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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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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先生是梁山水泊事业的元老之一。晁盖和吴用、三阮、刘唐正在商量如何做生辰纲那桩大买卖时,公孙胜这位云游道士自己上了晁天王家门,告知官兵押送生辰纲经过该地的消息,和吴用见晁盖的目的一模一样。这两位智谋人物不约而同想到了依附晁盖这样的地方黑恶实力,正是中国自古以来落魄书生、江湖术士的一贯做法。自己信息灵通、头脑活泛,却没有做老大的胆量与魄力,必依人成事。

公孙胜从上梁山开始,就是仅仅作为排名于吴用之下的谋士、用巫术退敌的道士而存在,从来就没有尝试过用道教或别的什么形而上的东西团结广大梁山将士,武装这些强盗的头脑。

中国历史上凡是搞得动静比较大的造反,大多有些神秘的宗教在起作用。汉代以前,中国大多地区还只存在万物有灵的多神教。大泽乡的陈、吴学狐狸叫“陈胜王”实在是太低级,到了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已有时日,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也开始兴起,这时候造反的流民立即利用这一新兴事物动员、组织群众。“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张角等人首先是以精神领袖的面目出现,控制了相当多的信徒后,才将精神领袖与军事领袖的角色合而为一,向大汉王朝发难。

后来中国历代的老百姓造反,几乎都采用这种模式。只是号召信徒们的神、佛名称不同而已。从张天师到摩尼佛,到弥勒佛,直到太平天国从西洋贩来的上帝和耶稣。而历经千年,这些把戏的内核却一点没变。文人小说下载

而宗教对梁山人的心灵来说,几乎不起什么作用,这大概是因为梁山人一开始造反的路径和历朝大规模的造反不一样的原因。历朝历代凡是大规模的造反,其事先的宗教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必将先有一个宗教人物长期在民间秘密传教,制造各种舆论,宣传自己的神迹,一点点扩大信徒群。张角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汉末,首先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出现,等一旦拥有三十六方的教徒,匹夫振臂一呼,完全可以使朝廷震动。元末也是彭和尚、韩山童利用波斯传来的摩尼教,扩大影响,而黄河挑出一只眼睛的石人,无非是因势利导,利用黄河工地民工聚集,事先安排的一幕戏准时出演而已。太平天国起事之前,拜上帝教的准备活动更为漫长。无论从理论还是舆论、骨干、基本群众、地域选择,都经过反复的考虑调查,最后在紫荆山起事,立即如滚滚洪流席卷大地。

梁山集团和上述这些造反来说,简直就是一场临时凑在一起的械斗而已。首先他的两任领导都不是宗教领袖,甚至没有任何的宗教情怀。宋江只会死扣从儒家借过来的“忠义”二字,加上传统的权谋术。晁盖整个儿就是个没有长远目光的莽夫。最初起事仅仅为了财富,事败后不得已上了梁山,合并了王伦,但接下来怎样干,谁也没谱。梁山在滚雪球似的发展中,队伍的壮大、训练、整合从来就没有一定之规。小偷、小商小贩、落难的贵族、倒霉的军官、不安分的小官吏,通过各种途径来到梁山,他们没有共同的精神领袖,没有共同遵循的铁的纪律、没有对某种神或教义的内心信仰,完全为活命、为利益而聚。为利而聚,必然容易为利而散,这样的队伍的战斗力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我们看到他们在几次偷袭中成功了,但在大规模的运动战中吃尽了苦头。

宋江接手这个集团后,他除了要养活他们外,最大的问题就是用什么凝聚他们。梁山上一帮流浪汉,除了快乐的喝酒吃肉,快乐地杀人放火,实在没有什么让他们敬畏的。李逵这样的人,效忠公明哥哥,因为宋公明哥哥能给他银子,能带着他去打仗,满足其杀人欲望,对所谓的忠义,他能理解什么?在忠义堂前,他还时不时奚落这位哥哥,就像在村前打谷场兄弟间的斗嘴一样。更甭说让他有某种信仰和敬畏呢。他的信仰就是“遇鬼杀鬼,遇人杀人。”宋江本身的先天不足不能使他克服梁山一盘散沙的缺陷,他看到了这样的部队没有拼死打下去的牺牲精神,搞不好一场策反就分崩离析了。还不如趁着股票还没有套牢,找个好时机抛出去算了。这也是小吏的精明之处。

而有着宗教信仰的集团往往有种视死如归的气概,使敌人不敢小觑。湘军攻进天王府后,死守天王府的太平军将士集体举火自焚,这样的精神才是造反者和当权者拚杀的最大资本。历史上是否宋江征伐过方腊,已无定论。但方腊确实是在浙南起事的,而且方腊部众多是明教教徒,——外人说他们“吃菜事魔”,因而也叫他们“魔教”。宋江部征辽、田虎、王庆都无一伤亡,惟独南征方腊,十亡七八,是否因为方腊部有宗教的凝聚力。方腊的皇叔,弟弟、女儿、丞相、尚书,不是惨烈战死就是自杀。《水浒》中写道:“按宋鉴所载,斩杀方腊蛮兵二万余级。”这仅仅是守护方腊老巢帮源洞的将士。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梁山集团不是被招安,真的让宋兵攻破城寨,宋江的手下有方腊手下这种忠诚么?

连本身是道士的公孙胜都没有什么信仰,还能苛求梁山人用信仰团结起来么? 公孙胜是一个标本,正说明梁山人物除了一味的杀人放火外,没有集体的宗教信仰,因此没办法打造目标一致、敢于献身的无敌部队。

家庭到朝廷,无可冲出的罗网

小时候看连环画,最喜欢中国神话中著名的三个叛逆:孙悟空、哪吒、沉香。这三个叛逆的形象暗合了半大小子刚刚步入青春期的躁动、对父母老师们的不满以及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

大凡叛逆者,总循着这样的造反之路:先是对家庭家族的权威的挑战,然后是对政权的挑战。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叛逆者第一次造反往往是反抗父母、家族的权威,逆子容易从贼,而求忠臣必入孝子之门,这种“忠孝”的孪生关系反映了几千年王朝权威与家族权威的同质性。

悟空是石头蹦出来的猴子,据说是日月孕育出来的,也许是朝廷某位大员的私生子,所以他是没家的野孩子,没有家族权威的羁绊,他的童年就是顽劣生事的童年。学得七十二变诸般本领后,那么造反的矛头首先对准的就是更大的家——神仙世界的统治者,他大闹龙宫和天宫,去阎罗殿将自己除名,表明他原本是一个彻底的自由身,无论最高统治者玉帝也罢,还是手握生死的阎王也罢,种种的权威都该打倒。

而哪吒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父母都是有身份的人,他的叛逆之路更艰难,更不为世所容。他从挑战父权开始,进而挑战王权。直至以剔骨还父、寄身莲藕的决绝,清算和父母最后一点“债务关系”。

对于沉香而言,反抗家族和反抗朝廷更是一回事,因为他是玉帝的女儿下凡与民间男子媾合生出来的私生子。他是高贵家族的弃儿,他的母亲因犯了天条被他的玉皇联合舅舅杨戬压在华山下面。他的“劈山救母”其实隐含了他回归体制内的因子,他反抗家族、反抗天庭就是为了救出生他的母亲,为了尽孝,和佛家传说中的目莲一样。

无论是野孩子悟空,还是私生子沉香,抑或是主动和高贵门第决裂的哪吒,最后我们都看到了他们的归宿:回归体制内,当年的叛逆少年修成正果,成长为父母和朝廷都倚重的忠臣孝子。当他们被招安后,最大的贡献是去围剿那些和他们当年一样的叛逆者,如哪吒奉命去捉拿不听话的孙猴子;猴子被唐僧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后,就以杀他当初的同道者——诸多妖魔鬼怪为第一要务。

这是中国所有叛逆者的宿命,也是中华文化的悲哀。在中国,社会结构中家族与朝廷这两端巨大,而在家与朝之间,民间社会的空间极小。甚至可以说,中国人只能生活在两大权威的阴影下:家庭和朝廷,二者之外,你无处可逃。而且这两种权威互相强化与维护。父母教儿子,最崇高的使命是“精忠报国”,作朝廷之忠臣,而统治者喜欢“孝治天下”,不肖之子是没有作“忠臣”的资格。朝廷不但默认家族对其成员有处置的“自由裁量权”,甚至不惜动用国家机器来维护这种家族权威。就如哪吒那样,你成功地还了父亲的债,但朝廷出手,依然将你拉回来,让你重新作李天王的儿子,那个比家更大的“家”,你根本挣脱不了;沉香救出了母亲,和他的舅舅不惜一战,可是最后抗争的结果是:皇族的名分得到了承认,好比台湾的章氏二兄弟被蒋家默认了血统,以后自然是飞黄腾达了;而那个无家可归的孙猴子,为了保证他对玉皇大帝、如来佛的忠诚,给他找了个家,让懦弱无能但朝廷百分之一百放心的唐三藏作他的师父,并给予三藏充分的授权——念“紧箍咒”。

三个叛逆者最后回归了体制,除了死亡外,在中国这是他们惟一的出路。中国的父母和历代统治者,也一再确认家国的同构同质,以表明自己对子民有着天然的处置权。古语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行,论行天下无孝子。也就是说,衡量是否是孝子要看他有没有一颗时时刻刻“孝顺”的心,而不是对父母的回报,你对父母无论做多少回报,都偿不了父母生养你的“债”,而当政者也以这种父母的角色出现,你所有的一切,都是朝廷、政府给你的,你只能尽忠报恩,而且必须时时怀着一颗“忠心”,君可以负臣,当政者可以负老百姓,但臣不能负君,老百姓不能负当政者。雍正皇帝曾经就对臣子们说,关键看你们的心,你们有一颗忠心,无意办了错事,朕也不责怪。

在古代中国,父母、当政者大多是这样对待子女和百姓的。当政者也乐于把自己打扮成养育一切的父母,父母虽然打你们,骂你们,那是为你们好。你们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杨志的买官、卖刀与渎职

《水浒》中的职业军人落草为寇,各有不同的路径。后期的呼延灼、徐宁、关胜、孙立等人是在宋江的极力招揽下,半推半就。前期几位武官中,杨志落草的原因和家破人亡的林冲、包打不平的鲁智深不一样,他从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地划清与贼寇的界线,甭说泄漏国家机密的宋江没法和他相比,就是鲁达、武松这些公人,对国家的忠贞都不如他。

杨志在北宋末年的乱世中,能时时警惕自己不同流合污的原因,除了职业军人的素养之外,他还有种家族的荣誉在激励和约束自己。他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从大宋开始,“杨家将”几乎是国家之柱石、朝廷之忠臣的代名词。他的祖先在无数的冤屈、陷害、征战与死亡中,都没有改变家族的忠贞传统,他自然不会随随便便做个不肖子孙。

可是对外战争消停后,作为功勋盖世的杨门之后,他只能流落关西,而无数高俅那样的弄臣却手握权柄。即使这样杨志还是勤勉地办事,试图在体制内靠自己的能力一点点往上走。他应过武举,做到殿司制使官。他对人生道路的企盼和林冲一样中规中矩,无非靠一身武艺安身立命。可命运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先失陷了花石纲。——他的时乖运蹇,看似无数偶然促成,但仔细分析起来,却是那个黑白颠倒、奸佞当道的社会现实产生的必然结果。

宋徽宗贪图享受,盖万岁山大征花石纲,不但搞得民怨沸腾,作为将门之后的杨志也深受其害。花石纲在黄河里给风打翻,掉进了水中。这本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有机会申诉,朝廷能查明真相,其过错大概是选择押送时对气候、水文条件判断有所失误而已,不至于逃到他处避难。可上面的大官是不会给你讲理的,否则就不会有水浒世界了。在流亡中他依然没有放弃对体制的幻想。罪过被赦免后,他想到了“跑官买官”——五尺热血男儿、功臣后裔、武艺高强的前制使也不得不走这条路。“今来收的一担儿钱物,待回东京去枢密院使用,再理会本身的勾当。”金圣叹为此评点道:“文臣升迁要钱使,至于武臣出身,亦要钱使,岂止为杨志痛哉!”此时的杨志,违背自己家族刚正的传统,主动去适应官场的潜规则。但即使这样因为没有靠山,他买官未能成功。

王伦为了找个本领不相上下的人制约林冲,热情主动地邀请杨志入伙,杨志不为所动,但决非表演宋江第一次被晁盖挽留在梁山,为表示自己的忠心和所谓的名节,拿一把刀要自杀那样的“秀”,而是非常艺术委婉地拒绝了王伦:“重蒙众头领如此带携,只是洒家有个亲眷,见在东京居住,前者官事连累了他,不曾酬谢得他,今日欲要投那里走一遭,望众头领还了洒家行李,如不肯还,杨志空手也去了。”连跑官的钱财可以不要,但决不屈身做贼,言语温和却态度坚决,话中无一字自表忠于朝廷,但耿耿忠心可昭日月。

可是,“将出那担儿内金银财物,买上告下,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把许多东西都使尽了,方才得申文书,引去见殿帅高太尉。”钱花光了,官没谋成,反而被高太尉臭骂了一顿。——拿了钱不办事,此时大宋朝枢密院连潜规则都不讲了。前朝先烈的后代杨志碰到了高太尉这种不讲理的新权贵,他能有什么办法?杨志已经将全部家产赌在“谋官”上,可是输得干干净净,此时连生存都成问题。那么他剩下的生存赌资是什么呢?

此时,杨志对朝廷的怨恨更深了:“王伦劝俺,也见得是。只为洒家。只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体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又吃了这一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他最后只能去卖刀。杨志此时卖的不仅仅是一把宝刀,将出卖的是代表军人尊严和家族荣誉的象征。读杨志卖刀我不由得想起秦琼卖马,英雄落魄,将出卖他最珍爱的物品时,也在出售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即使是虎落平阳,碰到牛二这种地痞的纠缠,杨志依然表现出一种职业素质:忍让谦恭。牛二活该倒霉,将一个人逼到忍无可忍时,连兔子都会咬人,何况连日来饱受委屈的杨制使?牛二死不足惜,可惜是世代忠良的杨家后代,与体制渐行渐远了。

刺配到大名府后,蔡太师的女婿梁中书还算眼力不差,看出了杨志的价值。梁中书也不得不如此,大名府地处大宋北疆,是对付第一强敌辽国的最前线,完全靠一帮吹牛拍马的混蛋是不及事,任何一个当领导的人都需要两类部下,一类是会奉承自己,了解上峰心事的可人儿,否则当官就没有乐趣了;另一类是有本事能办事的人,因为要对付朝廷不能什么事都不干。

杨志接受了一项最艰巨的政治任务,为梁中书押送给蔡太师的生日礼物上京。当然现在看来,这女婿兼下属的送礼行为行为是私人事务,可在公权力私属化的王朝内,送礼自然也是最重要的公家事务。

有着丰富底层经验的杨志对完成这项任务的风险是有充分估计的,他对大宋朝廷在民间的威望与基层控制力也是清醒的。可笑的梁中书在前一年给老丈人的礼物被人劫了后,虽然明白要选个有能耐的押送官,可竟然提出在运送生辰纲的小车上,插上“敬贺太师生辰纲”的黄旗。这位镇守北疆的重臣天真得可以,他以为官场内吓人的名号能够吓住江湖上的盗贼。在官场内时间呆长的人,总有权力能包办一切的迷信。——别人认可你这种权力,你的权力就有用,如果人家压根儿不认可这种权力,再大的名号,哪怕把道君皇帝的圣旨搬出来,也许连吓鸟雀的稻草人都不如。

对于靠裙带关系上去的官员们的智慧,杨志恐怕只能心中嘲笑。他历数了途中的险恶:

“紫金山、二龙山、桃花山、伞盖山、黄泥冈、白沙坞、野云渡、赤松林,这几处都是强人出没得去处。”堂堂大宋太平世界,从大名府到首都,竟有这么多的坎。开始迷信权力的梁中书这回又迷信武力了,吩咐多派军校押送。杨志一语道出“天机”:“恩相便差一万人去,也不济事,这厮们一声听得强人来时,都是先走了。”千古官军,在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面前,很有战斗力,一碰到真正的强盗,大多如此。最后梁中书只得依照杨志的建议,让押送人员化装成生意人,悄悄地连夜往东京赶。

堂堂大宋地方政府办公事,却如做贼一样不敢声张;明明是政府军,却不敢穿戴官服,只得装成百姓。和政府关系越近,安全系数越小,对应当保境安民的朝廷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梁中书也非完全信任杨志,他派了夫人的亲信奶公谢都管,并两个虞候,以押送夫人私人礼物为名,随途监视杨志。

杨志据理力争,甚至以撂挑子威胁,争来了他在押送队伍的指挥权,此非杨志贪权,而是他敬业的表现。深知路远途险,必须号令统一。饶是杨制使算无遗策,但作为一个配军出身的押送总指挥,那些梁中书的亲信是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当杨志催打军士快速通过危险地带时,谢都管显出了他的威风,他责骂杨志:“我在东京太师府里做奶公时,门下军官,见了无千无万,都向着我诺诺连声。不是我口贱,量你是个遭死的军人,相公可怜抬举你做个提辖,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职,直得恁地逞能!……”高官身边的奴才,大多是这种口吻,他们以伺候权贵为荣,不要说是当奶公,就算替权贵舔疽,也是无比荣耀。当杨志说:“如今须不比太平时节。”便被忠实的奴才上纲上线:“你说这话,该剜口割舌,今日天下,怎地不太平?”在以说谎话为晋身之道的社会,说真话却是罪过。所有的人,包括高官、奴才和百姓,只有都掩耳盗铃,齐颂太平,似乎就真的太平了。要是做个说皇帝光屁股的小孩,不但不会给他糖果,可能真的会“剜口割舌”。

正是因为杨志有太师亲信制肘,他没有真正的权威,放松了警惕,使晁盖等人才有机可乘,失陷了生辰纲。生辰纲的失陷,杨志固然有渎职之过,可军汉的偷懒,奶公谢都管的横加干涉,都是重要原因。但有失陷花石纲后的遭遇,杨志知道回到大名府,他百口莫辨,甚至会有性命之忧,除了逃亡,他还能干什么呢?谢都管和军士便和天下做公的人一样,首先是撇清自己,那么也就顺理成章地订立攻守同盟,诬陷杨志和强人合伙劫了生辰纲。——诬人为匪者,人必为匪。 “杨志”这个姓名,非是作者随意为之。“杨”表明他不愿侮辱父母清白的原由,要延续忠心报国的家族传统。“志”则说明这是个志向远大的军人。但有国难报,有志难酬,杨志只得背离家族传统、违背自己的人生理想。

杨志两次办公差,是用自己的本事去赌前程;积攒全部财产去买官,是想用钱去赌前程;卖祖传的宝刀,是用家族最后的遗产来求生存。但是他都赌输了,只剩下一条路,用自己的生命去赌生存。

渎职以后,无法律救济渠道;花钱买官未成,潜规则也不给他提供补偿。在明暗两种规则都寻求不到公平时,落草是惟一的选择。

结语

天道无常 谁人可替?

宋江一统梁山后,一百单八将排定了座次。梁山水泊虽是落草之地,可俨然是小朝廷的建制。世上大多做强盗的人不会明明白白说自己是强盗。一旦强盗做大了,总想办法来漂白自己。

宋公明在忠义堂外面,设有飞龙飞虎旗,飞熊飞豹旗,黄钺白旄,青幡皂盖,绯缨黑纛。——这可是大宋皇帝的仪仗。祭献了天地神明后,又立起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 宋江一方面僭越朝廷的制度和礼仪,另一方面又每次将”忠义”挂在口上。还自称是“替天行道”。这比寻常强盗”杀富济贫”的口号还要虚伪。”杀富济贫”虽然也大多胡说八道,强盗头子自己吃肉,小喽罗只能喝汤,普通的老百姓能不被骚扰就谢天谢地了。但这口号却不掩饰自己强盗的本色。而“替天行道”则是彻头彻尾政治上的骗人幌子。将自己造反的行为,蒙上一层合法性的外衣。他已不是简单的官逼民反,也不是简单的杀富济贫,而是代表着上天——这个谁也没有见过的神秘主人,来人世间主持公道,惩恶扬善。这种口号具有超验性,可以自己无限制地进行解释。宋江打出这样的政治口号也是必须的选择。他没有“拜上帝教”可选择,更没有先进的革命理论可以选择,公孙胜除了装神弄鬼,也提不出任何对梁山人有吸引力的理论。总不能梁山搞到这么大的规模,还对一帮老兄弟们说:“我们造大宋的反,是为了银子为了美女为了进东京城享受荣华富贵。”——其实许多兄弟们心里都是这样想的,“千里作官只为财”,而“风风火火闯九州”的强盗,其目的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彼此的路径略有区别而已。因此做官和做贼在“公关形象”的塑造上,手法惊人相似。再贪墨的官员也说自己只是替皇帝守牧一方,是为老百姓作主的;再残暴的强盗也会说自己是要铲除人间的不平。而宋江没能像洪秀全那些更高明的强盗那样,从西方贩卖来一些基督教的玩艺,给老百姓许诺一个虚无飘渺的天堂,他只能从中国传统的旧货铺里翻出来一些老古董。而“天道”这张糊里糊涂朦朦胧胧但遮掩百羞的面具,被历史上争夺权力者使用无数次,我宋公明用它一次又何妨?

“替天行道”的杏黄旗一旦树起来,对内宋江可以和大家一起回避“强盗”“反贼”这个听起来不爽的词,就像将性服务者说成“妓女”那样,买卖双方都难为情,一旦说成“小姐”。“三陪”,嫖客和妓女似乎去掉了心理上的一些负担,显得理直气壮一些;而对外则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能完全代替大宋,“夺了皇帝的鸟位”,则可以将“替天行道”的旗号延伸为“天命所归”,如果没这能耐,只能走“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老路,“替天行道”则为回归体制寻找合理的解释。

“天命”“天道”可算是中国历史上说得最多但最说不明白的词。什么是“天道”“天命”?谁有资格“奉天承运”“天命所归”?谁又有资格“替天行道”?这种代理资格谁授权?这样的授权需不需要一定的程序?

这些聚讼几千年的概念,不但宋江这个文面小吏说不清,就是历朝历代那么多的大儒也未必能说清。“天道”,“天命”最终总是成了“暴力最强者”夺取和巩固权力的自我标榜。翻开历史,我们看到“天道”“天命”总是归赢的那一方任意解释。输了的就是“贼道”,“乱命”。胜王败寇的历史规律很好地解释了所谓的“天道”“天命”的虚伪性。既然它是个假东西,那么谁都可以借用。夏商周三代,邈远幽古,许多史实只能散落在神话传说中,但从那时起,“天命”,“天道”的大旗就被一切兴兵造反的人打了出来。

成汤伐夏桀,作《汤誓》,王(汤)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翻译成现代白话就是:“告诉你们这些小老百姓,都来给老子仔细听着。不是俺这个人敢随便造反作乱,而是夏桀这人罪恶滔天,上天命令我来灭掉他。”于是,历数了那一段历史上很有名的夏桀罪状,老百姓都说:“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 (那个毒日头啥时候能完蛋,我情愿和你一起灭!)!”“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夏王的德行如此的不堪,今天我必须不畏艰险带领大伙去讨伐他)。” 历史上的夏桀是否真的真的这样混蛋,今天也没有确切的记载,想必这小子也有点胡作非为,当时没有美国民选总统那样搞电视辩论,成汤单方面的控诉是否和事实吻合,几千年后不得而知,反正汤赢了,即使夏桀有什么为自己辩论的档案想必也被后来的胜利者毁灭或篡改掉了。只留下中汤的一面之词。——因为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中国的话语霸权早已存在。

成汤搞夏桀的这套把戏,到了他的子孙商纣王执政期间,又被商的敌人周武王完完全全学过去了,而且加以发扬光大。周武伐纣,洋洋洒洒作了《泰誓》和《牧誓》,为文的篇幅气势以及占据道德制高点的自信,比《汤誓》进步多了。不过虽文有简繁之分,却理由完全一样。武王姬发说:“今商王受(即纣)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 反正就是数落商纣种种劣迹,简直是头上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什么酒池肉林,什么炮烙之行,什么破开孕妇的肚皮呀,大约《封神演艺》中关于这位鹿台自焚的国王残暴的故事,源头就是这篇文章。“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纵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将商纣师说成恶贯满盈的暴君后,姬发同志就可以洋洋洒洒大谈特谈自己进攻商国的合法性。姬发的聪明在于他已经将天意和民意微妙地混为一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儒家思想在这篇檄文里已经可以窥见。因为纣王荒淫无度,残害百姓,已经得罪了上天,上天让我姬发来出头,给老百姓讨个公道。我既在维护天道,更在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俺就是在为民做主,完全可以代表他们。老百姓支持的事情,上天一定同意的。仔细分析这是个自己预设前提的推理。前提是纣是坏蛋,得罪了上天,我是好人,代表上天。因为纣残害百姓,于是获罪于天,百姓不堪其苦,希望有救星出现。我是上天派来的,我了解到百姓的普遍要求,于是我上承天命,下应民心,代表广大人民讨伐纣王那小子,而且我会给老百姓带来幸福与安定,“永清四海”。自然我就是正义之师、仁义之师。

当时自然没有现代的国际法,但周和商是不同的两个国家,这是没有问题的,伤因为强大,名义上是周等小国的共主,但彼此的关系很松散。武王讨伐商纣的理由似乎就是“人权高于主权”。人家商纣剖大臣的心也好,开孕妇的肚皮也好,宠幸自己的妃子也好,盖高高的形象工程鹿台也好,那是人家的家务事,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内政,你丫管得着吗?可周武王不但要干涉人家的内政,而且是大大的干涉,他纠集一支联合国部队,东渡孟津,进入商国的领土,而且理由冠冕堂皇,为了东方那些苦难的老百姓。就像布什和布莱尔组成联军进入伊拉克一样,有很多很多理由,其中一条理由好像是为了拯救伊拉克人民,要救民于水火。呵呵,照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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