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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你在心上-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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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向昀这件事上,除了昨天,她从不踩红线。
她算是一个很好的恋人。
莫臻坐在大班椅上看她:“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不要仗着是我的人,就到处乱发脾气。”
慕熙如坐到他怀里,抿唇开始垂泪:“我昨天浑身长红疹子,痒得很,特别难受,所以心里烦闷了些,对不起。”
发布会时,莫臻的眼神一直放在某个角落,根本没有落在T台上,这也是她发飙的初衷,刚巧王瑶说面料是向昀买的,这才有了后来的借题发挥。
两人心知肚明,却都不提向昀的名字。
莫臻见她道歉态度诚恳,又觉自己昨天的确不对在先,那些到嘴的数落全数吞了回去:“你也受到了教训,以后收敛些,没了然的代言,我会给你找其他的,实在不行就代言CE,谁也不敢说什么。”
周意这么不给他面子,很明显是找到了更大的靠山,这事他还得彻查清楚。
慕熙如乖巧地依偎进他怀中,手却慢慢往下:“嗯,我一定努力改正。”
代言CE对她来说是分分钟的事,可是却没成就感,她想要更多。
莫臻握住她的手,斜眼看她:“这里是办公室。”
慕熙如挑了挑眉,人从他怀里滑下,蹲在前方:“你坐着就好,不会影响你办公的。”
小手松开他的皮带与扣子,头覆了上去。
莫臻闭上眼睛,肌肉紧绷:“你这样,我怎么办公?”
“那就单纯的享受吧。”
“……”
。
老城区的出租屋里,孩子们吃着蟹黄包,洋溢着世间最纯真的微笑。
杨静吃完一个又拿了一个,边吃边对傅辰北说道:“傅叔叔,您每次买的餐点都特别好吃。”
苏婧童眨巴着大眼睛,眼睛笑成了弯月亮:“傅叔叔不仅长得帅,连挑小食的水平都是一顶一的,比向老师买的好吃多了。”
其他的孩子跟着附和:“对对对,向老师只知道买馒头,偶尔来点饼干啥的,味道差很远哦。”
向启林低头抿唇。
傅辰北笑着解释:“你们向老师上午要作画,下午要去学校门口接你们,教你们画画,没时间去其他地方买,只能就近了。”
苏婧童表示理解:“我们很能体谅向老师的,只是说说而已啦。”
傅辰北夸赞道:“你们都是懂事的孩子。”
吴晓艺消掉两个流沙包后,绕到傅辰北的面前,仰头看他:“傅叔叔,您坐着都比我站着高,可以弯一下腰吗?”
傅辰北弯腰倾向她,吴晓艺在他耳边小声问道:“傅叔叔,昨晚我妈妈看财经新闻,我不小心偷瞄了一眼,新闻说您要结婚了,是真的吗?”
小姑娘刚开始时说得很小声,但是小孩子还不太会压低声音说话,说到后面,声音不自觉就大了,站在周围的同学都听见了。
苏婧童对这事很感兴趣,她的声音比吴晓艺大了不止一倍:“傅叔叔,您真的要结婚了?”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听见了,包括离得有些距离的向启林。
认识傅辰北已经有四年了,因为年龄的差距,刚开始,他跟傅辰北不算熟,只是一些场面上的招呼,真正跟他熟悉,是两年前。
生意场上认识的人,除非很好的朋友,一般都不会谈及家人与私事。
再加上,他与傅辰北年龄差距很大,就更不可能去询问私密的事了,即便他们已经成为了熟识的朋友。
在这一点上,傅辰北与他保持了一致的态度。
其实,他是有幻想的,这么好的男人,要是能成为他的女婿,该有多好?
*
作者有话要说: 嗯,明天男女主见面哈~~
第10章 第十颗心
傅辰北给了苏婧童肯定的答案。
小女孩也不知从哪儿学来的动作与话语,捂住脸眉头皱成一团:“我好伤心啊,傅叔叔,人家还等着长大后嫁给您呢。”
傅辰北难得地笑出了声:“呵呵……”
那笑是发自内心的开怀的笑,向启林可以体会。
晚上六点,家长们陆陆续续来接孩子们,不多时,房间里仅剩向启林与傅辰北两人。
向昀不回家吃饭,向启林中午已经买了菜,打算在这里简单做点吃的。
“小北,一起吃晚饭?”
傅辰北爽快应下:“好。”
向启林穿上围裙进厨房做饭,他的速度很快,眨眼的功夫,就端了三个菜上桌。
傅辰北拿出一瓶茅台放在桌上:“启林叔,我们喝一点吧。”
向启林一看是茅台,推辞道:“不用这么破费,随便喝点二锅头就行。”
“之前都是喝的二锅头,偶尔换一下口味,也可换一下品尝的心情嘛。”
向启林开怀一笑:“难怪你在商场上吃的这么开,太会说话了。”
傅辰北开启酒瓶,倒了一小杯放在向启林的面前:“我也是看人说话的。”
向启林叹了口气:“我真是不适合做生意。”
傅辰北给自己斟满酒,徐徐说来:“没有适合不适合,只有喜欢不喜欢,碰巧我喜欢,而您不喜欢而已。”
“来,干一杯吧,恭喜你,准新郎。”向启林端起酒杯碰了一下,一仰而尽,放下酒杯,看向傅辰北:“小北,能嫁给你的女孩儿真的太幸福了。”
傅辰北继续斟酒:“我是明白得太晚,差点儿就失去她了。”
“哦?还有这样的事?”向启林多少有些吃惊,他以为像傅辰北这样得天独厚的人在爱情上一定一帆风顺,没想到也是一波三折?
傅辰北点头:“我一直以为自己对她的感觉是哥哥对妹妹的那种关爱,直到她走向别人的怀抱,我才幡然醒悟,原来我对她,有很强的占有欲。”
那一天,伦敦雾气蒙蒙,他在大笨钟旁的广场席地而坐,临摹建筑的轮廓。
傅家三兄弟外加靳垚建了一个名为“寿与天齐”的微信群,群里,老二傅辰南发了一张图片,外加一行文字“邻家小妹妹终于长大了!”。
初初瞥见,他没有看清,仔细一瞧,发现照片里的女孩正是向昀,而那个与她牵手的男孩,脸上的笑容蜜到骨子里,刺痛了他的双眼。
人生第一次,他尝到了酸味,也是这一刻,他才看清自己的心。
他买了最近的航班飞去了那个位于北方的城市。
北方的秋天已经落满萧瑟的黄,他在校园里蹲伏了整整三天,终于看见那个他从来呵护的女孩儿牵上了他人的手,步入幸福的天堂。
而他,被撒旦一棍子打进地狱,从此日暮途穷。
向启林恍然想起自己那段轰轰烈烈的恋爱,感触颇深:“人的感情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扑朔迷离,有时很难看清,还好你没有错过,还好她又回到你的身边。”
傅辰北扬手,喝了一杯,苦涩的酒下吼,食道烧得厉害,灼烫的感觉在胃里打了一个转儿后,慢慢消散:“我还没有追到她,结婚的誓言,是我给自己定下的期限。”
也是当年对她的承诺,那个12月31日娶她的诺言,兴许只有他放在心上。
向启林愕然:“还没追到?”
“嗯,正在努力。”
“那我祝你成功,干!”
“干!”
。
设计部的会议结束后,向昀把今天看过试过的衣服,加入自己的创意,画了几幅图。
画完时,已经到了下班点,丁琳问她:“今天还要加班吗?”
向昀回道:“对啊,公司的电脑可以查到一些资料,我想思考一下参加比赛的主题。”
“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但也不至于从今天就开始吧?”
“早点开始总没有错。”
丁琳点头:“嗯,你说的对,但是我还是想回家吃我妈做的红烧肉,你今天不也要回家吗?”
“我跟我爸说了,不回家吃饭,你赶紧回去吃肉吧。”
丁琳眯了眯眼,伸手挑了一下向昀的下颚:“对,回家吃肉!”
向昀嗤了一声:“没个正经。”
丁琳转身看了看办公室,发现只有她们两个人时,才说道:“昨天我看莫臻的眼睛像502胶一样,一直粘在你的身上,慕熙如是因为这件事情殃及你的吧?”
“谁知道她发的什么疯。”
“昨天莫臻跟你单独见面了?”
“嗯。”
丁琳拔高了声音:“我告诉你,小昀昀,你千万不能被他的花言巧语欺骗,那种花花公子不值得你喜欢,你千万不要重蹈覆辙。”
向昀眼角跳了一下:“你居然把成语用对了。”
丁琳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别跟我咬文嚼字,我很认真的。”
“我也十分认真地告诉你,莫臻已经是过去式了,他的言行不会再影响我。”
“好,我相信你。”丁琳捏了捏下巴:“其实,我跟新哥的看法很一致,撤掉慕熙如应该是我们公司幕后新老板的决定,昀昀,你是不是背着我干了什么坏事?”
向昀苦笑:“你觉得我能干出什么坏事?”
除了暗恋傅辰北以及两年前向家的丑事,她真没瞒着什么事。
“这很难讲哦,依你的姿色,随便勾引个什么大老板,还是很有可能的。”
向昀摆手:“拉倒吧!”
“不跟你贫了,我回去了,明天我家里有亲戚来,不能跟你泡图书馆了。”
“走吧走吧,有了新欢就不要我这个旧爱了。”
丁琳做了一个飞吻:“永远爱你。”
向昀点完外卖,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打开新闻网,进入财经频道,傅辰北的报道仍旧挂在头条位置。
早上得知时,真的不想看不想听,现在沉静下来,还是想把关于他的消息全部珍藏。
进入网页,清晰地字迹映入眼帘,那些本该喜气洋洋的话语,在她看来,却是句句血泪,字字诛心。
新闻的配图用的是发布会上的旧照片,表情冷硬得与结婚的话题全然不搭。
他昨晚没让人拍照吗?
滑动鼠标,停在“12月31日”那几个字上,感觉像是世界末日。
将新闻截屏整理,标上日期主题,全部归档进创建于两年前的FCB文件夹里。
关闭文件夹,打开微信公众号的后台登陆页面。
两年前,她申请了一个公众号,推送衣装搭配,不定期放一个配图情感小故事,经过两年的精心耕耘,阅读量已经超过一万。
创建这个并不是为了做流量主赚钱,而是想给爱美的女孩儿提供意见与建议,顺便记录一下自己的情感经历。
今天她想推送小故事,把昨天与傅辰北的重逢画成漫画放出去,略去了傅辰北扬言结婚那段。
漫画软件向昀用的熟,配字也是有感而发,写的时候文思如泉涌。
推送完工时,时针走到九点半。
合上电脑,离开办公室回爸爸家。
向启林还没睡,瞧见女儿时,有些心疼:“果果,你又瘦了。”
向昀低头看自己:“哪里有瘦,爸爸你就巴不得我长成一个大胖子。”
“那是,胖胖的,多好看。”
“才不好看呢。”
向启林不厌其烦地重复:“骨感不是美,健康才最重要。”
“知道啦!”
晚上躺在床上翻看推送时,已经有很多留言了。
一条条的看过去,目光伫立在一则信息上久久都没回过神。
网友的留言是——【我觉得男的应该喜欢这个女孩儿吧?不然为什么要在她酒醉时把她捞回家,还给她做早餐?】
这条留言的点赞数是10,下面还有人回应她——【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当然,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你们没看见前情提要吗?那个男的读高中时就给女孩儿做过早餐,有可能只是对邻家妹妹的一种关爱。】
同样地,反对意见的点赞数也是10,两两持平。
傅辰北对她照顾有加,也让她幻想过他其实是喜欢自己的,年少时的感情朦胧又青涩,如果没有足够的爆发点,长长会掩埋在深处永不可发掘。
那种敢对自己喜欢的人勇敢说爱的,其实少之又少。
她的美梦持续了好几年,直到那次看见他亲吻其他女孩儿的照片时,彻底幻灭。
关上手机,平复好心情,在这漆黑的夜里,终于落下了泪。
那是告别的泪水,这个她单恋了十二年的人,是时候说再见了。
第二天周末,向昀醒来时,向启林已经晨跑回来了:“果果,今天还是要去图书馆?”
“是的。”
“我给你下面吃,今早才买的西红柿,可新鲜了。”
向昀抱住爸爸的胳膊,开始撒娇:“爸爸你真好。”
“你这孩子说的什么话,你爸不好,谁对你好?”向启林走进厨房去下面,这套房子是父母留给他的,也是他唯一的财产,两室一厅,虽然不大,却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吃面的时候,向启林忽然问道:“你还没找男朋友?”
向昀噎了一下:“还没呢。”
“你都二十四了,该找男朋友了。”
向昀嘟嘴有些不满:“爸爸,你是嫌弃我,想我早点嫁出去?”
“净瞎说,爸爸是希望你能幸福。”
“爸,我找男朋友没有其他要求,只有一个,必须对你好,要是做不到这一点,我宁愿单身一辈子。”
“你胡说些什么?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哪里需要别人来对我好?你别管我,只要合你心意就好。”
对于这点,向昀非常坚持:“那不行,这是底线,绝对不能触碰。”
向启林知道女儿犟,也不再多说,这事总归还是要靠缘分。
洛城市图书馆位于CBD中心,在这充满铜臭味的商业中心,它新颖的建筑设计凸显书卷气,一枝独秀。
走入建筑设计书籍专区,向昀按照书单拿书,她要看的第一本放的位置比较高,踮起脚尖伸手时,一只胳膊从她肩膀处穿过,替她拿下了这本书:“穿上高跟鞋,你就能轻松拿到这本书。”
向昀穿的随意,连帽卫衣牛仔裤外加帆布鞋,及肩的头发放了下来,透着稚嫩的学生气。
熟悉低沉的声音让她神经紧绷,独属于他的淡淡烟草气息将她层层包裹,几乎溺毙,左边肩膀已经麻木,转过头看他,脸颊泛着红晕:“三哥。”
*
第11章 第十一颗心
傅辰北穿着灰色的针织衫,里面搭了白T,下身是黑色长裤,左胸口处别了胸针,形状与之前的那根一样,只是同比例缩小了一些。
他是个有品位的男士,这一点,向昀很早就知道,衣服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点睛之笔的饰品,形状大小与衣服质地厚薄是否相配,都要注意。
傅辰北瞥了一眼书名,递给她:“想要把徽派建筑设计融入服装当中?”
向昀接过书,点头:“是的。”
这个创意是昨晚回家看见爸爸的一幅新画时顿时萌生的念头,徽派建筑有它独有的古朴韵味,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很早以前就有设计师将徽派元素运用到服装设计中,一出场就惊艳了时光。
她想做一件以徽派建筑为基本形状的衣服,再用解构主义的方法配以国画的浓墨淡彩,这种创意世面上还没有,应该可以做到吸睛的效果。
设计和打板方面,她不担心,只是手工制作,还需要加强,毕竟不是专业裁缝。
“你们公司新一季的服装主打不是定的花样嬉皮风?你是自己想学?”
向昀如实交代:“周总额外多要了两张下个月巴黎时装周的入场券,为了激励我们这些助理,他打算搞个比赛,我想在衣服中运用徽派建筑元素。”
“这个创意很好。”傅辰北转头看向书架,修长的手指在书册上划过:“关于建筑,或许我能给你很好的推荐。”
向昀装作才想起来的样子:“对啊,我怎么忘了,你是帝国理工建筑专业的高材生。”
“高材生不敢当,给你提点小建议让你少走弯路还是可以做到的。”说话间,他已经选了一本书下来:“这本书把徽派建筑的特点写得很全也很浅显易懂,适合你这种从来没有学过建筑设计的门外汉。”
向昀微微抿嘴:“给建议就给建议,干嘛还要顺带踩我一下?”以前辅导她做作业也是这样。
“我没有踩你,只是实话实说。”傅辰北不甚在意,伸手又拿了一本书拽在手中:“这本我看。”
“你现在还看专业书籍?”
傅辰北转头,漆黑的瞳孔中映着她的模样,他没有回答却是问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如果现在给你一片空地,让你在上面盖房子,你喜欢什么样的?”
向昀闭上眼睛开始想象,纤长的睫毛垂在眼下,许是思考问题的缘故,每一根睫毛都在细微的颤抖,如羽毛轻拂。
傅辰北不自觉地低头凑到她跟前儿,薄唇轻扫她额前的发。
发丝带着洗发水的清新香味,蕴着春的气息。
向昀感觉到发丝有异动,睁开眼睛时,傅辰北仍旧在原位,她开始描述自己对房屋的想象:“我喜欢北欧那种房子,三角形的屋顶,房子外墙是橙黄色的,房间不用太多,屋内不用太空旷,室内的颜色以暖色调为主,住在里面,一定要有温暖的感觉。”
傅辰北单手插入裤兜,微微一笑:“你对房子的追求真是十年如一日。”
她第一次单独待在他家时,缩在沙发角落里,手脚捆绑住身体,睡得特别不安生。
对她的保护欲就是从那次升起的。
那么柔弱娇小的她,该是有人来守护才对。
后来他问她是不是怕黑,她说主要是因为房子太空旷产生的恐惧感,他随口问她喜欢什么样的房子,她的回答与现在几乎没有差别。
五年前,当他终于看清楚自己的心时,才理解为什么高考填志愿,他连想都没想就报了建筑,并且执着地去到英国继续深造。
那是因为,他想用自己的双手给她建造一栋温暖又充满爱的房屋,让她从此不再担惊受怕。
早在他少年时期,她就已悄然住进了他的心里,他却浑然不知。
向昀耸耸肩:“我对房子的要求本来就不高,一直不变是因为还没有实现嘛。”
“怎么忽然问这个问题?”
傅辰北虚握手轻咳一声:“随便想到就问了。”
他本是想旁敲侧击地告诉她,自己记得她说的每一句话,但是这丫头好像完全没往这方面想,还是慢慢来吧,太突兀万一把她吓跑了,怎么办?
“哦。”向昀早已过了做梦的年纪,没有多想。
傅辰北下巴朝左边扬了扬:“我帮你挑了建筑的书,你也帮我挑两本服装设计的书吧。”
向昀感叹:“你来投资然吧!不然有你这么个竞争对手,我觉得其他品牌都没活路了。”身为老板还亲自学习设计,这也太用功了吧?
傅辰北回了一个字:“好。”
“什么?”
傅辰北绅士般地沉默加微笑,没有回答她的话。
向昀没再追问,与他一起走向服装设计书籍专区。
两人选好书,找到位置坐下去,傅辰北替她打开阅读灯,向昀说了一声:“谢谢。”
傅辰北在她的右边落座,迅速开启阅读模式。
向昀翻开书,盯着序那一页半天都没看进去一个字,心心念念的人就坐在旁边,她哪里看得进去书?
他还真来图书馆看书?
怎么越想越不对劲呢?
“三哥,你不是稍微有点洁癖吗?”
傅辰北的视线没有离开书籍,嘴上却回了她的话:“嗯。”
“那你还来图书馆看书?”知道他不喜欢触碰别人看过的书是高一那年,那时他读大二,暑假回家,正巧她又被外公托管到傅家,她从租书店借了一本言情小说回家看,他见到后蹙着眉头说道:“书那么脏,小心上面有细菌。”
她左右看了看,确实有些脏,不过却满心欢喜地发表自己的理论:“书越脏,就表示看它的人越多,故事就越好看。”
傅辰北嫌弃地撇了一眼封面:“这种乱七八糟的故事,只有你们小女生才喜欢看。”
“嗯,就是喜欢看,因为里面的男主角都特别好。”每次看书,她都自动带入傅辰北的脸,无论古代还是现代。
傅辰北不遗余力地打击她:“现实生活中没有这样的男的。”
向昀扬着小脸不服气地还击:“你怎么知道没有?小说都是来源于生活的,新闻里不是经常播报一些痴情的男生为了心爱的女孩散尽钱财无怨无悔吗?”
“不也有老婆一生病,老公就携款私逃的?”
若论雄辩,她肯定赢不了傅辰北,毕竟他比她大了四岁,见识也比她广博许多,那次的爱情观争论最终由傅辰北正楼:“我的主题观点是书比较脏,上面有病菌,容易传染疾病。”
“那你不去图书馆看书?”洛城大学的图书馆藏书极多,可以找到很多孤本,就为了这么一点点洁癖,他竟然放弃那么好的学习机会?
傅辰北摇头:“从来不去。”
向昀匪夷所思:“你怎么学习知识?”
傅辰北豪气地回答了她一个字:“买。”
好吧,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土豪的世界她不懂。
多年过去,他开始过平民化的生活了?
被人揭了老底,傅辰北脸不红心不跳地回道:“习惯是可以改的。”
他的爷爷傅东青学识渊博酷爱书籍,家里有一间很大的书房,里面存放着各种崭新的书籍,连世面上所谓的孤本,都能在他爷爷的书房里找到崭新的。
自小他就爱泡在爷爷的书房终日不出,这也让他养成了不爱触碰脏书的习惯,闻惯了油墨的香味,那种被多人触碰过留下的油腻味道,让他从心底深处就开始抵触。
改掉这个毛病,他花费了不少精力。
犹记得第一次进入英国国家图书馆时,他还随身带了免洗洗手液,摸一下擦一下,弄得旁边的人都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着他。
到后来去图书馆的次数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的确,他爷爷的藏书室已经算是海纳百川了,可是怎么能跟历史悠久的国家图书馆相比?
在英国留学时,他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徜徉在书的海洋里,他不断领悟成长,洗礼升华,这才有了全新蜕变后的他。
所有的功劳,都该归功于她。
若非想要与她保持同样的步伐与节奏,他可能会错过很多精彩的故事与人生。
当然,更不会有今日这样刻意安排的不期而遇。
向昀点头,继续将视线放在序上:“好吧。”
力挽狂澜的人就是不一样,习惯说改就改,那么谁又来教会她,如何戒掉他这个习惯?
过了好一会儿,傅辰北侧头看向她的书,略带疑惑:“你这本的序写得很精彩?”
向昀茫然抬头:“嗯?”
“你已经盯着这页看了十分钟了,应该写得相当精彩吧。”
向昀:“……”
*
第12章 第十二颗心
为避免对着书本神游太空,向昀拿出小本子,进行摘抄,写字的时候能够专注注意力,也不会再让傅辰北看出端倪。
傅辰北问她要了一张白纸和铅笔,边看边在白纸上画素铅。
一旦看进去后,向昀便忘了身旁还坐着人。
一个小时过去,抬头稍作休息,转动颈子活动筋骨,头部转了一圈,侧向左边时,猛然发现傅辰北竟然右手撑着头,正凝神看她。
向昀:“……”
完全忘了他的存在。
他的眼眸,黑如深潭,像磁石一般,稍不注意,就会被他吸附其中。
心底狂烈咳嗽,她的眼神无处安放,乱转一阵儿,瞟向了桌上的素铅画,不由感叹:“你画得真好。”
认识他这么多年,这是她第一次瞧见他画画。
学建筑的人,绘画功底可见一斑,简单的黑白灰描摹出明暗交界线,将衣服的飘逸与立体呈现出来。
虽然现在有很多绘图软件,但是手绘却是永不可替代的技能。
因为父亲的缘故,自己从小就对绘画感兴趣,手绘的稿子在公司里也算是上层的。
此刻见到傅辰北画的图,才知一山还有一山高。
天赋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东西,傅辰北读高中时也没见他画画,他该是学建筑后开始从头学起的,厉害得这么没朋友,让她这个从小就学习绘画的人情何以堪?
傅辰北拿起铅笔在右下角签上名字和日期,递给向昀:“随便画的,没你专业。”
向昀接过画,看向落款:“Ray是你的英文名?”
“是的,去英国留学时取的。”刚到英国时,老师就让他取英文名,他一直很排斥,觉得没必要取个洋不洋土不土的英文名,所以一直拖着。
后来知道向昀跟莫臻谈恋爱,备受打击的他从北方颓然地坐飞机回伦敦时,忽然想到这个英文名。
向昀称赞:“雷,这个名字挺好听的,也很简洁,不过中文翻译是射线吧?”
傅辰北回道:“ray of sunlight。”
昀这个字,出自于《玉篇》,其义为日光,取这个名字,意为“昀的他”。
某人根本没有理会其中的玄妙:“学霸就是不一样,一缕阳光,意境真好。”
傅辰北:“……”
果然对他没有分毫的歪念头。
“三哥,看你绘画的手法,应该不是最近才开始手绘服装设计图的吧?”他画的这幅画,乍看与书上那幅差不多,实则却添加了一些自己的创意进去,只不过是在细微处,不太容易发现而已。
“两年前开始画的。”从她与莫臻分手那天开始。
向昀点头:“难怪画得那么好,刚才我还以为你是天赋异禀才能在短时间内有这么高的造诣呢,结果还是经过磨炼的。”
“我本来就是一个普通人。”小姑娘从小看他,就喜欢仰望,没明白过来时,他总是以教育者的身份站在她面前,在心理上,拉远了距离。
现在开始,他要从云端走下来,让她知道,他与她其实同处一个世界。
向昀摇头,不同意他的观点:“你不是一般人,你是神。”
她心底的男神。
“为什么选服装设计这个职业?”
“我大学读的就是服装设计。”
“那你为什么考这个专业?”自从她读大学后,他们之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前她总是喜欢问东问西,遇见跟自己意见不相符合的观点时,非要争个输赢。
即便他去读大学,跟她见面的次数少之又少,寒暑假遇见,她也一定要跟他争论不休。
直到她读大一的那个寒假,小姑娘忽然不跟自己争辩了。
他以为那是小姑娘终于长成大姑娘,开始学会腼腆与矜持,所以不甚在意,也没去刨根问底,从此,他们之间像是隔了一层薄膜似的,距离也渐渐拉远。
半年后,她成为了别人的女孩儿,他才清楚自己究竟失去了什么。
要是那个时候,他多问一句为什么,这些年也不会走那么多的弯路。
在她最需要人陪的时候,他也能正大光明地将她揽入怀中,告诉她一声:“别怕,你还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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