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爱走薄刃-第4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背躺在床上,希灵忽然在黑暗中说道:“老陆。过几天入了秋,我们到北京玩几天吧!”
陆克渊很意外:“怎么忽然有了这个兴致?”
“秋天人家不是都去香山看红叶吗?我在北京过了那么多年,一次都没去过。”
陆克渊沉默了片刻,然后答道:“好,正好我有个朋友在那边有别墅,还可以舒舒服服的住几天。”
两人一宿无话,到了第二天,希灵去了荣兴当铺。
进了当铺里的账房兼办公室,希灵和何养健见了面。对着何养健,她不客气的实话实说:“我想请你帮个忙,不白帮,有好处。”
何养健见她来了,端坐在椅子上没有动。只看着她问道:“什么忙?”
希灵答道:“去勾引一个女人。放心,是年轻的漂亮女人,你不吃亏。”
何养健盯着希灵,以为自己是听错了。而希灵见他不回答,便是一笑:“怎么?吓着你了?”
何养健一字一句的问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希灵好整以暇的答道:“没什么,只是我现在身边都是粗粗笨笨的伙计一流,不上台面,所以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至于为什么这样做,我也不瞒你,那个女人在打陆克渊的主意。”
然后抬眼望向何养健,她问道:“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吧?”
何养健笑了一声:“表妹,你真是高看了我。”
希灵不以为然的一抬眉毛:“表哥,你也不要妄自菲薄。你可不可爱,我还不知道吗?”
说到这里,她替何养健做了主:“就这么定了。这笔买卖做起来,你是占便宜的。”
说完这话,希灵自作主张的告辞离去。而何养健独坐在办公室里想了又想,忽然起身走到墙壁上的电话机前,他伸手摘下听筒,想要给陆克渊打个电话。
可是下一秒,他把话筒又重新挂了回去。
这个电话不能打,即便自己向陆克渊告了密,陆克渊也很可能不当一回事。就算他当了一回事,希灵也可以不承认,反正这都是没有证据的事情。到时候,他一无所得、只剩了里外不是人。
既然如此,那么,他想,自己索性就顺着风向走下去好了。希灵和陆克渊都不是省油的灯,自己有必要推波助澜,让这一对恩爱夫妻狗咬狗的窝里斗起来。
这么一想,何养健就坐回到了办公桌后。从抽屉里找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他想起在自己那无忧无虑的青年时代,在自己还是何大少爷的时候,曾经有多少女郎爱过自己啊!
从青年时代一路想到今天,最后他眼前就出现了四个字:家破人亡。
是的,他对希灵有罪,但是罪不至死,不至于让他家破人亡。本来是他欠希灵的,现在变了,现在是希灵欠他的了。
如此又过了两天,何养健在赛马场“偶遇”了春美。
何养健并不是不懂风情的人,当年的他只是全身心的扑在了“升官发财”四个字上面,没把心思往女色上面放过。而且那时候爱他的女子太多了,多了,他便不稀罕。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他是带着目的来的,他是正经做事的人,只要是有目的,就必定会用心。
一场赛马看完,何养健和春美一起赔了钱,两人同命相怜,何养健便提出要请春美小姐去吃一顿便饭。春美是不怕男人的,何养健敢请,她就敢去。而一顿饭吃下来,春美对何养健有了改观——她起初得知了何养健的身份之后,只以为他是个内地的小生意人,可是经过了长达两小时的边吃边谈之后,她才发现他竟是个落魄了的世家少爷。阶级的问题就此被解决掉了,春美拥有着很现代的审美观,何养健那高大健壮的体魄,也很符合她心中美男子的标准。
于是第二天下午,两人就又相约着见面了。
金婉心并没有留意春美的行踪,反正这女儿已经是定了型的一匹野马,她想笼也笼不住。打电话把陆克渊叫过来,她问他道:“家里怎么样?”
陆克渊坐在椅子上喝茶,很老实的答道:“死气沉沉。”
金婉心听了这话,叹息一声,起身走到陆克渊身边,她把他的头搂到了自己怀里,让他感受自己的温暖、柔软与芬芳。陆克渊果然闭了眼睛,很放松的长出了一口气。
“我什么都不要,名分也不要,这样还不行吗?”金婉心轻声的问。
陆克渊默然无语。
金婉心又道:“我不管。我好容易有抓到了你,这回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放手了。”
这话说得带了一点小儿女气,但是听着也不突兀,因为金婉心时常能让人忽略她的年纪,而只想到她是个女人。
金婉心又道:“我知道她很厉害,可是小陆,你自己说,若论过日子,是我好还是她好?”
陆克渊苦笑了:“婉心,别逼我好不好?毕竟我和她是患难夫妻……”
金婉心也苦笑了一声:“你和她是患难夫妻,可你和她至少还能互相做伴。我呢?我想了你半辈子,我连个伴都没有。”

☆、第七十二章 暗流(二)

希灵登了何养健的门,身后的果子拎着个小网兜,里面有糖果点心和几样很高级的小玩具。玉恒见了她,训练有素的喊了一声“妈妈”,然后就照例又逃到了后院去。
何养健接过了网兜,又让希灵在客厅里坐了。希灵开门见山的问道:“事情进行的怎么样?”
何养健反问道:“你希望我进行到哪一步?”
希灵答道:“当然是要进行到床上那一步。”说到这里,她对着何养健一笑:“我听说她是很解放的,什么都不在乎,只要你足够有魅力,她是不会介意这种事情的。”
何养健问道:“然后呢?你想要的是什么?坏了她的名声?”
希灵不回答。
她不答,他也就不再追问。等希灵走了,何养健打开网兜,将点心和糖果一样取出一点放在碟子里,然后把玉恒叫过来。让他端了碟子自己慢慢吃。玉恒见到了零食,嘴角立刻汪出口水,然而忍着不吃。何养健知道他的心思,俯身告诉他:“吃吧,吃了也不送你走。”
玉恒这才抓起一块软糖,塞进了嘴里。
何养健蹲下来,单手搂着玉恒,心里则是想着希灵和春美。沉沉的思索了良久,最后他觉得自己似乎是明白了其中的玄机。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正如希灵所料,金婉心的后院起火了。
点火之人不是旁人,正是春美。金家母女二人之间的关系有些玄妙。当着外人的面,她们是最文明最友爱的母女,有点没大没小的意思,不过现在“平等”二字正是流行的时候,这种“没大没小”,也不失为文明的一种体现。
对外,是文明;对内,则是互相的不以为然。女儿看母亲是老不正经,母亲看女儿也是个风骚坯子。春美的父亲,在金婉心的丈夫中,算是最不得她青睐的一位,连带着她对这个女儿的感情也就不很深厚;而春美眼看着母亲在父亲死后朝三暮四,隔三差五的交男朋友。心中也是鄙夷。所以母女二人一方面是极其的相像,另一方面,又是互相的看不上。
金婉心知道春美早就不是黄花姑娘了,事已至此,她索性干脆的不管她,只要她肯听自己的话,自己便给她自由与钱,再过几年,找个男人把她嫁出去便是。可春美偏偏一阵一阵的不听话,比如此刻——她是把春美带到天津寻找浪漫的吗?她是要让春美给自己加一把力气,帮助自己留住陆克渊的呀!
然而春美这个小浪蹄子竟是如此的不敬业,没过几天就对陆克渊爱搭不理的了。她让春美陪陆克渊坐一坐,春美不但不肯,而且公然的给她脸色看——那脸色她看见了,陆克渊也看见了。陆克渊明显的是有些窘,因为他从来不受女人的气。
金婉心生气了。无人的时候对春美说道:“你若是在天津住得腻了,就回上海去吧!”
春美光着胳膊腿坐在大床上,赤脚翘起雪白的脚趾头,垂着眼皮往趾甲上涂蔻丹:“No!”
金婉心耐着性子压着脾气,继续说道:“你的朋友都在上海,回去不是还可以好好的再玩半个暑假?”
春美对她一眼不看,只用唱歌的调子作了回答:“NoNoNo——”
金婉心看她是给脸不要脸,索性直说:“你留在这里一点用处没有,那天还给你陆叔叔脸色看。与其如此,还是回家去吧!”
春美涂完了两只脚,伸长双腿让脚趾头一张一合。很得意的欣赏着自己的白脚丫,她满不在乎的答道:“我在天津还没有玩够,我不想走。”
“天津有什么好玩的?”
春美抬头望向她:“你以为我只在上海有朋友?”她抬手一指自己的脸,笑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我交朋友是很容易的事情,未必只在上海才有得玩。至于那个陆叔叔——我什么时候给他脸色看了?”
“那天——”
“好啦好啦,你怎么还记得那天的事情?那天我只不过是没听见他说话而已,又不是故意的不理他。再说我本来就和你们这些老人家没什么可谈的,陆叔叔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讲。”
“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找你的知音好了。”
春美轻轻的伸手一碰脚趾甲,见蔻丹已经干了,这才伸腿下床起了身:“我想找自然会找,不用你教。我想在哪里就在哪里,也不用你干涉。你找你的男人,我找我的男人,我不管你,你也不要管我。”
“你——”
春美一耸肩膀:“我怎么了?你喜欢抢别人的丈夫,我可不喜欢。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从坟墓里走出来的男人,再怎么好,也不够新鲜纯洁可爱了!”
说完这话,她走到门口,对着面前的金婉心说道:“劳您让开,我要出去换衣服了。”
金婉心瞪着女儿,万没想到她会这样不客气的说自己“喜欢抢别人的丈夫”,一时间恼羞成怒的红了脸,她抬手对着春美想打——想想而已,没打算真打,可春美没有读心术,眼看着巴掌像是要落下来了,她立刻提前长嚎了起来,声音之大,堪比防空警报,几乎把金婉心吓了一跳。
春美一边哭叫,一边捂着脸跑了出去,口口声声的嚷着“你打我”,闹得披头散发,一会儿要去找叔叔,一会儿要去找婶婶。金婉心看了她这个撒泼打滚的蠢相,一点自己的风格也没有,越发气得牙痒。
偏巧此时,陆克渊来了。
陆克渊是来吃饭的,结果一进门,饭没吃到,先吃了一惊。春美像个毛头狮子似的撞上了他,他刚要问一问原委,然而毛头狮子对他开了火:“就怪你!我恨死你了!”
金婉心见她不分对象的乱开火,急得要命,可是当着陆克渊的面,又不好太露锋芒,只能提高了声音叫道:“春美,这么大的孩子了,不许胡闹,你回你的房间去!”
毛头狮子一甩乱发,哭道:“不!凭什么你为了找男人,要牺牲我?我是你的亲生女儿啊,世上有你这样的母亲吗?你当我是什么?是妓女吗?”
此言一出,陆克渊登时就站不住了。
“春美,这是怎么了?”他有些羞恼,但是脸上还平静:“和妈妈吵架了?”
春美到了这个时候,看金婉心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心中忽然有些痛快。暗暗的骂了一声“骚货”,她嘴上叫道:“就因为我不陪你玩,她就打我!”
陆克渊听了这话,登时就饱了——他还以为春美是真的爱上了自己。不过爱不爱的倒是小事,只是他们三个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如今忽然听了这话,他没法子不尴尬。
金婉心看春美分明是在发作人来疯,立时气得发昏。抬手掩着心口,她原地晃了晃,还想斥责春美两句,然而心慌得厉害,实在是发不出声音了。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一)

金婉心被女儿气得发昏,然而强撑着不肯倒,怕自己在陆克渊面前露出病态,会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是个老人家。而春美由着性子大闹一场,闹得身心舒畅。眼看母亲没了话讲,自己这一回是彻底占了上风,并且也真是有些累了,便收了涕泪,转身自己回到了楼上卧室里去。
春美走了,留下了金婉心和陆克渊面面相觑,金婉心苍白了脸,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陆克渊则是纯粹的尴尬,并且感觉自己这一趟来得十分无聊。几乎是自取其辱。但是现在让他扭头就走,他也做不出。进退两难的站在原地,他单手插进裤兜里,抬头对着金婉心皱眉一笑。
笑过之后,他心里还是很不痛快,于是又说了一句:“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这话,他径自离去。金婉心有心留他,然而一颗心跳得厉害,两条腿也不住的发抖。眼看着他是真走了,她扶着楼梯栏杆慢慢的坐下来,后悔自己不该把春美带过来。又想自己只有春美一个孩子,然而这个孩子又是这么的糟糕,自己将来想指望她,是绝对不可能的了。说来说去,自己还是孤身一人。
这样一想,她便感到了悲哀与冷清,她这一生都是花红柳绿纸醉金迷过来的,她最受不了的就是冷清。她不服老,她需要爱与被爱,在精神上,她离不得男子。
只有在男子迷恋爱慕的目光中,她才觉得自己是美的,是有着高不可攀的价值的。
金婉心休息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缓了过来。
她没打算再去和春美算总账,至于春美的新朋友是谁,她也完全没有兴趣知道。春美从十三四岁起就开始交男朋友,做母亲的要是想一个一个的知道过来,那简直不必再做别的了,单是在家里记人名就够她忙的了。
她什么兴致都没了,拖着两条腿上楼回房——她刚进了屋子,门外走廊里就响起了咯噔咯噔的高跟鞋声,正是春美梳妆完毕,出门找她那些野男人去了。
春美是经常会对个什么人动心的,那心动得快,停得也快,所以她需得同时交好几个男朋友,才能让自己成天不那么闲得难受。这回离开了她熟悉的环境,到了这北方的都会,她立刻就感到了寂寞——在上海的时候。她第一次见识陆克渊这一款的叔叔,登时倾心,可是和叔叔相处久了,也有乏味之处。和她的男朋友们相比,陆克渊实在是太不摩登了,和她简直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行动也不够浪漫热情,居然从不曾将她抱到怀中强吻过,总而言之。有点没劲。
所以何养健出现得正好——首先,她没和这么高大威武的男子并肩走过,感觉十分新鲜;其次,何养健外表雄壮,内心却是个绅士,完全能听懂她嘴里蹦出的英文词儿;第三,在他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何养健就像抓小鸡似的把她拎起来摁在墙上狂吻了一通,吻得她面红耳赤披头散发,当场就想搬出去和他同居。然而何养健并没有要和她同居的意思,于是她对他爱而不得,就更爱了。
她来寻觅了何养健,何养健自然就得接待她,于是玉恒得了救——玉恒刚刚闯了个不大不小的祸,老妈子一眼没看住,他居然不声不响的溜到邻居家里,把人家刚刚睡着的小奶娃偷着抱走了。邻居媳妇心急如焚的在后院找到他时,他抱着那孩子来回走,正在自得其乐的给那孩子当妈。
邻居媳妇气愤愤的把自家奶娃娃抱了走,正巧何养健回了来,那媳妇便顺嘴又向他告了一状。何养健听了,也很后怕,并且认为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偷窃行为,这么小的孩子就学会了偷,长大了还了得?
于是他找来一把尺子,又在后院捉到了玉恒。蹲在玉恒面前,拉过他的一只小手,何养健正色告诉他:“偷东西是不对的,所以叔叔要惩罚你。”
说完这话,他对着玉恒的手心就抡起了尺子。玉恒猝不及防的挨了一下,疼得叫出了声音,而何养健用尺子一指他的鼻尖,又道:“不许哭。”
玉恒总怕他会不要自己,所以很听他的话。扁着小嘴含着眼泪,他当真是不敢大哭。而何养健铁石心肠,将一柄木尺挥得虎虎生风,打得劈啪作响,还没等他打够,前院老妈子赶了过来,告诉他“家里来了一位吉小姐”。
何养健一听这话,就攥着尺子站了起来。于是玉恒逃过一劫。把尺子递给老妈子,何养健掸了掸自己那一尘不染的长衫,然后迈步走去前院,看到了花枝招展的春美。
春美正在环顾何家的环境,感觉这房子院子太简陋寒酸,老妈子也真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老”妈子,别说何养健没汽车,纵是有了汽车,这院子里也没有地方修建一座汽车房。住这种房子,真可怜,连汽车都没有,更可怜,偏偏他还那么的帅,越发的像是英雄落难。春美本来是没有闲情去救济落难英雄的,可何养健那天对她的一拎一亲实在是充满了男性的魅力,让她每次回想,都要腿软。
何养健倒是坦然的,对她说道:“密斯吉,请屋里坐。”
春美嘤咛一声,欣然应允。结果在她迈步进房不到三分钟,她就又被何养健拎起来了。
何养健是知道女人的美妙的,但是他也只领略过希灵一个人的身体。这两年他活得灰头土脸,早没了那些旖旎心思,但是最近他慢慢的还了阳,年纪摆在那里,他也有些蠢蠢欲动了。
正好,春美自己送上了门,而且自己还不必对她负责任。所以像和春美有仇似的,他三口两口,又把春美啃成了披头散发。
春美在他的大手之中辗转扭动,呻吟着娇喘不止,同时就感觉自己是真爱上这个男人了,这个男人才是真男人,和他一比,她先前的男朋友们全都显得女性化了。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二)

玉恒听见前院有女人说话的声音,以为是那个陌生的“妈妈”来了,吓得没敢乱动。蹲在原地静静的等了一会儿,他没等到叔叔叫自己过去见人,这才稍稍的放了心。
张着两只手站起身,他疼得直吸凉气。何养健根本不知道小孩子的皮肉会有多嫩,一顿尺子抽下去,当时看着没怎么样,现在那双手的掌心红肿起来,已经有了皮开肉绽的意思。忍痛慢慢的走到前院,他见正房的门窗都是紧闭,正要开口叫门,却又听见房内传出了哼哼唧唧和噼里啪啦的隐约响声。莫名其妙的听了一会儿,他没听明白。张开嘴又要叫门,结果没等他出声,房内的何养健忽然气喘吁吁的嘀咕了一句:“他妈的!”
这一句他听清楚了,他以为叔叔还在生气,所以吓得又逃回了后院去。在后院玩了一个多小时蚂蚁,他听到前院有了门响,这才悄悄的又走了回去——走到屋角停下来,他很谨慎的伸出一个脑袋,先往外窥视。
这一回,他看见了春美。
他不认识春美,乍一看到春美那一头卷发,他几乎以为看到了“妈妈”。但随即他又推翻了自己的结论。因为她整个人比“妈妈”大了一圈,卷发蓬着,显得头大如斗。叉着两条腿撇着八字脚,几步路让她走得跌跌撞撞,好像脚腕子没了骨头。
玉恒怕生,春美都走出大门了,他还怯怯的不大敢露面。等他鼓足勇气回了房时,他发现这不早不晚的,叔叔却是水淋淋光溜溜,正拧了毛巾在擦身。而何养健先不搭理玉恒,等到把自己擦洗干净了,又穿戴整齐了,他才拉过玉恒的小手看了看。又把玉恒抱起来,在堂屋里来回踱了几圈。
与此同时,春美偷偷溜回家中,进房之后她来不及干别的,先从抽屉深处找出一小袋药片,取出一片服了下去。
这是避孕药,她喜欢玩,可不想糊里糊涂的玩出小孩子来。
然后一闭眼睛躺到床上去,她只感觉神魂飘荡,整个人像是被威猛的密斯特何拆了一遍。
春美吃了药,又小睡了一觉。重新梳洗打扮之后,趁着金婉心不留意,她又跑了出去。
这一回,她又见了何养健,两人同去高级馆子吃大菜,又同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爱情电影。春美先前只是对他有些倾心。然而经了白天那一场死去活来的销魂之后,她感觉自己已经被他彻底的征服了。
爱情电影在半夜散了场,春美和何养健都没有回家,而是在饭店里开了房间。这一回双方都是有备而战,和白天那一场临时兴起的欢好相比,夜里的交火更加惊天动地。何养健一贯自律,自认为不应该“干”的时候,可以成年的打光棍,坚决不干;到了如今。可以“干”了,他也毫无保留,把自己那攒了若干年的弹药尽数发射向了春美。一时间房内砰砰啪啪,真有炮火纷飞之势,炸得春美又哭又笑,手舞足蹈。
待到二人精疲力尽的停战熄火了,已是凌晨时分。何养健小睡片刻便起了床,洗了个很透彻的热水澡后,他俯身在春美耳边说道:“我走了。”
春美闭着眼睛哼了一声,表示答应——不是她冷淡,是她实在累得一动都动不得了。
从这以后,春美就感觉自己是真爱上何养健了。
她是经常会爱上个什么人的,每次也都觉得自己是真爱,但是这回不一样,这一回是“真真爱”,她甚至觉得自己先前实在是太肤浅了,只注重男朋友的阶级与相貌,现在才明白,男朋友男朋友,最重要的是个“男”字。至于外在的物质,穷一点富一点有什么关系?横竖自己会有一笔丰厚的嫁妆,小夫妻靠着嫁妆,也够过好些年的舒服日子。
除了春美自己之外,再没有任何人瞧出她是找到了“真真爱”,金婉心只觉出这个浪蹄子最近浪得厉害,野猫叫春也懂个昼伏夜出,她可好,一天二十四小时,什么时候都不耽误她花枝招展的往外跑。
她要浪就让她浪去,她要是不浪,留在家里也碍金婉心的眼——撵她回上海,她又不肯。
于是在极其宽松的环境下,春美就这么毫无防备的陷入了爱河。
希灵对何养健与春美的关系了如指掌,何养健也愿意听听她的主意。
他看出来了,希灵是打算拿自己当枪,打入金家内部。自己没有凭白无故受她利用的道理,所以何养健开动脑筋,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的重新考虑了一遍。
考虑的结果,是他突然的告诉希灵:“我要向吉春美求婚。”
希灵略一沉吟,然后笑了:“其实不应该是我感谢你,是你应该感谢我,给你介绍一位阔小姐做太太。”
何养健答道:“这本不是我娶妻的标准。”
希灵听出他是话里有话,所以冷笑了一声:“表哥,实不相瞒,我倒是觉得现在这个娶阔小姐攀高枝的你,比当初那个你,还更高尚一些。”
何养健答道:“高尚不高尚,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体面。过去的我,很体面。”
希灵说道:“我知道你怀念的不只是体面。表哥,我当初没有对你赶尽杀绝,现在还肯给你机会,只要你愿意,你是可以重新体面起来的。”
何养健盯着希灵:“是,我承认,我比白子灏幸运。”
希灵向他抿嘴一笑:“你和他,不一样。”
然后她做了个要告辞的姿态:“明天我会和陆克渊去北京玩几天,你抓紧时间吧!”
希灵回了家,开始很认真的指挥果子收拾行李。陆克渊也回了来,见了希灵那张张罗罗的活泼劲儿,他心里忽然感到了亲切与舒服。
他已经连着好几天没往金家去了,说不出是为什么,反正忽然就不那么想去了,大概是他和金婉心那天被一起春美戳到了痛处,所以再见面就都有些讪讪的。眼看着希灵像只花蝴蝶一样在屋子里飞来飞去,脸上有红有白的娇嫩鲜艳,他就安安稳稳的坐了下来,心想自己这些天,究竟是在闹些什么呢?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三)

希灵和陆克渊到了西山,其实还没到天气凉的时候,哪座山头的树叶都没有红,但是陆克渊认为自己了解希灵的心思——他想希灵大概只是想找个机会,和自己独处几天而已。
他自己也很愿意,人在僻静的山间别墅中,心都澄明了,他暂时放下了外面的冗事,专心致志的只在这里过秋天,同时也暗暗提防着,因为知道自己不占理,一直在等着希灵向自己兴师问罪。
然而希灵每天就只是游山逛水,一点翻旧帐的意思都没有。她图漂亮,游山逛水的时候也依然穿着皮鞋。走着走着走累了,陆克渊就轻轻松松的把她背起来。那山路也有险的地段,希灵趴在他的背上,嗅着他的气息,心想他要是一个失脚跌成残废就好了,摔瘫痪了也行,摔傻了也行——怎么着都行,胳膊腿摔没了都行,只要留一口气、能活着就好。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再也没有兴风作浪的本事了。但自己是不会嫌弃他的,他残就残,老就老。她不在乎,她还能赚了钱养活他。
可惜,他的身手相当不错,他也不老,他步伐矫健的趟过草丛,胆大包天,不怕虫也不怕蛇。他侧过脸对着希灵一笑,大眼睛还是相当的迷人。
对于这样的陆克渊,希灵想,自己就没办法了。
等到回了别墅,陆克渊坐着,很悠闲的用刀子给一只小白梨削皮。刀和枪一向都很听他的话,削好了的小白梨洁白光润。滴着梨汁。一言不发的把梨子给了希灵,陆克渊这才开始削自己的那一份。希灵站在一旁,小口小口的啃着梨,梨子很甜,但是她没有心软。
她知道陆克渊并不需要自己心软,陆克渊在享受金婉心的温存和春美的诱惑时,从未考虑过自己是会心硬、还是心软。既然他不考虑自己,那么自己也就不必再考虑他了。
两人在山中相安无事的住了四五天,然后一团和气的回了天津。到天津后的第二天,她先去见了何养健,这一回她带着几分好奇,问何养健:“你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何养健答道:“我没有向她求婚。”
希灵有些纳罕:“为什么?”
何养健一摇头,没有给出一句明确的答案。其实原因倒是很简单的——他之所以没有去向春美求婚,是因为他感觉春美像是快要向自己求婚了。他知道自己当年挺招女郎们的爱,但他一直以为女郎爱的是他的身份和地位;到了现在,他才发现原来除去身份地位不提。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本身,也是颇有魅力的。
爱情之中,先求者输,他既然有些资本,那就索性按兵不动,等着春美先开口。
春美没有他那么多花花肠子,如他所料,她的确是爱上了他这个人。可让她去向何养健求婚,却也是他打错了算盘。春美活了二十多年。到目前为止,没有打算和任何人结婚。为什么非要结婚呢?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吗?
春美只想享受爱情与性,对于坟墓毫无兴趣。直到她发现自己的月事迟到许久还没有要来的意思,这才有点慌了神。回想起自己这些时日和何养健的所作所为,她一言不发,直奔了医院去。
结果,她发现何养健在自己的肚子里种下了一粒小生命。六神无主的跑出医院,她在咖啡馆里坐下来,用一杯热咖啡烫了烫自己的手和嘴唇。然后掏出小圆镜照了照,她给自己重新补了一层口红。
虽然搞成了未婚先孕,但春美并没有天塌地陷之感,只在心中默默盘算:“要不然,我回上海去,想法子把它弄掉好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开始回忆几家诊所的电话号码,可是一个也没回忆起来。
“但是,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她又想起了自己一位偷偷打过胎的女同学——信仰宗教的外国医院不肯给女人打胎,给再多的钱也无用;那种黑漆龌龊的小诊所,女同学又不敢去,最后还是在一家日本医院里解决了问题。问题解决得惊心动魄,那女同学几乎死在了医院里。
一想起那位女同学的历险记,春美就感觉浑身发冷,当即又要了一杯热可可。
“其实结婚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她退一步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