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斩雀-第5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阿腥笑答:“这是个很好的习惯,有助于身体。”

项恒道:“我不是一个勤劳的人,我懒得自己弄早点,喜欢去早点摊上吃。”

阿腥笑答:“我也一样。”

项恒道:“没事的时候,我也会去卦摊上算卦,算着玩玩儿。”

阿腥笑答:“有不少人会去挂摊上算着玩儿。”

项恒看着自己的双腿:“那你看我这双腿,行动是不是很不方便?”

阿腥笑答:“看起来,行动是有点不方便。”

项恒苦笑道:“那你说,瘸腿的我,平时应该去哪里吃早点,算卦,卖肉和买菜?”

阿腥笑答:“阁下铁匠铺门口,刚好有个水果摊,一个早点摊,一个买菜的大婶,一个卖肉的大汉和一个算卦的先生。”

项恒忽然跳了起来,大声道:“那**把这些摊子都撤走了,让大爷去那消遣?”

阿腥面不改色,依然笑答:“昨天我回去,思前想后,觉得就算阁下和京四爷有些不快,我还是要善待阁下的,因为你是项恒,是我崇拜的英雄。”

项恒大声道:“你就是这么崇拜英雄的是吧?你让老子拖着这双脚,饶这小镇一大圈,就为了买一颗白菜?买一斤肉?”

阿腥笑答:“当然不是,我把那些摊子撤掉,是为了能让你安静些,免的每天都是一片叫卖声。”

项恒道:“然后你的目的是为了折磨我的双腿?难道你不知道我喜欢热闹?”

阿腥还在笑答,他今天的耐力似乎爆发了:“因为我崇拜你,就应该好好的招待你,你能来到我的地盘,我当然要尽地主之谊。于是我把那些杂乱的摊子撤走了,你要是想吃水果,吃肉或喝酒,都由我们丐帮弟子替你去跑腿。”

项恒道:“如果我想吃肉呢?”

阿腥笑道:“我们替你去买。”

项恒道:“大爷我想喝酒呢?”

阿腥笑道:“我们替你去沽。”

项恒道:“如果我想算命,你们是不是也能把那算命先生请来?”

阿腥笑答:“当然。”

项恒冷笑:“你是不是真把大爷当残废的了?”

阿腥笑答:“不敢。”

项恒沉默许久,阿腥看着他,忽然项恒大声道:“好小子,你有种,这样,你去给大爷打十斤酒,要十年以上的女儿红,十颗菠萝,十斤牛肉,要三分肥,七分瘦的牛肉,十颗小白菜,十斤米!”

阿腥没动,脸上却有苦笑,许久之后,他还是没动,只有苦笑。

项恒忍不住问道:“你是不是说,你的人会替我跑腿?”

阿腥道:“当然,买酒卖肉,我都会替你去跑腿。”

项恒道:“那我还不赶快去?大爷我现在就想吃肉,就想喝酒。”他实在很好奇阿腥到底打什么主意。

这时候阿腥却苦笑着说:“但我只说替你去跑腿,没说要请你吃肉喝酒。”

项恒道:“你不是说要尽地主之谊么?难道还小气酒钱?”

阿腥叹道:“不是我们小气,而是天下所有的帮派里,丐帮是最穷的,所以我们买不起酒,也买不起肉。”

项恒瞪大了眼:“我现在终于懂了,你们能帮我去卖肉买酒,却要我自己出钱。”

阿腥叹道:“我们毕竟没有老千帮那么富有。”

项恒苦笑。

阿腥微笑着问:“那你现在还要不要十斤女儿红,十颗菠萝,十斤牛肉,十颗小白菜和十斤米?”

如果让现在并不是很富有的项恒掏钱买这些,他当然不愿意,但他刚才既然要求了,面子是不能丢的,所以他硬着嗓子说:“要,当然要,大爷有钱。”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已在叹气。

男人好面子,这是男人的弱点之一。

于是项恒从身上摸出一块碎银子,递给阿腥:“这银子够了吧?”

阿腥笑呵呵的接过:“够,当然够,我看一定还有剩。”

项恒一脸大方的说:“剩下的,就当做赏钱吧。”

他一向如此大方,当惯了大爷的人都这样。

阿腥笑的一脸灿烂:“好,谢谢。”

项恒一挥手:“不谢。”

然后他关上门板,靠在门板上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阿腥的话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去给项大爷买十斤女儿红,十颗菠萝,十斤牛肉,十颗小白菜和十斤百米,都给我利索着点儿!”

项恒拖着双腿,缓缓的坐在长椅上,顺手操过酒壶,喃喃的自言自语:“阿腥这王八蛋跟老子玩儿什么把戏?”

他现在不知道,但到了晚上的时候,他就知道阿腥不是在跟他玩把戏,而是跟他玩儿命。

午时三刻,万里无云。

酒肉大米和水果,已经堆积在铁匠铺门口。

牛肉显然被人扔在地上踩过,大米里掺着沙子,小白菜完全烂透,那一坛臭烘烘的尿,就是“女儿红”。

幸好十颗菠萝还完好如初。

项恒咬牙,把这堆东西拿进屋里时,发现阿腥他们正围在铁匠铺门口吃午饭。

阿腥正笑眯眯坐在铁匠铺的台阶上,咬着一个馒头,看见他和附近的手下时,项恒压下了怒火。

项恒问阿腥:“你们为什么要在我铁匠偶门口吃午饭?”

阿腥笑答:“难道你小气到不让我们在你门口吃饭?”

“没有,我只是觉得奇怪。”

“我们觉得你的门口太阳最暖和,所以我们就在你门口吃饭。”

项恒听着。

阿腥笑道:“晚上我们也打算睡在这门口,因为这是镇中心,挡风。”

项恒板着脸道:“难道你们打算吃喝拉撒都在我门口?”

阿腥摆手道:“吃喝在你门口,拉撒么,我们会去远些的地方。”

丐帮的弟子们被阿腥这话逗乐了,都笑个不停。

日已落尽,月升至巅。

阿腥他们一群人已在铁匠铺门口沉沉睡着。

项恒却睡不着,他发现除了今天给阿腥的那块银子外,全身上下已只剩下几十文钱。

铁匠铺的生意不差,一天下来总是有几个客人的,也就是说,项恒本来有稳定的收入。

但他已猜到,这条街的两头,已被阿腥堵死,不让人进,更不让人出,所以今天一个客人也没有。

明天也将不会有。

项恒看着那堆臭烘烘的食物,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阿腥是想把我逼死在这铁匠铺里!”

在阿腥没摸清楚项恒的底细前,他只能用这种办法。

项恒在神案前跪下,看着一排排的灵位。

他想起米小粮和他离别时的眼神,想起她被折磨的灵魂和躯体,又想起阿腥和京四爷。

他咬紧牙,冲过去操起无羁刀,只想破门而出,砍死睡在自己铁匠铺门口的乞丐。

等他冲向门口时,才发现自己的双脚是那么的迟钝,那么的笨拙。

他在问自己——难道我项恒真的要瘸了?

春天的夜晚总是显得长一些,今夜却似乎很长很长。

人在睡不着的时候,总是会觉得夜晚很长。

项恒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挣扎着双腿,咬紧牙关,他在恨。

再长的夜,也会有耗尽的时候,直到东方发白时,项恒才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当阳光射穿黑暗时,阿腥就揉着眼睛醒来了。

他一醒来,叫醒了所有还在沉睡的弟子。

于是其他丐帮弟子就都醒了。

阿腥叫他们醒,他们不敢不醒。

铁匠铺的大门敞开,项恒正坐在桌子前,专注的削着一颗菠萝。

他的眸子里充满了倦意,昨晚他睡的并不好,几乎没睡。

阿腥进来时,项恒已放下小刀,这颗菠萝已经削好,然后他抬头,才看见阿腥已经站在自己身旁,然后他勉强一笑:“早。”

阿腥笑眯眯的问候:“你比我早。”

“你看,我这菠萝削的怎么样?”

那菠萝削的很美丽,很均匀,干净整齐。

阿腥道:“这菠萝削的很好,很漂亮。”

项恒道:“还有呢?”

阿腥道:“削这菠萝的刀,磨的也很好,很锋利。”

项恒道:“还有呢?”

阿腥道:“这颗菠萝也是个很好的菠萝,一定很好吃。”

项恒道:“还有呢?”

阿腥道:“削的这么漂亮的菠萝,这世上大概已经没几颗了。。”

项恒叹了口气:“你就看不出其他的东西么?”

阿腥又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那菠萝,苦笑道:“还有其他的么?这只是一颗菠萝而已,尽管这菠萝是颗好菠萝。”

他真的不懂,因为阿腥没有削菠萝的经验,不过打人的经验他却有不少。

项恒道:“你看好了。”

然后他拿起小刀,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八分十六。

直到分到八八六十四块,然后他放下刀,又问阿腥:“现在呢?”

阿腥道:“六十四块菠萝,切的大小一般,很美丽。”

项恒笑了笑:“那你看出什么了没有?”

阿腥苦笑道:“还是没有,这只是一颗菠萝。”

项恒叹气,他觉得阿腥一点都不懂得“境界”两个字,他说:“你说,我菠萝削的这么好,靠什么?”

阿腥忽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懂了,你是想说,这菠萝其实没什么,削菠萝的刀也没什么,但你用刀的手法,却是很了不起的。”

项恒满意的笑了笑,阿星终于懂他的意思了,但却没有全懂,于是项恒又补充道:“没错,如果把你的脑袋给我,我也能削的这么整齐,这么美丽,甚至也能切成八八六十四块,大小统一。”

第三十六回:四爷的计划(第三章)

阿腥只觉得从会阴穴里,有一股凉意冒上来,透过脊背,直冒头顶。

项恒在他眼里本是只残废的雄狮,但他说的一句话,竟能让自己如此害怕。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京四爷为什么那么惧怕项恒了。

阿腥转过头,他不想让项恒看见他现在的表情:“你很会用刀,也有把很快的刀,但我的脑袋却很硬,脖子更硬。”

项恒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却已猜到几分,他很满意。

于是中午的时候,他很痛快的喝了两斤酒,吃了两斤牛肉。

日落月升,月落日升。

又是一天。

项恒打着哈欠卸下门板,眼睛刚睁开,就发现有些人真的是阴魂不散的。

阿腥正背着手站在他对面,笑眯眯的看着他,一见项恒出来,就笑眯眯的问候:“早。”

项恒懒洋洋的回答:“今天你比我早。”

阿腥神秘的说:“你知道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么早起床?”

项恒悠悠道:“不知道,也没多大兴趣知道。”

他说完这句话时,阿腥就把一样东西扔在地上,脸上还带着笑。

项恒却笑不出来了,因为阿腥扔在地上,是一只血淋淋的手。

断手。

从肘部一刀砍下的手。

项恒想吐,那是一只很脏很脏的手,被血染过后,不但显得更脏,还很恶心。

阿腥却带着微笑看着地上的断手,仿佛在看着一件古董:“你来看看这只手。”

项恒看着那只手,就好像阿腥昨天看自己切菠萝一样。

仔细看来,项恒才发现这只手很嫩,就好像一个女人的手,一个小孩的手。

顿时,项恒的额头上就渗出了冷汗,一阵凉意从背后划过——这是米小粮的手?

尽管他极力掩饰脸上的表情,阿腥还是看出了项恒在想什么,他悠然的问道:“你可知道这只手是谁的?”

项恒没有说话,他生怕一说话,阿腥就会从他的语气中感觉到他在害怕。

他就算没问,阿腥当然也会回答,他笑说:“帮里有个人犯了帮规,勾结外人,这人不但不认罪,竟然还敢躲起来。”

项恒等着他说下去。

阿腥笑道:“只可惜这人忘了丐帮的势力有多广阔,于是就在昨天晚上,我们找到了这人。”

项恒咬着牙道:“然后你就砍了这人的手?”

阿腥叹道:“如果这人反抗的话,我就会杀了他,但见这人跪地服罪,所以我只砍了这人的手。”

项恒眼中惧色更深:“那这人现在呢?”

阿腥神秘一笑,道:“当然还活着。”

项恒低头,看着那只手,那只嫩嫩的手,他实在不敢想象米小粮现在的处境。

良久之后,项恒才缓缓问道:“你们是在哪儿找到这人的?”

他的语气,已近乎绝望。

阿腥的语气却充满希望:“在一个很神秘的地方。”

项恒摸出酒壶,喝酒。

狂饮。

他不用问,已猜到米小粮的行踪已经暴露,阿腥还砍下了她的手。

今日的阳光有些猛,晒的阿腥都冒汗了。

他的神情却极其愉快,他正和其他的丐帮弟子,席地在铁匠铺门口,有说有笑的吃着午饭。

项恒吃不下,他坐在桌前,静静的看着桌上的茶壶,眸子里掺杂着许多不同的颜色。

愤怒,憎恨,孤独和愧疚。

他忽然想到——我应该去看看,确认一下米小粮是否真的落在了阿腥的手里。

就在他起身准备出去时,脑海里灵光又是一闪——说不定阿腥并没有找到米小粮,只不过是吓唬我,骗我去看看米小粮是否安然无恙,这样他就能找出米小粮了。

——米小粮若真的被抓住了,就算我去看看也没用,若没抓住,我暂时也不必去看。

想到这里,项恒又继续坐下喝酒,尽管他的内心很难平静下来。

这时,阿腥已吃完了午饭,他一脸满足。

人们在吃饱饭的时候,总会一脸满足。

他走进铁匠铺,就看见项恒正坐在长椅上,一口一口的慢慢品酒。

阿腥叹道:“你看起来很闲。”

项恒苦笑道:“也不知道那个王八蛋,把我的客人都弄跑了,我当然闲。”

阿腥当然知道“王八蛋”是在骂他自己,他却没有生气,反而笑眯眯的说:“至少我还是你的客人。”

项恒淡淡道:“你又不急着用那把刀,我又何必着急?”

阿腥笑了笑:“那你什么时候才能把我的刀弄好?”

项恒看着自己的酒囊:“在我想弄好的时候,就帮你弄好。”

阿腥点点头:“很好,因为我真的不急着用这把刀。”

既没有米小粮的消息,也没有客人,只有阿腥这个恶魔守着自己。

总要找点事情做,于是项恒开始磨刀。

那把尺寸和无羁刀一摸一样的刀。

磨刀并不是一件无聊的事,既可以锻炼双臂的肌肉,也可以更加了解刀。

项恒一边磨刀,一边看着手臂上古铜色的肌肉,暗中叹息——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阿腥这时候又背着双手走进了铁匠铺,看着项恒磨刀。

项恒看也不看他,淡淡道:“你懂不懂得磨刀?”

阿腥不懂,于是摇了摇头。

项恒道:“这磨刀是一门不浅的技巧,刀口若磨的太薄,砍在骨头上就很难拔出来了,若磨的太厚,就砍不进去。”

阿腥笑道:“所以要磨的起到好处,才是一把宝刀。”

项恒道:“对,磨到刺进去要快,拔出来要爽的时候,这刀就磨好了。”

阿腥不懂得磨刀,用刀砍人的经验却也不少。

昨天他砍了一个人的手,今天晚上又砍下了另一只手。

项恒在吃过晚饭后,阿腥就把这只手拿了出来。

阿腥很随便的将一样东西抛在地上,项恒撇过眼一看,他又想吐,那又是一只血淋淋的手。

从肘部一刀被砍下的手,断手在地上一滚,就沾满了黄泥。

他猛灌了几口酒,好让自己不吐出来。

阿腥一点吐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还笑眯眯的问:“你想不想知道这只手为什么被砍下来?”

项恒忍着,转过头去看地上的手。

这只手和早上的那只手一样,又白又嫩,就像是女人的手,显然和早上的那只手是一双。

——难道这真是米小粮的手?

项恒摇了摇头:“我只知道这只手和早上那只手,出自同一个人。”

阿腥道:“本来这人的手被我砍了一只后,这事情就算了,这人依然是我丐帮的弟子。”

项恒悠悠道:“想必这人又做错了事,于是另一只手也被你砍了。”

阿腥道:“他没做错事。”

项恒忽然瞪大了眼睛:“那你砍他的手做什么?”

阿腥叹道:“你不觉得一个人只有一只手,看起来会很别扭么。”

项恒沉默不语。

阿腥继续说:“我觉得这人只有一只手看起来很别扭,索性就把他另一只手也砍了,好增加这人要饭的筹码。”

项恒极力控制面部表情,好不让阿腥看出他现在的心情。

但他的眼中又有惧色——这难道真是米小粮的手?

阿腥道:“这人双手都没了,以后要饭一定会方便许多。”

项恒很随意的说道:“宇文子乔现在也只有一只手,看起来想必也很别扭,你为什么不去试着砍了他手。”

他现在必须要用很随意的表情说一些很随意的话,才能掩盖住内心的慌乱。

他话越多,反而越难掩饰。

所以阿腥现在感觉十分得意,他很清楚的知道项恒现在是什么心情,阿腥笑着说:“你希望我去砍了他的手?”

项恒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一直沉默,直到阿腥带着嘲讽的大笑离去。

天已黑,月已亮。

项恒的脸色像月亮那般明亮,心中却如天空般漆黑。

阿腥的眼睛更亮,他很清楚的看到项恒的处境,项恒的心理防线就快崩溃了。

只要京四爷带着人马一到,项恒不崩溃都不行。

阿腥忍不住笑了出来,笑的屋内的项恒毛骨悚然。

在阿腥的眼里,这场战争已经胜利了,在项恒的眼里,这场战争还没有败,至少他还有等待奇迹的希望。

在京四爷带着人马赶到且找出米小粮之前,就有扭转局势的机会。

今日月圆,繁星点点,在夜晚看来,这小镇还是充满了希望。

小镇上唯一的一座寺庙,不大,香火却很旺,方丈和十余个弟子都是心底善良的和尚。

就因为他们的心底过于善良,所以对于佛门的清规戒律死守的很严。

那晚项恒带着米小粮来到这寺庙,要求方丈收留这可怜的乞丐,方丈死活不答应,说:“佛门清净之地,岂能收留女子?”

“这姑娘是个乞丐,无家可归,还请方丈行个方便,收留一阵,数日后我便来接回。”项恒赔笑着说。

这方丈硬是不肯:“不可不可,老衲可赠些斋饭给这位女施主,若想住在寺中,那是万万不可。”

米小粮眨着一双恳求的眼睛,用祈求的语气说:“大师,我不会打扰你们许多的,我可以帮你们挑水,劈柴,打扫上上下下的。。”

方丈还是一个劲的摇头。

项恒板着脸:“难道如来佛祖会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小姑娘冻死街头么?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是怎么教你们的?”

方丈沉默不语。

项恒继续说:“我们保证,不会让人知道她住在这里,况且她还是个孩子,就算人们知道了,也不会有太大的议论。”

方丈一双慈悲的眼神里似乎已应允,项恒急忙补充:“大师放心,她不会白住的,我给些香火钱便是,然后她自己也说了,会帮你们挑水劈柴干活,对不对?”

米小粮马上接到:“是啊是啊,大师,我这人很勤快的。”

项恒从身上摸出一锭银子,递给方丈:“劳烦大师用这银子买些香,烧给我佛如来,他老人家会谅解大师的苦心的。”

方丈无奈的摇着头:“这并不是银子的问题。”但从他的神情中,已看出他已答应了。

所以米小粮就稀里糊涂的住进了这小庙里。

她每天挑水,劈柴,打扫禅房,累的她几天下来,就瘦了不少。脚上也长了好几个水泡。

她一点也不觉得苦,反而很充实。

她每天都能安心的迟到三顿斋饭,她第一次靠自己的手,用劳动赚到了食物,那是一种多么充实的感觉啊!

闲暇时,方丈还会讲一些佛门故事给她听,让她知道世间的痛苦和快乐。

直到这时米小粮才知道,世间原来有那么多的痛苦和烦恼,那我这一点点烦恼又算什么?

那晚项恒与她分别的时候,他微笑着跟米小粮说:“你在这里住几天,等我忙完了一些事,就带你离开这里,好不好?”

米小粮喃喃问道:“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到底是几天?”

项恒笑道:“最多十天。”

米小粮掰着指头算,今天已经是第七天了,再过三天,铁匠哥哥就会来接我了,到时候我就能离开丐帮,离开阿腥了,然后等我大一点的时候,就找一个很好的男人嫁给他。

她痴痴的幻想,仿佛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少女在嫁人前,总是期待着嫁人的那天,可等到嫁人后,又会想回到嫁人前的日子。

所以女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

总而言之,这寺庙的确是藏米小粮的好地方,谁也想不到项恒会把米小粮藏在和尚堆里。

阿腥当然也带人去这寺庙里找过。

那是个下午,阿腥带着四五个手下,气势汹汹的闯了进来,抓起方丈就是一声大吼:“有没有看见一个十多岁的女乞丐?”

方丈慌张的摇头。

阿腥又问:“那女乞丐会不会住在这?”

方丈大声道:“我佛门清净之地,哪来的女子?”

可这佛门清净之地,偏偏却有个女子。方丈却不能承认,免得别人说这帮和尚金窝藏娇。

阿腥这种人,当然不会被方丈的一句话就给打发,于是放开方丈,对着手下喝道:“搜!”

寺庙瞬间就变的鸡飞狗跳,翻桌砸柜。

方丈这才后悔收留了米小粮这女娃娃,急的他好像热锅上的蚂蚁。

米小粮这时正在扫地,刚听到大厅外有人高喝:“搜。,就看见方丈跑了过来。

她皱着眉头,问:“发生什么事了,大师?”

方丈慌慌张张的说:“快,赶紧躲一躲。”

米小粮还愣在那里,就被方丈拉进了禅房,眼睛在禅房里一扫,就果断的对米小粮说:“快,躲进那箱子里!”

她一向很听方丈的话,方丈既然这么说,她就马上躲了进去,她知道方丈让她躲一躲,就一定有躲一躲的原因。

方丈不但是为了保护米小粮这可怜的女娃娃,更要保住这座寺庙百年的清誉。

阿腥转着眼珠子想:“把一个女乞丐藏在寺庙里,未免也太过显眼了,况且这老和尚是从不说假话的,项恒应该不会蠢到把米小粮藏在这里。”

于是阿腥就带着手下离开了,虽然只是很随便的搜了搜,但阿腥已经断定米小粮没有在这寺庙里。

年少和轻狂,使他疏忽了这么大的漏洞。

几十年后,项恒跟后人们讲述年轻时的传奇时,就讲到当时他把米小粮藏在寺庙里的想法。

他说:“当时我想,整座小镇都是阿腥的地盘,把米小粮藏哪里好呢?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把米小粮藏在和尚庙里最好,因为阿腥如果搜过去,方丈一定会尽力的掩护米小粮,不但是因为整个方丈就慈悲心肠,更因为他要保住那寺庙百年的清誉。况且阿腥这个人,也不会认为我竟然把米小粮藏在寺庙这么显眼的地方。”

后人们听到这里,都翘起拇指夸他,说:“这想法真不错,那寺庙虽然不是个极佳的藏身之处,至少比客栈和其他角落要安全。”

项恒这时眼中却闪烁出痛苦之色,他说:“当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后来就因为这个做法,才让京四爷得逞。”

把米小粮藏进寺庙的第八天早晨,项恒之前让阿腥买的十斤牛肉,十斤米,十颗小白菜,十颗菠萝,已经全部吃完。

项恒原本有两锭银子,一锭银子给了方丈做香火钱,还有一锭给了阿腥,买了那十斤酒肉白菜和菠萝。

唯一剩下的,就是项恒后院的那口井。

一天下来,项恒没吃一口饭,没喝一口酒。因为酒饭都没了。

有水,他也没喝一口。

他躺在长椅上,眼神间充满了疲倦,他既感觉不到饥饿,也感觉不到口渴。

他的思想以迟钝,还在痴痴的想着那双手。

那双被阿腥砍下来的手——那究竟是不是米小粮的手?

他已经把这个问题想了一天,也没有一点头绪。

他的精神和肉体已经到了灯枯油尽的时候了,而且还被一群狡猾的野狼给围困住。

他闭上眼——我快撑不住了,米小粮怎么办?

就在这时,飘来了一阵香气,项恒一闻到,就张开了眼睛。

饭香,胭脂香和花香等等香,都引不起项恒的兴趣,唯独酒香,能让项恒从椅子上一下子跳起来。

就好像浓重的鱼腥味,远远的就能引到花猫。

只可惜他现在双腿不方便,不是跳起来,而是慢慢的坐起来。

项恒抬头,他的心跳就快了起来,人也感觉更加紧张和疲倦。

京四爷抱着一个酒坛,正笑眯眯的站在铁匠铺门口。

酒坛里散出的酒香很浓很醇,一闻就知道是陈年的女儿红。

第三十七回:四爷的行动(第一章)

项恒懒洋洋的对京四爷说:“几日不见,四爷瘦了许多。”

“这话要四爷我说才对,七八日不见,你项恒看上去倒是瘦了七八斤。”京四爷一边说,一边在桌子上坐下,边笑边继续说:“别管你我瘦没瘦,先来陪四爷喝几杯。”

闻到这酒香,项恒才发现自己的胃已空了很久。

京四爷倒满两杯酒时,项恒已坐到了他对面,他满意的说道:“这女儿红真不错,看来四爷也是个懂得享受的人。”

项恒喝下这杯酒时,酒沉到了心里,心却沉到了谷底,脸沉在了阴影里。

不是因为这酒中有没有毒,也不是因为这酒不好喝。

项恒对酒的了解,就好像对刀了解的那么深一样。

酒若难喝,他只会皱着眉头喝下去,就若好喝,他会笑的像春风般大呼好酒。

但他现在的脸却沉下去了,不是因为酒难喝不难喝,而是这酒的出处。

京四爷关心的问道:“这酒不好喝么?”

项恒淡淡道:“这女儿红很好喝。”

这个小镇上有卖酒的地方,哪里有卖陈年的女儿红,哪里有卖陈年的高粱,项恒都清楚。

京四爷哈哈大笑道:“这女儿红当然好喝,毕竟是十二年陈酿的。”

这镇上只有卖五六年陈酿的女儿红,没有一家酒店出售十二年的女儿红。

这小镇上只有一坛十二年陈酿的女儿红,米小粮刚好十二岁。

项恒道:“我来这几个月了,竟不知道这小镇上有卖十二年陈酿的女儿红,惭愧惭愧。”

京四爷似乎很得意,笑道:“这不怪你,因为这酒我不是买来的。”

“哦?”

“这酒是帮里一个女弟子的。”

“这女弟子十二岁就成亲了?”

“没有。”

“既然还没有成亲,怎么会喝给女孩子们当嫁妆的女儿红?”

“因为这女娃娃不是个听话的孩子,叛离丐帮,还勾结外人。”

“这人是米小粮?外人指的是我?”

京四爷似乎没听见,打着哈哈说:“单单喝酒岂不无趣,幸好我还带了点下酒菜。”这话说完,马上就有一个弟子送上了一盘东西。

这盘东西摆在桌上,被一块白布盖着。

项恒看着这盘东西,道:“这是什么?没有热气,是冷菜?冷菜怎能用白布盖着。”

京四爷笑眯眯的说:“这菜有些特别。”

说着,京四爷已经揭开了白布。

盘子里的东西一露出来,项恒原本空荡荡的胃,就立刻反。

他想吐,又吐不出来,想哭,也哭不出来。

雪白的盘子里,放着一双雪白的手。

从腕部被一刀砍下,切口整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