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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心理诊所-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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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妮想着,忽然脑子里一片空白,转眼间,她刚才想的一切都已经不见踪影。
“甄妮小姐,您不要害怕,上帝一定是站在我们这边的。”唐友莲不动声色地拿起玉版,“无论哪个女巫有多可怕,您都要为了您最爱的人去对付她。不是吗?”
“你是基督徒吗?”甄妮茫然地问。
“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甄妮小姐。”
“……”可是我不是基督徒啊。甄妮刚想说话。席倩这时候也开口说话了。
“任何敢于拆散他人家庭、掠夺他人爱情的人,都得死。”
“……”
家庭?爱情?甄妮有点疑惑,心想,家庭和爱情有什么必要关系么?在甄妮这种纯美式思想的青年看来,爱情就是爱情,家庭就是家庭。两者没有关系。或许爱情会使两人步入婚姻,婚姻会造成一个家庭的形成。但是这个年代,丁克多时髦啊,为什么要把爱情埋进婚姻的坟墓和家庭的监牢中呢?
啊,混乱了混乱了……刚才我在想什么?李欢,对,我爱过他,我不能看他被一个邪恶的女巫给毁了。
“来,甄妮小姐,我们继续吧。”唐友莲将那个破碎的水晶球收拾掉,又拿出一个水晶球,“这块玉版是华国的宝物,你可以直接握住它,它能给你的诅咒增加很多力量……”
甄妮接过那块玉版,不由自主地握紧。眼前的一切让她有一种不真实感,但是她还是将另外一边手放到了那个水晶球上面。
“美丽的女孩,高明的女巫,你将受到这严厉的诅咒……”
☆、第九十二章 飞拍狂魔的传说
“无论是什么情况,我们都不得不防。”
这句话已然是诊所里四个人的共识。韦香途画符纸,徐麟夕准备法事用具,徐青和李欢在一边打下手。一场驱邪法事就要进行。
只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韦香途显然状态越来越差了,虽然开着空调,她却依旧满头大汗,连刘海都被粘成了一片,贴在额头上,她生怕汗水滴下来漾开符纸上的墨渍,不得不停下来擦汗。李欢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却只能递过去一杯冰水,道:“香途,要不要把空调气温再调低点?”
韦香途点点头,接过水,几乎是一口气灌了下去,用纸巾擦擦手,继续画符纸。徐青看了看这边,皱皱眉,放下手中的糯米袋,起身道:“麟夕你去画符,李欢过来帮我混点鸡血,香途,你回房间躺着去。”
香途刚想说什么,却只能在一阵晕眩之后只能点点头,由李欢扶进了房间。睡下之后,李欢轻轻给她盖了一张凉被,便走出去了。
“麟夕……你们是不是从左孟那里知道是消息?”
再三思量,李欢还是问出了口。徐麟夕对他也没有避讳什么,道:“是的。也只有他次啊会有事没事还记挂着韦香途了。那天他也在那家餐厅里,还和唐友莲打了起来。说实话,他居然能在唐友莲那样的手下逃脱,也是很不简单的了。”
李欢沉思片刻,终于也只是道:“代我和香途谢谢他。”
徐青却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其实你不必如此避讳庄子梦,庄子梦已经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了,左孟也不过是一个结了婚的普通男人,你觉得他还能跟你抢韦香途?”
李欢苦笑道:“阿青,我有点乱,不要说这些事情,好吗?”
“……好吧。”徐青无所谓地道。反正她也不是个很热心的人。
第二天韦香途醒过来的时候感觉已经好了很多,不过因为炎热至极的天气,她还是一头钻进了浴室。泡在清凉的水里,她感到轻松了不少。
只是……老是这样不是办法,长期处在挨打的被动状态,实在让人受不了。
有什么办法能主动找出唐友莲他们呢。
想着想着,韦香途下定了决心。
从浴缸里走出来,将水擦干净,穿上衣服,走到楼下,李欢刚好从外面回来。
“这附近哪里有卖鸽子的,你知道么?”
“……你要鸽子做什么?”
“我想试试……我师父的一个办法。”
其实这原本是一个非常耸人听闻的事情。在周有大师年轻时,曾经游历到某座小城。那时候,小城中很多人都人人自危,因为小城中出现了一个“飞拍狂魔”。这个人经常时不时地给一些有钱而又做过什么亏心事的人寄一些照片。这些照片以一种奇怪的俯拍的场景,将那些人做不可告人的事情时候的现场拍了下来。这个“飞拍狂魔”就以此勒索了不少人的钱财。而且他投寄照片不通过邮局,而是直接装在一个信封里,然后这个信封就会出现在受害人的房间里、车子里。更奇怪的是,他拿钱的时候,总是让人将钱分成几百块的小份额,天黑之后放到某个地方然后迅速离开。曾经有人报过警,但是却毫无用处,根本无法追查。甚至那时候,警察已经团团隐蔽在那个藏钱的地方,但是,连个人影也没有出现,第二天,钱就不见了。
虽然事情干得很是私密,警方也为了不引起恐慌而没有公开,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飞拍狂魔”的名气开始在小城中流传了下来。在人们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中,这个“飞拍狂魔”俨然成了个飞天遁地的隐形人。当那些人在做什么坏事的时候,他就在这些人的上空,手持相机,将现场的一切拍了下来,然后通过种种神秘的手法,赚取一大笔钱。在有些人看来,这个人是个劫富济贫的好汉,是个正义之士。在有些人看来,他能偷取所谓的有钱人的*,就未必不能偷取别人的*,是个极容易造成恐慌的高端犯罪。
而那位报警的人自然是第二种想法。他其实也是无辜躺枪。他是这个小城的政要,只是和老婆性格不合,两人早已秘密离婚。他经常去和他的现任妻子私会,结果被这个飞拍狂魔拍到了,并且向他勒索一笔钱。他怒而报警,并且在媒体上公开了自己的家庭情况。但是没想到,警方对此毫无办法,只得另寻他路。
恰好这时周有大师来到这座小城。经由圈中人的引荐,那位政要将此事托付与他。当时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却没想到周有打开了一个关口。
由于之前的受害人多多少少都做过亏心事,自然是不敢向警方承认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而周有大师则不同。这些阴阳两道行走的人,自然在阳世也属于灰色人员。周有大师查到的线索也不多。综合起来也就两点——说是俯拍的照片,完全俯拍的,只是在户外才有的。而更多的,是以一个刁钻的,类似窗户或者通风口上方的角度拍下来的照片;还有,嫌犯选的放钱地址,都是在树木茂盛、人迹罕至的地方,比如偏僻的公园、放假了的学校的一角等等。而且,周有大师还碰到了一个正在被勒索的人。
这个人是谁周有大师并没有说,因为毕竟拿人钱财**。周有大师当时的打算是引蛇出洞。便让他按照那个人说的去做。天黑之后,受害人便将分成好几小份的钱放到了飞拍狂魔指定的地方。周有大师则是放了一个纸人在附近,通过纸人上的“天眼”,观察着一切。
凌晨三点的时候,飞拍狂魔的“取款使者”终于出现,结果却让周有大师大吃一惊——
是一群鸽子!
这些鸽子明显训练有素,它们甚至没有叫一声,按照顺序一个一个地拍着队,将一份一份的钱叼起来,然后飞走了。
☆、第九十三章 灵鸽
事情到了这里,一切都好解释了。这个所谓的飞拍狂魔,其实是一个善于驭鸟的人,他利用安装在驯养过的鸽子的腿上的微型摄影机,偷拍、投信、取钱,一步到位。
只是,这些事情说起来简单,但是在那个电子科技还不发达的年代,这种已经属于高科技高智商犯罪了。而且,当周有大师准备追着鸽子去查的时候,却发现这些鸽子居然飞出了城外,赶往另外一座城市。
这些鸽子异常迅速,周有大师不得已唤出鬼仙,让他去追。那个鬼仙原本以为不过一群鸽子,没什么要紧,便肆无忌惮地直接追上去,想直接将自己的魂灵依附在鸽子上,到了地方再“下车”。没想到,在他追上去的一刹那,他赫然发现,这些鸽子的体内,都冒出了一个一个小鬼!
涉及了鬼神的事情,在别人看来是更加棘手,在周有看来却是正好。老本行,圈内人,查起来是顺顺利利的,而且私下处理,更是能按照自己的利益所需折中……当然了,这些主意,都是王老爷子给想的了。
周有大师当时只是顺理成章地查出了一切事情的幕后黑手——灵鸟公孙家族的一个落魄子弟公孙默。这个人心性原本不坏,只是因为父母那一代是私自违背家族的命令私奔出来的,而且他的父亲在他生下来之后就死了,因此从小穷困潦倒,养成了一种偏激孤僻的性格。他自诩为正义之士,却视规章秩序为无物,虽然发觉自己驭鸟的天分异常地高,却没有一丝回归家族的意思,反而自行其是,渐渐走入偏道。公孙家族那时正处于没落之时,听说有这么一个天才遗珠于外,便想将他拉拢回来。
周有大师第一次和公孙默碰面的时候,他们差点打得你死我活。双方都是不善言辞之人,更何况道不同不相为谋。幸亏王老爷子之前就和公孙家的人搭上了,及时赶来救了对方。一阵协商之后,公孙默答应回归公孙家族,并且不再弄出飞拍狂魔之事。而周有大师则会放出飞拍狂魔畏罪跳海的事情。而公孙默和公孙家族对周有大师和王老爷子的补偿除了钱之外,还有公孙默自己发现的,以鬼灵附于飞鸟之上,更好地操纵飞鸟的邪术——原本他们公孙族的人就有通鸟语的异能,只是驭鸟还要看各人的天赋;而公孙默所悟出的这个邪法,则是让所有人都有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来驭鸟——只要你能把自己要他们做的事情说清楚,鸟儿身体里的鬼魂都会按照你的话去做,而且尽心尽力做到完美。
至于如何将鬼魂附到飞鸟之上、并且让这些鬼魂对你言听计从,这就是邪术的具体内容了。所谓的“商业机密”。
这个邪术不能轻易再用,周有大师教授之前就曾经一再叮嘱。而且以韦香途的资质、实力,用这种邪术明显更是有可能失控。
但是韦香途的自信从来都是满的。她想到了,自然就会去做。而且她不认为自己会失手。据她自己说,她以前就用过很多次。只不过一只鸽子她只用一次,因为用多了,就像被鬼上身久了的人,鸽子必死无疑。所以她家里有一群鸽子。
李欢将她带到了宠物市场。原本李欢的目的是菜市场,不过一听她的打算,就觉得菜市场里面的肉鸽根本不会顶用了。他们看中了一种耐于长途飞行的鸽子。那个老板吹得神乎其神,说什么得过国内外的赛鸽大奖,各种奖牌的照片都摆出来了。韦香途和李欢自然听得是一愣一愣的,一问价格,一只四百五。
不贵,真的不贵,谁家的稍微好一点的个性宠物不值一千八百的?可是问题就在于,韦香途和李欢可没想买只宠物鸽子。
于是乎,他们还是去买了一笼子的肉鸽,一只四十块,买了五十只。韦香途感觉有些心疼了。乡下的东西真没那么贵的好吗,在乡下二十几块都能买一只很可爱的猫了……这哪跟哪?既然来了这地方,还是老老实实习惯这里的生活吧。
回去的路上照样去西格路买了些道具。然后韦香途想起来,自己没有什么能当苦力驱使的鬼魂啊。
无奈,大白天的也不好找鬼魂去,先回家吧。
两个人回到诊所的时候正好黄昏。把鸽子笼放在院子里,抓了些米粒喂它们,两人就开始收拾东西做饭。至于鬼魂的问题,韦香途却已经想好了,自己先去随便抓个鬼来用。
而且她也忽然间觉得有些匪夷所思,自己居然没有养一只鬼仙来当苦力——不对,当助手或者打手,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她实在应该考虑一下,去弄个鬼仙来用。
而且,好像就有现成的?
吃饭之后,韦香途便拉着李欢出去了。其实她去的地方也不是很远,就在双清路附近,一个因为楼房年久失修,而已经废弃的小区。不过那里并没有被拆迁,因为传说那里闹鬼。平时也有不少年轻人会为了秀大胆或者别的企图而三五成群或者带着女朋友去那里探险,但是基本上都是一无所获,而且也对里面的情况语焉不详。在有几个青年人回来之后由于某种事故而死去之后,这里更是成了一处禁地,以至于人们都不大会去谈论了。
李欢和韦香途对于这些故事原本不怎么上心。李欢是漠不关心,韦香途更是圈子狭小,连听说这件事都是因为李志之前的同学怂恿李志去看看。李志心里也有些害怕,便回来询问韦香途的意见。韦香途查了一下地图,发现就在附近,走几分钟就到。便自己先去看了看,结果却发现一团黑气在上面盘旋,而且,她更是发现,废弃的小区里面,有一双赤红的眼睛,仿佛在盯着她。
红色,没错,天生的敏感意识让韦香途感应到了那个鬼的真身——这是个红衣鬼。
按理说,像韦香途这种人,不应该放过这种所谓的除魔卫道的机会,哪怕是超度了那个鬼,也是功德一件啊。
不过,韦香途最终没有去做,因为那时候,她已经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懒洋洋的状态了。只是嘱咐了一下李志,说里面的鬼比以前要杀他的黄衣鬼还要厉害上两层,李志就完全没有了去试探的勇气。同学们问起时,他也是坚决不去,哪怕是嘲笑他是胆小鬼,他也只是神情惊恐地摇摇头。毕竟那些事给他带来过巨大的阴影。而他的这种态度,却让那些孩子误以为他是真的去过,被鬼吓成了这样。可是他宁愿说没去过,也不愿说里面的情景,可见那里多么可怕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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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红衣男鬼??(补更)
这个废旧的小区一眼看过去还真有鬼屋的气质啊,杂草丛生,霉苔满墙,绝大多数窗户有框无玻璃,阳台上还残存着似乎连收都来不及收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地,偶尔有风吹过,还会在昏黄的路灯下投下摇摇晃晃的影子。
若非身边有一个韦香途,李欢是打死也不会来的。即使是以前不信鬼神的他,也不喜欢去那种地方凑热闹。从心理学上来说,哪怕真的知道那是人造鬼屋,里面的“鬼”都是人扮,说起来的时候,都觉得自己不会害怕,但是真到了鬼屋里面,各种感官的刺激和氛围影响,都会把百分之九十的人给吓到。就比如看电影,我们也明明知道那是假的,可是还真没几个人在看到某个镜头、听到某个声音的时候不会心中一惊、余悸犹存。
而李欢素来不太喜欢被别人和外界的信息干扰自己的情绪。因为他已经时常被自己的病人弄得心里纠结了,不想再给自己找些无谓的麻烦。
不过,像韦香途这种大无畏的积极精神感染,他倒不排斥。跟着韦香途拿着大号的电筒就这么大摇大摆进了小区,他觉得自己甚至有点期待,还有种打怪的小激动。
阴风阵阵,两个人的感觉却是凉快。
楼房旁边的树上忽然掠过一个白惨惨的影子,把李欢吓了一跳。韦香途也不由得拔出了自己的桃木剑,仔细一看,却松了一口气。
“是一个小鬼,白衣小鬼,不要紧的。”
不过韦香途也很是犯疑,这个白衣小鬼的样子,似乎还真是个孩子。怎么回事?少年早夭,留连世间,却没有什么太大的怨气?
楼梯道上也是一路狼藉,灰尘和霉菌、被天气弄得早已干燥得像枯草一样的苔藓都发出一股子呛人的霉味。感到离煞气散发的地方越来越近,韦香途停住了脚步。
收起桃木剑,将它背在身上,韦香途从包包里取出一个铜铃,轻轻摇起来。
这是唤神铃,一般阴阳师想要收鬼仙的时候,都可以拿它先和鬼打招呼。这是阴阳两界的一个约定。如果这个鬼愿意做鬼仙,而且意志还能控制自己,就会先停止一切敌意,出面交流。如果双方谈的好,那就好聚好散,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各自走开。当然,如果谈崩了,各求平安吧。
而今天这个鬼明显有这方面的意向,而且并未丧失神智。其实想想看,光凭他没有把所有闯进鬼屋的人都弄死,都已经表明他还能控制自己了。
只是,当那个鬼缓缓出现的时候,却让韦香途和李欢都楞住了。
一个一身红衣、赤红眼睛、红唇鲜艳、红色长发却高大魁梧、脸色阴沉的……男鬼??
噢,他怀里还抱着那个白色的小女鬼。
“是你们在叫我吗?”那红衣男鬼问,语气平淡,声音低沉而沙哑。
“是的,我叫韦香途,这是我的男朋友李欢。”韦香途平静了下来,答道。
“为什么要叫我?”
“想请你当我的鬼仙。”
“给你干活有什么好处?”
“好处很多,你想要什么?香火供奉,鬼食灵衣,或者生前的为了心愿,甚至未来可以帮你做一场超度法事。而且你当了我的鬼仙的话,我会积极为你寻找攒功德的机会,让你的来生过得平顺富贵。”
“打个杂就有这么多好处,小姑娘你挺厚道。”红衣男鬼若有所思,“不过我不是很在乎这些。我在这里还有事情,我不想走,你们回去吧。”
“就算你成了我的鬼仙,我也可以让你住这里,只要你在我有需要的时候赶过去就行了。”
“……你有什么非得找我这样的鬼去做的事情吗?”
“现在倒是没必要非找你这样的鬼不可,不过,既然有这个机会,我就随便问问。”
“那你现在是有事情必须用鬼吗?”
“是。”
“那好。”
那个男鬼将那个小女鬼放了下来:“你能用她吗?我看得出来你们不是恶人,只要你们叫她做完事情把她超度了,就可以了。而我是决不能离开这里的。”
“好吧。”
韦香途没想到今天碰了壁,难免有些怏怏不乐,但是既然有了这个小女鬼,凑合着用吧。
“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徐如黛,是我的妹妹。”
“哦。”
红衣男鬼将徐如黛抱了过去,李欢这才发现,他是天灵盖被打破了,所以眼睛充血,留下来的血将头发和衣服染红了,很明显他还吐过血,嘴唇也是被血染红的,甚至还给李欢一种正在向下滴血的错觉。
李欢和韦香途都有点好奇这个鬼的经历,但是却都不好问,韦香途抱过轻飘飘的徐如黛,对那男鬼点点头,道:“我会照顾好她的。事情完了之后,我会及时超度她。”
“不要让她太累了,她还小。”
韦香途想了想,忽然道:“那算了,我要做的事情有点危险,她恐怕应付不过来,我自己超度她,然后去找些恶鬼来做算了。”
“什么事情?可以说说吗?”那男鬼想了想,问。
“我是要找个鬼魂,让他附体在鸽子上,满城转一圈,去找一伙穷凶极恶的人。这事情不累,但是我就怕被那伙人发现之后,连鸽子带鬼给油炸了吃掉。”
“这个……直接让鬼魂去,不就行了吗?何必要鸽子?”
“鬼也会在某种情况下迷路,但是鸽子多半不会,而且有鸽子作为载体,白天也能出行,而且不会累。”
那个男鬼奇怪地看着她:“鬼也会迷路我没听说过,但是这个鸽子载鬼……”
韦香途耐心地解释道:“法力高超的人能做出连鬼都困住的鬼打墙,不可不防。至于鸽子的事情,是我的秘法了,除非你想亲身试验一下,不然我不会跟你说的。而且,你要是在等人的话,大可以趁此机会在这座城中寻找,不是吗?”
红衣男鬼若有所思地笑笑,道:“好,我答应你了。”
☆、第九十五章 后半夜
这个红衣男鬼虽然感官上给人的感觉奇怪了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给李欢留下一个还不错的印象。而且这鬼已经收起了鬼相,露出了生前的正常样子,是个看起来很是成熟稳重的大叔——除了那一头奇怪的长发。
他叫徐乐,生前是某个大学的的美术系教授。李欢不禁有种“果然是搞艺术的人的所谓艺术气质么”的想法。徐乐没有说自己的死因和留连在那里的原因。只是,当李欢和韦香途知道徐乐的妻子出门办事再也没有回来之后,就隐约猜到了徐乐在等的是谁。只是,他为什么会和妹妹死在了这里?而且,这对兄妹的年龄差距也太大了点……
这不是他们该问的,也不是他们能问的了。
毕竟成了他们的鬼仙,就该互相信任,而且之前做过什么事情,都得一笔勾销。
韦香途将早已准备好的符纸拿出来,烧成灰,放入竹筒装的清泉水中递给徐乐,徐乐毫不犹豫地将纸灰水喝了下去,这就宣布着他成了韦香途名下养的鬼仙了。抱着徐如黛钻进竹筒里之后,韦香途就塞上了软木塞,将他们带走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将徐乐附在鸽子身上,然后开始在这一大片城市里寻找了。
时间已经是后半夜,韦香途和李欢却要一路走回去。静悄悄的街道和昏暗的路灯下却并不是完全沉寂的,偶尔会走过一两个匆匆忙忙的身影,或者躲在阴影中低声说着什么的两三个人。还有一群一半喝得醉醺醺的人,喧闹着走过去。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店和便利店也都开着灯。凉爽的夜风吹去了夏日的灼热,两人的心情仿佛好了许多,不知不觉地,轻轻牵起了手。
“小时候我就一直和别的孩子合不来。但是我却一直没有发现。我只是有时候觉得无聊,所以就每天都在师父的书房里看书,玩师父的桃木剑。那时候我还是管师父叫爷爷的。四年级的时候,我想像我父亲一样做个语文老师,五年级的时候我想当科学家。六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把鲁迅当成我的偶像,初中的时候我开始想当漫画家。可是后来我却明白了我这一辈子的使命。不过就算是如此,我也没有放弃我喜欢的一切。只可惜,喜欢只能是喜欢,没有任何天赋的人,终究只能是个爱好者。我隐约记得我的读书时代获得的最多荣誉,是各种体育项目。不过,我根本不喜欢体育。”
李欢微微一笑,道:“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些啊。”
韦香途耸耸肩,道:“不知道为什么,很多时候我想回想过去,都会感觉到一阵撕心裂肺,那种痛苦太不可思议了。我都不敢想。”说着,她纤细的眉微微皱起,“我最近在想,我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障碍了。”
李欢停住了脚步,韦香途也停了下来,侧过脸,看到他站在一片阴影中,看不到他的表情。
“你真的这么想吗?”李欢略略沉默了一会儿,才语气平淡地回答。
“是的。”韦香途点点头。
李欢笑了笑,才用有点忧郁的口吻道:“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记性太好。”
韦香途也笑,道:“第一次听到你说这样的话。”
“你说起你以前的事,我也说一说我曾经碰到的一件事情吧。”李欢恢复了正常,用一种轻松的口气说了起来:“那时候我还在美国读书,那个女孩是我偶然碰到的,她的取向很正常,但是她的一个朋友却是个同性恋,而且非常爱她,后来她的朋友为了救她,死了。”
韦香途闻言,刚想说什么,却忽然头脑一片空白,身体失去了重心,不由得倒了下来。李欢慌忙扶住了她,她却惊恐地抓住了李欢的肩膀。李欢只好顺手将她抱入怀中。
“香途,香途,你怎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我感觉天旋地转的……”
李欢此刻非常后悔,却不能不强颜欢笑道:“不是中暑了吧?”
韦香途摇摇头,定了许久,才恢复过来,道:“我们回去吧。”说着,自己站了起来。李欢却也不敢大意,依旧小心翼翼地扶着她。还好,回到诊所的时候,韦香途似乎也恢复到了最好的状态。
院子里的鸽子都睡着了,但是李欢和韦香途却还都不想睡,也不能睡,他们还有事情要做。
打开鸽笼,从里面随便抓出了一只鸽子。在睡梦中被忽然惊扰,这小东西当然惊慌异常。然而,在韦香途用朱砂在它的脖子上画了一个圈之后,它就安静了许多。韦香途将它放在地上,让李欢看着它,然后又进屋拿了一杯水,从包包里取出一张奇特的符纸,放入水中,然后拿出装徐乐的竹筒,打开了塞子。
“到这个杯子里面去。”韦香途对徐乐道。
“好。”
徐乐此刻也异常好奇,便径直“走进”了杯子。杯子里的水蓦然变成了绿色。徐乐好奇地浮起半个身子,道:“这是什么?”
“法具。”韦香途不多解释,打了个响指,那个鸽子便走了过来。徐乐又缩回了杯子里。韦香途手拿杯子,缓缓地将水从鸽子头上淋了下去。
鸽子一动不动,而且虽然被水浇到,却没有一根羽毛是湿的,地上也没有留下水渍。倒完水,徐乐的虚影便从鸽子身上冒了出来。
“就这样了?”他半信半疑地看看自己,“我附身到这鸽子的身上了?”
韦香途松了一口气,道:“嗯,施法很顺利,就算是白天你也不用愁了。”说着,韦香途顿了顿,道:“你习惯一下这个鸽子的身体,我和李欢进去给你弄一份地图,你一个一个地方排查。”
徐乐点点头,道:“好,不过你们具体是要找什么人?有照片吗?”
韦香途望向李欢,李欢却摇摇头,道:“我没有甄妮的照片,都扔了。”
“……那她有没有脸书账号什么的?可以上去找。”韦香途的反应向来迅速。
☆、第九十六章 弃子
偌大的城市总是不会缺乏各种可看的景致,尤其是夏天,街头绝不会少了穿着清凉的美女。不过,在一个孩子看来,太过漫长的假期和没有小伙伴的情况让这座城市非常无聊。此刻这个小女孩正无所事事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连秋千都已经不那么吸引她了,但是她立刻又发现了一个让她很感兴趣的东西——一只落单的鸽子。
这只胖胖的鸽子似乎飞累了,停在了一栋楼房的窗户上,并且用着鸟类特有的欢快跳跃的步伐悠闲地散着步。只是,那只鸽子似乎对紧闭的窗户里的事情很感兴趣,一直脑袋朝里。但是就在房间里的人拉开窗帘的一瞬间,那只鸽子就忽然飞到了上面一层。
甄妮拉开窗帘,却发现外面什么也没有,不由得皱皱眉。
她最近总是感觉被人偷窥,难道是错觉?
或许应该就听唐说的那样,住在他那里会比较安全。
可是她实在不喜欢拘束的感觉。
而且,在中国待得越久,就越发现自己的不对劲。
这些天以来,她一直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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