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八零渔家小奶狗-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陆二婶越说越生气,想到自己半路丧了夫,以后不知道找谁依靠,底下还拖着这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改嫁不改嫁,真是让人脑门儿疼。带着这么多的拖累,哪个男人愿意要她啊?
  好不容易走了狗屎运,有个吃皇粮有工资领年纪相当的陈大海看上了她,没想到被个陆春归坏了事。以后想要再嫁个这样的好对象,那不知得等到猴年马月了!
  一想到这里,陆二婶不禁悲从中来,放声大哭。
  陆春归和陆春喜面面相觑,最后两人对哼了一声,偃旗息鼓,不再斗争不休。而陆春归心里则有了底,在这里家里,她已经把陆阿公和陆春喜给搞定了。
  陆阿公虽然瘸了一条腿,不能再出海打渔,可仍旧是一家之主,家里的大事,他肯定还是能拿主意的;而这个陆春喜,显然不是个好姐姐。不是好姐姐也没有关系,以后不要来坏她的事情就行了。
  而陆二婶呢,陆春归明白自己还没有把她给搞定,在陆二婶面前,她还是没有什么话语权,陆二婶以母亲对上女儿的绝对优势占据着制高点。
  陆春归不明白,这陆二婶应该是亲妈吧,这亲妈非要亲自卖掉女儿,到底是有多大的仇怨。
  她初来乍到,摸不清情况,只能是瞎子过河,摸着石头慢慢过。她也不求陆二婶对她有什么疼爱,她的心理年龄早就是个老太太了,母爱什么的她不缺,她只求在自己的致富路上,这个陆二婶别来坏她的事、争夺她的劳动成果就好了。
  作者有话说:
  大年初二,给小天使们拜年啦,
  祝新年心想事成


第12章 支招
  姐妹两个不吵架了,虽然仍是相互气哼哼的,但看到陆二婶嚎啕大哭,两个人都消停了开始干活做家务。陆春归去烧火,陆春归剁猪菜,不一会儿,三妹陆春燕也加入了劳动的行列,拿着一块抹布来擦桌子,准备开饭。
  陆春归前世也经历过用柴火烧饭的日子,此时重用柴火做饭,一开始有些生疏,都忘记了用吹风竹筒把火吹旺些,一时间搞得厨房里浓烟滚滚。
  陆二婶在堂屋里带着儿子陆鑫玩耍,厨房浓烟飘进了堂屋,她气咻咻地来厨房看是谁做的好事,一看烧火的是陆春归,突然间就哑了声,一声不吭地拿去竹筒对着灶眼用力吹了吹,火苗一下子旺了起来。
  “好好烧火。”陆二婶丢下了四个字,就拉着陆鑫的手出去了,陆鑫跟在陆二婶身后,突然回头对陆春归做了个鬼脸。
  晚饭是地瓜加酸菜汤,这搭配跟沈青岩家的一模一样。
  一家包陆报国在内,一共六口人,围着一张油漆斑驳的小矮桌,地瓜先捞出来放在簸箕里,陆二婶给陆阿公、陆鑫、陆春燕、陆春喜几个依次盛了碗酸瓜汤,轮到陆春归这里,眉头皱了一皱,心里总有些不舒坦,便自顾自给自己盛上了一碗,坐下来就吃了。
  陆春归没注意到,她的目光只在吃的上面。又是地瓜,跟上午她在沈家吃的一模一样,
  或许是因为在镇上吃了些东西,肚子里有存货,同样都是地瓜配酸菜汤,陆春归吃起来就没有在沈家时吃的那么香甜了,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吃的动作就有些慢了,等她半个地瓜下肚,觉得嗓子有点干时,才发现桌上人人都捧着碗酸瓜汤喝得正香。
  陆春归站起来自己去盛了碗酸瓜汤。
  陆报国看了眼陆二婶,这十根手指头有长有短,当阿妈的,一碗水端不平,他也见得多了,不过,还真没像今天这么明显。但他也没打算说什么,说实在春喜这丫头实在是太不讨喜了,如果他是陆二婶,没准他也会这么做。
  再说了,以后家里怎么样,还得看着陆二婶呢。自己还得顺着她,免得她一个不乐意,转头改嫁去了,丢下家里这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他可怎么办呢?
  突然间,陆报国像是被当头打了一棒,丧子之痛之后,他面对的是更现实的问题。以前他是这一家之主,说什么都有人听,可现在未必这样了,连陆春归这样一个小小的丫头都不听他的,没准他还得听陆春归的。
  老头子端着酸菜汤的碗放了下来,沉沉地看着陆春归,颇有些不能接受这些事实。
  “鑫儿妈,海康不在了,以后咱们这个家,就不能像以前那样了。春喜,春归,春燕,你们几个都不小了,得把家里的担子给挑起来。以后挑柴,养猪,烧菜做饭这些事,就不要劳烦你阿妈去做了,你们几个都把家里的家务活给分一分。”
  陆二婶有些惊愕,“阿爸,海康才刚走,你这是什么意思,是要撵我走吗?”
  一下子突然说不让她做家务了,要架空她。她一个农村媳妇,她不干活,她闲着可不是被人戳断脊梁骨?陆家也不可能养闲人,这是不让她在陆家呆着了吧?
  几个孩子也有些震惊地看着陆报国。陆鑫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阿妈,我不让你走!阿公,你要把阿妈撵去哪里?”
  陆报国有些哭笑不得,“我啥时候说要撵你了?”
  “那你说以后啥都不用我干了?那这不是……”陆二婶搂住儿子,低声道,“乖乖别哭,阿公不会那么狠心的。”
  陆春喜、陆春燕本来想着为啥家里的活都得她们仨来干,一听陆二婶这话,原来不让人干活就是撵人,顿时都感到有些恐慌起来。
  “你这是想到哪里去了?谁说不让你干活了,我是说,让孩子们几个把家里的活给担起来,以后你就专心照顾好鑫儿,别让他上山爬树、下海摸鱼,净干些危险的事情,到了应该上学的年纪,就让他去读书,你就安心照顾好鑫儿,海康只有这么个儿子,他也是我家的独苗苗了,可容不得一点闪失啊!”
  陆报国的话让陆二婶安了心,陆春喜、陆春燕也松了口气,只有陆鑫不满地撅起了小嘴巴,“不要不要,我就要爬树,我就要掏鸟窝!呜呜呜呜!我要吃鸟蛋!”
  宝贝儿子哭了,陆二婶自然又是一阵哄,可陆鑫不依,他听得清清楚楚的,阿公说以后让他阿妈啥也不用干了,就专门看着他,还不让他爬树摸鱼了,他哪里甘心。
  孩子哇哇大哭,嘴里塞着的地瓜都吐了出来,陆二婶看得特别心疼,不得已又许下了诺言,答应明天只要他不爬树,也不下海摸鱼,她就奖励给他一根冰棒。
  陆鑫这才消停了。
  陆报国连连摇头,眼里满是不赞许,可还是忍了忍,什么都没说。
  这孩子刚没有了阿爸,也是可怜,惯就惯一下吧。只要不是在灵堂里吃冰棒,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再说了,冰棒甜甜的也有营养啊。
  陆春归冷眼旁观着家里的这一出,一句话都没有说,只默默把手伸到了簸箕边沿,一愣,地瓜已经被吃完了。
  “明天还是吃地瓜吗?煮点米饭吧。”陆春归问。
  “不吃地瓜吃啥?”陆报国声音提高了一点,“现在家里统共才多少钱,米也没有了,还得花钱买。你们又不挣钱,个个都张嘴等着吃,哪里有这么多来吃?”
  “总得想想法子,家里这么多口人,总不会连挣点吃的都挣不到吧?”陆春归纳闷了。
  陆报国阴着脸,“怎么挣,你会打渔还是会种地?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对了,这样吧,也不是一点法子都没有,明天你们几个都到林子里去扛点柴回来。这台风天才过,刮断了不少树枝,你们赶紧去把那些被风吹断的都弄回家里来烧火。要是弄得多,能装满一牛车,就去借个牛车来拉去卖,也能挣个几分一毛钱。”
  几分一毛钱?
  “这么少?”陆春归忍不住脱口而出,一牛车的柴火树枝,那得花多少人力啊,才几分一毛钱?都不够本的吧,去捡柴也得吃饱了才去啊。
  “嫌少?那你怎么不嫁陈大海家去啊?听说他家有电饭煲,不用你拾柴。”陆报国道,“既然不想嫁,那就别挑三捡四,嫌这个钱少嫌那个事累,你不抓紧去捡柴,晚几天,大些好些的柴都让人给先捡走了!”
  陆报国很是一通训斥,陆春归这回没再吭声,谁让她穿到了八十年代的农村呢,捡柴挑水啥的,这些都是农村娃的日常,在她证明自己能挣大钱之前,她是偷不了懒的。
  陆家堂屋分隔成了两间小房和一个客厅,另外还有三间低矮的瓦房,刚刚好够睡,除了陆二婶和陆鑫一起睡,其他人都是一人睡一间。
  陆春喜、陆春燕、陆春归三个姑娘家睡的是单独的瓦房,陆二婶夫妇和陆鑫、陆报国分别睡堂屋的两个隔间。以往都是这么安排的,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便,但现在陆海康走了,只剩下陆二婶一个,和公公同睡一间大屋,虽然是分隔开的,便觉得有些不便了。
  可现在就这样搬出去睡小瓦房,未免也有些太明显了,陆二婶想了想,便让陆春喜和她还有陆鑫,一共三个人一起睡在堂屋的隔间里。
  陆春燕见了,嚷着也要和陆二婶一起睡,“阿爸走了,我害怕,他会不会回来找我?”
  “你别瞎话!怕啥怕!你就自己睡!”陆二婶唬着一张脸。
  “我不,我就要和你们一起睡!你自己也害怕,要不你为啥叫大姐跟你一起睡?”陆春燕可不依,“你们大人都怕,我是小孩子我更加怕!呜呜,你说这世上真的有鬼吗?”
  “别瞎说,那是你阿爸!”陆二婶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了,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头顶的瓦片,好像那里有个什么东西在窥视着,“好了好了,你别再说了,那就一起睡吧。”
  说完陆二婶对在一旁边的陆春归说,“春归你就不用自己睡吧,床小挤不下那么多人。”
  陆春归嗯了一声,她才不会想不开和她们挤在一起呢,有自己独立的房间多好。
  鬼什么的,她更不害怕了,她自己就是一只穿越的老鬼。
  只是她暗暗为陆海康不值,从家里竟然有好几间房就能看出来,陆海康是个能干的人。可惜为妻儿辛劳一世,有朝一日走了,竟然妻儿都害怕他成了鬼魂回来找他们。
  “那我睡哪个房?”陆春归问,她没有原主的记忆,房门口上又没有写着名字,她不得不开口问了。
  “不就那个吗?”陆二婶没多想,没好气地把房间门口指给了她,“你不会是还想我陪你走过去吧?我告诉你,你这么大的人,你得自己走。”
  大堂屋离小瓦房还有那么三四米的路,外头是漆黑一片的。
  “不用。你给我个手电筒就好。”
  陆春归晃着手电筒,回了自己的窝。
  陆二婶看着她的背影,默了片刻,“早点睡吧,都别乱想些污七八糟的事,明天还得出去捡柴。”
  几个孩子们横着睡,一张床倒也能挤下来。
  陆二婶睡不着,脑海里总纠结着陈大海的事,正好陆春喜也一肚子委屈诉起了苦,陆二婶便支招道,“我看春归最近有些欠收拾。明天去捡柴,你就让她多干些,多做些苦的累的,你自己捡着轻的活做。春燕年纪小,你记得让她少担点柴。春喜,你记着没有?”
  作者有话说:
  没有存稿,都是现码,今天拖到晚上才码完。
  过年期间更新不定,会尽量日更哒。
  小天使们喜欢的话就收藏一个吧
  顺便收藏一下专栏可好?
  手动眨眨眼,卖萌。


第13章 迷路
  黑夜中陆春喜看不清陆二婶的脸,但陆二婶的这一番安排让她心头的那些委屈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心头暗自欢喜,阿妈还是像以前那样偏着自己,当即喜不自胜, “我知道了,阿妈,我会好好照顾春燕,不让她干重活的,她年纪还小,我知道怎么做。”
  陆春燕听到自己干的是最轻的活,自然没有意见。陆二婶三个女儿,她是最小的,理应受到照顾嘛。
  陆鑫还没睡着,窝在陆二婶怀中说道,“阿妈,别忘了叫二姐给我采果子吃。”
  海岛的树林子里多有灌木,生长着各种各样的野果。对这时候乡下的孩子来说,那些野果就是极美的美食,可比王母娘娘的玉蟠桃。
  陆二婶抚了抚儿子的头,含笑道,“全家人就你最贪吃!你放心吧,有你大姐盯着呢,不会忘记给你采果子的。春喜,你都记住了吧,捡好了柴,还得让春归多采些果子回来。”
  陆春喜连声应下,陆鑫犹自不放心,又叫陆春燕可别趁他不在偷吃了他的份。
  陆春燕烦不胜烦,“我咋就偷吃你的份了,你都不去采果子,我可是去了的,我也采了果子的,我吃的都是我自己的份。”
  这下子陆鑫不高兴了,哭闹起来,不依不饶,非得让陆春燕答应一个果子都不能吃。陆二婶训斥道,“好了,鑫儿还小,你没事逗他干什么?明天的果子你们一个都不能偷吃,全部带回来给鑫儿。要是让我知道你们背地里偷吃了,回来有你们的好看!”
  陆春燕不服气,可一想阿妈一向最护着弟弟,她闹也没用,还平白惹得阿妈生气。惹得阿妈生气可不是什么好事,不见二姐都被阿妈安排最苦最累的活吗?
  那她又何必跟阿妈对着干呢,反正她在外头偷不偷吃,只要大姐二姐不说,不,只要她背着大姐二姐悄悄地吃,又有谁能知道呢?
  陆春燕是个精明通透的,立即答应了绝不偷吃一个果子,陆鑫让她再三保证,最后才消停下来,沉沉睡去。
  陆春归躺在小瓦房的硬木床上,听到大堂屋隐约传来的哭声,暗自皱眉,她这个弟弟实在是个没规矩的,在灵堂上都念叨着要吃冰棍,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看样子没有十岁也有八岁了,还这么不懂事,不用说肯定是被陆二婶娇惯成这样的。
  不过也不奇怪,琼岛民众一向重男轻女,陆二婶接连生了三个女儿才得了个儿子,自然把他当成宝贝疙瘩,不知不觉就养歪了。不用说,陆二婶是准备把她们这三个女儿陪养成扶弟魔了。
  陆春归冷哼了一声,谁爱当扶弟魔谁当去,她可不做樊胜美,千辛万苦挣来的钱全都给娘家啃个精光。她以后是要想法子挣钱,但是陆二婶也别指望在她身上吃血喝肉。
  许是换了副年轻身体的缘故,特别容易入睡,远处时不时传来一声犬吠,四处都漆黑的,没有一点灯光。
  宁静的乡村夜晚让人困意重重,陆春归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陆二婶正在外头疯狂地拍着门,“快起床,你个懒猪,太阳都要晒屁股了!”
  陆春归十分不悦,一大早哪个疯婆子跑来骂人?懒猪,谁懒了?
  视线触及缕空窗台外透进来的一点天光,还有屋内破旧不堪的陈设,陆春归呆了一呆,这才想到自己身处何处,她不再是风烛残年的老太太,而是成了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
  这种感觉让陆春归心情十分好,重新拥有一个年轻健康的身体实在是太好了,看在这副身体的份上,她就不计较陆二婶的无礼了。
  陆春归爬起来,轻松愉快地推开木门,陆二婶正骂骂咧咧,触及那脸上淡淡的愉悦笑容,突然间心里打了个突,不敢再当面骂她懒猪了,只催促她快点动手出发。
  陆春归抬头看了看天色,天只不过蒙蒙亮,一轮淡淡的弯月还挂在天空,时不时地不知从哪儿传来一两声鸡鸣。
  早点去也好。
  陆春归感觉自己全身有使不完的劲,可能是昨晚睡得太舒坦了,虽然只是一张破硬床,可一觉睡得极沉极香,醒来就觉得耳聪目鸣,正要去探索世界一番。
  去捡柴挑柴,自然得备些工具。
  陆春喜、陆春燕都已经挑选好了合用的扁担、绳子,陆春喜手里还挂着一个军用水壶,里面装的是水。陆春归在堂屋门后,也拿了扁担、绳子,看到旁边还有一把长长的大砍刀,便也顺手拎上了。
  陆二婶见状,本想喝止,念头转了转,却还是把到嘴边的话给咽下去了。
  看把她能的,就让她带上砍刀去吧。别闯祸就行,闯了祸也把指望她这个当阿妈的来擦屁股,反正她陆春归不是厉害得很吗,既然能料理丧事,自然也能应对一把大砍刀有可能带来的那些破事吧。
  去捡柴是体力活,又要捡又要挑的,除了水,也得先吃早饭,储存点体力好干活。早餐是地瓜和酸瓜汤。一日三餐都是这个,陆春归已经感觉不到美味了,只觉得有些烧心。
  地瓜这类淀粉食物吃多了,特别容易出现这个现象。地瓜少量吃点味道还是不错的,可长期把地瓜当主食,大量食用,会串上胃病的。陆春归默默把地瓜咽下去,想着自己的赚钱计划还是快点执行。
  想到这个,陆春归都想双手合十了,老天爷没把她给弄到挣工分、割尾巴的年代,八十年代已经开始改革开放,别说养个鸡、开垦点自留地了,她就是做生意低买高卖、做点零食糕点,都不会被说举报是投机倒把得受处罚。
  姐妹几个吃了饭,便朝着目的地出发。
  大安村是个依山傍海的小村庄,背靠大山,三面临海,长长的海岸线上种满了木麻黄树。木麻黄树是海防林的极佳树种,可以耐碱盐,在海滩上生长。在最靠海的沙滩上种满了木麻黄树,再往村子里的方向,树的种类慢慢多了起来,椰子树、苦楝树、尤加利树的身影开始出现,偶尔也能看到一两株芒果树、腰果树、菠萝蜜树等热带果树。
  在离海稍远一些的地方,灌木丛十分茂密,时不时地看到山鸡扑腾而过,把陆春归看得很是眼馋。她没有武力值,打山鸡打猎什么的全然不会,只能看着那些山鸡飞过甚至而跑过而干瞪眼。
  她们要捡柴的目的地便是在海防林子里,每次刮了台风后,树枝树干都会被吹断不少,有些碗口大的枝桠都被吹断了。因此每次台风过后,村里人都会来林子里把这些树枝拖回家里当柴烧。
  陆家因为办丧事,没能赶先一步,今天才来捡断落的枝桠,自然只能捡别人捡剩的。姐妹三个走了约一个小时的路,来到了林子里,每每都看到粗壮的树干分叉处有碗口大折断的裂口,可树下却没有那根断掉的枝桠,只有一些从大枝桠上削断的细枝条。
  陆春喜颇为失望。
  能捡到大枝桠当然是最好的,那样拉回家晒干了,劈开烧火特别旺。
  可没有大枝桠,也不能空手回去,哪怕是细枝条,也比她们平时上山去砍柴方便得多。上山砍的都是小灌木,更兼荆棘满地,路很不好走,费老大劲才砍下一根半米多一米长的小细枝,一根根积累起来,最后还得背下山。
  陆春喜带着两个妹妹在林子里走了好一会,都没有找到被台风吹下来的大枝桠,只能认命地指挥两个妹妹捡别人不要的细树枝。
  这细树枝也有讲究,不能连树叶一起拖回家,得把树枝上的叶子给捋了——自然不是拿手来一片片地捋,那得多费时间啊,木麻黄是松针类植物,一根半米长的细枝条上不知长了多少片树叶。
  陆春喜指挥着陆春归把附近能找到的断枝条都拖到一处,她和陆春燕则各拿出一把轻便的菜刀,开始把陆春归拖来的树枝上的树叶给削掉。
  削树叶可以找个树桩坐下来慢慢削,而拖树枝却得到处走动寻找,还得费劲把枝桠给拖回来。
  陆春归一开始没意识到自己接了最重的活,既然是来捡柴,那肯定得四处走动寻找。
  好在这副身体年轻,走动起来很是轻快,边走边听着风吹动树林的沙沙声,还有远处的海涛声,隔着树林都能闻着一丝海的韵味,头上时不时响起清脆的鸟鸣,这让陆春归一时间心旷神怡,感觉宛如在度假休闲。
  欣赏了好一会海防林的景色,陆春归才开始捡树枝,可到了把树枝拖回去的时候陆春归就犯了难!
  首先她人瘦力微,若只是抱几根小树枝还不成问题,可想到拖个稍大点的枝桠就拖不动,枝桠上连着枝桠再带上树叶,那重量可不小,哪怕只是放在地上一路拖着,也得费不少劲。
  再说这地上可不是光滑的瓷砖地面,这地上是沙滩,又松又软,每一步都深陷到沙子里,脚踝没入沙子好几公分,走起来可费力了,时不时还突起一丛野草,把拖在地上的枝桠给勾住。
  那就不拖大的枝桠吧,抱几根小树枝回去就好!大的枝桠一会儿喊陆春喜、陆春燕来,三个人一起当搬运工!
  陆春归可不是傻子,她才不会傻傻地埋头干活,有饭大家一块吃,有活就得一块干。
  可这时候陆春归发现,自己迷路了!竟然找不到陆春喜她们所在的方向!茫茫林海,只听到风声海涛声。无论每个方向的景物都差不多,都是密密的树林,没有什么标志性的东西。
  陆春归第一次来,对东南西北本就没有什么概念,这会儿在密林里逛了一会儿,已经丢失了原来的方向,东寻西找,处处都是木麻黄树林,都分不清楚方向了。
  作者有话说:
  我也是个路痴哈。
  同一款路痴的收藏下专栏可好?
  么么哒。


第14章 真是太好了,你也在这里!
  阴凉的树阴下,陆春归额头上都泌出了汗珠。
  她的方向感向来不好,但前世生活在城市,方向感不好也没有关系,到处都有路标、还有各种标志性建筑物,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而已,最终一定能够到达目的地。
  可现在是在林子里,四处都是一样的,压根就没有什么标志性的东西,每棵树长得都差不多,她把一堆树枝放一棵树下一放,就开始寻找出路。
  一个方向不敢走得太远,生怕越走越深入林子里头,更加走不动了。这林子这么密,到了深处,别人想来寻她,恐怕也寻不到。
  而且,以陆家人对她的薄情,也未必会出尽全力来寻她。
  陆春归绕来绕去,没多久又绕回原来的地方。她一路走呼唤着陆春喜、陆春燕,回应她的却只有林子里空旷的风声。陆春归开始有些害怕了。
  她会不会越走越没体力,最后饿晕在林子里,最后……最后找不到路,误入林子最深处出不来,最后死在了林子里?
  陆春归无力地抱肩膀,颓然坐了下来,她还是好好保存体力,然后慢慢想个法子吧,比如等到天黑看启明星来定方向什么的。
  可抬头一看那被树叶遮天蔽日、只透下来几线日光的头顶,陆春归就发现自己这个想法也不现实。林子太密了,那些海防林长得极旺,像原始森林似的把头顶的天空遮得严严实实的,她连太阳都看不到,更别说启明星了。
  那她怎么办?
  她穿越时空而来,有着对前世世局的走向,本以为这辈子可以做个富姐儿,没想到梦想还没有实现,竟然要死在林子里了么?
  啊,可悲,她穿过来后还没有好好吃上一顿饭,除了在那个少年家的那一次,酸菜汤配水煮地瓜,人间美味。
  奇怪了,同样都是地瓜酸菜汤,在别人家吃得那是倍儿香,在自己家里吃起来难以下咽。难道说是因为在少年的家里,有美色佐餐,所以平淡的酸菜汤才变得有滋有味么
  那个少年的眉眼五官确实是有些小俊,肤色也不像这里人普遍都是黑炭似的,他是极健康阳光的小麦色,看着就很养眼。
  陆春归闭目靠在一根树干上,胡思乱想着,她才不会真的饿死在这个林子里呢,她可是穿越来的人,一肚子的知识文化难道全都喂了狗?她只不过是累了歇一会儿,总归能找到办法的。
  迷糊中好像听到有个尖锐的声音在说,“啾啾,这个是帮她的人来了吧?这个蠢蛋。啾啾。”
  “啾啾,嘻嘻,蠢蛋有蠢福。啾啾。”另一个尖细的声音回应道。
  这两个声音都是十分细碎的,似是两只鹦鹉在学人说话,边说还边啾啾啾的,好似一连串鸟鸣。
  蠢蛋骂的是谁?
  陆春归睁开眼睛,两只不知名的小鸟扑腾着翅膀飞上了高高的树梢,隐没在浓密的枝叶中消失不见。
  陆春归环目四顾,四处除了风声就是海涛声,哪里有人说话啊?
  看来刚才她靠着树干睡迷糊了,睡了一觉。
  心也是真大,迷路了还能睡得了觉。
  还在睡梦中被人骂成是蠢蛋,这梦也真是太不靠谱了,在梦中应该多怼别人啊。
  陆春归摇摇头,扶着树干站了起来。
  突然,一只山鸡从前面的树林里连跑带飞地蹿了出来,接着木麻黄树枝一动,水帘似的枝叶被人从中间分开,一张英俊阳光的脸出现了。
  陆春归一怔。
  要不要这么巧,竟然是沈青岩,她才刚刚怀念完他家的地瓜和酸菜汤,他就出现了。
  是不是这人都经不住念叨。
  沈青岩的眉目五官明明与她前世的亡夫并无相象之处,然而眼神却是出奇地像,他只是淡淡看她一眼,她的心底就一股莫名的感觉冒了出来。
  特别是在这个她有些绝望的时刻,沈青岩突然出现,就似那脚踏五彩云的白马王子,全身上下都闪闪发光,陆春归几乎是冒着星星眼地看着他。
  太棒了,刚才她的梦还真是做对了,天降了一个人来帮助她。不过,她可不是蠢蛋,只是有点路痴而已。
  沈青岩看到陆春归,显然也是一愣,“春归姐,你也在啊?”
  陆春归此时看沈青岩,就觉得他整个人都在熠熠生辉,十分欢欣地哎了一声, “真是太好了,你也在这里!”
  真是天降救星,她不用担心被饿死在林子里了!
  陆春归本就生得漂亮,这么展颜一笑,眉眼间生动迷人,透过林萌的一点阳光落在她的鼻尖,更是显得娇俏可人。
  而四周环绕密密麻麻的树木,把外界都排除在外,形成了一种天然的封闭,使得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无形间拉近了许多。
  当天拿着账本为陆春归记账,那时候明明离陆春归的距离更近,伸手就可以拉着,可沈青岩觉得还是现在更近,近得他有些心慌和不自在。
  他的目光不敢再看陆春归,视线飘过了陆春归的脸,投射在那只跌跌撞撞的山鸡上,“你来捡柴火?我来捉山鸡的。”
  他快步越过陆春归,准备去追那只山鸡,却又回头一顿,“你捡柴怎么捡到这里来了?”
  这里是林子深处了,一般人捡柴都不会捡到这里面来,外围的柴火就足够捡的了。
  这片海防林,是很多年就就种起来的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面积可真不小,沿着海岸线几十公里呢,分不清方向的话,走上一天也走不到头。
  陆春归嗯了一声,视线已经放到那只山鸡上了,两眼放着兴奋的光,“你还会捉山鸡?哎呀,那快捉呀,别让它跑了呀!”
  山鸡山鸡,她看着可眼馋了,早就想吃了,她刚进林子时就看见山鸡乱蹿,可她没有那个捉鸡的技能,只能干瞪眼。
  沈青岩本还想再说些什么,看到陆春归两眼冒光,一副快要流口水下来的样子,他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他一个飞跃,往林子里蹿去,一边不忘记叮嘱了一声,“你可要跟着我,别丢了。”
  陆春归欣然跟上,她哪怕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