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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日1-3-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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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用不着十个问题,”文潇岚俏皮地挤挤眼睛,“也许只需要八个问题,我就能锁定你的身份了。”
  “哦?是么?”年轻人眉毛一扬,“那把你的第八次猜测说来听听。”
  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问:“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
  四、
  尽管还存着一肚子疑团,但既然曾炜坚持要他先救活这只奇怪的魔鼠,冯斯也不好再多问。他强忍着厌恶,注视着麻袋里这只离死不远的巨鼠,心里一阵阵发毛:我他妈该怎么救它呢?
  如同他之前告诉曾炜的,他身上并没有一个魔法开关,可以按一下就开始催化他人的蠹痕。这个比段公子的六脉神剑还要抽风的技能,着实不是心里想想就能嗖嗖嗖像电影特技效果那样飞出来的。
  “你这个题目还真有点难,”冯斯打量着巨鼠,“我是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和它产生精神共鸣,只能尽力而为吧。”
  “尽力而为?”曾炜哧的一声笑起来,“当一个人说出‘尽力而为’的时候,通常就意味着放弃。有些事情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尽力而为。”
  冯斯微微有些火起:“那你想怎么样?老子又不是上帝!你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曾炜摇摇头:“刚才那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你父亲说的。二十来年前,他告诉我,有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想要去做,但是成功几率很低,我也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劝慰他‘尽力而为就行了’。而他给我的回复,就是那句话。”
  他又补充说:“直到遇见你并且调查过你的身世之后,我才明白过来,他所说的那件无比困难的事情,大概指的就是把你带走。”
  冯斯愣住了。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做出了一个动作:把自己的食指塞进嘴里,用力一咬。手指被咬破了,鲜血流了出来。
  “我的血曾经对玄化道院的幻象产生过影响,后来对一种魔花也有杀伤力,”冯斯说,“试试能不能对这只耗子起作用吧——但愿不是直接杀了它。”
  他用力挤压着食指上的伤口,让血一滴滴滴到巨鼠的嘴角边。巨鼠仿佛是感受到了嘴边的血腥味,嘴微微动了一下,舌头伸出舔舐血液。冯斯连忙又硬挤出几滴血,全都被巨鼠吞吃掉,但几分钟过去了,它并没有其他异动。
  “妈的,老子的熊猫血都不管用了?”冯斯疑惑地眨巴着眼睛,“这位耗子兄还真是不走寻常路。”
  “也许是血还不够多。”曾炜淡淡地说。
  冯斯怔了怔,咬咬牙,打算找把刀子什么的再割自己一刀,反正这种事也是家常便饭了。但突然之间,他感到手背一痛,低头看去,竟然是那只巨鼠仰起头来,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背。
  曾炜伸手想要把巨鼠拽下去,冯斯赶忙用左手拦住他:“别!它好像真是嫌血不够多!让它咬!”
  他注意到了,之前始终半开半闭的巨鼠的双目,此刻已经完全睁开,正在放射出灼灼的光芒,尾部也在不安分地晃动。假如它还有尾巴的话,此刻大概会拼命摇晃吧。它在贪婪地吮吸着伤口处的血液。
  更为怪异的是它腹部伤口处的附脑,逐渐闪烁出某种淡绿色的光芒,开始只是几个小小的光点,随即数量越来越多,连成了一片一片的光斑。
  “这就是附脑工作时的样子么?”冯斯极力忍耐着被巨鼠咬住吸血的疼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话说,一会儿我是不是得去医院打点儿疫苗?预防鼠疫啊狂犬病啊什么的……”
  他嘴里絮絮叨叨,试图以此转移注意力,毕竟疼痛流血什么的对他而言只是小事,心理上的恶心不适才最难熬。但曾炜并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废话,这个背着杀人嫌疑的逃亡警察一直凝神注意着出租屋外的响动,手放在腰间——那里有他的手枪。
  “它这么吸下去,你会不会失血过多?”曾炜忽然问。
  “不至于,它其实吸得很慢,好像是每吸进去一口就要慢慢消化,”冯斯说,“不过这畜生够贪心,咬住了就死活不松口。”
  “那就好。”曾炜点点头。
  冯斯看了曾炜一眼:“曾警官,现在除了等这只耗子把我吸干之外,也没别的事儿可做了,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一点儿你和我爸过去的事情?”
  “我和他,曾经是生死之交、最好的朋友,尽管我是警察而他是一个职业杀手。”曾炜的语气很复杂。
  “职业杀手?老爹还真威风啊。”冯斯并不感到惊奇。从冯琦州死亡那一夜的打斗,他就能判断出,父亲经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而且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后来他猜测过父亲身份的各种可能,职业杀手自然也在其中。尽管职业杀手听起来更像是影视剧或者侦探小说里的元素,但这个职业是确切存在的。
  “不过你身为一个警察,居然和职业杀手是好朋友,难道你是传说中的黑警?”他发问说。
  曾炜摇摇头:“不,我虽然有时候办事不太依规矩,但从来没有忘记过我是一个警察。我和他成为朋友,起因是他救过我的命,所以后来,我一直希望能把他带回正路上。”
  “带回正路?你的意思是把他投进监狱吧?”冯斯不无挖苦地说。
  曾炜微微一笑:“我不否认我有这样的想法,毕竟无论谁都应该为自己做过的错事付出代价。不过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我做得到这一点,因为我始终找不到你父亲犯罪的证据。办案是需要证据的,即便我心知肚明你父亲做过什么,没证据也没有用。”
  “法律万岁。”冯斯哼了一声,“那么后来,就是因为我的出现,我爸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对吗?”
  “是的,他消失了将近二十年,我一度猜测他会不会是在干活的时候遇到了不测,”曾炜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但我没想到,我会在一个意外的情况下见到了他,然后又因为自作聪明,泄露了他的行踪……”
  “我觉得我有点猜到你是谁了,”冯斯打断了曾炜的话,“我爸被害死的那天晚上,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你就是他所说的生死之交,对不对?是你出卖了我爸爸,是吗?”
  曾炜的目光里充满了悲痛:“如同我刚才所说的,我的确泄露了他的行踪,但却并不是故意出卖,那只是……一个无心之失。然而,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造成的后果终究已经难以挽回了。”
  冯斯试图从曾炜的眼神里读出虚假和矫饰,但他所能看出的只有真诚和不加掩饰的悲伤与愧疚。凭直觉,他认为曾炜并没有骗他,否则曾炜此刻的表情足够竞逐奥斯卡了。
  “就是说,你并没有故意出卖我爸,他被发现只是意外。然后你开始想办法保护我,而我一直以为你有别的阴谋……”冯斯尤其疲倦地用左手掐掐自己的额头,“抱歉我的脑子有点乱,容我想一想。”
  曾炜正打算说话,忽然间眉头一皱:“有人来了!”
  他拔出了手枪,把冯斯拉到他的身后。冯斯当然从这个动作里读出了保护的意味,不过他顾不上感激,因为巨鼠的咬啮力量猛然间加重了。那些正在靠近这间出租屋的不速之客,似乎是激发了它的某种情绪,冯斯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害怕、紧张还是高兴,总之它兴奋起来了,除了嘴上咬得更紧,身体也开始笨拙地扭动,四肢不停搔扒。
  “你不会打算连骨头都一起给我咬断吧?”冯斯很是无奈,但眼看着巨鼠明显焕发出生机,也不敢轻易收回手。正不知如何是好,屋外有了新的响动。
  “老鼠!老鼠!”“耗子!”“妈呀救命啊!”一片惊呼声响起来。从声音听来,叫喊的人男女老少皆有,而且来自不同的方向,似乎是这一片居民区里的人都被惊动了。
  这间出租屋只有在和门同侧的墙上有窗户,不过窗帘一直是紧闭的。曾炜犹豫了一下,右手仍然持枪,左手小心地撩起窗帘一角向外看了一眼。他马上重新放下窗帘,脸色格外凝重。
  “怎么了?他们为什么喊?”冯斯问。
  “我们的这个小朋友……果然能力不一般,”曾炜说,“全世界的老鼠大概都被它召唤过来了。”
  冯斯一惊,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手上的巨鼠也到窗边探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吓得他浑身一颤——院子里到处都是老鼠!大的,小的,黑色的,灰色的,在院子里的空地上来回乱窜,看数量至少有上百只,还有更多的源源不断从门外钻进来。虽然他小时候也是敢于捏着活老鼠满教室吓唬女生的主儿,但这样大规模的鼠群暴走还真是闻所未闻,眼看着那些密密麻麻蠕动的躯体,不自禁地一阵恶心。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冯斯惊魂未定,冲着曾炜喊了起来。虽然已经经历过许多的风浪,但在此时此刻,当诡异的场景突然出现时,他的第一反应却是向曾炜发问。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向可靠的长辈求助一样。
  “这只老鼠,兴许能散发出某些特殊的气味或是信息素,吸引其他的鼠类,”曾炜说,“某种意义上说,它大概称得上鼠王吧。”
  冯斯哑然失笑:“要是狮王、虎王、狼王、鹰王什么的,听上去倒是威风。鼠王说出来可真有些喜剧色彩。”
  “鼠王比你说过的那些王可怕得多。”曾炜并没有笑,语声里充满严肃。
  冯斯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搭腔,眼前忽然一花,身边的出租屋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广阔的雪原。头顶的天空蓝得就像是用颜料画出来的一样,四周的视野开阔,可以看到许多绵延高耸的巍峨雪山,正在太阳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这是一幅在平原地带和普通山区都绝对无法看到的画面。
  又是这只“鼠王”干扰自己的精神所制造的幻想么?冯斯正在想着,却听到曾炜开口说:“这是什么地方?西藏?这是幻觉吗?”
  “应该是西藏,那些应该是牦牛吧?”冯斯伸手指着前方,一条玉带一样的清澈河流弯弯曲曲地蜿蜒而过,河岸两侧是一些长着长毛的牲畜。
  “是牦牛。”曾炜肯定地说。
  曾炜看到的东西和我一样,冯斯想。如果是鼠王精神干扰所产生的幻觉,所产生的幻象都是由自身的经历与情感所引发的,两个人不应当看到同样的东西。看来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
  “这的确是幻觉,不过不是鼠王干的,而是我们的敌人所制造的,目的是把战斗控制在某个世俗凡人看不见的空间内,以免引起注目,”冯斯解释说,“但是这又不完全是单纯的幻觉,在这片精神领域中,我们的身体会随着幻境中受到的伤害产生反应。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儿被砍一刀,我们的身体会货真价实地留下刀痕;如果在这儿挂了,我们的躯体也就真正死了。”
  “那我的枪能有用吗?”曾炜问。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想,现实中属于你我的物质力量都会原封不动地被复制进这片幻域,你的枪应该能使唤,”冯斯说,“但能不能击破对方的蠹痕就得看他们的能力了。喏,他们来了。”
  就在两人身前几十米处,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三个人。这是两男一女三个白人,但女人的相貌里带有一些亚欧混血的特征。看来丁小齐当时说的是真的,冯斯想,这个家族以纯种白人为主,但也有一定的混血比例。
  “这些人应该就来自那支西藏家族,”冯斯低声对曾炜说,“要当心,这是一群彻头彻尾的疯子。”
  “我尽力而为。”曾炜简短地回答。
  “喂,大哥,是谁几分钟前还在教育我‘尽力而为’四个字就是骗人的?”冯斯没好气地说。
  “我那是激你而已,”曾炜悠悠地说,“世事哪能尽如人意?这句话是你父亲说的没错,但我从来都不同意。”
  冯斯哭笑不得,但这么一扯皮斗嘴,心情倒是轻松了一些。他重新把注意力放到三个敌人身上,发现对方已经走到了距离两人只有五六米的距离。这三个人的身材都显得瘦削而精干,面孔黝黑,大概是青藏高原特有的生活环境所造成的。走在最前面的白人男子有一张马脸一样的长长的脸,嘴里叼着一个欧式的烟斗。在他身后的另一名白人男子留着一头金色卷发,左耳有醒目的残损,只剩下了一半。
  和残耳男子并肩行走的,是一个个头高挑的混血女人,她看上去很年轻,神情间隐隐有些恍惚。不只是她,她的两个同伴也是如此,明明面对着魔王世界中至关重要的天选者,却都显得心不在焉。
  “各位好。”冯斯照例一脸满不在乎地伸手打招呼——当然他只能伸左手,右手还被巨鼠死死咬住。此时麻袋早已不翼而飞,巨鼠全部的重量都挂在他的右手上,让他不只是手背被咬得生疼,整条胳膊也酸痛难受。
  但对方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们就像听不懂中文一样,看都没有看冯斯一眼,三个人的视线都聚焦在巨鼠身上。冯斯正在感到尴尬,却看到这三个欧洲人一起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
  ——他们齐刷刷地双膝弯曲,跪在了地上,随即整个身体匍匐下去,开始虔诚地磕头。
  “他们大概不是在膜拜你吧?”曾炜说。
  “那当然了,我还没那么自恋,”冯斯低头看了一眼越来越有活力的巨鼠,“看来我们的这位鼠王,绝不仅仅是老鼠的头儿啊。”
  


第八章、实验场
  一、
  宁章闻和关雪樱已经把昏迷的刘岂凡扶起来了。从外表无法判断他是不是还受了什么更严重的内伤,但此刻被年轻人所挟持,也没有办法把他送到医院去。
  “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文潇岚问出第八个问题后,就死死地盯着年轻人,观察对方的反应。她发现年轻人的嘴角又轻轻抽动了一下,眼神里再次闪过那种阴云,心里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是不是?”明知可能激怒对方,她还是再追问了一句。
  年轻人放下刀叉,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的手按在椅背上,长出了一口气:“是的。”
  “那我知道你是谁了,”文潇岚也站了起来,“你是冯斯的双胞胎兄弟,过去的身份是一个名叫慧心的小道士。”
  年轻人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手背上青筋暴露。房间里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清脆响声,那是所有的窗户都在同一时刻碎裂,其他摆放在屋子里的一些玻璃物件也都在顷刻间粉身碎骨。玻璃一破,冬季的寒风立刻凶猛地灌了进来,吹得墙上的挂历哗啦作响。看上去,似乎是年轻人正处于情绪波动较大的状态中,以至于自身的力量都难以控制了。
  最后,他终于稍微抑制住了内心的狂躁,努力在脸上重新堆出笑容。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叹了口气:“真抱歉,我对力量的控制还不够纯属,连累你们还得赶紧补窗户。北京的冬天可真够冷的。”
  他面朝文潇岚,点了点头:“没错,你猜对了。我就是慧心,天选者的哥哥。我现在的名字叫池慧。”
  慧心。冯斯的异卵双胞胎兄弟。
  两人一起在东北小城那间破败的私人诊所里出生,并且在那个夜晚制造了一场血腥的屠杀。但出生之后,由于某些暂时还无人知晓的变故,兄弟俩分开了。冯斯最终被冯琦州带走,慧心则辗转来到小城附近的道观栖云观。
  尽管是兄弟,两人的人生轨迹却截然不同。冯斯虽然也遭遇了不少人生的变故,但总算是健健康康地活到了现在,相貌、体魄、智力都称得上优秀;慧心却只有智力健全。在后天移植了附脑后,或许是手术不够完美,他的脑神经受到了附脑压迫,生长激素被抑制,所以他一直到成年看上去也只有十三四岁,身材矮小,瘦骨嶙峋。
  不过身体虽然发育不健全,慧心的头脑却十分聪明,或者说,阴险。他通过自己巧妙的策划,一步步让冯斯堕入局中,险些要了天选者的命。他曾经亲口向冯斯解释过他为什么会如此仇恨自己的亲弟弟。
  “我们虽然是兄弟,但却只有一个人生来就有附脑。那就是你!你才是天选者,而我是个废物!”那时候慧心愤怒地咆哮着,“我不服,凭什么我们两个要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冯斯向文潇岚转述这一切的时候,表情和语气都很复杂。按照他的说法,无论怎么说,这个发育不良的小道士总归是他亲哥哥,好歹有着血缘关系,可偏偏此人又那么恨他,再加上养母池莲的原因,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个亲哥哥相处。
  这番话说得文潇岚倒也有些好奇了,隐隐有点希望有一天能见见这个古怪的小道士,却万万没有料到,当慧心出现她眼前的时候,竟然已经是高大英俊的成年人模样,和她之前的想象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只不过,相貌虽然换掉了,扭曲的性格好像还是没什么改变。在那张韩国男星一样的外皮下面,包裹着的依旧是自卑和激愤的小道士的灵魂。
  “我记得冯斯说过,你的能力就是可以在蠹痕的范围内隔空攻击,”文潇岚说,“那是你的第一个附脑带给你的能力。现在你用来对付我们的能力还是这个,那你的第二个附脑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那是一种很低级的附脑,低级到一般的家族都对它不屑一顾。”已经改名为“池慧”的慧心回答。
  “低级的?有什么作用?为什么你会移植一个低级的附脑?”文潇岚不明白。
  “这个附脑的原主人,是王璐所在的家族里一个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小喽啰,”池慧说,“他的附脑很早就被家族视作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连蠹痕都无法激发,唯一的作用是可以改变主人的一些生理过程,比如说,刺激生长激素重新分泌。”
  “啊,我明白了,你就是靠着这个附脑重新分泌生长激素。恢复了正常成年人的身材!”文潇岚恍然大悟,“你仅仅是为了恢复正常的体型,就冒着生命危险第二次移植附脑。你也真是……太拼了。”
  “你们这些生来就貌美如花的人,不可能体会到一个侏儒的心情的,”池慧冷冷地说,“我信守诺言,既然你猜出了我是谁,我今天不杀你们。否则的话,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现在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我以后出门小心点啰!”文潇岚耸耸肩,“但我不太明白,你现在的这张脸……和冯斯一点也不像啊。按照他的说法,你们虽然不像同卵双胞胎那么近似,但毕竟至少是同父同母所生,怎么也得有一些相像的地方吧?”
  “小小地整了一下容,然后运用第二个附脑快速愈合伤疤而已,”池慧笑了笑,“原来的那张脸不够好看,我不满意。”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开口:“那你今天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想要杀冯斯吗?”
  “不,我答应了妈妈不会杀冯斯,答应了的话就要算数,”池慧提到母亲池莲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敬爱,“但她没有禁止我杀冯斯的朋友,所以我打算杀了你们,让他难受。”
  文潇岚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池慧接着说:“可惜了,我本来想在杀死你们之前玩一点小游戏调剂一下心情的,结果玩脱了。只能等下次了。”
  “杀人这种事,对你而言就像吃火鸡一样轻松么?”文潇岚不觉有些火起。
  “我杀的人,绝对没有那个和你关系不错的范量宇多,可能连他的零头都抵不上。”池慧别有深意地说,“在杀人这种事情上,不要玩双重标准。”
  文潇岚再次无话可说。池慧摆了摆手:“不多说了,你们慢慢忙吧,我先撤了。”
  他顿了顿,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哎呀,没能杀死你们真是遗憾,还得赔玻璃钱。”
  他居然真的从身上掏出一叠钞票放在餐桌上,这才悠悠然出门离开。几个人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直到脚步声也没入楼道再也听不见。文潇岚这才一下瘫坐在沙发上,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刚才在池慧面前的镇定自若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吓死我了……”她不顾雅观与否,拉扯着胸前的衣服作散气状,一时间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关雪樱连忙给她倒来一杯热水,她咕嘟嘟把一杯水全喝下去,才感到好过一点。与此同时,一直昏迷的刘岂凡也呻吟一声,睁开了眼睛。
  “刘大少,你没事儿吧?”文潇岚问。
  “应该……还行吧?”刘岂凡晕晕乎乎地说。
  “真没看出来,每到危险的关头,你还总有拼命的勇气,”文潇岚说,“可惜追女孩子的时候你就缩了。你真的不想念那位黎小姐吗?”
  关雪樱咧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刘岂凡照例满脸通红地低下头,不敢回答。
  “你快去休息一会儿吧,”宁章闻说,“刚才真是多亏你了。这种猜人的游戏,靠我肯定不行的。”
  “先不能休息,我们还有事儿做。”文潇岚抬起手臂,疲惫地指向玻璃已经完全破碎的窗户。寒风夹杂着雪花,正在呼呼地往屋子里灌。
  “白色的圣诞节啊,本来应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夜晚……”文潇岚叹息着,“也不知道冯斯这小子现在怎么样了。”
  二、
  冯斯正处在一种相对而言较为尴尬的境地中。
  对面的三个人毫无疑问都是敌人,但此刻他们却跪在地上,朝着自己的方向作顶礼膜拜状,这一幕看上去颇为滑稽。
  而他们膜拜的对象——那只巨鼠——现在依然死死地缠绵在冯斯的右手上,没有半分松开的迹象。但冯斯和曾炜都可以看得出,它的生命力已经越来越旺盛,附脑处那些奇特的绿色闪光也越来越耀眼。
  “它的附脑一会儿会不会爆发出什么特别的效用?”曾炜皱着眉头问。
  “我不知道,或许会让我们产生一些快乐的幻象,”冯斯回答,“幻象中的幻象,我实在没法儿想象到底会是什么样,但愿别把我的脑子弄疯。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们现在到底该做点什么?”
  确实,冯斯不知道现在能做些什么。对面的三个敌人正以虔诚的姿态匍匐于地,动手攻击似乎有点不妥,何况对方都是能催动蠹痕的黑暗家族成员,即便是曾炜的枪也未必好用,激怒他们并不明智。
  倒是悬挂着巨鼠的右臂已经发麻,渐渐失去知觉。他索性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让不堪重负的右臂休息休息,也抬眼看看周遭的景致。他从未到过西藏,此时虽然知道身边只是幻景,也难免好奇想要多看几眼。
  他真的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干净透明的天空,无限开阔地向着远方延伸,那些突兀挺拔的雪峰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险峻姿态,仿佛随时可能刺破苍穹。此刻,幻境中正好是日落时分,太阳也呈现出一种淡红色,把雪峰染出瑰丽的色泽。天空之下,高原上的湖泊反射出珍珠一样的光彩。
  真的就像是一幅画,几乎没有真实感,冯斯想,那些酸腐文人和文艺女青年们,居然没有夸张呢。
  不过他并没有得到太多欣赏的时间。正当他观赏着一头牦牛吃草的悠闲姿态时,三个欧洲人终于结束了膜拜,站立了起来。他不得不也跟着站了起来。
  “你们不会打算也像你们的同伴那样,二话不说就扔一坨牛粪过来砸死我吧?”冯斯说。
  “我们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计划变了。”混血女人的脸上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她的中文说得不太流利,也带了一些口音,但语法用词都没问题。
  “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看来我这个宝贵的天选者,在你们的眼里简直一钱不值啊。”冯斯叹了口气。
  “因为我们对魔王并不感兴趣,不管是做他的手下还是杀掉他,”混血女人说,“那些守卫人和黑暗家族争过来斗过去的玩意儿,在我们的心目中就是一钱不值。”
  “谢谢你这么直白,”冯斯翻翻白眼,“那现在计划为什么变了呢?”
  “因为我们发现其实你还是有用的,至少比我们之前以为的更有用。”混血女人又是一笑。
  “是因为这位鼠兄么?”冯斯费力地抬起右手,展示那只和他抵死缠绵的巨鼠,“抱歉啊,我知道你是个娘们儿,但是‘鼠姐’不太顺口。”
  他注意到,当“鼠兄”这两个字出口后,两名白人男子的脸上都闪过一丝怒意。混血女人倒是笑容不变:“我建议你用词略微尊重一些,我的两位同伴并不像我这么好说话。”
  “你至少该跟我解释一下,这条半死不活的耗子为什么值得我尊重。”冯斯索性也摆出他招牌式的无赖笑容。他故意把“半死不活的耗子”说得很清楚,摆明了就是要激怒对方。果然,混血女人的脸色也微微一沉。
  而她身边的那个卷发残耳的男人已经怒不可遏,大步走上前,一拳向着冯斯的脸上打了过去。这倒是有些出乎冯斯的意料,他原本以为对方会运用蠹痕,没想到最终等来的是这种“原始”的攻击。他也懒得闪避,直接提起右手,用巨鼠挡在自己身前。残耳男人就像被开水烫了一样,忙不迭地收回拳头,连退出好几步,神情看上去有些狼狈。
  冯斯忽然灵光一现:“你们是不敢用蠹痕,对吗?”
  对方并没有回答,但从他们的表情,冯斯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略微思索了一下,有些明白了:“是不是在这位鼠兄面前你们根本不能用蠹痕,否则就会带来一些不可收拾的后果?”
  欧洲人们还是没有否认。冯斯哼了一声,猛地一甩手,把巨鼠扔到了地上。巨鼠发出吱的一声痛叫,趴在草地上瑟瑟发抖。
  “你!”看似好脾气的混血女人也忍不住了。
  “终于找到个机会好好和人打一架了,”冯斯活动着右臂,“曾警官,你打架应该比我还厉害吧?”
  “打你三四个还是没太大问题的吧,”曾炜轻描淡写地说,“不过,现在恐怕不是打架的时候。”
  “为什么?”冯斯问。
  “首先,我手里有枪,在他们不能使用能力的情况下,这把枪比拳头管用多了,”曾炜说,“其次,你这个笨蛋刚才就一直没有留神周围的变化吗?从这三个洋鬼子靠近开始,这个地方就不对劲了。”
  冯斯一愣:“不是吧?他们趴在地上拜神仙的时候,我一直在看周围的风景——尽管是假的吧——没看出什么异常啊?”
  “你那双只会玩游戏的眼睛怎么能和我这样干惯了刑侦的相比?”曾炜嗤之以鼻,“注意到远处的那些雪山了吗?它们好像……在长高。”
  冯斯悚然回头,看看远处犬牙交错的雪峰山峦。他隐隐觉得那些雪山似乎真的变高了,但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又不能排除这是曾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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