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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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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那些狐狸相处那么久,谢梦落当然很清楚她们的天性。
这是一群热爱生活,热爱男人的动物,简称多情。
她们有耳朵,有些还有尾巴,因此上,她们芳心暗许的样子很难瞒过人。
每一次见到叶欢,吴茹仙的毛耳朵都会微微的竖起。
当叶欢向着那些狐狸们解释着海图的时候,那些大狐狸,中狐狸,小狐狸们,也是一个个都竖起了耳朵。
智慧其实是最好的春药,甚至超过了美丽和外观。
就连谢梦落也觉得,叶欢挥动毛笔的时候,样子是那样的潇洒。
每一次讲课,谢梦落都在一边,倒不是害怕叶欢偷吃,主要是,如果她不在场,恐怕课后,那群妩媚的、清纯的、丰腴的、婀娜的美女学生会把老师逆推。
吴月娘提出要和将吴茹仙下嫁给叶欢,可惜君子剑却一副瞠目结舌的样子。
“我一直将茹仙当成妹妹看,怎么会对她产生邪念?
要不,我认茹仙当妹妹,怎么样?“
他笑吟吟的挽住了谢梦落的胳膊,一副好丈夫的模样。
“奸夫淫妇……”
“不要脸的小妮子。”
“吃独食是不好的。”
他搂住了她的腰,虽然两个人相处已经有半个月,但是每一次碰她,她显得都是那样的害羞。
“窗外有人在偷听。”叶欢轻轻的咬着谢梦落的耳朵,女性的脸庞红如火。
“要不要我去赶她们走呢?”叶欢的手握在了谢梦落的高耸上,她的身子已经瘫软。
“不,没有必要,我们……”紧咬着贝齿,谢女侠拉住了叶欢的手。
在狐狸窝中成婚,就有这样的不好。
狐族里面,一直是男少女多,美丽的狐族妹妹经常到外面追求优秀的男子。
她们虽然自视很高,但是看到了优秀的男子,就像是阳光下的雪,会突然的融化。
叶欢……也许他没有感觉到什么,但是他能够吸引谢梦落,并让她爱上了自己,自身本来就很有吸引力。
美人爱英雄,这一次叶欢一手策划杀掉琅邪王这一点,已经可以让无数的狐族美女芳心微动。
叶欢长得算得上并不丑,而且还有一股沧桑的味道。
这种悲伤的感觉更容易让女性沉迷进去,或者因为怜惜而生爱。
于是,经常有狐狸们来勾引叶欢。
别的不说,那是谢梦落的丈夫,江湖中有名的君子剑,一朝得手,可以夸耀终生。
当然,这种狐狸很少,但是那些脉脉含情的狐狸却更有威胁性。
对于狐狸的举动,谢梦落的反应却有些让叶欢诧异。
叶欢发现,谢梦落也有虚荣的心。
她出身寒微,因此上,她对于别人的看法很在意。
本来她的脸皮很薄,但是这些日子和叶欢欢好的时候,甚至故意会发出快乐的声音。
狐族比人族的女性开放很多,她们认为抢夺别人的男人并不是什么大罪。
这些日子里,不少狐族美女对叶欢表示出兴趣。
他讲解海图的时候,很多狐狸脸上发光,耳朵竖起。
尤其是当一大群女人中只有一个男人的时候,就算是一头猪被几个人争夺的时候,大家会记得它的好,更何况一个活生生的男人?
谢梦落独占了叶欢,然后……狐族的脸面挂不住了。
无关爱情,仅仅为了尊严。
这么一大群狐族的精英,居然没有让这个男人感受到了狐族的魅力?
“其实,你不觉得,这非常有情调吗?”
现在吴月娘她们将叶欢当宝贝,而且狐族中男少女多,所以服侍叶欢的,接触叶欢的,都是一些女狐狸。既然这样,那么做自己的事情,让她们听吧。
个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她人的羡慕之上,至少有一点叶欢很清楚。
虽然谢梦落不阻止吴月娘的提亲,但是当叶欢拒绝后,谢女侠那几天心中非常的高兴。
好姐妹,明算账,谢梦落其实只是好面子而已,真正的,还是希望君子剑一直是君子。
返回洛阳,已经是七月了。
来到了家门前,却发现金灿灿的向日葵已经成熟。
院子中没有茂盛的杂草,一条小小的身影正扛着扫把整理卫生。
毛茸茸的耳朵,娇小的身子,精致的面孔,那是一只很小很小的狐狸。
看到了叶欢进来,她高兴扑向了他。
“亲爱的,我爱你。”
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小狐狸来到了他的家中,她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霓裳。
在另一个时空中,聊斋志异中有这样一个故事,狐女和一个人类结婚,修行不够的她,只会说一句话,君还爱我否?
不管遇到了多少的灾难,不管碰到了多么大矛盾,甚至当爱人嫌弃她的时候,她都是笑着,说出这样的话,“君还爱我否?”
虽然她的那一生并不幸福,那个男人误了她的终身。
可是,一见误终身,但是错过了却会后悔终身。
“她是?”蓉蓉警惕的看着翘家到小狐狸,很久以前这个小家伙不是毛茸茸的吗,她的尾巴到哪里去了?
“亲爱的,我爱你。”她拉着叶欢的手,但是眼泪却如同珍珠一样的落下。
姥姥死了,剩下孤单单的她。于是,她来到了叶欢的家。
她在门外徘徊了数天,敲门的时候却发现主人不在。
在墙角下找到了他留下的钥匙,打开了房子的们。
她留在了这里,然后每天整理房间,打扫着卫生,到外面采摘野果吃,等着他的回来。
他会对自己好,不是吗?
至少,她曾经陪着他练剑,度过了一千零一夜。
小狐狸扑到了叶欢的怀中,拼命的摇着尾巴。“亲爱的,我爱你。”
从腰间的小包中,取出了姥姥写给他的信。
“原来是这样。”轻轻的说着,他用手轻轻的揉着小狐狸的耳朵。
“嗯,我也爱你,小狐狸。”
回过头,谢梦落挽住了他的手,就像是美丽的公主一样。
“相公,给我讲一下小狐狸的故事,好吗?”
她是那样的幸福,小狐狸的心中突然有一点痛。
时光如水一样的流过,叶欢的生活又平静下来。
他的名声更加的响亮,说起君子剑江湖人都竖起了大拇指。
小狐狸依偎在他身边,她还是只会说“亲爱的,我爱你”,六个字。
她很乖,就像是叶欢养的猫儿一样。每天忙前忙后的从不停歇,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新家。每当看着小狐狸穿着围裙,手中拿着针线包的情景,叶欢心中就有些温暖。
他曾经想认小家伙当自己的女儿,可惜霓裳使劲的摇头。她不说为什么。
叶欢的那份海图起到了极好的作用,整个非人界动员了起来。
叶欢曾经听过一个笑话。
神仙对地球的现状很不满意,便让时光倒流一千万年:地球上又出现了原始的森林、草地、禽兽、昆虫……神仙要离去时,对所有动物说:我把这个世界交给你们,你们还有什么要求吗?动物们立刻一群一群地向神仙跪下,指着森林边的一群猴子齐声道:神仙啊,请您把猴子们灭绝吧!“
如今,有了远离猴子们的机会,怎么能不动心?
当首批探险的队伍回来后,整个非人界轰动了。
他们一路上建立了数十个据点,然后大量的狐狸山精们开始撤离。
当然,想要摆脱猴子只是一种梦想,别的动物们只想和猴子可以平等的生活。
红袖盟的姐妹们没有放过这个商机,她们推出谢梦落来瓜分其中的利益——红袖盟并不仅仅只是武林人士的组合,她们的势力遍布天下。
她们是神武后明玉外延的手,代表着民间和朝廷的态度。
于是,谢梦落更忙了,她把这个当成了自己的事业。
她成了三万狐族人类联合水军的总教头,是四家海商的幕后老板之一。
一艘艘的船向着大海行去,叶欢将记忆中的航海知识传给了谢梦落。这些东西让谢梦落占据着话语权,狐族对她毕恭毕敬。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需要做出一番事业。
红袖盟七名姐妹中,有高官显贵,有金枝玉叶,有名门大族,也有铁血悍将,只有谢梦落的根基最浅。
她们看重的是谢梦落的武功和她后续的发展,但是论起来贡献程度,谢梦落却是最低。
这一点,她有些耿耿于怀,也希望不弱于姐妹们。
叶欢的这份海图让谢梦落找目标——挥剑杀人,行侠仗义能救几人?海路打通能活人无数,每年上缴的钱粮让临海数州繁华起来。
万里海域,如今由谢梦落驰骋。
澳大利亚……嗯,那块土地现在被狐狸们命名为了涂山国,她们根本就不喜欢什么澳大利亚、袋鼠国那些乱七八糟的名字。
狐狸们在上面建立的据点,兴奋的发现那一望无垠的土地上没有任何的天敌。
袋鼠和浣熊们苯苯的,考拉成为了狐狸们的宠物。
虽然运输途中艰苦,虽然要背井离乡,但是,这是狐狸们自己的家园!
谢梦落心中有深深的歉疚,她的所作所为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太不遵守妇道。
虽然她并不在乎那些东西,但是却感觉对不起叶欢,尤其是叶欢越包容她,越鼓励她,她越感到内疚。
“蓬山此去多无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青色的鸟儿落在了叶欢的肩头,那是谢梦落请人驯养的异兽——体型很小,但是却能飞的很远。
每一次谢梦落海上归来,或者离开陆地前,她都会将这只美丽的鸟儿放飞。
“叶子,吴茹仙是一个好姑娘,她也不错。”
虽然每一次谢梦落回到了家中之时,都会洗手做羹,就像是一个小妻子一样的服侍着叶欢。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实在是太短太短。
叶欢试过无数次,想让自己上船,但是不管怎么坚持,最多一天,他都会被口吐白沫的抬着下船。如果时间再长,恐怕要出人命。
狐族感激叶欢的大恩,派出绝色的美人来服侍叶欢。
笼络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他培养感情,而培养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上床。
服侍叶欢的狐族美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他晚上只陪着小狐狸和蓉蓉睡觉。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洁身自好的君子剑成了让吴茹仙恨得咬碎了银牙,那些狐族美人们打赌她会变成老姑娘。
是的,现在很幸福,他摆脱了那一段噩梦,只是每次他路过茶店门前的时候,看着那盛开的桃花,却有些惆怅。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也许有一天,他会重新的回到茶店。
他将埋藏在门外向日葵地下的一个铁匣子取出,把里面的三件物品销毁。
这三件物品中,就有天姥瀛海图。
那并不是他临时起意的东西,海图他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绘制完毕。
他告诉雷泰阳,如果自己有一天去死了,那么请他取出匣子,完成他的遗愿。
叶欢并不怕死,但是却害怕无人对付琅邪王,让他逍遥一生。
雷泰阳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但是那三件物品却是他留下来对方洛阳王的利器。
虽然吴月娘和狐族长老对天发誓,会替他办一件事情——也许她们会履行誓言吧,但是,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有了信心。
他不会退缩,也不会害怕,谢梦落是他的爱妻,他会一生一世的陪伴她。
时光一晃,蓉蓉已经九岁了,小家伙的个子长得很快,也越来越调皮。
小狐狸陪伴在叶欢的身边,家中的卫生都是她一手包揽。
她晚上经常和蓉蓉一起跑到叶欢的房间中睡觉,小小的身子缩在了他的怀中,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
如同水晶一样晶莹剔透的人儿呀,希望你永远的快乐。
可是,她也要离开。
她的父母在琅邪王死后,被狐族救回,一无所有的他们随着大部队前往了澳大利亚,直到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才知道女儿在叶欢这里。
“到那片土地上去,你会幸福的。远离刀剑和血腥,快乐而平淡的过完一生。”
来接她的船已经到了,小狐狸要前往澳大利亚晒太阳。
“那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国度,你不知道,那里的树獭好有意思呀……”
那些小姐妹们兴高采烈的向着小狐狸讲着故事,有一个小狐狸的肩头上还爬着一只考拉。
但是,她依旧是呆呆的看着叶欢。
“再见了,霓裳,我会想你的。”
叶欢轻轻的拍了拍小狐狸的肩膀,到了分离的时候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了那首无题。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打了一个唿哨,青鸟儿停在了叶欢的肩头。
“青鸟儿,陪着小狐狸好吗?”
此去蓬莱,烟波万里,两个人也许永远不会见面。
“这本书,送给你。”
那是他送给小狐狸的礼物,里面是这三年来他讲给小狐狸的故事。
一千零一夜,他们曾经共同度过。
“亲爱的,我爱你。”
小狐狸拼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可是此时,她只能说出这句话。
“是呀,我也爱你,亲爱的。”
装订成册的书放到了小狐狸的手中,很厚。
书名很长,一千零一夜之聊斋志异。
“叶欢哥哥,那名书生,他最终和小狐狸在一起了吗?”
那是另一只小狐狸,她眼泪汪汪的看着叶欢。
“我不知道,也许是幸福的。”
数千年后,另一名书生落魄一生。
一次次的落榜将他的雄心壮志慢慢的耗尽,生活也日渐窘迫。
最后,他落脚在一间破落的院子里,艰难度日,门外的野草很密,里面住着很多的狐狸。
有时候,小狐狸会跑到院子里偷东西,或者是,变成一个美女推门而入……
他在那里度过了几十年的清贫日子,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了冷冷的聊斋窗前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他将毕生的才华留在了一本书中,故事了有官场,有鬼怪,更有很多的狐狸。
不知道在那个时候,他还会记得书中的那些狐狸。
历史是公正的,他的名字会永垂不朽。
“小狐狸,这是那个书生的名字。”
叶欢在书上署下了名字,蒲松龄。
美丽的人狐之恋,曾经的传说。
一千零一夜,是是一千零一滴眼泪。
他已经给小狐狸讲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但是霓裳总是说,他才讲了一千个故事。
也许,等到很久以后,她才会听到那最后一个故事。
那是关于书生和小狐狸的故事,那是关于状元公和公主的故事。
月儿挂在了天空,天鹅绒一样美丽的夜空中星星在闪着眼睛。
炎热在温柔的清风中化为宜人的凉爽,梨花在夜色下怒放。
大家开始唱歌,唱着那快乐的歌。
“宁采臣和聂小倩来到了兰若寺,婴宁在墙头嫣然一笑。
阿宝与子楚如胶似漆,青凤对着月亮独舞。
这就是聊斋的故事,有几多快乐,几多悲伤。
小狐狸经常哭红了鼻子,大狐狸追逐着爱情。
结果并不重要,快乐的回忆将会永远。
千年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传说……“
歌声越来越大,然后向着冲向了高空,散向了周围,以及传遍了四野。
叶欢笑着,小狐狸们笑着,篝火在熊熊的燃烧,流星划破了长空。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
他不寂寞,霓裳不寂寞,小狐狸们也不寂寞,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时代。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这世上,最美的是人间,最好的,是大家在一起,能一起的笑。
然后,他回过头,看着那一群小狐狸和自己的学生们。
“亲爱的,我爱你,我爱你们!”
第三卷 红袖书香
第一章 绝色青衣
“叶大侠,和我们一起闯荡江湖!”
偶尔,有江湖中的侠少来到了他的家中,邀请他一起去过着快意恩仇,纵横江湖的生活。
侠少们满怀着希望,来到了那个有着传奇经历的男子家中。
君子剑叶欢,四年前纵横江湖,孤身一剑与横江一窝蜂战于落水之畔,其后,行侠于江湖之中,剑下活人无数,并娶神剑谢梦落为妻。
他与琅邪王之战的一些经过被狐族泄露出去,那一怒拔剑的英姿,是无数少年心中的偶像。
可是,侠少们却失望了。
结婚后的叶欢,专心的做家庭妇男。穿着围裙的他将江湖侠少们迎进了屋,请他们品尝自己的手艺。
“我有了家庭和妻子,女儿年幼,需要多照看她,江湖上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
他温和的笑着,将热血的侠少们送出了门。
于是,慢慢的,江湖中的汉子说到他,只能微微的叹息。
菊花落,桃花开,又是一年。
此时,小狐狸还没有走,她以为这种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每天辛勤的打扫着房间。
狐族一直想要笼络叶欢,可惜小狐狸纯洁的如同水晶一样,她不站在狐狸姐姐的一边,有时候还挥舞着扫把驱赶着想要摸进叶欢房子里面的同类。
“叶大哥说了,他不喜欢陌生人暖被窝。”
于是,她霸占了叶欢的床,当叶欢看书的时候借出自己毛茸茸的尾巴。而晚上,经常与蓉蓉一起抱着叶欢睡觉。
今天,叶欢从外面练剑回来,看到了蓉蓉和霓裳在门口等着他。
“爸爸,早上有一名很漂亮的阿姨来找你,那时候你不在,于是她说,今天晚上会来拜访你。”
“很漂亮?”
叶欢皱了一下眉头,蓉蓉的眼界很高,曾和谢梦落、吴月娘等人相处,如果她说一个女人很漂亮的话,那么……这个女人是谁?
“她说娘家性解,名青丝,她的头发好长呀,就像是吴月娘的尾巴那样的长。”
蓉蓉想了想,补充道。
摸了摸下巴,叶欢知道麻烦大了。
“如果红袖盟的姐妹找你帮忙,一定不要轻易承诺,她们都不是好人,到最后你会发现自己被卖了。”
天才女剑客谢梦落被那些狡猾的大姐姐们坑了一次又一次,直到现在,还经常吃亏受骗。所以她出门的时候,千叮咛万嘱托自己的丈夫,防火防盗防姐妹,尤其是那些大姐姐们。
叶欢是一个好丈夫,坚决听妻子的话,突然听说大灰狼要来了,小红帽不由的思虑万千。
洛阳城,天下楼,大儒王通正在看书。
他今年三十有六,已是桃李满天下。
知天文,明地理,十五岁时就已写书立著,二十四岁的状元公名动天下。
风吹来淡淡的牡丹花香,抬起头,他看到了人间的绝色,青衣青裙,青丝三尺。
天地间在瞬间仿佛变亮,她修眉美目,姗姗毓秀,一动便是一景致,一笑便是一倾城。
“王老师,请问,人生来是善还是恶?”
白马寺,白马殿,白马和尚正在默念着第九十九遍大悲咒。
从小出家,精通佛法的他,心头从来没有如此的乱过。
三天前,她找过他。
“白马大师,白马非马,那么,如何让人从小明辨善恶,知礼自强?”
她以女居士的名义来到了这里,在佛前遇到了他,当他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心头便是一阵牵痛。修佛了四十年,他突然感觉自己仿佛错过了最重要的东西。她的风姿就像是一根毒刺,在他的心中用力的扎。
经书变成了那双明得发亮双眸,而这几天的梦中,都有那柔艳的身影。
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他站起了身子。
还有半年,师傅就会将白马寺的住持之位交给他,可是……他已经不在乎。
“官人,请用食。”
温柔美丽的妻子做好了味美的佳肴,一对儿女规规矩矩的坐在下席。
拿起了筷子,却又放下,他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十年了,他还未曾忘记她。
她那清艳绝代的容颜,一颦一笑都铭刻在他心底。
心里恋了百遍,爱了千遍,以为再也不会为她而神魂颠倒,但是一封来函却让他整个晚上失眠。
华山派二弟子,二十三岁就将紫霞真气修炼到第七重境界的他,现在,是华阴县县令,再过两年,不出意外他将是渭南的府尹。
“别担心,我只是……”握住了妻子有些微微颤抖的手,他摇了摇头。“我只是有些激动而已。”
他打开了门,看到了她,那个青衣青裙,青丝三千的女子,解青丝。
“钱灵,如何能教化天下?”
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中午的时分一辆马车来到了叶欢家门口。
马车缓缓的停在了门前,小姑娘从上面一跃而下。
她大约十一岁的年龄,漂亮的就像是一个小天使。洁白如玉的脸上,有着弯弯的、大大的月牙眼和醉人的酒涡,黑色的长发半披在肩膀上,上身一件淡绿色的短衫,她走路很轻,行动小心翼翼的仿佛一只做坏事的猫儿。
“王叔叔,我先进去玩了。”
敲了敲门,却没有得到回应。于是小姑娘推开虚掩着的门,悄悄的溜进去。
放眼望去,这是很普通的四合院,屋子里面打扫的很干净,她还在院子中间看到了一座木马。
可是,主人在那里?不是说他中午回来了吗?
继续朝里面走,在不远处的花圃上,小姑娘看到一个大个子正在忙碌着。
“请问,这里的主人在吗?”
大个子的身上穿着粗布衣服,脸上也有些泥土,天生洁癖的小姑娘往后退了一步,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不过,这个大个子有着一双温润如玉的眼睛,以及一双稳定的手。
“主人去遛狗去了,她和朋友到晚上才回家。”大个子解释着说,然后问小姑娘自己修剪的如何。
“你这样修剪是不对的。”小姑娘开始充专家,皇家园林中的她去过无数次,那里的大师傅很高兴有小姑娘在身边,也指点过她。
“是这样吗?”他很耐心,听着小姑娘的指手画脚。太阳将光辉洒在了花丛中,他的笑容有一种暖融融的感觉。
接过了花木剪,小姑娘开始示范,结果不小心将一株牡丹喀嚓了,她脸上羞红一片。
不过,大个子并没有任何的不满,他依旧是细心的给小姑娘当下手。
终于,花圃中的工作完成了,小姑娘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这么久,屋子里面的主人,应该回来了吧?
“园丁叔叔,请问一下,叶欢叶大侠他到底什么时候能回来?”
“叶大侠?”那个人温和笑了,说道,“这里没有什么叶大侠,我就是叶欢,谢谢你帮我修理苗圃,屋主是蓉蓉和霓裳,她们去遛狗了,小妹妹,中午请你吃饭,好吗?”
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小姑娘眼睛中充满了星星,望着叶欢的神情非常的激动:“你……你……你……你就是……写……聊斋……志异……志异……的……叶叶……叔叔……”
小姑娘一急,声音都有些结巴。“妈妈说晚上来找你,可是我很想见你,于是提前来找你,聊斋志异是你写的吗,真的很好看……那些狐狸,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
“原来,你的名字叫做王鸥蔓。”端上了做好的糕点,送给她一个布娃娃,叶欢很快得到了她的喜爱,并知道了她为何而来。
这时候,门外传来了声响,蓉蓉和霓裳从外面回来。叶欢让让三个小家伙一起玩,他打开门,扫净院落,撒上清水,等着那位夫人的到来。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值得钦佩。
神武后明玉掌控天下之后,庙堂武林中热闹了很多。
有数名女子或因姿色,或因才华,或因武功,名满天下,甚至跻身庙堂。
其中,就有一名奇女子,名为解青丝。
她年青的时候,和姐姐一起,双剑纵横,击杀大漠最凶狠的三百沙盗,决战拜火教左护法与华山之巅,风头一时无两。
她曾经是武林中的传奇,江湖中的绝色,然后,有一天,她解下了青丝,嫁为人妇。
她的丈夫,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是中原四大山庄中的飞马山庄庄主王鸿波。
据说,他们婚后很幸福,他和她有一个女儿。
相夫教子,举案齐眉,这本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情,但她却放弃了那种生活,选择了另一条路。她跟随明玉,要做出一番大事业。
明玉如今掌控天下,还有更上一步的野心,但身为女子,必然会遭到最强烈的反对,所以明玉必须拉拢许多不会背叛她的人。
就像是皇族喜欢重用太监一样,明玉将目光投向了女子们。
如果女子当官,从政,掌握武林,那么这些人会是她的最坚强的后盾。她们不会背叛她,她们的荣耀和地位与明玉息息相关。
而这个时代中,平常人家的女子很难大用,只有江湖中的女子出类拔萃。
她们从小练武,经历生死,没有平常女性的怯懦和萎缩,正是明玉需要的人才。
明玉筑起了黄金台,而解青丝成为了她的手下。她成为了大周的第一位外放的六品女官,这件事轰动了整个天下。
不久之后,江湖中有不少女子,也加入了明玉的手下成为了女官,但这种出头是一种牺牲,女子做官在很多人眼中天理不容。
为此,她和丈夫闹翻,和娘家人闹翻,和很多人闹翻。
她是红袖盟中的老三,神武后明玉的心腹,帮助明玉将这个国家掌控在手中。
她的官职为四品,但是朝廷中的一品大员见她也要毕恭毕敬。
但是,叶欢钦佩的并不是解青丝的地位,而是她的付出。
无关人品,只是她的作为。江湖中打打杀杀,甚至是江湖争霸,其实归根到底也不过是利益的纷争,对平头百姓有什么好处?
“到了最后,王母娘娘分开了牛郎织女,隔着茫茫的银河,两人只能垂泪相望……”
天色已晚,圆圆的月亮挂在了梢头。解青丝还没有来,叶欢给三个小家伙讲起了故事。
那是牛郎织女的故事,叶欢把里面的东西做了一点点改编。
“……这个故事很好听,不过叶叔叔,你是在比喻自己是牛郎,谢阿姨是织女吗?”
听完了故事的王鸥蔓突然发问,她的话让叶欢愣了一下。
是呀,红袖盟七姐妹中最小的那名仙女来到了凡间,被他用月神红线栓住。于是,她和他真心相爱,可是却不能朝夕相处。
虽然没有王母,但是茫茫的大海让两个人分开,往往一年只能见到两次。
就像是这次,谢梦落说要在中秋节前回家,谁知道现在连青鸟都没有来报信。
“不过,虽然七仙女中的小公主无法陪伴在叶欢的身边,可是……”
一阵清风吹过,心中若有所感,他抬头,看到了她。
明月当空,清风拂面。
青丝三千,绝色倾城。
绝色的丽人踏月而来,这一刻的美丽倾国倾城。
“叶大侠,请帮我。”
她成熟丰腴,如雪的肌肤娇嫩仿佛用力捏一下就可以挤出水来。饱满丰盈身材让人呼吸困难,圆润挺直双腿是无比的迷人。
漆黑的双眸如同磁石一样的,微微一转,其中有万种风情。虽然身体是那样的诱惑,可她的面容却娇美清纯,犹如一朵静静开放的睡莲。
……其实,最简单的两个字就可以形容她。
性感。
这个时代里面的女子,都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那种外露的风情都被视为不好。就算是谢梦落,也不愿意穿叶欢做给她做的睡衣。
可是她不,她将自己最美丽,最动人的一面露了出来。
纤纤一握的细腰,高长挺拔的双腿,肌肤洁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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