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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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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渝

【由文】

第一卷 锦瑟年华

第一章 似水流年

电闪雷鸣,大雨即将来临。

一杯清茶,数本书刊,叶欢坐在阳台上,听雨。

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职员,现在市图书馆内任职。

父母早亡的他,被爷爷一手拉扯大,老人手把手教他了很多东西,也将爱看书的喜好传给了他。

三年前,爷爷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没心没肺的生活着。

一滴、两滴,大雨终于落下。

过上几年,娶妻生子,然后如同泡沫一样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一生,就这样的过去吗?

似水年华,年华似水,总要有一些记忆留在其中,但是,他能做什么?

推开窗,伸出手,感受着冰冷的雨滴,平息自己烦躁的心。

“每人心中都有黑暗的角落,要提防里面的魔鬼。”

这是他昨天在一本书里面看到的话。

那又有什么关系?无论是魔鬼还是圣人,只要不枉度一生就好……

碗口粗的雷电自天而降,正打在叶欢的手上。

对了,他住在顶楼。

“我在哪里?”

当叶欢再次醒来的时候,发觉到了不对劲。

这个环境并不是他的居所,更何况,他的身体有点异常。

原本是四百度的近视,现在没戴眼镜,居然能清晰看到远处的景物。被雷电击中的手以前受过伤,小指不复存在,现在却完好无损,晶莹白净。

周围的环境古香古色,一种可能,涌上了他的心头。

“难道我穿越了?或者,移魂到了别人的身体?”

经常看书的他,曾经梦想过这种情景,异世大陆,金戈铁马,一切从头再来……

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叶欢仔细观察着周围。一枚小小的玉坠子落在他身边,上面有着复杂的花纹和文字。

醒来的时候,叶欢紧紧的握着它。几千万的彩票,不可能无故落在头上,任何事情都有其缘故,这枚玉坠子也许是重要的线索。可惜叶欢看了许久,还是一无所获。

找到了一面铜镜,果然,那已不是他的面容。他现在是一个很英俊的小伙子,年龄大约二十岁。

不远处的另一间密室中,一名小女孩正在笼子中哇哇大哭。小女孩只有三岁左右,看到叶欢进来,不停的叫着。“爸爸,爸爸,我好饿!”

为什么这具身体的主人会将这么小的孩子关入笼子?

摸索着打开房门,叶欢到了外面的世界,逛了一个时辰。

这不是他的那个世界,景物和人群是最好的证明。

心中除了兴奋,还有无比的惆怅。

另一个世界上,一名叫做叶欢的人已经死了。

再见了,他花了三年做好的帆船模型……

再见了,变形金刚、超时空要塞F,暗黑破坏神3……

回到了房间,叶欢呆呆的坐在那里。

“爸爸,爸爸……”小女孩奶生生的叫唤着,全然没有发现这个人已经不是她的父亲。气味、外貌和声音都没有变化,小家伙怎么能辨别出其中的差异?

小东西抓着叶欢的手指,脑袋不停的在叶欢的怀中拱着。

“宝贝,爸爸考考你,你叫做什么名字?”

“蓉蓉……我很乖,爸爸不要打我……”

叶欢爱怜的将小家伙抱到了腿上。虽然一到这个世界就做了便宜爸爸,不过,小女孩是无辜的。

好在叶欢以前曾经在幼儿园打过杂工,也曾经担任过小学教师。照顾小孩子并不难,只是需要耐心和爱心而已。

时光飞逝,一转眼,叶欢在这里已经待了三个月。

他留在宅子里,整理着主人的一切。

首先,通过和左邻右舍的闲谈,他得知这个房间的主人是个小商人,每年有大部分时间在外地奔波,小商人的名字,居然也叫做叶欢。

不过,叶欢并不惊奇,重生已经是最大的奇迹了。

小女孩蓉荣,是小商人叶欢的前妻所生,但夫妻两人的籍贯都不在这里,而且小商人叶欢也没有对人谈过他妻子的事情。

这就好,没有一大堆亲戚朋友,叶欢也不用担心身分的暴露。

不过,有些东西并不是真的,叶欢很清楚。

这座住宅外表上很普通,但是其中却有着不少的精密机关,地下的那几间密室,可不是普通人所能拥有的。

可惜的是,叶欢没有得到小商人叶欢的记忆,一些记忆碎片偶尔会浮现在脑海中,只是相当的模糊,总之,现在,叶欢什么都不知道。

房间中,叶欢发现了不少关于武功养生方面的书籍,而且,他居然能看懂上面关于经脉等东西的描述,彷佛那东西已经融入了他的血脉,就像是吃饭喝水那样的简单。

这是一个武侠的世界?

当叶欢一拳打在墙上以后,手中的疼痛告诉他,他不是什么武林高手,或者,他没有继承这个叶欢身上的武功。

房间中有一份数据,上面记载了叶欢现在的身分,出生以来所经历的一切,都有着详细的记载,同时,旁边有着许多的批注。

找了老字号的老南郭,他为我改变了容颜,这个身分完美无缺。

数据的最后是这样的一句话。

静静的思考了很久,叶欢决定继承这个身分。

就算这个叶欢有仇家,但是,他已经平安的生活这么长时间,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叶欢留在这里,了解着周围的一切。

这是一个并不存在于叶欢记忆中的世界,好在天下还算太平。

这块土地还叫做华夏,但历史却在鸿门宴上开了一个玩笑。

项庄舞剑的时候,脚下一滑,划开了刘邦的咽喉。

既然错已铸成,范增举杯为号,杀刘邦随从,击其部属,十年后,项羽一统天下,立国为楚。楚立国二百年后,陷入内乱,中原征战,匈奴入侵,胡人乱华……

历史的走向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血腥的轮回,新王朝诞生,然后,衰落,被另一个王朝替代。

叶欢所在的国度,为大陈,太祖周立川南征北战二十年,终于结束了乱世。然大陈朝建立不到十年,太祖周立川病逝,太子广平王周治继位。

周治性平和,在位二十年不兴土木,不好奢华,政令通行,国泰民安,但其体弱多病,朝事逐渐落入帝后明玉之手。

神武后明玉用强硬手段扫除反对者,将朝政牢牢把握在手中。

周立川去世前,考虑到太子并无威望,难以压制各方诸侯和门阀,于是分封诸王,将名臣大将招入京中。

天下诸王中,以八王为首,洛阳王、渤海王、琅邪王、河间王、长沙王、楚王、赵王、东海王,这样,就算朝中有变,诸王也能在外辅助天子。

八王控制着领地中的军权、财权、人权,等同于唐朝的节度使,就算是帝后明玉,也只能想办法慢慢削弱他们的力量。

叶欢在河南境内的一处小城,准备过上一段时间搬到洛阳。

来到这个时空,怎么能错过长安落日,金陵秦淮,洛阳牡丹,北国风光?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食百家美食,交十余好友,娶一温柔妻,足矣。

既然来了,那么就适应这个时代,重新开始一段人生,开始新生活。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当打更的从面前走过之后,马玉劳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道:“做了这一笔,我们就去北方!”

马玉劳和杨致远是两名独行大盗,因为做了一笔灭门案,现在被人跟踪在身后,六扇门的高手也在追捕他们。跑路需要大笔的金银,他们盯上了一个小商人的家。

冲进去,杀光了里面的人,搜刮到一些钱物,就可以向北方去,投靠以前的兄弟。

翻过了墙,院子中的狗已经被掺了毒药的药放翻。

“小宝宝,告诉我,你要吃鱼还是吃肉?”

昏黄的烛光下,叶欢用两样食物逗弄着蓉蓉。三岁的小家伙很聪明,叶欢很喜欢和她做小游戏。小家伙想了想,然后将两样东西都抓在手中。

“你这个贪心鬼……”叶欢突然将宝宝放在床头,取出了短剑:“谁!”

房门上有一个小机关,任何破坏或者移动门闩的举动,都会产生声音。

望着闯进来的两名大汉,叶欢退到了一边:“两位好汉,要钱请拿,不要伤人。”

马玉劳和杨致远相视一笑,这种知趣的主人,他们很喜欢。如果在平时,他们也许能放过这个年轻人,但现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怎么可能留下线索?

“兄弟,算你命苦,我们劫财也要命。”

话音一落,马玉劳的刀劈向了叶欢。

刀光如雪,叶欢的嘴角出现一抹苦笑,没想到刚来这个世界,就得死的这样的胡里胡涂。

“当!”

钢刀被窗外飞来的短剑击飞,一个女人缓缓的走进来,掌中托着一支点燃的蜡烛,一圈一圈桔黄色的温暖光芒将房间照亮,美丽如诗。

“我追了你们三天。”女人扬起眉毛:“一路上,你们杀了六个人,好在这一次我来的及时。”

这是叶欢第一次见到白知霜,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

她的笑,就连身处生死边缘的叶欢都有一种心动的感觉,就像是狠狠被人迎面打了两拳。

白知霜拔出了长剑,挥出……

三年后。

洛阳的城东三里处有一处茶馆,门外桃花开的正好。这儿的红茶并不稀奇,不过糕点吃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据说那些花样从极西方流传过来,很多城里人专门到这里品尝美味。

靠近窗户的桌子上,两名客商正在进餐。

年长的那名客商低声的叹息着:“生意难做呀,现在到处都是关卡,一趟下来根本赚不到钱,这样还不如去种田。”

年轻的同伴也表示赞同:“我也有这种想法,可是田赋也很重,到底不如经商赚钱快。”

“小叶子!我来看你了!”

门外传来了女子兴奋的叫声,一名眉目如画,细腰盈盈的女子走进了茶馆。女子的年龄不到十四岁,五官出奇的清秀柔和,明亮的眸光中有湖水荡漾,彷佛一朵含苞欲放的花。

可是,女子的光彩全被身后的女人抢走。

女人和小姑娘面容非常相似,却是一朵已经绽放的花。她明艳的脸庞上有着白露般的英气,身材修长矫健,柔静平和的明眸,彷佛清澈不见底的黑潭,文静中透出了英烈,彷佛是雪中的火。

年轻的行商问道。“好漂亮的两个妮子,是店主人的家眷吗?”

“不是,她们是一对姐妹,大姐白知霜是江湖上有名的女侠,也是白玉楼的掌门,做过不少善事,小的是她的妹妹白明雪。”年老的客商低下头,对同伴低声道:“这里的茶老板叶欢一直在追求白知霜女侠,可惜人家不喜欢他。”

这个年代,崇尚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叶欢屡次请媒人说和不成,最后自己亲自上阵求爱,这件事早沦为了笑柄,成为了很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房间中,叶欢将泡好的茶和点心端了上来。

“叶子,半个月前,我和姐姐一起破了金善寺的案子。”

叶欢点了点头,这件事情传得很广。

洛阳府下面的谷永县,县太爷和金善寺的淫僧勾结,祸害来进香的美貌女子,进行买卖人口的勾当。事情进行了好几年,很多女子受害,因为上下包庇,所以一点风声都没有泄露。

在偶尔的情况下,白知霜发现了其中的问题,于是,她连同洛阳府的名捕雷泰阳破了金山寺的案子,救出了数十名被囚的女子,还在后山中挖掘出了三十多具女子的骸骨。

白知霜的脸上有一丝忧虑:“最后关头,有数名高手在重围中逃跑,那些人身分神秘,可能会牵扯到更高层的官员。”

金善寺案发之后,谷永县相关官员全部入狱,一天后大牢失火,无一人生还。

叶欢点了点头:“有人杀人灭口,表示这件事告一段落,只要不追查下去,就不会有事情。明雪,后面我还准备了好东西,你快去,不然被蓉蓉偷吃完,我可不管。”

小姑娘点了点头,飞速的向着后面冲去。

她和叶欢的女儿蓉蓉是好朋友,虽然一个十三岁,一个六岁,但两个小家伙好的蜜里调油。

将小麻烦送走之后,叶欢对着郭天宝翻了翻白眼。

郭天宝是一名很普通的汉子,形容起来就是四个字,“四平八稳”。

长得四平八稳,武功练的四平八稳,处事也是四平八稳。

他是白知霜的大师兄,两个人从小青梅竹马,然后……就一直和白知霜在一起。

这个家伙是一个木头,一个比叶欢上辈子还要木头的木头。

来到这个世界,叶欢知道媒妁之言失败后,亲自去追白知霜,而爱人被别人追求的时候,郭天宝还是像木头一样无动于衷。

“天宝,你先回去。”白知霜微笑着看着叶欢:“我和叶欢坐一会。”

郭天宝笑了笑,毫不在意,他甚至没有对叶欢说什么,就这样放心的离去。

三年前,白知霜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了叶欢的命,打动了叶欢的心。

于是,叶欢打听到她的情况,搬到了洛阳,开了一间糕点店铺,开始追求她。

他成了白玉楼的记名弟子,他得到了和她相处的机会,他发现她身上能打动自己的地方越来越多。

可惜,世上的事情,如意的很少。

壶中的水咕嘟嘟的翻腾起来,叶欢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

凝视着白知霜绝美的面颊,叶欢沉默了许久,慢慢的说道:“听说你准备和郭天宝……”

前不久,绸缎店老板说,郭天宝到他那里买了一些结婚用的东西,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

“是的,我准备嫁人。”白知霜笑着,她凝视着叶欢,眉目间的柔媚让叶欢为之心痛:“谢谢你这些日子里对我的好,可是,我已经和大师兄定下了盟约……叶欢,你为什么不留意明雪呢?她是一名好姑娘。”

“可是,我喜欢的是你!”叶欢整个人站起了身体,大声的说着:“鱼和熊掌,我只喜欢你!”

白知霜轻轻的喝了一口茶,表情依旧是那样的沉稳。“可是,我并不喜欢你呀。”

“你说,我哪里差了!”叶欢怒吼着:“我能赚钱,会包容你的一切,如果我愿意,甚至可以出仕,知霜,我懂很多很多的东西,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为什么不喜欢他呢?白知霜微微的叹息了一声。

叶欢是一个好男人,他身上有许多的优点。就像这个茶店,他用那些味美的点心抓住了自己的胃,让她每一次行侠仗义回来,都会忍不住来品尝那些松软香甜的糕点。

他很温柔体贴,没有别的男子的骄横。

他花钱的时候非常大方,这个茶馆一年下来收入非常可观。

他甚至会吟诗作对,非常的高明,只是不喜欢外露,才华不为人所知。

但是,她还是不能接受他。

本想说一些场面话让,可是,看着他那发红的眼睛,微微的沉吟了一下,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不喜欢你,因为你和我不是一样的人,太阴沉,太现实。”

她缓缓的转动着茶杯,声音不高,却清晰的传入了叶欢的耳中:“这不是缺点,但是,却不适合我。

我们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不管有什么事情,你都闷在心中,不讲出来。

而且,你比较喜欢算计,虽然这和你的真心没有关系,但是我并不是那样的喜欢。”

“我没有!”

“我希望我的丈夫是一位大侠,而叶欢呀,你只是商人。”

她笑着,几缕长发从她的头上落下。

猛地愣在了哪里,叶欢一动不动。

他明白,自己错过了什么!三年中,是他一次次的错过了机会。

虽然他留在房间中练武,却从没有和白知霜一起去行侠仗义。

他看到危险的事物,看到不平,总是抽身就走,最多告诉捕头雷泰阳。

为什么要打打杀杀?为什么要行侠仗义?

这些对于现代人叶欢来说,是很陌生的事情。

那些事情是官府,自己过着悠闲的生活不是更好?

叶欢颓然的坐在了那里,这并不是她的错。

以往的生活造成了明哲保身的性格,他习惯将自己摆在了第一位。

这没有错,在那个世界中,只有那样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可是,这种男人并不是白知霜想要的,但是她也没有告诉叶欢,因为她不希望他进入危险。

“知霜,有些事情,我可以改,郭天宝他只是一块木头,你嫁给他,能有什么好?”

“叶欢呀,我知道,他是一块木头,可是,那是一块从小到大都陪着我的木头呀。”

转过了头,她隔着窗子指着远处的大师兄,他正在憨厚的笑着,陪着白明雪。

“十来年里,他一直陪伴着我,帮助我,不管怎么样,我会和他在一起。”

她脸上是调皮的神情,白知霜轻轻的捏了一下叶欢的鼻子。

这亲昵的动作,是她能做出的极限。

“别灰心了,叶欢,其实,你并不爱我,你只是想要一个美丽的妻子,一个适合你口味的妻子。”白知霜微笑着,将茶杯放在了自己的手中。

“娶一个你爱的女孩,和娶一个爱你的女孩,后者往往更幸福。”

她微微的笑着,阳光正落在她那白玉般的脸颊上。清丽的容颜,一颦一笑使叶欢心在加速的跳动。

“我还有机会吗,如果我改正的话?”

“没有了,下个月,大师兄会下聘与我,同时,我的好姐妹,薛清影也会适人,希望你能够来,带来你的祝福。”

她伸手帮叶欢去掉了鬓角处的一点灰尘,说道:“姐姐不嫁人,妹妹怎么能提前呢?对明雪好一点,她长大后比我还美。

你会是一个好丈夫,虽然有着种种的缺点,但是,是一个好人,不是吗?”

第二章 生死一线

白知霜和郭天宝连袂而去,她和他之间已不可分开。

三年,他追了她三年!

他想尽了办法接近她,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远。

你是一个好人,我们以后是好朋友。

去他妈的!用力的将酒瓶扔得很远很远,叶欢在院子里坐着。

直到夜色降临,直到身上挂满了露珠,他依旧是那样的坐着。

直到,他闻到了了一缕香气的靠近。

那些白明雪,她不放心叶欢,于是跑回来看他。

“叶子,擦擦脸吧,看把你哭的如同大脸猫一样。”她故意将叶欢脸上的露水说成了泪,想调节一下气氛,可惜那个家伙不领情,依旧是如同木头一样的坐着。

“你为什么喜欢上他,他甚至有一个孩子。”很久以前,有朋友这样的问白明雪。

是的,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了?

当姐姐从虎牢回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开始。

当只有十岁半的她,跟着他身后要糕点的时候。

当他抱着蓉蓉,讲起了故事的时候。

那时候开始,她就喜欢上了他。

依偎在他的怀中,就像是很久以前,依偎在姐姐的怀中一样。

她喜欢上他,没有别的理由。

虽然有姐妹说这并不是什么爱情,但是喜欢不就是爱吗?

但是,他喜欢她吗?

他一直是那样的爱着姐姐,虽然嫉妒的火焰也曾在她的心中燃起过。

“别担心,我是不会喜欢他的,这是我们之间的约定。”

姐姐刮着她的鼻头,两个人间没有任何的秘密。

叶欢有着一张很耐看的脸,剑眉星目,玉面朱唇,上面总是带着微笑。从小被姐姐带大的明雪,喜欢的就是年长的他。

“小叶子,你怎么不说话?”女孩子总喜欢充大人,直到她们青春不再之时。

白明雪一直是快乐的活着,她如果在地球,恐怕才上初中。

“没有什么,知霜快要嫁人了,明雪,这种事情,你应该通知我的。”

“其实,姐姐也有苦恼,不久之前,横江一窝蜂回来了。”

十二年前,白知霜的父母,与横江一窝蜂结下了恩怨,最后,横江一窝蜂死了三人,其余的几名答应十年之内不回洛阳,被迫远去北方。

现在,十年之期已到,横江一窝蜂回来复仇,而白知霜的父母却已经去世。

他们向白明雪下了战贴,双方约斗与城东上清观。

“到时候要不要我帮忙?”

“当然不要了,姐姐已经联络了几个好友帮忙,到时候,胜算会很大。”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结局是什么。

“喂,姐姐给你说我们的事情吗?”鼓起了勇气,但是她的声音却越来越弱。

“你姐姐说什么?”叶欢没有听清,他转过了头。

数朵桃花落在了他的身上,那是春天。

“我问你,是不是愿意娶我为妻!”小姑娘大声的说道,这一刻她充满了勇气。

看着挺起了小胸脯的白明雪,叶欢有些奇怪。

“两个月后,决斗的时候,我也会去,万一打不赢人家,我不想留下遗憾。”白明雪说道:“我一直很害羞,有些东西不敢说出来,但是如果你喜欢我,那么我这两个月一直等你。”

她转过头,向着远处跑去。那个年代,十三岁的女孩也可以嫁人了。

这个美丽的夜晚,白明雪生平第一次对着一个男人表白。

虽然她知道他在追求姐姐,虽然她知道他心思并不在他的身上。

可是,姐姐喜欢的是郭师兄。

少女的情怀总是诗,她希望能和他在一起。

她相信,未来是美好的。

又是一个无聊的白天,叶欢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

本以为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能有一个新的开始,可是……

“爸爸,我有些饿了。”

蓉蓉清脆的声音在叶欢的耳边响起,但是他只是不耐烦的说了一句。

“回去睡觉。”

小家伙噘着嘴跑回了床上,叶欢走出了门。

默默的喝着酒,叶欢坐在了屋顶上。

来到了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却没有想到一开始就遇到了失恋。

“怎么,又在喝闷酒?”

身后传来了淡淡的声音,叶欢回头,看到了一名白袍人。

两年前,当叶欢来到了洛阳,他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活版印刷。

来到这个世界上,总要为它做一些事情。

他发明了这个东西,但是却没有以自己的名义。

他还没有搞清楚这个身体的真实身分,生性也不喜欢张扬。

那个人留下的金银已经够普通人富足的生活一生,既然这样,低调一些为好。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专利保护之类的东西,叶欢也以此发财。

将此方法写出来,然后匿名发给了洛阳的几大书局。

他来到了这个世界,总要为这里做些什么。

让他们过得更好,也让自己有更多的书看——活版印刷带来的好处非常明显,至少叶欢能够看到更多的书。不久之后,叶欢遇到了他。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人,那时他在手臂上安装了翅膀想要飞上天。

一时的兴起之下,叶欢就和他探讨鸟儿为什么能飞,而人飞不起来。

双方面红耳赤的争论了很长时间,到了最后,突然相对而笑。

吕青青涉猎很广,彷佛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情他不清楚。

不过,叶欢来自地球,他记忆中的东西,是人类数千年智慧的结晶。

一来二往之下,叶欢和他有了交情。

吕青青是一个大忙人,经常几个月都不见人,身分也很神秘,从来不说自己是干什么的。

不过,每隔上一段时间,他就会出来和叶欢相聚。

从他的身上,叶欢学到了不少的东西,比如武功和易容术。

自从被白知霜救了之后,叶欢也来到了洛阳。

他本想拜入白玉楼,好接近白知霜,但是因为年龄的原因,最终成为白玉楼的外门弟子。

而且收他的时候没有对外声张,几乎没有人知道他这个外门弟子。

白玉楼的武功属于道家一脉,创始人为武当真人刘虬,修习的武功为上清乙木真气,落日长河剑,以及十二路破玉拳。

上清乙木真气是很高明的心法,但是和别的正派内功一样,需要时间的积累,往往修炼二十多年后才会体现出真正的威力。

在修习内功方面,吕青青也对叶欢指点了不少东西。

其中一些话,当叶欢转述给白知霜的时候,对方告诉他,一定不要错过这位高人。

当然,这种传授并不是白送的,叶欢也让对方了解自己的价值。

他将蒸馏酿酒的方法传授给了吕青青,而他,也因此从吕青青哪里学到了几门非常有用的杂学。

比如易容术方面,吕青青无疑是一名最顶尖的老师。

易容术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就是在变得让人无法认出你。

不管用药物或者是人皮面具,这些东西都瞒不过高明的眼睛。

至于那些传说中,乔装打扮成另一个人,然后冒充其身分,和那个人的亲人生活在一起很久,不被发现,根本不可能。

易容术以天下四大奇门中的“老字号”为尊。

他们在药物,人皮面具等上面有着极为高超的造诣。

五十年前,老字号中出了一名才华横溢的天才,老天河。

他苦苦的钻研易容术,并联合唐门的唐诗一,下九流何家的何必问,加上神医谷中的钱大夫,想要研究出了一门天下无双的易容术。

老字号的易容术,唐门的秘药,何家的诡秘心法,神医谷中对人体的了解,以及四名才华横溢的天才,创造出了叶欢现在学习的易容术。

“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很少有人能过名那一关。

四个人都想将发明这种易容术的荣耀揽到自己身上,于是自相残杀开始了,后四人皆死,而吕青青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了秘籍。

“天下间会这种易容术的人只有你与我。”

在吕青青的指导下,叶欢在半年内服下了很多药物,有五颜六色的,有充满各种气味的。

“这些药物的几乎不可能被再次制造出来,其中几味位药已经绝种。”

辨别一个人,凭借的不过是五官形状,肤色和气味等特征。

那些五颜六色的药丸服下以后,会在身体的用真气运行到全身各处隐蔽下来,然后,需要的时候,运行起了心法,就可以改变肤色,或者在身上部位上生成痣。

同时,改变自身的气息也同样适用。

老天河和何必问两个人还研究出一种诡秘的心法,可以在小范围内调整肌肉和身高,以及某些部位的形状。

但是这一切,这并不能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样子,最多只能变得类似——这就像是雕刻一个人的头像一样,类似很容易,但是如果完全一样,那几乎不可能,

这是一门非常有用的技巧,叶欢整整学习了两年。

他对此兴致勃勃,谁不想有另外一个身分?

他学会了很多的东西,比如改变生活习惯和说话语气等等。

现在,他已经可以变幻从另一个人的样子,丝毫不露破绽。

“怎么了,人家小姑娘甩了你了?”将一瓶酒扔到了叶欢的手中,他笑着问道。

“嗯,她快要嫁人了,丈夫不是我。”

“其实,女人就是那样一回事情……”微微的叹息着,吕青青的脸上有着一抹的惆怅。“美丽的,高贵的,冷淡的,热情的……也不过是女人而已,就算是公主贵女,也要嫁人。”

“可是,我真的不甘心。”

“想不想让我帮忙?大不了让她怨恨你一阵子。”吕青青用玩笑的话说道。

“好呀,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叶欢喝完了酒,回过头,认真的对着吕青青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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