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觉醒日1-3-第6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蠹痕没法使唤?”胖厨师诡秘地一笑,“我问你,你小时候看过圣斗士吗?”
“看过,怎么了?”冯斯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胖厨师的跳跃性思维。
“还记得那句台词吗?”胖厨师的胖脸上闪烁着天真无邪的光芒,“同样的招式对圣斗士是不能用两次的。”
他霍然伸手入兜,掏出一根吹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根闪亮的钢针。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闪避,但瞬间意识到身后就是黎微,这一下闪不得,犹豫之下,咬牙决定不动。但虽然他没有动弹,毒针却也并没有刺中他,从他的耳畔擦了过去。听着耳边的这一声搜的声响,冯斯意识过来,对方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他,而是黎微。
他急忙回头,果然,那根针正插在黎微的耳畔。黎微的身子摇摇晃晃,向后就倒,冯斯想要去扶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候斜刺里伸出两只手,接住了黎微,居然是刘岂凡。从胖厨师闯进来之后,他就一直缩在房间的一角,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令冯斯差点忘记了他的存在,此刻看到他伸手扶住黎微,不免让冯斯有点小小惊诧。当然,双手接触到黎微的身体,刘岂凡照惯例脸红得像猴子屁股,整个人好似要烧起来一样。
这厮存在感果然薄弱,简直就和空气差不多,冯斯禁不住在心里吐槽。他正想上前查看黎微的状况,胖厨师已经开口了:“放心吧,针上涂的只是麻醉剂和‘酒’的混合物而已。她没事,一会儿就能醒过来——在我们的地盘。”
酒?冯斯先是一愣,继而明白过来胖厨师的用意。这个死胖子所说的,当然不是普通的酒,而是守卫人们用来抑制附脑觉醒的药物。他想要麻醉黎微的附脑,令她无法消除他人的蠹痕。
果然,随着黎微的昏迷,胖厨师身上的蠹痕释放了出来。
仍然是几个小时前冯斯所见过的那种棕黄色的蠹痕,但这一次,蠹痕不会失效了。冯斯无处逃遁,
他很快感觉到全身酸软,似乎所有的力量都在飞快地消逝,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个正在漏气的气球。无论怎么努力用力,都完全没有用处,仅仅几秒钟的时间,他就连站都站不稳了,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有过了几秒种,这样的坐姿也无法保持了,只能瘫在地上,像一张隔夜的煎饼。
“难怪不得你上次看到我的板凳砸过去都不躲,”冯斯连口舌都有些无力了,说起话来也含含糊糊,“你这个蠹痕用来打架还真有用。”
“我已经手下留情了,”胖厨师憨态可掬地笑着,“我原本可以让你连呼吸肌都用不上力,那你就活活憋死啦。”
“算、算你狠……”冯斯黔驴技穷,心里知道这一趟又要落入敌人的手里了。还在对于他这个废物天选者来说,被人打败、被人捉拿完全就是生活常态,居然心里也不算太慌张。
他眼睁睁地看着胖厨师一手一个,像拎小鸡一样拎起他和昏迷的黎微,再用脚尖踢醒两名倒在地上的手下,出门而去。胖厨师甚至没有出口招呼刘岂凡,刘岂凡自己乖乖地跟在他身后,没有抗拒,没有挣扎,半个字都没有说过。
还是烂泥糊不上墙,冯斯在心里想着,活该一辈子做奴隶。
他的身子在地板上拖行着,被拖进电梯,被拖到胖厨师开来的suv里,好似一捆稻草。他在半途中好几次试图挣脱,但身体四肢好像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了,肌肉完全无法用力。胖厨师说得没错,要是对方再狠一点,完全可以让他连呼吸都不能自主。
稻草一样的天选者瘫在suv的后座上,和黎微挤在一起,耳听得胖厨师发动了车子,除了听天由命之外没别的可做。冯斯觉得自己已经渐渐麻木,甚至连屈辱感都难以再从心里涌起了。
如果我始终侥幸不死,难道就一辈子这样扮废物、一辈子被人折腾摆布吗?他呆呆地想着。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的主人公,一个个都牛逼得不得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路打怪升级不亦乐乎。老子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拉风?为什么顶着打败魔王的天选者的名头,要成天扮演一捆被搬来搬去的稻草,甚至连心爱的人都无法保护、只能忍痛割舍?
一想到姜米,他又觉得胸口开始发闷发痛,这种难受的感觉居然和那些骗小女生的言情故事里所描述的一模一样,总是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但紧跟着,他的脑子里微微一阵晕眩,随即感觉到了身上的肌肉突然开始紧实,力量似乎又恢复了。
这是怎么回事?冯斯不解。但他一向反应很快,既然力量回来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跳起来趁敌人不备赶紧出手偷袭。然而忙中出错,他忽略了自己只是在一辆汽车里,这一跳起来脑袋直接磕到了车顶,撞得他眼冒金星,那一瞬间想好的种种作战计划全部化为泡影。
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并且发现敌人并没有借这个机会重新制服他。他意识到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捂着头小心地弯腰站起来,向着前排扫了一眼。
他发现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像泥塑一样愣在车座上一动也不动,刘岂凡却在伸手解安全带和开车门,不过这些简单的动作他做起来却显得相当吃力,像是精力不济。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
“我真是小看你了,”冯斯说,“看来每一个男人的心底都藏着英雄救美的情结啊。你别说话,我知道你用减慢时间的蠹痕很耗体力,你也甭解安全带开门了,我直接把那三位扔出去,我们开这辆suv走。”
他麻利地动手,把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拉了出去,想了想,从胖厨师身上找出毒针,在三个人身上都刺了几下。按照胖厨师的说法,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应该足够这几位躺上一阵子了。
然后他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汽车:“刘兄,你这次就算是公然和他们撕破脸了,也没办法再回去了。跟我走吧。”
“走不了多远的,”刚刚收回蠹痕的刘岂凡虚弱地说,“在这半天的时间里,我已经两次使用了蠹痕,附脑很快就要觉醒,吞噬我的神智。你扔下我吧,希望你以后能够……”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着说出口:“希望你能好好照顾黎小姐。”
“别他妈做出一副情深意长的临终交党费的德行!”冯斯狠狠地说,“不就是需要‘酒’么?我会想办法弄给你的!还有……”
他伸手指了指后座上依然在昏睡的黎微:“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最好是亲口说给她听。”
刘岂凡的脸又变红了。
二、
一番折腾之后,总算暂时安顿好了一切,冯斯只觉得挡不住的倦意涌上全身,这才意识到自己一夜未睡,简直恨不能直接倒在地板上大睡一觉。但身边还站着何一帆,对方刚刚帮了他大忙,他不能不打起精神陪着笑脸。
“我知道你现在很困想睡觉,但有些话,我非和你说清楚不可。”何一帆说。
“我明白,你每次和我说的话,虽然可能不大好听,却往往都是真话,”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我从来不怕听真话。”
“所以你才会活得那么痛苦。”何一帆叹了口气。
冯斯一怔:“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很聪明,即便是不好听的话,你也会用理智去判别真假,不会盲目抗拒,也不会自我欺骗;但你同时又很有尊严,即便理性上接纳了那些话,感性上也会不断地被屈辱和不甘所困扰。”何一帆轻声说。
冯斯沉默了一阵子:“所以,现在我的感性又开始觉得很不好受,但是理性却不得不承认你说得有道理。说真的,在过去的历史上,像我这样的废物天选者,到底有没有出现过?真的半个都没有么?”
“从来没有过,”何一帆很肯定地说,“所以你的出现让所有人都十分困惑。过去的那些天选者,虽然每一个最终都失败了,但都是很早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能力,毕竟附脑不足够强的话,是不可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你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明明能感受到魔王的精神力量,却从来不能展现出任何主动的能力。”
“那会不会弄错了?其实我根本不是天选者呢?”冯斯说,“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想,天选者也不过是后来人们总结出来的概念,并没有什么真正严密的标准。或许我只是另外一种异类的存在,出于巧合,拥有某些和天选者重叠的素质,却根本不是呢?”
何一帆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倒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如果我有法子澄清,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了?”冯斯的心里瞬间燃起了希望。
何一帆伸出手,拍了拍冯斯的手臂,眼神里充满了怜悯:“那只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并不算大的可能性。更何况,就算你真的不是天选者,也没有人会相信的,或者说,没有人愿意相信。”
“为什么?”冯斯一下子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如果我这样的废物并不是真正的天选者,难道守卫人们不应该好好松口气吗?为什么不愿意相信?”
“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天选者,”何一帆说,“这就是能一刀秒杀你的终极答案。”
“人们……需要?”冯斯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最近几十年来,魔仆和妖兽的异动越来越频繁,势态和过去截然不同,种种迹象都在预示着魔王的重现。对于拥有附脑的特殊人群来说,守卫人当然是急于找到一个新的天选者,来保留对抗魔王的希望,鼓舞所有人的士气;而黑暗家族,一部分想要活捉天选者来寻找和魔王重新建立联系的方法,另一部分……”
“想要直接干掉天选者,打击守卫人的士气,对么?”冯斯说。
何一帆没有开口,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冯斯低着头,像是在观察自己的脚尖:“也就是说,并不是我一定是天选者,而是人民需要我做这个天选者。”
“没错,就是人民需要,所以必须赶鸭子上架。你就是那只鸭子。”何一帆点点头。
“那么,你想给我什么建议呢?”冯斯问。
“我有两种建议,看你愿意接受哪个。当然,两者都不接受也没关系,总归是你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命运。”何一帆说。
“说说看吧。”冯斯看着何一帆,心里隐隐猜到,无论是哪一种选择,一定都是无比艰难无比纠结。
“第一种,我帮助你躲起来,”何一帆说,“你也知道,现在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靠你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但有我的帮助,就有可能。虽然我们家族在战斗方面的实力不强,但正因为如此,别的偏门左道我们擅长得很。”
“这一点我绝对相信你,”冯斯说,“很少有姑娘能像你这样古灵精怪,何况你们常年在劣势中求生存,自然有很多手段。不过,你所说的躲起来,意思应该是‘永久消失’吧?”
何一帆一摊手:“要不然还能怎样?隐姓埋名,永远消失,永远抛弃过去的生活和认识的人。”
“认识的人……也要抛弃?”冯斯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何一帆不客气地抓过茶几上的一桶薯片,一面往嘴里塞一面含混不清地说:“多一次联系,就多一分被发现的风险,而且最重要的是,会给敌人胁迫你的筹码。你不想让他们陷入危险吧?想要不被人发现,就必须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和过去的一切永别。”
冯斯摆了摆手:“那……第二种方法呢?”
“变得更强,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何一帆说。
“这种事情我做梦都想,但是那个传说中的附脑除了替人做嫁衣裳之外,半点主动力量都没有,我该怎么变得更强?难道去健身房天天……”冯斯说到这里,忽然住口不说,显然是明白了何一帆话中所指。他的脸色有些变。
“你是想建议我……接受那个什么附脑移植手术?”冯斯的目光有些茫然。
“未必需要移植新的附脑,但你确实需要交出你的身体,让我们好好地进行研究,找出释放你的能力的方法。这个过程可能会有危险,甚至危及你的生命,所以你得考虑清楚。”
冯斯摇晃着脖子,好像这种类似颈椎保健操的运动能让他减轻压力。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通过这样的研究,你的家族也可能获益匪浅吧?”
“没有好处的事情,就算我肯帮你,家族也不会愿意耗费资源啊。”何一帆落落大方地说,“守卫人的世界里,不谈利益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这算得上是互惠互利……”冯斯沉吟着。在一阵又一阵不断袭来的倦意中,他有些恍惚,陷入了一种近似百日梦的状态。在幻觉中,他成为了网络小说里呼风唤雨的男主角,长剑挥出漫卷天地的杀人剑光,将一切敌人化作血雨。他御剑而飞,御风而行,脚底万众敬仰,身后跟着姜米、黎微、文潇岚、林静橦……反正他所认识的漂亮姑娘全都被收做后宫,那可真是左手气吞如虎,右手艳福无边……
起风了。不知哪家的窗户没有关好,被风吹得猛撞窗框,玻璃稀里哗啦的碎裂声惊醒了冯斯短暂的美梦。他定了定神,慢慢地说:“变成一个真正的守卫人,也就意味着我再也不能回头了,对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选择,我都注定不能再做一个普通人,过着我所憧憬的混吃等死的好日子了,是么?”
“你不应该抱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何一帆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从你被认定为天选者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注定不可能过上普通人的日子了。你的养父把你藏了十九年,还能让你安安稳稳读完小学中学,算得上是个奇迹了,但奇迹只会发生一次。你还想像没事人一样读书、考试、逃学、找工作、调戏女同学,是没有希望的了。相反,你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流连徘徊得越久,就越容易给身边人带来伤害,甚至于是令你追悔莫及的伤害。”
“追悔莫及的伤害……吗?”冯斯无意识地揪着毛衣的下沿,简直快要把毛衣生生撕碎了。他回想着自己这一年多以来的生活:偶尔上上课,在宿舍和室友们一起玩游戏抄作业编排辅导员,临近考试时突击通宵自习,陪关系暧昧的女生逛街……除了需要比一般的学生多承担一些赚钱的重任之外,自己的生活轨迹完全正常。认识了宁章闻后,他又多了一个活动地点,在宁章闻家吃着关雪樱烹调的美食,和文潇岚斗斗口,享受着一种家庭生活般的独特快乐。
无论其后遇到了多少波折险阻,有那些交情、友情、近似亲情的存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都始终有一口气不会掉下去。但是当事情已经走到了越来越凶险的地步,或许他不得不做出艰难的抉择了:放弃掉这所有的一切,还是死抓着不放、最后让所有的身边人都受到伤害?
已经放弃了爱人,接下来,放弃整个世界吗?
“你不用着急,无论哪个选择都是重大的改变,慢慢考虑吧。”何一帆说,“我先走了。”
何一帆离开了。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想要细细想想何一帆的建议,但熬不过困意,很快就睡着了。心思太重,睡眠也很浅,他开始陷入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梦境里,一会儿看见死去的父亲,一会儿看见远去的姜米,一会儿看见欺骗了他的母亲,无论哪个梦,都让他感到十分不舒服。
所以到了醒来的时候,虽然天色已经昏暗,一看表睡足了一整天,他还是觉得头昏脑涨,脑子也不甚清醒。看看屋里,宁章闻房门紧闭,不知道是在忙碌还是又工作了一个白天后已经睡着了,他不敢打扰。关雪樱同样房门紧闭,冯斯不确定经过昨晚的惊吓劳累后她是否还在卧床休息,所以也不便敲门。
他看了看冰箱里,由于关雪樱一天没有做菜,里面又填上了几个外卖的一次性饭盒。他随手热了点饭菜,食不知味地填饱了肚子,正准备收拾桌子,门口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文潇岚拎着一袋子药走了进来。
“小樱病了吗?”冯斯看着袋子里花花绿绿的感冒药。
“昨天太累,加上雪天受了凉,有点低烧,不碍事。”文潇岚说。
“低烧的话,不必着急吃药的。”冯斯摇摇头,“先放下药吧,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不必问了,今天早上你和那个小姑娘的谈话,我都听到了。”文潇岚把冯斯赶到一边,开始替他收拾桌子。
“你的耳朵还真尖……”冯斯心安理得地瘫在沙发上,一脸苦闷。
“你当时抹除姜米的记忆的时候,好像没有那么纠结,做决断还是挺快的。”文潇岚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那样。不过……不大一样。”冯斯想了想,“姜米那时候已经死了妈妈了,而且,最重要的在于……”
他艰难地斟酌着词句,慢吞吞地说:“我虽然喜欢她,但她就像是突然跳进我的生活的,把她推回到属于她自己的轨道,让她从此无忧无虑,是一个虽然艰难但并不至于让人受不了的决定。可你们……你们更接近于家人。没有了爱情,还可以躲到家里疗伤,如果连家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算什么。”
文潇岚扭过头去,好像是偷偷做了个擦眼泪的动作,她背对着冯斯,低声说:“是啊,我们这几个人,好像已经习惯了像家人那样在一起。要撕碎它……会很疼的。而且你还忘记了小樱,她和你一样,也和那个世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打算带她一起走吗?”
“她未必愿意选择隐居,”冯斯说,“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现代生活,也一直在努力学习和融入社会。要她再躲到一个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和一脚踢她回大山里有什么分别?总之,这件事我还得好好考虑。实在不行的话,要我变成一个范量宇那样的怪物,也不是不行。”
文潇岚扑哧一笑:“只是要你唤醒附脑,不是非要变成两个脑袋吧?”
“三头六臂也无妨,”冯斯的拳头不知不觉地握紧了,“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
他站起身来,穿上外衣,文潇岚很奇怪:“你要干什么?去哪里?”
“去找曾炜,”冯斯说,“他安排我躲在疯人院,肯定是有难以应付的敌人,我不想再把他们招到这里来,还是赶快走吧。”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很想让你留下来,说几句‘我们一起应对’之类的话,但是和范量宇认识之后,我的确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打肿脸充胖子只能害人害己。你去吧,曾炜至少有枪,比我们有用得多。不过你打算怎么找他?直接闯进局子里么?”
“还真是!”冯斯很是无奈,“从来都是他找我,我就没有他的手机号。也许我真的只能去局子里打听了,随口编个谎话吧。”
“你还嫌你的存在不够醒目?还要去招惹更多的警察叔叔?”文潇岚瞪了他一眼,“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冯斯忙问。
“今天早晨给我们送来酒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小姑娘,似乎掌握了很多信息,”文潇岚说,“曾炜既然卷进了这件事,不可能不被这位人小鬼大的守卫人关注。你去找她更靠谱,顺便也可以帮你新收养的那位害羞宝宝求一点酒——说起来,他到哪儿去了?”
“妈的,这大哥太没存在感了!我们聊了那么久,我压根把他给忘了!”冯斯一拍脑袋,“我起床之后关注了宁哥,留意了你和小樱,居然半点都没想起他!”
两人慌里慌张地在屋里看了一通,但这么小的一间屋子,根本不可能藏下一个大活人。被文潇岚称为“害羞宝宝”的刘岂凡,已经不见了。
“得把他找回来!”冯斯果断地说,“他如果被抓回去了,还会是黑暗家族手里的大杀器;要是流落在外面就更糟糕了,几天后附脑发疯,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灾难性的后果。”
“我陪你去。”文潇岚没有犹豫,“不过这个家伙会去哪儿呢?他应该是个自理能力很糟糕的人吧。”
“用‘糟糕’这个词恐怕都抬举他了,”冯斯哼了一声,“这家伙的生存能力大概比过去的宁哥还惨。”
“兄弟,我谢谢你啊!”房间里传出宁章闻闷闷的声音。
三、
队长一个漂亮的投篮假动作,晃起对方的防守球员后运球直突篮下,但对方身高一米九五的中锋就像一座铁塔一样镇守在三秒区内,他不敢直接上篮,只能把球分到三分线外。接球的得分后卫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稍一犹豫,身前已经有人防守。这一次进攻宣告失败,不得不重新再来组织。但进攻时间已经快到了,最后小前锋赶在二十四秒前仓促地强行出手,差点投了个三不沾。
一分钟后,上半场比赛结束,冯斯所在的系队落后四分,分数不算多,队长却显得十分郁闷。
“马勒戈壁德!”队长恶狠狠地爆粗,“但凡我们还有一个射手能上场,分分钟切了这帮孙子!”
校内联赛早已经趁着冬天到来之前结束了,这只是一场友谊赛,是本系和另外一个兄弟学院之间一年一度的传统对抗赛。学院院长有点儿能耐,把比赛安排在了学校的体育馆里,让球员和观众都免受寒风之苦。
从实力对比来看,系队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只是时机不凑巧,正赶上人员不齐整的时候,三分精准的主力得分后卫扭伤了脚踝没法上场,长于中投的后起之秀冯斯据说已经请病假大半个月,连鬼影子也找不到。而比赛刚刚打了不到十分钟,顶替先发的原替补得分后卫又在一次对抗中撞伤了膝盖。这下子,全队最擅长投篮的三个人都不能出场了。
对方的防守变得十分轻松,一米九五的中锋和一米九二的大前锋死守篮下,反正这不是NBA比赛,没有防守三秒的限制。系队没了射手,只好频繁依赖突破来寻找得分机会,结果一次次地遭遇对方双塔的封盖和干扰,命中率奇低。而对方原本技术有限,虽然身高占据优势,进攻也不得力,半场打下来,两边的篮圈和篮板饱受肆虐,分数是20:16,那场面别提有多难看了,不少观众开始不客气地喝倒彩。队长是一个日漫情结深重的家伙,不只追求胜利,还希望赢得好看,听到观众的嘘声,脸色比猪肝还难看。
“伤员也就罢了,要是让老子抓住冯斯那个王八蛋,非骟了他不可!”队长气得口无遮拦,“狗屁的病假!老子才不相信他一病能病上半个月!肯定是逃学和哪儿的小婊子旅行快活去了!”
系队的替补控卫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队长:“队长,他应该没和什么小婊子出去旅行。我看见他了。”
队长把手里的毛巾一摔:“在哪儿?这狗日的在哪儿?”
“在看台上,”替补控卫伸手一指,“你看!”
队长抬头一看,果然,冯斯那个王八蛋公然出现在了看台上,正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他身边还跟着一个挺眼熟的漂亮女生,队长认出那是和冯斯关系暧昧的姓文的同班同学。这个女生去看过冯斯的比赛,后援团里还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小萝莉,让其他队员颇为嫉妒。
“阿搞!”队长喊着替补控卫的外号,“走,跟我上去,把冯斯搞下来!”
“这……还有下半场比赛没打完呢,不如完场再去吧?”阿搞小心翼翼地说。
“不行!一会儿丫的又撒腿跑了!”队长一把抓住阿搞的手腕,“现在就跟我去!”
“知道了,你先放手,好疼……”
几分钟之后,冯斯愁眉苦脸地被队长拽到了场地上,那副情状与其说是队长在教训队员,倒不如说更像是偷情的奸夫被原配抓了个正着。队员们七嘴八舌向冯斯打了招呼,然后带着满脸摆明了的幸灾乐祸,看着队长暴跳如雷:“别你妈再跟我装病了!死了老子给你赔命!马上去更衣室换衣服、热身,下半场上场!”
“队长,这是冬天,热身时间不够容易受伤的。”一名队员提醒队长。
“放心吧,那俩老梆子且得啰嗦好久呢!”队长胸有成竹地抬起下巴,示意了一下正在场馆中央举着麦克风讲套话的两位学院院长,“再加上各种停表和暂停时间,王八蛋起码能打十分钟。”
王八蛋可怜巴巴地望着队长:“老大,我真的有急事,你先饶了我,回头我请你吃……”
“吃你妹!”队长伸出巴掌在冯斯脑袋上狠狠胡噜了一下,“今天你丫不上场老子让你下半辈子断子绝孙!”
冯斯还想再说,一直跟在身边的文潇岚忽然拍拍他的肩膀:“去打球吧。”
冯斯吭哧吭哧地说:“可是,害羞宝宝还没找到呢。”
“你最近遇到太多事,足够压抑了,”文潇岚说,“差一个小时也不会死人的,去吧,发泄一下。”
“发泄一下……”冯斯愣了愣,忽然笑了起来,“也对,发泄一下吧。不过,我没带球衣啊。”
“友谊赛没那么讲究,”队长大大咧咧地一挥手,“随便穿一套别人的就行了。”
冯斯点点头,拿了一套干净的队服进入更衣室,很快换好衣服。当他穿好球衣之后,准备重新推开更衣室大门回到球场,手刚刚触及门把手,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莫名地涌现。他心里一凛,松开手,向后退了几步。
“别担心,我没打算伤害你。”门外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我是来找你帮忙的。”
这话虽然说得挺客气,但冯斯并没有放松警惕。他默不作声地看着对方开门走进来,并且发现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高瘦的青年看上去略有些面熟。他仔细回想着,忽然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在带着关雪樱离开四合村时,他曾经看到过这个人。不过此人当时并没有和其他前来围观的守卫人混在一起,而是单独站在一旁,显得有些醒目。
因为当时他穿着警服,看来是一个乡村警察。
“认出我来了?”乡村警察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我叫丁小齐。”
冯斯点点头:“守卫人真是无所不在啊。你想找我帮什么忙?”
“把那个叫做刘岂凡的男人交给我。”丁小齐说。
冯斯有点意外:“刘岂凡?你来找我是为了他?”
丁小齐点点头,冯斯禁不住冷笑一声:“看来他还真是奇货可居,刚刚从黑暗家族的手里挣脱出来,马上就被盯上了。”
“你误会了,”丁小齐诚恳地说,“我们并不是想要利用他,而是为了保护他。”
“保护他?”
“他的能力你应该已经清楚了,的确是非常强大的蠹痕,但是,他的重要性却比我们想象中还要高,”丁小齐说,“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下午,刘岂凡脱离掌控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就已经有至少四个黑暗家族的人闻风而动,目的就是要得到他。”
“所以……?”冯斯等着对方的结论。
“我们分析,刘岂凡的作用,可能远远超过辅助战斗或者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