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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碎片-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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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工作。赵黄瓜无意中瞥了一眼——一个浪漫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赵黄瓜看到的是西南地区一个军工企业的宣传海报,那上面有设备齐全的生活设施之类的介绍,其中有一张厂办医院的照片,剥落的墙皮,生锈的铁管床,床单倒还干净,上面躺着一个年轻的女病人。“你看这女的,真漂亮。”赵黄瓜对张豆角说。张豆角看了看,点了点头,然后接着往前走,走了几步回头一看,赵黄瓜还在那里盯着看。
到了晚上,赵黄瓜辗转反侧,终于挤到张豆角的床上:“那女孩真漂亮。”
张豆角惦记着明天跟法律系约好的那场球,顾不上搭理赵黄瓜。
第二天早上,赵黄瓜告诉张豆角:“我要去那家单位,找那个姑娘。”
张豆角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最终,赵黄瓜被分配到了这家企业,在四川的深山里面。
赵黄瓜是咱们母校98届的毕业生,故事真的是这么发生的。至少在传到我的耳朵里时,这还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是听当年与赵黄瓜同届的一个师弟说起,惊得差点儿把下巴掉到裤裆里。
按照怀疑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个故事再往下传,就肯定要走样了。见招拆招发动你,一起把这个故事续下去。
一,按照表现主义的创作原则,那个夜晚不应该是那么平实的几句话,接下来还应该有这样饶舌的对白——张豆角:“认真地想一下,你真的爱上她了吗?你真的要为爱走天涯吗?”赵黄瓜做深刻思考状:“我也害怕答案是这样。”张豆角:“那就行了,睡觉去吧,明天跟法律系还有场球呢。”赵黄瓜却又说:“我更害怕答案不是这样。”张豆角呆在那里。
二,按照浪漫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个故事的善良结局是这样的:2001年5月,赵黄瓜回到北京,拜见分别两年的同学张豆角,身边的女友就是那个美丽的姑娘。
三,按照写实主义的创作原则,赵黄瓜到京后的情景是这样的:张豆角邀请这一对甜蜜的恋人去三里屯(6)小坐,赵黄瓜的眼睛顿时不够用了,这儿的美女才叫美女呀,那样的眉毛那样的嘴,那样的胸脯那样的腿……他正兀自失落,女友伸手拉住他的胳膊:“你怎么了?”他看到她脸上的化妆很是粗陋,闻到她身上的低档香水味,想到她连衣裙的样式跟酒吧服务员差不多,体会到她面对这花花世界的怯怯眼神,然后淡淡地说:“没什么。来,走掉这一扎。”他将扎啤端向张豆角。
四,按照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他们俩回到山沟沟里以后的情景是这样的:赵黄瓜总是琢磨着怎么把两人去北京的往返火车票给报销了,她则开始鄙视他这种算计样儿。终于有一天,她加班很晚才回家,他只顾看球没有做饭,她饿着肚子看着冷冷的灶台,两人爆发了第一次吵架。然后,她越看倒卖军火的厂长儿子越顺眼……
五,按照经验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个故事的可怕结局是这样的:赵黄瓜到单位报到后,先伺机让自己生了一场病,然后潜入厂医院,上穷碧落下黄泉,寻找到那个女孩,结果发现照片上的她搞得跟婚纱摄影似的,而真实的她则让赵黄瓜想起学校里经常用到的那个词儿:“贝多芬”——背后看起来是多么芬芳。
六,按照后现代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个故事还有一个更悲惨的结局:赵黄瓜惨叫一声,成了蔫黄瓜。等他晃晃悠悠地走出医院,发现厂区的小道上有六十六个年轻人在晃晃悠悠地徘徊、怀疑人生,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的顶级浪漫分子,全被那张照片骗了来。该厂因为这一丰盛收获而荣登中国企业浪漫排行榜Top 10之首。
而这个故事的真正结果是:无结果。你冷冷地说。一走了之,做鸟兽散,没有人再去关心赵黄瓜的泡妞结果。在他自己看来惊心动魄决定终生命运的抉择,只不过是这尘世中的一粒尘沙,只不过是相熟又不相知的人的一则谈资。
也不能这么说。见招拆招接嘴。这个故事产生的一个结果是,我弟弟当时还在咱们学校上97级。我马上把这个故事讲给他听,并警告他,不要这么卤莽,否则就别想从我这里拿到生活费。
哦,我见过你弟弟。难怪我见他的眼中总是饱含泪水,原来他不幸有你这么个哥哥。
见招拆招急忙为自己辩解。其实我也很喜欢赵黄瓜这样的。我的想法是,如果我是我,我会像赵黄瓜这样做,如果我是我弟弟,我就不会让我这样做。
什么如果我是我,什么如果我是我弟弟。你们这些穷酸文人除了玩弄这些绕口令一样的文字游戏,还有什么用处?
你别老把我说得这么难听!你不也是个青年作家吗?见招拆招有些气急败坏。难道我说的不对吗?我自己可以那么做,但我不愿意让我弟弟承担那种危险。
是吗?是吗?你连连冷笑。你敢那么做吗?你什么时候是处在“如果我是我”的状态下?什么时候以“我是我”的状态做出过什么决定,干成过什么事儿?
见招拆招张了张嘴,但除了亮一下他那口糟烂的牙外,没发出任何声响。他闷头喝了一口酒,又过了一会儿,才说。是啊,我们一直嚷嚷着要成为“我”,结果却概莫能外地成为了“我弟弟”。
你突然不忍再嘲笑见招拆招,而是打心眼里涌起一阵伤痛。你与他碰了碰杯,喝下一大口酒。为什么我们的身边,包括我们自己的心中,总有那么多爱我们的亲人?他们慈祥地向我们的异端思想冲杀过来,兵强马壮,盔甲鲜明,八杆护背旗迎风飘扬,上面掐金边走银线,还绣着八个斗大的字——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见招拆招干笑了一下。我觉得应该是另外八个字——不能没有对你的爱。要不,就显不出我的作用了,就没人来感恩了,就没人可以控制了。
我恨你们这些文人。面对见招拆招卖弄他的浅薄灵感,你开始反戈一击。你们把一些字眼的门槛设计得那么高,非得怎么着怎么着才够得上,其实,看看你们自己那份儿可怜样吧!
像“浪漫”这个词儿,没有你们规定的那种层次那种模样,难道就不是了吗?当然,你们把握着话语权,尽管你们文若泉涌,尽管你们年老色衰,尽管你们有贼心没贼胆,尽管你们意淫的次数比手淫还多,手淫的次数比做爱还多。
就拿吴紫菜和钱丁香来说吧,丁香小姐对着身边的一堆男人媚眼横流,指东打西,独独对吴紫菜那小子横挑鼻子竖挑脸,就连紫菜放个屁,都嫌人家的烟台口音不好听。吴紫菜自己个儿怎么也想不明白,就趁只有两个人饭局的时候腆着脸问丁香,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才这么摧残我。你怎么现在才回过味儿来?丁香小姐长出一口气,把原来送给那些男人的媚眼以“满天花雨”的手法一股脑全甩给吴紫菜,吴紫菜的脸顿时兴奋得比紫菜还紫……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就拿周蘑菇和陈百合来说吧,两人经过漫长的考验与等待,终于要去办结婚证了。一系列手续办下来,蘑菇与百合成为法律承认的夫妻。总得庆祝一点儿什么吧。蘑菇问百合有什么心愿,百合说,咱们去吃陕西凉皮吧。两人就以两份凉皮结束了这一天的战斗,然后蘑菇动情地吻了百合,两人的嘴里全是凉皮、面筋、辣椒和蒜汁的味道……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就拿孙玉米和钱牡丹来说吧,玉米老弟是个老实人,尽管喜欢钱牡丹好长时间了,但就是爱她在心口难开。某一次聚会,牡丹旁边坐了几个文化人,纷纷鼓动如簧之舌向她发出求偶之声,玉米这才急了。人一急喝酒就疯,玉米迅速把自己喝高,然后越看牡丹越美丽,越看牡丹底气越足。他终于当着一众傻蛋的面,将牡丹叫到外面。夜色阑珊,他告诉她,他喜欢她,又问她,她喜欢他吗?牡丹小姐说,不,我喜欢你是第二位的。玉米的心马上从酒窖转到了冰窖。牡丹继续说,我第一喜欢的是酒,因为是它帮你喜欢我的。玉米又急忙伸手往冰窖里一抄,把自己的心捞回到酒窖……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就拿李韭菜和王兰草来说吧,两人终于有机会肉帛相见,做了一次充分饱满的爱。王兰草浑身瘫软地躺在那里,喘匀气儿后骂了一句:“做爱,真他妈好!”见惯兰草淑女形象的李韭菜顿时变成了李黄瓜……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你越说越过瘾,茄子豆角西红柿们的所有风流韵事都被你编排出来。
对啊,对啊,这就是浪漫,浪漫就在你身边。见招拆招搬出本《现代汉语词典》,一边查词,一边抒发人生格言。也许,当你发觉自己不由自主(或可替换为:不能自已/不由分说/不假思索/不管不顾/不哼不哈/不可救药/不可思议/不可开交/不可收拾/不成体统/不知进退/不自量力/不遗余力)地爱上她时,就已经是浪漫了。
操。你暗骂一声,又让这小子占了先。

1988年9月27日

妞。这个词儿,让人想起小鸟依人,想起可爱可怜,反正,是一种柔弱又怜惜的触动。但在一个男人还长着青春痘的春心中,往往迷恋的是成熟的女性,来包容他们年轻懵懂的情与欲。
杨蒜苗大学毕业后,来到被分配的单位。就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他一边怯怯地熟悉新单位的章程,一边色迷迷地打量新单位的女同事,好憧憬自己以后的艳遇。跟几个同年分来
的哥们儿在单位楼下徜徉的时候,黄红梅出现在他眼前——用两个庸俗的形容词吧——身材高挑,成熟美艳。杨蒜苗一下子就被她迷住了。
如果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此时的运镜一定是这样的:镜头围着杨蒜苗痴呆的脸做三百六十五度旋转;所有背景都成为模糊的一团,除了黄红梅;柔情的音乐同时响起,像淌在每一个人的心头;黄红梅嫣然一笑,用慢动作翩然转身……到这个节骨眼上,只要稍微看过一两部爱情片的人都知道,两人来电了,两人有戏了。
但在那一天,既没有慢动作,也没有轻音乐,甚至,杨蒜苗连多看黄红梅一眼都不敢,脸上更不敢有任何痴呆的表情,造物主的镜头也没有给他来一个大特写。至于黄红梅,也只是扫了这几个毛头小伙子一眼。
住进集体宿舍后,哥几个把那些女同事迅速扫描一遍,定出一个排行榜,作为以后自己泡妞的根据。许多人都把黄红梅列到榜首,杨蒜苗也随声附和着。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黄红梅依然是导致他们流哈喇子的招牌菜,杨蒜苗也慢慢知道了,她在市场部,已经结婚。但,结婚算什么呢?并不妨碍大家在聊天时赞美她啊,也不妨碍蒜苗有事没事的时候想起她啊,包括在楼道里大声说话,也是为了能让她听到。
上岗培训和思想教育结束后,人事处要把他们分到各部门,杨蒜苗不露声色地说,他喜欢去市场部。没有人知道他去大家都不爱去的市场部是为了什么,经常要出差,干一些杂碎事儿,还要承担很大的指标压力。蒜苗自己也不愿意承认,就是为了黄红梅。
如同所有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一样,杨蒜苗的第一天上班去得特别早。他把市场部办公室的地拖了一遍,打量了一下那几张办公桌,很遗憾,黄红梅的桌上没有摆她的照片。他又把所有的暖瓶都打上水——那年头还没有饮水机,做这些事儿的时候,他心中是有一种隐隐的兴奋的。
提着几个灌满热水的暖瓶,用脚踢开办公室的门后,他看到,黄红梅已经来了,把包挂在椅子上,正转身出门。“早啊。哈,你真勤快。”她冲他说。他笑了一下,侧身让她走过他身边。
“等等。”她让他站住,伸出手,整了整他的T恤领子,“恩。”
他觉得自己几乎要炸了。
那一天真过瘾啊,只要没有人注意,他就可以充分看着她,她从鼻子到嘴角的两道浅浅的笑纹;她被头发盖住的耳垂;她挺一下身子,双手伸到后面,揉一下纤纤的背;她在办公室走来走去,短裙下两条长长的腿在他眼前晃动,不太高的高跟鞋踩得他头皮痒酥酥的。偶尔闲下来,她会跟他聊几句天。哦,她大概是戴着隐型眼镜吧。等挣了第一个月工资,也该换个眼镜了。
整整那一天,他都忍不住要放声歌唱,歌唱莫名其妙的电话,歌唱单位为他印的新名片,歌唱食堂的蒜苔炒肉,歌唱突如其来的一场雨,歌唱马路上汽车的嘈杂和油炸臭豆腐的香气,歌唱沾在脚上的甘蔗渣,歌唱一切能看到的东西。
那一天,是1988年9月27日。
如果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那杨蒜苗和黄红梅肯定分别是男女主角。根据明星制,一号角色肯定要找一线明星来演,比如布拉德·彼特演杨蒜苗,而演配角的就是那些二线演员,比如,丹尼斯·奎德吧。观众看这部电影,就会觉得布拉德·彼特对黄红梅做什么都是应该的,而丹尼斯·奎德,怎么看他跟黄红梅在一起都别扭。所以,拥有两千万美金片酬的布拉德·彼特横刀夺爱就显得那么顺理成章,而两百万片酬的丹尼斯·奎德,哪怕他是合法丈夫,也只有乖乖出让老婆的份儿。而对于看到了爱情电影的观众来说,只要看一眼演员表,就知道该谁跟谁好了。
电影的结局是这样的,布拉德·彼特勇敢地向黄红梅表达了他不由自主(或可替换为:不能自已/不由分说/不假思索/不管不顾/不哼不哈/不可救药/不可思议/不可开交/不可收拾/不成体统/不知进退/不自量力/不遗余力)的爱,黄红梅投怀送抱,两人幸福地拥吻在一起,全世界的灯火都为他们闪亮。而丹尼斯·奎德,谁他妈管他呢?
可惜,生活永远不是电影,杨蒜苗也从来就不觉得自己是理所当然的男主角,周围也没有人觉得该他俩天经地义在一起。接下来的日子像缎子一样滑溜:两年后,黄红梅怀孕生子,杨蒜苗经过几次相亲(其中黄红梅还给介绍过两次)和恋爱后,也和康乃馨小姐结了婚,被人们视为郎才女貌的一对。并且,他也真的是爱康乃馨。
当年那些年轻人,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大家纷纷恋爱、结婚、离婚,美女排行榜上,也逐渐换成了更年轻美丽的女孩。随着头发的稀疏和肚子的隆起,他们的性趣所在,也由成熟风韵的女人转移到活泼天真的少女身上。
身边的人事变幻不停,杨蒜苗和黄红梅,始终还在一个部门,黄红梅逐渐成了部门主管,杨蒜苗有几次换部门的机会,甚至朋友撺掇他辞职南下,去干一番属于男人的伟大挣钱事业,也被他拒绝了。慢慢的,他们成为市场部相识时间最长的同事,最亲近的朋友。
他们中午在一起吃饭,然后一起打拖拉机,两人永远是拍档,她的牌技很差,经常一上手就知道往死里吊主,其实就是最傻的瓜也看出大王在杨蒜苗手里,但他很少发脾气,而原来他在学校打拖拉机时是经常气得摔牌的。
在办公室闲下来的光景,两人就唠家常,永远是最琐碎的事儿,她跟丈夫闹了别扭,她对弟弟的女朋友很不满意,她的学历不好所以评职称总是不太如意,有时候她会叹口气,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就要离婚……他总是耐心地听着,并且很是津津有味。他并没有意识到,妻子康乃馨的这些话,他是不耐烦听的。
她爱看那些软绵绵的女性杂志,于是他每次骑车去报刊亭,除了电影画报和《兵器知识》外,又多了《知音》、《家庭》和《女友》。那些杂志真肉麻啊,除了充满用各种名牌(最好直接用外文原称)装饰起来的情调和身份外,然后就是:“我转过身,这时已是泪流满面”。但是,她喜欢。
下雨了,他会飞奔回宿舍,再拿上雨伞给她送到办公室。她说“倒霉”了,他就去食堂帮她把饭买回办公室,或骑自行车跑两站地,拎回一兜她爱吃的蟹黄汤包。他和她共同征战商界,他为她挡酒,挡那些不坏好意的男人对她的骚扰,最终变成她为他挡酒……
她生孩子时,他去看坐月子的她,她喂奶,当着他的面,她的妈妈端来一盆鲫鱼汤,她会跟他解释,这是下奶的;他婚后,康乃馨一次宫外孕,她到医院照顾了他妻子两天,还毫不避讳地说,她也经过这么一遭,流了许多血,差点儿死掉。
有时候,她会走到他面前,再转过身,让他帮她整理后背的束带;有时候,他会故意逗她生气,她笑着打他;有时候,他会拉着她的胳膊求她什么事儿,感受她的柔软和滑腻;有时候,他没有心情和妻子做爱,就会幻想是她……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
杨蒜苗并不是没有性冲动的柳下惠,或只愿意给陈圆圆挑粪种花的胡逸之(7),他也幻想过很多次与黄红梅上床,甚至还精心设计过这样的机会,但当机会真的来临时,他总觉得跟趁火打劫似的,于是结果无一例外,那些滴水不漏的计划漏得滴水不剩。
终于有一次,他和她一起去无锡出差。这时候他才意识到,他和她成为同事好些年了,均分别出差无数,这次却是第一次同时有他和她,并且也只有他和她。所以在去无锡的火车上,他就开始憧憬那一幕的情景了:在宾馆,他到她的房间,坐到深夜,要回自己房间的当儿,他站起身,突然抱住她,两人如干柴烈火般动情不已,迫不及待地撕扯着对方的衣服,然后喘息着滚倒在床上……
到达无锡,与合作单位吃过饭,好在无锡人的酒风比较绵软,也不强灌人,所以他和她均得以保持清醒头脑。这样最好,他可不想在跟她第一次上床时醉醺醺的。
回到宾馆,在自己的房间洗完澡,然后他敲响了她的房门。她开门,放他进来。她也已经洗过,穿着睡衣,头发湿漉漉的。他们分别坐在两张床边,聊着天。他频繁地用眼瞄她,她裸露在睡衣外的肌肤泛着一种光洁的色泽,一笑起来,脚弯成一种很动人的弧度。用句鸳鸯蝴蝶的笔法吧——他的心弦拨动着幸福的颤音。
终于,夜深了,终于,她在看表了。他站起身来要走,她也站起身来送他。他一下子抱着她,用一个想象了千百次的动作。她挣了一下,然后也环抱住他。
进展到这里,情节还跟他设想的一样,但就在她回抱他的那一刹那,他顿时头晕目眩,原本设计的迫不及待地撕扯对方衣服的程序也忘得一干二净。他只是和她拥抱在那里,两人均一言不发,时间过了那么长,那么长,他觉得她比他还小,让他怜惜,他觉得自己拥有的幸福足以傲视整个世界,他觉得地毯柔软,灯光温柔。
他凑过去亲她,手也开始摸索,但都被她身体的扭动制止了。她说:“你该回去了。”他说:“让我不走吧。”她摇摇头。
“好吧。”他亲了一下她的脸,离开她的房间。
接下来在无锡的几天,他和她看了锡惠山的杜鹃花,饱览了太湖秀色,在灵山大佛前许了愿,寻找段誉和乔峰“剧饮千杯男儿事”的松鹤楼未果,晚上到了宾馆,他仍是洗过澡后去她的房间,聊天,欣赏她的身体,起身告别时拥抱在一起,求她别让他走,灰溜溜地回自己房间。
如果他再坚持一下,如果他用些蛮力,如果他的脸皮再厚些……但是,没有如果。那些情色、色情小说的作者,那些情色、色情电影的导演,他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泡过妞,或者,他们是用虚构的热辣场面来弥补自己的失败?他将那些人的三代直系女眷问候了一遍,以消解自己被误导的性爱方式。
他只能让自己独自上床,脸上带着空落落的笑意。而那些被他惦记着扯坏的衣服,全都得以保全。
离开无锡后,他和她坐在火车上,他悄悄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渐渐变得温热。他不知道自己的心中是满足还是缺失,是幸福还是痛楚?
日子继续一天天地过去,杨蒜苗和黄红梅仍然像从前一样,同事。只是在没有旁人的时候,蒜苗才用渴慕的眼神看着黄红梅,身体依然是不动声色。
只是在那一个夜晚,他第一次为她流泪,尽管这世界上却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的泪水是为了谁。
康乃馨要去新加坡工作,那天是大家为她饯行,喝得不亦乐乎,包括黄红梅一家三口。耳花眼热后,意气素霓生,大家又去歌厅卡拉OK。在酒精的作用下,杨蒜苗的眼神变得像蒜苗一样火辣辣,也狂放起来,和黄红梅的儿子争夺着话筒。最终,他向大家展露了一手深藏不露的手艺:居然会唱京剧,铜锤花脸。
他唱的是《铡美案》中的一段散板。民女秦香莲被她丈夫的公主二奶和皇帝的老婆宣召上堂,她哪儿见过这等世面?包拯便拍着胸脯唱了几句来为她鼓劲,特别是最后一句“天塌地陷有老包”,格外声情并茂,浑厚悠长。康乃馨明显被感动了,动情地搂住他的肩头,当作是他的临别决心。而他,却借着酒劲痴痴地看着黄红梅,想到她正在为老公的婚外恋伤心,想到她还要努力装作生活圆满的样子,想到她正遭到与她竞聘副总经理的男人排挤。“天塌地陷有老包”,这句话让他豪情万丈。我会和你在一起,不让你受委屈。他心里在说,又痛又怜,眼中有泪光闪动。
“唱得真有气势。”黄红梅攥着儿子的手鼓掌,然后对康乃馨说,“我还老想他是当年那个小伙子的样子,其实人家都是个大男人了,让人靠得住。”
康乃馨骄傲地看着蒜苗。
妻子走了,日子继续一天天地过去。
经过康乃馨两年的艰苦打拼,杨蒜苗也可以移民新加坡了。他来北京办签证的时候,黄红梅正巧也在北京,给在医院治病的老母亲陪床。
接到他的电话,黄红梅马上从医院跑了出来,两人得以在北京相聚。
“那里还好吧?”饭桌上沉默了许久,她才问他。其实这个问题她早就问过了,在他去新加坡探过一次亲之后。
“还好吧,我对那个规规矩矩的国家很是喜欢,也喜欢河以南的‘老巴刹’,跟咱们的大排档一样,全是各种好吃的。”他答道,也跟以前的答案一样。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哦,用新加坡式华语,‘不知道’要说‘不懂’。”他笑着说。
“好吧,我不懂你。”
他的心颤了一下。
吃过饭,他和她坐上一辆出租车,先奔向他住的宾馆。他产生了一个淡淡的想法,希望能和她有最后一夜。到了宾馆,她却要接着走,说母亲还在医院。他握住她的手,扭头看她,脸色劳顿。他和她一起来到医院,看了她的母亲。
他执意让她去宾馆住一晚,他来陪床。两人又打车,他送她回宾馆。
他领她进了房间,然后要返回医院。
两人的眼光交织在一起。他摊开手,她走过来,贴在他身上。他合上双手,将她拥在怀里,爱抚着她几天没洗的头发。
他突然想到,她原来已经四十二岁了。
你的故事讲到这里,看到见招拆招脸上挂了两行泪。
杨蒜苗然后去了医院,陪了一夜床,等到第二天上午,黄红梅来接他的班。然后,他就去了新加坡。两个人的肉体接触,就以在无锡的一个拥抱为起点,在北京的拥抱为终点,故事就是这样。
如果让你们这些文人来写,这肯定是个凄凉的调子,但我看蒜苗和红梅都挺开心的。这世界很不公平,大家都在泡妞,却只有文人的泡妞历程才被记录下来,并且因为文人那种得蜀望陇的不知足心理,所以还总带有深深的怨妇情结,好像谁都对不起他似的。
见招拆招长出了一口气,不再反驳你。
杨蒜苗跟我说起他的故事的时候,是那种很幸福又留恋的神情,天高云淡。他在那个单位上了十五年班,也就是和黄红梅在一起待了十五年。他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因为爱黄红梅而成了劳模,大概黄红梅也是吧。一个人每天醒着的时间大概也就是十来个小时,而在这十几个小时中,他却有八个多小时和她在一起;一个人生命的黄金岁月也就是二三十年,他却有十五年的时间和她在一起——老天实在是太仁慈了。所以,这不应该是个忧伤的故事,你看你都没出息地哭了,真让俺鄙视你。
我想起我心爱的姑娘曾经问,你痛苦吗?
有一个人可以喜欢,怎么会痛苦呢?

行为艺术

两瓶二锅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干掉,这时不到凌晨三点,你和见招拆招酒兴大发,都不想就此打住。见招拆招去厨房翻箱倒柜,试图挖掘出珍藏的陈酒。
泰戈尔说:“天空中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曾经飞过。”
“我从天空中飞过,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悲观主义者将这两句诗颠倒了一下,以抒
胸臆。
在泡妞这桩行为艺术上,你是泰戈尔,还是悲歌尔?你喃喃地说。
见招拆招终于翻出一瓶酒,重新归位,将其打开。我发现泡妞就像烤红薯,吃着不如闻着香。至少写起来,泡不着的泡妞过程更好看。或者,我们现在老了。年轻时的口号是“更快更高更强”,现在却成了“重要的是参与”;年轻时的泡妞奥运会恨不得一年开四届,现在能四年开一届就不错了。
重要的是参与,重要的是过程,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你说。
见招拆招点头称是。就像我们看的那些电影,一个女孩险些被一个歹徒强迫上了床,幸有英雄救美,最后女孩就跟英雄上了床。早知道是这个结局,还不如一开始就从了。
但真不能这样说,泡妞嘛,一定要把过程弄得患得患失些,若即若离些。要不,岂不是太不好玩了?其实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在中间那个过程上玩花样,并且看谁玩得有趣,玩得新鲜。
好吧,那就让我们说点儿不太伤感的泡不着的故事,缓和一下被你这头猪弄得抑郁起来的气氛。见招拆招说。
近水楼台先得月,世上的泡妞千万种,却只有作家们的泡妞被讴歌得最多。其中最常见的段落——至少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常见段落是,某作家在火车上,邻座有个美丽的女孩,丁香一样结着愁怨,手里拿着一本书,正是这位作家的大作。作家与那女孩做一席谈,帮助那女孩鼓起生活的风帆,最后那女孩会给他留一个写着地址、电话、mail、QQ号和个人主页的纸条,两人从此就搭鼓上了。
孙冬瓜对这样的泡妞方式充满艳羡,因为,其一,尽管他不是个作家,但也算是个记者,这年头记者出的书比作家都多;其二,他经常坐火车出差采访,有充足的平台让他结识那些丁香姑娘。
但说来奇怪,他坐火车无数次,邻座及对座却全是散发着汗臭、打开一袋花生米和一瓶桔子罐头,然后用粗大的手指顶开一瓶啤酒的男人,留着猪鬃一样的胡子。只要他用眼一瞟,对方的话就会紧紧跟进,与他称兄道弟起来。每次坐火车,都是这样。他一方面怀疑中国人口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一方面因为满腔的春心得不到发泄,而让自己结了一身丁香般的愁怨。
命运终于等到了转机。这次,孙冬瓜由北京去上海出差,往返于两个中国最繁华时髦的都市,怎么着也得换换手气吧。
果然不错,从北京去上海的火车上,孙冬瓜的身边是一位老太太。
孙冬瓜已经很满意了。老太太就老太太吧,他坐火车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跟一位异性比邻而坐。
采访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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