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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时有风-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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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什么?”
  胡桃瞟了眼身边不吭声的林向屿,说:“写‘不开心’吧。”
  老人拿起盛满糖浆的勺子很快行云流水般写完了三个字,胡桃接过来,举起手递到林向屿眼前晃,不用说,林向屿也猜到了她要做什么。
  她大口咬下去,三下五除二就解决完了手中的糖,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棍子上残留的糖丝:“怎么样,很简单吧,吃掉了‘不开心’。”
  林向屿看着胡桃认真的脸,想到高三那年两个人在这里的对话,他终于弯起嘴角淡淡地笑了。
  胡桃看到他脸上浮现出来的笑容,挥舞到半空的手不由得停顿下来,她呆呆地仰着头凝视他,心中莫名地一热,竟然落下泪来。
  林向屿一愣:“你怎么哭了?”
  胡桃伸手遮住自己的脸,她微微仰头,想停止流泪,可是没有办法,越是努力,那泪落得越快。她哽咽地开口:“你终于笑了。”
  林向屿脸上的表情凝结,化作淡淡的哀伤,他轻声说:“抱歉,让你担心了。”
  胡桃一边哭一边拼命摆头。因为她知道,林向屿刚才脸上的那个笑容,是专属于她的。因为她努力地吃掉了“不开心”,笨拙地手舞足蹈而露出的微笑。
  我愿守在你的身后,珍惜你的每一个笑容;我愿陪在你的身边,分担你的喜怒哀乐;我愿挡在你的身前,为你承受所有苦难。
  两人没有坐公交车,而是心照不宣地选择了走路回胡桃家。冬季的夜来得早,远处火烧云浮浮沉沉,有成群结队的大雁掠过天空。他们又陷入新一轮的沉默,但是胡桃觉得这次同刚才不一样,林向屿的心一定得到了些许宽慰。
  走到家楼下,胡桃站稳了身子,说:“那我进去了。”
  她向他挥手道别,才没走几步,夜风吹在脸上,只觉得薄凉一片。她觉得自己突然迈不开脚步了,她只想陪伴在他的身边,分担他的哀愁,为他抚平眉头,一刻也不想同他分开。
  “胡桃!”他忽然在身后大声喊她。
  胡桃回过头来,看到他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看到夜色沉沉,看到街边路灯上扑火的飞蛾,看到百里之外波涛汹涌的江水,看到万里之外巍峨不倒的泰山。
  “是她救了我。”他一字一顿,说得极其缓慢,像是将全部的力气都用尽了,“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林向屿回想起那一幕,他和许然然一起潜入海底深处,隐约中,他看到一道白色的身影,似乎就是传说中的虎鲸。可是海流在这一刻改变了方向,海底掀起小型地震,使他失去平衡,将他向斜下方拖去。他的意识开始模糊,只觉得海洋的深处在呼唤着他,据说在深水强大的压力下,人会产生一种类似醉酒一样的迷幻感,称为深水麻醉。
  林向屿感觉到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慢,死亡渐渐逼近。肺叶传来剧痛,皮肤被海水刺激得无法承受,他似乎看到许然然在向自己靠近,他竭尽全力抬起了手,想要做手势告诉她不要靠近,却终于失去了意识。
  他在医院醒来,大脑嗡嗡地响,五感麻木,最后医生才告诉他,许然然将自己的浮力控制装备给了他,而自己却因抢救无效身亡。
  林向屿静静地看着胡桃,每一个字都是落在他心头的重斧,他却偏偏要重复道:“你知道吗?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胡桃和林向屿面对面站着,沉默许久,她才开口:“所以呢?”
  “她用她的生命,换得你好好地站在这里,所以呢?所以你就要放弃你的梦想?你努力了这么多年,这么、这么多年啊,林向屿,”胡桃直视他的眼睛,她愤怒、痛苦、伤心、难过,千言万语在她体内碰撞,她微微发抖,“你有没有想过,你现在所作的决定,你现在所放弃的,才是她的生命?”
  她是那样爱你。
  以自己的生命去爱你。
  胡桃内心悲恸万分,眼泪流满脸庞,却咬着牙,对他说:“你不要告诉我,说你忘记了,1999年,你站在水族馆,对我说过的话。你说,在你有生之年,尽你一切的能力,哪怕微不足道,哪怕一无所获,你仍甘愿为此献上自己的生命。”
  满天繁星,一闪一闪,天上的星,地上的人。每一道风,都是一个祝福,终有一天,它会越过万水千山,越过人山人海,降临在爱人心上。
  活着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让人热泪盈眶。

第八章 2007年,会呼吸的痛
  1。
  胡桃买了从C市回上海的机票,在林向屿生日过后的第二天。
  她很早以前就给他准备好了生日礼物,她买了一个牛皮纸本子,在上面用荧光笔画了三百六十五种Q版的海洋生物,第一张是她最喜欢的中华白海豚,那也是林向屿教她认识的第一种海洋生物。成年的白海豚是粉红色的,漂亮得像是天使。
  而最后一只,天意弄人,却是虎鲸。
  如今这件礼物,她也不敢送给林向屿,怕他睹物思人,心中难过。
  林向屿生日那天,林母给胡桃打电话,说他一大早就出门了,一直没有消息。
  胡桃手指绕着电话线,轻声说:“阿姨,我知道他在哪里,你放心吧。”
  放下话筒,胡桃叹了口气,换了衣服准备出门。拿钥匙的时候,胡桃看到自己摆在桌子上的本子,她指尖摩挲过泛黄的牛皮纸,在扉页上,看到自己写着:有些人命里有风,必不为贩夫走卒。
  她想让他知道,他就是那样的人。
  胡桃出门后,给司机报了一个地名。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胡桃一眼,皮肤雪白的女孩子,神色冷淡地望着窗外,她就像是从不属于这里。
  出租车在城外的墓园外停下,胡桃沿着大道往前走。幸好还未落雪,不然这样萧条落寞的地方,光是站在围栏之外就能叫人流下泪来。树叶早早地就落下了枝头,就连野草都变得毫无生气,寒风瑟瑟,天空阴霾。
  胡桃就是在这样一大片一大片安静的墓碑之间看到了林向屿。他的身高已经有一米八五,只穿了件黑色的薄羽绒服,站在许然然的墓碑前,伸手碰了碰,又很快收了回来。
  胡桃鼻子发酸,可是她只能这样默默地在他身后看着他,看到初见时那个身手矫捷爬上围墙冲自己咧嘴微笑的少年,被命运磨得如此隐忍内敛。
  林向屿从一大早就来到了许然然的墓碑前,他也不知道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手指碰到冰冷的墓碑上的文字,就像刻在了自己心头一样,横竖撇捺,触目惊心。
  他有多悔恨?如果不是他一开始没有弄清自己的心意就和许然然在一起,如果不是他提出分手,如果他没有答应和她一起去潜水,如果他们没有多停留那一天,那么多如果,如果有一个实现了,许然然就不会躺在这里。
  隔了一会儿,林向屿眼角的余光看到自己后方不远处有人站着,影影绰绰的一个身影,或许是来祭拜其他人的吧,林向屿心想,便没有回过头去。
  一直等到天黑下来,他才抬脚离开,转身的时候,林向屿下意识地朝刚才的方向望过去。胡桃赶紧蹲下身,光线太暗,他没有看到她。
  他没有看见她,便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曾站在自己身后,默数自己所有的伤痛。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曾有一个人,那样绝望而热切地爱过他。
  就像她永远不会知道,那个黄昏,他曾靠在病房外的墙上,数着自己的心跳。
  所有的深爱,都是不能说的秘密。
  这一年终于要过去了,新的一年就要来临。
  胡桃抬头仰望夜空,心想,新的一年,真希望能有好事发生啊。
  第二天中午,胡桃抵达上海,回到学校时正好是上课时间。三个小时的飞机,她稍微睡了一觉,去澡堂洗了个澡,见室友们都还没下课,就坐在椅子上敷面膜。
  没过几分钟,胡桃听到开门的声音,她转过头,看到项洁洁的脸。下一秒,项洁洁“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又过了几秒,寝室门再次被打开,项洁洁盯着胡桃:“嘿!吓死我了!还以为大白天撞见鬼了!你这一走就是半个月!知道不知道我们过得有多惨!”
  胡桃撕下面膜,一边洗脸一边问:“怎么了?”
  项洁洁摆摆手:“也没什么,不过你的事解决了吗?”
  胡桃神色一黯:“算是吧。”
  晚项洁洁一步的唐菀静和齐悦回到寝室,正好听到她们的对话,唐菀静拍了拍胡桃的肩膀:“和那个叫林向屿的有关吗?”
  胡桃笑笑,转移了话题,说:“谢谢你们帮我签到和写作业,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小女子就只好以身相许了。”
  项洁洁看着胡桃,正准备说什么,被胡桃的手机铃声打断。是一串陌生的电话号码,胡桃接起来:“你好。”
  “胡桃。”
  这声音似曾相识,胡桃顿了顿,又看了一遍电话号码,在记忆里过了一遍,确实不知道这人是谁,然后听到他说:“是我,周珩。”
  周珩!
  胡桃蹙眉,看了自己的三位室友一眼,发现她们都正竖起耳朵,悄悄往这边看。胡桃无可奈何,只好走到寝室的阳台上,问周珩:“请问有什么事吗?”
  周珩低声笑:“怎么?没有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了?”
  胡桃被他将了一军,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周珩在电话那头咳嗽了一声,然后说:“胡桃同学,今天是我的生日。”
  胡桃在心底翻了个白眼,想你生日关我什么事,但是嘴上不敢这么说,她笑着说:“生日快乐呀!”
  “所以我决定实现你一个心愿。”
  胡桃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心想这人是周珩吗?真的是周珩吗?不是哪里跑出来的神经病?
  “我……我没什么心愿。”
  “别装了,”周珩有些漫不经心地说,“你不是喜欢我吗?”
  胡桃:“……”
  胡桃觉得这下是五雷轰顶!
  虽然“胡桃喜欢周珩”这件事确实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但是胡桃从来都懒得去解释,因为无所谓。
  而且周珩这个人,怎么说呢,从传闻里听来,就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对感情的事很不上心,胡桃是瞧不起这样的人的,甚至会十分偏见地将他划分到自己生父那一类人中去。长了一张风流脸,欠了一屁股的风流债。如果非要说她对周珩能有什么好感,那也一定是因为他打篮球的样子像极了林向屿,叱咤风云,胜券在握。
  那是她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的男孩的样子。
  胡桃拿着电话,不怒反笑,说:“所以呢?”
  周珩没想到她会这样不紧不慢地反问一句,又清了清嗓子:“所以我决定实现你的心愿,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胡桃语气十分真挚诚恳地说:“谢谢您,不用了。”
  然后没有给周珩继续说下去的机会,她直接挂了电话。
  胡桃从阳台回到寝室,一肚子莫名其妙的火,深呼吸三口气才平复下来,看到正在倒水的项洁洁,问她:“对了,你刚刚想说什么?”
  项洁洁吞了吞口水,说:“没什么,我就想告诉你,帮你写作业和签到的人,是周珩。”
  “啪嗒!”胡桃手中的手机摔在地上。
  她刚刚说什么来着?
  胡桃捂住耳朵,可是齐悦已经先一步将她心中所想说了出来:“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小女子就只好以身相许了。”
  2。
  关于周珩的闹剧暂时算是拉上了帷幕,新的学期,胡桃调了课表,把这个人彻底从自己的生活里抹去。林向屿的申请进展一切顺利,他托福考了118分,还在校内网上引起了小小的轰动。
  据说他去美国使馆办签证的时候,提了一口袋的房产证,放在桌子上,还没来得及亮出别的材料,就成功通过。
  胡琳眼看就要升入高三,她成绩不好不坏,好在自己心宽,一点都不慌。胡近周末的时候给胡桃打电话,说想要把胡琳送出国,征求她的意见。
  “我看这孩子平时挺喜欢平面设计一类的,心思又没真放在学习上,送出国也好,磨炼磨炼,说不定还真能学到点什么。”
  胡桃笑:“胡叔叔,您确定真的舍得?”
  “你们一点点长大,我一天天变老,总没法护一辈子。”
  胡桃十分感动,却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只说:“胡叔叔,你要是想好了,我可以帮你跟她说说。”
  当天晚上胡桃就给胡琳打电话:“如果你自己也有这方面的想法,我把你向屿哥的电话给你,你可以和他聊聊,他下半年要去美国,你以后过去,也有个人照顾。”
  胡琳很诧异,蹙眉道:“他要出国?”
  胡桃说:“你这孩子,怎么大惊小怪的。”
  胡琳还是蹙眉:“他出国了,那你怎么办?”
  胡桃却被她问得一脸莫名其妙,说:“什么我怎么办?他出国,关我什么事?”
  胡琳冷冷地哼了一声:“别假惺惺了,你那点儿心思,以为我看不出来?”
  胡桃闭嘴不吭声。胡琳得寸进尺,反倒数落起她来,说:“你喜欢他,就直接跟他说呗,藏着掖着这么多年,我都替你害臊。”
  “小孩子家家的,一边去。”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趁着胡桃看不见,胡琳对着手机翻了个大白眼,“我说胡桃,你究竟是怎么想的,你觉得你哪点配不上他了?我承认,向屿哥确实很优秀,长得英俊、脑子聪明、家里又有钱……不说了,再说我都要爱上他了,你看你吧,虽然是……差了点,但是我们胜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是吧?”
  胡桃在电话那头咬牙切齿:“胡琳,你皮痒了是不是?”
  反正是打电话呢,胡琳有恃无恐,耸耸肩,连样子也懒得装,继续问:“说说呗,你到底怎么想的?那他去了美国,还回来吗?他真的要献身给你说的那个,海洋保护事业?那他家族那么大个摊子,谁来继承啊?”
  胡桃不胜其烦,只得回答:“就这样吧,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也习惯了。至于他回不回来,那是他的事,我无权过问。”
  胡琳难得沉默,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才说:“算了,不说了,我晚上还有晚自习,懒得逃课。对了,你放了暑假,早点回来,上海就那么好吗?成天只知道在外面瞎晃,多大的人了,还让人操心。”
  胡桃:“……”
  胡桃觉得自己脑门青筋暴突,什么时候养了这么个会说话的小鬼头,好在她早就习惯了胡琳的脾气,伸出手来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有气无力地说:“行行行,大小姐你说了算。”
  在胡琳心满意足地准备挂电话的时候,胡桃又叫住了她:“胡琳。”
  “干吗?”
  “你还年轻,要是以后遇到喜欢的人,他也正好喜欢你,就好好珍惜。这世界上,不缺真心,不缺缘分,但是两情相悦实在是太难了。别成天到晚作,你那臭脾气,没几个人受得了。”
  胡琳好像不习惯和胡桃说这些,她不耐烦地摆摆手,对着手机说:“知道了,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吗?再说了,我现在还没毕业呢,那叫早恋。早恋你知道吗?真是的,怎么能乱教小孩子呢。”
  胡桃拿她没有办法,挂了电话后,一个人去外面散心。在上海,她最喜欢的一条街道是淮海中路,倒不是因为它繁华的格调,而是走过最热闹的一段,有藏在角落里的咖啡厅,安安静静,像是停住了时光。
  道路两旁有许多许多的梧桐树,那总会让胡桃想到林向屿。
  胡桃拐进一个巷子里,看到有一家音像店。如今买唱片的人越来越少了,很难再找到音像店,胡桃走进去,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看得出来老板有钱,店里的天花板装饰得很好,唱片本来就薄,偌大的一间店,胡桃粗略估计,几十万张碟少不了了。
  胡桃挑好唱片,问店员:“你们这里可以帮忙邮寄吗?”
  负责收银的年轻人点点头,结账以后找来一个木盒子,帮胡桃把唱片一一放进去。胡桃写上林向屿的地址,心想就当作是送给他的出国礼物。店员检查包裹的时候,看到放在最上面的唱片,笑了笑,说:“天后啊?可惜了,好久没她的消息了。”
  胡桃点点头:“从小听到大。”
  “你最喜欢哪首?”
  胡桃想了想,轻声说:“《蝴蝶》。”
  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
  “哦,那首,我记得的,收录在《只爱陌生人》里,是很久很久之前的歌了。”
  “是啊,”胡桃点点头,“1999年。”
  1999年,胡桃遇见林向屿,人海茫茫,世事汹涌。预言中的世界末日终是没有降临。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3。
  胡桃暑假回家,林向屿来接她,车里就放着她寄回来的CD。
  “什么时候走?”
  “八月中旬。”
  “嗯,东西收拾好了吗?”
  “嗯。”
  林向屿变得沉默了一些,胡桃还是习惯坐后排,在她的意识里,总觉得这辆车的副驾驶座永远都只属于许然然。
  “今年夏天有什么打算?”林向屿问胡桃。
  “想去一趟峨眉山。”
  正好遇到红灯,林向屿轻轻踩下刹车,转过头看了胡桃一眼,然后收回视线:“一个人?”
  “嗯。”
  “我陪你去。”
  胡桃一愣。林向屿说:“以前不是答应过你的吗?”
  胡桃不是本地人,她出生在峨眉山底下。那时候金顶上连栏杆都没有,她年纪小,大人们不敢冒险带她上去。后来被父亲逐出家门,她母亲带她从峨眉山门口走过,对她说,以后你长大了,我们一起上峨眉。
  那一年她母亲难产身亡,胡桃坐在灵堂里,哭着给林向屿讲了许多自己过去的事,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她这辈子,再也不能和母亲一起爬峨眉山了。
  当时林向屿就说:“以后我陪你去。”
  胡桃万万没想到,林向屿竟然还记得这件事。
  “好啊,”胡桃开心地笑了笑,“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我都行。”
  胡桃想了想:“那就明天吧,再往后拖就是旺季了。你别开车了,我们坐火车去。”
  林向屿老实交代:“我还没坐过火车。”
  胡桃:“……万恶的资本主义。”
  第二天清晨,胡桃背着书包和林向屿在火车站会合。因为时间早,火车站人并不多,胡桃打了个哈欠:“好久没起这么早了。”
  林向屿给她买了煎饼果子,胡桃一口咬下去,酱汁沾在了鼻尖,林向屿拿出手机,趁胡桃没反应过来,“咔嚓”一声拍了一张照。
  胡桃没理他,继续专心地吃早饭。林向屿没说话,用手肘戳了戳她。胡桃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竟然看到胡琳拖着她的粉红色HelloKitty行李箱一脸不满地向自己走来。
  “你来干什么?”胡桃惊讶道。
  “你们出去旅行,我不放心。”胡琳白了她一眼。
  胡桃蹙眉:“别闹,回去。”
  “怎么就不行了,”胡琳说,“你们玩你们的,我玩我的,碍着你什么了?”
  “胡琳!回去,信不信我打电话给你爸,让他现在就把你给抓回去?”
  “打啊,”胡琳一脸灿烂,“要不是他告诉我,不然你以为我是怎么知道的你出来了?”
  胡桃咬牙切齿,可是又拿她没有办法。
  倒是林向屿饶有兴趣地站在一旁看着姐妹俩吵,最后才对胡桃说:“带你妹妹一起呗。”
  “谁是她妹妹!”
  “谁是她姐姐!”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喊出来,嫌弃地看了对方一眼。话虽然这样说,但是既然林向屿都开口了,胡桃也只能硬着头皮带上胡琳。
  这下林向屿算是有了个伴,胡琳也是第一次坐火车。两个人在铺位上坐下后,东瞧瞧西瞅瞅,扯扯这个拉拉那个,胡桃在一旁哭笑不得:“我怎么觉得自己带了两个大龄儿童出门?”
  六月底正是夏天最好的时候,火车窗外绿意盎然,天空碧蓝如洗。虽然只有几个小时的行程,他们还是买了软卧,胡琳坐在铺上吃饼干,被胡桃瞪了一眼。
  胡琳也瞪回来,用脚踹她:“这铺是我的,你别坐这里,要坐坐他的铺。”
  胡桃心想还真是养了个白眼狼,只好挪到同样是下铺的林向屿旁边。林向屿笑笑,从耳朵上取了一只耳机递给她。
  那时候,周杰伦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他拍了人生第一部电影,发布同名单曲,咬字不清地唱着:“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林向屿转过头,看到胡桃的侧脸,她把头发扎起来,从鼻尖到下巴勾勒出流畅的线条。她好像还是十五六岁时候的模样,青春无敌。他凝视着这张太过熟悉的脸,久久挪不开目光。
  窗外又是一大片绿色的麦田一闪而过,停在电线杆上的鸟儿拍着翅膀全部飞走了。麦田的尽头,是蜿蜒的河流,上面漂浮着荷叶田田。
  胡桃前一天夜里收拾行李到深夜,在轰隆轰隆的车轮声中,睡意袭来,她闭上眼睛,头一点一点的,很快就不知不觉靠着林向屿的肩膀睡过去了。胡琳吃完饼干,抬起头来,看到这一幕,正准备开口叫胡桃,林向屿把手指放在嘴唇边,冲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摇了摇头。
  过了午后,火车就在眉山市停靠了。胡桃和胡琳不愿意同住一间房,三个人住了三个房间。晚上吃过饭洗过澡,他们就在旅馆的中庭里聊天。林向屿点了一壶峨眉雪芽,站起来,微微弓着身体,给胡桃和胡琳斟茶。
  茶香袅袅,山脚的温度有些低,胡桃伸手去捧茶杯。胡琳正低着头玩手机游戏“俄罗斯方块”,一局完毕,屏幕上的“GameOver”让她甚是火大,她烦躁地抬起头,听到林向屿讲了一个笑话,逗得胡桃露出一个微笑。
  胡桃刚洗过澡,还来不及吹头发,半干半湿的头发垂在胸前,有淡淡的槐花的香味。她在睡裙外套了一件米色针织小外套,整个人温柔得像是住在天上的神仙。胡琳用余光偷偷向她望去,任她平日里再怎样“丑女人”地喊胡桃,也不得不承认,她再也没有见过比胡桃更迷人的女孩。
  后来的许多年,每次当别人提到“美人”两个字,第一时间浮现在胡琳脑海里的,永远都是那个月光如水的夏夜,披着米色开衫,湿漉漉的头发散开,坐在庭中的石桌边,右手托着下巴,一心一意地同对面喜爱的男生说话的胡桃。
  那是她最年轻的时候,坐在她对面的,是她最爱的男孩。
  旅途的第二日上午,三个人都睡到日上三竿。胡桃去敲林向屿的门,男生顶着一张没睡醒的脸,穿着人字拖来给她开门,他头顶翘起两根呆毛,胡桃笑着踮起脚帮他压下去。
  结果下一秒,头发又“噌”地竖起来了。
  “明天再去爬山吧。”
  胡桃知道林向屿是想给时间让自己在附近转转,她想了想,说:“一起走走吧,很多路我自己都不记得了。”
  是真的不记得了,胡桃走在两边种满了梧桐树的街道上,茫然四顾,心想,十二年,已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
  胡琳还在旁边叽叽喳喳:“我不许你去找那个男人!他都不要你了,你去找他干什么!”
  她挡在胡桃面前,生怕她跑了。看着她一脸紧张兮兮的样子,胡桃忽然笑起来,用手指弹她的脑门:“你成天想些什么,我说了我要找谁吗,随便逛逛买点零食不行吗?等上了山,有钱都买不到。”
  胡琳将信将疑地看着她。
  胡桃没有再多解释。过了一会儿,林向屿走到她身边,说:“他毕竟是你父亲。”
  胡桃想了想,轻声回答:“他给了我生命,没有给我灵魂。大千红尘,有些牵挂,不要也罢。”
  4。
  胡琳信誓旦旦,说自己是正值青春,体力好,一定不要坐缆车,要靠自己爬上金顶。
  “这样才能显得虔诚,虔诚你们懂不懂,”她还顺带不屑地看了胡桃一眼,“老太婆。”
  二十分钟后,三人出现在观光车上车点,乖乖掏钱买票排队。
  林向屿拼命憋住笑意,胡桃冲胡琳翻了无数个白眼,而胡琳哼着小曲,全然装作没有看见。
  等三人下了观光车,去转缆车的途中,遇见了野生的猴子。峨眉山的猴子大名鼎鼎,胡琳喜欢猴子,蹲在路中央,和猴子大眼瞪小眼。可是下一秒,猴子“嗖”地站起来,然后一群小猴子从树枝上冒出头,“猴视眈眈”地看着胡琳。
  林向屿和胡桃还来不及制止,猴子已经一把扯住胡琳的粉红色挎包,蹿了两下,没了猴影。
  “天啊!”胡琳不敢相信地眨了眨眼睛,“我的包!”
  “算了,你们都是猴子,五百年前是一家,就当送它们了。而且我跟你说啊,这峨眉山的猴子比你珍贵多了,别人看到都是绕道走的,你自己要往枪口上撞,怨得了谁?”
  胡琳嘟着嘴巴,可是猴子们来去如风,难道还能让她把全山的猴子都抓起来?
  胡琳吃了个哑巴亏,还好胡桃答应送她个全新的。
  在峨眉的第一晚,三人从半山坐缆车直达金顶。他们提前预订的房间被人捷足先登,找来找去只剩下一间三人间,“小公主”看过房间后表示自己没有问题,胡桃和林向屿在心底松了一口气,不然这荒山野岭的,难不成真的就露宿山头?
  半夜山中气温骤降,酒店的空调时好时坏,冷得人瑟瑟发抖。胡桃又冷又饿,和林向屿一起翻出背包里的方便面,两个人裹着厚厚的被子,在房间的飘窗上面对面坐着,泡方便面吃。
  “胡琳,你吃不吃?”
  “不吃。”胡琳睡得迷迷糊糊,翻了下身,捂住脑袋。
  等面泡开,胡桃一边吃面一边小声问林向屿:“明天几点起?”
  “四点半吧,”他想了想,“起得来吗?”
  胡桃点点头。她晚上没吃什么东西,此时饿得饥肠辘辘,林向屿看不下去,把自己那碗推给她:“别吃那么急。”
  “我吃不了那么多。”
  “一人一半好了。”
  两人小声说着,忽然听见“咔嚓”一声,回过头去,看见胡琳拿着胡桃的拍立得,冲他们露出得意扬扬的笑容。照片缓缓地出现,从胡琳的角度拍出来,两个人头抵头,像是亲密无间,室内的灯光是暖橘色,窗外是宁静而沉沉的夜。
  胡桃怕照片被林向屿看到,连忙背在身后藏起来,装作生气的样子对胡琳说:“你不是睡了吗?”
  “骗你的。”胡琳吐了吐舌头。
  “明天看日出,起不来可别怪我。”
  胡琳哼了一声,伸出手:“照片还我,丑女人,凶巴巴。”
  第二天凌晨起来,三个人裹着租来的军大衣,第一批抵达了观景台。周围还黑魆魆一片,胡桃有些担心,不知道能不能看得到日出。
  “没有关系,今天等不到,我们就等明天。”林向屿安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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