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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王教官之贪财女相师-第3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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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妈妈也没意见。
  噢吔,成功了!
  医生兴奋的差点跳起来,心里万分感谢小闺女把所有小伙伴叫家里当家教的决定,有那么多人,占了两栋房子,现在他才有理由让未来丈母娘和小舅子住他家,然后,才能拐小媳妇儿一起住。
  回家的途中,遭堵车,堵了将近一个多钟,等磨磨蹭蹭的磨回星月庄,已是半下午。
  赫家三大家长在家等着亲家母,听到车鸣声跑出院外迎接,赫妈妈拉着亲家母的手,让臭小子提行李。
  回到屋,先安顿好行李,项家母子先去洗梳,冲个澡,清清爽爽的从下喝茶再细谈家常话。
  快到傍晚时分,医生乐巅巅的杀到燕大,跑去接小媳妇儿,项二货走下训练场看到医生,难得的没有给他白眼,和婃回宿舍冲凉换衣服,下楼爬上车随医生回星月庄。
  到了小伙伴家,婃先下车去见小伙伴们,医生带小媳妇儿先回家,项二货下车就冲往医生家,一口气狂奔到客厅,看到妈妈和弟弟,幸福的傻笑。
  “小媳妇儿,你咋不等等我。”医生停稳车,一路追着小媳妇儿回家,看到她站在门口喘气,小心的将人一个公主抱抱起来走向大家长们。
  干得好!
  赫家三家长喜得眉开眼笑,臭小子识时务,知道疼媳妇儿,好样的。
  项青峰瞅着猛笑,姐夫对姐姐真好!矮油,好有爱!
  医生抱着小媳妇儿,心里幸福荡漾,走到未来丈母娘身边,让小媳妇坐下,蹲下身帮她揉小腿。
  项妈妈看得直眼角狂跳:“小赫,你别太纵容青悠。”
  项青悠被医生当众抱起来的忽然一招给惊得差点没尖叫,再之羞得俏脸发红,又被医生当着家长们揉小腿,羞得无脸见人,当听到老妈的话,恨不得找地缝钻进去藏起来。
  “姨,青悠在学校训练,很累人的,刚才又狂跑了一阵,腿脚容易抽筋。”医生细心的帮小媳妇儿按摩,他小媳妇儿穿及膝短裙,露出的小腿肌肉匀称,皮肤白,富有弹性,捏起来手感好得不得了。
  “亲家母,这些是臭小子该做的,他不疼他媳妇还能疼谁。”
  “亲家母,臭小子是学医的,这是他份内事。”
  赫家三家长纷纷发表言论,一致站项姑娘一边,臭小子嘛,他想要媳妇儿,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
  项家母子:“……”你们这样真的好咩?
  项青悠红着脸,享受按摩过程,医生很温柔的帮小媳妇做了足部和小腿按摩,心满意足的去洗手。
  两家人聊了一阵,赫妈妈要去帮忙管饭菜事宜,移往施教官家。
  项家母子新来,大家少不得又认识一下,好一阵热闹。
  曲小巫女瞅着乐,这一下,医生大叔再不用担心小媳妇儿会跑了哪,瞧那得瑟的样子,让人想揍他。
  天完全黑下来,外出溜跶的一天的猴哥姗姗归来,他倒在小姑娘身边,狂倒苦水,说跑了多少多少路,累死人了什么的。
  吐槽完毕,吃饭。
  新增两位人员,也更加热闹。
  为项家母子的洗尘宴,菜式丰富,让母子两人深为感动。
  最激动的当属医生,当大家聊得尽兴而归,他陪小媳妇送家长们安寝,抱了小媳妇回卧室,享受自己幸福的夜生活。

☆、第五十六章

  医生憋了几周,好不容易有肉吃,当天晚上大展禽兽本能,将小媳妇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的禽兽了个遍,吃得那叫个彻底,一番*蚀骨,早上起来也是春风万里,喜不自胜。
  被吃干抹净的项二货,顶着酸软的老腰,每每看到医生那猥琐的笑脸,恨不得把脚丫子踹那流氓的脸上去,特么的,那只禽兽太太太……特么的凶残了。
  对于小媳妇的眼刀子,医生直接当作是眉目传情,乐在其中,整个早上在未来丈母娘、小舅子和小媳妇身身边忙前跑后,以效犬马之劳。
  也因为吃饱了,医生心情倍儿好,就算被拧着上班,那也是笑不下脸,工作效率比平日高,冷面神看着医生那春风漾荡的样子,心里万分不是滋味,赫多嘴与他小媳妇阴阳调和,他还没真正吃到他小媳妇。
  于是,默无声息间,他把大量的工作丢约医生,往死里的压榨劳动力,他自己呢,抽空就跑去小闺女面前刷存在感。
  可惜,无论他怎么撩,就是撩不到他小媳妇,让他郁闷得不行,也更加嫉妒医生,对医生横看竖看看不顺眼。
  医生沉浸在幸福之中,神经变大条,完全无视了冰山发小的冷眼,自我沉醉在有小媳妇儿的美好里不可自拔。
  老天很给面子,这个周末又是雨天,洗净了天空的雾霾,空气纯净,以至于让许多人不顾湿湿沥沥的小雨,去看山看紫禁城,看长城看风景。
  京都的建筑笼罩在细雨里,自有一番情调,尤其是生活在老四合院的人们,站在屋檐下就能看到自然雨景,那些细雨溅到屋瓦上,碎成无数细小的雨滴,形成濛濛的白雾般的雨境,雨水沿瓦头滴落,串成串串珍珠。
  一栋四合院里,老人伫立在西厢的抄手屋廊底下,遥看着雨幕,双目似乎没有焦距,沉静的脸上浮出些许苍桑感。
  一位青年从倒座回廊进院,看到屋檐底下的老人,快步跑到西厢,也没吭声,提着几个袋子先飞快的进西厢,很快又出来,拿着一件薄外套走到老者身边,帮他披在肩上。
  “师父,进屋内去坐着看吧,久站不好。”骆重山小声的劝慰师父,师父老人家腿有风湿症,每年春夏两季的雨天易犯,尤其是来到京都,不太适应这边的气候,不逢阴雨天也反复犯了好几次。
  漠视雨幕的诸青山,神思从远方收回,偏头望着得意弟子,眼底蕴着几许歉然,幽幽的一声轻叹,诉尽腹中无限怅然。
  “我没事。”他转身,每个动作缓慢迟钝,风湿发作的厉害,每天腿关节酸胀,走路都不太灵活了。
  “师父,进去吧。”骆重山搀扶住师父。
  “重山,你今天出去了?”诸青山就着徒弟的力量,小步小步的挪动步子。
  “是的。”
  “也是在保镖陪同下出去的吧。”
  “……嗯。”骆重山微微迟疑一下才小心的应了一个字,缓了缓,轻轻的问:“师父,他们究竟想怎的?”
  他是疑惑的,那些人好吃好喝的供着他和师父,却又不让他们回家,说是软禁,又许他们自由,说是当客人,他们外出又有保镖跟随。
  “……等到时候就见分晓。”诸青山也顿了顿才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那些人想作什么,他心中有数。
  他无所谓,只怕要连累了弟子,如若当初不出苗疆,大概能安享晚年,自踏上这京城,便由不得他了。
  就算身为术士,有些事也不能在自己掌控中,有些事,半点不由人啊,世事如能重来,他必定不走那条路。
  可惜,世事没有如果,无声的喟然叹息,绞死了心中的万千心思,诸青山慢慢的踱向老式楼屋,心底的苍凉,仍如外面的秋雨寒凉。
  首都在下雨,京南市却是晴空万里。
  京南市,也是母亲江的必经之地,半个多月前江水泛滥,让下游的京南市也饱含担忧之苦,如今,洪水消退,母亲江域的各大城市又迎来了繁忙的秋游季。
  来到京南,有些地方必去,比如母亲江上第一桥,比如纪念馆,尤其是大屠杀纪念馆,是每个有良知的国人必去之所。
  这个晴日,大屠杀纪念馆迎来了一拨一拨的游客,众人进去大多比较平静,出来时或悲愤难当,或沉郁难消。
  一支小团队走出纪馆,领头的人在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一个,赶紧寻找,看到一个青年站在馆前仰望纪念馆门墙,他跑去催了一下:“姜瞻,别掉队,我们还要抓紧时间去赶高铁。”
  他们是单位组织爱国教育出游,周六从沪城始发,这一站是行程的最后一站,然后赶去车站乘高铁返沪,总行程两天,预计傍晚回到沪城,毕竟明天要上班,大家也需要休息调整一下状态。
  “不好意思,心情沉缅在悲痛里一时恢复不过来,耽误大家时间了。”姜瞻略带歉意的对领队笑笑,快步跟上领队的脚步去与单位人员汇合。
  一支小团队整装回程,他们去了,别的团队又来,谁也不会多留意谁,纪念馆照旧人来人往。
  时间悄然流逝,一个白天很快过去,夜幕如期而临。
  风璟坐在酒吧,端着一柄鸡尾酒,优雅的啜着,那份世家子弟的从容贵气一览无疑,哪怕胸前斜背着一只背包,也无损他举手投足能决人生死的恢弘气度,反而让人觉得他是故意低调的贵族。
  风大魔子的气质很特别,尤其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眼波,邪肆风流,勾引的暗中多位男女心头蠢蠢欲动。
  酒吧,就是个猎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可能成别人眼里的猎物,风大少所流露出的风情,让爱好那口的人特别的有感觉。
  年青的调酒深谙客人们的眼神所代的意思,趁着递酒悄悄的对坐在吧台前品酒的客人低声细语:“尊贵的客人,如若您不喜欢太刺激的,请明晚再来。”
  年青的调酒师们差不多熟悉这位客人,他最近半个月每天必到酒吧来啜一杯,千遍一律的点最普通的鸡尾酒。
  他之所以特别提醒,是因为这位少爷很有风度,最重要的是客人的眼睛很干净,看向他们的眼神是真诚而尊敬的,不像大多客人一样带着猥琐或者轻视。
  他在酒吧遭受了很多客人的调戏,见惯风月,见惯肮脏交易,在看到眼前少爷那对调酒师只有敬重没有猥琐、轻漫的眼神,无疑的让他心生好感,不忍客人成为某些人的猎物被糟踏了。
  “谢谢!”对于调酒师的好心提醒,风魔子轻声道谢,也没拂他的好意,结帐,走人。
  风大少刚开吧台,一位豪气的青年也紧跟着离开,调酒师看到一前一后的两人,心底微露担心,后面那位爷可不是一般青年,是雾城里数一数二的标准的富三代之一,姓白,人称白少。
  白家经营娱乐方面的,包括酒吧与娱乐城,白少风流成性,流连花丛,夜夜新郎,最近更是玩嗨了,口味也重,男女通吃,尤其爱干净的少男少女,被白大少盯上的猎物,基本难逃一劫。
  白少最近很有责任心,巡视家里所经营的娱乐场所,一家接一家的巡视,在每个经营场地都会呆上几天,前几天刚巧巡视到这间酒吧,很幸运的看到了一个新的猎物,那位身上的纯净阳气,特别的诱人。
  为了新猎物,白少蹲守了三天,正准备下手,猎物又开溜,他二话不说就跟在后面。
  跟出酒吧,白少正想追上自己新看中的猎物去撩倒他,看见他钻进一辆出租车离开,不由的悻悻然:“又慢了一步!”
  正想叫车跟上去,又嗅到了让人蠢蠢欲动的味道,白少飞快的寻找,看到几位少年少女走向酒吧,他阅人无数,一下子相中人群中的一位新纯可爱少女,立即放弃追猎物行动,纯真的少女,与纯阳的男人一样的诱人。
  今晚,又将是个美好的夜晚。
  白少愉快的回酒吧,兴奋的计划捕猎行动。
  出租车到达指定点,风魔子付车资,下车,步上酒店前的广场,雾城,蜀地最繁华的城市之一,甚至比省府有过之而无不及,夜晚也喧嚣如昼。
  看着广场上的行人,风魔子挠了挠头,那个,他是现在就跟小伙伴联系呢,还是等明天?想了想,果断的打电话找小伙伴,他将圣巫大人所教予以实用了哦,求表扬,求褒奖求给抱大腿。
  赫老等人坐在客厅愉快的嗑话儿,当欢快的手机铃响传来,众人齐齐一愣,最近为了不致于吓到小闺女,大家都把手机调成震动模式,这乍然来的铃声,让人一时反应不过来。
  “姐姐,你有电话。”粘着姐姐的曲子荣,机灵的跑去翻桌几下的地方,找出小爪机,先按了接通健跑向姐姐:“你等等哦,姐姐马上就听电话啦。”
  众人翘望以盼,想知是哪位朋友找小姑娘。
  蜷成一团的曲小巫女,连眼也懒得睁,等弟弟将手机举到耳朵边,有气没力的哼哼:“……风二货,你小伙伴我半死不活中,你别废话,说正事……什么?他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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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京都雨天的夜,乌黑如墨泼,天空不见一点星光,可那并不影响屋内众人的心情,至少这刻大伙儿比较舒畅,不得不说,小姑娘那副吃惊的小样儿成功的取悦了众生,让老少爷们心情大好,就等着她说的TA是哪方神圣。
  小姑娘张嘴瞪圆眼的表情太可爱,让赫老等人看得爱不释眼,恨不得她保持那个表情呆上十来分钟,让他们过把干瘾,可惜,那只能想想,小姑娘惊讶的表情只维持了不到五秒,转而是一脸笑意。
  “风二货,它出现了就由着它,不要去惊动它,你先回来让我瞅瞅……”曲七月挪挪身,继续跟风魔子聊话。
  正经事谈完,没啥废话,不到二分钟挂线,曲子荣揭开姐姐身上的毛毯,将她把电话塞口袋里,免得一会儿睡觉时落下。
  “瞅瞅,瞅什么?”谈话结束,风魔子不解的抓抓头发,圣巫大人说先不惊动那个家伙可以理解,毕竟凡事要讲个时机,时机不到,有些事做不得,可叫他回去给瞅瞅就有点奇怪了。
  想不通原因,他正想回酒店,又纠结上了,他是现在就买票回京呢还是明天再说?
  远在蜀地的风魔子纠结得满场乱转,京都施教官家,一干人兴致勃勃的打探小姑娘说的TA是哪谁。
  “故人。”大家太热情,曲小巫女被逼得招架不住,含糊其词的给了个答案。
  “故人也分敌友的,是敌是友?”
  “什么样的故人?祖上的还是小闺女自己的故人……”
  “故人是故乡的那种吗?”
  “……”
  众人七嘴八舌,你一句我一句,曲七月被问得额间冒冷汗,大家是有多无聊,所以蛋疼到没事找事当乐子?
  她挨不住围攻,瞟到一边悠闲看戏的某位冰山冷面军神,非常诚挚的答:“我说的这位故人,大叔也认识,也是大叔的故人,而且,跟大叔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问大叔。”
  “小榕,是什么不得不说的故事?”
  “教官……”
  赫老和小帅哥们顿时来了精神,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教官的故人,还是有故事的那种,听起来好像好精彩好有悬念的故事哟。
  求真相!
  真详情!
  大伙儿热切的望向冰山军神教官,想听一段慷慨激昂的八卦故事。
  别怪他们八卦之心太浓,太没底线,实在最近一直关在屋里陪小姑娘,没怎么关心外界事物,有点无聊了,难得有件激荡的事件,人人都想挖出点激动人心的事儿,以此慰籍他们寂寞无聊的生活。
  无辜躺枪的冷面神,额心微微的发热,渗出两滴疑似叫冷汗的东西,什么故人,他不知道小闺女说的是谁呀?问他,他问谁去?
  本来想说“我不知道,你们问小闺女”,凤目余光瞥及歪着小脑袋斜着眼瞟着自己的小人儿,美教官立马就怂了,他有预感,他是敢把皮球踢回去,小媳妇儿一定有他好看,指不定晚上就要赶他睡书房。
  为了晚上不睡地板不睡屋檐下,冷面神识时务的承担成为众人目标的大任,顶着张酷脸,一脸高冷状,被问得烦了,冷梆梆的嘣出一句:“军机不可泄露。”
  “……”众人被噎得吐血,你让小闺女派人去盯着人家不怕泄秘,到他们这里就成了军机,这是什么破道理?
  敷衍了事也不带这样的好么,这是区别对待!
  大伙儿表示愤慨,却愣是无可奈何,打,他们打不过施教官,论道理,他们也讲不过施教官。
  被一句话堵得郁闷得半死的众人,幽幽的瞅教官一眼,默默的收回视线,算了吧算了吧,还是当施教官不存在好了。
  问不出所以然来,大伙儿只好转移目标,看电视,有老人有小孩子,最后,老人和小包子们胜利,果断的占台,动物世界和卡通动漫频道,那也是历来没有争议的结果,基本上大家也习以为常。
  一大帮在各自领域上决策风云的人物或各行高材生,陪着两小包子和老人看动物世界看卡通,那场面别提多卡哇伊,多和谐温馨。
  讲真,若换个场合,像赫爸爸和徐参、冷面神是绝对没雅兴也没耐心陪小孩子看那种小儿科的动画片,现在不同啊,为了给小闺女增加人气,就算是屁股底下有针,他们也必须得坚持住。
  刚才始觉得很无趣,次数一多,他们自己也找到了乐趣,至少学到了怎么哄小孩子,以后若自己结婚有小孩或者有孙子孙女什么的,估计也能客串一下保姆上场哄哄宝宝。
  再说,就算再怎么难熬,也就三两个钟,小姑娘每到十点半左右准时睡觉,他们熬到十点就解放了,十点是小闺女吃夜宵的点儿。
  夜宵,是必吃的,小姑娘最近饿得特别快,半上午半下午有时也要临时进食一次,晚上不吃夜宵睡觉,半夜就会饿醒。
  到十点,吃了夜宵,大家解散。
  赫家一家三代四口和项妈妈母子仨回医生家,项二货明天要去学校,医生当然舍不得浪费机会,拐小媳妇回房继续恩恩爱爱。
  送走赫家那帮人,阿金阿土陪罗奶奶和曲小包子回家,曲子荣很想蹭姐姐的床,可惜大人们说姐姐身体不好,怕他晚上睡觉不老实压到他姐姐,不让他粘姐姐,他只好心不甘情愿的回家。
  兰姨带洪小闺女去洗澡,小帅哥们关门,也上三楼去了。
  吃饱就犯睏,曲小巫女吃得饱饱,心情美好,被大叔提溜回卧室,被扒光塞进被窝里也没发觉有啥有不对劲儿,直到被压住,与炙热的胸膛面面相对,她茫然的眨眨眼睛,一脸无辜的打量大叔,嗯,大叔好像有点不对劲儿。
  发烧了咩?
  伸出小爪子摸摸大叔的额头,有点烫,再摸摸他的耳朵也很烫,小巫女纠结的纠眉,难不成真发烧?
  男人盯着被困在自己怀里的小媳妇儿,她嘟起红艳艳的唇,那水亮水亮的唇特别的诱人,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小眉头皱起疙瘩。
  因为她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让他恼得很,惩罚似的吮她的小嘴巴,誓要将她的注意力夺回来。
  被大叔胡搅蛮缠的捣乱,曲七月飘渺的思绪被拉回现实,本想跟大叔讲讲道理,牙齿启开一道缝,被大叔乘虚而入,瞬间就成大叔的口中餐。
  终于尝到美味,冷面神哪舍得放弃到手的美餐,疯狂的掠夺她的芳香,中元前他出差了,中元节后小媳妇儿受伤太弱,他好久没有好好的享受小媳妇的美好,快憋死了。
  他太渴,不给她一点喘息的机会,将她亲得喘不过气,让她呼吸新鲜空气,他炙热的唇沿着她白晳的脖子往下,烙下一串串炽吻。
  他热情如火,在她娇嫩的肌肤上种下粉红烙印,曲七月被亲得星眼迷离,情不禁的悸拱成虾,嘴里发出呜嘤声,用力的抱住大叔的头:“大叔,不要,呜……嘤……”
  细碎的娇嘤,令男人神经紧绷,更加肆无忌惮的撩拨她敏感之地,撩得她烧成一团火,冷面神气喘吁吁的覆盖住她娇软的身躯,与她呼息相缠:“小媳妇儿,小媳妇儿…”
  “大叔,唔,你耍流氓!”曲七月软得没有半分力气,任男人胡作非为,一张脸羞得通红。
  “小媳妇儿,我过渡阳气给你,我伤好了…”他吮啄她小巧的耳垂,在她耳际吐气如火,烫得她雪白的肤色烧成绯色。
  “大叔,我怕…痛,你…温柔些…呜,你压疼我了…”被一团炽火包裹着,曲七月快被烧熟,眼瞳里微光轻颤,她怕痛,在虚无界的那次,差点痛死她。
  “!”男人脑子里轰的一声,有一秒的空白,转而就是狂喜,小媳妇不拒绝他的亲密碰触了?!
  欣喜欲狂的男人,直接忽略了她最后那句大煞风景的话,用力抱住软得像搓软了的面团似的小身躯,激动的凤目火光跳跃,张紧的肌肉一阵阵的轻颤。
  他如珍宝的捧抱着怀里的温香软玉,亲吻她的眼睛,脸……鼻子,这是他心心念念的小媳妇儿啊,是他曾经连想不都敢想的奢望,她是他这辈子最好的财富,是他此生唯一挚爱。
  “小媳妇,小媳妇儿-”他用火热的身躯温烫着她,像复读机重复的唤着,每一声都饱含着化不开的浓浓柔情。
  “大叔,你温柔些,要不然再也不理你。”曲七月睁着水雾弧漫的眸子,颤瑟着抱住大叔的脖子,她知道大叔忍得很痛苦,痛,早晚会有的,只希望别像上回一样让人痛不欲生。
  “小媳妇,别怕,我尽量温柔些,小媳妇,七月,月,我的宝贝媳妇儿,叫我名字好不好,想听你叫我名字,叫我榕,想听你叫我榕…”
  “不-”她死抿着唇不肯妥协。
  “小媳妇儿,叫我名字,叫我榕…”男人坚持己见,将人撩得眼泪汪汪,引诱她,他想听小媳妇叫他名字,听她娇娇软软的唤他名字一定非常*。
  曲小巫女抵不住他的攻势,脑子迷迷糊糊的,意乱情迷,几乎要哭,嘤嘤碎吟声里挤出带颤音的一个字:“榕,啊,呜唔!”
  她与他融合成一体,男人将她的痛悉数吞噬,温柔的相濡以沫,凤目一角有一滴水珠滑落滴在她粉面上,与她的泪混合在一起,再难分清彼此。
  屋外,夜色微沉,屋内,床头灯代红烛,照着一对鸳鸯交颈缠绵,被翻红浪,此情此景正是:借得花容添月色,且将秋夜作*。

☆、第五十八章

  昨夜星辰昨夜风,昨夜灯烛照情浓。
  昨夜,满室旖旎,满室娇嘤婉啭,满室昵昵情话,今晨天未破晓,旖旎已歇,满室靡靡情味。
  橘色暖灯光里一对有情鸳鸯相拥而卧,男人赤祼的后背和肩头纵横交错深深浅浅的抓痕,肩头还有几个青紫小牙印,另一个,几乎被薄被遮住,清秀俏丽的小脸上还残留着激情褪后的红潮,肤色红润,露出的脖子上星布着吻痕,锁骨以下露出一小片肤皮,那片肌肤遍布青紫。
  一对有情人中的鸯未醒,鸳未睡,他如珍如宝的将她拥在怀里,让她枕着他的手臂弯,贴着他的胸膛入眠,唇角微微上扬,一张俊美的容颜弥漫着温情,灼灼凤目情意流淌。
  男人静静的欣赏着近在咫尺的睡容,那种满足感满心满身,他终于真正的拥有了小媳妇儿,从此以后,小媳妇真正的是他的媳妇儿了。
  中元节那次是第一次,那样的场合,又背负着那样沉重的使命,没有太多的风花雪月之情,风血而止。
  前一次,就算他破了小媳妇的童贞,仍然不算真正的占有,他没有真正的和小媳妇儿融合为一体,昨夜才是真正的洞房花烛。
  男人藏在薄被里的手,轻柔的摩娑着握在手掌手里的柔荑,屏着呼吸,俯身,在小人儿脸上印下温柔的一吻,凤目里溢出几分愧疚,以他的身份,她未来国师的身份,为了她的安全,无法像普通情侣一样来段轰轰烈烈的恋爱,至少在三五年之内,他和她的结合不能光明正大的公之于众。
  他欠她一个盛世花烛夜,欠她一场万民祝福的恋爱。
  他欠她的,唯有倾尽余生对她好,唯有护她和她想护的人平安无忧,做她一生的良人。
  从遇上小媳妇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她的荣辱将系于他,她的幸福将由他承接,她的余生由他陪伴。
  她是他的缘,是他至爱的小妻子,从此,他不再是孤单一人,他也是有家室的丈夫,是有老婆的男人。
  “媳妇儿,我爱你!很爱很爱!”他的唇从她红润水嫩的脸颊滑过,在她耳际倾诉他的爱意。
  爱她,所以总想要变成她的男人才放心,爱她,所以想要时时刻刻霸占着她,爱她,所以总怕她会跟他掰。
  爱她,所以愿奉上所有家产,包托他自己。
  爱她,所以可以在某些时刻一退再退的让步,只想看她在怀他护翼下嬉笑嗔骂,无忧无虑的按她的性子行事。
  爱她,所以情愿做没骨气没原则的男人,纵容她为所欲为。
  最初纵容着她,以为只是因为她是北宫预言中的鬼才国师,他需要她的能力,这个国家需要她贡献力量,所以当孩子一样培养,却不知其实他早已情根深种,或许,自当初的第一眼,听到她的那声“大叔”开始她已深植于心,成为最特别的那个人。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他不知何时醒悟,他只需明白此生只对她一往情深,矢志不渝就够了。
  小媳妇的耳垂很软,冷面神细细的啄了几口,无论他怎么的撩,他怀里的人仍然没有醒。
  啄了几口,他的呼吸又急促起来,就算一夜索求了多次,他还觉得不够,如果不是因为小媳妇累晕过去,他一定舍不得停,才歇了不到二小时,他家老二又苏醒了。
  “乖媳妇儿,我们该洗澡了。”男人在小人儿红肿的小嘴巴上啄了一口,忍着叫嚣的*,用薄被将小媳妇裹起来,抱去浴室。
  到浴室打开热水笼头,他将薄被丢一边,一起跨进浴桶共洗鸳鸯浴,抱着软绵绵的小媳妇儿,泡在热水里,却几乎不敢看小媳妇的身子,那遍身青紫,无不在告诉他他有多浑蛋。
  男人的脸唰的涨红,整张脸火辣辣的,他抿着唇,将小家伙从头到脚洗一遍,再把自己一遍,让她泡在热水里,他裹上浴巾出浴,到外面换去床单,将满是欢渍的被单和被子藏起来,换上干净的一套。
  秋初,京都的天气燥热,基本没人垫被窝,煞星家因为小闺女重伤,生怕她碰着硌着,所以垫上被子,然后就是窝在被窝里开空调。
  整好床,开窗,打开后门,天还没亮,外面的还是灰黑的,灯光从窗子从阳台泄出去,新鲜的带着点湿意的空气钻进来,一点一点的挤走卧室里的*味道。
  冷面神处理后现场,把吹风机接上电,放桌子边,找出小闺女的衣服和睡袍放床上,拿了毛巾重回浴室,将泡在热水里睡得香甜的小媳妇儿捞出来,拭去水,用毛毯裹起来,粗略的帮她擦去头发上的水渍,抱回卧室吹头发。
  抱着自己的女人,男人心里满是暖意,每个动作都是那么的温柔细致,帮她把头发吹干,再抱回床边,一件一件的帮她穿衣服。
  以前,他也帮小闺女洗过澡换过衣服,每一次都是情怀荡漾,每一次以朝圣般的目光欣赏小丫头的身体,他的手,抚摸过她每寸肤肌,他不仅吻过她的唇,也吻过她的脚趾,吻遍了她全身。
  就算有了肤肌之亲,就算有了夫妻之实,再帮她穿衣服,他仍然禁不住血液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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