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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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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她笑着,看着下面的同事。

“青丝姐姐真漂亮呀……”

“是呀,如果有一天,我能像她那样就好了……”

“听说王鸿波让人送来了休书,表示和校长一刀两断……”

“听说是因为叶欢老师和校长有那个,所以……”

“我才不信,这些日子里,他和校长之间见面之后,也只是冷淡的说几句话而已,怎么能有……”

“怎么有打蚊子的声音?”

“啪。”

叶欢一掌重重地打在了解青丝的雪臀上,在上面留下来红色的掌印。

他正站在解青丝的后面,紧紧的贴着她。

虽然美人儿校长上身衣冠整洁,但是她的下身却是完全的赤裸。

叶欢从背后搂住了她,两个人正在激烈的交合。

“你这个荡妇,为什么今天对我冷冰冰的?”

那天偷听完解青丝和吴月娘对话以后,叶欢晚上摸进了解青丝的房子。

他并没有任何的伤心和难过,更没有因此而瞧不起解青丝。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难道说,他得到了人家的身子,就让她千依百顺的跟随他?不容许人家耍一点小手段?相反,他很欣赏解青丝这独立的,不受束缚的个性,喜欢上一个人,施展一些手段无可厚非。那天晚上,他和她都很快乐,原来,她早在等着他。

从此以后,被丈夫休了的解校长变得冷若冰霜,公众面前更是很少和叶欢交谈。

学校的学生们一直想要调和两个人的矛盾,却没有人知道,无人之时她和他却是那样的开放。她答应叶欢的任何要求,她和他尝试着各种各样的花样。

有时候,她让叶欢说一些粗俗的话来刺激她,甚至和叶欢玩一些很刺激的游戏。

“羞辱我,让我忘记那些东西。”

她敢,叶欢为什么不敢?人生苦短,行乐当及时,只要没有妨碍到了别人,影响到了他人,那么做什么都可以!

“青丝,既然王鸿波不要你了,那么,你嫁给我,和梦落一起为平妻,好不好?”

叶欢轻轻的在青丝的背后说道,这是真心话。但他没有把握,她是一名独立特行动的女子。

“不,我拒绝。”她坚决的说着,但是双颊红如火一样,两条雪白的手臂,饱满腴白的双乳,紧紧的贴在了叶欢的身上。

“这样不是很好吗,我的小情人?”

她拉上了窗帘,搂住了叶欢。

“能够这样在一起,那就够了。”

那天的信是她写给叶欢的,虽然委身于他,但是想让他知道事情的发生,知道她最初的心意。当然,栽赃好姐妹吴月娘不过是顺手之劳,反正叶欢不会相信她会写那张纸条。

因为受过一次伤,所以她还在观察他,她只希望,他是一个顶天立地,或者是负责,不会将自己的过错放到别人身上的人。

他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那几天,虽然知道了这些消息,但是他却依旧平稳的完成着工作。

就算是她摆出了冷若冰霜的样子,就算是她热情如火,但是他却依旧是那样子。这才是她心中男子的样子,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他还是对她好,并没有因为她的小手段,而鄙视或者冷漠她,或者,只求肉欲。

两颗心无比的贴近,他和她志趣相投,他是她最好的选择。

既然这样,那么她也报以真心。

至于吴狐狸,对不起了,好姐妹是用来出卖的,不是吗?

过去的都让它们过去吧,此时的解青丝只想让时光永远的留在这一刻。

望着身下的她,叶欢的心中更多的是爱意。

有一个细节,他没有告诉解青丝。

那天他相继接到了两次飞镖传书,两张纸条都告诉他去听墙角。

上面的字迹分别是吴月娘和解青丝的,虽然不清楚到底是谁在陷害谁,或者两个大姐姐都是诚实的好孩子,不过……

解青丝总不可能相继扔两次字条,他脑子虽然笨,但是却知道两位仙女都做了偷腥的猫。

微微的叹息着,他搂住了解青丝。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他终于明白了,原来谢梦落想要给叶欢介绍的女子就是她,可惜却被解青丝早了一步。

或者是,解青丝知道了吴月娘的运作,于是提前下手。

事情一挑明,那么很多东西就无法隐瞒。

他想起了谢梦落不在的日子里,吴月娘的殷勤拜访,他想起了每次她离开时候的淡淡的忧伤和不甘。

四仙女来的比三仙女还要早,她也看上了憨厚诚实的牛郎。可惜,只是有缘无份。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不过,过去的,就让那些过去。

红楼书香,美人如玉,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天剑歌外传之杀狗训女记

天已中午,大雪初晴。

蓉蓉穿着一件棉袄,正在遛狗。

“多多,到这里来。”

蓉蓉大声的叫唤着,远处一条白色的影子飞快的跑来。那是她养的一条土狗,黑白相间的毛发,很丑,但是蓉蓉却很喜欢。

“多多可乖了。”

它是蓉蓉捡回来的,那时候还脏兮兮的。多多胆子很小,但是有一次,蓉蓉到外面玩耍,遇到了一只狼,虽然被吓得浑身发抖,但它还是站在了蓉蓉的面前,大声的吼叫着,想要保护主人。

它无比的信任自己的主人,蓉蓉也很痛多多。

站在了路口,蓉蓉等着玲玲和宁可娇的到来。

玲玲是蓉蓉的好朋友,她的妈妈是长生帮的帮主宁可娇。两个小家伙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然后很快好得蜜里调油。

每隔上几个月,她都要来找蓉蓉玩,还带来不少的礼物。

叶欢正在家中准备食物,他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做的甜食和点心大家都很喜欢吃。

曾经有一次,爸爸告诉蓉蓉,他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家面包店,然后就那样度过一生。他从来不是什么主角,只是希望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

“斯特林面包店,店主人叫做卡丹。”

那是一本叫做紫川的故事,爸爸当成童话讲给了蓉蓉,可是,小家伙始终认为,爸爸还是做鼻涕虫阿秀比较好。

“蓉蓉!”

玲玲很远就看到了蓉蓉,飞快的跑到了跟前。

她的身后,宁可娇和两名护卫也跟在哪里。

宁可娇很喜欢蓉蓉,每一次来的时候,都带着不少的礼物。

比如青气蒙蒙的玉钗,浑圆透亮的珍珠项链,美丽的蓝宝石,甚至还有几张银票——这东西,蓉蓉最喜欢,可以买很多的东西。叶欢很抠门,连压岁钱都只给蓉蓉一百个铜板。

上一次,玲玲将自己的生日礼物,一堆手镯中的一只送给了蓉蓉。

那只镯子非常的漂亮,血玉雕琢的凤凰就像是活的一样。

可惜……蓉蓉却拿不出什么东西返还给玲玲。

爸爸是一个吝啬鬼,蓉蓉非常的生气。

头上的木钗,箱子里面的简陋玩具,每一样拿出来都显得那样的寒酸。

宁可娇送给玲玲的银票被他以保管的名义没收,那些首饰也不让蓉蓉带出去玩。

“蓉蓉,拜我妈妈为师吧,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做朋友了。”

可是,她还是喜欢自己的爸爸,舍不得离开他。

于是,在爸爸的指点下,蓉蓉花了半年功夫,做了一件木头帆船,准备送给玲玲。

玲玲都将最喜欢的东西送给了她,她也不吝啬。

一下子看到了这么多的人,多多躲到了蓉蓉的身后。

一行人来到了叶欢的居处,但是却看到叶欢一身泥水。

“真的是不好意思。”看着宁可娇她们,叶欢双手一摊。

厨房被大雪压塌,准备的食物无一幸免。

“要不,你们等一等,我到城里买一些吃的。或者大家将就一下……”

只剩下一只铁锅,几个馒头和一些调料。

怎么办呢?

宁可娇的马车都停在了门外,到城里置办吃的也来不及了。

“原来这个地方这样烂。”

低声说话的是宁可娇的一名仆妇,她不屑的神情没有逃过蓉蓉的眼睛。

“早知道我们就在城里面吃了,又何必到这里来挨饿。而且这座屋子,实在是太简陋了。”

另外的一名仆妇开始议论起来,那些话如同刀子一样割着蓉蓉的心。

为了让招待这些人,蓉蓉一个人将院子打扫了三遍,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漏过。每个房间中都摆放着新摘下的花,蓉蓉浆洗了所有床单。

可是……这个家中还是那样的穷酸。

咕噜咕噜,玲玲的肚子响了起来,她饿了。

“这样吧,大家先将就一下,吃些咸菜和馒头怎么样?”

叶欢的话让蓉蓉更加无地自容,她的头低到了胸口。

爸爸说贫穷不是罪,但是却这样的丢脸。

“汪汪汪……”

看到了陌生人向着房门里走去,多多叫唤了两声。

其中一名仆妇,眼睛一亮,对着叶欢说道,“这里不是有一只狗吗?夫人最喜欢吃狗肉了,把这只狗杀了,做火锅不是很好?”

“别动我的多多!”蓉蓉不假思索的将多多抱在了怀中,用力的摇了摇头。

玲玲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开,她有些眼馋的看着多多。

宁可娇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摇了摇头。

“小孩子吗,舍不得就舍不得。”宁可娇笑盈盈的对着叶欢说道。

“看不出蓉蓉这样的小气。”玲玲也这样的说,“不就是一条狗吗,亏我把自己最喜欢的玉钗送给她。”

那只玉钗价值数千辆银子,而一只土狗十枚同伴就能买到。

“是呀,算了,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小气,玲玲送了她这么多的东西,但是她却……”

那两名多嘴的仆妇也开始议论起来,那些人的话,一句句的刺入了蓉蓉的心。

多多在一边舔着蓉蓉的手,清澈的眼睛里面充满了对主人的信任。

“好吧,大不了饿上一阵子,晚上到城里吃饭。”

“小主人还要在这里呆上五天,看那个蓉蓉如此的吝啬。”

默默的抱着多多,蓉蓉一个人咬紧了下嘴唇。

没有人理解她,是的,不过仅仅是一条狗而已,几枚铜钱都能买来的土狗。

虽然叶欢一直教导她用平常心看世界,告诉她人和人是平等的。

但是,她才九岁,她只知道用别人的眼光来定义自己。

低下头,一滴眼泪落在了多多的脸上。

她和多多一样,只是一个乡下的姑娘,虽然爸爸是一个大侠,但是每一次到饭店吃饭都是吃最普通的东西,就这样,大部分时间还是爸爸给她做饭。

玲玲、鸥蔓……还有很多朋友,她们每一个都比她过的好,有漂亮的衣服,有精美的首饰,有前呼后拥的奴仆,还有美丽的妈妈。

现在,没有人瞧得起她,那些人,正在嘲笑她。

她的爸爸,虽然人称叶大侠,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尊重他,就像是那些人见到了琅邪王那样的尊重?他帮了不少的人,但是有些人一转身就笑爸爸是笨蛋。她能看到那些人眼角处的不屑,他们总用无耻的口号来让别人送死。

“怎么了?”叶欢从里面走出来,身上的粗布衣服,加上几点尘土,看起来那样的土气。

“没有什么事情,宁夫人喜欢狗肉,这条狗到不错,但是玲玲……”

“你们呀,和小孩子见识干什么?蓉蓉最喜欢多多了,你们不要强人所难。”

叶欢笑着,但是那句话却成了最后一根压倒了骆驼的稻草。

她看到了叶欢那种很自然的表情,也看到了爸爸那句微微的叹息。

是的,她是小孩子,那些人没有一个人瞧得起她。

“你们不是要吃狗肉吗,我给你们。”

双手托起了多多,蓉蓉将狗狗送到了叶欢的面前。

她倔强的看着那些人,强行的忍着眼中的泪水。

她绝不能让人瞧不起,绝不能。

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多多在叶欢的手中拼命的挣扎着。

如同人一样黑黝黝的眼珠流着流水,大声的对着主人哀鸣着。

“多多,乖乖听话,好不好?”

“多多,这是我省下的晚饭,给你吃。”

“多多,我们是好朋友,是不是?”

那些人牵着多多向着厨房走去,只剩下一个悲伤的小女孩站在了那里。

多多依旧在哀鸣着,爪子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蓉蓉,要不算了,反正我也不怎么想吃狗肉的。”

玲玲看着自己的朋友,低声的问道。

“不,我很高兴看到你们来。

厨房中,传来了多多最后的哀鸣。

半个时辰后,香喷喷的狗肉火锅被端了上来。

那些人夸奖着其中的美味,但是但是蓉蓉却一口都吃不下。

那些人杯筹交错,可是,他们在吃多多呀。

“蓉蓉,吃一口吧,狗肉滚三滚,神仙也难当。”

叶欢将一块肉夹到了蓉蓉的面前,但是……

每天早上,天不亮,多多就等在门外,等着蓉蓉带着它散步。

蓉蓉扎马步的时候,多多静静的趴在那里。

每一次蓉蓉给多多吃肉的时候,多多高兴的在地上打滚……

……

仿佛一切都是那样的近,但是在刚才,她将自己最爱的朋友送给了别人,做成了一盘菜。

她再也忍不住,大滴大滴的眼泪流下。

多多,她最喜欢的狗狗,却被她送给了别人,然后被杀了吃了。

她无比的后悔,如果可以的挽回的话。

“蓉蓉,不过是一条狗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爸爸的手抚摸着蓉蓉的头,可是这一刻她觉得爸爸是那样的可恶。

“那是多多,那是我的狗,那是我一直养的狗!”

她狠狠的将筷子扔在了地上,然后转身跑进了房间。

在房间中狠狠的哭了一个时辰,蓉蓉的眼泪将床单染湿。

身后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有人在他的身后呼吸。

那也许是爸爸,或者是宁可娇,但是玲玲根本不想理它们。

热乎乎的气息吹到了她的身上,可是蓉蓉并没有回头。

“我不理你你们,我再也不会理你们了!”

身后的气息没有回答,只是离她很近。

“我明天就离家出走,你们现在认错都来不及了。我要去找谢姐姐,我要去找小狐狸……”

一条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她的手,熟悉的气味传到了她的鼻中。

“多多?”

回过头,毛茸茸的身子映入眼底。

那条狗高兴的跳到了蓉蓉的怀中,用舌头舔着蓉蓉的脸。

那是多多,那是多多!

它没有死,它没有死!

抱着多多,探出头,爸爸和宁可娇正坐在那里吃东西。

“蓉蓉,快来吃吧,我们给你留了一些骨头……”

抹去了泪水,蓉蓉来到了桌子前。

“我们怎么会舍得杀掉多多呢?我们只是想让你明白,面子以及虚荣会害人。”

“这是斑鸠肉,吃起来和狗肉味道差不多。”

叶欢夸张的学了两声多多的惨叫声,宁可娇笑容如花。

“你们这些坏蛋!”再也忍不住眼眶中的眼泪,蓉蓉抱着多多跑出了房间。

她明白了,这一切,是那些人布的局。

桌子前,大家都笑了。

宁可娇笑得最厉害,不过,她还是在谴责叶欢:“叶大侠,你教导孩子的方法,真的很不一样呀。”

摇了摇头,叶欢笑得如同狐狸。“这还是要你的帮助。”

这是叶欢设下的局,小孩子年龄大了,就好喜欢虚荣,语言的劝说往往很苍白。于是,他提前写了一封信给宁可娇,然后……一群成年人,想要激一个小女孩,那不是和玩的一样?

宁可娇的手下怎么会那样没有水准,这么多人为难一只狗?

雪压塌了厨房,没有食物云云,不过是托词而已,大家只是在挤兑蓉蓉。

蓉蓉果然上了当,将多多交给他们杀了吃。

“其实,真正要让蓉蓉记得这个事情,应该将多多杀了顿成火锅,然后让她吃下去的。”

一边正在吃饭的玲玲突然抬起了头,说了这样一句。

叶欢想说什么,但是手却一颤。

死亡是对一个人最深的教训,让一切不能再来。

观玉楼上那燃烧的火,白知霜那永不磨灭的笑容。

那根刺永远的扎在了他心中,现在还隐隐作痛。

他甚至舍不得让隔一天让蓉蓉知道真相,虽然这样教育的效果更好。

“我去劝劝她。”放下了筷子,他走出了门外。

无数的繁星挂在了天际,蓉蓉小小的身体有些发抖。

“别生气了,爸爸再和你开玩笑。”

将衣服披在了蓉蓉的身上,叶欢将她搂入怀中。

虚荣,本来就是一种原罪。

不要伤害爱你的人,不管旁人如何的说他,。说他坏,说他土气,说他配不上你,说有更好的人。

很多遗憾,他已无法弥补,但他希望自己的女儿,不会重蹈副徹。

“爸爸,你这个坏蛋……”

蓉蓉将满面的泪水鼻涕都抹在了叶欢的衣襟上,还偷偷的掐着爸爸。

“蓉蓉,好了,是爸爸的错,爸爸不应该的。”

他用脸磨蹭着蓉蓉的脸,直到将蓉蓉逗笑。

一边,多多正在跳着圆舞曲,追逐着尾巴。

宝贝,我的宝贝,希望你永远的快乐。

“蓉蓉,知道狗狗为什么会那样的快乐?”

因为当它们在花间扑蝶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别的狗狗是不是更快乐。

快乐就是快乐,而不是和别人攀比,更不是因为将别人踩在了脚下。

他拉住了蓉蓉的手,将她搂在了怀中。

“我的女儿,别因为虚荣或者别的东西,伤害爱你的人。

我爱你,所以才更加严格的要求你。

我不知道我教育的方法是对还是错,但是我的上一辈的老人就是那样的教育我的。”

他可以让蓉蓉过上非常奢华的生活,但是……他更希望蓉蓉有一个好的人生观。从小他就发现蓉蓉的虚荣心,以及强烈的权力欲望,也许这些是好事情,但是他不希望蓉蓉因为这些东西而毁灭了自己。

“嗯,爸爸,我知道了。”

天空中一道流星闪过,多多舔着蓉蓉的手。

曾经,她以为要永远的失去它,刚才她的新针扎一样的痛。

多多,我从此再也不会把你送人了,永远不。

然后,她抬起了头

“爸爸,我记得王鸥蔓还养着一只小兔子,李若男也有一只鹦鹉会说话,她们很喜欢它们是不是?”

好东西,就要和好朋友分享,不是吗?

一颗流星从天际划过,蓉蓉缩在了叶欢的怀中,此时,她是无比的幸福。

不去想玲玲是不是比她过得好,不去想人家有妈妈……

幸福就是那样的简单,爸爸现在有了胡子了,虽然经常说这些东西扎人,但是胡子茬挨在脸上的感觉很好。

不过,等过几天看著王鸥蔓和李若男的哭泣,她会更幸福。

狗狗有狗狗的幸福,她有她的幸福。

不羡慕别人,但是让别人羡慕不是更好?

快长大,快长大,等她可以自己赚钱了,等她可以自力更生了,一切会更好。

那时候,她来养爸爸,让爸爸过得更幸福!

第四卷 鬼计阴谋

第零章 人生宛如初见

红颜弹指老,江湖岁月长。

落水之畔,秋雾正浓,夜锁寒江,秋意伤人。

一条画舫无声无息顺流而下,船首之上,宁可娇负手独立。

她眼眸乌灵如玉,自有一股柔弱与英烈并存的美,高挽的宫譬,淡扫的娥眉,三十一岁的她,正在女人一生中最黄金的年龄。

十六年前,她是拜火教的圣女,也是教主赫连勃勃的侍妾,后宫佳丽三千,她艳压群芳,独享其宠。

那名雄心勃勃的人想要一统江湖,让拜火教的教义传遍神州大地,宁可娇跟着赫连勃勃合纵连横,横扫江湖,“火焰玫瑰”的名号响彻大江南北。

直到有一天,她怀上了他的孩子,这才退隐幕后。

赫连勃勃让她打下孩子,可她却硬要生下来,双方闹得不欢而散,于是她来到了洛阳散心。

洛水之畔,她遇到了她的第二名丈夫,长生帮帮主徐长生的长子,徐游宁。

那时候的徐游宁,不过是一名文弱的书生,可是他敢向江湖中臭名昭着的大肚子魔女求婚。

也是在那个时候,宁可娇下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

船已过江心,宁可娇眼中的雾气和江水一样浓。

生命是如此的奇妙,永远不会知道前方道路上会遇到什么。

如今,赫连勃勃已经死了十三年,徐游宁死了也有七年,人们不再提起拜火教的圣女名号,只记得长生帮有一位女帮主,不让须眉。

拜火教中,一位拥有大智慧的祭司曾经这样说过,

人一生中,无法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错过了就错过了,但有时候仍会忍不住想,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悲伤过,难过过,刻骨铭心的记忆,在江湖夜雨中,不过变成了一杯黄梅酒。

“妈妈,外面雾很大,回来吧。”

徐玉玲蹑手蹑脚的走到宁可娇身边,想要蒙住妈妈的眼睛。

虽然是赫连勃勃的遗腹女,但是徐游宁没有嫌弃过徐玉玲。

很多人打赌,宁可娇什么时候会莫名其妙亡故,其实就连宁可娇也没有一点点把握,她的背叛让很多人对她的人品非常鄙夷,再嫁的女人居然可以成为正妻,更是天方夜谭。

但是,文弱的徐游宁在婚后对她非常好,他重病去世前,安排宁可娇成为了长生帮的帮主,接替了徐长生的位置。

可是,这是她需要的吗?

上天是无情的,却往往是公平的,红袖盟的姐妹们大部分都有种种不幸,上天很公平,赐了她们超乎寻常的成就,剥夺了一部分的幸福。

如果,徐游宁还活着,宁可娇还会在江湖中闯荡吗?

如果解青丝和王千元不分开,她就只能做一个平常的家庭主妇。

雾慢慢散了,点点露水凝聚在船头,江水绿如蓝,水中那名流盼美目的成熟妇人,却显得那样陌生。

十年前,怀孕的宁可娇来到了龙门石窟前,期盼孩子能顺利出生,徐游宁一路跟着她,看着她,当宁可娇拔出宝剑之后,徐游宁只是说,“我见夫人一人独行,害怕有所闪失。”

徐游宁甚至摔了一跤,咕咚咕咚的从龙门石窟的台阶上摔下。

很少笑的宁可娇,在那一刻忍不住笑了。

可是,三年后,宁可娇亲手埋葬了徐游宁,却一点眼泪都没有,只是每天晚上念着他的名字,一天天,一夜夜,直到慢慢的忘记了他,只记得他曾经的好。

有时候,悲伤只会隐蔽在心底,像熔岩一样慢慢的冷却。

红袖盟中的七姐妹,有着各自的智慧,也许只有年龄最小的谢梦落,是真心真意为了联盟而奋斗,她以为这个世上黑白分明,认为努力总会有结果。

叶欢,是一个拥有大智慧的人,身上充满了矛盾,他不该属于这个世界,却努力的适应着。

吴月娘是位很有心计的女子,虽然付出了终生不嫁的代价,但她成为了狐族族长,这些年,狐族在她的带领下蒸蒸日上。

解青丝深得明玉信任,认定了一件事情,就会投入极多的热情。

盟中还有很多姐妹,可是,大家都有些累了。

三十多岁的女子,虽然正处在人生中最繁华的年龄,却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多了些成熟,少了些热血。

宁可娇举起一杯酒。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她很疲倦,可是,却依旧要走下去。

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第一章 风云突变

小狗多多乖巧的摇着尾巴,在原地转着圈圈,睁大着乌溜溜的眼珠子,想得到蓉蓉的夸奖,可惜平日疼爱它的主人,此时有些心不在焉。

屋子里面传来了叶欢的打呼声,再次勾起了蓉蓉的心事。

爸爸,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爸爸?

验血风波中的疑问,虽然被叶欢用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蓉蓉表面上也接受了爸爸的说法,可是,疑惑的种子已经在心中发芽。

为什么青丝阿姨会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神医谷的药物只有万分之一的出错机率,而且,蓉蓉相信,青丝阿姨以前绝对没有遇到过爸爸。

每一次见到青丝阿姨,蓉蓉都能感到一种非常温馨的,能够信任的感觉。就像是遇到了最亲的亲人那样。

小姐妹们在一起学大人化妆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蓉蓉的相貌和王鸥蔓很类似。

爸爸说妈妈已经去世了,可蓉蓉不相信,以爸爸的那种性情,

怎么会不表示出一些怀念和悲伤?

每年白阿姨去世的那天,爸爸都会难过上好几天,难道那个和爸爸生活了几年,生下了自己的妈妈,爸爸却能够轻易的遗忘?

疑点越来越多,蓉蓉快要疯了。

或者,爸爸从别人那里捡了自己,妈妈还活着?

不是解青丝阿姨,那么,会不会是青丝阿姨的姐姐?

出身神医谷的同学告诉蓉蓉,这种情况发生过,机率大约是十分之一。

可是,根据江湖传言,解青丝的姐姐十年前就已经死去,解阿姨也是这样说的。

其实,不管妈妈是谁,蓉蓉并不是那么在乎,她在乎的是爸爸。

叶欢,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爸爸?

手中有一件取血用的小工具,只要往爸爸的手臂上一捅,

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邪恶的、万恶的后母,将白雪公主赶进了小树林中,然后和国王幸福的生活着。

蓉蓉会被赶出城堡吗?

如果有一天,他不要她了,那怎么办?

“布谷——布谷!”

窗外传来了一长一短的声音,一个小脑袋从围墙上探了出来,“蓉蓉大人,快来快来,等一会就来不及了!”

“恭喜李大哥,母子平安!”

村子里,李文轩的媳妇怀孕十个月,终于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兴奋的李文轩晕沉沉的享受着大家的祝福,没有人注意到房顶上溜下来的两个小家伙。

“好可怕……”

“想不到宝宝是那样出生的……”

“天哪!我不想嫁人了!”

小女孩们在一块,自然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念头,验血风波之后,蓉蓉心中始终有一个疑团。

我们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是怎么样出生的?

蓉蓉、王鸥蔓、徐玉玲、红红这些小家伙探讨了半天,都没有得到答案,听说最近村子里有一个女人快要生小孩,蓉蓉决定和王鸥蔓一起去看看究竟。

她们看到了非常可怕的场景。

那名女子难产,羊水和血水流了一床,如同被宰杀的羔羊一样惨叫,然后,那么大的一团肉从尿尿的地方拉出来……

两个小家伙看的四肢发软,就连坚强的蓉蓉脸色也有些白。

“想不到我们是这样出生的……”

书中得来的知识终究不实际,蓉蓉虽然从医书上得知小孩子是这样出生的,可亲眼看到,仍旧有着难以言喻的震撼。她回头看了看正在乾呕的王鸥蔓,今天如果没有这个姐妹陪伴,蓉蓉恐怕也坚持不下去。

“我们也有一天会生小孩……会变成那个样子吗?”

两个小家伙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光是想着要从羞人的地方生出那么大的一团肉,就让人不寒而栗。

“蓉蓉大人,怎么样能没有小孩?我很怕!”王鸥蔓死握着蓉蓉的手:“听说和男孩子睡在一起就会有小宝宝……怎么办?难道嫁人之后不和丈夫一起睡?”

“……鸥蔓,我记得爸爸的书房中有几本书,里面讲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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