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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炮灰大翻身-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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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嗯。”林苏苏乖巧地点着头,心里很奇怪。
  林苏苏不知道,昨晚上床睡觉的时候,林苏苏坚持要睡在床外侧,吴凤娇虽然由着林苏苏,睡觉之前,却一直担心林苏苏,会不会睡到半夜摔到床底下去了?
  见林苏苏能自己从床底下爬出来,又没有呼痛,显然没有摔伤,吴凤娇的一颗心才算是落到了实处。
  林苏苏睡上床后,很快就睡着了。反倒是吴凤娇,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久,才渐渐地进入了梦乡之中。
  京都市,建设小区,唐家。
  陈秋叶拿着一张手帕捂着脸,哭的肝肠寸断。
  陈秋叶今年三十岁,长得杏眼桃腮的,就算哭泣的时候,也很有美感。
  陈秋叶边哭边说,口齿很伶俐:“呜呜呜……唐云山,这日子没法过了,这一个个的,跑到咱们家来指手画脚,他们把我陈秋叶当成什么人了?后妈?我陈秋叶是后妈又怎么了?这两年,唐明峰的吃喝拉撒是谁照顾的?呜呜呜……他们不就是看不顺眼我怀了你的孩子吗?是不是咱们俩离了婚,他们才高兴啊?”
  “秋叶,你小声点。小叔他们还没走远呢!”唐云山轻声劝说着。
  唐小叔在唐家的地位无人可比,唐云山吃错药了才会为了陈秋叶去得罪这么个金大腿。
  被唐云山这么一说,陈秋叶哭不下去了,她擦了擦眼泪,站起身,火大地说了句:”小叔可真爱管闲事,三不五时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号,跑到咱们家说东道西的。养孩子,哪有他说的那么简单?这两年,我自认对孩子掏心掏肺的,可小叔他就是看不上我,我也没办法啊!小叔这么本事,他把小崽子接到家里去住好了!”
  唐云山不提起唐小叔倒还罢了,提起唐小叔,陈秋叶就恨的牙痒痒的。唐小叔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有几个臭钱吗?她陈秋叶也不差啊?她家堂姐,还嫁了个军官呢!
  “秋叶,明峰是我儿子,当初咱们结婚前,我就告诉过你,明峰以后会跟着我过日子的。”陈秋叶的这句“小崽子”,让唐云山的脸沉了下来。儿子是小崽子,那他这个老子,在陈秋叶的眼里又是什么?一条狗吗?
  见唐云山的脸沉了下来,陈秋叶愣了愣,随即换上了一副笑脸,说:“云山,我从来没嫌弃你结过婚还有个儿子,我是真心想对唐明峰好。可他呢?从我进门到现在,两年了,还是对我爱理不理的。这一次知道我怀孕了,居然这么狠毒,在我的水杯里下泻药,他是想害死我,害死咱们的儿子啊!”陈秋叶拿起手绢,装模作样地抹了抹眼角不存在的眼泪,带着哭腔说。
  陈秋叶低头抹泪的时候,还不忘记挺了挺自己微凸的肚子。
  “秋叶,我知道你受委屈了,明峰这孩子,给他妈惯坏了,性子不好,整天阴沉着脸不爱搭理人,你看我已经教训过他了,送他去乡下的事,还是算了吧?”唐云山看了看陈秋叶的肚子一眼,用小心翼翼的语气和陈秋叶商量着。
  陈秋叶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唐云山找“高人”算过了,是个“旺”他财运的小家伙。正因为如此,唐云山昨天下班回家,听到陈秋叶哭诉,唐明峰给陈秋叶的水杯里下泻药后,才会不顾三七二十一地,揍了儿子一顿。
  现在,儿子还躺在床上养伤呢!
  唐小叔今天来家里,是来看望唐明峰的。也不知道唐明峰怎么进了唐小叔的眼,每个月,唐小叔都会来唐云山家一趟。
  唐云山当然不敢让唐小叔见到被他打的遍体鳞伤的唐明峰,和唐小叔扯了半天的嘴皮子后,以唐明峰去同学家玩了做借口,才打发走了唐小叔。
  唐小叔一辈子没结婚,唐明峰是他最喜欢的晚辈。看在唐小叔能给自己的生意不少助力的份上,唐云山也不愿意把唐明峰给送走。
  陈秋叶见唐云山服了软,也没再揪着这件事不放。
  反正陈秋叶也没想过,光靠着“泻药”事件,就能把碍眼的继子给打发到乡下去。唐云山这个男人,好面子,自己闹的太过了,说不定得不偿失。她还不如装着大度一点,先把唐云山的心收拢住再说,以前,陈秋叶没信心,现在有了肚子里这个“金疙瘩”,陈秋叶信心十足。
  想到这里,陈秋叶不情愿地点了点头,说:“云山,你不愿意送走他也行,不过,以后在家里,我这个后妈教他做人的时候,你不能拦着我。”
  “没问题没问题,什么后妈不后妈的,秋叶你这两年对明峰的好,大家都看在眼里呢!孩子不教不成材,你愿意教他,是明峰的福气。”唐云山见妻子终于不再坚持把儿子送走,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唐明峰这么“坏”,唐云山更加不想送儿子去前妻家丢自己的脸。想当年他为了回城,抛弃了肖茉莉,肖茉莉一家恨死他了,会对明峰好才怪!
  再说了,唐云山的事业刚刚起步,要是被竞争对手知道他把儿子送去了前妻家抚养,说不定会在背后说他唐云山没实力,连个孩子都养不起。他唐云山以后可是要做大生意的人,这样的流言,可不能有。
  “云山,你知道我的心就好。”陈秋叶见自己的“洗脑轰炸”开始见效,高兴地冲着唐云山飞了个媚眼。
  “我知道,秋叶你最善解人意了。”唐云山见陈秋叶终于消停了下来,心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怀孕的女人惹不起啊!医生说了,要多照顾孕期妻子的情绪。可想当年,肖茉莉怀明峰的时候,脾气也没有秋叶这么怪啊!


第33章 番茄
  唐云山摇了摇头,没去深思这个问题。肖茉莉是乡下女人,性子好是应该的。陈秋叶是城里长大的,怀孕的时候娇气一点,也没什么出奇。
  为了讨陈秋叶欢心,唐云山连饭也没舍得让陈秋叶做,带着陈秋叶出门吃饭去了。
  唐云山出门前,全然没有想起去看一下被他打了一顿,此时还躺在床上养伤的儿子一眼。
  卧室里,唐明峰赤、裸着上身趴在床上,少年的背上布满了一道道鞭痕,有些地方已经破皮了,流出了淡淡的黄色的水。
  唐明峰觉得身子一阵阵发冷。他知道,自己应该发烧了。
  昨天被唐云山用鞭子抽了一顿后,唐明峰还被唐云山罚他不准吃饭,赌气回房睡了。
  背上的伤口,唐明峰自己也没办法上药,只好趴在床上睡了一夜。
  虽说是夏季,唐明峰没盖被子睡了一夜,早上醒来时就觉得鼻塞,全身发热又发冷。
  陈秋叶一整天既没给唐明峰端饭,也没给唐明峰吃药擦药,饿了一天一夜又发着高烧的唐明峰,此时浑身无力,就算他想爬起身去拿颗退烧药吃,也动弹不得。
  昏昏沉沉中,唐明峰心里有些后悔。
  太大意了!明明知道陈秋叶这个女人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唐明峰以为只要自己离的远一点,就不会被咬到。
  现在倒好,那个恶毒女人一出手,就想要了他唐明峰的命啊!
  一整天里,唐明峰一直昏昏沉沉的,时睡时醒。除了感觉到背上的鞭伤还在一抽一抽地痛,其它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般。
  在半睡半醒之间,唐明峰做了一个梦,一个热血沸腾的梦。
  梦中的情景,唐明峰已经忘记了,他只记得自己穿着一身英姿飒爽的军装,飞快地奔跑在丛林之中。
  再一次醒来后,唐明峰觉得鼻尖还萦绕着泥土的腥味和树叶的气息。
  军装?会不会是他想离开家的念头太过强烈,才会梦到穿着军装的自己?
  唐明峰苦笑。
  当兵?唐明峰觉得,自己再不吃点东西的话,去见阎王的可能性要大些。
  十三岁的少年,正是饭量大的时候,一天一夜水米未沾牙,唐明峰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喊那个女人“施舍”碗饭给自己吃?不,他唐明峰宁愿饿死,也不会向她低头的。泻药?呵呵呵……鬼知道那个女人从哪儿弄来的。就是没想到她还有这么个脑子,贼喊捉贼诬陷了自己一把。
  也怪他家渣爹太没脑子,如果他唐明峰要对付那个恶毒女人的话,用什么泻药啊?一包老鼠药下去,不是一了百了?
  啧啧啧……怪不得他家渣爹回城这么多年了,也没混出个名堂出来。智商不够,是硬伤啊!
  也只有唐云山那种脑子的人才会相信那个女人的鬼话,他唐明峰再没脑子,也不会把半包“没用完”的泻药给藏在自己卧室里啊?还让那个女人带着唐云山一搜一个准?蠢!真是蠢的没救了!
  算了算了,等他熬过这一次,不在这个家里碍那个女人的眼了。这个家,已经不是他以前的家了。有了后妈就有后爸,这句话还真没错。
  还好,他还有小叔爷呢!等他好了,就投奔小叔爷去。
  “咕噜噜~!”唐明峰刚打算好,肚子里响起了一串饥饿的叫声。
  “爸~!”唐明峰无可奈何地叫了一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算了算了,他忍!
  没有人答应。
  “爸~!”
  唐明峰提高嗓门,再叫了一声。还是没有人答应。
  没良心的渣爹!他没发现儿子快饿死了吗?居然没回家看自己一眼?
  要是有点东西能填一填肚子就好了。只要吃点东西,他应该能站起身,去外面找间诊所看看伤势。鸡腿?米饭?要不有只水果啃一下也行!
  唐明峰刚想到这里,发现手上多了一个大番茄。
  番茄?而且还是一只红通通熟透了的番茄?
  唐明峰咽了一口口水,鼻尖已经闻到了一股清香。
  这只番茄似乎和平时看到的番茄有些不一样。个头大好多,而且红的水灵灵的,好想吃啊!是不是老天爷听到了他的请求,所以给他送来了一只大番茄?
  唐明峰刚想到这里,发现自己已经忍不住抱住番茄,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酸酸甜甜的滋味和番茄特有的清香,让唐明峰眼前一亮。太好吃了!呜呜呜……太幸福了!
  不知道是不是有食物进入腹中的原因,唐明峰吃完番茄后,发现自己有了一点力气。
  唐明峰摇摇晃晃地爬起了身,从柜子里找了件宽大的T恤穿上后,又从柜子里找出了自己的挎包拎在手上,才脚步虚软地出了门。
  此时,已经是京都市的夜晚,华灯初上的时候。
  唐明峰摇了摇头,找了个方向,迈开脚步往前走。
  六合镇,大荒村。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吴凤娇就起来了。
  在厨房里忙碌了一个多小时,等到朝阳爬上了上岗的时候,吴凤娇已经做好了三十来个馒头,又熬好了一锅稀饭,才去叫林苏苏起床。
  林苏苏正睡的香,吴凤娇叫她起床的时候,林苏苏正做梦吃桂花糕呢!
  苏小乔是个精致的女子,不仅出的厅堂,也能下的厨房。用浅白的话来说,就是苏小乔不仅长得漂亮,就连厨艺也很好。
  苏小乔擅长做苏式糕点,特别是桂花糕,把桂花的香味和澄粉的清香很好地糅合在了一起,甜而不腻,精致又美味。
  不过,桂花糕做起来工序繁琐,苏小乔一年之中,也只有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做上一两回。而苏小乔心情好的时候,大都是林安生回家的时候。
  就这么一年吃上一两回的美食,更是勾起了林苏苏心中的馋意。
  前世,苏小乔死后,林苏苏为了记住苏小乔的味道,专门钻研过桂花糕的做法。在林苏苏死前半年,做出的桂花糕味道已经和苏小乔的相差无几。


第34章 遗物
  睡梦中,林苏苏香喷喷的桂花糕刚刚夹到盘子里,还没等她开吃,就被吴凤娇给推醒了。
  “苏苏,苏苏,小懒猪,太阳都快晒屁股了,起床啰!”吴凤娇见林苏苏睡眼惺忪的样子,脸上不由的露出了微笑。
  已经是早上八点半了,庄户人家,大多是六点多就起床做事了,还真没有像林苏苏起的这么晚的。
  吴凤娇怕林苏苏再睡下去,今晚该缺觉睡不着了。
  “外婆。”林苏苏软糯地叫了一声,打了个哈欠后,迷蒙的眼神恢复了清明。
  “苏苏啊~!外婆蒸了馒头,做了米粥,都在锅里。你洗漱后自己去厨房吃。外婆要回家一趟。”吴凤娇看着乖巧的林苏苏,爱怜地说。
  “外婆,您答应过苏苏,要搬来和苏苏一起住的,外婆您不会忘了吧?”林苏苏坐在床上,抱着吴凤娇有些粗壮的腰,提醒了一句。
  不是林苏苏小心眼,而是怕吴凤娇回家后,被两个儿子一说,又会放弃搬来林家住的主意。
  “不会忘,外婆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子。”吴凤娇拍着林苏苏的背,笑呵呵地说了一句。
  这些天,吴凤娇每天都在自己家和林苏苏家两头跑,身体还真有些吃不消。
  一开始,吴凤娇是想着撑过这几天,她把林家的东西规整一下,就带着林苏苏回苏家住。
  林苏苏既然不愿意搬去苏家,吴凤娇也不能勉强。
  昨天,林苏苏的提议,吴凤娇在做早饭的时候,又重新考虑了一下。
  让吴凤娇暂时搬到林家来住,还真是个好办法。
  反正她吴凤娇也没想过要觊觎林家的家业,只要等到林苏苏长大后,招个女婿上门,吴凤娇就能“功成身退”了。
  既然打算搬过来,吴凤娇就准备回家和两个儿子说一声。要不然,村里有人说闲话的时候,两个儿子还不知道怎么和别人解释呢!
  见吴凤娇确定会搬过来,林苏苏乖巧地点了点头。
  “苏苏啊~!外婆今天可能会晚点过来。中午饿了,你就热几个馒头吃,不要吃冷的,对身体不好。”临走前,吴凤娇不放心地交代了一句。
  吴凤娇搬到林家来住,可不是一件小事。吴凤娇可以预料到,今天的苏家,肯定会有一番扯皮。
  不过,吴凤娇已经想好了,天乐天喜兄弟俩要是不同意的话,吴凤娇就会把苏小乔这些年来帮了自家多少忙的事,和两个儿子好好说说。人,最重要的是不能忘恩呐!
  这样一来,吴凤娇可以预料到,自己今天回来的时间,肯定早不了。
  “我知道啦!外婆,您放心吧!”林苏苏乖巧地应着。
  现在的林苏苏,可不是前世那个连饭都不会做的小丫头。前世吴凤娇死后,林苏苏在苏家人的“调教”下,下的了田也上的了灶。做饭什么的,根本难不倒林苏苏。不过,为了不引起吴凤娇的怀疑,林苏苏只能暂时装着什么都不会。
  吴凤娇知道林苏苏一向乖巧,交代完自己的去向后,脚步匆匆地离开了林家。
  林苏苏吃完早饭收拾好厨房后,插好了院子的门,来到了房里。
  趁着吴凤娇不在,林苏苏今天想好好查点一下她的“身家”。
  林安生每个月都会寄钱回家,不说别的,光是苏小乔和林安生给林苏苏存的“教育基金”,足足有两千块钱呢!
  还有苏小乔的一些遗物,林苏苏也打算好好整理整理。
  不是林苏苏不相信吴凤娇,而是经历过前世的劫难后,林苏苏除了自己,对谁都保留着一两分戒心。
  家里的存折财物什么的,林苏苏会自己好好保管。
  两千块钱,在这个年代来说,不亚于一笔巨款。林苏苏不想拿钱来考验吴凤娇对她的真心。毕竟,人心难测。林苏苏虽然相信外婆不会害自己,可万一吴凤娇说漏嘴的话,苏家的其它人,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林苏苏的印象中,自己家还真有不少好东西。
  光是存折,林苏苏就见过三本。
  苏小乔还有三个木匣子,上面有雕花,闻起来还有一股香味。
  木匣子有六寸宽,八寸长,高度在五寸左右。
  里面装了什么东西,林苏苏不知道。不过,林苏苏六岁的时候,苏小乔拿着一个木匣子拍了拍,和女儿开玩笑说,那是她给林苏苏准备的“嫁妆”。
  前世的林苏苏,实在是没经过半点事。苏小乔又走的太突然,连句遗言都来不及交代。
  苏小乔死后,林苏苏觉得自己的天都塌了下来。林安生的“死”,虽然让林苏苏难过,可苏小乔的死,让林苏苏恨不得也跟着妈妈死了算了。
  办完父母的丧事后,好些天,林苏苏都是以泪洗面,沉浸在自己的哀伤之中,根本顾不上那些“身外之物”。
  吴凤娇是个胸怀坦荡的人,操办苏小乔和林安生丧事的时候,吴凤娇根本没动过苏小乔房里的任何东西。
  在吴凤娇看来,苏小乔就算留下什么,那也是林苏苏的东西。
  吴凤娇愿意抚养林苏苏,是因为吴凤娇觉得林苏苏是自己的责任,可不是冲着苏小乔留给林苏苏的东西去的。
  艰辛抚养林苏苏的三年里,吴凤娇从来没有问过林苏苏,苏小乔夫妻俩有没有给林苏苏留下什么遗产。
  当然啦!这也和吴凤娇的见识有关。
  在吴凤娇看来,林家的这一栋青砖大瓦房建下来,肯定已经花光了苏小乔和林安生夫妻俩的所有积蓄。不欠债,已经是万幸了。
  吴凤娇死后,林苏苏睡在苏家漏风的草棚子里,无数次回想起之前的事,很后悔当初没有第一时间收拢一下父母的遗物。以至于便宜了那晚到林家偷东西的小偷。
  重活一世,林苏苏肯定不能再重复一次上辈子的错误。不管怎样,她妈留给她的东西,就是她林苏苏的。
  再说了,现在的林苏苏,可不怕东西没地方放。她还有个“废弃”的空间呢!虽然不能种田,暂时当一下仓库,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第35章 渣男
  林苏苏按照自己的记忆,从写字台的抽屉里翻找出了三本存折,一本是写着林苏苏名字的“教育基金”,一年一笔,每一笔都是两百块,一共有十笔。连本带利,已经有两千多了。
  一本存折是苏小乔的名字,里面有三百块钱。
  还有一本存折是林安生的名字,里面有一千块钱。
  林苏苏看着面前摊开的三本存折,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
  这就是她的妈妈,全心全意只关注着女儿和丈夫的苏小乔,有什么好东西,都只知道留给女儿和丈夫,自己名下的东西,反而是最少的。
  前世的时候,林安生一直是林苏苏心目中的大英雄,林安生虽然死了,林苏苏却一直为自己有这么一个“英雄父亲”感到自豪。
  林苏苏死后,魂魄跟在苏晓霞身边,见到了电视上活生生的“林安生”。
  一开始,林苏苏觉得很惊讶。这世上居然还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吗?还是说,电视上的那个人,是她林苏苏有血缘关系的亲叔伯?
  听到苏晓霞和她丈夫的谈话后,林苏苏才明白,林安生并没有死,林安生就是电视上的那个叫林大官。
  没有死的人说自己“死了”,还专门派人往大荒村送“骨灰”,这其中的深意,就算林苏苏那时候已经是“阿飘”,也觉得不寒而栗。
  林安生哪里是什么大英雄?他就是个抛妻弃女的渣男!混蛋!
  眼前这本属于林安生的存折,触动了林苏苏尘封的记忆。
  看着存折,林苏苏的心中怒火翻滚。有一刹那间的冲动,林苏苏很想把存折给撕碎。
  林苏苏恨林安生,非常恨。
  是林安生“死亡”的消息,害死了妈妈苏小乔。林安生的“骨灰”送到大荒村时,重病未愈的苏小乔当场吐了一口血。
  第二天早上,林苏苏去苏小乔房间的时候,才发现苏小乔的身体已经冰凉了。
  就是这么个“渣男”,害的她林苏苏一夕之间“父母双亡”。
  那时候的林苏苏,最大的愿望就是:她想要有个身体,见到林安生后,她要问问林安生,为什么要用“死亡”的借口来抛妻弃女?以林苏苏对妈妈苏小乔的了解,只要林安生说一声离婚,苏小乔肯定不会有半点纠缠。
  林苏苏深吸了几口气后,才把心底的怨恨给压了下去。
  存折不能撕!林安生不是好人,他的钱却是个好东西。
  既然林安生已经“死了”,那他的遗产,就该由自己这个有血缘关系的女儿继承才是。
  林苏苏在心里盘算开来。自己的两千块钱,加上林安生的一千,林苏苏想带吴凤娇去镇上开一间小店的打算,很快就能实现了。
  想到这里,林苏苏擦了擦眼角的泪花,破涕为笑。
  家里的东西,除了三个木匣子没有打开给林苏苏看过之外,苏小乔从来不瞒着林苏苏。
  林苏苏从另一个抽屉里,翻找出了苏小乔和林安生的印章。这个年代,取存折上的钱,并不需要本人出面,只要有存折和印章在手,就能取到钱,银行才不管这钱谁拿了。
  林苏苏拿了个塑料袋,把印章和存折放在一起,收进了自己的空间里。
  看到写字台上的黑色的皮刀鞘后,林苏苏后知后觉。
  对了,她的匕首呢?是不是在空间里?
  昨天夜里,林苏苏对自己的银镯空间滴血认主时,整个人被空间爆发出的强光“拉”了进去。当时的林苏苏,被空间的荒芜惊呆了,以至于忘记了手里拿着的匕首。
  说不定匕首就是那个时候掉落在了地上。林苏苏想。
  昨晚的林苏苏,初得空间后,对空间里的一切都很好奇。
  后来,林苏苏又折腾了个把小时的时间,来印证空间的神奇功效,出空间的时候,根本忘记了自己的匕首。
  说来也奇怪,林苏苏的脑子里刚刚闪过那把匕首的样子,匕首已经出现在了林苏苏的手中。
  “嘿~!”林苏苏抓着匕首的刀柄,在空中随意比划了几下。
  匕首的寒光在空中闪过几道杂乱的轨迹。
  林苏苏笑了起来。
  林苏苏发誓,这辈子,终有一天,她要把这把匕首扔在林安生面前。
  林苏苏要让林安生好好看看,苏小乔的女儿,早就认出了他的真面目。不过,林苏苏不是为了去认父亲,她只是想替妈妈找林安生质问几句,出口气。
  林苏苏正伤感间,院门外,传来了几声呼叫声:“苏苏,林苏苏。”
  苏晓霞?林苏苏眉头一皱,释放出脑子里的一丝“白线”,“挂”在院墙上,院子外的情形,马上出现在了林苏苏的脑海里。
  院门外,扯着嗓子喊叫林苏苏的,正是是一脸不耐烦的苏晓霞。
  苏晓霞比林苏苏大一岁,长的像周爱琴,有一双妩媚的大眼睛。
  苏晓霞不笑的时候,还是挺漂亮的。一笑起来,就暴露了她一嘴的大龅牙。
  前世的时候,苏晓霞专门去医院里整过容。满嘴的大龅牙变成了一点点微突,颜值顿时上了几个档次。
  “林苏苏,开门!”苏晓霞有点不耐烦了。
  每一次来林家,林苏苏那个小傻子都是屁颠屁颠赶着来开门的。在门外站了两分钟还没人理会的情况,苏晓霞还是第一次。
  苏晓霞不知道,林苏苏已经不是以前的林苏苏了。
  林苏苏没打算开门,更没打算再和苏晓霞做“朋友”。
  上辈子的时候,林苏苏被王二牛他们砸破了头,苏晓霞也来过。林苏苏当时还很感动,以为苏晓霞是担心她的伤势,过来探病的。
  结果,林苏苏为了让苏晓霞放心,把自己有两千块“教育金”存款的事告诉了苏晓霞。
  当天晚上,林苏苏家就进了小偷。
  那天夜里,林苏苏睡的特别沉。
  第二天早上,林苏苏醒来后,才发现自家只剩下空荡荡的家具,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人席卷而空。就连米缸里的米,也被小偷偷了个精光。
  这辈子,林苏苏不想引狼入室。
  苏晓霞站在门外叫了几声,没见林苏苏来开门,气得她冲着林苏苏家的院门狠狠踹了一脚。


第36章 表姐
  “哎哟~!”
  苏晓霞抱着脚痛呼了一声。
  林苏苏家的院门,是一寸多厚的实木做的,苏晓霞用的力气太大,反而踹痛了自己的脚。
  “嘶~!”苏晓霞抱着脚在原地跳了几下后,才觉得痛感减弱了一些。
  林苏苏躲在房里,“看”到苏晓霞踢门不成反而踢痛了脚的狼狈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该~!
  苏晓霞脾气暴躁,却偏偏喜欢学苏小乔娴静的模样。还真别说,苏晓霞不发脾气不说话的时候,学到了两分苏小乔的温婉,遇上事情的时候,苏晓霞才会第一时间暴露出她的真面目。
  可惜,前世的时候,林苏苏没看清楚苏晓霞的真面目,有一段时间,还把苏晓霞当成了最好的朋友。比吴小敏还好的好朋友。
  “林傻子,一会儿等我进去了,要你好看。”看着高高的围墙,苏晓霞咬牙切齿地嘀咕着。
  林苏苏脸上的笑意收敛了。前世的她,在苏晓霞的眼里,可不就是个傻子吗?
  林家的院墙高,就算是成年人也看不到院子里面的情形。
  苏晓霞看不到,只好侧耳倾听了一会儿。
  院子里有什么动静都没有。
  苏晓霞不死心,撅着屁股,想在林家的院子门上找条门缝张望一下。
  可惜,林苏苏家的院门平平整整的,连条微小的缝隙也找不出来。
  “林苏苏,快点开门!”苏晓霞忍不住又大叫了一声。
  侧耳听了听,里面还是悄无声息。
  苏晓霞气得脸都红了。
  林苏苏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她不是最喜欢自己来找她玩吗?还是说林苏苏去后院上厕所去了?
  至于说林苏苏会不会故意把她关在门外?苏晓霞从来都没想过这个可能。在苏晓霞的眼里,林苏苏就是个傻子。苏晓霞看上了林苏苏的什么东西,只用哄几句,林苏苏就会把东西送给苏晓霞。
  瞧!她今天身上的这条连衣裙,还是林苏苏上个月送给她的呢!
  苏晓霞看了一眼身上的裙子,像是一只高傲的孔雀一般,走到林苏苏家的门槛上坐了下来。
  前世林苏苏父母双全的时候,苏晓霞每次见到林苏苏,都会变着法儿讨好林苏苏。
  林苏苏和苏晓霞是名义上的表姐妹,苏小乔和吴凤娇关系好。
  林苏苏和苏晓霞交好,苏小乔也乐见其成。林苏苏愿意送自己的东西给苏晓霞,苏小乔从来不拦着。
  “哟~!晓霞,你今天来找苏苏玩啊?”胡大娃他妈肖桂花,一早上去桃花溪洗衣服回来,刚好从林苏苏门前经过,看到苏晓霞,忍不住打了声招呼。
  苏晓霞和胡大娃是同班同学,肖桂花听儿子说过,苏晓霞的学习成绩很好,是班里的学习委员。
  肖桂花和苏晓霞打招呼,其实没别的意思,纯粹只是稀罕别人家成绩好的孩子。
  苏晓霞看了肖桂花一眼,皱了皱眉头,没有做声。
  胡大娃在班上成绩差,经常被老师拎到门口罚站。胡大娃还有个“迷信”老奶奶,整天说些神神叨叨的话。苏晓霞一点都看不起胡大娃,也看不起胡大娃一家。
  大荒村村民中,周、何、吴三家是大姓。胡家?胡大娃爷爷那一辈,只有一根独苗。
  在农村,家族男丁多的,才会被别人高看一眼。人丁单薄的,不被欺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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