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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斗]重生女主播-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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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他心里不由得一荡……
不过,长期的特种训练让他的小心思立即镇定下来,当务之急,救人为主,容不得他再多想其它的。
因为,现在户外温度在急剧下降,如果不尽快找到元小聪,就可能让她发生冻伤,这里夜里的温度可不是开玩笑得低。这里的含氧量只有平原地区的50%,气温低至零下,过去这里的驻军曾发生过不少因为冻伤而截肢的事件。所以此刻林振邦心里充满了焦急……
“元小聪……”
“嘘,先别喊。”林振邦忽然止住彭佳的叫声,“我好象听到了一声狼叫。”
林振邦生怕彭佳听不见他说话的声音,是附耳过来说的。嘴里热呼呼的气流在这个寒冷的夜里,象一股股暖流扑打在彭佳的耳边,痒痒的,让她不禁缩了下身子。
“啊呜……”象是为了验证林振邦说的话似的,接着彭佳也听到了一声清清楚楚的狼叫声。
“唉呀,不好,元小聪不会遇到狼了吧?”彭佳这下不敢想像了。她心想,为什么这么久还没找到元小聪,难道?难道她是葬身狼口了?
这么一想就没边了,彭佳的心揪了起来。
“呜呜”,接着,是大虎发出的一阵低沉的吠叫声。它一路奔跑在前,此时好象是和什么动物撕咬了起来。
由于元小聪是在背着丘陵的地方点着火,所以远远地彭佳几人并没有看到那堆火光,直到转过山角,才看到一堆孤单弱小的篝火,篝火后还有一个小小的身影。
“元小聪,是元小聪!”彭佳激动地叫道。
元小聪正在惊惧之时,突然看到一只体形明显比藏獒更大的动物一口咬住了草原狼,接着,两只凶兽便撕咬了起来。
“小彭,陆华,是你们。”元小聪又激动,又惊喜,随着身边的枯草渐渐被烧光,篝火已经渐渐就要熄灭,这让元小聪心里充满了绝望,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刻,彭佳他们如神兵天降……
绝处逢生的喜悦让元小聪顿时忘记了身上的寒冷……
“大虎,让开。”才旦卓玛冷峻的声音响起,大虎果然充满了灵性,它身子向后一蹿,跳开了,远远地离开了草原狼。
“碰碰碰”,随着三声枪响,那只狼被才旦卓玛手中的猎枪击中,倒在地上不再动弹。
才旦卓玛跳下马,走上前去察看了一下倒在地上的死狼,见子弹正从腹下穿入草原狼的肚腹中,已经死透了。他便随手把草原狼卷起,扔在了马背上。
彭佳已经从马背上下来,几步跑到元小聪跟前,道:“怎么样?小元,有没有受伤?”
“没有,正在和它对峙。”元小聪这才感觉到了冷。此时入夜,气温骤降,让脱了冲锋衣的元小聪瑟瑟发抖。
“快把棉衣披上。”才旦卓玛平时放牧的马背上,备有丰富的外出物资,此时抽下一件棉军大衣,将它递给彭佳。彭佳赶紧递小元围上,这时小元才感觉到一阵放松。
“小彭,谢谢你们,如果你们没有及时赶来,我就要没命了。”这是有生以来,元小聪第一次与死神如此接近,近得可以看到它那发白的獠牙。
不过,还好她的气运不错,在草原狼的威胁和极冻天气之下,竟能自保。
才旦卓玛与元小聪共乘一匹马,此时调转马头,直向奔向聚居点,竟然用了不到40分钟。
元小聪一进到毡房内,队友们立即围了上来,知道她在夜里的大草原中迷了路,竟然还遇到了草原狼,不禁暗暗庆幸她的好运。
此时,在温暖的毡房内,喝着珠玛递上来的热呼呼的酥油茶,元小聪不禁感到了阵阵暖意,足足喝了三大碗酥油茶,她才回过神来。
“天啊,今晚的遭遇太神奇了。”元小聪镇定之后,身体开始发热起来,苍白的脸色转向红润,不禁又开始得意起来,“嘿嘿,我说你们大家,谁也没有我的遭遇神奇吧?我可是一个独对独狼啊!”
“看,这就是那只独狼。”才旦卓玛把那只狼从马背上解下来,拖进帐篷里。
“哟,才旦卓玛,你真是神枪手啊,看看,三发子弹正好连成一线,这狼皮丝毫未损。”林振邦一眼便看出了端倪。
“呵呵,不敢不敢。”才旦卓玛也学会了谦虚,不过再一看这只狼额前的那撮白毛,才旦卓玛不由惊叹道,“不得了了,这竟然是这里最大的一群草原狼的狼王三眼。今晚怎么落单了?还落在我手里?”
原来,这只狼的两眉间有一撮白毛,竖在两眼之间,就象第三只眼睛一样,因此被称为三眼。
这三眼带着狼群,可是祸害了这附近不少的羊只,所以附近的牧民们提起三眼,都是恨得牙痒痒的,没想到今晚上这只狼王竟然被才旦卓玛射杀,这怎么能让他不欣喜若狂呢?
“呀,这竟是一只狼王呀。”一听才旦卓玛这么一说,更多的车友好奇地挤上前来,围着这只狼看。
“我知道了,最近是草原狼争夺新狼王的季节,这只狼估计是年老体衰,落败了,所以才落单了。”才旦卓玛认真地思前想后,总算明白了。
“不过,这块狼皮也不错,我把它剥下来硝制一下,足可以抵上好几只羊的损失了。”
第三百二十三章:剥皮
“哎经,才旦卓玛大哥,你要剥狼皮吗?”事件的主角元小聪同学此时回过神来,早就忘记了害怕和曾经的惊惧,现在能把刚才把她压得大气不敢喘的狼王剥皮,她的兴致可是高着呢。
“元小聪,才旦卓玛大哥帮你解恨呢。”看元小聪逐渐恢复元气,最高兴的还是彭佳。刚才元小聪失踪,在听到狼嗥之后,彭佳曾经被吓慌了,那是因为担心元小聪会被狼吃掉。现在见她安然无恙,自已也有心情开玩笑了。
“好,就看才旦卓玛大哥怎么报仇了。”元小聪恨恨地道。
“呵呵,你们这些城里人真想看那血淋淋的场面?”才旦卓玛不置可否,这样的剥皮场景,好多城里的认为太血腥,是看不下去的。但是这头被本地牧民广为人知的叫三眼的狼王,实则也曾经吃过牧民,早就让大伙恨得牙痒痒的了。
平素里,随着时代的进步,环境的恶化,草原狼的数量也在不断地减少,因此,作为作伴了几千年的伙伴,牧民和狼之间还是有一点原始的惺惺相惜的味道。如果狼不侵犯人类,只是在冬季粮食匮乏时,偶尔偷袭一下羊圈,牧民们还是抱着理解的态度,但是对吃过人的狼,牧民们的理解就不同了。
不说别的,当听说三眼狼王竟然被才旦卓玛所击毙了,住在这个聚居点的格桑立即赶来了:“卓玛,不说别的,你把剥狼皮的任务交给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亲手剥了它的皮。”格桑说这话时简直是咬牙切齿。
彭佳总算明白古人说恨某种东西恨得想要食其肉、寝其皮是什么意思了。
要不是狼肉又酸又难吃,格桑绝对可以生生剜下它的肉来吃,因为据才旦卓玛说的,三年前,就是三眼狼王把格桑五岁大的儿子叨走了。格桑追了这头狼王三日三夜,直追到群狼固定居住的一个狼窝里,但狼窝的地上除了留下一滩血,再也没有找到什么。
格桑对这头三眼狼王简直是恨之入骨。
“好。剥皮的任务就交给你吧。”才旦卓玛深表理解。
于是,才旦卓玛连夜把屋里的电线拉到屋外,毡房外点起一盏一百瓦的电灯,将屋外照得亮如白昼。他和格桑把这头狼王吊在了门前的一个木桩上,于是两个人一起配合,利落地剥起狼皮来。
这倒是让车队的队友们暗呼大爽,这是他们在城里永远不会遇到的血性生活。队里的摄像林少平举着摄像机。把整个剥狼皮的过程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其实剥狼皮时就是头部时候比较费劲,把头部的皮仔细剥了出来之后,往下就比较轻松了。把狼的四蹄剁掉,接着从腹部四肢各划开一条线,然后把把整张狼皮从脖子往下拽。剥到尾巴时也需要两个人的密切配合,先用刀子把尾巴切掉,剥出两公分左右的骨头茬儿,再用结实的细绳子把这段剥出来的尾巴骨绑紧。然后格桑一个人把这细绳子缠紧,才旦卓玛则用力拽住尾巴,把尾巴上的皮毛使劲剥下来。又刮去油脂,一整张狼皮就完好地被剥了出来。
不过说实话,这头狼估计也饿了有一阵了,肚子里的油脂也都消耗得差不多了。
见这些城里人围观得津津有味,才旦卓玛边剥皮边讲解起来:“这处理残肉时用力不要过猛,防止刮伤皮板,另外,由于毛绒在皮板上是向后倾斜生长的,在刮削时要由皮的头部向臀部顺毛根刮,以减轻皮板的伤残。”
元小聪起先先是和吊在木杆上的狼合了一通影。叫彭佳给她照相,纪念这被狼追击、差点葬身狼腹的“伟大冒险”事迹,接着在狼皮剥下来之后,又手持狼皮合了数张影。
“唉呀,这可是可以留传给子孙千秋万代的伟大事迹呀。”元小聪自得地说,倒是让车友们羡慕不已。恨不得刚才被狼追的主角换成自已。
才旦卓玛见元小聪留影完毕,便利索的将这一张完整的狼皮铺在地上,十分得意的对旁边那些看热闹的人说:“看看,我和格桑大哥的手艺怎么样?”
“不错,真是一张好狼皮。”车友中有人道。
“嗯,这张狼皮成色确实不孬。皮毛均匀滑顺,没有伤口破损,品相完好。”车友们都看好这张狼皮。
格桑剥完狼皮,此时也长吐出一口气,似乎消解了心中一点仇恨。
“这鲜皮清理后,要将其肉向外挂在通风处或弱阳光下干燥,并经常翻动,直到晾至**成干时,将其垛起来,上面用木板及和理物压平,使其平整,第二天再继续晾晒,直到干透。 ”才旦卓玛和车友们说着下一步的处理办法。
“怎么样,才旦卓玛大哥,这张狼皮卖不卖?我想买回去挂在墙上,呵呵,那可太威风了。”说话的是摄影师林少平。他可是走过万水千山,国内国外都去过,但是如果能得到这样一张完整的狼皮挂在家里,那可是会让所有去他家的朋友都震撼到。
才旦卓玛有点得意地说:
“我是说让你们看看我的手艺咋样,你们好好看看皮子,一点没整坏,多完整的一张皮子。”
大家看到狼皮确实完整无损,便又夸起才旦卓玛来:“真行,你射击时就有这个打算了吗?这弹孔正好在肚皮中缝上,一条也没有破坏整张皮。”
“我说才旦卓玛大哥,你歌唱得好,舞跳得不错,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好猎手,能打狼,会扒皮。”
才旦卓玛就拎起狼皮仔细看了看,对旁边那些看热闹的人说:“这狼皮毛也厚实,绒也密实,正是好时候。真是一张绝对上等的好狼皮呀,可以做一条热乎乎的狼皮褥子喽。呵呵,可惜现在是春天没法熟,等夏天再熟吧。”说着把狼皮放到了一边。
狼皮可是好东西,特别是这样成年狼王的狼皮,毛厚绒多是最好的。用它做成皮褥子,冬天一天都不凉。要是用它吊一顶棉帽子,就是最冷的天,戴上也不怕冻坏耳朵。做成皮手闷子,做成狼皮大衣都是一样的,就是暖和不怕冷。只不过狼不好打,狼皮也就轻易弄不到了。而象这样没有破损,品相完好的上好狼皮,要弄到那就更难了。
刚扒下来的皮子,是没熟过的皮子,干了以后就变的**的,没法用了。只有把它熟出来,才能变软,想做什么都可以了。
“那才旦卓玛大哥,怎么才能熟皮呢?”元小聪好奇地问。彭佳也是第一次看到生剥狼皮,她听元小聪这么一问,也不禁竖耳恭听。
“熟皮子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我们这熟皮子的方法通常是这样的:把皮子放到一个大缸里,倒上大半缸温水,在缸里放进去咸盐、黄米面、芒硝。等过了几天后,缸里的东西便臭的不能闻了,此时皮子也泡好了。把它捞出来洗一洗,用刀把沾在上面的东西小心的弄下去,皮子便熟出来了,就可以做想要做的东西了。”才旦卓玛耐心地解释道。
不过,让林少平失望的是,才旦卓玛并不打算卖这张皮子。现在草原上的狼也越来越少了,要想这么凑巧地打中成年狼,并且品相完好,也是越来越不容易了,所以才旦卓玛还是决定把这张狼皮留给自家用。现在的牧民和大家印象中的老少边穷又不一样了,一家一户养个上百头羊的,一年也有十几万的收入,日子过得并不是很艰苦,反而有时候会比内地一些农村过得还好。
再说,才旦卓玛真想赚钱的话,别的不用说,就光大虎这头藏獒,他如果出售的话,就可以立即让他步入百万富翁的行列。
别的不说,这只大虎就连林振邦都很眼馋。如果不是任务在身,林振邦一准和才旦卓玛好好套套近乎,争取把以后大虎下的崽讨到一只。当然,林振邦也不会白要,肯定会物有所偿。不过,藏民是把藏獒当成家里的一份子的,一般人想要,他们都不会轻易给的。当然,他们认为是朋友的除外。
这么一折腾,时间已近午夜,才旦卓玛收拾好狼皮,便安排这一干人休息。他们让出了两个毡房,分成男女两室,倒也方便。在地上铺了被褥,大家就直接睡在地上。纪芳和彭佳、元小聪还有刘小兰睡在一间毡房里,而林振邦、儿心病专家董辉、摄像师林少平还有赵军、苏勇住一顶毡房。
又累又困的元小聪躺在彭佳的邻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甚至打起了小呼噜。但是彭佳虽然也累了,却怎么也睡不着。这对她来说是件很奇怪的现象,因为她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的,更别说是在长途奔波和救人之后的疲惫过后了。
身体很累、精神很兴奋,虽然总象有什么事隐隐要发生的样子,但彭佳只能这么给自已总结。她辗转反侧了许久,直听到大家都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后,知道大家都睡熟了,她也好不容易迷糊着要进入梦乡,就在这时候,她忽然听到毡房外有轻巧的走路声……
第三百二十四章:群狼来袭
这种声音很奇怪,“西西索索”的,就象有人在蹑手蹑脚地走路一样。这里牧民这么勤快,这么早就起床了?
彭佳知道牧民们通常一早就要赶羊出圈,会起得比较早,但她拿起手机按亮了屏幕一看,现在才不过是四点多。外面冰天雪地,寒风袭人,不可能这么早就出圈放牧吧?
接着,彭佳又听到数声同样“西西索索”的声音,这声音象是有数只脚掌在地上轻轻经过的声音,这是她印象里从未听过的声音。
彭佳知道事情有些古怪,她再也躺不住了,便轻轻起身,走到毡房前,小心地起帘门掀起一条缝往外一看,这一看不由得让她大惊失色。原来,在雪地里西西索索地走过的,并不是什么早起的牧民,而是几只灰白毛色的象狗一样的动物。
有了昨晚的经验,彭佳自然知道这不是狗,而是狼。
一群狼。
一群在夜里来偷袭的狼。
但是为什么狼群会在夜里来偷袭呢?这个聚居点过去是一直存在的,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类似的现象。
“次次”,就在这时,彭佳听到身后的毡房壁上,传来几声锋利的脚爪划拉的声音。
不好,狼群竟想要偷袭人。
彭佳正想回身叫醒睡熟了的同伴,忽然,她的肩头被什么一压,不由吓得她差点失声叫了出来。
“嘘,是我。”纪芳在彭佳身后轻轻道。
“哦,吓死我了。你也醒了?”彭佳问她。
“嗯,被狼群夜袭了,估计是昨晚那只死狼的气息召引来了。狼是报复性很强的动物。”纪芳道。
“次,次……”这时,毡房壁上又传来几声尖利的声音。虽然毡房十分坚韧,但也经受不了多久狼利爪的划拉。
“快叫醒大伙吧。”彭佳对纪芳说。
“好,我想办法去通知隔壁毡房的男人们。”纪芳道。
不过。还没等她们分头醒来,就听到外面传来“碰”地一声枪响,接着,一阵藏獒熟悉的低沉吠叫声响起。一时间。整个聚居点十几头藏獒都冲了出来,它们毫不胆怯,围着狼群扑上去就是一阵狂咬。
不过,这些野生的狼群野性不驯,自然也不惧怕这些家养的藏獒,于是两下里撕咬起来,战斗进行得十分激烈。
间惑还不断有枪声响起。是牧民们盯住了被藏獒放开了的狼,一枪一枪耐心地发射着子弹。
在人和藏獒训练有素的配合下,这些狼又丢下了三四具尸体,见明显不是牧民的对手,它们便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蹿而去。
当然,这时候毡房里熟睡的车友根本就不需要人叫唤,直接被这枪声和狗吠声给惊醒了。
“小彭,怎么回事呢?”元小聪睡眼惺松地醒来。叫彭佳和纪芳都站在门口向门缝外看去,便问道。
“外面又是枪声,又是狗叫。吵死了。发生什么事了?”刘小兰也是浑然不觉。这一路行程又是颠簸又是高原反应的,她也是睡得够深够熟,此时眼神显得懵懵懂懂。还好赵军不在这里,不然看到这副迷糊的眼神如此可爱,没准会当场就向她求婚了。
“群狼夜袭。”彭佳简短地道,“看过《狼图腾》没有?就象书里说的那回事。”话到这里,彭佳也才想明白,为什么自已觉得这一幕如此熟悉,原来在《狼图腾》那本书里一切都描述过了,这就完全符合草原狼的特性。
“啊?不会吧?有群狼?那我们岂不是很危险?”刘小兰吓得一紧衣服。
“你还是继续睡吧。狼被牧民和藏獒赶跑了。没事了。”彭佳此时精神才松懈下来,打了个大大的呵欠,这下她知道自已为什么翻来覆去睡不着了,原来就是因为直觉到了狼群要夜袭的事情。好了,现在危机和隐患解除了,她顿时觉得精神一松。
毡房外。这时又响起了粗重的脚步声,不过,这回可不是狼了,而是醒过来参加驱狼战斗的牧民。
“纪芳,你们还好吗?”是林振邦的声音在隔壁响起。
“我们很好,没事。”纪芳赶紧答道。
一时间,对面便没了声音,似乎知道她们安好,也就放下心来。
彭佳看到牧民们正熟练地把死狼拖到一起,然后又是象昨晚那样,趁着蒙蒙的日光,开始剥狼皮。不过,这些狼皮估计质量没有昨晚上那张老狼王的好,因为这些狼皮身上都穿着弹孔了。
看牧民这副见惯不怪的样子,彭佳知道,象这样狼群夜袭的事情不敢说经常发生,但这里的牧民肯定打小也是见多了。所以沉着应对,并不惊慌。更何况,现在的狼群大都是十几二十只一群,在牧民有枪并配合以藏獒的情况下,并不足以形成太大的威慑力。反倒是它们溃不成军,留下了几张狼皮而逃。
“这一晚上,也过得太刺激了。”元小聪嘀咕了一句,彭佳还没来得及回她,她竟又发出了轻微的呼噜声,原来是睡着了。
“真是太好睡了。”彭佳无奈地摇摇头,赶紧抓住天亮的最后时间来休生养息。
不过等彭佳一觉醒来,才发现时间其实已经不早了,是上午九点半了。而在她身边,元小聪等人依旧在熟睡,看来不独她,大家伙都累坏了。
彭佳走出毡房,想找个地方洗涮,一眼就看到珠玛正在毡房外,正拿着根木棒敲打着一个鼓囊囊的皮袋子…
“珠玛,你在干嘛呢?”彭佳问她。
“我在打酥油茶呢。你们一早上都没起来,我哥叫我晚点再打,你们醒来可以直接喝新鲜的酥油茶。”
“啊?这就是打酥油茶呀?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
原来,酥油茶是将砖茶用水煮好,加入酥油将酥油和茶放到一个皮袋中,扎紧袋口,用木棒用力敲打。还有一种办法是将煮好的茶砖和酥油放到一个细长的木桶中,用一根搅棒用力搅打,使其成为乳浊液。所以配置酥油茶叫“打”酥油茶。是女主人招待客人的一项非常费力的工作。
牧民们传统的提炼酥油方法是:先将从牛、羊身上挤出来的奶汁加热,倒入特制的大木桶中,这种桶当地叫“雪董”,是专用来提炼酥油的,高约4尺、直径在l尺左右,然后用专用的酥油用具用力上下抽打奶汁,来回数百次,搅得奶汁油水分离,上面浮起一层湖黄色的脂肪质。这时就可以将这层脂肪质舀起来,灌进皮口袋中,冷却了便成酥油。现在,许多地方逐渐使用奶油分离机来取代人工提炼酥油。一般来说,每百斤奶可提取五六斤酥油。
制作酥油茶时,先将茶叶或砖茶用水久熬成浓汁,再把茶水倒入酥油茶桶中,再放入酥油和食盐,用力将“甲洛”上下来回抽几十下,搅得油茶交融,然后倒进锅里加热,便成了喷香可口的酥油茶了。
珠玛知道这些内地的城里人对藏民的日常生活十分好奇,因此倒也不吝惜语言,将酥油茶的做法介绍得清清楚楚。
“现在也有了电动的搅拌机,但是我哥哥说用手打的好喝。所以,我每天都坚持用手打。”珠玛显然是一个听话又勤快的女孩。
酥油茶里的茶汁很浓,有生津止渴、提神醒脑、防止动脉硬化、抗老防衰、抗癌等的作用。茶中的芳香物质,还能溶解脂肪,帮助消化,尤其是生活在西藏高原牧区的藏民,缺少新鲜蔬菜和水果,主食牛、羊肉。由于缺氧,高寒地区的人排尿量要比平原地区人的排尿量多一倍,因此,他们只有靠饮茶来维持体内水分的平衡和正常的代谢,并且饮茶可以补充缺乏的维生素。牛羊肉属于酸性食物,经人体消化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氢离子,它会使人体血液偏酸性,出现胃酸过多、便秘、疲劳等症状,大量饮茶后,在人体内可产生一定量的氢氧根离子,这能使人体内的酸碱维持平衡。所以,藏族人民将酥油与茶同饮,为自己提供了一种简便有效的防病保健法。
不过,听珠玛这么一说,彭佳才知道大伙都没起床呢,难怪自已睡到快十点也没有人叫醒。不过,睡到自然醒真地非常舒服。
“有一个大哥也醒了,他比你早醒一会儿。”珠玛又补充道。
“哦,他人呢?”彭佳随口问道。
“去洗涮了。”在珠玛的指点下,彭佳往洗涮的地方走去。
那里是这个聚居点的藏民们引来了水,有一个泉水泊泊的池子,池边上有几个藏民在提水,林振邦正在用一条大白毛巾擦着脸,看他那力度,似乎不把脸擦掉一层皮不舒服。
“你呀,小心脱皮脱得厉害。”彭佳向他扔过去一瓶润肤霜,“可别不好意思,以为这样很娘啊,不然皮肤会痒的。”彭佳可知道高原紫外线的厉害,所以最近都很注重皮肤的养护。
“呵呵,也不是没在这呆过,但进阿里是第一次,这里的紫外线是忒厉害了一些。”林振邦说完,也不推却,拧开防晒润肤霜的盖子,挖了一大块就往脸上抹去。
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可能几乎没用过这玩意。彭佳不禁一阵好笑:“你呀,擦得均匀一点,不要到处白一块,人家还以为你昨晚偷吃奶酪没擦嘴呢。”
第三百二十五章:打酱油的
林振邦听彭佳这么一说,赶紧又在脸上搓了一把,这下才算是把整张脸上的润肤霜糊弄了过去。
彭佳忍俊不禁,因为林振邦挖得这么大块的润肤霜,是她平素里两次擦脸的量了,难怪一时不能被皮肤吸收。
林振邦擦完脸,嗅了嗅自已的双手,道:“味道还好,不是太香,否则我一会回去还真会被人说太娘了哈哈!这可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擦润肤霜。这高原的紫外线比想像中的强多了。不过,佳佳,这味道好象和你身上的味道不一样啊……”
林振邦脱口而出,想想不妥,赶紧收住了嘴。因为这润肤霜的味道确实和昨晚上在马背上他嗅到的香味是不一样的,这倒是更加坚定了林振邦认为那香味是体香的看法。
倒是彭佳粉脸一红,想起昨晚上的情景,觉得自已和林振邦也未免过于亲密了一些。
“你洗好了没有?洗好了就让开,该我了。”她把林振邦一把赶走,这时,元小聪也拎着毛巾走过来了。
“小彭,你这么早呀?我睡到现在才算舒服了。想起昨晚上那一幕幕,就象做梦一样。”元小聪一脸不可思议的模样,“西藏真是神奇的地方,没想到昨晚会遇到狼,更没想到还会有狼群夜袭。”
元小聪唠叨着,接了把水,开始洗脸。
不过,她的一种说法彭佳倒是认同。那就是:西藏真是神奇的地方。
在这里,天高皇帝远,生存环境如此恶劣,但却充满了各种神奇的故事和难以言说的神秘之感。
回到昨天吃饭的毡房里,桌子上已经倒了一碗热腾腾的酥油茶,而今天这晚酥油茶和昨天不同的是,里面打进了鸡蛋。并了加入准备好的核桃仁、花生、芝麻等物搅打溶化。
“哟,看来才旦卓玛一家是把咱们当贵客来招待了,这就是更高级的酥油茶了。”林振邦显得很有经验的样子,然后端起一碗酥油茶就喝了起来。
“我试试,嗯,味道好极了。”彭佳喝了一口这种高级酥油茶,经过前几次喝的不习惯,现在她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种味道。都说不会喝酥油茶,就不算到过西藏高原。
“呵呵,关于酥油茶。在西藏本地可是有一个爱情传说哦。”林振邦眨眨眼,这样的神情更象是个调皮的大男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本想象不出他曾经是那个尼泊尔王宫的“天降神兵”,更想象不出他现在的身份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官员。
“说说,佐餐。”彭佳微微一笑。听他能瞎掰出什么。
“藏族同胞嗜好酥油茶,是有一则较为凄美的民间爱情故事的。传说,藏区有两个部落,曾因发生械斗,结下冤仇。辖部落土司的女儿美梅措、在劳动中与怒部落土司的儿子文顿巴相爱。但由于两个部落历史上结下的冤仇,辖部落的土司派人杀害了文顿巴,当为文顿巴举行火葬仪式时。美梅措跳进火海殉情。双方死后,美梅措到内地变成茶树上的茶叶,文顿巴到羌塘变成盐湖里的盐,每当藏族人打酥油茶时,茶和盐就会再次相遇。代表着他们的爱情永远留存在藏族同胞心里。”
“呀,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陆华,你真是讲故事的高手。”元小聪洗涮完毕,也被酥油茶的香味所吸引,走了进来,正好听到林振邦讲这个爱情故事。
“呵呵,有点象梁祝的西藏版。”彭佳一语中的。
“哟,被你这么一说,还真地象。”元小聪一听也感觉出来了,“不过,这样喝着酥油茶,感觉好象自已很仁慈的样子。”
“为什么?”彭佳听元小聪这么一说,觉得真是八杆子打不着,这和仁慈有什么关系。
“因为咱们把它们喝下去之后,它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啦!”元小聪乐呵呵的,脸上已经一扫昨夜被独狼所困生死一线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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