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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殊-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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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汤公子实在没有亲自去弹琴。代他弹琴的人到底是谁?为什么汤致之要选丹楹?浮烟又送了汤公子什么东西?
汤家二老不晓得这些暗流涌动,只知道儿子在别苑挑媳妇,是有点荒唐的,很怕虞将军等人兴师问罪。但所有家长们知道自己的女儿前去别苑供人挑选,也很没脸面,便都吃下这个暗亏,不声张了。汤家二老放下心来,张罗着成亲。两家纳了采、选了吉日,烹牛宰羊的,就准备起婚宴来。
有个丫头在汤家后院里等人,闷闷的等了好久,蹲地上画了无数个圈圈,那人也没来。她就走出院门,倚在栏杆上透透气,脚跟一下一下踢着栏杆底,掐下了一朵洁白的栀子花。
“够狠的。”有人叹道。
丫头抬头,满脸不悦:“掐朵花,又不是杀鸡杀鱼,狠什么?”
这来的是浮烟。她手里抱着只盒子。有个老婆子陪着她,认得那丫头是汤公子身边的宠婢,名唤殷殷,好生娇纵的,连忙要替浮烟打圆场赔罪。浮烟已经自己笑着解释道:“鸡、鱼,是所谓活物。花、草,是所谓死物。妾身只当姑娘最该懂得爱惜死物呢!毕竟物伤其类。”
殷殷的双眸中似要射出刀子来:“什么意思?”
浮烟曼声道:“呵,只因姑娘天生丽质,看这花儿也美,管它会不会说话,理应爱惜才是。”
殷殷其实称不上很美,生得最多有些娇丽般了,难得是那眉眼之间,灵气四溢,竟叫人有些不敢逼视。
她盯着浮烟看了片刻,婆子在旁边都有些发颤了,浮烟只含笑相对。殷殷错开目光去,道:“大娘子说笑了。”
婆子松口气,领浮烟向前,忽听一声:“浮娘子留步!”乃是汤致之亲自提着袍角大步赶来,让婆子先退下,他且问浮烟:“大娘子今何玉趾临舍下?”
“正为公子大喜,小号也奉香品来给太太。”浮烟将手中盒子举了举。
“我成婚,大娘子有何打算呢?”汤致之紧盯着问。
“恐怕届时不能到场道贺呢!”浮烟若无其事道,“我得上山采香料,毕竟答应了人家……就离开一段时间吧!”朝汤致之眨眨眼。
汤致之目送她身影消失,回头,殷殷站在花下。栀子花肥绿的叶子把茂影投在她脸上,映得她双眸一发黑郁郁的。
“我会确认她的行踪。”汤致之道。
殷殷点了点头。
“累你久等了?”汤致之趋近她,把她双手笼在自己怀里,“我快成亲了,诸事忙,一时抽不得身。”
殷殷又点头。两只手,揣在他怀中良久,仍然冰冷。她慢慢要抽回来:“你休息罢。”
“等我成亲!”汤致之夺着她的手,热切道,“很快了!”
殷殷仰头望着他,郁郁灼灼的双眸里,渐有泪光泛起:“好。”
丹楹跟汤致之成亲那天,浮娘子没有露面。她的香铺关门了。汤致之去确认过,没有异状。
新人进了洞房,丹楹含羞带怯,心如鹿撞,看新婚夫婿,一身红衣,戴着攒珠吉冠,更显得风华照人。
她没发现,在暗影里,有一双发光的眼睛,悄悄的、悄悄的靠近……
忽有一阵风过,微凉的,如女子的叹息。是浮烟么?反正不可能是妖魔。
自从天人与妖魔定契,灵州是真的没妖魔了。
就算浮烟,也绝对不是妖魔。有天人留下的照妖鉴为证……当然也没有人真的拿照妖鉴去照浮烟。但是哪怕他们去照了,也是肯定的。浮烟真的不是妖魔。
可是汤致之听到那叹息声,就猛然僵硬。
丹楹不敢发声询问,但眼神透出了她的惊疑。
汤致之扶着额头,静了静,道:“我酒醉得厉害了,吃不消。”
他就这么告了罪,到外间睡去了。暗影里的眼睛恨恨闭了闭,退去。一夜无话。
这一日天明,新人起来,彼此梳妆换衣裳,拜见尊长、见亲戚,忙得很。丹楹温柔周全,还记得跟公子身边的丫头道声辛苦。
那丫头名叫殷殷,好生灵巧,应声答道:“少夫人从此往后才辛苦了。”
丹楹又把头低了下去,红晕一直烧到耳根。到晚上,汤致之再次进了新房,正要同丹楹叙话,猛听“叮当”一声,有只酒杯忽然落到地上。
汤致之从新床上跳起来,到外间一看,殷殷正抬起酒杯。汤致之紧声问:“这只杯子谁放在这里的?”
“没注意。”
“怎么会掉下去的?!”汤致之再问。
“不晓得……但愿不会打扰公子与少夫人的吉时罢?”殷殷凝视汤致之。
目光是在催促。不用落于言词。他们两个约好的,尽在不言中。
汤致之退了一步。他怕是浮娘子来捣蛋……或者,更糟糕,他想起那句:“如果您改主意了……”
他回房,手捏着衣裳的一角。丹楹的脸色也很苍白。她感染了他的恐慌,却不知该害怕什么,于是便自己胡想着:莫不是虞舒死了,鬼回来作祟?
她实在不觉得比起虞舒来,自己更有资格作汤公子的妻室。虞舒也是这样觉得吧?莫非到底怨怅了,所以要回来复仇?
汤致之握着丹楹的手,问:“怎么了?”
他的手微微颤抖。
丹楹望着汤致之。他的身体不太好,她听说,自从有个丫头病死,他受了惊,一直体质虚弱。那丫头美丽非常,因爱穿红的,得名“红衣”,又聪颖解语,汤夫人喜欢极了,特意遣她在儿子身边伺候,不料红衣痴心妄想,要同公子结发定盟,夫人自然不许,红衣便一病不起。她死不要紧,连累公子也病了。
殷殷是后来买的小丫头,本来生得不出挑,且也常年病恹恹的,偏生病中的汤公子一见便欢喜,抬举她在身边,渐渐把红衣忘了,病势也好转过来。汤夫人连称侥幸,从此宠爱殷殷。
这事,丹楹在娘家便模模糊糊听说过一点,毕竟不是很详细,倒是过门之后,无意之中听到两个仆人嚼舌根说:殷殷原不好看,贴身服侍公子这几年来,举止动静,渐也变得像红衣般灵秀妖娆起来,只是没那么轻狂,进退还算知道点儿本分,夫人才容下了她,但到底有些……
有些什么呢?丹楹猛觉得背后有目光,回头,又不见人,只是凉丝丝的,总有那么点儿惴惴不安稳,仿佛是被鬼怪盯上了。
殷殷早已退下,留新人独处。汤致之坐在桌边对着烛火发呆。丹楹等了片刻,轻轻坐过去。烛光映得她双眸盈盈,汤致之竟有些不敢看,别过头,又觉太无礼了,便随口聊道:“你想家人吗?”
“还好。”丹楹笑了,“就是我七弟弟。等我后儿回门,他看到我,不知会不会跳起来粘到我身上。”有点不好意思的解释,“七弟小我十岁,一直是我陪他在一起。这次我……我出阁时,他哭得比我都凶。我进了相公家门,说起来,也就是这个弟弟叫我放不下……相公?”
汤致之嘴角抽搐着,忽的下定了决心,把衣角扯开了。那里藏的,是浮娘子送的一捻香,用白绵纸包着。这香飞快的撒在烛火上点燃,先放出绿色,绿如小苗萌芽,苗芽里吐出红蕾来,灼灼如霞,霞焰凝了,凝成金,金流动,成水,水纹漫开,把角落中的一个影子困住。汤致之拉起丹楹:“快跑!”
那被困的影子挣扎嘶喊起来,不似人声,而仿佛是遭背叛的野兽。
“殷殷?”丹楹惊惶道。
“不,是红衣。”汤致之凝眉道。
也许是那奇香的作用,整个汤府里人都结结实实睡过去了,如死了一样。影子从香绊中挣脱出来,一路追着他们,丹楹骇得喊叫:“救命啊!”却也没有一个人起来。汤致之捂了她的嘴,拉她到廊下躲起来。汤府寂如古墓,月影幽幽,只有那只鬼影在找啊找:“公子?你答应过我,与我长相厮守!”声调凄楚。
她找错方向,飘得远了。丹楹全身颤抖,向汤致之耳语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此地步,汤致之叹着气,只有坦白:当时弹瑟的就是红衣。她已经是鬼,需要找个合适的附体对象,所以汤致之帮她利用琴瑟和音,来看谁能跟红衣的灵魂合拍。虽说都合上了,虞舒到底太激烈,个性太强,很难控制。丹楹比较软弱,所以……最终汤致之选择了丹楹。
自始至终,汤致之深爱的都只有红衣。红衣当年不是病死的。那样天真热烈的女孩子,那样人见人爱,把夫人哄得这么开心。她和汤致之以为,虽然夫人不至于因此就乐意让一个丫头当儿媳妇,但只要他们两个够坚定、一直求下去,夫人总有一天会体谅他们的心情吧?呵!他们是想作为夫妻,白首偕老。谁知夫人一怒之下,一杯毒酒杀了红衣。
红衣冤魂不散,汤致之也卧床不起。直到殷殷进府,身体实在太虚弱,对一切鬼魅毫无抵御能力,红衣趁机附身,伴了汤致之几年,但到底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两人商定,不如由红衣亲自选定一个与她合拍的人,娶进府来,汤致之趁没人时按住新娘子,让红衣强行附体。但他同情丹楹,不忍剥夺她的人生,临阵反悔。
这段故事,汤致之艰难的交代完毕。红衣找了一会,又飘回来,在极度的迷惑与痛苦中哀哭,面目都扭曲了,狰狞至极。丹楹和汤致之骇得都屏住呼吸,缩着身子躲着……能躲到几时去?
树后有猫叫了一声,红衣立刻扑到树丛深处,猫更尖锐的叫了一声,忽然停了,空气安静得叫人窒息。丹楹和汤致之拉着手,抖抖簌簌的,不知如何是好,却见一片烟雾,不知从何处袅袅浮起,遮在了他们和树丛之间。
远远的,浮烟踱来,轻声叹道:“浣红衣处,公子多情!多情误人哪。”
“大娘子救我!”汤致之跪了下去。
浮烟“咦”了一声:“妾身只是采药回来路过。救什么呢?早跟公子讲过,妾身没有那么无聊干涉别人的事。”
汤致之只有惨笑。
丹楹也跪了下去。
“嗯,你是无辜的,不想陪他们死。”浮烟柔声道,“要我带你回家吗?”
丹楹连忙点头,又摇摇头:“大娘子!您要是有办法,请帮红衣解脱吧,她好痛苦啊!”
是,烟雾渐渐淡了。红衣又从树丛里挣扎出来,口中仍叫着公子,问:“公子啊公子,你不是要留我吗?如今又在哪里?”痛苦得像在刀尖上行走、像有滚油在心腹间烧灼她。她的双眼都红了,肿得厉害。汤致之明明已经在她面前,她却已经看不清。极度的痛苦令她盲目,她朝四处转动着头,仍然固执的叫唤:“公子!公子……”
汤致之堕下泪来:“我不再强留了。大娘子,请……让她走罢!”
哪怕是怀恨消亡,都比这样留着受苦的好。
浮烟点了点头,轻抬双手,将面前的烟雾分开,月华从分开的缺口里洒下来。浮烟用手一挽,像挽上好的丝线般,就挽起了一束月光,再一挽,又是一束,十指纤纤,灵巧拨动,将绵绵月华都织成了网,往红衣身上一撒。网张开,罩紧红衣。红衣伏在地上,再也不能动了,口中仍然呜呜哀鸣。
浮烟口中喃喃的念着咒语,十指相合,要点香了。
这香点燃,一切痴心妄恋,便都归为寂灭了吧?
一点星芒在浮烟指间闪起。
汤致之忽然起身,扑向已经不成人形的红衣。
丹楹想抓他,伸手,他的衣角在她指间滑走。
“她在找我。人也好,鬼也好。她心心念念全是我。一切遭遇都是因为我。我纵然不能帮她留在人间,也绝不能舍弃她。”
他的心声,余音清朗。他抱着红衣,一起碎裂在星芒中。
丹楹尖叫。
一庭星香。
有两个灵魂,在碎裂的粉尘中静静升起。娇婉动人的红衣少女,俊朗多情的华衣公子,是五年前他们最美的样子,一切情劫折磨他们之前,金风玉露初相逢,那最喜悦的样子。
他们携着手,微微的笑着。浮烟抬手招一招,他们便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丹楹呆立着,没有发现浮烟拢着袖子,悄悄离去了。整个汤府醒不过来的梦,也已经结束。
第二十九章
汤家传奇的美貌公子,新婚之后第三日,便这样神秘失踪了。汤夫人哭得昏厥过去,复苏后,只喃喃:是我自己作孽。
而虞舒在汤致之失踪的那夜回到了家中。她确实是海外寻仙芝了。那日,汤致之本想着,传说灵芝也能起死回生,所以在琴瑟相合后,引她到僻静处,郑重拜托她“如果你能帮我采回传说中的仙芝,我总归报答你。”
如果能用仙芝叫红衣死而复生,红衣就不必再附体丹楹。汤致之存着这样万一的梦想。
虞舒寻了几日,不见仙芝,在一座小山状的海岛上,疲倦昏迷。醒转时,她见到浮烟在她身边采下一支小草,欢喜道:“有此灵药相护,真叫有志者事竟成。”
虞舒眨了眨眼睛:“是您救护了我吗?”
浮烟才不要领这份功劳:“我只是采香料耶!碰见你,是巧了。你在这儿做什么?”
“这药……”虞舒望着她手中闪着星芒的小草,“能起死回生吗?”
“什么?怎可能!”浮烟失笑,“只不过送人醒悟而已。”
虞舒似懂非懂,惘然回到家,忽见一个士兵来给他父亲送信,穿着最普通的军衣,却那么高大英朗,与她对视之际,她心弦拨动,竟是跟汤致之也没有过的。
千折百转,良人原来在这里。虞舒百感交集,说不出话。
虞舒成亲的那天,浮烟制了一枚彩香印。是先用雪石做个空心的模子,把香粉填入,然后在香炉上利落一打,轻轻挪开,但见薄云母的炉心垫片上,便多了一团踯躅色花儿,花瓣珍重敛着,护着当中红茸茸的花心。
净炭小火,仔仔细细在炉中烘暖。终于披上嫁衣坐在新房中的虞舒,闻见不知何处来的香气,如此盛大而圆满,仿佛天地之间的有情,此际都得以厮守。
这等幸福之际,她怔怔落下泪来。
“浮娘子吗?”有人客气的找到浮烟,“王想亲自见见你。”
这位王,是个女王。
缇飘女王。
也就是缇宝宝的母亲。
曾经人们以为,缇宝宝应该继任缇王了。他进步实在很快,何况他又跟逸夜公主成了亲。男人成了亲,是该成家立业了,怎么能总是由母亲来摄政呢?
缇飘女王似乎也确实要把政权交给儿子了,但忽然之间,出了变故,人们很惊愕的听说逸夜公主要夺权!
最后,缇飘女王还是老辣,把政变打压下去了。政权目前还是在她手里。缇宝宝在她身边继续学习。而逸夜公主么,也并没有被处死。缇飘女王给采晨家面子,给逸夜公主优渥的生活环境,并且还主动表示,如果逸夜公主以后成熟稳重了,还愿意参与政事的话。她还是会给逸夜公主机会的。至于缇宝宝正妻的位置么,也还是留给逸夜公主,暂时没有考虑替换。
采晨家表示,缇飘女王说得很好。不能对缇飘女王要求更多了!
浮烟正好在飘郡地界上。缇飘女王约见浮烟,应该是要检验一下她是否妖魔。
这次大战之后,大家都很小心了。再也没有人敢蓄养妖魔作佣兵了。凡是看见一点古怪,也都很注意检验了。应该说他们得着的教训是深刻的。长此以往,天人也会注意的吧!
缇飘女王约见浮烟,是作了全面准备的。万一浮烟真是妖,那么和平局面说不定又会打破啊!
不过浮烟从里到外都是灵修者。
流晨宇、愫以期等来助阵备不时之需的人,也就可以回去了。
缇宝宝在缇飘女王的身边,很乖的向他们挥手告别。
他们都在他眼底看到了畏惧。这个孩子,是被吓傻了。政变过程中,到底谁对他做了什么呢?他现在寸步都不敢离母亲身边。
不敢,跟不愿,是有区别的。
一个成年人,寸步不愿离母亲身边,就已经够变态。如果不敢,那就更让人悲哀了。
流晨宇忍不住问:“女王,王子到底受了什么伤害呢?”
他是同情缇宝宝,缇宝宝却背过脸,躲进了母亲的裙袂里。
缇飘女王客气道:“多谢公子关心。现在已经没事了。”
“那就好。”流晨宇这样回答。但他眼睛里的意思分明是:我真怀疑这政变是你自己搞的——不,这几乎是肯定的!因为不想把政权交给孩子,所以把儿子媳妇铁腕镇压了。这倒也说得过去,然而能把自己的儿子都吓成这样,你也真够忍心的!权力到底是什么呢?比自己的孩子更可爱吗?
“公子在想什么呢?”缇飘女王道,“难道在想我对宝宝做了什么事,把他弄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被揭穿了。流晨宇很尴尬的咳嗽一声。
“我告诉你,”缇飘女王抚着缇宝宝的头发说,“我爱他。我愿意为他做一切事。”
看着她的眼神,流晨宇相信了!
他难道是个轻信的人吗?这一刻他真的相信缇飘女王是真心的,在她眼里,权力真的没有儿子这么宝贵。
所以说,她没有设计政变、陷害儿子媳妇咯?流晨宇觉得有点乱。
这时候,愫以期开口,道:“女王,我可以见见逸夜公主吗?”
有人说缇飘女王把逸夜公主软禁了。
软禁的意思,就是日子过得还是舒服的,但是不可以见外人了。
缇飘女王倒是不介意让愫以期他们见见逸夜公主。
逸夜公主在一个动物园里。
不,与其说是动物园,不如说是伊甸园吧!或者至少是野生动物园啊!因为里面的动物都没有关在笼子里呢!以愫以期他们的能耐,也不用坐在有护栏的车里招摇过市。他们直接就走了进去,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些动物。什么猪啦、斑马、野猪、水牛、瞪羚、成群的羚羊,貂,大象,紫貂,豺,大山猫,箭猪,松鼠,野猫,虎形猫,还有各式各样的猿猴,黑猩猩,孔雀,鸵鸟,鸫,灰红色山鸡,蜜蜂,蚂蚱,当然还有蚊子!
这些全都是灵民变的啊!
缇飘女王说,这些都是造反者。
她大慈大悲、大仁大义,没有杀他们,但是把他们都变成了动物。
这并不是妖法。灵术中也有把人变成动物的术法,而且能让人的习性都变成动物哦!
譬如说变成豺的,就会想吃山鸡哦!
愫以期他们看见逸夜公主就在动物园中。他们向她打招呼、向她问好。
逸夜公主有一会儿没有回答,好久才仓促迸出一句:“我不能说话!我只要一分心,就会——”
一只野猫扑向孔雀。
逸夜公主连忙把它们隔开。
它们现在都是她的责任。她要照顾它们吃得饱、不太冷不太热、生病要医治,还要避免它们互相残杀。只要一点分心,就会出问题。这就好像一个人要照顾自己每分钟心脏跳多少次、眨眼多少次、呼吸多少次,不然就会缺氧啊生眼病啊什么的,可以想像要有多忙!
一般动物都会照顾自己。但是这些刚变成动物的人,还不太懂。所以需要逸夜公主及时发现不对、帮它们的忙。普通动物互相捕食没有问题,但逸夜公主不能让它们自相残杀!
这样一来,逸夜公主就很忙很忙了。忙得没空跟人诉苦、也没空逃跑了。
缇飘女王用她的责任感,把她软禁起来了。
愫以期等人默默告退。
“我做的事哪里不够仁慈吗?”缇飘女王还问他们。
“不。”愫以期欠身,“没有诛杀,就已经够仁慈。”
连采晨家都没有意见了。他能有什么意见?
流晨宇在路上倒是发表意见说:“所以真的是逸夜公主想篡位吧?”
愫以期只是答道:“唔。”
并不是附和,只是敷衍。
流晨宇不满:你对我的见解有什么反对理由哦!
他进一步对愫以期道:“你也看到啦,女王是真的爱她儿子。”
“唔。”
“她愿意为他做一切事!”
“唔……”
“那还有什么问题呢?”
“一切事啊……”愫以期道,“我只是忽然想起了一首歌。”
“哦?”
“我爱你,我将为你作一切事,但是千万不要离开我,否则我将死去。”
流晨宇骤然沉默了。
她爱他,她也愿意做一切事来阻止他的离去。那么,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呢?
草原暮色苍茫。
流晨宇忽然问:“这样子的灵民,就比妖魔更有资格在灵州生活吗?”
好久的沉默。久到流晨宇以为再也得不到回答的时候,愫以期道:“也许有人是这样想的。只要还有人可能这样想,我们就没有资格把灵州交出去。”
“因为一旦把灵州开放给妖魔,他们就会掐灭灵民的生存机会?”
愫以期不语。
“因为灵民比妖魔弱?”
愫以期不语。
“我们是弱者吗?”
愫以期终于开口了。他道:“走吧。”
有的问题,并不是真的需要答案。
缇飘女王回去,对浮烟说:“你可以走了。”
浮烟却道:“我真的可以走了吗?”
缇飘女王挑了挑眉。
浮烟道:“也许我真的不是妖魔……可是,我某种程度上同情妖魔哦!”
缇飘女王正色看她了:“某种程度上,你这种说辞就足以判你的死刑了。”
“是的。”
“然而你还要说你同情妖魔?”
“我不敢说。是不是呢,还是交给女王判断比较好。”
“判断的依据是?”
“我有时候做梦,梦见一些很疯狂的场景。有的场景甚至可以连缀成完整的故事。我把它们说出来,女王判断我该不该死,好吗?”她道。
缇飘女王同意了。
于是浮烟开始讲故事。
她讲故事的时候,直接把自己代入故事的主角,用第一人称,说“我”。
我一直坚持认为,是亚明拐带了我。
在遇到亚明之前,我是一团悠哉游哉、胸无大志的荧火,住所是一只陈年的骷髅头。某天我出去觅食,乌漆漆的夜色里,猛见两粒绿光,还以为来了同伴呢!还是两个!特高兴的要扑上去拥抱!忽然想:“万一它们是坏蛋呢?万一它们要揍我呢?孤荧难敌二火啊!”我……我便贴着地面,掩饰光华,谨慎的摸过去。那两粒绿光动来动去的,不管怎么动,间距都一样,像士兵排队出操似的。我正感慨着人家纪律多严明,一看就知道经过严格训练呢!它说话了:“喵……”
好吧,原来是只流浪猫。两粒绿光是它的眼睛。猫肉并不好吃,而且它还太瘦,瘦得我都不好意思烤它了!于是就把它拎回去养一养,万一到了荒年……咱也算有个家畜储备不是?结果越养它就越肥了,以至于每次喂它的时候我都要威胁它:“再吃!再吃我就把你当油灯点了!”它笑眯眯舔舔我的手,又跑回去吃,肉膘子一滚一滚的……好吧,我想我总有一天要找个黄道吉日把威胁变成现实。黄道吉日总也没找到,而它胖到一定程度就不再胖了。我在头骨里头打盹休息时,肥猫就会一滚一滚的踱过来,趴到头骨上,像老母鸡孵一只鸡蛋,把我保护在它的肥膘下面。每当这时我就会深深觉得岁月静好,岁月静好,我跟我的家畜在这里凝固住了,永永远远不会变老。
——直到亚明出现。
他一出现就叫我觉得不舒服,穿得破破烂烂、拄着杖子,多乞丐的样子,眼眸却水晶剔透,一看就知道惹不起。
惹不起还躲不起?我拉了拉肥猫,暂且蹲一边去,等他走过了我们再享受我们的日子。
我没想到他走到这边,抬手就把我们的房子——那个头骨,从地上取了起来。
“呼噜!”肥猫跳出去,冲他吡牙。
“一边去!”他挥手,“找老鼠玩去。你又不是狗,啃骨头这项运动不适合你。”很仔细的抹去头骨上的灰。
“嗡嗡!”我也跳了出来,鼓着绿芒向他抗议。
“好啦,这样是不是很合适?”他兴高采烈把头骨安在棍子头上,挥舞一下试试,“像不像一个特厉害的术士用的特厉害术杖?哦对了,我叫亚明。”
管他叫什么。他像强盗才真!连死人骨头都抢呐!我像只勇猛的绿头苍蝇,盯着他的眼睛猛撞,不信他不怕!
“喂喂,你们这是干嘛?”亚明不胜其扰,手抱着头,同时想把肥猫踢出去——它死死压在亚明脚上,实在太沉了,亚明连脚都难以抬起来,更别说完成“踢”这个动作。“你们太不讲道理了。”他呜咽。
“你才是!你们全家都!”我控诉,“这是我的房子!”
肥猫负责咧嘴,给他欣赏森森白牙。这一口若咬在腿肚子上……哼哼!肥猫的胃口可好得很!
“好吧好吧!”亚明妥协,“我们各退一步好不好?装饰物送给我,你可以继续住在里面,我带你一起旅行。”
——似乎还可以接受。我上下晃了晃,飘进头骨里,算认可了。
肥猫抬起一只前爪。
“干啥干啥?”亚明发怵。
“带它走。”我从骷髅骨的眼窝里又探出身来,很好心的翻译,“它太胖了,走不动,要你抱。”
“为什么我非把它也带走不可!”亚明五雷轰顶。
“困为你抢了我的房子,它是我的家畜。”我不耐烦了,“走不走?”绿芒一闪一闪,很想把他那头乱发烧着玩玩。哗!肯定是很美的一蓬焰火。
“算我败给你们。”亚明嘟囔着,拄着棍、抱起肥猫,开步走。走啊走。我窝在骷髅头里一摇一摇的,快盹着了,睡眼惺松的问:“咱们要去哪?”
“前面好像有个林子,”亚明道,“去那儿坐坐吧。”
“哦。”我随便的应了一声,继续酣睡。肥猫的呼噜声在我耳边响,非常催眠——直到周围绿光四溅,空气森然,好像一下子冷了八度!
“怎么回事?”我能多快有多快的蹿出来,立刻又用同样快的速度蹿了回去,全身发抖,搞得头骨都咯嗒嗒的咬起牙来:“这是茶、娓、林!”我跟亚明咆哮。
肥猫陪我咕噜咕噜的抓狂。
不怪我们胆小。天下七十二福地之一的茶娓林,周围都设有结界,树木上飞起绿光,不是荧火,是术火,连荧火碰上去都要被击碎成飞灰的好不好!
“不要怕呀。”亚明安慰我们,淡定抬起脚步,身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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