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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雀-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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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最快的速度,用毕生的财富,遣散了宅院里所有的仆役和侍卫。

又磨破了嘴皮子,编制了九个理由,分别送走了九个老婆。

等他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午时了。

离酉时还有三个时辰。

李墨香像往常一样,春风满面的走出宅院,谁也看不出他内心的绝望。

他甚至还挥着手,和周边邻居打着招呼。

只不过谁也看不出,他不是在打招呼,他是在诀别。

李墨香像往常一样随意,步伐轻盈的走进留香阁的大门。

这里的舞娘和姑娘,笑的和往日一样灿烂和开心。

在李墨香身上喘息的若兰,和昨天一样柔软,和昨天一样饥渴。他也和昨天一样的满足。

留香阁的老板娘和往日一样妩媚:“李爷慢走,下次再来!”

李墨香的宅院里,除了假山花草以外,已经一个人都不剩了。

他用仅剩的十两银子,买了一件丝绸衣衫和一壶十年窖藏的女儿红。

李墨香伸展四肢,舒适的躺在浴池里,享受着人生最后的一次花瓣澡。

这件他每天都要做的事,现在却显得非常奢侈。

他闭上眼睛,开始忏悔自己罪恶的一生。

人,为什么总是在死前,才愿意真正的忏悔?

没有仙女给自己更衣,没有仆役给自己端茶。

李墨香脸上写满了无奈。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给自己穿衣服,竟然也是一种享受,他甚至舍不得马上穿好,穿的非常缓慢。

是不是因为这是他最后的一次花瓣浴的关系?

每一个宅院,往往有一张代表主人权威的椅子。

穿上新衣服的李墨香,现在就坐在大堂的太师椅上,他活着是这个地方的主人,就算死了,他还是主人。

他坐在嵌玉虎纹桌前,缓缓给自己倒酒。

他发现,自己已经很多年没给自己倒酒了。

最后见一面邻居,最后风流一次,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又喝下了最后一杯女儿红。妻儿也已带着钱财散去。

他不舍得的东西,现在都已经享受过最后一遍了。

如果时间允许,他可以将自己的后事安排的更好。

只可惜冷云风给他的时间太少。

太阳开始西沉,离酉时又近了一分。

李墨香理了理新衣服的褶皱,又固了固头上的发髻,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既然干干净净的来到这个世上,那么就一定要干干净净的离开。

李墨香还不到五十岁,就已经和九十七个女人睡过觉,取过九个老婆,尝过一百年以上的美酒,杀过名声赫赫的大侠。

这一生虽然短暂,却辉煌和灿烂,他已经满足,已经没有遗憾。

如果有来世,他一定选择还做李墨香。

他看着桌上的银棺材和银灵位,很平静的笑了。

他觉得,自己是哭着来到这个世上,那么就要笑着离开。

宅院的大门全开,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走进来,没有一点戒备。

李墨香已经认命,他放弃了抵抗命运的念头。

他又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世界,忽然有一个很有趣的疑问。

死了以后,会看见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问题,冷云风帮助他解答。

冷云风提着刀,脚步平稳的走到了李墨香面前。

李墨香脸上的平静,瞬间就被某种神奇的魔力敲的支离破碎。

第七回:刺客中的君子(第二章)

冷云风穿着洁白的衣服,微乱的头发和虬髯须和衣服一样洁白。

须发已白,他却不是老人,他的皮肤还很细嫩,只不过苍白的就像他现在穿的衣服一样。

你永远不可能在冷云风的身上,找出除了白色以外的另一种颜色。

李墨香脸上的表情,并不是因为冷云风的外表,而是他一双比雪还白,比灯还亮的眼眸。

倒影着李墨香人影的双眸,仿佛看穿了这个人的一切,散发着永无边境,深沉萧然的肃杀之意。

李墨香现在就好像一只老鼠,已被逼到死角,没有退路,没有希望,只等待花猫戏耍宰割的老鼠。

冷云风的目光,比一只胜利花猫的眼睛,更亮,更狠,更冷。

杀意,仿佛也和他的人一样,洁白而平静。

李墨香甚至在冷云风的双眸里看见了自己的死装。

冷云风还没有拔刀,在心理上,却已经将李墨香杀死。

李墨香心如止水的状态,现在已经掀波涛汹涌,他感觉到这一生从未感觉过的恐惧和压迫感。

他想起了曾经风花雪月的朋友,想起了远方的娘亲和父亲。

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好。

李墨香忍不住又想起了九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想起了留香阁里的若兰,闻到了桌上传来的酒香。

本来他还想明年再娶一个老婆凑个整数的,看来是没机会了。

他还是留恋这个世界的。

人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会真正的留恋这个世界。

一个人若活的越好,就越舍不得。

李墨香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放弃生存的权利?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懦弱,胆怯到连挣扎都抛弃了。

只不过这些想法都已经太迟了。

因为那个替李墨香划分阴阳两界的人,已经站在了他前面。

冷云风目光冷淡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不,不是人,是目标,他缓缓的握紧了手里的刀。

桌上的酒壶已经见底了,李墨香依依不舍的喝下最后一口女儿红,长长的叹了口气,这杯酒,实在太珍贵,太奢侈。

他打破了沉静,李墨香淡淡的问道:“你的雇主是谁?”

一个杀手,会从无数人嘴巴里,听无数遍这个相同的问题。

冷云风当然也不例外,这是他第七十六遍听到这个可笑的问题,他也将要第七十六次拒绝回答。

没有得到答案的李墨香,并没有追问,他知道杀手的规矩,更了解冷云风的为人。

夕阳从外面照进来,将冷云风的影子拉的很长。

李墨香的脸已沉浸在阴影中。'TXT小说下载:。。'

酉时和死亡越来越近,冷云风的目光越来越冷,李墨香的内心越来越慌乱。

等死,永远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李墨香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压迫感,决定早一些离开这个不舍的世界,早一些摆脱冷云风看自己的眼神。

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匕首和他的衣服一样华丽,鞘上嵌着六颗明珠。

这是他三十六岁生日那天,朋友送给他的防身之宝。

现在他却要用这附有防身含义的匕首,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是多么无奈和残酷的一件事。

人,在自杀的时候,通常会比杀别人时更狠,更有效率。

李墨香闭上眼,在心里默许一声“红尘,永别了。”后,就用匕首往自己的喉咙刺去。

可惜他却没有成功。

“波!”的一声,尖锐的匕首被冷云风的刀弹开了,冷云风的目光比刀还尖锐。

李墨香怔怔的看着落在地上的匕首,惨笑道:“你为什么连自杀的机会都不给我?”

“因为时辰还未到。”冷云风的回答简单而明确。

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李墨香对冷云风的了解又深了一些。

每个人都有等待的经历,有一种等待,却是最痛苦,也是最平静的。

等死。

没有人能形容李墨香生命的最后一刻,是怀着何种心情度过的。

李墨香身上,还残留若兰的发香。

夕阳更浓,大堂上多了一种颜色。

鲜红的血色。

洁白的刀,轻轻的划破了李墨香的喉咙。

染红了新衣服,染红了嵌玉虎纹桌。

刀,却依旧干净,白的发亮。

冷云风从未割下过目标的头颅,在他看来,给别人留一具全尸,是他一生中,唯一对生命保持尊敬的一点。

人已归,酉时正。

雾似云,云若雾。雾比云白,却没云那么浓。这朦胧的雾就静静的飘荡在小镇的路上,让这小镇看似仿佛是云间的仙境。

白色的雾有朦胧的美,凄凉的宁静和飘逸的潇洒,以及和雾一样雪白的杀意。

杀气是从这个从雾里走出的杀手所散发的。雾和云虽然很白,但这个杀手更白,当你见过这杀手时,便会认为世上最洁白的事物不是云或雾,更加不是雪。

雪不能形容他,只能用他来形容雪。雪就好像是他的脸,洁白,无瑕疵和刺心的冰冷。

杀手身着的衣衬是洁白的,长靴也是白色的,就连他的头发、眉毛和绕颊的虬髯亦是雪白。但他看起来并不像老人,因为他的皮肤很细腻,皮肤也是雪白的,嘴唇也是雪白的。

那种消沉的杀气,是从他一双眸子里发出的,他的眼珠和瞳孔也是雪白的。他手上提着一柄刀,刀就插在白蛇皮所制的刀鞘里,比雪还白。

他像雾一样的走在街道上,全身看不见除白色以外的第二色。衣衬、发须、眉毛、刀、眼睛和嘴唇都是白的,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时,也看不见因衣衬褶皱而显出的阴影。

他白的看起来仿佛是云和雾所凝滞成的人,也好像是雾里忽然飘出来的仙人。

他和雾真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行走的速度和雾一样缓慢,和雾一样的无拘无束,和雾一样的潇洒。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看起来没有雾那么稀薄,他全身充满着无穷的劲力和深沉的杀气。

这个“他”,就是冷云风。

外号“袂不血”的冷云风。

冷云风从来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要去杀一个人。

他停在了杜云秦的宅院外,冷云风不认识杜云秦,就好像杜云秦不认识冷云风一样

冷云风把一个小小的银铸棺材,交给了杜府的管家。

杜云秦是一个刚满五十岁却全身带劲的人,以前也是武林中的佼佼者,一招“长虹贯日”的剑法练的出神入化,曾和孙华通大战过一天一夜不分胜负。

自从败给孙华通后,杜云秦就成了一个珠宝商人。

钱赚的越多,生意上的仇家也自然越多。

当杜云秦接到管家交给自己的银棺材时,他就知道,做了一辈子的缺德生意,赚了钱,却赔了命。

他颤颤惊惊的打开了棺材,看见了棺材里的灵位后,整个人就像泥鳅一样软在了桌子前。在冷云风的刀前,他知道自己已难逃一死!

只有一根中指那么大的灵牌,正面写着五个字:杜云秦之位

灵牌的背后写着另外两个字:申时。。。杜云秦清楚的知道,申时就是冷云风对自己下手的时辰,也是自己向阎王报道的时辰。

杜云秦很清楚,灵牌后面的时辰简直比阎王的生死簿还准确。

冷云风就是一个这样恐怖而正大光明的杀手,他会告诉你他下手的时间,让你有所准备,却又让你在准备的时间里为之恐惧。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

离申时只有不到五个时辰,这段时间将是杜云秦颤抖和恐惧的时刻。

这也是冷云风的无情之处。

银棺材和银灵位冷冷的躺在桌子上,棺材和灵位比雪还白,杜云秦的脸色更白。他茫然的看着冷云风送来的这两件东西已经很久了,他在琢磨一件事:是谁雇冷云风来杀我的?是牡丹楼的朱老板?是财源钱庄的陆老板?是四海赌庄的万老板?还是悦来客栈的叶老板?

杜云秦一向是一个敢冒险的人,无论是商场还是战场。面对催命符,他选择了战斗。

必须要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无论付出多少代价!

他拿出了几乎接近他一般的家产,雇了全城所有会武功的武师,不管武功高低,他全雇来了。

仅用了一个时辰不到,全城都会武功的人已聚集在了杜云秦宽大的宅院内,加上杜府内的侍卫,少说有三百余人。

这三百余人的使命只有一个:保护杜云秦的安全。

三百余人秩序的被安排在了杜府的各处角落,防守的天衣无缝,别说苍蝇飞不进去,就连水都泼不进去。

午时,冷云风冷冷的抱着刀,的站在杜府的朱漆大门外,阳光洒在他雪白无褶皱的衣衬上,除了白色,不见第二色。

若真说他身上有第二色,那就是他身后那个微微拉长的人影。

洁白的双眸的盯着杜府紧闭的大门,经验丰富的他绝对知道外面看似平静的杜府,里面此刻已有重重防卫。

就算再紧密的防守,再厉害的侍卫,他还是不放在眼里,他的目标只是杜府里面的杜云秦。

在别人眼里也许很危险,可是在冷云风的生涯中,比这危险十倍的宅院都闯过。

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必须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

做这种工作,原本可以将潜入和刺杀的过程悄悄的进行。

冷云风为什么不那么做?

正因为他没那么做,所以他出名了。

夕阳已经渐渐斜下去了,冷云风的影子也被因夕阳而被拉的很长。

洁白的柳叶刀,缓缓从蛇皮鞘里拔了出来。

下一刻,杜云秦的宅院,就成了人间炼狱。

三百余个侍卫躺在血泊中喘息的时候,冷云风已经提着刀,站在了杜云秦的面前。

光明正大的杀手身上没有沾上一点鲜血,刀还是白的发亮。

杜云秦的心沉了下去,他实在想不通,冷云风是如何杀进三百余人守护的宅子的。

在冷云风看来,站在自己对面的人已经不是杜云秦了,甚至也算不上是一个追杀的目标了,只不过是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而已。

人,总是希望死的明明白白,杜云秦也不除外,他淡淡的问冷云风:“是谁雇你来杀我的?”

冷云风听过无数遍这个问题,他却从未回答过。作为一个刺客,他永远要保持对雇主的衷心。

所以他现在还能活着。

杜云秦咬了咬牙,他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所以他选择了战斗,放弃了逃跑。

也许他也懂得,在冷云风面前,战斗会比逃跑理智些。

从杜云秦拔剑的姿态来看,就知道他的人、魄、剑的气势有多惊人。看他握剑右手手背上一根根暴露的青筋,便知道这剑的威力有多强,速度又多快,冷云风整个人已被罩在了剑气之下。

江湖上剑气练到能罩住冷云风的人并不多。

在漫天剑影中的冷云风,忽然向杜云秦划了一刀。

冷云风没有刺向剑影中的破绽,只是划向了一个防守甚为严密的地方——脖子。

他杀人是看要害的,不是看招数破绽的。因为他的刀仿佛能刺穿任何招数。

然后杜云秦的剑就忽然停住了,又听到了一种从未听过的声音,世上最恐怖的声音,一种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听一次的声音,一个人在死前才能听到的声音——刀划破脖子的声音。

血从他脖子上那条血管里喷出来,那是漫天飞舞的血烟,比雾还朦胧,比雾还神秘。血雾,也有一种神秘和朦胧的美,这种朦胧的美,就洒到了杜云秦的脸上和胸前。

剑掉在了地上,人也倒了下去,那银铸的灵位和管材就从他衣襟里掉了出来,他死的很不甘心,直到死的那一刻,他还不知道究竟的谁雇了冷云风来杀自己,更不知道冷云风的那一刀是如何杀掉自己的。

血雾却还未洒。冷云风冷冷的站在杜云秦的尸体旁,他还是一身白色,杜云秦的血没有溅到他身上,划破他脖子的刀竟然也没有沾血。有人说是因为冷云风的刀是一柄杀人不沾血的好刀,但更多人认为是因为他置人于死地的那刀太快,快到来不及沾血!

人是雪白的,刀是雪白的,杀气也是雪白的,血雾是赤红的。

冷云风没有杀人不见血的境界,只有杀人不沾血的本事。袂不血的称号,就是这么来的。

白刀已入白鞘,他捡起白色银铸的灵牌和管材。轻轻一捏,原本是一块灵牌和一具棺材的银子已被捏成了银块。

他就用这两个银块买了一块木头的灵牌和木头的棺材,还有一身寿衣——寿衣、棺材和灵位都是最好的,但全都是白色的。

尸体穿着寿衣,被冷云风放到了棺材里,尸体脖子上划分阴阳两界的缺口,已被清理干净,遗容也很整齐。

冷云风盖上棺盖,仅用一只右手就将整个棺材举起,缓缓的出了杜府。

四海赌庄的万老板,他的宅子虽无杜云秦那么大,大门却是不一般的气派。冷云风就抱着棺材走进这扇大门的。

心急的万老板跑去打开棺材盖,看见已不能说话的云秦静静正躺在里面,满意的笑了笑,还带着一丝丝兴奋。

在目标没被冷云风杀死之前,他绝不会收雇主的一分一毫。任务现在既然已经完成了,那么冷云风就要收钱了。

万老板笑容可掬的掏出了几张银票,道:“袂不血果然是袂不血,你果然也未沾到一滴血,而且也像传说中的一样,会恭敬的对待死者,漂亮,漂亮!”

五张银票已递到了冷云风的面前,那是每张一百两的银票,一共五百两。冷云风只接下了一张银票,一百两。

万老板道:“你替我杀了他,这五百两你就都拿去吧,他的命用五百两能买到已经很便宜了。只有一些穷鬼的命,才只要一百两!”

冷云风冷冷道:“一个人,一百两,王孙贵族,贫农百姓,都一样。”也许他眼里本就没有皇孙贵族或贫民百姓,只有一个目标,一个就快死的人。

不管目标是谁,都少不了他的银灵牌、棺材和一刀,死后也会被安详的放置在一口高级白色棺材里。不管雇主再怎么有钱,也都只收一百两。他会十分公平的对待目标和雇主。

万老板只好收回剩余的四张银票,对着棺材叹息了一口,摇摇头,道:“杜老板啊杜老板,因为你太聪明太精明,害的我最近生意越来越难做。你虽然死了,死的却太舒服,难消我心头只恨,我只好在你尸体上捅几刀消消气了。”不亲手捅杜云秦几刀,恐怕是难消万老板心中之气了。

他顺手拔出了身边一个仆役的刀,举着刀就向杜云秦的脸上砍了过去。

这么近的距离,想砍中一个尸体的脸的确不是什么难事。

“咚!”的一声,万老板手里的刀忽然被柳叶刀震飞,只不过柳叶刀是套在白色蛇皮鞘内的。

冷云风的刀,不杀人时就决不出鞘。

万老板怒视着冷云风,手腕痛的说不出话来,不喜欢说话的冷云风却开口了:“人已死,恩仇已消,给人留具体面的尸体。”

万老板怒道:“我偏偏要在这死人身上捅几刀,你想怎么样?”话虽这么说,却只是脸色痛苦的握紧右腕,并不见他拔刀去捅尸体。

冷云风却认真了起来,他缓缓的盖上棺木,冷冷道:“我不准。”

万老板道:“我就是要捅!”

冷云风道:“你捅这死人一下,你就会变成死人。”

万老板感到脊背有些发凉,道:“袂不血冷云风会对他的雇主无礼?”

冷云风道:“我已替你杀了仇人。”目标已被他杀了,任务已完成了,所以万老板已不在是冷云风的雇主。

万老板咬咬牙,道:“想不到人还并非完全无情。”

那些不放过一个活人的人并非最无情的,只那些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才是最无情的,冷云风说道:“杜云秦已死了,你替他厚葬。”说完这十个字,便向大门走去。

人是冷云风杀的,尸体是冷云风保存和保护的。

万老板只能乖乖下葬杜云秦,他还不敢得罪冷云风。

袂不血冷云风还是像之前那样走在雾里,他现在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正向他目标所在地走去。

前方的目标是谁,叫什么,他无所谓,也不关心。

那下一个目标,是不是会比杜云秦和李墨香这两个人都坚强些?

第七回:刺客中的君子(第三章)

繁荣富裕的苏州城里,有两个可怜的阶下囚。

项恒的目光虽然停留在灵位和棺材上,心却似乎在手里的酒杯上:“除了冷云风这小白脸,谁也不会送这该死的棺材和看着就讨厌的灵位给我。”

宇文子乔叹了口气,道:“你不怕?”

项恒傲然说道:“我为什么怕?”

宇文子乔淡淡道:“你应该知道胡庞这个人吧?”

项恒点了点头:“知道,据说胡庞的柳叶刀,比我师父和师叔还犀利。”

宇文子乔道:“冷云风的成名战,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刀刺死了胡庞。”

项恒的语气还是很随意:“那又怎样?”

宇文子乔接着说:“上个月,剑客名家杜云秦,死在了冷云风刀下。”

项恒傲然道:“我杀过比杜云秦更狠的人。”

宇文子乔道:“上上个月,江南豪绅李墨香,也死在了冷云风的刀下。”

项恒道:“如果是我去,也能杀死李墨香。”

宇文子乔道:“但是,冷云风到目前为止,从未败过一次。”

烈酒滑过项恒的喉咙,许久的沉默后,项恒默默问道:“那又怎样?”

宇文子乔叹气,苦笑:“现在比催命符更准确的灵位和棺材,已经送到你手里了。”

“那又能怎样?”项恒微笑:“我,项恒,到目前为止,也从未败过。”

宇文子乔道:“你有没有对策?”

“有。”项恒一口气喝完了酒:“吃上一顿饱饭,喝两斤竹叶青,就算天王老子,我也能一刀将其砍了!”

宇文子乔望了望四周,苦笑道:“在牢房里,你是吃不上饱饭,喝不上好酒的。”

项恒眨了眨眼睛,笑道:“所以我们要去外面,喝点酒,吃顿饭。”

宇文子乔道:“我们越狱?”

项恒道:“如果你不想,我不会勉强。”

宇文子乔晃了晃折扇,笑道:“我当让愿意,因为我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家,也好几个月没见家父了。”

项恒爽笑:“我也很想念你父亲的院子,更想念院子里的酒。”

宇文子乔拍着灰尘,缓缓从稻草堆里站起来,道:“我已经准备好随时动手了。”

项恒道:“我还没准备好。”

“还差什么?”

“差一顿饭。”

“你饿了?”

“很饿,我们再等一刻钟,等吃过午饭后,体力充沛的状态下,然后再逃出这该死的牢房!”

宇文涛是当今关内财富最多的富翁,他的儿子宇文子乔,自然也是当今江湖上最有钱的阔少爷。

别说区区一个知府的千金,就算是皇子,身份和财富跟宇文子乔比较起来,还逊色许多。

宇文子乔却没有大少爷的架子,他喝的惯稀粥,吃得惯大烧饼,甚至吃得下班房里的饭菜。

朱梦航宁可饿死,也不愿吃自己不喜欢的食物。

宇文子乔细嚼慢咽的吃着班房饭,吃的是大米饭和炒青菜,斯文的动作和优雅的神情,就好像在品味山珍海味一样。

项恒一边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一边说:“吃完后过一刻钟左右,这里的狱卒会进行一次换班。我们就抓住这一瞬间的松懈,杀出去。”

宇文子乔点了点头。

项恒忽然惨笑:“我只是想不通,是哪个胆小鬼,竟然用白花花的银子雇用冷云风来杀我。”

宇文子乔道:“至少有一件事可以肯定。”

“什么事?”

“我们是亡命徒,是义帮和原刑天水清涛等人眼里的死敌。但这人雇冷云风,却仅仅是为了杀你而不是杀我。”宇文子乔沉吟道:“所以,雇冷云风的人,既不是萧楚文,也不是原刑天和水清涛,更不是申元通。”

项恒沉吟:“可我想前想后,还是想不到一个和我有私人恩怨的人。”

宇文子乔追问:“你仔细想想,你最近有没有得罪谁?”

项恒苦笑:“我们两个人最近得罪的人不少,但最近我却没有单独得罪过人。”

宇文子乔也陷入了沉思:“不是萧楚文,那就更不可能是苏冰、林百路和曹展雁。也不是水清涛、原刑天和申元通,小我实在想不到谁会买凶杀你。”

项恒爽笑:“这个问题我们永远不会得到答案,因为冷云风永远不会说出雇主的名字。”

宇文子乔苦笑。

“人在吃过午饭后的片刻时间里,是一天中最懒散,最放松的时候。”项恒继续说:“我们几乎有十二成的把握。”

宇文子乔忽然发现,项恒的外表虽然很粗狂,头脑还是很敏捷,很聪明的。

项恒道:“我们打晕片刻后来收碗筷的狱卒,他身上永远挂着钥匙。然后你在前面开路,我去救出忆柔。”

“还有一件事,你要答应我。”项恒忽然说道。

“你说。”

“冷云风要杀我的事,在忆柔面前要保密。”项恒道:“我不想让她担心。”

情人的担忧,有时候是一种力量,更多的时候,却是一种沉重的压力。

宇文子乔郑重的点头:“好!小生一定替你保密!”

宇文子乔道:“这里的军爷们,这顿揍是不是挨的有些冤枉?”

项恒苦笑道:“你有更好的办法么?”

宇文子乔的目光盯着项恒的身后,君子莞尔,道:“当然有。”

项恒发现他笑意满盈的看着自己背后,也忍不住转过头去,于是他笑了,因为他也看见了更好的办法。

一个不用花很多力气,不用打伤狱卒,更不用流血流汗的好办法。

狱卒打开牢门,带着笑脸的朱梦航缓缓走了进来。

项恒看着第三次前来探监的朱梦航,忍不住笑了。

她问:“你笑什么?”

项恒爽笑:“你的衣服看起来不错,很漂亮。”

朱梦航得意的摆了摆碧绿色的裙角,笑道:“废话,当然漂亮,这是特地在罗家绸缎庄定做的。”

项恒脸上的笑意,开始变的微微狰狞。

朱梦航身上的毛孔开始变大,不禁骇然脱口问道:“你想做什么?”

衣袂飘动,稻草横飞。

项恒粗糙的大手,掐住了朱梦航的脖子。

她身后的狱卒见状刚想呼救,却已经被宇文子乔的折扇连点七处穴道,晕了过去。

宇文子乔伫立原地,泰然自若的晃着手里一纸折扇。

朱梦航的目光从他身上转到项恒脸上,她惊恐中忽然发现,这竟然是第一次和这个男人如此接近的接触。

她倔强的性格,扫空了此刻内心深处浓浓的情意:“你、做、什、么、?!”四个字断断续续,声音很轻,因为她的喉咙被项恒扼的很紧。

项恒道:“我来教你一个道理。”

朱梦航嘴里没有问,可是她的眼神却很明显在问:什么道理?

她目光中,闪烁着更多的,是一个女人的怨恨和嫉妒。

“有时候,一个人质,可以比神兵利刃还好用。”项恒带着笑容,重复着朱梦航曾说过的道理:“说的更具体些,人质,就是一个没有破绽的盾牌。”

这两句话,无疑是朱梦航这辈子听过最讽刺的话。

有了朱梦航这个完美的“盾牌”,狱卒们只能猫着腰,举着刀缓缓后退。

项恒架着朱梦航,来到忆柔所在的牢房。

忆柔的脸上显然写满了吃惊和不解。

宇文子乔轻轻扶起满脸憔悴倦容的忆柔,项恒也暗中松了口气。

朱梦航的脸上,写满了毒恶和怨恨。

午时的阳光很温暖,很灿烂。

偶尔拂过的秋风吹在胸襟上,人不禁为之一爽。

项恒放开“盾牌”的时候,朱梦航的脖子都青了,她的脸色更青。

为什么朱梦航使用这种盾牌就不凑效,别人拿她做盾牌就马上凑效?

因为她太年轻,太幼稚,开不懂得这是个怎样的江湖。

没人愿意去同情的看她一眼,三人已经半个月不见天日了。现在沐浴在阳光下,第一次发现阳光竟然是如此的温暖和舒服。

马槽里的青牛,显得体力非常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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