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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微信群:我的老公是冥王-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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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阿暖一直没消息,她应该是还没找到周寒的消息。
宁欢心想了半天,这才重新坐好,发动了车子,她直接开车到了市中心的步行街。
把车子停在附近停车场之后,宁欢心带着帽子和太阳镜,匆匆的到了步行街上那家熟悉的小店。
她就是忽然想到了这里,打算来碰碰运气,没想到,今天自己的运气倒是真的不错!
小店居然开门了!
门口的风铃声,清脆悦耳。
“欢迎光临。”
一个甜美清脆的声音,在宁欢心进门的刹那立刻在她的耳边响起。
第1296章 1296:江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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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眼睛……”
宁欢心停在门口,抬起眸子仔细的看着店里的少女。
少女穿着一条针织的长裙,一头秀发散落在肩上,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她的那双眼睛,她的眼睛特别的明亮,特别的清澈迷人。
“我的眼睛已经好了。”
少女冲着宁欢心微微一笑:“我记得你的声音,你以前光顾过我。”
少女的记性和她的听力一样,真的特别的好。
“嗯,我来过很多次,大多数这里都是关门的,对了,上次有个非常绅士的帅哥,叫……佩什,那是你男朋友吧?”
宁欢心缓步走了进来,一边看着店里的东西,一边看似不经意的问了少女一句。
“嗯。”
听到宁欢心的话,少女有些羞涩的点了点头:“他确实是我男朋友,准确的说,是我的未婚夫,我们打算今年夏天就结婚了,结婚后,我会和他一起出国,可能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
对这个地方,对这个小店,少女都很舍不得。
但是……
与这些东西相比,佩什自然是更重要的。
“是吗?那真是恭喜你们啊!”
宁欢心冲着小女微笑了一下,再次开口道:“现在只有你一个人在看店吗?佩什呢?他不在啊?”
“他……”
“谁说我不在?”
低沉好听的嗓音在宁欢心的身后响起,宁欢心猛地一转身,就看到了身后那个高大英俊的身影。
今天佩什穿了一套灰色的西装,整个人温雅又沉静。
他眨着淡蓝色的眸子,目光深幽的看着宁欢心,只是一眼而已,下一刻,他就转过了自己的目光,一脸温柔的看着店里的少女。
“星语,你的感冒还没好,怎么就一个人过来了?”
“我已经没事儿了。”
江星语微笑着回答了一句。
从小就失明,被家人抛弃。江星语的世界是一片黑暗的,可是在这一片漆黑里,她没有气馁,没有绝望,她一直对人生,对世界充满了热情,充满了希望。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她得到了上苍的垂爱,认识了佩什。
到现在江星语还记得,自己第一次遇到佩什,是在几年前,一个非常静谧美好的冬夜。
那天她因为一些事情关门很晚,可能因为天气原因,那天整个步行街都静悄悄地,大家都关门了。
所以,当佩什出现后,江星语一下子就听到了他的脚步声。
尽管,他走得很轻很轻。
那时候,她还什么都看不见,看不见蓝天白云,看不见皎洁的月亮,更看不见佩什的脸。
但是她始终相信,那是她人生之中——
最美的邂逅。
…………
回过神来,江星语微笑着看着宁欢心:“小姐,你想要买点什么吗?有喜欢的我可以给你一个很大的折扣。”
“我……”
宁欢心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一旁的佩什突然走到了江星语身边:“星语,你累了,你去卧室里休息一下吧,我在这里帮你看着。”
这个小店里面还有两个小房间,是洗手间和小卧室,都是佩什帮江星语改造过的,虽然地方不大,但是却可以让她平日里好好的在这里休息。
第1297章 1297:最美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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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好吧。”
江星语没有反对,她一直都是特别温柔和气的人,特别是在佩什面前。
她习惯了被他关心,被他管着。
她从来不会觉得厌烦,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能有一个人一直关心你,管着你,那其实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看到江星语转身回去了,佩什放下了两个房间之间的门帘,并且抬手在店铺的房间里布置下了一个结界。
“我知道你一定会找到这里的。”
佩什看了宁欢心一眼,语气还是很温和。
“坐吧,想喝点什么吗?星语这里有咖啡和奶茶。”
“我不渴,我只是……”
宁欢心深深地看了佩什一眼,正要说什么,佩什突然抬起修长的手指,放在了自己的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嘘,你别说话。”
佩什步履轻盈,姿态优雅的给宁欢心冲了一杯咖啡,之后端到了她的面前缓缓放下。
“我第一次见到星语,是在一个很冷的冬夜里。”
佩什突然间开口了,讲起了他和江星语的过去。
宁欢心愣愣的,却还是静静的听着他的讲述,并没有打扰他。
“我们血族经常会陷入沉睡,每隔一段日子才会苏醒,苏醒后的我们急需能量,当然,对于我们来说,最好的能量就是人类的鲜血,越纯净的鲜血,能量越充足。”
说到这里,佩什的目光有些复杂起来。
“那天夜里,我在长街上游荡,当时我已经吸过了一个人的血,其实已经够用了,但是我走到这条街,听到了风中传来的清脆铃音,嗅到了甜美的味道。”
纯净的鲜血,都带着无比甜美的味道。
佩什就是被那个味道吸引,不知不觉得走到了江星语的店门口,之后,他就看到了那个穿着红色羽绒服,如同天使一般纯净美好的女孩儿。
“她的眼睛真的特别美,比星辰更耀眼,更迷人,可是……”
“先生,你是不是受伤了,你需要帮助吗?”
那是江星语和佩什说的第一句话。
她看不到,但是她的听力和嗅觉非常敏锐,她听到了男人的脚步声,很缓慢,还有很重的呼吸声。
而且,最重要的是,伴随着鲜血的味道。
任谁在大半夜感受到这些都会害怕吧,可是江星语看不到,她也不害怕。
就因为她看不到,所以,她尽可能的去幻想,这个世界所有的美好。
别人看到的可能是生活的残酷,人情的冷漠,社会的物欲横流。
而她,只愿意“看到”整个世界最美好最光明的一面。
所以,她向佩什伸出了援助之手。
直到事情过去了很久,佩什还是忍不住的想要问江星语:“如果那天你遇到的不是我,而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呢?”
“我看不见,我也跑不掉,所以无论那个人是谁,我都会那么做的。”
如果真的是坏人,她怎么做也跑不掉的。
如果是个好人,那么她就等于无意中帮了一个人,救了一个人。
这就是江星语的世界。
“星语真的很好,我很喜欢她。”
佩什从回忆中抽出神来,唇角还带着温柔深情的笑意。
第1298章 1298:艾斯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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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欢心相信,深情是骗不了人的,是假装不出来的。
所以,佩什没有骗人,他是真的很喜欢江星语。
只不过……
他为什么要把他们两个人的故事告诉自己呢?
“宁小姐,我知道你,你是大明星,你还是玄门的修士,对吗?”
这时候,佩什再次开口了,语气里带着一丝凝重。
“那天你去了我的教堂,你也看到了那里的摆设了吧?”
此时此刻,佩什直言不讳,他觉得自己现在也没什么好隐瞒宁欢心的了。
“嗯。”
宁欢心点了点头:“我的确去了教堂,那里就是你住的地方吧?我看到了那些红花,还有……教堂餐桌上的东西,那些东西是你准备的吗?”
十三套餐具,才是宁欢心最好奇的。
“不是我,是我的弟弟,艾斯。”
“艾斯?”
宁欢心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但是她很快就联想起了杨阿暖的话——
艾斯是否就是乾云山里被封印了五百年的那一只血族呢?
“艾斯是我的弟弟,只不过我们已经五百多年没见了,以前我们因为竞争家族继承人的位置,一直闹的很不愉快。后来我们被父亲送到东方来历练,艾斯的运气不好,遭遇了东方修真高手的追捕,还被人关了起来,在那之后,我就继承了整个家族,成为家族里唯一的亲王,一转眼,已经是五百多年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出现了,而现在的他看起来还很强大,身边还跟着一个气息诡异的玄门中人。”
说到这里,佩什看了宁欢心一眼:“你其实是为了那个玄门中人来的吧?”
“没错,你猜的很对。”
宁欢心点了点头:“我有一个朋友应该是和艾斯在一起,但是……那个朋友是被艾斯控制了、被劫持了,还是他们两个人是合作关系,这一点,我现在并不敢肯定。”
宁欢心说的人自然就是周寒了。
“我觉得他们应该是在合作吧,你那个朋友……身上种了我们血族的诅咒,那个诅咒只有亲王级别的血族,才能够破解!”
“哦?”
周寒的身上中了血咒?难道是艾斯给他下的?还是……
“所以,艾斯是来找你的,我朋友也要来找你解除诅咒,对不对?”
宁欢心很快就想到了两件事的联系。
“艾斯当年是和我一起出去,但是只有我一个人回去了,我相信他肯定一直以为是我出卖,背叛了他,所以他这次回来是来找我报仇的。至于你那个朋友,应该是被艾斯下了诅咒,并且被他给欺骗了,因为那种诅咒虽然可以解开,但是却要消耗掉一个血族亲王的全部精力。我是不可能救得了他的,这世界上,没人可以救他!”
“什么!”
难道周寒……就要死了吗?
佩什的话,宁化心好半天才全部消化吸收了。
“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宁欢心此时终于明白周寒为什么要和谢玉蝶分手了,因为他不确定自己能活多久,或许……他很快就要死了。
他不想连累自己最爱的人,更不想让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为了自己的死,而伤心难过。
第1299章 1299:佩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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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艾斯,他非常冷血残忍,就算他打败我成了亲王,他也绝对不会帮助你的那个朋友的。相反的,他还会很快的杀了他。”
没有了利用价值的人,在艾斯眼里就是死路一条。
佩什的话,让宁欢心心下一沉。
难道……周寒真的没救了?
那小蝶呢?
蒋厉行说的小蝶的生死大劫到底和周寒有什么关系?难道艾斯会盯上她吗?还是……
“佩什,你和我说这些,到底是想做什么?”
这个时候,宁欢心很快的冷静下来。
她抬起眸子,眸光清冽的看着眼前高大优雅的男人,佩什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告诉自己这么多事情的。
“我们血族的嗅觉是非常精准的,我闻得到你身上的味道,很特殊,很强大。”
佩什能够分辨出很多种人的鲜血的味道,但是宁欢心的……
很复杂。
她的身上流淌着的,不是普通凡人的鲜血。
所以,从佩什当初第一次在教堂里看到宁欢心,他就一直下意识的给她留了不少余地,他并不想要与她为敌。
“我不知道这次艾斯会怎么对付我,失去联络的五百多年,我不知道他有了什么样的进步和机遇,虽然我有着一定要打败他的决心,但是万一……”
这个世界上,到处都充满了意外。
佩什不怕自己出意外,但是他害怕自己出了意外之后,星语没人照顾。
那天,在教堂里,艾斯给他留下的信息,除了代表背叛的最后的晚餐,还有就是……
那些枯萎的花。
佩什当时很生气,而生气之后,他突然那反应过来。
艾斯一直都是非常有心计的血族,他做所有事情都是有深意的。
那么,他那天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挑衅自己吗?
不,不仅仅是这样。
他还在告诉自己——
他已经掌握了自己最大的弱点。
那个弱点,就是江星语。
…………
“你在担心星语?”
宁欢心问了一句。
她看得出来,佩什虽然是一只吸血鬼,但是他对江星语动了真感情。
这份感情,很纯粹。
“我的确在担心星语,我怕艾斯对她不利,所以,我现在必须尽快找到艾斯,消灭他。”
在血族里本就没有什么亲情可言,所以……
即使是亲兄弟,也依旧是你死我活的。
“那你告诉我这些的目的是……”
宁欢心蹙了蹙眉。
“若是我真的不幸出了意外,你是否可以帮我照看着星语一二?她是个弃婴,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
说到这里,佩什突然从自己的怀里拿出了一个血色的圆珠,晶莹的,透着血红的光亮。
“这是我愿意支付的报酬。”
他知道,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自己有求于人,就要付出相等的报酬才行。
“你不怕你真的出事之后,我收了你的东西,却不帮你办事吗?”
宁欢心微微一笑,看着佩什,轻语了一句。
“你不会的,我活了这么久,看人还是很准的,你的眼睛,你的气息,都值得信赖。”
佩什把那颗血色的珠子塞到了宁欢心的手中,但是却没有告诉她这颗珠子有什么用。
第1300章 1300: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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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都是非常强大,而且阴险诡异的。
就算佩什如此风度翩翩,如此深情不悔,宁欢心还是对他抱着警惕的态度。
她收下了那颗珠子,直接放在了自己的储物荷包里,再放进去的那一刹那,宁欢心悄悄用自己的灵力包裹住了那个珠子,这样,她才真正的放心。
“佩什,既然你相信我,愿意和我做朋友,我也有事要找你帮忙,你想要找到艾斯,我们也想要找到我们的朋友,你是不是有什么办法能找到艾斯的踪迹?”
“嗯,我的确有办法找到他,不过他很狡猾,而且很懂得藏匿。”
吸血鬼都习惯在夜里出没,他们是暗夜绅士,是黑夜里的魔鬼,而隐匿踪迹,是吸血鬼的必修课之一。
“我把我电话号码给你,一旦你找到艾斯的踪影,第一时间联络我,好么?”
“好,没问题。”
佩什倒是很愿意和宁欢心合作。
彼此交换了联系方式之后,佩什忽然想到了什么,忍不住提醒了宁欢心一句。
“对了,艾斯很善于模仿和伪装,他能够模仿出任何他认识的,熟悉的人的气息,这一次他明目张胆的杀人犯案,就是模仿了我的气息,把一些难缠的对手引到了这里。”
说起这个,佩什看了宁欢心几眼:“那些人,你认识吧?”
“我认识,不过,我们不是一路的。”
宁欢心无奈的一耸肩:“如果他们找到了你,我可没办法帮忙,你只能自己想办法了,不过……他们只是异能者,你可是亲王吸血鬼,你也会害怕的吗?”
宁欢心很好奇,真的很好奇。
到底吴川他们为什么那么有信心?
他们三个之中,林旭阳是水系异能者,吴川和海秀又是什么系的异能者呢?
莫非……
他们的组合,真的是吸血鬼的克星吗?
“你们人类武侠剧里提起过死穴,命门,再强大的人也会有自己的一个死穴,而我们血族也是,当然这个我不会告诉你。”
虽然没有和吴川他们正面交过手,但是佩什真的在那几个人身上感觉到了致命的威胁!
“原来是这样,我懂了。”
看来,吴川他们的身上,果真有着什么特殊技能,对血族是有着最致命的威胁的。
或许,艾斯把他们引来的目的,就是借刀杀人?
宁欢心从小店里出来的时候,天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阴沉了起来。
难道要下雨了吗?
感觉到了风中的冷意,宁欢心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当雨水掉落下来的时候,街上的行人都匆忙的奔走,找地方避雨,宁欢心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使用法术,她也顺着人群,到了一个地方避雨,一进门,宁欢心就愣住了。
原来她跟着人潮,居然不知不觉得来到了步行街的那个书城。
还记得上一次自己来这里,正好遇到了唐寂遥。
唐寂遥。
宁欢心蹙了蹙眉,上次唐寂遥说要拜自己为师的,结果后来发生了好多事情,宁欢心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一想到这里,宁欢心下意识的掏出了手机。
第1301章 1301:诡异的珠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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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欢心在书城里找了一个看书的单人小沙发缓缓地坐下身子,之后拨通了唐寂遥的手机号码——
“嘟嘟……嘟嘟……”
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直到最后自动挂断。
难道他还在上课?
在学习?或者是……手机没在身边,没听到吗?
宁欢心打了两遍都没有人接听电话,她就放弃了,收起电话一垂眸,宁欢心看到自己身前的小桌子上还放着一本书,应该是以前坐在这里的读者看过的,可能因为走得匆忙,忘记了把这本书放回原处了。
宁欢心下意识的拿起了那本书,翻了几页。
这是一本故事书,一本全都是心灵鸡汤的小故事书。
宁欢心虽然不需要这种心灵鸡汤的灌溉了,但是她看到书城里躲雨的人越来越多,自己一时半会儿也出不去,还不如专心的看看书,体会一下人间百味。
时间不知不觉得过去了,宁欢心很快就看完了几十个小故事,等她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书城里已经没有那么多人了。
外面的雨也不知不觉的小了很多。
宁欢心顺手拿起了那本书,走到了收银台。
“这本书帮我包起来,谢谢。”
无意中遇到一本书,或许,也是一种缘分。
宁欢心最后拿着那本书出门了,因为书被袋子包裹着并不怕被雨水淋到。
宁欢心走得很快,很快的,她就到了停车场,坐回到车子里,宁欢心抬起手摸了摸自己被雨水淋湿的头发。
她再次拿出手机给蒋厉行发了个信息,告诉他,自己一会儿就开车过去老宅那边。
之后,宁欢心又给许长安和杨阿暖发了信息,告诉他们自己今天最新得到的消息——
和周寒在一起的血族叫艾斯,他是一只公爵级别的吸血鬼,非常危险,非常的狡猾。
你们一定要加倍小心,一旦有事,或者发现什么异常,谨记不要单独行动,立刻联络大家!
发完了这条信息,宁欢心才真正放下心来。
…………
周五的下午,或许是因为还在下雨,所以街上的车子并不多,开车到蒋家老宅的路程很顺利。
宁欢心到了宅子里的时候,蒋厉行正拿着雨伞站在老宅的院子里。
鲜红的雨伞在阴沉沉的天空下,显得特别的耀眼,就像是蒋厉行这个人一样,无论何时,站在人群里都可以一样的光彩夺目,让人目眩神迷。
“怎么站在这儿?”
宁欢心一下车,就微笑着问了一句。
“等你。”
蒋厉行把雨伞举到了宁欢心的头顶,看到她的头发还有些潮湿,他不由得抬手轻柔的抚了抚她的长发。
“欢心,你……”
蒋厉行的话说到一半,他突然停下来,蹙起了眉头。
“你身上带了什么?”
虽然宁欢心用自己的灵力包裹住了那一颗珠子,但是蒋厉行在接近她的瞬间,还是感觉到了那诡异的气息。
“嗯?”
宁欢心一愣,立刻想了起来,她把自己拿着的那本书递给了蒋厉行,之后垂下头打开了自己的荷包,拿出了佩什给自己的那一颗血红色的珠子。
第1302章 1302:诡异的珠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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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颗珠子是佩什给我的。”
宁欢心把血红色的珠子递到了蒋厉行的面前,看到那颗珠子,蒋厉行的眉头皱得更深,他的声音非常的低沉:“他怎么会把这个东西给你?”
“这就说来话长了,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住的那个公寓,在公寓附近的步行街……”
宁欢心拿着自己的东西和蒋厉行一起进了宅子里,一边走,一边把佩什和江星语的事情说了一遍。
“佩什觉得艾斯这次重新出现是有备而来,他害怕自己有危险,就拜托我,若是他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希望我以后帮他照看着一点江星语,这个珠子就是他给我的报酬,不过……佩什并没有说这东西是什么,怎么用。”
说到这里,宁欢心转身看了蒋厉行一眼。
“阿行,你无所不知,你肯定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吧?”
蒋厉行这几千年来,经历世事沧海桑田,他不仅在地府里看到一代一代的鬼魂,同样的,修真界的衰落,古武的没落,一个时代的崛起,无数门派的变迁,一切的一切,他都是看在眼里,亲身经历过的。
所以,在宁欢心眼中,蒋厉行一直是无所不能的。
听到宁欢心的问题,蒋厉行点了点头,他确实知道这颗珠子的来历。
“这颗珠子是血族的灵珠,灵珠一辈子只会认主一次,你看这血红色的珠子,你知道这里面是什么吗?这里的红色代表着……血族的精血!”
吸血鬼的精血?
宁欢心眨了眨眼,她只听说过吸血鬼会吸人血,还是第一次看到所谓的血族的精血。
“这颗灵珠里有佩什的精血,还有……另一个人的精血,应该是江星语的,所以这颗灵珠虽然看起来很强大,很厉害,但是只有江星语能使用它,支配它,它的存在只是为了保护江星语而已。”
江星语,才是这一颗灵珠的主人。
“怪不得。”
宁欢心淡淡一笑,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奥妙:“佩什故意没告诉我这是什么,怎么使用,他若是真的出事了,他肯定会跟我说,只有江星语知道使用这个东西的办法,这样我就会把东西拿到江星语面前,物归原主了。”
血族,果然是狡猾又不可相信。
“嗯,这灵珠气息强大,佩什估计是觉得放在自己身上并不安全,反而交给你最好。”
蒋厉行说起这个的时候,脸色有些阴沉。
若是宁欢心遇到了艾斯怎么办?
艾斯或许能感应出佩什的精血气息,因此对宁欢心不利!
这佩什还真的是好计算,既能保护住自己的东西,还能祸水东引。
“欢心,这珠子你打算怎么办?”
蒋厉行问了宁欢心一句。
宁欢心再次把珠子放了回去,低低的轻语着:“我都拿了,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佩什,就先放在我这里放着吧,以后再拿给江星语好了,反正这东西对我们没用。”
既然佩什没有什么诚意,宁欢心也不觉得自己需要遵守什么诺言。
但是这东西,还是以后还给他们比较好。
第1303章 1303:久违的相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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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保存着吧,等我回来再还给你。”
蒋厉行突然再次开口,这颗血族的灵珠在宁欢心身上,有百害而无一利。
只有自己拿着,蒋厉行才会真的放心。
“哦,也好。”
宁欢心倒是没想太多,再次拿出了珠子,放到了蒋厉行的手中。
蒋厉行这才放下心来,把珠子收了起来。
“好了,你看你身上也潮乎乎的,头发还没干,你去楼上洗个澡换身衣服再下来。”
蒋厉行这时候,直接把宁欢心拉到了楼梯口,一脸紧张的吩咐着。
“知道了,知道了。”
宁欢心转身脚步轻快的上楼去了,这时候蒋厉行又回到了大厅的沙发旁看到宁欢心进门的时候随手放在茶几上的东西,蒋厉行愣了一下——
心灵鸡汤365?
那些东西里有一本书,是一本心灵鸡汤。
宁欢心什么时候有这种口味了?
要不晚上炖点乌鸡汤给她?
…………
蒋家老宅一直都是蒋厉行一个人在住的,所以宅子里没什么烟火的气息,生活的琐碎东西也非常少。但是上次宁欢心在这里小住了几日,所以衣柜里还留了几套宁欢心的衣服。
宁欢心洗完澡,吹干了头发,直接换上了一套家居服就下楼了。
一下楼她就看到蒋厉行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看的正是那本她随手在书城里买的鸡汤故事书。
“阿行,你喜欢这个?喜欢送给你了。”
宁大小姐表示,自己真的很大方。
蒋厉行:……
“这不是你买的吗?”
蒋厉行问了一句。
“哦,在书城避雨的时候正好看到,之后就随手买了。”
宁欢心笑了笑:“这是我和一本书的缘分,哈哈。”
“嗯,那就放在我这儿好好保管吧。”
听到宁欢心的话,蒋厉行也微微一笑,这世上别说是人与人之间,就是一朵花与另一朵花,也是需要很大的缘分,才能彼此遇到。
所以,相遇就是缘分。
若是遇到,能珍惜的就一定要好好珍惜。
…………
蒋厉行的宅子里东西不多,但是厨房里的食材却总是一应俱全的。
宁欢心晚上和蒋厉行一起在厨房忙活着,看到满厨房的东西,她忍不住的感慨着:“你说这要是突然世界末日,丧尸横行了,我们是不是发财了?有这么多好吃的,哈哈哈。”
蒋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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