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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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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灵远远的坐在炕里,很奇异的,她没有感觉到疼痛,皮肤木木的,心也是木木的,金山说的话,她都能听见,然而听不懂,像是一滴水落在了干结的土地上,需要好一会儿,才能慢慢的吸收。
吸收了,也不想回答。金山怎么能懂她和陆克渊的感情?怎么能懂得他们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已然胜却人间无数了,所以,对着人间,就不留恋了。最好的人,最好的爱,她已然见识过了。
窗外有人喊报告,是个小副官隔着房门向金山说话:“师座,大夫来了!”
金山没动地方,回头对着门吼:“等你把大夫找来,她都死硬了!用不着了,我把她救回来了!”
话音落下,他却又变了主意:“你还是进来吧!让大夫看看,我救得对不对!”
房门一开,一个白胡子老头走了进来。对着金山施了一礼,老头望向了炕上的希灵。金山欠身伸手抓住希灵的一只脚,也没言语,直接把人拽到了炕边。
希灵任凭老头子查看自己的手腕,又看伤又号脉,心中一点情绪也没有。直到老头子忽然嘀咕着说了一句:“师长大人,恭喜恭喜,尊夫人像是有孕了啊!”
希灵慢慢的抬眼望向老头子,开口发出了嘶哑的声音:“你说什么?”
老头子像是被她的眼睛吓到了,顿了顿才又开口说道:“从脉象看,夫人的确是有孕了啊。”
金山看了看老头子,又看了看希灵,也傻了眼:“你、你有孩子了,你自己不知道啊?”
希灵茫然的摇了摇头。
金山似乎万没想到希灵能怀孩子,希灵自己也很惊讶。
她瘦,小,贫血,虚弱,无论如何不像个能生会养的女人,然而前两年刚生了个活蹦乱跳的小耗子,如今又怀了新的小生命。低头看着自己细细薄薄的腰和窄而单薄的胯骨,她只感觉不可思议。
金山让小副官开汽车送她去了趟西洋医院,经过了科学的检查,希灵确定了那条小生命的存在——只有一个月多一点大。
这是陆克渊留给她的小生命。
两只手腕骤然爆发出了剧痛,她坐在那还残留着血腥气的炕上,忽然痛哭失声。这一回是嚎啕大哭,哭到撕心裂肺,哭到不能自制。多想把这个消息告诉陆克渊啊!多想让他知道自己有了孩子啊!想得一颗心化成了血,要从眼睛里流出来了。
然而,很快的,她硬生生的止住了哭泣。
用手帕胡乱的擦了把脸,她跪在炕上,一次又一次的深呼吸,要让自己的心情尽快平静下来。
现在她是有责任的人了,她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第四十三章 大雪无痕(三)

希灵知道自己这不是第一次当妈,可当初是怎样生养小耗子的,如今回忆起来,竟是一点印象也没有,连生小耗子时是什么样的感觉,她都记不清楚了。
没了印象,也就没了经验。她也不知道应当如何保护这条小命,于是就凭着常识,一举一动都加了小心。
几场大哭,生生的把她哭瘦了一圈,她的脖子细成了一把,下巴也尖得可以戳人。换上一件黑布棉袍,她算是给陆克渊带了孝。棉袍絮了很厚的棉花,然而穿在她身上,看着只显空空荡荡。
金山敬她是个烈女,所以不介意让烈女白吃自家一口干饭,但是让烈女血流成河的在自家生孩子,那他可不干,不说别的,至少,他嫌晦气。
于是希灵就早早的搬到了金家那条胡同口的一间小院子里。这院子距离金宅有短短的一段距离,真有了事情,跑去求援是不麻烦的,因为中间还隔了几家,所以她就算生了孩子,那血光也绝影响不到金山的头上去。
希灵现在是一点也不敢挑剔了。她所求的就是有饭吃有房住,因为要平平安安的把孩子生下来。为了肚里这个孩子,她再不敢傲。金山有时候让人给她送俩钱过来,她立刻千恩万谢的收下来,收下来了也不乱花——洋装皮鞋全被她戒了,她得到一点余钱便立刻攒起来。没有在金山的庇护下活一辈子的道理,况且金山今天可怜她,愿意供着她吃供着她喝,兴许过几天这怜悯心淡了,把她撵出去自生自灭,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情。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坐在炕上晒太阳,同时自己找了些柔软的碎布头,想亲手缝些小衣裳小裤子预备着,然而两只手虽然生了一副灵巧模样,可是一捏起针线,就笨成了脚丫子。粗枝大叶的缝了一气之后,她发现自己把那东西缝到自己的棉袍上了。
皱着眉头叹了一口气,她抄起小剪刀,费了不少的力气,才把那件不像衣裳也不像裤子的东西拆了下来,并且险些把棉袍子剪了个窟窿。
“这哪行呢?”她想。
对于自己,她还是比较了解的。她不擅长针线活,而且勤也不能补拙,因为脑子里好像少长了这根筋,手指头一捏针,针就要在指肚上打滑。把几块好些的花布卷起来打成小包袱,她伸腿下炕,穿上棉鞋向外走去。这院子里有个一天来两次、负责给她洗衣服做饭的老妈子,据老妈子说,两条街外有个老婆子,专门给人做婴孩穿的小衣裳,做得既好,还花不了几个钱。
希灵按照老妈子的指点,想要找那个老婆子去。现在她还没到显怀的时候,然而即便是迈过高一点的门槛,她都要提前扶了门框,生怕自己绊了摔了。自己肚里揣的是个宝贝,她决不能让它出丝毫半点的意外。
独自走在满是积雪的胡同里,虽然风冷,但她还是慢慢的走,在两条街外找到了老婆子的家,她放下了布和钱,然后又慢慢的走了回去。
半路上,她看见有人卖冰糖葫芦。她怀了孩子也没反应,不馋酸也不馋辣,但是今天这人的冰糖葫芦实在是做得好,鲜红锃亮,表面还撒了白芝麻。于是她忍不住,掏钱买了一串。卖糖葫芦的小贩子还以为她是个半大丫头,逗孩子似的从顶上取下一串递给她:“姑娘,给你一串最大的!”
希灵笑了一下,接过糖葫芦咬了一小口,然而糖葫芦冻硬了,她没咬动,只在上面留下一点小白牙印。后方这时响起了汽车喇叭,她连忙退到了路边。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的开了过去——刚开过去,后一辆汽车却是忽然停了。车窗打开来,一张白脸伸了出来,上一眼下一眼的打量希灵,同时发出疑问:“是你吧?”
希灵也是一愣:“东哥?”
叶东卿没变模样,只是头发剃得更短了,看着越发英姿飒爽。一脸疑惑的盯着希灵,好奇战胜了前嫌,她又问道:“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怎么变成这样了?白子灏呢?”
希灵攥着糖葫芦,告诉她道:“我和白子灏早就分开了,我后来又找了个男人,我是跟他来奉天的。”
“你又找了一个?”
希灵一点头:“嗯。”
叶东卿审视着希灵的头发和衣裳:“你……你又找了个什么人啊?”
希灵惨笑了一下:“他死啦。”
叶东卿似乎是闲极了,在她的眼中,此刻的希灵也是惨极了,对待这么惨的一个小女人,她发作了男子气概,就没法再记恨她了。
两辆汽车都是她的,汽车里除了汽车夫和她之外,就是莺莺燕燕。她自居为男子,想要消遣的时候,当然是要找女子。
让两辆汽车把女子们运送回家,她就近找了家馆子,领着希灵进去要了个雅间。随便点了几样热汤热菜,她打发走了伙计,开始饶有兴味的打听天津情形。听说容秀嫁了白子灏,她很惋惜:“哟,挺好个姑娘,怎么就跟他了?”
等到得知希灵的“男人”,就是陆克渊,她越发吃了一惊:“他?你跟他?”
希灵无视了她的一切惊讶,看到热汤上了来,她便起身给自己盛了一小碗,吹着气慢慢喝。糖葫芦太硬,被她在进馆子前扔掉了。
叶东卿意犹未尽,继续问她:“你说你又怀上了?”
希灵一点头,然后抬眼看着她答道:“你不会又想要我的孩子吧?这孩子和白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要了也没用。”
叶东卿哑然失笑:“我和白家也没关系了,我还要他的孩子干什么?只是没看出来,你还挺能生。”
希灵面无表情的继续喝汤:“我也没想到。”
“有没有想过,将来怎么办?”
希灵出了会儿神,最后摇了摇头:“不知道,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
叶东卿毫无食欲,只将希灵从头到脚的又打量了一遍,末了就感慨万分。她在自家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并未感觉光阴流逝得如何快,哪知道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白家都变成那样了,希灵都变成这样了。若不是希灵这张面孔颇有特色,她坐在汽车里,绝对认不出这个裹着大棉袍穿着大棉鞋的女人,会是当初那个洋娃娃一样的摩登小妞。
希灵喝了一碗热汤,又吃了几口菜,混了个饱。看出叶东卿是没有揪着自己算旧账的意思了,她松了口气。而叶东卿看她就知道吃,毫无往昔的灵气,也有点惋惜,类似贾宝玉看见丫头嫁了人,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

☆、第四十四章 旧友(一)

叶东卿拥有男子汉的灵魂,最看不得楚楚可怜的小姑娘,要是这小姑娘偏还有几分姿色,那么她就更要慈悲为怀了。
希灵虽然一味的只是吃,很有沦为鱼眼睛的征兆,但叶东卿在和她分别之前,还是给了她一些钱。到底是多少钱,她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平时本没有带钱的习惯,这一卷子钞票,还是她偶然从裤兜里摸出来的。
希灵把钱接了过来,抬头问她:“你不恨我啦?”
叶东卿听了这话,感觉很可笑:“你以为我一直在记恨你啊?你也配!”
她这话是不大好听,但语气和眼神都是有善意的,让希灵看出她是在开玩笑——是有这样一路人,从小被人惯坏了,说话没轻没重的不中听,但并不是故意的要骂谁。
叶东卿让希灵上了自己的汽车,以着送佛送到西的精神,把她送回了她那个小院子里。
希灵下了汽车,想请叶东卿进门坐坐,但叶东卿惦记着家里那帮莺莺燕燕,不肯赏光下凡,希灵也知道自己那个住处不是很体面,故而也就不多挽留。目送叶东卿的汽车开出了胡同之后,她转身推门进了院子,结果向前一抬头,她吓了一跳——正方的玻璃窗后面,正贴着金山的脸。
快步走进了房内,她向金山笑了一下:“金师长来啦?”
金山把双臂环抱到胸前,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我就说嘛,你年纪轻轻的,肯定守不住,这不,让我逮了个正着吧?”
希灵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你看见我坐汽车回来了?”
金山答道:“岂止是汽车?我还看见汽车里坐着个小白脸呢!”
希灵笑了:“你误会了,那人不是小白脸,她也是个姑娘。”
“你哄鬼哪?”
“不信你打听打听去,她是叶家的小姐,叫叶东卿,是个假小子。她家也是有名望的,你出去一问,就能知道。”
此言一出,金山的眼睛放了光:“哎哟,你认识叶家的人?”
希灵看他像是通了电一样,心中登时打起了算盘,脸上去还是云淡风轻的:“认识叶家的人,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先生当初在天津的时候,叶家的人,还入不了他的眼呢!”
“你先别替你家那个死鬼吹牛逼了,我就问你,你是不是真认识叶家的人?”
希灵觉着身上寒冷,就顾不得礼仪了,当着金山的面脱鞋上炕,在暖和的地方盘腿坐下:“我认识他家的小姐叶东卿,他家不是没儿子吗?叶东卿就算是他家的一家之主了。”
“你怎么认识的叶东卿?你不说你是第一次来奉天吗?”
“叶东卿是我前头那个丈夫的前妻。”
这话一说,金山当即张了嘴:“你有几个男人啊?”
“一共两个,前头的那个是王八蛋,不算数。我只认我那个死鬼。”
金山琢磨了良久,还是没把这里头的弯弯绕绕想清楚,不过他不是个执着的人,不清楚就不清楚,他开始继续向下问:“那你能不能给我牵个线,让我和叶家的人也认识认识?”
“你想认识谁呀?”
“你不是说他家是那个不男不女的说了算吗?那我就认识认识那个不男不女的去!”
希灵做出了懵懂神情:“那人可不好说话,脾气大着呢,你认识她干嘛呀?”
金山答道:“你不懂,叶家有势力,像我这初来乍到没根基的人,多认识几个这样的人,有好处。”
希灵点了点头,然后答道:“那我试试去,看她肯不肯见你。其实,我在天津还和她斗过一阵子,现在是她大人不计小人过,不和我计较,要不然,我刚才在外面遇见了她,也是有些怕呢!”
金山说道:“好!你要是能把这事给我办成了,往后我管你吃管你喝,你赖上我一辈子都行!”
希灵通情达理的一笑:“我也是感激你,所以哪怕去碰个大钉子呢,也得试一试。要不然,我也没有别的可报答你的。”
话说到这般地步,双方便是皆大欢喜。金山一高兴,又给了希灵一百多块钱。而等到金山走后,希灵一边在炕上烙着屁股,一边把钞票一张一张的展平收好,又把大洋也一块一块的数了一遍。
她很寂寞,身边一个能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有了话就只能对自己的肚子说:“你放心,妈厉害着呢,没了爸爸,妈也不能让你受了委屈。妈会想法子弄钱回来,等你一出生,就又是个舒舒服服的小少爷,比那有爸的孩子还阔气、还体面。”
把钱收好了,她靠着被垛望着窗外,继续又说:“你可一定要长得像爸爸呀!我连张他的照片都没有,你要是像他,那我见你就等于是见了他了。”
蜷起双腿抱住膝盖,她叹了一口气:“妈很想他!”
到了第二天下午,希灵赶在阳光最暖的时候出了门。叶府,因为太有名,所以是很好找的,乘坐一辆洋车到了叶府门口,她让门房向内给叶东卿传了话。今天不同往日,她特意的打扮了一番,看着和昨日大不相同,所以门房以为她是叶东卿新交的富贵朋友,并不敢怠慢。
结果不出片刻的工夫,她已经被听差领到了叶东卿面前。
叶东卿在家里,做了个简便的长袍打扮,肩膀端端正正的有型有款,衣服架子似的把长袍撑出了棱角。希灵看了她那个潇洒的身形,心里惋惜极了,因为叶东卿终究不是个男人,她若是个真男人,那就了不得了。
叶东卿没看出她的心思,只大剌剌的问道:“找我有事?”
希灵未语先笑:“我的情况,昨天对你讲过了,我不是说我住在一个师长的家里吗?”
叶东卿一点头:“嗯,我记得。”
希灵说道:“那位师长昨天看见你送我回来,就问了几句。结果听说我认识你,立刻就求了我,想让我帮他引见引见,见你一面。他说你在这东四省都是顶有名的人物,能认识你,那是脸上最有光彩的事情。”
叶东卿听到这里,脸上有不屑的笑意一闪而过。
希灵不管他屑不屑,自顾自的继续说:“他既求到了我,我吃他的喝他的,欠了他的人情,所以不能不帮,就厚着脸皮求到你这里来了。”
叶东卿皱了眉头去看希灵:“你少跟我装可怜,我在天津可是见识过你的厉害。至于那个什么师长,说老实话,我是真没兴趣。”
希灵抬起头,可怜兮兮的唤道:“东哥……”
然后她垂下头,要哭似的说到:“我不是装可怜,我是真可怜。”
“谁让你不乖乖的跟着白子灏过日子?”
“我不后悔,能跟陆克渊过一天,也是好的,何况我们不止过了一天。”
“那我又凭什么为了你,去见一个什么狗屁小师长呢?”
希灵抬眼凝视了她:“东哥,你权当是帮帮我的忙吧!再说那个金师长也不是乱七八糟的人,他真是个师长,有委任状的。”
她故意说了这句幼稚话,想让叶东卿生出一点恻隐之心,结果叶东卿果然是不屑一顾的笑了:“你要是给我弄个假师长过来,那我简直成笑话了。”

☆、第四十四章 旧友(二)

叶东卿对于希灵的所作所为,在莫名其妙的同时,又觉可怜可笑。但是不管怎样,眼前这个希灵,和天津那个狡诈的小姨太太,看起来真的不像是一个人了。
于是她一时同情心发作,答应了下来。横竖她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没心没肺,身为叶家的继承人,她也不介意多认识几个军界上的人物。若那金师长当真只是个草包,也没关系,以后不理他就是了。
希灵得了许可,脸上立时露出了喜色,千恩万谢地告辞离去了。等她回到金山面前,却是把面孔一变,做了个愁云惨淡的模样。面对金山的询问,她也不说好,也不说坏,只告诉他:“你别急,我明天再去一趟。大不了,我舍掉我这张面皮,求也要求个结果出来。”
她把这一番话说得十分恳切,并且说完了就走,并不留恋。金山看在眼里,就有一点点感动,心想烈女终究还是与众不同的,烈女是个讲义气的人啊!
第二天,希灵早早的出去,到叶府周围逛了一圈。然后赶在中午回了来,她又去见了金山。这一回她故意走得气喘吁吁,见了金山之后的第一句话,便是“行了!”
金山听了这两个字,一双眼睛立时放了光:“行了?真行了?”
希灵用力点了点头:“你要是想见她,我下午就带你去!再晚一点她就出门玩去了,她只下午在家。”
金山当即将两只大巴掌搓了又搓,抓耳挠腮的笑道:“好!我谢谢你,你算给我立了一大功!”
希灵垂下了头,和颜悦色的笑道:“金师长别这么说,要谢也是我谢你。”
金山身为一名刚进城不久的土匪,睁着一双好眼四处观瞧,越瞧越觉得自己不合群,在这官场上,别说靠山,连个朋友都没有,当初收编了他的那位将军新近下了台,他也因此失去了贵人。为了能够改头换面的脱去这一身土匪皮,他觉得自己非得认识几位老牌名流,才能提升自己的身份和境界。
于是,拜访叶府对他来讲,就成了今日的头等大事。他特地洗了头刮了脸,换了一身崭新的黄呢子军装,把武装带也整整齐齐的扎了上,眼角余光偶然扫到希灵,他想起来了,当即吩咐身边的副官:“你记着,一会儿出去上绸缎庄,给陆太太也扯几身料子。”
副官当即答应了,希灵听着,也没有推辞。
希灵和金山在出发之前,共进午餐。
金山今天是真讲文明了,午餐特意的没吃蒜,怕到时候一张嘴,会熏倒了叶大小姐。而希灵也提前嘱咐他道:“叶小姐特别特别的像男人,看着活脱就是个大小伙子,你见了她,可别大惊小怪啊!”
金山十分虚心,连连点头,又道:“你到时候在旁边提醒着我点儿,别让我出洋相得罪人。”
两人吃饱喝足之后,便乘坐汽车出了发。金山有点紧张,坐在座位上不住的抖腿,抖完左腿抖右腿。希灵把脸转向窗外,满心鄙夷的由着他抖。及至汽车停到了叶府大门前,她领着金山下了来,金山仰头望着前方高大的门楼,显然是有点不大敢往里进。
希灵坦然的自报了身份,而守门的听差也真就规规矩矩的把她和金山领进了大门里去。叶东卿并不像一般女眷那样住在内宅,进门之后直奔了一座小洋楼去,希灵很快便在楼内的大客厅里见到了她。
叶东卿今天做了个西装打扮,楼里暖气烧得很热,她于是上身只穿了衬衫马甲,希灵偷眼看她的前胸后背,看完之后就觉得自己还颇有几分曲线美。斜了眼睛再去看金山,她发现金山果然是手足无措了,大概是被英俊潇洒的叶东卿震了住。
叶东卿站在一架兰花前,本来是叼着香烟正在看花,见希灵和金山来了,她只稍稍的扭过脸向他们一点头,然后继续研究她的兰花——也不是爱花,她用手指头拨弄着兰花花瓣,纯粹只是手贱,在玩花。
金山很拘谨的向她做了问候,她从鼻子里嗯嗯啊啊的答应了,又问:“金师长目前是在哪个部分高就?”
金山把这话思索了一下,结果是没听明白。希灵小声向他做了翻译:“你是在——你上面的人是谁?”
金山愣了愣:“我上面?我上面没人啊!”
然后他恍然大悟:“啊!我懂了,给我发委任状的是马将军,可马将军前两个月下野,好像是跑上海去了。”
叶东卿对着兰花一点头,然后单手扶着兰花架子,转向了希灵和金山:“原来是马叔叔的人。”
金山陪笑点头:“对对对,我是马将军的人。”
叶东卿又道:“我也有日子没得着马叔叔的信儿了,也不知道他在上海住得习不习惯。金师长要是和他有联络,得了消息,也告诉我一声。”
金山这一回把头点得如同捣蒜一般:“一定一定,放心放心。”
叶东卿又道:“金师长心肠很好,希灵对我讲过你。”
金山为了表示谦逊,险些当场把脑袋摇飞:“哪里哪里,还差得远还差得远。”
叶东卿看了他的脑袋功夫,强忍着不笑:“金师长以后可以常来坐坐,大家都是年轻人,没事的时候说说笑笑,也很不错。”
金山的脑袋一动,这一回他不知是点好还是摇好,故而脑袋未动,言语先行:“哎,哎,那我就不客气了,我以后没事就过来看看你。”
话音一落,他有点后悔,怕叶东卿挑理,因为叶东卿毕竟是个女儿身,自己一个老爷们儿,没事过来看人家大姑娘,是不是有冒犯之嫌?
幸而,叶东卿满不在乎的一点头,显然是并没有在意。
希灵感觉叶东卿和金山实在是无话可说了,便立刻插了话,要带金山告辞。叶东卿也未挽留。
等到两人一前一后的出了叶府上了汽车,金山抄起帽子扇了扇风,大呼大吸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哎哟我的天,她可真像个老爷们儿啊!”
希灵笑道:“是呢,和男人是一模一样的。”
金山又问希灵:“我刚才表现还行吧?”
希灵答道:“挺好的。过年前你再来一趟,给她送点礼物,这不就把关系拉起来了?”
金山又问:“那我到时候,就直接过来?”
希灵立刻说道:“那可不行,她不总在家,在家了也不是谁都见。你下次要来的时候,我提前过来给你探探风声,不就结了?”
金山笑了:“好,陆太太,你行!够意思!”

☆、第四十四章 旧友(三)

金山的副官给希灵送来了几块上好的衣料,都是素净的绸缎,她挑出一块不是很中意的,拿去绸缎庄里换了一身英国料子,然后又去了趟成衣店,报上尺寸,做了一套西装。
尺寸是陆克渊的尺寸,报尺寸的时候她说不清楚具体的尺码,尺寸都是她用两只手比划出来的。陆克渊臭美,“老来俏”,所以如今快过年了,也得给他添一身新衣服。
西装做成了取回来,她把它摊平在炕上,反复的摩挲反复的看,看到最后,心脏就一抽一抽的疼,也没什么具体的心事,只是想他想得发慌,眼睛里面不知不觉的就是泪汪汪。
看够了,她把它叠好放进柜子里,照例来讲是不该叠的,一叠就出了褶子,但是这屋子里也没有正经立柜来挂它,只能是对付着存放。然后独自一个人去厨房端了热饭热菜回来,她默默的吃,吃饱了也还要再加一口,因为肚子里还有孩子,自己可以不怕饿,但是不能不替孩子吃。
吃饱喝足了,她早早的关灯上炕,侧身躺在被窝里,她前后左右的摸一摸,摸不到边际,于是心中又想起了陆克渊,想他连个坟头都没有,逢年过节了,自己只能是在十字路口给他烧点纸,不过这样也有好处,人是一下子就没了的,没防备,也就不知道怕,不遭罪。
头头是道的想下去,她一想能想到半夜,想到最后,她就起了感慨:爱可真不是个好东西啊!假爱伤人,真爱伤心。人要是不知道爱也不知道恨,可该有多好啊!该有多自在多逍遥啊!
但是,不知道这个的,也就不是人了。
胡思乱想的熬过一夜之后,希灵在凌晨时分打个盹,再醒来时,她望着窗外的阳光,那些念头自动的就收回到心底深处去了。
爬起来洗漱更衣吃了早饭,她慢慢的往外走,去两条街外取回了那些小孩子所穿的小衣裳,又夹着小衣裳去附近的铺子里去,想要买几样花线,回来给老妈子当贿赂,让老妈子干活多尽点心。
临近年关,铺子的生意都不赖,希灵看准了门面最漂亮的一家,正要往里面走,然而里面有个小伙计正在往外扛箱子,她慌忙后退了一步,哪知脚下有雪,她一跐一滑,当场就惊叫着向后仰过去了。倒是小伙计眼明手快,一把抓住了她的袖子:“小心!”
这话一出,希灵踉跄着站稳之后,立刻歪了脑袋,去看小伙计那藏在箱子后头的面孔。小伙计转过半个身子和她对视了,两人脸色都是立时一变!
“小桐?”希灵难以置信,几乎以为自己是看错了人。可那小伙计的稚嫩眉眼是如此的熟悉,分明就是她先前的小跟班:小桐。
小桐弯腰放下了箱子,也是惊讶透了:“太太?”
然后他向前迈了一步,声音随之高了:“太太,您来这儿了?”
希灵看他堵在门口挡了路,就后退一步,又把他向自己这边一拉:“我还问你呢,你怎么也到奉天来了?有顺呢?吉庆和果子呢?”
小桐抬袖子一抹鼻子,答道:“果子还是让她娘给嫁出去了,吉庆跟他叔叔下南洋了,有顺——有顺死了。”
希灵一怔:“有顺怎么会死?”
小桐压低声音答道:“有顺……从陆先生家里拿出了钱,结果被人盯上,让人杀了。”
希灵也放轻了声音:“那……钱呢?”
小桐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当时有顺说他来管钱,我想他办事比我仔细,就没多问。”
然后他回头看了铺子一眼,又道:“这是我表舅的铺子,他缺人手,我就来了。”
希灵点了点头,一时心痛伶俐的有顺,一时又心痛那些钱,不过自从陆克渊死后,旁的打击,都不至于让她太过痛苦了。
小桐察言观色的看着她,这时问道:“太太,您现在怎么样?是陆先生跟您在一起吗?”
希灵听了这话,惨笑了一下:“他啊,和有顺一样,也死啦!”
小桐张了嘴瞪了眼,露出了一点孩子气的傻相:“死——”
希灵又道:“我家就在那边——你顺着这条街往前走,然后左拐,走到第二条胡同往里一拐,头一户就是我住的地方。你要是有了困难,还找我去。我虽然也不比先前了,但是总比你个小伙计强一点。”
说完这话,她绕过小桐,迈步进了铺子买花线,说不难过是假的,一看见小桐,她就想起了自己在天津的全盛时代——那个时候,要钱也有,要爱也有,要陆克渊,也有。
买了花线走出去,希灵发现门外已经没了小桐,大概是因为小桐手里的活太多,忙不过来,也可能是因为她不再是他的主子了,他也就没必要再等着送送她了。
希灵并没有很怅然,慢悠悠的走回家去,她进门把花线给了老妈子,还特地附送了几句好听的话。老妈子果然欢喜了,在厨房里热热闹闹的煎炒烹炸。油香弥漫了整个院子,希灵站在门口看着远方暮色,心里又开始对肚里的孩子说闲话:“今天碰见一条小白眼狼,见我落魄了,就不理我了。等以后我重新阔气了,看他个小伙计还有没有脸来见我!”
刚想到这里,院门就被人敲响了。
老妈子腾不出手来开门,于是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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