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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恋人-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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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祈还是心存侥幸:“你骗我!”
代理人用异样的眼神看他:“哦,之前这个山庄确实是个女老板在经营着,不过女老板出了意外,就把这山庄转赠给我老板了。”
那些无以言表的激动雀跃,因代理人的三言两语,消失殆尽。
易安不在了的第七年春天:
为了配合新近开发的旅游项目,老旧的山庄要扩建,所以原祈近来总往这边跑。
春暖花开,度假山庄附近的枫叶林郁郁葱葱。
原祈徜徉在林下,重复着那年秋天易安说过的话:“你说:‘等我如愿以偿的脱离你的魔掌后,假如有那么一天,突然想起生命中出现过这么一个女人,又想不起来关于你的细节,那就来看看枫叶吧’——呵,你个骗子!”
拐过这段弯路,原祈抬头不经意的一眼,突然僵住了。
那个老旧的长椅上,坐了个裹着大披肩,怀抱蓝白双色英短胖猫的年轻女子,阳光落在她温婉的笑脸上,真像个误落人间的仙子。
她的目光落在上方的枫叶上,语调轻松,甚至有点小娇憨:“哎呀,这么快就被你找到了——真是的,又不是属狗的。”又有点惆怅的说:“你看,枝叶多繁茂,如果开发商不动它们,秋天的时候,枫叶一定红的很美。”最后说:“不是说要去很久么,怎么现在就回来了?”她转过视线,与他四目相对。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 艳南枫
很奇怪的直觉,明明长得那么像,但他一眼就能看出,她不是原梦。
这么多年过去,他已从青涩少年成长为持重青年,纳兰性德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她做到了,十二年来,她的外表没有丝毫变化!
当初年少轻狂,冷嘲热讽她是老女人的人们,而今一个个越过她老去,什么光阴似箭,什么岁月如梭,于她而言,似乎只是弹指一挥间。
那年常福说她:“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居然一点都没变,幸好天还没黑,不然吓死人咧!”
抬眼看天,日头正好!
他问得小心翼翼,像怕惊醒一场美梦:“你是——谁?”
她由片刻的愣怔转为嫣然的微笑,就像他午夜梦回,最常见到的模样:“艳南枫。”
她给过他那个带“枫”字的钥匙坠,她也曾三番两次想让他管她叫一声“南南”……原梦质问过他:“说到底,她和你在一起了几年,连真实的自己都没告诉过你。”其实不是她有意隐瞒,只是他缺心少肺!
这样的她,就算刻意往老相里打扮,和他站一起,也不会再有人嘲笑他们的年龄差,他三十了,她仍旧停留在二十多岁,比原梦还年轻。
十几年了,他终于上了心,重逢后的第二个问题,是问:“你到底多大了?”
她轻抚怀里懒洋洋的肥猫,波澜不惊的语调,就好像和他昨天分别,今天又再见一样和缓:“哦,还真是活得够久了。”抬头看看穿越枝叶间的阳光,浅浅的笑:“久到已经说不太清很多本以为深邃到了骨子里的回忆。”
看她表现的这么稀松平常,他不想被她看轻,所以极力克制着脱轨的心跳,他想让她知道,他早就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在商海里摸爬滚打六年半,已经跻身精英阶层,他现在是个成熟稳重的男人了。
步履从容的来到长椅前,挨着她坐下,她怀里的肥猫慵懒的掀了掀眼皮,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他一眼,然后甚是谄媚的在她腰间蹭了蹭,总之不再看他,那眼神,那姿态,有一种赛虎的即视感,目测这也是只雄性!
尽管她没给他明确回答,可他还是继续问出第三个疑问:“所有人都在变,为什么你还维持原样?”
他设想过她不会回答,但他心潮澎湃,根本没办法理清思绪,不能干坐着,总要找些话题。
但,她竟然开了口:“香港作家李碧华在她的《霸王别姬》里说过,只有疤痕,永垂不朽——疤痕,应该算是一种异变的结缔组织,因为变态,所以悖离常规。”
原祈盯着她的脸:“什么意思?”
艳南枫淡然的笑:“那年,我遭遇了一场事故,受了很重的伤,小池为了保住我的命,向他的导师求助,后来,我活了下来,只是整个人结成了个巨大疤痕,顽固的保持着不变的外观,随着岁月的流转,成了最突兀的存在。”浅笑了一声:“其实,我就是个真正的变态呀!”
他看着她笑,却莫名的想哭,他的手曾不止一次触摸到她胸口凹凸不平的痕迹,因为她在意,所以才不准他开灯,可是单凭手感就可以想象,那该是多么触目惊心的伤疤。
不自在的移开视线,却一眼看见她抚摸着胖猫头顶的手上戴着的蓝钻戒指。
当初她说要结婚,他才只有二十三岁,总觉得大好人生刚刚开始,就这样被套牢了,难免心有不甘,所以凡事都由她去张罗,他懒得插手,甚至连最起码该由他准备的婚戒,也没买,也许是她忙忘了,所以婚礼上交换戒指环节被删掉了。
此刻她手上的这枚蓝钻戒指,他很早之前就见过了,肯定不是婚戒,也就是说,他还有希望。
不用照镜子,原祈也能想到,自己此刻的眼睛一定亮晶晶的。
只是没想到,不等他进一步交谈,她等着的那人就来了。
原祈瞪大眼睛看着疾步走来的俊逸男人,见他一脸防备的盯着自己,原祈冷笑一声:“好久不见了,池澈!”
其实他只是在原梦的婚礼上远远的看见过池澈一次,但他绝不可能认错——十八岁那年冬天,在他人生中最暗淡的那段时期,总能看见池澈搂着原梦肩头,笑得阳光灿烂的照片。
池澈眯着眼睛:“你果然在这里。”
原祈的反应是迅速抬手搂住艳南枫的肩膀,斜眼睨着池澈:“你当年不声不响的抛弃了囡囡,是为了我的安安?”
没想到,池澈看了一眼艳南枫之后,竟大方承认:“也可以这么说。”
原祈恼了:“池澈,做人不能太无耻。”
池澈漫不经心的敷衍原祈:“彼此彼此。”面对艳南枫的时候,却是温柔小心:“真拿你没办法,不知道这几天倒春寒么,穿这么少就往外跑。”一把挥开原祈揽住她肩膀的手,然后把胳膊上搭着的斗篷给她披上,顺道抱起她怀里的胖猫,不忘数落:“居然还趁着我不在,偷偷跑出来这么远!”
艳南枫微微仰头,笑眯眯的盯着池澈,带着点撒娇意味的口吻:“我才出来这么一会儿就被你找到了,你果然是属狗的。”
池澈点头:“对,你说我是属狗的,那我就是属狗的,还是警犬——行了吧!”一手抱猫,一手伸向她:“好了,玩够了,跟我回去。”
她莞尔一笑:“真是个没大没小的坏小子。”抬手握住他的手,顺势站起来。
原祈僵坐在长椅上,看着他们俊男美女,你来我往……阳光,绿叶,青石板小路,美轮美奂的场景,眼中只有彼此的一对璧人,这本该是属于他和她的画面,六年半后重逢,他却成了局外人,被遗忘在角落,看着她和别的男人亲昵互动。
婚礼上他执意离开,她彻底放手时说的那句“再见了”,成了纠缠他多年的噩梦,没想到此时此刻,她眼里只有那个男人,连句再见也忘了说,就要跟人走。
原祈一把拉住艳南枫的胳膊:“等等。”
艳南枫转头看他:“怎么?”
池澈也转过身来,但他一手抱猫,一手攥着艳南枫的手,没有第三只手来拽开原祈,所以只能拿眼神凌迟他:“天凉,我们要回去了,请你放手。”
原祈压制不住怒意,口气有点冲:“这是我和安安的事,和你没关系,请你走开。”
池澈不怒反笑:“谁是安安?你先回去搞清楚再说,还有,你抓着她却让我走,是不是太失礼了?”
原祈有点气短:“我和我老婆说话,有你什么事?”
池澈好像听到了一个笑话:“口说无凭,你有证么?”
原祈结舌:“我们……”
池澈冷着脸打断他:“她是照顾了你五年,可我守了她六年半,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你都不可能比我和她更亲近。”叹了口气,有点苦口婆心:“原祈,时过境迁,现在这样对大家都好,你就不要横生枝节了。”轻声补充了一句:“别忘了,当初是你对不起她的。”
原祈却死死抓住艳南枫,笑得失魂落魄:“你不觉得该给我一个解释么?”
池澈要说话,却被艳南枫阻止了:“没事的阿澈,都是老朋友了,久别重逢,闲谈几句我就回去,你不要插嘴。”
听艳南枫这么说,池澈当真沉默了,只是看着原祈的眼神里饱含警告意味,但原祈对他视而不见。
艳南枫微蹙眉头看着原祈:“原祈,我没想到你会在这里,不然肯定不会过来的,阿澈说得对,既然大家都很好,解释不解释的,真没那个必要。”
原祈的脸瞬间血色尽失,过去,她从不会对他露出这种表情,这是当真放下的表情,她不在乎他了!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好了?”冷笑出声:“你说你会泡好茶,一直等着我回去,结果呢,你佯死离开了我,跟着差点成了我妹夫的男人远走高飞,说什么再见,其实是再也不见,你放手的这么干脆,是因为不在乎吧,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年,你甚至连你叫艳南枫都没跟我说过,你告诉我,我在你心里究竟算什么,一个打发无聊寂寞时光养的小男宠?”
艳南枫目光复杂的看着原祈:“我是说过那天晚上会等你回来,所以泡了二十五壶茶,等了你整整一夜,但你没有回来。”摇头笑了笑:“电话也打不通了,其实那个时候,你已经战胜了我,可以好好的生活下去了,原梦也回到了你身边,我只是个强行介入的侵略者,而她才是你青梅竹马的恋人,大家各归原位,这才是最完美的结果。”
原祈嗤笑:“不在乎就是不在乎,又何必找这么多借口,你以为那是对我好,可你考虑过我的感受没有,我们的开始确实不够完美,我承认那个时候我还年轻,又死要面子,不肯低头,可我就算再不懂事,也是个人,是人就会有感情,一个男孩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候,遇到一个对自己全心全意的女人,日久生情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你到底明不明白?虽然我主观的压制着对你的感情,可我是真的爱上了你,而你却自以为是的单方面安排了我们的结局,还有那所谓的‘遗产’,真是个大方的金主,就算我坐吃山空,那赡养费也够我挥霍几辈子了……但你有想过我拿到那些东西后,会是什么感觉?易安,你真的很自私,很残忍!”
艳南枫摇头:“原祈,你和我在一起才五年,并且总是被动的接受着我的安排,但你和原梦在一起了十六年,孰轻孰重,你应该比我更清楚。”看着原祈渐渐红了的眼睛,她无奈的笑了笑:“好吧,其实我确实对不起你,影响了你的人生观,又用那种深刻的方法,让你牢牢的记住我,现在想想,我还真是个有心计的坏女人呢!可事情都过了那么久,你我各自安好,我是诚心诚意的祝你和原梦幸福,所以,放手吧,我跟你保证,从今往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了,这样还不行么?”
什么叫事与愿违,就是明明想表现得豪迈十足,可到头来却当着她和她新男友的面,潸然泪下,他咬牙切齿:“什么叫各自安好?对,你确实很‘安好’,可是我呢,你知道我这几年是怎么熬过来的么,还有,你难道不知道囡囡已经结婚了?她的丈夫就是你身边这个男人的堂哥言景顺,你也是认识的,而且你旁边这个男人还亲自去参加过囡囡的婚礼,不是说他照顾了你六年半么,可却连这么大的事都没告诉过你,他到底安的什么心?”
艳南枫果真去看池澈。
原祈低估了池澈的脸皮厚度,这厮居然当着他的面,红口白牙,一本正经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这小子一夜暴富后就忘了本,原梦受不了他,才选择了我温柔多情的堂哥,而他这几年的私生活也格外混乱,环肥燕瘦,来者不拒,把上手玩个几天就蹬了,听说不久前还甩了一个贤淑端庄的女博士,搞得人家女博士差点为他自杀,后来还是原梦出头才把风波给平息了,总之这个人渣没救了,你还是不要搭理他,没准他个小肚鸡肠的家伙觉得自己很土豪,又想着当初被你压迫,终于咸鱼翻身,现在逮到了你,总算可以打击报复回来了。”
原祈差点一口气没喘过来被噎死,池澈还把怀中挣扎的肥猫送到艳南枫面前:“你看,你的宝贝都不干了,还是早点回去吧。”
池澈这么说,她就真的怜惜的伸手接住那胖猫,然后,偎依在他怀里,随他离开了。
原祈剧烈的呛咳起来,慢慢的坐回老旧的长椅上,直到他们相依相偎的身影消失在小路尽头,她都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从那之后,原祈天天坐在这旧长椅上等着艳南枫,风雨无阻,但她再也没出现。
他查了度假山庄的入住登记,没有艳南枫和池澈的名字,后来又拜托附近的酒店、旅馆帮忙查看,也没找到类似的名字,最后是景区内的木屋别墅,统统没有。
天气一日暖过一日,可原祈却病了,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但他还是坚持来长椅上等艳南枫。
获悉此事的原梦偕同言景顺赶了过来。
莫黛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在度假山庄开了一间房,把酒吧丢给她老公打理,她干脆住在这边了。
整整过去了一个月,这天早晨,烧了一夜的原祈挣扎着爬起来,穿上衣服,饭也不吃就要出门,被原梦拦住了:“哥,你还想胡闹到什么时候,如果易安真的回来了,她怎么可能坐视你为她自虐而无动于衷,还有你说池澈和她在一起,哈,怎么可能呢,景顺说过,这几年池澈一直在国外的生物科学研究机构担任要职,你又不是没见过爸爸当初是怎么忙的,他们那种做科研的家伙,忙起来连自己都顾不上,哪有时间守着女人?还有,连景顺都没听说池澈回国的消息,我看你是病糊涂了,在白日做梦吧!”伸手去探原祈额头:“这么热,还烧着呢,你哪都不能去,再说外面的天色很不好,估计没多久就得下雨,你给我好好躺下休息,我去打电话叫医生过来给你看看。”
原祈也没反驳原梦的话,且顺从的往房间里走,但原梦一转身,他就偷偷的跑了出去。
天阴阴的,山间氤氲着一层薄雾,原祈来到旧长椅上,颓然的坐下了。
连他自己都要怀疑,那个样貌不改,笑容恬淡的艳南枫只是他的一个梦,不然,当年那个连他磕破个皮都心疼老半天的易安,怎么忍心看他把自己折腾得这么惨,都不肯露个面?
混混噩噩的坐了好久,薄雾转细雨,雨虽小,但架不住时间长,打湿了他单薄的外套。
似乎感应到了什么,猛地抬头,青石板的小路,一个穿改良式旗袍,撑着十六骨素色长柄伞的女子,穿过雨幕,袅袅婷婷走过来。
原祈嘴角翘上去,但眼圈却热了。
她来到他面前,将伞擎到他头上,声音婉转,是他熟悉的语调:“嗯?又不是小孩子了,你说说你这是在干什么?”
他伸开双臂,缠抱住她纤细的腰身,将脸埋在她胸腹间,低哑而含糊的说:“果然是你。”又说:“我就知道,你的心是软的。”
这是当年她从石阶上故意跌落后,跟他说的原话,他是怎么回答的——“易安,豁出自己的命来玩别人,有意思么?”
艳南枫叹了口气,抬手轻抚他滴水的发丝,平缓地说:“如果你是她的心肝肉,那你寻死觅活,对她来说是抓心挠干;可如果你是她的路人甲,那你死去活来,对她来说不过是场无厘头闹剧。”
他抱她更紧:“但我知道,你舍不得我死去活来。”
艳南枫轻抚他发丝的手突然停住,然后挪开:“你找我干什么呢?”
原祈仰头看她:“安安,我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她低头看他:“假如我不呢?”
他竟耍无赖:“假如你不,那就把我打死,不然我不会放手的。”
她沁凉的手贴上他额头:“果然是发烧了,满嘴胡话。”
他把脸再次贴上她的胸腹间,虚弱的重复:“安安,我知道我错了,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不要再抛下我了,这些年,真的很难熬……”
她俯下头,脸颊贴上他湿漉漉的头顶,语调终于出现松动:“原祈,当年在摇车岭上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我不可能跟着你一辈子,你才三十岁,如果实在不能跟原梦走在一起,那就找个年龄相当的,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结婚,生子,未来还很长,你会幸福的,又何必执着于我,常听说人生如戏,那么在你的戏中,我即便有出场戏份,也该是个配角,仅此而已。”
原祈笑了:“如果不想陪我一直走到谢幕,你又何必出场,既然出场了,就该负责到底,还是看着我一点点变老,而想想你还这么年轻,所以嫌弃我 ?”
他感觉有温热的液体落下来,滴在了他露在外侧的脸颊上,过了很久,她说:“你会后悔的。”
他回复她:“不会,永远都不会!”
第二天,一睁开眼就看见守在他床前的女子,他才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他的安安真的回来了。
这就叫心有灵犀吧,他一睁眼,她的视线就从书本上转向他,刷的一下合上书,冲他嫣然一笑:“看着都比我老了,我以为终于可以让你照顾我,没想到还是我照顾你,还真是糟糕呢!”
他八颗牙齿明灿灿:“这叫苦肉计,屡试不爽,现在你回来了,我就会康复,然后照顾你!”
她把书放在一边,站起身来到他床边,伸手摸他额头:“烧退了,还说胡话?”
没想到被他一把搂住,然后拖到床上,一个翻身,压了个严丝合缝:“看,我绝对的威武雄壮,身体倍棒。”
她笑着推他:“下去,洗洗吃饭。”
他紧张的闻闻自己:“没有味道啊,干嘛要洗洗?”
她给他个白眼:“别告诉我你这几年早晨起来,脸不洗牙不刷,就这么到处乱晃?”最后还补充上一句:“有胡茬,扎到我了。”
听她这么说,他连忙滑了下去,伸手摸着自己的脸,咕咕哝哝:“好像确实有点扎哈。”
她站起来,理了理身上的衣服,看他一眼:“听说你以商业精英自诩,精英是你这样的么?”
他憨憨的笑:“精英也是人,也需要情趣。”不过在她整理衣服时,他发现她左手无名指上的蓝钻戒指不见了。
枫林边的小木屋,是用原木搭建的,别具风味。
他们在一起,就像度假,没有工作,没人打扰——不见原梦,更不见池澈,只有他们两个。
白天,他们就来长椅上坐着晒太阳。
晚上,他和她睡在巨大的双人床两边,没办法,他的感冒还有余威呢,不能传染给她啊!
隔着一圈棉被说话,说到半夜还不想睡,回头想想都说了些什么,哈,包子的肉馅到底是用猪的哪个位置更好吃也要说上半个小时!
这么甜蜜啊,甜蜜到原祈在半夜醒来,看见睡在自己身边的女子,莫名的感到诚惶诚恐,当一个人经历了太多的失望后,哪一天突然遭遇好运,也会下意识的认为,自己是老天的弃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好运气?
实在太害怕,伸手把她小心翼翼搂入自己的怀里,抱紧她,会让他产生一点点安全感——至少她人就在这里。
但她睡得真沉,记得她从前哪怕听到一点响动也会立刻醒来的。
一个礼拜后的一天,艳南枫接到个电话出去了。
原祈通过网络处理了些要紧的公务后,就去长椅上坐等艳南枫回来。
但他还没等到南枫,却等来了个仅有一面之缘的老熟人。
那年,这人跟着汪辅城一起来找他处理易安的“后事”,后来说的那些话里,有两句叫他至今难忘。
第一句:“南北的南——南南。”
第二句:“如果不是因为有过那个婚礼,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原祈的心一抽,下意识的进入警戒状态,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渐行渐近的池北亭。
这个看上去儒雅谦和的男人,却叫原祈脑子里蹦出来个“深不可测”的形容词。
池北亭虽然照比同龄人显得年轻很多,但他毕竟不是艳南枫,鬓角已经斑白,眼角也有了鱼尾纹,但这并不影响他的俊逸,细看,原祈惊愕的发现,池澈居然跟他有七八分相似。
“你究竟是谁,和池澈是什么关系,和安安又是什么关系?”
池北亭笑了笑,挨着他坐下,看看眼前的枫林,又看看远处的小木屋,一开口,就叫原祈心惊胆战,他居然说:“看吧,枝叶多繁茂,如果你不动它们,秋天的时候,枫叶一定红的很美。”这话,和那天南枫说得多么相似!
不等原祈反应,池北亭又说:“好久不见了,原祈。”
原祈瞪着眼睛看他,又重复了先前的问题:“你到底是谁,为什么阴魂不散的跟着我和安安,还有,你和池澈是什么关系,和安安又是什么关系?”
不但那句话的内容像极了南枫说过的,连他说话的腔调,也很南枫很像,他说:“我是叶子的小池,池澈是我儿子,至于我和叶子的关系,从人情上来讲,我是她青梅竹马的玩伴,从法理上来讲,我是她名正言顺的丈夫。”
原祈的心已经揪成一团,可脸上却绽开了不屑的冷笑:“骗谁呢,你这么大岁数了,怎么可能是我安安的青梅竹马,还说你是她丈夫,那更荒谬了,我和安安相识那年,你也到这边来了吧,如果你们真是夫妻,你会眼睁睁的看着她和别的男人胡搞?拜托你下次说谎之前先打好腹稿,不然半道掉链子就太滑稽了。”
池北亭没有反驳他,反倒没头没脑的说起来:“我曾经有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是我在大学里结交的,他长得十分出色,按照时髦点的说法,他就是我们学院里公认的校草,他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喜欢吃手擀的面条和带馅的食物,最叫人羡慕的还是他天生的好嗓子,没事就坐在高高的地方放声歌唱。”
原祈难以置信的盯着池北亭,如果没有前面两句,这简直就是在说他好吧?
池北亭还在继续:“南南啊,我从前也是这么叫她,但我那朋友认识她后,也跟着我叫她南南,回过头来却管我叫北北,南和北,天各一方……从那以后,我改成第一次见到她时大家对她的昵称。”陷入回忆,池北亭的表情很温和:“那个时候她只有三岁,抱着个脏兮兮的破娃娃,眼睛很大,却很空洞,整整两年,大院里的人都以为她是个小哑巴,但她喜欢跟在我身后,小伙伴们笑她是我的小尾巴,而大人们总戏谑的说她是我的小童养媳。”
原祈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沉默的听着。
池北亭勾勾嘴角:“叶子啊,秋风过,枫叶落,卷入亭南池,多好的意境!”摇了摇头:“说了这些,你也该猜到了吧?”
原祈扯出僵硬的笑容:“你东拉西扯的说些乱七八糟的事,想让我猜些什么?”
池北亭的笑容泛出了涩意:“其实你已经知道了,我的那个朋友,就是付易安。”
原祈笑出了声来:“哈,又冒出来一个付易安,那你说说看,付易安在哪里?”
池北亭却突然来了句:“你三十岁了吧?”
原祈反应不过来,条件反射的回答:“是。”
池北亭看向远方:“那么到今年秋天,真正的易安,已经死去三十二年了。”漫不经心的笑了笑:“最初那些年,叶子顶着他的全名活着,后来更换户籍证明,又改成了易安,他们当年约好了,等有时间,一起去浪迹天涯,可有时间了,他却不在了,叶子不喜欢戴首饰,唯独钟情一枚蓝钻戒指,你该有印象吧?”
怎么可能没印象呢?
池北亭点了点头:“那就是付易安。”
原祈插嘴:“什么意思,那是付易安送给她的?”
池北亭摇头:“不,那是我送给她的,用易安的骨灰提炼出来的钻戒,而我把它作为订婚戒指,戴在了她的手指上,当然,结婚戒指要用纯粹的金属制成,不然的话,我会把它作为结婚戒指,给她戴上的。”涩然一笑:“估计没人会把这种戒指当做订婚的信物吧,但我直到现在,还庆幸当初这么做了,因为她知道她的易安回到她身边,才彻底清醒过来,然后戴着她的易安,一个人履行当初的约定,餐风饮露,一走很多年,连我都联系不上她,直到她回到易安的故乡来看枫叶,遇见了你……”
原祈还在僵硬的笑:“既然她已经嫁给了你,为什么还来招惹我?”
池北亭敛了笑容:“因为我和她结婚的时候,她没有自主意识,我们的婚姻,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原祈木然的接话:“哈,你说她是你的童养媳,小时候最喜欢黏着你,没想到到头来却被付易安撬去了,并且还爱的死去活来,你还真有个朋友妻不客气的好朋友啊!”
池北亭却只是目光浮沉的盯着他:“叶子有灾难后遗症,极没安全感,当时年少轻狂的我,一直都没注意到这些,可付易安第一次见到她,就发现了。”
原祈冷笑,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了:“你这谎是越扯越远了,还灾难后遗症,你怎么不说我是付易安转世投胎。”
池北亭冷声打断他:“如果不是当年变故,我现在会是个生物学家。”不知道为什么,原祈觉得池北亭的笑容有些残忍:“我的导师,他是个真正的天才,我还有一个学妹,她比我小两届,刚上大一就被誉为生物系系花,她曾经很喜欢我。”顿了顿:“我的导师叫原泽,我的学妹叫李佑蓉。”
他和原梦的父亲叫原泽,他和原梦的母亲叫李佑蓉,世上哪有这样的巧合?
池北亭也不管原祈究竟是个怎么样的表情,就好像终于找到个说心事的人,把他和艳南枫一生的境遇,娓娓道来:
“我这辈子第一次知道艳南枫这个名字,是从我姥姥那听到的,那年我七岁,姥姥抹着眼泪说,艳家那苦命的小娃,才三岁就死了爹妈,家乡遭天灾,她家住在山脚下,泥石流,父母用手把她托举起来,等救援人员扒出他们一家三口,她父母早就没气了,因为她父母拼尽全力,用身体给她撑出一条生路,所以她侥幸活下来,后来邻居把她领回家,乡下地方,就搁老房子不远处搭了灵棚,守着她的邻居半夜出趟门,再回去就发现她不见了,四处寻找,也不知道她是年纪太小不懂事还是怎么的,结果在她死去的母亲尸体旁发现了她,她蜷曲着小身子,缩在母亲胳膊下,反复的念叨:‘妈妈,你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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