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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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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中传来了拍手的声音,叶欢的目光凝聚在一个人身上。

那是那是琅邪王,他摘下了斗篷。

“很久很久没有见到过如同你这样的人了,这么傻的侠客了。”

他手一挥,身后的人拖着三名女子走上前来。

“吴茹仙,这是你的那个同伴,以及我府中两名不听话的狐女。”

三名狐女跪倒在地上,长刀架在了她们的脖子上。

“你既然不肯离开,那么吴茹仙呢?离开这里,十天后,我放她们走。”

琅邪王的嘴角处露出了一抹邪恶的笑容,他最喜欢看敌人艰难的选择。

一边是同伴,一边是朋友。

“如果我知道你还在帮助叶欢,那么我就杀了她。”

手一挥,两颗千娇百媚的人头落在地上。

第五章 生死相依

谈判的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但是吴茹仙的心情却一直没有好起来。

三个姐妹,一个战死,一位为了不落在琅邪王的手中自杀,另一位,那名柔顺的如同猫儿的伙伴,生死却由她决定。

本来,她这一次不会来的,如果没有吴茹仙的鼓动,恐怕她还在家中绣女红。

“走吧。”吴茹仙低声的哀求着叶欢。

小姑娘的坚持,被那两颗人头击败。她的姐妹,生命还攥在她的手中。

“走?”叶欢默默的擦着剑,回来后他一直沉默。

琅邪王只是让吴茹仙离开,却没有提到叶欢。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琅邪王的意思叶欢很清楚。

他很清楚叶欢不会答应他的条件,那么吴茹仙呢?她会不会背叛叶欢,自己走?

“那个姐妹,是我从小到大玩到一块的朋友。我……”

小狐狸已经是泪流满面了。“求求你,离开好吗?”

“你有把握,当你离开,琅邪王会她们走吗?”

“不知道,但是这至少是一个可能,不是吗?”

默默的擦着剑,叶欢摇了摇头。

“和我走,好不好,以后,我们会有机会来报仇,是不是?”

其实,论起仇恨,比起小狐狸的,他的坚持真的没有必要。

摇了摇头,叶欢没有回答。

铁臂苍龙死不瞑目的脸在他的面前浮现,还有怀中剩下的最后一两银子。

行侠仗义从来不是什么简单和荣耀的事情,很多的时候很危险。

“螃蟹。”叶欢低声的嘟囔了一句。

“你说什么?”从水中抓起了一只螃蟹,它张牙舞爪的对抗着叶欢。然后,他又抓上来几只,扔到了笼子中。

“蓉蓉,想吃螃蟹吗?”他伸手捏了捏身边蓉蓉的脸蛋,小家伙很好奇的看着那些东西。

“茹仙,你带着蓉蓉暂时离开,我收尾。”

“不,爸爸,别赶我走。”蓉蓉看都没有看吴茹仙一眼,“我来帮你,放风,送信,甚至是干别的事情,都可以。”

“你不怕?”

“死了就不怕了,死不了更不怕了。”

蓉蓉骄傲的扬起了脑袋,“爸爸,你是大侠,我是小侠,我们不是螃蟹。”

摸了摸蓉蓉的脸,叶欢笑了。

从小,他就教育蓉蓉,做自己。

他没有看吴茹仙,只是看着那一群螃蟹。

钱财动人心,这句话放到什么时候都有用。

江湖人拼死拼活,为的也不过是过舒坦的日子。

琅邪王将赏格再次提高,黄金两千两加王府三总管之职,这个价位别说是黑道巨孽,甚至连江湖正派也会为之动心,同时琅邪王宣布,如果不愿意成为王府一员,还可以再加一千两黄金。

这笔悬红折合接近白银两万两,经够一个人花天酒地一辈子了。

当年飞天夜叉轻功天下无双,一身武功也出类拔萃。他的仇家满江湖,但是多次围捕都让他逃脱。但他的好运劫杀了山西钱号二掌柜后结束了,对方悬挂出十万两银子的花红。

这个悬赏轰动江湖,名门正派弟子纷纷出动,甚至连一些退隐江湖的巨头也出手。

飞天夜叉最后被击杀于衡山,他被整个江湖追杀了一年。

“想不到,我现在居然有这么高的悬赏。”

叶欢微微的叹息了一声,琅邪王真的舍得花销。

“说起来,我都有心将自己卖掉。”

“叶大哥,还是走吧,我们没有机会了。”

叶欢摇了摇头,没有同意。如果琅邪王回到了南昌老巢,那么他一定会放弃,但是现在,琅邪王故意给他留下了一丝的机会。

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有人来了。

“四姨?”

来人脱掉了伪装,那是一名中年美妇,她是吴茹仙的四姨,那是从小将她照料。

“你让我们撤走?”

“是的,这是族中的意思。”那名中年美妇站在了叶欢的面前,肯定的说道。

她叫做吴东琴,小时候还抱过吴茹仙。

“楚王和淮南向我们施压,警告我们不要轻举妄动。并问我们,你们的行动是否狐族的意思,他们甚至让人在朝廷上弹劾我们,以谋反的名义。族中现在压力很大,长老会要求你马上回去,不得和琅邪王作对。“

咬紧了牙关,吴茹仙的眼睛里满是泪水。

“叶大侠,和我一起过江吧。”吴茹仙的四姨也在劝说道,“多谢你这些日子照顾茹仙,既然事情不可违,那么先避开琅邪王的锋芒,不是更好?”

有一层意思,她没有说出来,但是叶欢知道。狐族既然下令了撤退,叶欢就算是继续留在这里,也会失去了最好的情报来源。

“走吧,爸爸,我们已经尽力了。”蓉蓉拉着叶欢的衣角,哀求着。她不怕死,却怕爸爸有危险。

“我不走。”

大家都在收拾东西,只有他静静的坐在了那里。

“把她带走,万一我有什么不幸,请帮忙抚养她。”

点了蓉蓉的睡穴,叶欢让吴茹仙带着蓉蓉走。

他不后退,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性格。

匹夫之怒,往往不过是气血之勇。

有一次躲避,就有第二次,有一次怯懦,就有第二次。

他以前很聪明,但是现在宁可笨一点。

三年前,他已经一无所有,他早就该死去,现在活着的,不过是披着一身人皮活着的畜生而已。

他是什么?什么狗屁君子剑,他不过是一个卑鄙无耻,卖友求荣,懦弱肮脏的垃圾而已!

“要当大侠呀……”

侠义为先,礼仪传家,他接过了白知霜的剑,那么就应该做应该做的事情。

铁臂苍龙死不瞑目的眼睛,田家小女孩赤裸布满瘀伤的身体,一路上看到那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们,他能做什么?

洛阳王的阴影笼罩着他,如果现在连琅邪王这一关都无法应对,那么他如何对抗周天宗?

“求求你,跟我走吧。”

不管吴茹仙如何的劝说,叶欢只是摇头。

这是两个人的战争,只要琅邪王一天死或者不返回南昌,他就要坚持下去。

“……你充什么什么大尾巴狼,天下间只有你一个侠客吗?留下来,你会死的!“

吴茹仙突然的爆发了,她毕竟还是小孩子。

她们劝说不成的话,甚至会恶言相向,想要激怒对方,想要伤害对方。

微微的笑着,叶欢没有反驳。

“他不过给你四百两银子,我给你一千两银子,跟我回去,好不好?”

她已经是泪流满面,留下来,叶欢会死的!她不想看到他死,她真的很喜欢他!

“坚强的人挑战极限,而怯懦的人伤害爱他的人。”

叶欢微微的笑着,摸着吴茹仙的头。

但是她倔强的转过身,跑出了屋子。

“我们竟然献媚那些伤害我的人,我们竟然为野蛮人而歌唱。

因为一点利益放弃了所有,却回身伤害爱你的人。“

洛阳王留下的那本诗集后面还有不少的词句,叶欢能背诵不少。

当年,他何尝不是这样?

狐族的人撤退的很快,他们收拾好了东西。

那些眼线们不会再给叶欢提供情报,如今一切都需要他自己来做。

不过,如果叶欢想走的话,他们会全力的帮助、走出院子,他看到了她,吴茹仙。

没有惊奇,没有劝说,他伸出了手。“和我一起?”

“是的,叶大哥是大侠,小女子也想附随尾翼。”她已经洗尽了铅华,清素的脸上充满坚决的神情。

“那么,你的朋友……”

“她不会恨我的,我相信这一点。”她的心有些痛,但是却没有表露出来。她亲密的挽住了叶欢的胳膊,“如今只剩下我们两个,叶大哥,我们今天到哪里杀人放火?”

有些生气的刮了一下小狐狸的鼻子,叶欢问道,“对了,吴姑娘,我还一直没有问,你多大了?”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吴茹仙打扮的很成熟,但是越相处,叶欢越觉得她越小

“十五了,已经算是老狐狸了。”她有些伤心的说道,很多狐狸在十三四岁就嫁人了。

眉头微微的皱了皱,这个年龄的小女孩应该在学校里面读书。怎么能跑出来打打杀杀呢?

看到了叶欢的皱眉,吴茹仙微微的叹息了一声:“你是不是有些瞧不起我们,我姐姐并不是一个怯懦的人。”

狐族的女子,一直风评不好,狐媚女子,就是形容她们。

江湖名门,世阀大家里面,决不允许自己的子弟娶狐族作为正妻。

“我没有这样的想,只是觉得你不应该留下。”

身边的吴茹仙突然的哭了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你总是嫌弃我,嫌我拖你的后腿,甚至动手的时候也只让我跟在一边……我是不是一个拖累……”

她扑入叶欢的怀中,大声的哭泣了起来。

“当然,不是,我只是不想让你受伤而已。”

他拍了拍吴茹仙的肩膀,小狐狸哭的跟花猫一样。

“我们会死吗?”

“当然不会,我们一定能干掉琅邪王的。”

身后传来了拍手的声音,叶欢回头。

那是十来名汉子,为首的七人都背着一张弓。

他们手足粗大,四肢修长,正含笑的看着叶欢和吴茹仙。

“李叔叔……”吴茹仙就像是见到了亲人一样,扑了上去。

这七个人,叶欢听过他们的威名。

西南望,射天狼,七星神箭!

他们是塞外长风牧场的子弟,七个人志趣相投,于是结伴闯荡天下。他们的武功并不高,但是却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箭剑,长弓在手,开阔地上,不畏惧任何的人。

手指在吴茹仙的脑袋上用力的弹了一下,叶欢明白自己又被这个小狐狸骗了。

这些人,是吴月娘找来的江湖人物,他们都受过狐族的大恩。

但是有条件,那就是叶欢如果想要走,那么就放弃对琅邪王的攻击。

毕竟,能胜利的可能实在是太小,除非狐族投入本部的力量。

而且吴月娘也不想损失这些人,小狐狸也想自己的同伴回来。

叶欢如果刚才走了,那么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情的内幕。

“你这个狐狸,又骗了我一次。”

有些生气的看了一眼吴茹仙,小狐狸毛茸茸的耳朵非常的让人想捏。

他倒没有将其记在心上,因为吴茹仙也是为他好。

算起来,从一开始遇到她,小狐狸就是在骗他。

“诸葛威,如果还抓不到叶欢,那么就让别人干吧。房间中,琅邪王正在进食早餐。

砂锅里盛着热腾腾的八宝稀饭,几样精美的小菜摆在了官窑青瓷盘中。三名风姿娟秀,纤腰秀项的丫鬟细心的将鱼刺挑出,琅邪王正将一颗油炸花生在嘴中咀嚼。

同时被处理的,还有几名失职的部下。

跪倒在了地上,他们的身体瑟瑟发抖。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琅邪王御下甚严,那些犯了错事的人会受到极为严厉的惩罚。

“每人五十重鞭,如果再次犯错,砍头。”

手下畏缩的退出了房间,善解人意的丫鬟连忙的劝解。“王爷,为什么要生气呢?”

是的,他为什么要生气?

长笑一声,琅邪王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诸王中,他是最弱的一个,但是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

几个兄弟比他都强,但是他们有他过得快乐吗?人只要跟着自己的本性做,就好了。

虽然朝野一直说他残暴,弹劾他的奏折如同雪片般送到天子面前。

他贪财,拼命的搜刮领地,搜刮的天高三尺。但是从他上任之后,每年上缴给朝廷钱财金帛,从以前每年的五万两,升了三倍,,每年上缴十五万两!

朝廷能说什么?比起几个哥哥克扣赋税,天天哭穷,朝廷不得不一次次的褒奖他。

黎民百姓的苦楚比起户部中白花花的银子,皇家无疑会选择后者。

领地被他盘剥的一穷二白,谁愿意来接手这个烂摊子?

而且,这样一来,没有人会怀疑他有谋反之心。

而贩卖狐族的利润大家共享,黑锅却是他来背,谁能动他,谁舍得动他?

朝中大臣经常收到他的金银礼物,江湖中名门大派来借钱的时候他无比的慷慨。

没有人和钱过不去,至于狐族……

数千年来,人族一直在打击异族的力量,琅邪王的做法正符合他们的利益。

谁能保证狐族会不会变得如同塞外狼族一样,成为人类的大患?

也许在很多人眼中,他是一个马桶,但是所有人都需要马桶。

这些年,他过得比任何人都舒服。

他有许许多多的仇人,可是,只要他还是龙子龙孙,谁能对付他?

能对付龙的,只有龙。

比如狐族,她们对她恨之入骨,但是却受到了各大势力的牵制,最多只敢做一些小反抗,但是大的举动,她们却不能,不敢做。她们稍微有动作,就会被各方压制的死死的。

四哥说的不错,这些人是一群螃蟹,被各种各样的东西束缚着。

也许,只有那些热血上冲的侠客,才敢对他动手。

不过这些年这种人越来越少了,也让琅邪王少了很多的乐趣。

不止一次,琅邪王遇到过刺杀,但是那些人最终都死在了他的手下。

他身边有十余人,自始至终不出手,为的只是保护他的安全。

就算是大宗师级别的高手来行刺,也难以伤害他分毫。

是人,都是血肉之躯,会疲倦,真气会衰竭,在围攻中无法恢复,会死。

“他在下庙村?”诸葛威看着跪在地上报信人,想要从他的脸上看出真假。

一连数次失误,让王爷对他冷淡了不少,他迫切的想要立功赎罪,挽回面子。

“你能确定吗?”

下面的人点了点头,他是那里的一个村民,亲眼看到了叶欢和吴茹仙他们,为了贪图那惊人的奖赏,于是前来报信。

随后的情报也证实了这一点,探子发现叶欢和一窝狐狸就呆在了哪里。

也许又是一个清风观,但是诸葛威却必须去撞运气。

他是已经输红眼的赌徒,如果无法抓住叶欢,这个大总管的位置就要换人。

再一次加强了猎杀团的人员配置,一行人气势汹汹的向这下庙村扑去。

为了防备叶欢他们逃走,他们特别选定了晚上作为行动的时间。

一定要抓住叶欢!

同洲城外三里,兰若寺内。

琅邪王在这里停留了三天,沐浴更衣,焚香礼佛。

他信佛,也信道,甚至极西方的拜火教和魔教中人会相谈尽欢。

原因很简单,他视天下精英为自己的同类,但是视老百姓为草芥。

既然是草芥,那么就踩下。

虽然外面的走狗们死伤众多,但是对于琅邪王没有任何的影响。

死的走狗,而不是他。大不了再召唤一批,天下想要荣华富贵的人多的是。

高大的佛像,绵长的钟声,琅邪王一身白衣,诚心诚意的在大雄宝殿上拜倒。

可是,今天晚上注定不会平静。

月黑风高,狂风大作,惨白的气死风灯照耀着周围。

王天木手持着弓箭,警惕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琅邪王的手下分为两大派,一派是江湖好手,为荣华富贵而来,而另一派则是从小训练出来的好手,是琅邪王的心腹。

王天木属于后者,他看不起那些投身琅邪王的黑道人物。

当然,那些人认为他们只是一些菜鸟,没有什么江湖经验。

风很大,灯笼忽明忽暗,在远处投射出各种不同形状的影子,必须仔细辨认,不然很容易闹出乌龙警报。

脖子上突然一痛,这是他最后的感觉。

叶欢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的身后,收回了匕首。

他身上披着一块土灰色的布,上面还有一些条纹,他凭着这个东西,一点点的潜进了寺内。

一路走,一路将黑褐色的圆球扔到了角落中。

那是用火油和白磷制成的引火物品,捏破扔在了地上,大约十分钟后,就会自燃。

同时他潜入了厨房,开始泼洒火油。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这次,狐族动用了潜伏在琅邪王府内的棋子,得知猎杀团的出动。

下面,就到了他表演的时候了。

“加强侍卫的巡逻,要保证万无一失。”

诸葛威吩咐着手下,琅邪王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他隐隐有些担心,害怕这次出击中了叶欢的调虎离山之计。可是,他又不能不作出反应,如果再抓不住叶欢,他就要失去王爷的信任。

不用担心,叶欢冲不进来,他这样的安慰着自己。

突然,外面传来了大喊:“走水了,走水了!”

诸葛威的脸色猛地大变,他没有想到,叶欢居然敢这样干!

兰若寺建立于大楚末年,是天下最古老的佛门古刹之一。

里面大大小小佛像近千座,还有如山一样堆积的大德高僧留下的佛经心得。

三千年来无数次朝代变更,兰若寺却不受影响。

就连最凶残的叛军也没有在此佛门圣地动武,谁愿意死后下地狱?

兰若寺中的布置可以抵御任何的人,但是一场大火却让所有安排都变成笑料。

高温,浓烟,烈焰加上狂风,大火映红了半边天,诸葛威闻到了火油的味道。

“叶欢,你这个疯子!”诸葛威大声的骂道。

那些屠夫,杀人狂和军阀们,至少还害怕烧毁佛门,死后落入轮回。

而叶欢他,什么都不在乎!

大火中,没有人能够冷静。

高温浓烟,随时可能崩塌的房屋,以及对未来的不确切感,更是让人心烦。

长剑无声无息的从房檐上刺出,一名侍卫倒在了地上。

叶欢穿着火浣衣,在大火中穿行。

地藏心法能够将所有的气息隐蔽,不外泄一丝痕迹。

火浣衣用千年冰蚕丝编织而成,不畏水火。

手在地上一撑,叶欢的身体无声无息的落下。

轻轻的三掌落在了三名侍卫的后背上,身着重甲的他们颓然的倒地。

少林神拳,武当绵掌,都是天下有名的绝学,有着不同凡响的威力。

一掌拍出,能隔山打牛,碎石如粉,三名侍卫的内脏都已稀烂。

身体如同游龙一般的穿过,潮水般的剑气笼罩了剩下几个人的身体。

武当九宫游龙二十四剑,最适合群战。

穿过对方双掌布下的层层阻挡,手指落在一名侍卫的眉心上。

小天星指法,一击毙命。

短短十二步中,叶欢已经施展了五路武当的绝学。

三年中,他三上武当山,但是却没有找到白明雪。

不过,武当掌教清虚真人接见了他,并允许他进入武当藏剑阁,选修武当绝学。如果他愿意的话,武当掌教会收他作为二代弟子——武当派无法保全白知霜,为此非常的内疚。

可惜,最终他拒绝了这个好意。他无法面对自己,当那些好处落到了他身上的时候——那些本应该是白知霜应得的东西。然后,他下了武当山。

大火在熊熊的燃烧,没有人敢相信他敢于放火烧了兰若寺。就连吴茹仙听到这个计划的时候,都瞠目结舌。

可是,这又有什么?长剑持在手中,他向前疾行。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那是对侠客的赞誉,但是后面是什么?

无论生死,只在乎正义与否。

很久很久以前,他曾经认为这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是的,一个如果连自己都不爱护,轻生死,避富贵,那么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

长剑挥动,然后三名敌手倒在了地上。

活下去,好好的享受,这曾经是他几十年里自己唯一的生活目标,可是……

那样的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飞蛾扑火,在很多人看起来很愚蠢,但是……他却很想要那一刻的光明。

这是救赎,对自己的救赎。

他每天问自己的新,到底想要什么。

做一次好人容易,做一辈子好人难。

下一次决心容易,但是坚持下去难。

那条路很苦很累,甚至不为人所理解。

就连蓉蓉,也觉得爸爸在做戏。

是的,他在做戏,君子剑……

自嘲的笑了一声,叶欢挥出了长剑。

岳不群为善一生,为了振兴华山派,抛妻弃女,割掉了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他做过什么坏事?然后呢?

小子令狐冲醇酒美人,随遇而安,但是华山几百年的基业托付于谁?

剑上终要沾血,名声还是自己的本心重要?

“爸爸,做好事有什么回报吗?”

蓉蓉经常这样的问他。

没有,从来没有,白知霜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

长剑挥出,又杀一人。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但是,有一种东西,却会留在他的心中。

每做一件好事,每帮一次人,他的心中都会很高兴。

他有能力,就帮助那些能帮助的人。

是的,不管未来如何,君子剑,现在还是侠客,能做的,就是做侠义的事情。

黑暗依旧在诱惑着他,但是他现在却是自己。

第六章 一剑倾城

大火在熊熊的燃烧,兰若寺被烧了一半。

场面无比的混乱,虽然诸葛威明知道叶欢在其中混水摸鱼,但是熊熊烈火却让他无计可施。

寺庙中的僧人们在拼命的救火,侍卫们如同无头苍蝇一样乱窜。

琅邪王不走,他说要留在这里,看到底怎么回事。

诸葛威气得想要破口大骂,但是却只能听从安排。

抬起头,他看到了叶欢。

他身后是熊熊的烈焰,仿佛地狱的熔岩。天空被火焰映红,地面上流淌着潺潺的鲜血。

他也在看着他,田家大院的惨案中,琅邪王蹂躏了四名女眷,其中还有两名女童,而田家的房产也变成了诸葛威的名字。

在脖子上作了一个割喉的手势,叶欢嘴角处有一丝残忍的笑。

三年前,他与横江一窝蜂决斗后,找到了雷泰阳。

雷泰阳的武功不高,但是六扇门中却有叶欢想要的东西。

早上练剑,晚上他会去雷泰阳哪里。

一点烛光,他整夜流连在如山的案卷文档之中。

他学会了如何隐蔽身形,如何潜伏,如何把自己融入人群,如何和官方打交道。

雷泰阳毫无保留传授他六扇门积累了几百年的经验,他甚至安排叶欢去杀人。

当杀手,练习如何杀人。

也许在那些黑道巨孽,武林高手面前,雷泰阳的武功不值一提,但是论起手法的高明,设计巧妙,雷泰阳将他们抛下几条街。

洛阳城的监狱中,关押着许多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他们中不少就是栽在了雷泰阳的手下。

三年中,无时无刻,他都在提高自己。

长剑刺出,继续向前行进。

可是,这一次行动,还是失败了。

因为害怕走漏风声,加上时间仓促,这一次李家七兄弟带来的是一些用弓的好手,但是如果凭着这些人进攻兰若寺,那么只是以卵击石。

兰若寺的地形只适合短兵相接,于是,他自告奋勇进来杀人放火。

本来以为大火起来,加上他的冲杀,琅邪王一定先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吴茹仙她们埋伏在管道处的开阔地带,如果琅邪王向着那里撤退。

下来就看七星神箭的行动了,快马神箭加上运气,也许能干掉琅邪王,至少能让他元气大伤,接着众人远走高飞,到塞外牧场躲避风头。

可惜的是,琅邪王留在了这里。

自己还是不擅长谋划呀,一次次的失误。

越往里,出来的高手越多,好在大火让那些人无法合围,只能凭借着个人的勇武来战斗。

面前的火墙突然的破裂,一具高大的身体冲向了叶欢。

那是一名和尚,少林澄园大师。

苦笑了一声,叶欢举起了长剑。

少林分为海天澄观微山六个辈份,天字辈高僧所剩无几,而海字辈的不是静修隐居,就是进入长老院。

澄园是少林少林掌门澄空的师弟,三十岁的时候,已经精通少林九门绝技,后因需宣扬佛法,投入琅邪王手下。

“阿弥陀佛,施主请走吧,离开王爷的范围。”

澄园叹了一声,望着叶欢的眼睛有些愤怒,大火烧了兰若寺,叶欢怎么能这种亵渎神佛的事情?但是他控制住了自己,对于琅邪王的所作所为他也看不惯。

这些年,他只是保护琅邪王的安全,从不做那些为非作歹的事情。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少林在湖北境内的产业还需要琅邪王来照看。

“叶大侠,江湖中可以行侠仗义的机会多得很,为何要在这里做无用的工作,就算是琅邪王倒下了,你能确定下一位更好?”

相对于琅邪王来说,他的几个儿子更烂。琅邪王只是贪婪,那些儿子却是混蛋。

“我不知道,但是我在尽力。”

长剑猛然挥出,浑圆完美的剑气蜂拥而出!

这是叶欢遇到最强的高手,也是对他的挑战。

“练出属于自己的剑法!”

就像是最舒服的衣服是手工缝制的一样,一样的武功,每一个人的武功练起来都有所不同。

一模一样的武当剑法,在不同人手中有不同的威力。

三年练剑,长河落日剑法叶欢已将其浓缩成一剑。

长河落日!

青色的长虹划出了一道浑圆的剑气,同时有一道锋芒直射而出!

大漠孤烟,长河落日!

一园一直,原本三十六路的剑法,如今只需要其神即可。

取其神,得起髓,叶欢随手而出就是剑法。

剑光笼罩了天地,世界在这一刻也失去了颜色。

澄园面容一整,双拳连发,招招踏中宫以拳硬碰长剑。

他双拳变成了淡金色,拳头的发出的罡风如同利箭破空,发出嗤嗤的巨响。

少林大力金刚神功,加上十八路罗汉拳,平凡的招式,但每一拳攻的是叶欢必救之处。

长剑的攻势被硬生生的压制,澄园的拳风如泰山压顶。

到澄园的最后一拳击出,叶欢不由的吐了一口血。

他的招式虽然华丽,但是比起澄园稳打稳扎,朴实无华的功夫还是差上不少。

最后一轮落日剑芒被击溃,但银河却从天而降。

梦落九天,银河倒悬!

这是谢梦落的九天银河剑诀的杀手,被叶欢吸收融合并改进,变成了他的自创剑法的第四式,银河倒悬!

无数浩浩荡荡的剑气从天而降,点点金星掺杂其中。

天星倒悬,银河洒落。

这一剑如同清风拂面,没有人能抵挡其锋芒。

密不透风的拳墙也无法阻挡!

澄园一声怒吼,手往背后一揪,红色的袈裟将整团剑气包裹起来。

少林七十二绝技之袈裟伏魔神功。

红色的袈裟灌注了真气以后,变得坚如金刚,叶欢的这一剑,居然无法突破。

以拙破巧,以力胜强!

不管叶欢这一剑多么的巧妙,有多少的后手,在袈裟的包裹中也无计可施。

袈裟如同灵蛇一样的卷向了他的身体,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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