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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炮灰大翻身-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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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凤娇收拾好空锅空碗,才发现曲大军站在不远处。
见吴凤娇已经发现了自己,曲大军才摁灭了手里吸了一半的香烟,走了过来。
刚才,曲长庚吃了吴凤娇家的凉粉,难得的夸了曲大军一句。
曲大军想着,吴凤娇要到集市才来卖凉粉,等下次吃到吴凤娇家的凉粉,他又要等上四五天。还不如……
“小伙子,今天谢谢你了。来,这是我们自己家种的菜,你拿回家添个菜吧!刚才人多,没好意思给你……”吴凤娇拿起箩筐里的几把菜,递给曲大军。
“不不不,大娘,我不是来问你要好处的。”曲大军见吴凤娇递给他的菜里,有一大扎小白菜,还有几条丝瓜,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
“这算什么好处,我们农村人自家种的,不值几个钱,是我一片心意。您可千万别嫌少。”吴凤娇见状,赶紧笑着说。
这些菜,是林苏苏一大早从后院摘了,准备带到镇上卖的。
菜不多,也就一小篮子,都卖了的话,大概能卖上块儿八毛的。
第139章 方子
不过,在看到曲大军带着一群人等着买凉粉的时候,吴凤娇已经在心里做了决定,这些菜,她不卖了,送一半给曲大军,送一半给老王。
农村人就是这么朴实,吴金凤觉得自己的凉粉生意沾了曲大军和老王的光,就想回报一二,要不然,她的心里过意不去。
“那……谢谢大娘了。”曲大军见吴凤娇真心要送,只好接过了吴凤娇手里的菜。
上个集市的时候,曲大军买凉粉,没要林苏苏找的五分钱,林苏苏送了一把小白菜给曲大军。
曲大军一开始没在意,拿回家后炒了,小白菜出乎意料的好吃。既有着小白菜独特的清香,还脆甜脆甜的。
曲大军接过吴凤娇的菜后,犹豫了一下,才问道:“大娘,您这凉粉酱汁的方子,有没有想过卖?”
“你想买方子?可我……”吴凤娇有些为难。
之前没做凉粉生意的时候,吴凤娇还不知道,自己这门经过苏小乔“指点”的凉粉酱汁手艺,居然这么了不起。
卖了两次凉粉后,吴凤娇要是还不知道酱汁的价值,那她就是个傻子。
海市风味,六合镇上的独一份,这两个理由,都是吴凤娇的凉粉能大卖的原因。
吴凤娇的凉粉生意刚刚起步,眼见着每个月都能赚个四五十的,就这么把方子卖了,吴凤娇肯定不乐意。
再说了,也只是个酱汁方子,曲大军虽说想买,可吴凤娇怎么知道曲大军能给多少钱?十块八块的,吴凤娇不稀罕,百八十块的,曲大军说不定会嫌贵呢!
想到这里,吴凤娇的心中马上有了决断。
“小伙子,不瞒你说,我这酱汁的方子,是我干女儿苏小乔,也就是苏苏妈妈传给我的。喏,这是我家苏苏。”吴凤娇指了指身旁低着头的林苏苏,接着说:“苏苏才四年级,她爸妈生前的愿望,就是希望她能考上大学。我一个老婆子,没什么本事,只能靠着在集市上卖几碗凉粉,给苏苏凑学费。唉~!”
说完后,吴凤娇还幽幽地长叹了一口气做结尾,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无奈。
“生前的愿望?小姑娘……苏苏的爸妈……去世了?”曲大军大为震惊。
“是啊!安生是部队的军官,十几天前部队派人送骨灰回来,说安生在前线牺牲了。我那傻闺女,刚好生着病,听到这个噩耗,就……”吴凤娇的话还没说完,曲大军的脸都红了。
吴凤娇这番话,软硬兼施。
吴凤娇点出了林安生的身份,是表示她们祖孙俩并不是普通的农村人,她们身上,还有着“烈属”的标签呢!曲大军要是要抢她们的方子,也该好好掂量掂量。
再一个,吴凤娇是采取了“哀兵之策”,她估计,听了林苏苏这么凄惨的身世后,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再打她方子的主意。
吴凤娇没猜错。曲大军的人品,确实还不错。
曲大军是真的不知道,看起来活泼开朗的林苏苏,居然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他想买吴凤娇的酱汁方子,也不是为了自己要谋利,只是舍不得这么美味的凉粉,要几天后才能再次吃到嘴里。
“大娘,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们家的情况,才提了这么个要求。”曲大军赶紧向吴凤娇道歉。
吴凤娇年纪不小了,要送孩子一路上到大学,确实不容易。
这凉粉摊子,就是吴凤娇祖孙俩未来生活的依仗啊!
见曲大军脸上的歉意不是假的,林苏苏脸上的乌云才消散了一些。
在曲大军提起买酱汁方子的时候,林苏苏虽然低着头,但她的心里,满满都是戒备。
林苏苏的脑子里,还有许多天南海北的美食做法在,就算吴凤娇不卖凉粉,也能改卖别的小吃。
一个酱汁方子,虽然不算什么,可林苏苏就是不爽。
上辈子,林苏苏就是太善良了,才会把自己的东西随便送人。
这辈子,从知道自己重生开始,林苏苏发过誓,她的东西,除非她愿意给,要不然,谁敢抢?那就别怪她不客气!
林苏苏也不是光这么想想而已,她确信自己有这个能力,给抢她东西的人一个深刻的教训。
前些天,被小偷涂二苟持刀伤人的事吓了一跳后,林苏苏这些天在家,可没闲着。
前世,林苏苏做“阿飘”的时候,没有身体没有手脚。“阿飘”又不用睡觉,林苏苏除了玩“白雾”,就是跟着苏晓霞看外面的世界。到了后来,林苏苏能控制着“白雾”做事的时候,经常趁着苏晓霞睡着后,溜出手镯,用白雾幻化出的手指头,在苏晓霞的书房里看书,在厅里看电视什么的。
有了前世把白雾当成手脚用的经验在,林苏苏想着,要是她把“白雾”当成针一样,去攻击别人,说不定也能见效呢?
想到就去做。这些天里,林苏苏没少拿脑子里的“白雾”凝结出一根根针,到处去戳戳戳。
还真别说,林苏苏这一练习,还真给她找到了一些诀窍。
林苏苏家的院墙上,此时还留着上百个被针戳出来的划痕。
昨晚上,林苏苏趁着吴凤娇睡着后,同时发出三根“白雾针”,在前院的大青石上留下了三个一厘米深的针窟窿。
林苏苏玩的兴起,一不小心,家里一只小鸡崽的脑袋,被林苏苏的“白雾针”戳了个正着,当场就挂掉了。
她的“白雾针”戳鸡可以,戳人应该也可以。林苏苏正想找个坏人试试,人的脑壳再硬,也不可能比林苏苏家的青石板还要硬啊?
“没什么没什么,小伙子,我知道你是个好人,要不然,你今天也不会带这么多人来,帮衬我这个乡下老婆子的生意了。”吴凤娇不愧人老成精,用“好人”两个字,掐断了曲大军对酱汁方子的觊觎之心。
“哈哈哈……这倒是,我曲大军做人,一向对的起自己的良心。”曲大军被吴凤娇这么一捧,心里也很舒服。
想吃凉粉,到大娘家买也是一样的呀!还省了曲大军一笔买酱汁方子的钱,也挺划算。曲大军安慰自己。
第140章 帮忙
“好人有好报,小伙子以后肯定能顺风顺水,儿女满堂。”吴凤娇见曲大军打消了买方子的主意,好听的话整箩筐地往曲大军身上扔。
“大娘,您这凉粉做的美味,要是您以后每天都来镇上摆摊就好了,我肯定会每天都来吃上一碗。”曲大军想起要几天后才有凉粉吃,赶紧争取一下天天吃凉粉的福利。
“不是大集市,街上的人也不多哩!我怕一天到晚卖不上十碗凉粉,还耽搁了生产队出工。”吴凤娇面露难色。
曲大军一愣。
吴凤娇讲的,确实是事实。
六合镇上的常住人口,也才那么几千人。六合镇上的大部分居民,是种田的农民,只有一小部分是在单位里上班的。
农民的手头都不宽裕,在这个温饱刚刚解决的年代,好多人的日常生活三餐,都是在家里搞定的。像曲大军这样,经常跑到摊子上吃东西的,还真属于“败家”的行为。
有集市的日子就不同了。那一天,六合镇上的人流量,最少也有上万人。
各地来赶集的村民,中午基本上都会在镇上解决。吴凤娇的凉粉,能当冷饮也能饱肚,味道又好,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光顾的。
为了曲大军的一碗凉粉,吴凤娇跑镇上耽搁一天,这样的买卖,吴凤娇肯定不会做。
“大娘,我们纺织厂有三百多个工人呢!我们厂子福利好,工人兜里都有几个钱,大娘您每天中午厂门口摆个摊,生意肯定好。”曲大军灵机一动,出了个主意。
“厂子门口能给摆摊不?”吴凤娇听曲大军这么说,有些心动,但也怕到时候会被人赶走。
吴凤娇活了这么大年纪,肯定不是个傻白甜。
六合镇上好多机关单位门口,都是不允许摆摊的。要不是有老王罩着,吴凤娇她们在供销大楼门口的这个摊子,也摆不起来。
林苏苏听到曲大军的建议后,心中一动。
纺织厂好啊!职工工资高福利好,至于纺织厂门口给不给摆摊的问题,林苏苏没有放在心上,曲大军既然这样建议,肯定有把握啊!
林苏苏不差钱,不过,这几天见吴凤娇赚了钱后,眉开眼笑的样子,林苏苏心里比自己有钱还高兴。
“外婆~!”林苏苏赶紧拉了拉吴凤娇的衣服。
“苏苏,怎么了?”吴凤娇还以为林苏苏有事,赶紧低下头,小声地问了一句。
“外婆,曲大军叔叔应该是厂里的干部,他让你去纺织厂门口摆摊,应该行。”林苏苏在吴凤娇耳边小声说了一句。
林苏苏的这个小声,其实也没压低声音。
曲大军听到林苏苏说他是个“厂里的干部”,心里很是得意。
确实,曲大军这个后勤部的主任,虽然编制不是干部,实际上,比起某些单位的普通干部来,权利也没小到哪儿去。
“大娘,您放心,纺织厂门口,您尽管去摆摊,有人说什么话,您就说是我曲大军叫你去的,保管没人敢赶你们走。”曲大军拍着胸脯打包票。
“那好,我回家收拾收拾,明天就去纺织厂门口摆摊去。”吴凤娇一听,乐了。
上回赶集的时候,吴凤娇回家算了算账,赚了五块三毛钱。
这么赚钱的生意,要不是镇上没有集市的时候,人流量太少,吴凤娇都恨不得天天能来镇上出摊。
这会儿,曲大军提供了一个这么好的场所给她摆摊,吴凤娇不愿意去才怪。
“曲叔叔,好吃的东西久吃也会腻。以后,我外婆大集市的时候,还是来这里摆摊,没有集市,就去你们厂门口摆摊,您说可以吗?”林苏苏仰起小脸,问了一句。
凉粉这东西,大部分人不会像曲大军这样,想天天吃。
吴凤娇的凉粉摊子天天摆在纺织厂门口,纺织厂的工人肯定会吃腻。还不如在大集市的时候,跑到供销大楼这边,做一些散客的生意。
曲大军心思一转,已经明白了林苏苏的意思。
这个小姑娘,可真够机灵的。还知道好吃的东西久吃也会腻的道理呢!
“可以可以,怎么不可以呢?对了,我到时候帮你们宣传宣传,我有几个朋友是六合镇别的单位的,他们单位的职工少,要是都来买的话,还是能卖出几十碗的。”曲大军高看了林苏苏一眼,帮起忙来,也更加不遗余力。
“啊?那可太好了,小伙子,你可真是个好人啊!”吴凤娇一乐,又发了一张“好人卡”给曲大军。
就这样,在曲大军的帮忙下,吴凤娇的凉粉摊子,从五天出一次摊,变成了天天出摊。
大荒村到镇上的拖拉机,却不是天天都开。
吴凤娇每天挑着五六十斤重的担子,带着林苏苏,花上一个多小时,从大荒村走路到镇上。
六合镇纺织厂建在镇郊,走路的话,到镇上需要十几分钟的路程。
卖完凉粉后,吴凤娇和林苏苏两人又去镇上采购好做凉粉酱汁需要的材料。顺便按照林苏苏的要求,在镇上的街道上逛了逛,才从镇上走回大荒村。
林苏苏要求在镇上逛街,可不是她闲的慌。
一开始,林苏苏是奔着找铺面去的。
已经是七月了,再过一个多月,林苏苏就要来镇上上学。
苏小乔在世的时候,林苏苏每天上学,都是苏小乔骑着自行车接送的。苏小乔接送林苏苏的时候,顺便把大队长家的吴小敏也一块儿接送了。
苏小乔不在了,林苏苏以后要自己走路上学,还真有些耗时间。
林苏苏原本打算好了,就算没有出售的铺面,租上一间也好啊!吴凤娇在镇上卖点小吃,林苏苏在镇上上学,她们祖孙俩不用回大荒村,也能维持生活。
可惜,转了几天后,不要说出售的铺面,就连往外租的铺面,林苏苏也没找到一间。
转了几天后,林苏苏才醒悟过来,她这是犯傻了。
这个时候,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有吹到六合镇这么偏僻的小镇上来呢!临街的私人店铺,前些年政策不允许,全都关掉了。
第141章 赚钱
现在的六合镇上,私人的店铺,只有两三家小吃铺和一家裁缝铺。其它的,就是公家经营的供销大楼和饭店、粮油门市部之类的。
这些私人铺子,平时是不开门的,只有在集市的时候才会开门。
林苏苏努力回想了一下,才发现,要等到今年年底,六合镇才会开始建菜市场。
六合镇菜市场建好后,六合镇的私人店铺,才会慢慢地多了起来。
林苏苏要想买镇上的房子,光靠着她和吴凤娇俩瞎转悠,肯定不行。这样的事,到时候还是要找个镇上的“地头蛇”帮忙才是。比如老王和曲大军之类的。要不然,她就只能等着菜市场建好的时候,去租几个摊位来转租,才能完成把手里的钱“下崽子”的目标。
林苏苏想明白后,也不瞎转悠了。借口看够了镇上的风景,之后的两三天,卖完凉粉后,林苏苏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吴凤娇回了大荒村。
吴凤娇的凉粉确实美味,纺织厂的工人们也不差钱。每天,吴凤娇带了四五十斤凉粉,都卖光了。
十来天下来,吴凤娇手里已经赚了一百多块钱了。
一百多块钱就这么赚到手了?小小的凉粉生意居然这么赚钱,要是换成半个月前的吴凤娇,这样的美事,不管谁说,都不会相信。
可如今,吴凤娇每天晚上睡觉前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从枕头套里拿出用包袱皮包着的一大堆各种面额的钞票,仔仔细细地数上一遍后,再重新包好塞回去。
晚上睡在塞满了钱的枕头上,吴凤娇就连做梦都能笑出声。
凉粉生意火爆,吴凤娇和林苏苏两人空前地忙碌。
每天卖完凉粉回村,吴凤娇都要挑着箩筐,去山上摘些凉粉果,林苏苏也跟着一起上山,帮忙采摘新鲜的薄荷叶。
吴凤娇祖孙俩每天回家时,天色已经擦黑了。
吃了晚饭后,吴凤娇和林苏苏一个烧火,一个做凉粉,还要忙上一个多小时。
这样的日子,很忙也很累。
不过,只要能赚钱,吴凤娇浑身都充满了干劲。
这天一大早,林苏苏就觉得自己的右眼皮跳的厉害。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今天难道有什么倒霉事等着自己不成?
林苏苏心中暗自嘀咕。
见吴凤娇又挑上箩筐,准备去六合镇上卖凉粉。
林苏苏怕自己的“倒霉事”会搅和到吴凤娇的凉粉生意,想了想,决定今天就在村子里呆着,远离吴凤娇,这样的话,就算有什么“倒霉事”,也不会牵连到吴凤娇了。
“外婆,我今天不去镇上了,我今天留在家里,收点红薯粉。”林苏苏打定主意后,和吴凤娇说。
经过十多天的热销,林苏苏家做凉粉的红薯粉,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再不补货,吴凤娇的凉粉生意,明天就要停摆了。
正因为如此,吴凤娇昨晚去找了村里几户交好的人家,问他们家有没有多余的红薯粉卖。如果有的话,一毛五一斤,吴凤娇大量收购。
红薯的产量高,一亩地能产出几千斤。
灾年里,红薯是大家伙儿填饱肚子的好东西。可到了丰年,红薯多的卖不出去的时候,就只能喂猪了。
连着几年,都是风调雨顺的,不仅是大荒村,就连整个大鹏县,整个华夏国的粮食都是大丰收。红薯这东西虽然能饱肚,但有一点不好,吃多了烧心,还喜欢放屁。乡下人前些年吃多了红薯,早就嫌弃的不要不要的了。这两年家家户户日子好起来了,有米面吃,谁还愿意拿红薯当饭吃?
偏偏每一年为了防灾,大荒村家家户户在大队长的要求下,自留地里没少种红薯。
大荒村的自留地多,秋收的时候,每家每户都能收到上万斤红薯。
产量一多,红薯根本不值钱。拉到镇上一分钱三斤,都卖不出去。
红薯这东西,就算保存的再好,到了第二年开春,一准会发芽或者腐烂。养猪的人家,还可以拿红薯喂猪,不养猪的人家,看着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红薯烂掉,那肯定心痛。
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荒村的村民们在红薯收获的季节,就会把破损的或者长的太大或太小的红薯给挑出来,做成红薯粉。
又白又干又细腻的红薯粉,既能保存的长久一点,又能做好多种美食。
吴凤娇的凉粉,就是主料是红薯粉做成的美食之一。
红薯价钱贱,连带着红薯粉的价钱也不高。
吴凤娇愿意给一毛五一斤收购红薯粉,价格已经和大米一样了。去打听的那几家都没还价,一口就答应了。
晚上路不好走,那几家人都说了,今天等林家有人在家的时候,就把红薯粉给吴凤娇给送过来。
林苏苏估计过了,吴凤娇这些天去镇上卖的凉粉,一天要耗费十来斤红薯粉。
凉粉生意,起码还有两个月好做。
要想生意不断档,林苏苏应该收购五百斤红薯粉才够的上。
昨天吴凤娇去订货的那几家,最多也只能凑出一百五十来斤红薯粉来。林苏苏今天留在大荒村,再去打听多几家供货,也是不错的选择。
“苏苏,你就在家好好歇歇,收红薯粉的事,外婆下午早点回家,再做也不迟。”吴凤娇生怕林苏苏累到了,赶紧交代了一声。
这段时间,林苏苏天天跟着吴凤娇往镇上跑,原本白皙的皮肤,在七月的骄阳下,晒黑了好多。
吴凤娇看着有些心疼。苏小乔在世的时候,把林苏苏养的娇娇女一样。现在,苏苏却要跟着她这个外婆受苦受累,吴凤娇的心里,还真不是滋味。
吴凤娇自己不怕吃苦,却担心林苏苏累到了。
“没事的外婆,我能做。”林苏苏抿了抿嘴,说。
林苏苏知道,吴凤娇是为了她,才会这么辛苦地做事。
吴凤娇这些天的辛苦,林苏苏看在眼里,也挺心疼的。
虽说卖凉粉比在生产队干活要轻松一些,可生产队里干活,下雨天什么的,还能休息一下。
吴凤娇的摊子,却一天都没有歇过。
第142章 疤痕
林苏苏劝吴凤娇隔一天出一次摊,吴凤娇不愿意,说是趁着这么好的机会,要给林苏苏多攒点钱上学。
林苏苏知道,吴凤娇这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吴凤娇从来没做过生意,她的凉粉摊子,在短短的十来天里,已经赚了百来块钱,这让吴凤娇的心里很不踏实,生怕这么赚钱的生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人掐掉了。
好几次,林苏苏都想把自己有钱的事,告诉吴凤娇。好几次,林苏苏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一开始,林苏苏抱着怀疑的心态,没有向吴凤娇坦白,到现在再说,林苏苏怕寒了吴凤娇的心。
吴凤娇对林苏苏好,林苏苏也想对她好。能在村里帮忙收购红薯粉,减轻一点吴凤娇的负担,这样的事,林苏苏觉得自己做的到。
“行,苏苏你在家,能收一点就收一点吧!钱等我回家再给他们送去,苏苏你把哪家多少斤那张纸记一下就好了,这些天,辛苦咱们家的小苏苏了。”吴凤娇慈爱地说。
吴凤娇明白林苏苏的一片好意,也没再拦着。
短短的十几天里,林苏苏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是吴凤娇乐意见到的。
毕竟,她已经老了,还不知道能看顾孩子几年呢!苏苏能自己立起来,比什么都强。
“外婆,我一点都不辛苦,您每天要挑这么重的担子去镇上,才辛苦呢!”林苏苏不好意思地说。
大荒村的孩子们,除了还抱在手上的,没有不做事的。大一点的,上山砍材搂松针捡松塔,小一点的,家里喂鸡喂猪挖猪草,也没闲着的。
就连大队长家的吴小敏和吴小七姐弟俩,吴小七要帮着家里喂鸡,吴小敏每天写完作业,也要跟着大人去田野里挖猪草。
只有林苏苏,在苏小乔和林安生的娇惯下,每天除了读书写字就是玩,什么家务活都不干。
“这有什么?几十斤担子,一点都不重。在生产队出工,遇上双抢,外婆要从地头挑一百多斤的谷子到晒谷场上呢!”吴凤娇见林苏苏关心自己,心里很高兴,忍不住把之前在生产队里一口气挑上百斤谷子的事出来显摆了一下。
“外婆您可真厉害。怪不得村里人都夸您干事利索,能拿九分工呢!”林苏苏竖起了大拇指,夸赞了一句。
这时候的农村,村民们出工,每天的收入,是以“记公分”的形式来统计的,到了年底,村里的会计计算好每家的公分,再按照公分的多少,来分粮食和分红。
壮年的男子,出一天工是满分十分,妇女基本上是五分到八分。
生产队里干活,一天能得到几分公分,可不是自己说了算的,而是由村里的村民们投票决定的。
谁都不傻,在全村人的监督下,做事麻利又勤快的人,才有可能拿高分。
能被评个九分工的妇女,那就是在村里很了不起的存在了。
“呵呵呵……”果然,林苏苏提起吴凤娇的这个“丰功伟绩”,吴凤娇总是会乐开怀。
两祖孙说了一会儿话后,眼见天色不早了,吴凤娇挑起了箩筐准备走人。
走了两步,吴凤娇又转回身来吩咐了几句:“苏苏,你收红薯粉的时候,注意着点王二牛胡大娃那几个皮孩子,别让他们进门。要是他们使坏的话,你就找你玉兰婶子或者大队长告状。”
吴凤娇昨晚通知的人,有周明英周玉兰和何柱子家。吴凤娇怕自己不在村里,林苏苏又被王二牛那几个皮孩子欺负了。
之前林苏苏脑门上的破洞,还深深的刻在吴凤娇的脑海里,每次想起,都会一阵心悸。
想起林苏苏的伤,吴凤娇后知后觉,林苏苏的前额此时光洁一片。
苏苏的额头怎么就没留疤呢?照吴凤娇的经验估计,这么重的伤,肯定会留下疤痕的。
“咦,苏苏你额头上的伤全好了呢!”吴凤娇庆幸地说。
“真的吗?前些天还有一块小红点,我用了我妈留下的祛疤膏药。”林苏苏伸手摸了摸原先伤口的位置,睁着眼睛说瞎话。
林苏苏额头上的结痂掉了后,长出了一块指头大小的嫩肉,颜色明显和旁边的肤色红一些。
林苏苏沮丧之下,操纵着“白雾”在自己的脸上细细地观察着。这一观察,倒是给林苏苏发现了一点名堂出来。
在“白雾”的注视下,林苏苏发现嫩肉处的毛细血管,是枯萎的,不像脸上的其它部位,毛细血管里充盈这血,像是有着强盛的“生命力”。林苏苏好奇之下,用“白雾”把嫩肉上的毛细血管一条条给撑开了,又用“白雾”梳理了一下。
被林苏苏这么一弄,嫩肉里的毛细血管和周围的毛细血管连接了起来。
说来也怪,几天后,林苏苏额头上的嫩肉,就和周围的皮肤长成一样的颜色了。如果不是林苏苏亲身经历过,还真会以为之前的受伤和伤疤,都是在做梦。
不过,伤疤自己消失这么“奇怪”的事,林苏苏肯定不能实话实说。只好以“苏小乔留下的药膏”作为理由,来糊弄吴凤娇。
“呀~!还好还好,小乔一直都是有成算的。”果然,吴凤娇一点都没有怀疑。
“可惜用完了,要不然,我倒是可以匀一点给苏晓霞。”林苏苏笑了笑,故意说了一句。
苏晓霞脸上的伤好了,不过,却留下了几道红红的印子。
昨天是六合镇的大集,林苏苏和吴凤娇在集市上摆摊的时候,远远见过苏晓霞一面。
当时,苏晓霞的目光盯着林苏苏看了很久,脸上的神色很奇怪。像是讶异,又像是热切。
林苏苏一开始没在意,此时回想起来,苏晓霞肯定是看到林苏苏额头上的伤疤不见了,说不定过不了多久,苏晓霞就会来问她讨要“膏药”呢!
如果苏晓霞是个好的,林苏苏也不介意用“白雾”替她治一下脸。可两世的苏晓霞,都和林苏苏不对付。林苏苏傻了才会去帮这个忙呢!
“唉~!晓霞那个丫头……”吴凤娇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第143章 探听
自从吴凤娇从家里搬出来后,苏晓霞一次都没来过林苏苏家。昨天在集市上看见吴凤娇和林苏苏卖凉粉忙的满头大汗,苏晓霞也没有过来帮个忙。
吴凤娇知道,苏晓霞应该是恨上她了。哦,不,不单单是苏晓霞,就连苏天乐和苏天喜兄弟俩,自从吴凤娇执意搬到林苏苏家后,一直没上过门。
吴凤娇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沉默了一下,才说:“苏苏,你记得外婆的话,不要给胡大娃他们起冲突,有什么事,等外婆回来处理。”
“知道了外婆。”林苏苏本来想说她才不怕胡大娃他们,怕吴凤娇担心,林苏苏赶紧乖巧地应了一声。
“好了,外婆要走了,今天有点晚了,大军他们可能又在厂门口张望啰!”吴凤娇说起曲大军的时候,脸上才露出了笑容。
人和人的缘分,有时候真的很奇妙。
吴凤娇带着林苏苏在纺织厂门口摆了几天摊,和纺织厂的一帮工人混熟了。其中最熟的,就是曲大军。
曲大军这个人,确实很热心。
原本,吴凤娇承了曲大军的情,才能到纺织厂门口摆摊。曲大军每天来吴凤娇摊子上吃凉粉,吴凤娇没打算收曲大军的钱。可曲大军不干。
曲大军说,他帮吴凤娇的忙,是看在林苏苏爸爸的份上。吃凉粉不给钱,那不是成了他想占便宜了吗?
每次曲大军来吃凉粉,吴凤娇总会给曲大军碗里的酱汁加多一勺酱汁。
一来二去的,吴凤娇有时候出摊晚了,曲大军还会跑到厂门前的大路上来接一程。
“外婆,路上小心一点,别走的太急。”林苏苏怕吴凤娇一口气走到镇上不停歇,赶紧交代了一句。
一个多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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