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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鬼盗-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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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爷们,既然媳妇儿得了重病就不该长途跋涉了吧,我看你媳妇儿面色不太好,我也粗通些医理,要不我帮他看看?”董三立贵为关东盗魁,他的话语间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威严,这股气势就是他与生俱来的虎威!
“这……这恐怕不好吧?这怎好麻烦呢?”
“不麻烦不麻烦,都是实在亲戚嘛,还谈什么麻烦?呵呵……是不是啊爷们?”董三立一双如同猎鹰般的慧眼盯在他脸上质问道,这一句话问的他哑口无言,实在亲戚?什么是实在亲戚?可不就是血亲吗?
董三立翻身下马,让朴老蔫把媳妇儿放倒下来,他媳妇儿那时候身子已经十分虚弱了,眼看着进去的气少,出来的气儿多,当是时日无多了。那时候偏远山区的老百姓没几个能看得起病的,就算有钱,交通不便,也会耽误病情,所以得了病后,要么就是请山野郎中看,要么就是请屯子里的萨满跳大神驱邪。身子骨硬实的也就挺过去了,倘若真是不治之症,那只能坐家等死的份。
金花她妈死得早,得的是胃癌,那时候已经晚期了,没法吞咽,都好几天不吃东西了,脸色十分苍白。她母亲是个很本分的渔民,也看不出这里边的说道,虚弱着谢过董三立的好意,就伸过手让他搭脉。
“哎哟……不妙不妙呀!爷们,敢问一句,你是打算把你媳妇儿背到哪去医治呀?”董三立何等高人呀!虽然不知这女人得的是什么病症,但单看她面相就知道命不久矣了。
“哦,我想去带内子去县里的医院瞧瞧。”朴老蔫答道。
“我看没这个必要了,这样吧,我们祖孙长途跋涉至此,也算是与你家的缘分了,若是不嫌弃,可否让我试试看啊?虽说不敢保证药到病除吧,但应该还可缓解你媳妇儿的病痛,到时你再带她去医院也不迟,若不然,县城路途遥远,恐怕夫人难以承受这颠簸之苦呀!”
朴老蔫哪里还敢拒绝呀!他身为盗门后裔,小时候在他爹身边也听说过盗门绝学的邪乎,盗门之中确实是有点本领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事到如今,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还不如让董三立试一试,这女人嫁给自己已经吃了不少苦,切莫不能再让她因自己而死了。他赶紧给董三立让进了屋里,然后给他们倒上茶水。
“宝贝外孙子,去,把你二爷叫来,就说我要拿老山精!”董三立把只有十二岁的无双打发了出去,无双跑到外边,冲着天空打出了盗门的信号弹。不大会儿的功夫,十来匹快马从小渔村外边狂奔而来,这些马儿脖子上全都系着一个大铜铃铛,跑起来哗啷啷直响,岁数大点的老人一听就明白,这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东北响马子呀!
为首的那个自然就是董三立身边的大炮手,马程峰他爷爷,鬼手贼王马老二。二爷翻身下马,几步跑进小院,见了他大哥赶紧就要单膝下跪行礼,董三立给他打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暴露身份,马老二点了点头。“掌柜的,这是您要的老山精,您可想好了呀,这玩应百年难遇,四爷那边也是花了不少功夫才给您弄来的,就这么……”
“哎,老二,此言差矣,不管这玩应多好,是不是也要用得其所呀?你们看看,我现在这身子骨……吃它不吃的流鼻血?怎么着?难不成你们咒我死呀?别说了,我意已决,去吧去吧,这小渔村景色真美,你们带双子去外边溜达溜达,我与这爷们还有事。”董三立挥了挥手,示意所有手下退去。
他说的那老山精是啥呢?其实是一根大兴安岭里边的百年老山参,这玩应比黄金还稀有,纯粹的野生山参呀!虽说不能起死回生,但却也能有吊命的功效!马四海跟了老山参一个来月才挖回来,实属天灵地宝了。
董三立是个城府很深的人,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杀人不眨眼的胡子呀?平日里就算是个街边的要饭花子,他也是对人家十分和善。他一点架子也没有,捧着那根老山参就进了厨房,给朴老蔫他媳妇儿炖参汤,炖参汤也是门学问,炖不好,再好的人参肉质里的仙气都得飞了。董三立就这么笑吟吟地用汤勺不停地舀着汤,那表情还挺认真,丝毫看不出他是一个掌握着关东数万盗众生杀大权的胡子头。
“金花乖,去陪你娘。”朴老蔫心知大难将至,决定跟董三立摊牌,死没什么可怕的,只求他能放过自己的两岁大的闺女,女孩无法继承大统,他应该不会痛下杀手吧?
他推开厨房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一步步走到了董三立身后,他的手在微微颤抖着,手中正是那把祖传的嗜血宝刃。董三立停住了,背对着他没有动,只是暗自笑了笑。他没这个胆子!他要有这能耐,早就跟自己争盗门魁首之位了。他就是个怂蛋!
啪地一声,他重重地把这把嗜血刃拍到了菜板子上,然后噗通下跪倒在董三立身后。
正文 第1010章 橄榄枝
“你这是做什么?能不能救她的命还不一定呢,你不用如此谢我。”董三立头也不回说道。“实话跟你说了吧,这老山参只能吊命,让你媳妇儿多活几日,好好照顾照顾你和闺女,却不能把她的命换回来,还是早些准备后事吧。”
“董三立,你就是董三立对不对?你终于来了!这一天我等了许久了,你还是不肯放过我们朴家人!真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呀!我只求你一件事,我闺女还小,她是女儿身,按爷爷的规矩是不能继承大统的,放过她吧!”朴老蔫默然哀求着他。
“呵呵……呵呵……哈哈哈……”董三立那破锣嗓子干笑着“大侄子,你这话是从何说起呀?我杀你做什么?咱可是一家人呀,这么多年来,大侄子带着孤身飘零在外,老夫时常惦记着呢,看看,看看,这是人过的日子嘛?要是我爹在世,知道他孙儿过得这般清贫会怪罪于我的。”
“叔儿,咱都是明白人,就没必要在我面前演戏了,要动手就麻利点吧。”他认命了,跪在董三立身后哀求着,只求放过自己的女儿金花。
董三立没有说什么,继续在煲参汤,不大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参汤熬好了,光是闻着那股鲜香的气味就知道这根老山参价值不菲了。“去吧,给你媳妇儿喝了,咱吴家后人都不是抛弃妻子的负心汉,有话一会儿咱爷俩再唠。”
董三立背着手,一脸的和善,丝毫看不出面带杀机,他独自一人在小院子里逗着他家那条大黄狗,玩的好像还挺欢快,一副童心未泯的表情。他已经很少没这么放松过了,十年前的关东可不太平,那时候关东有不少股势力,董三立身边人手捉襟见肘,这是他难得的放松时光。那天刚好是无双13岁生日,宝贝外孙子问老爷过生日要送他什么礼物,老爷子说我带你去个地方,去见一个人,他“她”便是你最好的生日礼物。
“丫蛋,告诉爷爷,你叫什么名字呀?”董三立把院里的小金花抱在怀中问道。
“金花。”她太小了,并不知道家人大难将至,小金花玩的满脸是泥,一点都不像个丫头,小时候比无双还淘气,跟个假小子似的。
“哦,好名字,金花金花,可不正是像那漫山遍野的金达莱一般漂亮嘛?哎哟哟,瞧瞧这张小脸蛋,生的真俊,嗯,像我吴家之后,来,爷爷送你件礼物。”董三立从怀中掏出了个小挂件,那小挂件是枚金鱼,是纯金的,小金鱼格外可爱,雕工极好都传神了。
“谢谢爷爷,可……可我爹说了,不让我要汉人的东西,不让我跟汉人说话,爷爷你是汉人吗?你是姓董吗?”可爱的小姑娘对那金鱼有些爱不释手,但又不得不把它还给了董三立。
“不,爷爷姓吴,记住了丫头,你也姓吴,你太爷爷叫吴功耀,是个大英雄。”董三立轻轻捏了下小金花的脸蛋慈祥地说道。
“金花?快……快下来?”这时,身后的朴老蔫跑了出来,当爹的吓坏了,幼女竟然在跟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胡子玩?他赶紧把闺女抱了起来。“魁首休怪,小女不懂规矩。”
“无妨无妨,孩子嘛,来,这是我的见面礼,送给孩子的,留下吧。”
朴老蔫有些尴尬,这董三立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不杀我们全家反而送礼?可人家贵为关东盗魁,已经把重礼递到面前了,不收又不好,只好双手捧在手心中,把这枚小金鱼挂在了闺女脖子上,然后打发闺女去陪她娘。
“你不用感谢我,我这也是借花献佛,这枚挂件本是父亲当年送给二娘的定情之物,后来被我娘收了,一直寄存在我这里,它是你们朴家之物,我现在算是物归原主了。大侄子,要不我们谈谈?”董三立嘴里叼着雪茄烟,也不做作,搂着朴老蔫的肩膀就坐在了水井沿上。
董三立笑呵呵地问他说:“怎么样,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想在这小村子里过一辈子清贫日子嘛?”
朴老蔫说,我朴家世代都是压滤江畔的渔民,不这么过日子怎么过日子呀?可比不了您,是真龙转世。您还是有话直说吧,您这样我心里犯突突。
“哈哈……怕什么?你是我大侄子,我不会杀你的!大侄子,什么渔民的后代呀,你我心知肚明,咱们吴家后人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你看看你现在?连自己媳妇儿得了重病都无钱医治,那你这渔民我看不做也罢。大侄子,朴家后人到底有几斤几两,我比谁都知道,这么跟你说吧,人呀,老了,岁数一大了就开始念旧,尤其是那些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俗话说血浓于水嘛,我们都是实在亲戚,何必如此呢?我这次是来接你回去的,跟我走吧,盗门需要你,常胜山需要你,我下边还有许多生意需要你帮我打理。”
董三立那一次为何要去主动找朴老蔫呢?他统领盗门群雄已经有些年头了,这些江湖匪类早就对他忠心耿耿了,就算现在朴老蔫真有歹心想取而代之也是不可能的。那时候刚刚过了****时期,国家是百废待兴,盗门想重回常胜山的鼎盛时期就需要钱,大量的钱!而董三立的人手有限,被先祖一纸契约锁在了关外,关内大把大把的买卖做不得,他是干看着着急。
关东只有一个出海口,在旅顺,旅顺口正对着胶州湾半岛,那时候国家根本没能力开发,只是个小军港而已。董三立有心跟东南亚一些国家做一些水上生意,可怎奈手底下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人才可用,水上的生意自然要交给采水一脉来打理,那就得找朴家人了。
他默默低着头聆听教诲:“叔儿教训的是,可我就是一个渔民,也不懂什么生意,只想一辈子踏踏实实地做我的渔民,我爹走前说过,不许我朴家人再涉足江湖半步,这一点叔儿大可放心。”
正文 第1011章 命运只是一盘棋
江湖上的血雨腥风从未停歇过,哪怕是太平盛世之中依旧是到处充满了尔虞我诈,朴老蔫的确是继承了采水一脉的老手艺,而且祖上是吴功耀,相信本领也不低,但他毕竟已经做了半辈子的渔民,早就适应了这样的普通日子,更何况,给董三立办事,指不定什么时候揣摩不透圣意就被人家一枪被崩了呢!
这老贼的心眼比谁都多,还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好。
董三立眯着一双浑浊老眼心中动了一丝杀念,心道,好你个朴老蔫,给脸不要脸,老子用你是看在你是我侄子的份上,哼!今儿我就算宰了你也没人敢管!也免了我百年之后你再与我外孙子争权夺位了!
他这念想只是在心中一闪而过,大手已经死死捏紧了,但侧身用眼角余光一瞄,只见小屋后的桌子上摆着一个酒葫芦,那酒葫芦一看就是老物件,包浆很深,都磨出一层油光锃亮的物质了。而且酒葫芦下边刻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唯我无畏”!
“嘶……”董三立连连咂嘴,收了铁拳。这酒葫芦莫不是他师弟,万人敌马福祥留下的吧?上边这四个大字是他用手指刻上去的,这对手指的力道控制要求极高,轻了刻不上去,重了葫芦就被他戳穿了。记得当年师兄弟几个年轻的时候,他爹只要不在常胜山上,他们几个就坐在聚义台上开怀畅饮,那时候马福祥用的就是这个酒葫芦了。
明白了,马福祥是有意把这个酒葫芦留在这里给他警示,不让他动朴家人。
写到这里不得不再提点隐剧情了,他们师兄弟四个里只有金点师佟四喜被吴功耀驱逐师门,其他三个师兄弟好的跟一个人似的,董三立继承大统,建国后统领盗门群雄回了宽城子,而马四海则回了兴安岭,手底下同样也是管辖着成百上前的关东响马。但为何偏偏万人敌马福祥没了踪影?同为师兄弟,人家马福祥对师傅也是忠心耿耿,咋就把人家扔到一个破庙里修身养性去了呢?
咱必须要说一说马福祥这个人了,这小子是个直肠子,谁对他好,一辈子粉身碎骨都要报答你。师傅吴功耀对他恩同再造,他是誓死效忠恩师,不管师傅做什么,在他那都挑不出毛病来。哪怕是师傅背着师娘莫小柒娶小老婆,他也是举一百个手支持。这样的徒弟打着灯笼都难找。
可对师傅忠心耿耿是好人不假,但别忘了,常胜山上不仅吴功耀说了算,莫小柒是只母老虎,山上的大事小情,有的吴功耀都不能做主,全都得请示媳妇儿。这一点他不如人家马四海精明了,当初师傅刚背着莫小柒娶小老婆,马四海就已经派人给远在沙俄的师娘送信去了。莫小柒明着不好埋怨他,可背地里能安逸了他?
吴功耀死后,莫小柒情愿让一群乌合之众保护儿子回宽城子,也不让马福祥跟在身边了。马老二便是那个时候被提携起来的,其实马老二根本算不上高手。再有,吴功耀临走前可下了一道密令,他就知道,自己如果有一天不在了,媳妇儿莫小柒肯定要刁难鱼妹子,他担心这支子后人,故而留下密令,让马福祥保这支子后人周全。
靖宇那边距离鸭绿江不远,只要朴家这边有什么事,他立刻就能赶到,而且,逢年过节,老万人敌怕朴家的孩子饿着,都会去山里打些野味送来。这么多年来没有马福祥照应着,朴家人早就饿死了,连十年饥荒都挺不过来。
董三立一瞅马福祥留下的酒葫芦,心里边有些忌惮,不是说怕马福祥,就算马福祥现在站在他面前,他也是师兄,师兄的话就是圣旨!他不敢不听!但他们师兄弟几个以前可是一起打过鬼子的,一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没有这几个师兄弟,他董三立哪里有今日呀?师兄弟之间的感情从未淡漠,这么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呵呵……祥子来过了?走的挺近呀?这么多年不去看我,反而来看你?哼!”董三立冷嘲热讽说道。
“叔儿您别多想,祥爷说了,您贵为关东盗魁已经不需要他了,什么时候您来了看到他的酒葫芦了,自然会放我们朴家一条生路的!叔儿,放过我们吧!您放心,只要我朴老蔫活着一天,绝不会再向外人说半句我的身世。”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董三立也就不好在为难他了。他指着屋里躺在炕上的女人道:“大外甥,你家娘们已经时日无多了,叔儿能做的只有这些,多陪陪她吧。也不要过于伤心,女人如衣衫,以后再找个吧。对了,不过可不能生儿子哟?呵呵……”
董三立临走前,执意要给他留点钱,这家太穷了,穷的都快揭不开锅盖了,就算有什么深仇大恨,毕竟也是血亲,董三立于心不忍。可朴老蔫却执意不肯收他的钱,说叔儿你放心,我们朴家人日子过成什么样也不会去求你的,这辈子就认命了!
“金花那孩子不错,有点我爹的性格,他死之前应该跟你说过吧?你别忘了,等金花长到16以后就给我送过去吧,放心,视如己出,本就是一家人嘛!我能亏了她嘛?呵呵……”董三立朝院外招了招手,把外孙子无双叫了进来。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一心惦记着玩。
“双子,去,抱抱你妹妹。”他指着懵懂的小金花说。小金花也就是少魁爷无双早有婚约的媳妇儿了。
无双歪着脑袋看了看她,小姑娘别看不丑,但满身是泥脏兮兮的,无双一脸的嫌弃,可姥爷发话了又不得不听,只好试着把她抱了起来,岂料,金花竟狠狠一口咬在了无双手腕子上,疼的无双大叫一声把她放了下来。
无双那时候的脾气就怪,那可是盗门少主子呀!平日里在宽城子都是横着走的,谁敢碰他一根汗毛,哪里受过这份委屈呀?这要是旁人,估计早就拔出寒雪刃拼命了,可也许真是这二人的缘分,无双疼的捂着手直皱眉头,却没有为难金花的意思。还夸这小丫头真倔。这脾气可不就是像他一模一样吗?
正文 第1012章 宝器仙光
“什么?这……就这么走了?我的天,太玄了,金花真是了不得,敢咬那小子?”马程峰听的都直为她捏一把冷汗呀。
“我靠,敢情这小泼妇是少魁爷无双的……”那咻有点听明白了,话没等说完,就被朴老蔫一个眼神憋了回去,金花还小,有些事不宜让她现在知道。
“所以上午我见到你们的时候,一直以为是董三立后悔了派你们来的呢。”朴老蔫道。“那小子也不小了吧,真的没娶?”
“额……反正据我所知他身边的女人不少,可老爷子一直没有一个满意的,也许真如您所说,是在等……等一个人吧,如此看来,玄道真是了不起呀!算尽了天机,让吴家无形中躲过了天谴。”马程峰看着小金花欲言又止。
“呵呵,话虽如此说,可你我之辈,不也正是阴阳玄道手中的一颗棋子吗?他想怎么玩弄就怎么玩弄,我们永远也无法摆脱命运的束缚呀!朴家人也好,马家人也罢,早就失去自己的命运了,这样的人生难道不可悲嘛?”天上的大雨哗啦啦地下着,炕头小灶上的水壶咕噜噜地沸腾着。
这句话让马程峰陷入了冥想,人活在世上如果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掌握在手中那可不是如同行尸走肉了吗?眼看着朴家人的命运一步步走入深渊无法自拔,他马程峰难道还要步及后尘,敢为人臣吗?他不知道在阴阳玄道手心中,自己到底算是哪一步的棋子,可他不想再做棋子了,他要靠自己的力量走出这片没有边际的棋盘!
天上乌云密布,狂风暴雨,东海龙眼好似一块顽石一般静静地倒在房顶凹槽之中。小金花知道这是家中祖传的宝物,顶着大雨就这么坐在屋顶上守着东海龙眼。朴老蔫抬头看了看屋顶上笑了笑,无助地摇了摇头。
“没想到那混蛋少爷这辈子还能娶上媳妇儿呢?也挺好,也就金花能镇得住他,算是般配吧。”马程峰笑道。
江水已经瞒过了堤坝逐渐朝小院这边吞没了过来,可说来也怪了,兴许是朴家后人都有水中的灵气吧,江水甚至已经吞没了整座小渔村,可唯独,就让出了岸边上的这座小院。
“闺女,几点了?它可能要来了,你下来吧。”朴老蔫朝屋顶上的小金花喊道,小姑娘蹦蹦跳跳淘气的很,纵身一跃从三米来高的屋顶上蹦了下来,看的出,小时候也是练过的。
大浪哗啦哗啦地一下下拍打着岸边礁石,鸭绿江宛若一条愤怒的黑龙一般,在暴雨狂风中怒吼着!十点了,正是一天里阴阳交替之时,那东西要来了!朴老蔫带着他们走到泥泞的小院里,任凭大雨点拍打在脸上,他伫立在原地,缓缓闭上了眼睛,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到他的胸口,再顺着胸口流到四肢。
只见的,他那双干枯的大手慢慢张开,五指之间竟生出了四张很薄的肉蹼,那肉蹼迎着光一看,里边都是透明的,连血管都清晰可见。马程峰以前也听说过朴家人的传说,但还是亲眼的见呢,没想到世界上真有人鱼的后代。他惊的等大双眼死死地盯着朴老蔫的一举一动。
也不知道朴老蔫闭着眼睛嘴里嘀咕了句什么话,反正不是汉语也不是朝语,他念罢,众人就觉得脚底下的大地都在颤抖着,那种颤抖绝对不是大浪拍打江边的感觉,而是好似脚底下的泥土中正在有一股诡异的力量正在往上顶着。
轰隆隆……轰隆隆……脚下泥土向四周扩散着,露出了一个地窟窿,那下边黑乎乎的,直往上反寒气,只见得,一柄银光闪闪的鱼叉从地底下漏了出来。朴老蔫伸手把银色鱼叉拽了出来,纵身一跃,跳进了沸腾的江水中不见了踪影。
“前辈?您别想不开呀!别怕,有我们呢!”那咻以为朴老蔫这是要寻短见呢,急的大喊。
不大会儿功夫,朴老蔫的脑袋从水面下探了出来,雨水,江水拍打在他脸上后瞬间就又流淌了下去,他浑身上下的皮肤竟然不沾水,就好似表面上有一层隔水的粘液一样。江水暗的好似墨汁,但他在江水中畅游着却是睁着眼睛的,他跳入江水中后,眼皮中间就多了一层很薄的透明薄膜,那层肉膜可以为他起到隔水的作用,就跟鱼眼睛是一样的道理。
他手持鱼叉,张开双臂,整个人被一股奇特的力量从水面下托了起来,他双脚踩在水面上,直视着自家屋顶上那颗乌糟糟的“顽石”,右手中的那根鱼叉最尖端指向天空,天空上的乌云裂开了个口子,很小的口子,恰好一束月光照了下来,就照在朴老蔫手中的鱼叉上,那鱼叉银光闪闪,把月光反射到了自家屋顶的凹槽之中。
顷刻间,朴家老屋就好似变成了一个海边灯塔一般,那块东海龙眼绽放出无穷无尽的光芒,把波涛汹涌的鸭绿江江面都晃的通明!
“既然来了,何必躲躲藏藏的呢?出来吧!裴将军!”他举着鱼叉一声大吼,那东海龙眼仿佛好似得到了主人的命令似的,四散的光芒集中在了一起,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刺眼光束朝着朴老蔫身后射了出去。
这可不是普通的珠光宝气了,这光芒是有形有质的,马程峰他们看的是真真切切,这道从东海龙眼中绽放出的银白色光束竟把鸭绿江江面一分为二,从中间给裂开了一道沟壑。
大江沟壑下就如同陆地上的马路一样宽敞,不过里边布满了淤泥和死鱼烂虾。这道沟壑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能量,完全把大江一分为二了,两侧的江水飘在半空中都是透明的,江水中的一条条鱼儿都清晰可见,绝不是幻觉!看来东海龙眼名不虚传呀!
水下的沟壑从岸边而起,一直深入江底,地势也是越来越低,距离岸边大概五六百米的地方,能够清楚的看见有一团黑烟,那团黑烟挪动的时分缓慢,正在朝岸边方向慢慢靠近。
正文 第1013章 人鱼化身
朴老蔫纵身跳上江边,此时他四肢指尖的肉蹼已经全都张开了,眼仁的颜色也变了,浑身上下暴露在外的皮肤都十分光滑,冲着光侧眼一瞅,好似身上皮肤上隐约出现一块块椭圆形的小斑纹,那应该是还没有完全退化的鱼鳞。
朴老蔫别看是江边上的渔民,但却很少道鸭绿江中去游泳,屯子里的老乡只知道朴家人水性好,但也没一个真正见识过他下水的。朴家是人鱼的后代,只要他们接触活水,立刻就会激发他们体内的兽性……不,是鱼性!这一点,鱼妹子体现的最充分了,她的后人一代又一代,一直到了小金花这一代后,这种鱼儿的天性也逐渐被人类基因同化了。
小金花以前只听她爹说他们是人鱼的后代,但也是第一次见父亲化身鱼人,也是满眼的惊骇之情。一边看着不一样的父亲,一边就伸手掐了掐自己的小脸蛋,还好,自己脸上还是没有鱼鳞的。虽然这种天性很……很炫酷,但实在不太好看。
“哇哦……金花妹妹,原来你们真的是美人鱼的后代哎,真美!”胡小狸拍着巴掌喊道。
“那当然了,哼,我们朴家人就是水中的精灵,只要有水,就没人能伤害得了我们。”听到有人夸赞自己的家族,小金花也是一脸的自豪。
“嗬哟……夸你两句还喘上了,那你信不信,我是只大白狐?我也很美呀!我有条漂亮的大尾巴,很长很长的那种哦。”胡小狸也喜欢听别人夸她。
“好了好了,跟个小姑娘你也能争,真服了你了。小狸,你能看见水底下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吗?一会儿他上来,能对付的了吗?”马程峰拽着她的小辫子就把她弄了国来,要不然,她都能跟小金花磨叽一个钟头都不带停的。
胡小狸提着鼻子嗅了嗅,然后笑眯眯说:“呀!鱼!******!是只好吃的******!”
“还狐狸呢,你就吹吧你,那不是鱼,是埋在江水下的裴将军,裴将军是千年前高立国的一位大将军,昨天晚上那条大黑鱼精就是裴将军的守棺兽!”朴金花嘟着嘴冲他们说。
敢情又是个大粽子,但不同的是,这次的大粽子是水底下的,跟陆地上的不同,常年埋在鸭绿江水眼下的大粽子,已经吸取了水中的阴气,修为之高难以想象。鸭绿江两岸渔民们口中的龙王,其实就是这具成了精的水下大粽子了。
那股黑烟越来越近,马程峰睁开鬼瞳,就见降低下的沟壑中,那浓重的妖气里是一匹白骨骷髅马,马背上坐着一位身着重甲的威猛高丽将军,将军手中紧握一柄长剑,头顶带着战盔,浑身上下全都是甲胄,连一块皮肤都没暴露出来。
这水下的千年大粽子是被东海龙眼的仙气吸引来的,除了这宝贝外恐怕真的没什么东西能把它给钓出来了。
“前辈,您能想法子把那大粽子引上来吗?在水底下我们没法帮你呀?”马程峰站在岸边干瞪眼着急,鸭绿江下尽管已经被东海龙眼的圣光一分为二了,但沟壑下全都是淤泥,根本没法落脚,而且马程峰他们都是旱鸭子,晕水,生怕被一分为二的大江会突然合在一起把他们给生吞了。
一声马儿的嘶鸣传来,裴将军穿着一身重甲骑着那匹骷髅骨马从大江沟壑中间狂奔而来,那气势真的就好似是疆场上吃驰骋着的一员威猛战将一般所向披靡!
“退后!你们都退后,我来会会他!”朴老蔫虽然不像马福祥那般有万人敌的本领,但这儿是哪啊?这是鸭绿江,人鱼的后代跳进水中就是水下的精灵,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擒住他们,就算是那些江中的恶鱼都是手到擒来。他手持鱼叉,啪啪啪几下踩着水面迎着高丽将军就冲了上去。
“爹!您当心呀!”小金花也为他爹捏了一把汗,在她心中,她爹虽然对她十分严厉,但爹却从不与人起争执,是十里八乡内出了名的好人,没想到他爹还有这刚毅的一面呢!
当啷一声巨响在水面上传来,朴老蔫手中的银色鱼叉与高丽将军的长剑碰撞到了一起,朴老蔫勇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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