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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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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被那个女人用汽车轧断了两条腿,后是被那个女人从高楼上一次一次的往下扔,活活的摔死了。
他知道希灵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让她再去找第五个男人了,四个已经够多了,已经多得过分了。
况且,她真的会像叔叔说的那样绝情吗?如果她真的可以轻易舍弃掉小黛的爸爸,那么她还给小黛留那封遗嘱似的信干什么?
嘴唇动了动,他想向何养健提一提那封信。可是话到嘴边,又觉得那事细说起来,会把自己牵扯进去。思来想去的,他就还是没说。
对叔叔不能多说,但是他可以去找小黛,唆使小黛去劝那个女人放低身段,再向叔叔说几句好话——正好小黛现在放了假,天天在家睡懒觉,自己现在去,一准能把她堵在被窝里。
这么一想,他匆匆走了,直奔吴公馆。
然而,再次出乎他的意料,小黛已经起床了,衣衫不整的裹着一件绵睡袍,她满头的短发全睡得蓬了起来。嘴也撅着,眼睛又有点红,宛如一只疯了的蘑菇精。见了玉恒,她很委屈的劈头就嚷:“我妈又不带我!”
玉恒一惊:“你妈……怎么了?”
小黛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答道:“她回沈阳了,我放假了,她也还是不带我,我要去,她还骂我烦。”
玉恒扶着膝盖弯下腰看她:“生气啦?”
小黛点点头。然后抬手捂着心口,她又对玉恒小声说:“哥哥,我的心一直怦怦跳,慌得难受。”
玉恒向她笑了一下:“心要是不跳,人不就死了?”
小黛做了个思索的姿态,仿佛是在忖度语言:“不是,不是那种心跳,就是慌,难受——我爸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还有点儿想他。”
“你想他干嘛?你不是说他对你不怎么样吗?”
“他就是那个坏脾气,我妈说他不是不喜欢我。”
话音落下,她向后一靠,攥着拳头捶了捶胸膛,自言自语的又道:“难受,我想回沈阳,我真想我爸了。你说我爸是不是在沈阳病了?怎么我妈这两次回来,我都感觉她不对劲呢?”
说到这里,她忽然把声音压到了极低:“哥哥,咱俩偷偷的走,你带我坐火车去沈阳呀?”
玉恒怔了一瞬,随即摇了头:“不行不行,我不能偷着带你出门,要不然事情闹出来,他们又该说我拐带你了。不过……”他停顿了一下,忽然下了决心似的,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过,你要是实在惦记你爸,我可以去趟沈阳,帮你看他一眼。眼见为实,对吧?”
小黛听了这话,并不甘心,缠着玉恒带自己一起去。玉恒平时对她是百依百顺的,然而这一次态度坚决,而且理由充分——他要是再拐着她出一次远门,恐怕将来大人们就再也不会允许他俩见面了。
“你不想和我在一起玩了?”他质问小黛。
等到把小黛问得哑口无言之后,他回了家,找到纸笔给何养健留了一张字条,字条装进信封里,他也学习了希灵的做法,把信封的封口用胶水粘好了,他让家里的伙计拿着,等何养健过来看自己的时候,再把信给他。
大伙计接了信,以为他又要出去野跑几天,也不在意。而玉恒这回口袋里有了钱,底气格外足,跑去火车站买了车票,直接就奔沈阳去了。
他买了一张二等座票,虽然旅途漫长,但是新奇压过了辛苦,下火车的时候他还精神焕发,一点倦意也没有。吴公馆的地址,他是有的,北方的城市大同小异,他很熟练的叫了一辆洋车,直接就向着目的地赶过去了。
待到在吴公馆门前下了洋车,他抬头一看,发现那女人在沈阳也是过着好日子,公馆洋楼修得很漂亮,只是大门紧闭。上前伸手敲了敲黑漆雕花的铁栅栏门,他心想这门只要样子好就足够了,这样的人家,是不会有贼敢来的。
然而门内静悄悄的,并没有人来开门,他这时才发现院内积雪很厚,上面也不见脚印,这样看来,这吴公馆竟似乎是没有人的。
这一下,他可是有点傻眼——那个女人到了沈阳没回家,那又能跑到哪里去?难不成……
他的后背冒了冷汗——难不成,她也让日本人抓去了?
沈阳比天津冷得多,他穿着他那件摩登大衣,很快就被寒风吹凉了身体。双手插进大衣口袋里,他拱肩缩背的从大门口走开,心想自己得先找个小馆子吃口热的,然后再找家好点的旅馆安身。这一趟可能是白来了,但那个女人究竟是跑到哪里去了?她要是跑到什么野男人家里去了,那自己当然没有必要去管;可她要是真让日本人抓去了,那自己可得赶紧回去告诉叔叔一声——不,不用回去,直接在这儿给叔叔发封电报就成。
玉恒不知道自己今天来得巧,往常再冷,也没有今天冷,冻得树枝子都脆了,街上都不见人。他顶着风往前艰难的蹭,被风顶得头都抬不起来,须得闭着眼睛咬着牙硬冲。
不知冲了多久,他忽然感觉前头有人。睁开眼睛向前一看,他还没等看清楚,前方的人冲他肚子就是一脚,当场踹得他向后一飞,他只惊叫出了前半声,后半声还未发出,就有两双手把他拎起来,不分头尾的硬塞进一辆汽车里去了。

☆、第九十六章 交锋(二)

玉恒捂着肚子蜷在汽车里,疼得半天喘不过气。这几个人的一踹一扔等同于普通人的一顿拳脚,现在他浑身都疼,并且心中害了怕。汽车正在路上疾驰,他心想这是怎么了?我只在她家门前看了看,难道也要被抓吗?
他挣扎着想要说话,想要自表清白,然而他一出声,就有一名彪形大汉往死里掐他的脖子扭他的手臂,让他“老实点儿”,于是他尽管认为自己已经老实到了家,可是在这孔武有力的大汉面前,他还是识相的暂时闭了嘴,同时心里越发的打鼓——这车里的人显然都是中国人。难道这吴家的人不止招日本人抓,中国人也要抓他们吗?
那个女人到底是有多少仇家?
汽车开了许久,车窗遮着帘子,他只能是通过挡风玻璃向外望,然而人生地不熟的,望了也白望,就只见道路两边房屋越来越稀疏,景色越来越荒凉,竟像是要往荒郊野外去的意思。心里忽然想起了叔叔和小黛,他后悔了,悔不该来。怎么能为那个女人冒这么大的险?这回要是真死在这儿了,叔叔就成小威一个人的了。小黛更可气,将来不知道要便宜哪个混账了!
但是他不见棺材不落泪,还不肯立刻就哭。汽车在土路上弯弯绕绕的走,他是下午到的沈阳,明明记得时间还早,然而这里天黑得更早,不知不觉的,外面就是暮色了,紧接着夜色浓重,狂风和黑暗就一起来了。
汽车成了风雪中的一叶小舟,最后,终于是飘飘摇摇的停在了一所大院子里。玉恒被两名大汉反剪双臂拽下了汽车,一路押进了面前的屋子里去。屋子是很高大的砖瓦房。房内热烘烘的点了大火炉子,没有电灯,靠着几盏马灯照明。他们进门的动静不小,一个男子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了过来:“谁?”
刚进门的一名大汉大声答道:“从家门口逮了个小子,鬼头鬼脑的一直往门里瞧,怀疑是姓李的人。”
那男子答道:“带下来吧!妈的有错杀的没错放的,只要和李金魁有关系,来一个宰一个!”
玉恒一听这话,心里隐隐的明白了一点,登时松了一口气。他正要表白自己的身份,然而擒着他的两双大手不由分说的一起发力,连搡带拖的把他带向了房屋一角——原来那角落里有通往地下室的水泥台阶,玉恒身不由己,乱滚带爬的就被那两个人推下去了。
结果,在明亮的火光下,他一抬头。却是看见了希灵。
希灵坐在靠墙的一盏马灯旁边,若不是马灯的灯光烘着她的脸,他第一眼几乎认不出她——平时一贯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她,今天却是换了长裤短衣的打扮,脚上穿着的也是平底靴子,乍一看几乎像个小男人,因为脸上未施脂粉,所以她减少了许多风情,嘴唇淡得也没了轮廓。只显出苍白的脸和脸上浓黑的弯眉与大眼。
抬眼看着玉恒,玉恒不知道她是吃惊还是不吃惊,反正只见她对自己皱了皱眉头:“怎么是你?”
玉恒长出了一口气,答道:“我还以为你也让日本人逮去了呢。”
希灵又问了一遍:“你怎么来了?”
玉恒看了看希灵身边,看见了几个面目陷于阴影中的男人,其中有一个二三十岁的青年,他是认识的,希灵喊他“小春”,他有时候还会去接小黛上下学。
“你说走就走,小黛惦记你,我就替她过来瞧瞧。”他轻描淡写的回答:“我怎么来的?我坐火车来的呗!”
然后不等希灵回答,他又问:“你想求人还怕低头?”
希灵听了这话,却是冷笑了一下:“何养健又对你嚼舌头了?”
紧接着,她不甚感兴趣的说道:“幼稚。他敢说,你就敢信。”
玉恒听她又要攻击何养健,登时不服气的想要反驳,可是话未出口,他忽然听见了奇异的呜咽声音,觅声扭头望过去,他忽然发现这地下室的角落里,还坐着一大一小两个五花大绑的人。看模样,一个是小媳妇,一个是小小子,仿佛是母子,也仿佛是姐弟。两个人全堵着嘴,筛糠似的抖做一团。
押着玉恒的大汉已经松了手,玉恒揉了揉酸痛的肩膀,问希灵道:“你……她俩是谁啊?”
希灵端坐不动,答道:“一个是李金魁的三姨太,一个是李金魁的二儿子。”
玉恒大吃一惊:“你、你把他们——绑票了?”
希灵说道:“你那位叔叔是菩萨脸、蛇蝎心,打定了主意要看我再做一次寡妇,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再对他多费口舌?李金魁会抓我的人,我不会抓他的人?”
这时候,又有人从上面走下来,对着希灵唤了一声“太太”,然后走过去对她耳语了一番,玉恒竖着耳朵倾听,就听那人似乎是再说某某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能走”。
希灵一点头,然后对着角落里的一大一小一抬下巴,开口说道:“那就动手吧。”
接下来,玉恒目睹了他十六年中最惨烈的一幕——那人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大踏步的走向那个小媳妇,一刀就把那小媳妇的耳朵割下来了。
玉恒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猛一哆嗦,然而这还没结束,那人又割开小媳妇腕子上的绳子,扯出一只手来摁在地上,生生的又切掉了她两根手指。
然后,他像没事人似的,三下两下就把那疼到昏厥的小媳妇重新又绑了上。用一条手帕包了那一只耳朵两根手指,他匆匆的离去,上方响起了开门关门的声音,隐隐的又传来了一声马嘶。
玉恒一手捂着肩膀,不知不觉的忘记了揉。慢慢的转动眼珠去看希灵,他见那个女人脸上不红不白的,黑眼珠子的中心有坚硬的光。
地下室内静默了片刻,希灵起身往地上走,玉恒木呆呆的也跟上了她。相比之下,地上的空气忽然变得很清新,屋子也大,像个空旷的小仓库。
希灵走到一张破桌子前,提起炉子上的大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忽然意识到了玉恒还站在自己身边,她回头看着他,低声问道:“吃饭了没有?”
玉恒摇了摇头:“没有。”
希灵说:“一会儿给你弄点儿吃的。明天你就回天津去吧。”
玉恒充耳不闻的垂头站着,站了片刻,他抬眼看着她,很困惑的、很真心实意的问道:“你不怕啊?”
希灵盯着桌上的小油灯,答道:“不能怕,我怕了,谁救小黛他爸?”
玉恒又想了想:“你是不是特别喜欢他?”
这话不像是母与子之间该有的对话了,然而一个是真心实意的问,另一个也就真心实意的答:“是,我特别喜欢他,他也特别喜欢我。”
“那你这回要是无论如何都救不出他呢?”
希灵回答得很平静,显然是已经经过了深思熟虑:“那我就和李金魁同归于尽。”
“你不再找一个男人了?”
“不找了,找腻了。”

☆、第九十六章 交锋(三)

玉恒在希灵这里吃了一大碗面片汤,这面片汤淡而无味,要是放在平常,他必定尝过几口就不吃了,但是今天当着希灵的面,他没敢剩饭,闷声不响的给多少吃多少。
希灵一直在他面前来回的踱步,偶尔把手指头送进嘴里咬一咬,他这才发现她这样爱美,却是不留长指甲,大概是怕咬手指头的时候划了舌头。
想起他在天津卫的那些混混朋友们,他忽然起了轻蔑的感情——原以为他们都算是“狠人”,可是和这个女人一比,他们的所作所为忽然全成了小毛孩子瞎胡闹。何养健生起气来。常骂他是个坏坯子,他先前不以为然,现在一想,他发现叔叔说得也许真对。
要不然,他怎么这么多年都没被何养健的“好”感化,却在短时间内被希灵的“坏”所降服?
既然坯子是坏的,那么索性就坏下去吧!他轻轻的呼出了一口长气,感觉自己又长大了一截子。
这个时候,希灵忽然咳嗽起来,那咳嗽的声音轻而短,显然是气息很不足。玉恒看了她的背影一眼,想起小黛说她妈妈有贫血病。一点力气都没有,她们娘儿俩掰手腕,她总能赢。玉恒想不通——她的身体这么弱,怎么灵魂那么强?
用力清了清喉咙,他没个称呼,直接就开口说道:“我明天不走,走了的话,我回去对小黛说什么?索性我留下来,等你这边把小黛他爸救出来了,我再走。”
希灵头都没回,只从鼻子里向外呼出了一股子气,像是很不耐烦,嫌他出声吵到了她。
既然如此。他无声的骂了一句,见有人正偎在屋角的一堆柴草上打盹,便自己找了个比较温暖的角落,也一屁股坐在了一张破草垫子上。他没有洁癖,此刻除了怕招上虱子跳蚤之外,心里倒也清净。向后一仰靠了墙,糊里糊涂的,他竟然还睡着了。并且睡得还挺踏实,一觉睡到了大天亮,等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滚了满头满脸的草沫子。揉着眼睛坐起来,他先是听见地下室有人在哀哀的呻吟,随即眼前明亮了,他发现希灵还在来回踱步——不知道她是睡醒一觉了,还是整整踱了一夜。像是没察觉到他的动静似的,她对他一眼不看。只是自顾自的走来走去,像是沉浸在了很深的思索之中。
于是玉恒也不理她,自己出门撒了一泡长尿,心中又想:“现在叔叔知不知道我来沈阳了?”
玉恒不知道,何养健听闻他偷着跑去了沈阳,简直气得头上冒了火——这不是去和别的小混混打架,也不是贪玩夜不归宿,他这是一个人跑到龙潭虎穴去了!
但是由此,他也顺带着得知了希灵的下落。好家伙。这女人竟然又跑回去了。如果在沈阳有法子,她当初就没有必要回天津来找自己,既然在沈阳没有活路,那她回去又要干什么?寻死去了?
“还是……”他自己思索:“她是真爱那个小桐?就像当初真爱自己那样?爱成傻子了?”
想到这个女人三十多岁了还在“爱”,他也感觉这是一种不正经,不过越是回想她一贯的作为,他越是觉得她这一去,怕是要闹出天大的乱子来。
假如那个小桐真死在了李金魁手里的话。
思及至此,何养健认为自己有必要亲自去一趟沈阳。
在何养健终于把自己的思想整理清楚之时,李金魁也收到了血迹斑斑的小手绢包。
这小手绢包是被人隔着墙头扔进他家大门的,家里人闻声赶出去瞧时,大门外早连个鬼影都没有了。姨太太是不值钱的,死了再娶,要多少有多少,但儿子毕竟是自己的骨血,李金魁不能不疼。
这个道理,希灵和李金魁一样清楚,所以李金魁的穴位在哪里,她就专往哪里扎针。这一针扎得确实很准,但李金魁也不是坐以待毙的懦夫,盯着那一包耳朵和手指头,他登时就想到牢里提出吴凤桐,从他身上也卸下几样零件送给希灵瞧瞧——你会下狠手,我比你更狠!儿子没了,我再找女人再生新的,可是你男人若是没了……
李金魁转念一想,发现希灵也可以另找新男人,这样算来,双方的损失不相上下,而儿子是父亲的骨血,先生却不是太太的骨血。
这样一想,他决定先放过吴凤桐,反正那小子也已经让他修理得没了人样。他可以从另外的方面向希灵施压,比如说,发出她的通缉令,让她在沈阳城里不敢再见天日!
与此同时,玉恒抱着膝盖蹲在寒冷的院子里,几天的日子把他过得蓬头垢面。希灵正在清点一小箱金条,玉恒想如果自己没听错的话,她打算今天晚上宰了那个姨太太,把尸首丢到沈阳城内的大街上。宰完了姨太太,接下来就别无选择的要轮到那个小男孩了。
除此之外,她还在筹划着劫狱——当然不是硬劫,她是打算软硬兼施,而想要来软的,自然要有金钱开路。
如果这么着还不行,这么着还是救不回小黛他爸一条性命,她就要和李金魁拼命了。
玉恒眼巴巴的看着她,在她身边,他时常不知道自己算是大人还是小孩。现在再回想起天津城里的安逸生活,他只觉恍如隔世,在那干草堆里睡了几天,把他睡老了好几岁。
希灵忙完了手头的活,忽然转身问他:“你什么时候走?”
她这几天一直撵着他走,他若不是实在不想走,早就闹脾气上火车了。此刻很不耐烦的抬起头,他问道:“你烦我?”
希灵看着他,看了片刻,末了答道:“烦。”
然后她俯下身,像是要抚摸一只猛兽一样,伸手在他头上摸了一下,摸得很轻,是试试探探的一下子,也只有那一下子。
玉恒答道:“我还是再留几天吧,万一要给你收尸呢!”
希灵直起腰横了他一眼:“真是孝子!”
玉恒眼看着金条被人用汽车拉走了,到了晚上,非常可怕的,他又看见一个男人拖出了那个姨太太,杀猪似的一刀扎进脖子里,那女人叫都没叫出来,很快就死了。小男孩的衣裳被扒下来缠在姨太太的头上,那姨太太的尸首也被人在夜色中运走了。
玉恒看得心惊肉跳,这一夜就一直没睡。
一夜过后又过了一天,又过了一夜,就在那小男孩的耳朵也要不保之时,来自天津卫的和事佬何养健,到达了沈阳。

☆、第九十七章 中间人(一)

李金魁以为何养健这个和事佬,是希灵搬出来的。尽管在何养健与他见面之时,希灵还根本不知道何养健的到来。
日本人默许了何养健的行为,因为本来也知道李金魁之所以这么执着的对吴家穷追猛打,乃是想要挟私报复,而吴凤桐在沈阳城里还不是什么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并且也已经主动的把那几家铺子献了出来,他在本地的油水就是这些了,该榨的已然榨干,余下的他不过是渣滓之流,是死是活,并无所谓。吉田家族的中国女婿要来保他,那就由着他保去好了。
因为日本人存了这样的态度,所以李金魁并没敢对着何养健太摆谱。何养健到达沈阳之后不久,便顺利的和李金魁见了面——见面之后,何养健被李金魁的容貌吓了一跳,万没想到世上真会有人长得如此荟萃,竟能集各种丑恶于一身,简直就像是故意的在恶作剧。
李金魁作为一名正当红的人物,对何养健也没有太客气,对他有一说一。何养健一听希灵竟然杀了李金魁的三姨太,并且还把三姨太当街抛尸,不仅也哑然了片刻,他又想向李金魁打探一下希灵的下落,结果李金魁一咧一掌来长的两片油润红唇。绿豆眼瞪至豌豆大,扫帚眉兵分两路的耷拉到了太阳穴:“你问我?我他娘的还在找她呢!”
李金魁先前义愤填膺的对着何养健控诉希灵的种种罪恶,何养健一直听得心平气和,起码脸上并没有情绪流露,然而此刻看了李金魁这个花样翻新的丑怪表情,他忍无可忍的一皱眉毛,又暗地里攥了攥大拳头,忽然很想揍他一顿。
压不住火的何养健沉下一张脸,语气就有了明显的变化,李金魁虽然相貌落后于人类平均水平,但是智慧并不缺乏,立时就有了觉察。何养健,平心而论。他是不必怕的,可他怕何养健身后的日本人——和其他人一样,他也觉着何养健其实已经可以算作是大半个日本人了,并且还是日本人中比较高级的那一类。他不敢得罪百分之百的日本人,百分之七八十的日本人,他也不便冒犯。
于是把语言略微净化了一点,他将“他娘的”之类剔除了些许,又将面貌正了正,不再像方才那样气焰嚣张了。
何养健先设法压下了希灵的通缉令,同时开始寻找希灵。他不是本城的地头蛇,想要找希灵是不容易的,但希灵一直在暗处瞄着城里的动静,何养健来后不久,她就收到消息了。
她没有随便的露面,倒要看看何养健是为何而来,及至听闻何养健是来做和事佬的。她吃了不小的一惊,没想到在这紧要关头,他居然真肯做一点好事。
玉恒听说叔叔来了,心里则是喜忧参半——他是不告而别跑出来的,他怕何养健揍他。何养健要是真对他动了武,他在道理上不能还手,而且即便还手也不是叔叔的对手。他叔叔那大个子,那大长腿,那大巴掌。那大脚丫子……玉恒想了想,不寒而栗。
“我是偷着出来的,叔叔不知道。”他对希灵说了话:“见面之后,你替我说句好话啊!”
希灵看了他一眼:“怕他罚你?”
“嗯。”
“那我不能说好话,我要是说了,他更生气,你信不信?”
玉恒一琢磨,发现是这个道理,就心悦诚服,在心里回答:“还是你奸。”
如此又过了一天,这天中午,小春把何养健从城里带过来了。
何养健是坐马车过来的,马车虽然是很像样的好马车,但是这一路走下来,也着实是颠痛了他的尾巴骨。玉恒受了希灵的启发,没梳头没洗脸,缩着肩膀袖着双手,他像只大寒鸦似的,可怜兮兮的迎了出来。何养健向他一看,见他仿佛遭了很大的罪,已经受了天谴,那骂人的怒火果然就熄灭了许多。
这时,希灵也走出来了。
希灵看起来倒是比玉恒体面许多,起码头脸是干净的。停在何养健面前,她抬头看他,欲言又止的没话讲,何养健犹豫了一下,忽然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于是,还是希灵先开了口:“你能来沈阳调停这件事情,我很意外。”
何养健答道:“我也很意外。”
“见过李金魁了?”
“见过了,也和他谈了两次,但是因为当时联系不到你,所以并没有谈出结果来。”
“你看他肯放小桐吗?”
“当然是要讲条件。”
“条件倒是可以讲,最重要的是人得平安。”然后她转身对着房门一伸手:“外面冷,进去说话。”
何养健跟着她向内走去:“你差一点就上了通缉令。那张纸,上去了可就难下来了。”
“你这次若是帮成了我,我将来必有重谢。”
何养健沉默片刻,最后却是说道:“重谢倒是不必,能够恢复往昔的亲戚关系,也就可以了。”
希灵听了这话,忽然问道:“怎么忽然改了主意,不想看我当寡妇了?”
玉恒就站在他俩身后,所以何养健略觉尴尬,没有正面回答,只回头对玉恒说道:“你真是越大越不懂事,这么远的路,也敢说走就走。”
玉恒陪着笑点头,不敢再耍贫嘴。
希灵这时也说道:“你自己在外面玩一会儿吧!”
玉恒很识相的退了出去,在院子里自己团雪球玩,院子地面上还冻着人血,他试探着在那冻血上踏了一脚,心里还是有点慌。
房门关着,何养健和希灵谈了许久。
然后他要回城去,临走时问玉恒:“跟不跟我走?”
玉恒答道:“跟。”
这样的回答果然让何养健很满意,而玉恒说完这句话,又看了希灵一眼,偏巧希灵也看了他一眼,两人目光相对,倒像是串通了一样,虽然并没有串通什么。
玉恒跟着何养健进了沈阳城,感觉自己这是一步又踏回了人间。住在最高级的饭店房间里,他长久的烫热水澡,让何养健过来检查自己有没有染上虱子,心爱的大衣也不爱了,脱下来远远的扔到了门口,让何养健再给自己添一件新的。何养健一边给他找虱子,一边牢骚满腹的骂他,在希灵身边人不人鬼不鬼的活了几天,他竟然瘦了一圈,肋骨突出成了两排搓衣板——万幸,他的头发里并没藏了虱子过来。

☆、第九十七章 中间人(二)

一夜过后,何养健早早的出了门。
他一边奔走,一边也懊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趟这个混水。如果玉恒不跑来沈阳,他想必也是不会来的。可玉恒若是没跑来沈阳,他也不会得知希灵此刻的所作所为,这女人实在是带有着某种疯狂性,自己若是晚到一步,她就不一定干出什么大事来了。
三十多岁的人了,该吃的苦头也都吃了,竟然还是这么的莽撞冲动,疯子一样。他现在再生气,也做不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举动来,希灵可好。竟然还预谋着要和仇人同归于尽,这实在是太愚蠢了。
李金魁不是个好对付的,尤其是他相貌可憎,何养健活到这么大,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和体面文明的人物打交道,像李金魁这种妖怪似的东西,他当真是第一次对付,尤其这妖怪还总企图兴风作浪,举止做派也毫无美观可言,何养健时常是和他谈着谈着,无缘无故的就谈出了一肚子火。其实李金魁对他已经算是很客气,也绝没想到他在脑海里屡次把自己扫射成了一滩烂泥。
何养健甚至还到狱中看望了一次小桐。结果发现小桐只剩下一口气了。小桐的惨相当然不足以让他生出同情心,他看着小桐血肉模糊的身体,忽然生出了一点其它的闲心,暗想:“是不是打坏了?”
他所想的“坏”,不是骨断筋折的坏,而是无法人道的“坏”。希灵当不成真寡妇,守守活寡也挺不错,不是有句话叫“三十如狼、四十如虎”?
这个念头把何养健逗笑了,于是他就这么自娱自乐的进了来,又自娱自乐的离了开。
然后,他在面对希灵的时候,用很冷静很细致的语言描述了小桐此刻的模样,这场描述对他来讲几乎成了一种享受。他告诉她小桐身体哪里哪里被烙铁烙去了一层皮,哪里哪里被打得露出了骨头——他是有文化的人,会用合适的词语,来把自己的意思表达个淋漓尽致。
而希灵坐在他的对面,脸上没什么表情,两只保养得很好的手放在桌面上,却是互相绞了个死去活来,十根纤细的手指头,纠缠不清的全变了形。
等何养健说完了,离开了,希灵把烙铁放进大火炉子里烧红了,然后一烙铁烙在了那小人质的屁股上。
她想好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小桐救出来,但小桐即便是出来了,这事也没完!
但是现在。她的态度很好,只要李金魁肯放人,那么他要什么,希灵给什么,一切条件都好说;李金魁如果不放人,她就先杀了他儿子,再去杀她。
她这个决心,李金魁也看清楚了,所以狮子大开口。向希灵要一百万元。希灵的日子过得确实不错,但还没有不错到这般地步,经过了长达十天的讨价还价,希灵拿出了四十万元,把小桐给赎回来了。
何养健帮人帮到底,找了一辆汽车,把小桐从监狱送去了吴公馆,同时他派出一名随从,把李金魁的儿子也送去了李公馆。希灵看着眼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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