晨是他哥。”张浩哲指着身旁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瘦小子说道。
  古城乐队?曹吾心中闪过一丝疑惑,他知道张浩哲说的是HN省比较出名的一支三流乐队,但好像不是叫这名字来着。
  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没有太过纠结这事,曹吾冲苏洋点点头当做打过招呼,便转脸冲张浩哲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儿,直接说吧。”
  张浩哲愣了下,他感觉今天的曹吾有些不一样,但又说不出是哪不同。
  他回头看了看苏洋,犹豫了下,一咬牙说道:“也好,那我就直说了吧!曹吾,你还是先退出出我们Coolboy乐队吧!”
  曹吾对此并不意外,他平静的看着张浩哲,问道:“能说说为什么吗?”
  张浩哲没料到他会是这个反应,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开口。
  “切!还能是为什么?因为你菜呗!”一旁的苏洋嗤笑着插话说道。
  扭头看向他,曹吾淡淡说道:“大人说话,有你什么事儿?”
  “你!”苏洋一张脸腾的涨红了,下巴上的青春痘霎时间红得发紫,紫得发黑。
  “艹!”他上前一步,就要动手。
  张浩哲伸手拦住了他,他看向曹吾,神色有些复杂。
  “曹吾,你要理解我。”他叹了口气,说道:“我将来是要进音乐圈的,这是我的梦想,我不希望被人拖后腿。”
  “哦?”曹吾抬了抬眼皮:“听你话的意思,是我拖了你的后腿喽?”
  张浩哲并没有否认,他正色说:“上学期分科前我劝过你,和我一起选艺术班,你不听,非要选文科班。这下好了,你和我课程都不一样,怎么一起排练?”
  “是吗?这么说来,乐队排练还得课程对得上才行喽?”曹吾冷笑了声。
  张浩哲点头道:“你也知道,艺术班只有半天文化课,下午就是专业课,作业少不说,还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排练。你的水平本来就低,还比我们少那么多排练时间,差距肯定会越拉越大,这对乐队而言也不是件好事……”
  “跟他还废话那么多干嘛?”苏洋不耐烦的冲他道:“话说直接点,你当初既然不敢进艺术班,就说明你根本就没把乐队当回事儿,也没把音乐当条路来选。是你自己选了文科班,和我们划开了层次。我们是专业的,将来指着这个吃饭,你一个业余的就别跟我们瞎掺和了,这样对大家都好。”
  “业余的?”曹吾嘴角浮现一丝嘲笑,他盯着张浩哲的眼睛,问道:“真的是这个原因吗?”
  张浩哲有些心虚,避开了他的眼睛。
  曹吾依旧盯着他,面无表情。半晌,他突然问道:“你和张欣怡什么时候好上的?”
  唰!张浩哲猛的抬起头来,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张欣怡是曹吾目前名义上的女朋友,从初三开始谈,已经两年多了,就在开学前,他们俩还一起去看了电影。
  但曹吾知道,就在一个月后,张欣怡就找到他主动提出了分手,并且很快就和张浩哲在一起了。
  张浩哲惊讶极了,他是在前天才约出了张欣怡一起唱歌,趁机表白,并且得以一亲芳泽,怎么这么快曹吾就知道了?
  难道是张欣怡告诉了他?不应该啊?
  脑筋飞速急转,他想找个借口来给自己开脱,但脑中却一片浆糊。
  曹吾并不准备等一个解释,他伸手拍了拍张浩哲的肩膀,平静说道:“我会退出乐队,但记住,是我主动退出的。”
  说罢,他转身刚想离开,又想到了什么,回头说道:“对了,帮我给张欣怡带句话,我们分手了!这辈子,是我甩的她。”
  张浩哲心烦意乱下,没有注意曹吾最后的那句话。
  他感到肩头仿佛还有曹吾手掌的余温,一股莫名生出的怒火充斥在他胸口,他冲着曹吾喊道:“你给不了她幸福的!”
  曹吾头也不回:“你快拉几把倒吧!”
  回到座位上,忽然一根青葱般的玉指探过来敲了敲曹吾的桌面,一个略显沙哑的声音响起:“没事吧?”
  曹吾抬头一看,却是个留着板寸的清秀“男生”。
  “什么?”曹吾有些疑惑。
  “男生”朝后门抬了抬下巴,酷酷的说道:“我刚才看到你和八班的学生吵了几句,没事吧?”
  “哦!没事。”曹吾露出一丝笑容。
  “男生”点了点头,将手插进裤兜里,说道:“一个班的同学,需要帮忙就说话。”
  “好嘞!大姐头!”曹吾乐了。
  这位可不是什么男生,而是年级有名的女生,刘静姝。
  这名字应该取自《诗经?静女》中的静女其姝。
  但刘静姝却一点也不文静,反而像个假小子。
  曹吾第一次见她,是在高一的上学期。
  那次她在球场上踢球,因为有人恶意犯规还是什么原因,她追着一个高三的男生暴揍,把人家脑袋打得肿起两个大包,因此被全校通报批评还记了次过,从此立下赫赫威名。
  毕业后曹吾还见过她很多次,因为有段时间曹吾对唢呐很感兴趣,找了个老师学习,那个老师就是刘静姝的爷爷,刘万祥。
  那段时间曹吾住在刘万祥家中,同吃同住,有活也一起出去帮忙,和刘静姝混得反倒比上学时关系还好了。
  刘静姝私底下挺中二,喜欢看金庸的小说,向往行侠仗义,快意恩仇的江湖草莽生活。
  大姐头便是曹吾开玩笑时对她的戏称。
  对于这个称呼,刘静姝有些意外,但很快接受了,并且很是认同。
  她自觉这花名颇有些“聚义厅内吾称雄”的气势,因此不禁对曹吾生出一丝英雄所见略同的惺惺相惜之意。
  薄唇微抿,掩住快要漾出的笑意,刘静姝昂着脑袋说:“下午放学我和你一起回家。”
  “好嘞!”曹吾懂她的意思,她是怕和他吵嘴的苏洋放学堵他,才想着放学回来一起走,好有个照应。
  见他痛快答应,刘静姝也点点头:“是个痛快人,放学请你喝阔落。”说罢,便心满意足的回座位去了。


第三章 分手
  高中都是两节课连在一起当做一节大课来上,因此课间休息结束后,那矮胖中年老师又走上讲台继续讲了起来。
  台上这位是曹吾高中生活里唯一的灰色记忆,提起两人之间的矛盾足以连说三天三夜。
  当然,起因是高二上学期寒假里,他半强制性要求参加补课,曹吾没有参加,因此被他连续罚站一个星期的事。
  高中大部分学生都补课,但一般都补些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之类的科目,补语文的很少。
  但这位马广华老师眼馋其他科目老师的补课费,也要在寒假开补习班。
  开也就算了,找他补习的同学不是没有,但他为了增加补习人数,故意上课时不好好讲,并且半强制性的要求班上所有同学都要参加,这就有些恶心了。
  没有参加的同学都会受罚,曹吾算其中比较顽固的一个,后来还是老爸偷偷去给这家伙送了张两千块的购物卡,才算是放过曹吾。
  正是因为这次,曹吾和马广华成了死对头。
  也是因为他,曹吾连带着对高中的语文课都不怎么喜欢了。
  “一语未了,只听外面一阵脚步响,丫鬟进来笑道:“宝玉来了!”黛玉心中正疑惑着:“这个宝玉,不知是怎生个惫懒人物,懵懂顽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
  马广华上课的方式就是直接翻译原文,然后简单讲解下就算完事儿了。
  虽然冲突暂时还没发生,但曹吾也懒得听他BB,索性自己翻看语文书。
  只有离开学校的人才能明白上学时的语文书选用的是怎样水平的文学作品,曹吾兴致勃勃的看着一篇篇振聋发聩的文学精华,试图回忆还能想起多少,却发现自己居然能够一字不差的全文背诵,就连当初上学时没有要求背诵的篇章也一样。
  难道是穿越附带的好处?
  一本语文书没有多少,曹吾翻看完毕,下课铃声也响了。
  上午第二节 课的大课间一般是做操,八中也不例外。混在队伍中一阵瞎比划,曹吾倒也乐在其中。
  上了个厕所回来,还没进教室,曹吾的胳膊忽然被拽住了。
  “你装没看到我?”
  一个女声在他背后响起。
  曹吾回过头去,却看到是一个高挑纤瘦的女生,正冲他怒目而视。
  挠了挠脑袋,曹吾尴尬道:“真没看到你,有事儿?”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他的初恋女友,张欣怡。
  听了这话,张欣怡更生气了,她胸膛起伏,正要发作,却察觉到周围好奇的目光,便一把拽着曹吾的胳膊来到楼道拐角。
  “曹吾,你什么意思?随便让张浩哲带句话就要分手?你当我是什么啊?”女孩怒气冲冲,猛的推了他一把。
  眉头一皱,曹吾掸了掸衣襟,淡然说道:“那你是想正式点?好吧!那我正式向你提出分手,可以了吧?”
  张欣怡满脸不可置信,她不能想象,对自己百依百顺,就在昨天早上还给自己带了早餐的曹吾居然转眼间就变了一个人,竟然如此的冷漠。
  “为什么?”
  曹吾耸耸肩,无奈说道:“需要我挑明吗?”
  张欣怡有些心烦意乱,张浩哲告诉她这个消息时并没有明说,但她也能猜到前天的事已经被曹吾知道了。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她想要说些什么。
  叮铃铃!
  上课铃声响起。
  看了看办公室方向,张欣怡说道:“中午放学,你到科教五楼声乐教室来找我,我们必须把话说清楚!”
  说罢,她便转身朝楼上跑去。
  艺术班的教室在四楼。
  摇了摇头,曹吾迈步朝教室走去,内心没有半点波澜。
  这丫头,还是一如既往的以自我为中心,明明是自己提出的分手,她居然让自己主动去找她说清楚……
  唉!当初的自己,怎么能容忍她这么久的?
  也罢!说清楚也好,分就分个彻底,免得日后纠缠不清。
  中午放学后,曹吾没有去食堂,径直朝科教楼走去。
  行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校园中,曹吾心中颇有些复杂。
  如今在他看来,自己的高中实在算不上大,但一草一木都仿佛回忆的重现,那么让人怀念。
  葡萄长廊已经被藤蔓铺满,虽然还没结出葡萄,但冒出的酸藤也被调皮的学生揪下不少。
  科教楼门口的大柳树已经一百多岁了,茂密无比,高考前有些病急乱投医的同学会在晚自习后偷偷跑来这里许个愿期待奇迹发生。
  放学后,科教楼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大部分学生和老师都去吃饭了,曹吾一个人上到五楼,推开声乐教室的门溜了进去。
  科教五楼专门分给了艺术班当教室,声乐教室是其中最大的一间。
  教室经过改造,扑了软木地板,隔音层,三面墙都被落地玻璃铺满。
  在没有声乐课时,这里还作为舞蹈教室进行授课。
  墙边放着一排整理好的乐器,看体型应该是些古筝,吉他和管乐之类的乐器,另一边则放着一架立式钢琴。
  空荡荡的教室只有曹吾一人,约他来这里的张欣怡却不在此处。
  被放鸽子了?应该不可能。
  略一思索,曹吾哑然失笑,以他对张欣怡的了解,她应该是吃饭去了。
  叹了口气,他迈步向钢琴前走去——只有那里有张凳子。
  摸着光滑的琴键,曹吾有些手痒,便随意弹了个和弦。
  钢琴是乐器之王,也是学音乐最容易的入门乐器之一,更是编曲时必须要用到的乐器。
  当初乐队解散后,曹吾独自一人北上北漂,一直做独立音乐制作人直到穿越前,虽然不敢说所有乐器都精通,但大部分乐器都能玩得转,钢琴自然不在话下。
  虽然乐队没有搞出名堂,但凭借混圈子积累的些许人脉,曹吾还是在制作人圈子中慢慢站稳了脚跟,就在穿越的两个月前,他才刚刚帮阿信做了新专辑。
  阿信以高音著称,当初凭借一首《死了都要爱》火遍大江南北,直至今日也是KTV中的热门歌曲,能帮他做新专,是很多同行都羡慕的一单大活。
  曹吾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凭借这张专辑出头,但还没有见到新专辑面世,他便一头穿了回来。


第四章 she;s gone
  阿信之所以找曹吾来做新专辑,也和他之前搞乐队有关。
  在金属圈混迹近十年,虽然一直不被大众熟知,但多少也有了些名气。
  在圈中,曹吾是有名的几个铁嗓子之一。
  他的真声最高音可以到F5,最低音到D2,横跨三个半八度。
  你还别嫌低,这里说的是真声,如果用哨音他可以飙到C7上去,但没必要。
  三个半八度音域是什么概念?这意味着他既有枪花主唱罗斯的高亢尖锐,也有Johnny Cash的低沉性感,基本上可以驾驭大部分歌曲了。
  当然唱功得满足才行。
  唱歌并不是嗓门大就行,小沈阳也能唱《大海》,但怎么都没有张雨生那般浑然天成,情感充沛的感觉。
  刚玩乐队的那几年,曹吾也是靠底子在干唱,直到穿越前近几年,唱功才有点登堂入室的感觉。
  而阿信之所以选择了曹吾,也和前期洽谈时曹吾直接在录音棚来了一首不降Key的《玫瑰的名字》,直接镇住了他有关。
  以目前自己的声音条件,究竟能发挥出几成穿越前的实力?
  手底和弦一变,一串饱含悲伤的旋律从曹吾指间流淌而出。
  “She“s gone,”
  “她走了,”
  “Out of my life,”
  “离开了我的生活,”
  ……
  他唱的这首《she“s gone》是来自著名金属乐队铁心乐队的一首金属情歌,以音高著称,一般以高音著称的歌手都很少有胆量挑战这首世界名曲,堪称铁肺男歌手唱功检验杀手曲目。
  林志炫曾经翻唱过,但在副歌的处理上还需要变换下真假音,并且最高处唱到G3还是有些吃力。
  而曹吾坐在钢琴前,进入副歌第一段,直接就用真声唱到了A3!
  “Forgive me, girl。”
  “宽恕我吧,女孩。”
  “Lady, won“t you save me? lady。”
  “不想拯救我吗?”
  “My heart belongs to you。”
  “我的心属于您。”
  ……
  曹吾沉浸在歌曲的演绎中,丝毫没有察觉到门口有一个身影,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仿佛看到了一件稀世珍宝。
  一曲唱罢,曹吾颇为满意,虽然目前自己的嗓音条件还不如二十年后的自己成熟,但气息,技巧等各方面专业技能却能发挥出自己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实力。
  就像是一个职业赛车手,即便是驾驶私家车,也能做出各种技术动作。
  软件实力具备,硬件升级就简单多了。
  “同学,请问你刚才唱的这首是什么歌?”
  曹吾没有发现,一个穿着职业女士西装的女子已经推门进来,站在了他身后不远处。
  她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扎着一个简单的马尾,素面朝天,但却让人觉得干净清爽。
  “你是?”曹吾疑惑问道。
  “哦,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女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我是高三年级艺术班的声乐老师,我叫刘婉玲。”
  高三的声乐老师?曹吾对她没有什么印象,但还是起身打了个招呼:“老师好。”
  刘婉玲点点头,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同学,你能告诉我,刚才你唱的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吗?”
  “叫she“s gone。”曹吾实话说道。
  “she“s gone……是了,第一句就是she“s gone。”刘婉玲喃喃自语,又急切问道:“这首歌是谁唱的?”
  “你没听过?”曹吾有些惊讶,如果说是个普通人,没听过这首歌倒也正常,但作为一名声乐老师,没听过这首歌就有些奇怪了。
  “嗯,这首歌的旋律很动听,难度虽然高,但你刚才的处理很不错……对了,刚才你的伴奏是进行了改编吗?”
  “是的,原本的伴奏四个八拍的钢琴铺垫过后是用电吉他接的。”曹吾本就进行了改编,没有必要否认。
  刘婉玲也是音乐专业出身,曹吾略一解释,她心中就有了大致的轮廓,一时间更加心痒了。
  玩音乐的人多半都有些强迫症,听到一首好歌,自然会见猎心喜。
  刘婉玲又问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曹吾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刘老师你过来是有事?”
  “哦,我回来拿乐谱。”刘婉玲上前,从钢琴顶部取过一本乐谱,应该是下课时落下的。
  拿到乐谱,刘婉玲没有离开,而是又继续追问道:“同学,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曹吾笑笑,模棱两可的说道:“你回去在网上查查不就知道了吗?”
  碰了个软钉子,刘婉玲知趣的没再追问,冲他笑了笑,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似乎想要记住他的模样,随后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她离开,曹吾嘴角的微笑消失了,他皱起眉头思索,她怎么会没有听过《she“s gone》呢?
  “曹吾。”
  教室门再次被推开,张欣怡从门外进来,随口问道:“你这么快就吃过了?”
  曹吾没有接话,他只想快点把这事解决了。
  “直接进入正题吧!你想说些什么?”
  张欣怡委屈道:“为什么?才两天,你就对我这么不耐烦了?”
  见曹吾不为所动,她闷声气道:“是,前天晚上张浩哲是约我一起出去唱歌,但他说是卫湉过生日我才去的。我承认,他是说过一些喜欢我的话,但我并没有答应他啊?”
  曹吾没有接话,张欣怡有些生气,声音提高了几分:“你别用这种态度对我,这事你就没有错吗?明明咱们说好了一起报艺术班,为什么你要改成文科班?是你先放弃了乐队!”
  “你跟我提乐队?”曹吾摇了摇头:“卫湉我不认识吗?他为什么不叫我一起去?就算他不喊我,你为什么要瞒着我?”
  “我……”张欣怡一时语塞。
  “至于乐队,我哪次排练有落下过?”
  “乐队的磨合不是只用排练就能完成的……而且,这不只是排练这么简单的事!”
  张欣怡有些烦躁,她蹙眉看着曹吾,无奈道:“你知道吗?我觉得你根本就不够热爱音乐。”
  “我不够爱音乐?”曹吾气极反笑:“为了留出时间排练,你知道我当初晚上写作业写到几点吗?为了毕业演出,我指头上的茧磨掉几层你知道吗?”
  “这样就够了吗?”张欣怡哀伤的看着他:“你清楚,我们组乐队不是为了过家家,我们是奔着出道去的。想要出道,就要尽量考虑现实的问题。”
  “那你说说,什么是现实的问题?”
  张欣怡忽然爆发了,她声嘶力竭的大喊道:“现实的问题就是我们要签约音乐公司!我们要出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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