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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炮灰大翻身-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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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的旅馆,一晚要块把钱。周玉兰不想花这冤枉钱,又被周月季气的不轻。周玉兰一气之下,带着吴小敏在街上买了想买的东西后,就匆匆回村了。
  吴小敏这回跟着外婆住在周月季家,一住就是半个月。周外婆每天在周月季的吃食摊上帮忙,吴小敏却没理那么多,每天帮半天的忙,留出了半天时间去逛。
  县城也不大,吴小敏用双脚溜达着,两个小时也能在两条主街上走个来回。
  吴小敏这些天玩了好多个地方,吃了好多六合镇上没有的小吃,看过六合镇上没有的风景,还真觉得大开了眼界。
  吴小敏就是这么个性子,她觉得好的东西,就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分享。
  林苏苏是吴小敏的好朋友。
  就算林苏苏今天不问,吴小敏也会找机会,把自己在大鹏县县城的所见所闻,说给林苏苏听。
  林苏苏一问,吴小敏说的更是刹不住嘴。
  “苏苏,下回咱们俩一起去大鹏县玩,大鹏县有个小商品市场,里面卖的东西可多啦!又多又便宜,买的多了,还有批发价呢!”
  吴小敏说到这里,想起了她给林苏苏带的礼物。赶紧从斜背着的小布包里,翻找出了一只黄色的塑料发夹,递给林苏苏。
  林苏苏还真不想去接,不是说发夹不好看,而是这样的打扮,真心不适合林苏苏这个刷了绿漆装嫩的“老黄瓜”。
  “苏苏,给,这是我特地为你挑的。我看过了,县城的大姑娘小姑娘,只要头上有发夹的,都像我这样夹。”吴小敏指了指自己头上的一只粉红色发夹,自豪地说。
  “不用不用,小敏你知道我现在不能打扮,你还是自己留着吧!”林苏苏连连摆手。
  吴小敏头上夹的是一只粉红色的塑料发夹,蝴蝶结的形状。头上多了这么点小装饰,让吴小敏看上去显得萌萌的,身上原本像“男人婆”的硬朗气质,马上消褪了不少。
  林苏苏又不是真正的十岁小姑娘,会喜欢这种“幼稚风”才奇怪。
  “苏苏,这是我特意给你挑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我在小商品市场买的,批发价,一毛钱一个,买十个,可以送三个呢!苏苏你不会嫌弃它不好看吧?”吴小敏手心里捧着发夹,眼巴巴地看着林苏苏。
  小女孩就是这样,认为好朋友就该穿同一个款式的衣服,做同样的装扮,这样才会显得她们俩的关系“铁”。
  吴小敏有了上一回红色丝带送不出去的经历后,这一次选发夹,特地选了个黄色的。
  “没有嫌弃它不好看,挺好看的。”林苏苏赶紧摇了摇头,违心地回答了一句。
  林苏苏不想打扮地这么幼稚,可吴小敏的一片好意,林苏苏还是能感觉的出来的。
  “我就知道我的眼光肯定没错,县城的好多女孩子头上,都夹着这样的发夹呢!”吴小敏的脸上,露出了“求表扬”的笑容。
  “呵呵呵……”林苏苏不敢接话,只能赔笑。
  没办法,这个年代的审美就是这样,流行的就是好的。
  在后世,那就要追求个“独一无二”。
  “苏苏,来,我帮你夹上。”吴小敏怕林苏苏推辞,赶紧拿着手里的发夹,在林苏苏头上比划了几下后,才选好位置,小心翼翼地帮林苏苏别在了头上。
  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任是被吴小敏做出了“仪式感”。
  林苏苏见吴小敏铁了心要帮忙,只好站着不动,任由吴小敏在她头上“作怪”。
  小女孩的友谊就是这么奇怪,大到穿同款的衣服,小到一起分享一颗糖果。
  等发夹别在了自己的头上时,林苏苏已经想开了。
  幼稚就幼稚吧!只要小敏开心就好。
  “瞧,这样多好看呐!”吴小敏给林苏苏别好发夹后,还特地往后退了两步,“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
  “小敏姐,谢谢你的礼物,让你破费了。”林苏苏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发夹,笑了笑。
  “破费什么?一毛钱都不到的东西。款式和供销大楼卖的一模一样,供销大楼要卖三毛,赚死他们了。”吴小敏摆了摆手,颇有些“财大气粗”的模样。
  这样的发夹供销大楼要卖三毛?林苏苏有些愕然。
  前世的时候,林苏苏还真没关注发夹之类的小饰品。
  原因很简单,林苏苏这时候已经搬到苏家去住了,周爱琴整天指桑骂槐,骂林苏苏吃白饭。


第291章 商机
  在那样的生活环境下,林苏苏每天连饭都吃不饱,哪里有闲心去关注发夹这样对林苏苏来说可有可无的小饰品,卖多少钱一个?
  就连苏小乔在世的时候,给林苏苏买的一些发夹头箍之类的小饰品,在林苏苏搬进苏家的第二天,就被苏晓霞给“借”走了。苏晓霞每次从林苏苏这儿“借”东西,从来都没有还过。林苏苏就算不愿意,又能怎么办?一个无父无母寄人篱下的孤儿,在没有自立的能力之前,除了听话,只能听话。
  后来,凡是吴小敏送林苏苏小礼物,林苏苏从来不肯收。一来,林苏苏不想便宜了苏晓霞。二来,林苏苏觉得,朋友之间要有来有往,吴小敏对她的心意,她这辈子都还不起了,还不如少欠一点。
  吴小敏对林苏苏是真的好。有次去苏家找林苏苏,听到周爱琴骂林苏苏,吴小敏还和周爱琴吵了一架。
  吴小敏一个小女孩,吵架怎么会是荤素不忌的中年妇女的对手?
  那一次,吴小敏大哭而回。
  从那以后,林苏苏就让小敏不要去苏家找她,有什么事,上学的时候再说。紧接着,林苏苏被退学,再接着,林苏苏在苏家干的活越来越多,而吴小敏家也出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林苏苏和吴小敏,就越来越疏远了。
  “苏苏,我把我妈给我的两块钱,都买成了发夹。苏苏你说,开学后,我在班上卖发夹,两毛钱一个,有没有人买啊?”这时,吴小敏飞快地瞧了瞧四周,压低声音问林苏苏。
  林苏苏有些惊讶。
  林苏苏听到吴小敏说,这种发夹在供销大楼要卖三毛的时候,就有心想提点一下吴小敏,这其中的商机。
  小商品,做的好了,利润并不少。
  周玉兰一家对林苏苏这么好,林苏苏也想他们一家的生活过的更好。这个世界,钱虽然不是万能的,可没钱的滋味,林苏苏自己这辈子不想尝了,也不想让真心对她好的人尝。
  没想到吴小敏的脑子转的还真快,没等林苏苏出主意,吴小敏已经备好货了,这不得不说,有些人可能天生就有生意头脑,比如吴小敏。
  “肯定有人买,比供销大楼要便宜一毛钱呢。”林苏苏笑着点了点头。
  林苏苏确实有这样的信心。
  人的思想就是这么奇怪,要是没有供销大楼里三毛钱一个的价钱比较着,吴小敏这发夹,说不定一毛五一个都卖不出去。毕竟,发夹嘛!可不是什么必须消费的东西。
  有供销大楼的价格比较着,吴小敏卖两毛钱一个,别人的脑子里就会想着“比供销大楼便宜一毛”这个念头。就算为了占着一毛钱的便宜,本来没打算买的人,说不定也会买了。
  “苏苏,还是你好,我二姨和我外婆,看见我买了一堆发夹,整天说我不会过日子,乱花钱,她们知道个屁!我这是打算赚钱呢!可不是乱花钱。”吴小敏终于找到了支持者,有了吐槽的欲、望。
  吴小敏这次在周月季家住的不开心。不过,看在外婆的面子上,吴小敏装作没听到周月季背地里嘀咕她的那些话。偏偏走的时候,周外婆和周玉兰说过,这次来周月季家走亲戚,最少都要住上半个月才会回村。为了不让周玉兰担心,吴小敏也只能按捺着性子,在周月季家掰着手指头数日子。
  吴小敏会在今天回村,一半的原因是自己想回,另一半的原因,还是因为周月季。
  周月季摆了个吃食摊子,个把月时间,赚了百来块钱。
  周月季钱是赚到了,可家里的米和面,差不多给掏空了。
  为了不让吃食摊子停火,周月季去街上买了一次“议价粮”。。
  “议价粮”比周月季在村里买的“平价粮”,价钱高出了一倍左右。周月季肉痛的要命,她的吃食摊子,要是一直靠着买“议价粮”支撑着运转,每个月辛辛苦苦赚的钱,差不多一半都要填进原材料这个窟窿里头。
  为了有更多的钱进入自己的腰包,周月季想起了在大荒村做大队长的妹夫吴有成。
  在周月季看来,吴有成是大荒村的大队长,周月季的娘家在大荒村又很有威信,只要吴有成肯帮忙,她家吃食摊上需要的粮食,全都从大荒村买“平价粮”,不就得了?
  周月季还是有点自知之明。
  自家吃的粮食要在村里买“平价粮”,吴有成可能不好意思不帮这个忙。吃食摊上用到的粮食,吴有成却未必肯帮。
  昨晚上,周月季和周外婆一起,拉着吴小敏“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说周月季这些年来对吴有成一家人有多好多好,周月季有多疼爱吴小敏两姐弟之类的话。
  吴小敏今年十二岁,又不是两岁,周月季疼爱不疼爱她,吴小敏自己感觉不出来?这些年里,周月季每年回大荒村,都是运粮食去的。吴小敏长这么大,还没收过周月季给的压岁钱呢!
  吴有成每年帮周月季家买“平价粮”的事,吴小敏却知道的清清楚楚的。周玉兰夫妻俩有时候会背着孩子说这件事,可吴有成家又不大,随着吴小敏年龄的增长,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知道的差不多了。
  吴小敏是大荒村里少数几个不羡慕周月季的姑娘。也是,嫁到城里连粮食都没有的吃,周月季的这个“城里人”,当的还真失败。
  不过,吴有成每年暗中帮周月季弄“平价粮”的事,在吴小敏家来说,属于头等的秘密。吴小敏就算再不懂事,也明白这件事不能在外面说。
  现在借着机会吐槽吐槽周月季,吴小敏的心里说不出的痛快。
  林苏苏不知道吴小敏的心中有这些弯弯绕绕,她实事求是地说:“小敏,有些人的格局小,看不到这么远。你不是,所以,你不用为自己的优秀感到不好意思。
  “苏苏,你的话说的真好,我爱听。”吴小敏眼神亮晶晶地看着林苏苏。
  怪不得妈妈说,小乔阿姨是个有大智慧的人。苏苏她比自己还要小两岁呢!想法比自己成熟多了。


第292章 窍门(3月推荐票400加更)
  小敏,你也不用等到开学,要是村里有人看到你头上的发夹好看,你可以先卖啊!”林苏苏被小姐妹一夸,赶紧出了个主意。
  做生意的小窍门:就是尽量不压货。
  吴小敏的本钱少,货在手里积压的时间越短,赚钱的速度越快。再说了,饰品之类的,都有个“流行期”。流行的时候好卖,等到几个月后,这种发夹“过时”了,吴小敏还怎么赚钱?
  “对啊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苏苏你可真能干。”吴小敏听了林苏苏的解说后,不由得大喜。
  吴小敏的想法很简单,她只是觉得发夹好看,又便宜,拿回家后,应该能赚点小钱。
  像林苏苏这样一套一套的“理论知识”,吴小敏还是第一次听说。
  积压?过时?可不是嘛!要是自己去买发夹,肯定挑着流行的款式买呀!过时了,白送都不爱。
  照着林苏苏的这套思路,吴小敏的思绪不由得散发开来。
  大荒村的女孩也不少,大鹏县的“时髦货”,相信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的。
  “小敏,你的批发价,没告诉你二姨吧?”林苏苏问道。
  周月季那人,闻到了赚钱的味道,肯定会抢着做的。林苏苏不想吴小敏花费了这么多心思,结果却被周月季给占了便宜。
  “我才不告诉她,我二姨那人,太市侩,被她知道我倒腾发夹,她肯定会抢我的生意的。”吴小敏撇了撇嘴,说。
  周月季就是这么个人,眼里除了利益,什么亲情之类的,都要往后排。
  “对,别告诉她,你二姨不是个好人。”在吴小敏面前,林苏苏没有隐瞒自己对周月季的观感。
  “苏苏,看来咱们英雄所见略同啊!”吴小敏拍着林苏苏的胳膊,哈哈大笑。
  两个小姐妹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闲话,这时,厨房那边,一阵阵香味顺着风,传到了后院。
  “苏苏,你家今天做什么好吃的啦?”吴小敏耸了耸鼻子,又惊又喜地叫出了声:“桂花糕!是桂花糕!”
  林苏苏家的桂花糕,软糯中带着桂花的香甜,是吴小敏最喜欢吃的点心,没有之一。
  可惜,桂花糕做起来太过繁琐。
  苏小乔在世的时候,只有每年林安生回家探亲的时候,才会做上这么一两次。
  苏小乔离世,吴小敏哭的很伤心。其中一个说不出口的原因,就是怕以后再也吃不到苏小乔做的美味桂花糕了。
  “小敏,你是不是长了一副狗鼻子呀?你在大鹏县闻到了我家桂花糕的香味,才回村的吧?”林苏苏见吴小敏满脸的馋嘴样,忍不住打趣可一句。
  “狗鼻子牛鼻子的我不知道,反正我的腿肯定比你长。”吴小敏昂起头,斜了林苏苏一眼。
  六合镇的方言,“脚长”的意思就是,不管是什么好事,都赶的上。
  “嘻嘻嘻……”林苏苏看着吴小敏笑。
  “苏苏,我今天要吃一块……不,两块桂花糕,你看行不?”吴小敏闻着厨房里飘过来的香味,眯着眼睛,脸上露出了陶醉的笑容。
  “我和外婆做了一笼桂花糕,小敏你爱吃几块就几块。”林苏苏挥了挥手,大方地说。
  吴凤娇的小吃店开业在即,这些天,林苏苏和吴凤娇只要有空,就在家里倒腾吃食。今天,林苏苏第一次教吴凤娇做桂花糕,就被吴小敏给赶上了。
  “真的?太好了太好了。苏苏你真是我的好姐妹。”吴小敏眼睛都快放光了。
  桂花糕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这是吴小敏一直没能实现的梦想啊!
  “还是算了,我最多吃。。。。。。三块吧!”吴小敏忍痛给自己设了个上限。
  桂花糕做起来很繁琐,吴小敏不是个没分寸的人。
  “小敏姐,你跟我客气什么?做了很多,管饱。”林苏苏见吴小敏皱着脸,一副难以取舍的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
  “嘻嘻嘻……我就知道苏苏你最好了,那我就不客气啦!”吴小敏见林苏苏不是和自己客套,忍不住笑出了声。
  林苏苏和吴小敏两人手拉手来到厨房的时候,吴凤娇正打算去后院喊她们。
  今晚林苏苏家的晚饭,就是桂花糕,加上一盘炝炒小白菜。
  “小敏,吃饭了。”吴凤娇塞了一双筷子给吴小敏,笑眯眯地说。
  “吴婆婆,不用了,我吃两块桂花糕,还要回家吃饭呢!”吴小敏还记得自己不久前为了支开周月季说的借口。
  “我让月季给你妈带话了,晚饭就在这里吃,没事。”吴凤娇说。
  “那好吧!谢谢吴婆婆了。我可馋了好久的桂花糕了。”吴小敏没客气,拿着筷子,直奔桌边。
  第一口桂花糕咬进了嘴里后,吴小敏幸福地眯起了眼睛。
  没错,就是这个味道,香香甜甜软软糯糯的,和以前小乔阿姨做的一模一样。
  “怎么样?味道和小……做的好不好?”吴凤娇有些期待地看着吴小敏。
  吴凤娇想问“味道是不是和小乔做的差不多?”,话到嘴边,又怕引起林苏苏的伤心,才换了套说辞。
  随着开铺日子的渐渐临近,吴凤娇这些天有些焦虑。她怕自己第一次做生意,做的小吃品种太少,铺子会亏钱。
  林苏苏为了安抚吴凤娇的焦虑,今天才特地教吴凤娇做这道桂花糕。
  实话说,林苏苏会做这道桂花糕,吴凤娇还挺意外的。
  林苏苏毕竟才十岁呢!吴凤娇就怕林苏苏做出来的桂花糕,会和小乔做的不一样。
  “好吃,和小乔姨以前做的桂花糕一模一样。”吴小敏边吃边点头,咽下了嘴里的桂花糕后,才有空说话。
  林苏苏没有说话,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手里拿着一块桂花糕,慢慢地啃着。
  看着吴小敏吃的香甜,林苏苏的心中,显得格外的平静。
  重生后,林苏苏是第一次做桂花糕,也是第一次吃桂花糕。
  桂花的淡雅香味,在林苏苏的嘴里绽放开来。
  林苏苏的心中有些酸涩,眼泪不由得涌上了眼眶。


第293章 吃货
  我家苏苏就是能干,之前苏苏从来没做过桂花糕,光是看小乔做过几次,就会了。我还怕今天的这笼桂花糕,闻起来香,吃着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呢!”吴凤娇乐呵呵地夸着林苏苏。
  说实话,吴凤娇还真没想过,林苏苏今天的桂花糕能做成功。就算林苏苏再聪明,这么点大年纪,光是看过苏小乔做过,自己从来没有上过手,又能学到什么?
  吴凤娇心中的林苏苏,还是那个什么家务都不会做,煮锅稀饭都会烧糊锅的林苏苏,这一个多月里,林苏苏能学会做饭,吴凤娇已经觉得很厉害了。桂花糕这种繁琐又精致的吃食,吴凤娇也曾经见过苏小乔做,她自己都不会,还能指望林苏苏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真能做出什么桂花糕来?
  林苏苏动手的时候,吴凤娇还担心,今天说不定要白白浪费十来块钱的食材。
  等蒸笼里飘出桂花糕的香味时,吴凤娇高高提起的心才算是放下了一大半。
  现在吃着美味的桂花糕,吴凤娇的心里,除了“高兴”这两个字之外,一时间还真想不出别的字眼来。
  有这么精致又美味的桂花糕做“镇店之宝”,对自己即将开张的小吃店,吴凤娇也多了几分信心。
  “吴婆婆,您家的桂花糕真的很好吃,还好看。”吴小敏猛点着头,吃的兴高采烈的。
  林苏苏家的桂花糕,吴小敏在县城都没见过有卖的。
  一块桂花糕,切成了半个巴掌大的菱形,半透明的,像是果冻一般,颤巍巍的,摆在白色的瓷碟里,像是吹口气吹大力一点,都能把它给吹倒。
  透明的糕身里,一朵朵金黄色的桂花,疏疏落落地绽放着,美丽的让人舍不得下口。
  “我吃着,这味道比我妈做的,差远了!”林苏苏有些泄气。
  林苏苏几十年没做桂花糕了,今天第一次做,林苏苏有些手生,澄粉和白糖的比例,控制的不是很好。不像苏小乔,每次做的桂花糕,味道都是一样的,不会甜多一分,也不会淡多一分。
  想起苏小乔,林苏苏的心里一阵酸涩。
  要不是这次吴凤娇的小吃店,需要一样“镇店小吃”,林苏苏不会把桂花糕的做法,教给吴凤娇。
  不是林苏苏敝帚自珍。
  对于林苏苏来说,“苏小乔版”的桂花糕,不仅仅是一种美味的糕点,其中夹杂着林苏苏一家三口,这十年来的温馨回忆。
  每年林安生回家探亲,林苏苏最喜欢的事,就是和爸爸妈妈一起坐在桂花树下,你一口,我一口,吃着苏小乔亲手做的桂花糕。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苏小乔的离世,对林苏苏来说,都是一个无可弥补的缺憾。如果可以选择,林苏苏宁愿自己一辈子都不吃桂花糕,也不愿意失去亲爱的妈妈。
  “我觉得苏苏做的已经很好了,肯定能卖出好价钱。小敏喜欢吃,多吃几块。”吴凤娇夹了一块桂花糕,放到了吴小敏的碗里。
  见林苏苏的神色间有些黯然,吴凤娇知道,林苏苏应该是触景生情,想起了死去的苏小乔。
  “嗯嗯,谢谢吴婆婆!”吴小敏吃的眉开眼笑,谈兴大起。
  “苏苏,你还记不记得,我上学期末考试时写的作文?”吴小敏抬起头,看着林苏苏。
  “作文?”林苏苏愣了愣。
  对于吴小敏来说,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到现在,也才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
  对于林苏苏来说,已经相隔二三十年了。这么遥远的事,林苏苏哪里记得?
  “题目是“我的理想”啦!”吴小敏说起这件事,脸都红了。
  “是那个天天可劲地吃桂花糕的那个?”林苏苏终于记起来了。
  不得不说,吴小敏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
  吴小敏他们年级,上个学期期末考试的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
  吴小敏的好多同学在作文里写,我的理想是长大后做一名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要不就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做工程师之类的。
  吴小敏这个吃货,写她的理想,居然是天天能吃到村子里小乔姨做的桂花糕,没吃都能可劲地吃。
  结果,期末试卷发下来那天,吴小敏被他们班主任,也就是他们班的语文老师给揪到讲台前站了一节课。
  “苏苏,我们王老师可真怪,他自己上课的时候说过,写作文的时候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我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写了,他又批评我胸无大志,整天只想着吃。苏苏你说,王老师他是不是表里不一啊?还是故意找我茬?”说起这件事,吴小敏还有些愤愤不平。
  一个女孩子,被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她“整天只知道吃”、“胸无大志”,很丢脸的好不好?
  林苏苏笑了笑,没有说话。
  谁让吴小敏误会了王老师的意思呢?写作文写真情实感不假,可也不能在一大堆的“长大后做科学家”“长大后做工程师”之类的理想中,吴小敏实诚地写她的理想是“天天可劲地吃桂花糕”吧?
  出了这样的“奇葩”事,老师不拿吴小敏这个标新立异的家伙“杀鸡儆猴”才怪。毕竟,这时候的教育都这样,可没什么“个性”和“因材施教”之类的。
  老师就是孩子们做人的标准。老师说你对,你就对,老师说你错了,你就错了。不能反驳。
  “我们王老师还说我太容易满足了,天天吃一样的东西,不腻吗?小乔姨做的桂花糕这么好吃,我怎么可能会吃腻?他那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呢!”说起这件事,吴小敏还有些气鼓鼓的。
  “呵呵呵……等开学了,小敏你带几块桂花糕给王来师,让他感受一下桂花糕独特的魅力。”林苏苏“坏坏”地给吴小敏出了个主意。
  “是啊是啊!苏苏你这个主意好,你做的桂花糕这么好吃,说不定,王老师吃完后,他的理想会变成和我一样,嘻嘻嘻……”
  一餐饭,三个人说说笑笑的,吃的心满意足。
  最终,吴小敏吃了三块桂花糕,就不肯再吃了。
  见吴小敏坚持,林苏苏也没有再劝。


第294章 来人
  林苏苏找了双干净的筷子,夹了一盘子的桂花糕,装在篮子里,然后连篮子一起递给吴小敏,说:“小敏,一会儿你回家,把这盘桂花糕给小七带回去。”
  农村里就这样,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会和亲近的人家分享分享。今天就算吴小敏不来林苏苏家,林苏苏晚上也会给吴家送桂花糕去的。
  毕竟,这段时间,吴有成夫妻俩和林苏苏,你帮我我帮你的,走的越来越近。
  “苏苏,我不想回家,我今晚能不能和你一起睡?”吴小敏嘟着嘴,扭了扭身子,说。
  吴小敏不想回家,是不想见到周月季。
  为了省点车票钱,周外婆这次没一起回村。周外婆不在大荒村,周月季也不会去娘家住,吴小敏估计,周月季今晚很大概率,会留在她家借住。
  吴有成家的房子也不算宽敞,到时候,周玉兰肯定会安排周月季和吴小敏睡一间房。
  这个年代都这样,家里有客人来,都会安排和家人一起睡。吴小敏躲周月季都来不及,肯定不愿意往前凑。
  “小敏,你今晚和我一起睡可以,不过,你要先回家一趟,和你妈说好后再过来。自从你去了县城后,玉兰姨经常念叨着你呢!”林苏苏提醒着说。
  大荒村的长舌妇不少。吴小敏回村后,要是连家都不回,肯定会被人说闲话的。
  “那……好吧!苏苏,我现在就回家一趟,很快就回。今晚咱们俩睡一张床,我还有好多话没跟你说呢!”吴小敏听林苏苏的话说的有理,也没再犟着。
  这时,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了下来。
  从林苏苏家到吴小敏家,要走上六七分钟。村里没装路灯,坑坑洼洼的黄泥路,一到天黑就不好走。
  原本,天黑的时候,大路边的人家,要是都开灯的话,走路的时候也能借点光。
  偏偏这一路上,有好几户人家夜里不愿意开灯。说是浪费电费。
  人都有向往着光明的习性,林苏苏也是如此。林苏苏不喜欢黑漆漆的环境,她家一到天黑就会开灯。就算林苏苏的神识在夜间能“看”到的景象,和林苏苏白天用眼睛看到的差不多,林苏苏也不喜欢。
  路途虽然不远,晚上路况不好,让吴小敏一个人回家,吴凤娇还是有些不放心的。
  吴小敏走出厨房的时候,吴凤娇放下手里洗了一半的碗筷,叫了一句:“小敏,你等等,我刚好有点事要找你妈,咱们一起走。”
  “好嘞~!”吴小敏不知道吴凤娇说的是客套话,挺老实地停下了脚步。
  “走吧!”吴凤娇到房里拿上手电筒后,招呼了一声。
  “苏苏,你要给我留门哈!我一会儿就回来,跟着吴婆婆一起回来。”吴小敏生怕林苏苏一转身,就把自己“扫地出门”了,赶紧强调了几句。
  “行啦行啦!会给你留着。”林苏苏一边答应着,一边把人给送到了大门口。
  “苏苏,碗放着,一会儿外婆回来再收拾。”吴凤娇走出家门之前,还不忘记交代一句。
  “知道了外婆。”林苏苏乖巧地应了一声。
  林苏苏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一直盯着不远处的小巷子口。
  出门前,林苏苏“看”到了苏天乐和周爱琴两人,在自家门口徘徊。
  林苏苏以为苏天乐夫妻俩是来找吴凤娇的,并没有在意。
  毕竟,吴凤娇和苏天乐是亲母子,吴凤娇愿意给钱给苏天乐花用的话,林苏苏也不会拦着。
  等吴凤娇的背影离开后,也没见苏天乐夫妻俩露面。林苏苏转回了身,准备进门。
  “苏苏~!”这时,苏天乐从小巷里走了出来。
  至于周爱琴,还在巷子里躲着。
  “天乐……舅舅?”林苏苏皱了皱眉头。
  “咳咳咳……苏苏,我妈在家吗?我来看看她老人家。”苏天乐不好意思地挺直了背脊。
  “外婆去大队长家了,天乐舅舅您有事找她的话,就去大队长家。”林苏苏指了指吴凤娇刚走过去的方向,淡淡地说了一句。
  找外婆的?骗鬼呢?刚才外婆出门的时候,你和周爱琴还特意躲到巷子里去了呢!哼!
  林苏苏暗自吐槽。
  林苏苏一点也不想和苏天乐打交道,指了路后,转过身子,准备回家。
  “苏苏,你等等,我想和你说点事。”苏天乐装不下去了,只好凑了过来。
  原本,苏天乐是想进了林苏苏的家门后,才慢慢和林苏苏说这事的。可惜林苏苏的反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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