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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书屋-第4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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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可以说,自家祖宗——初代,
之所以能重整地狱山河造就府君根基,
也算是沾了赢勾当年的光。
那一战,赢勾将大半的刺头直接挑干净了,要知道,那可是敢于反抗赢勾的巨擘凶兽啊。
若是没有那一战,自家老祖想要一统地狱,难度会高很多很多,时间也会长很多很多。
单纯地从战果上来看,
赢勾陨落,
仙王被断十指。
有点像是赢勾吃亏了,他人都被打没了,但对方只是断了十根手指。
实际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且不说赢勾到现在还“活着”,
单纯地从那一战的结果来看,
有个词儿,叫“染指”。
赢勾将仙王十指斩落,等于是彻底断绝了仙王继续染指阴阳的可能,自此之后,仙王几乎和游离于三界外的孤魂野鬼,没本质上的区别了。
如今,眼下这九个手指,都长大了啊。
老道回头,又看了一眼那座小庙。
他没去毁了它,因为这或许是地藏留下这阴阳间,最后一点痕迹了吧。
可能,放在以前,他觉得自己归来之时,这座小庙,必然是会被铲平的,属于府君的宫殿,又会重新矗立在这泰山之巅。
但这会儿,他没那个兴致了。
讲真,
若不是那个事儿逼老板,做买卖时心太黑,
自己借他一堵墙用用,他居然感拿一个阎王的位置来做交换,
他可能连地狱,
都不会再踏入。
终于,
老道站起来了,
小猴子含着眼泪,在老道怀里继续啃食着这些天才地宝,无比的委屈。
远处天上,
大长秋向前一步,
一步,
就出现在了老道的面前百米的位置。
大长秋躬身作揖,
下拜下去,
问道:
“敢问,尊驾可是府君一脉的传人?”
实在是府君一脉断绝太久了,不认识,也很正常,哪怕大长秋心里大概猜测出了一些东西,但也不是很敢确定。
远处,宋帝王余站在秦广王身边,两位昔日的阎罗对视一眼,彼此之间,都能看见一抹深藏的畏惧。
“咳…………”
老道清了一口嗓子,
但清了半天,也没清出足以重重吐出的浓痰,
不由得放弃,
摇摇头,
道:
“回家,看看。”
此言一出,等于确认了身份!
下一刻,
残余的那些阎罗们,有的惊慌失措,有的干脆直接收起了自己的法身跪伏了下来。
大长秋身后的八位常侍们,则是向大长秋靠拢了一些。
新老霸主的对碰,摩擦,是必不可免的。
老道却似乎完全没有回来争霸的意思,
只是很平和地道:
“这泰山,反正本府在的时候,它在这里,本府不在的时候,它也在这里。
老实说,本府今儿个,还真没兴趣过来抢班夺权什么的。
本府还有其他的事儿,今儿个,只是为一件小事儿过来。”
大长秋脸上依旧挂着慈祥谦卑的笑容,
躬身道:
“您说,我们,定会照办。”
此时,认怂,是应该的,能不打架,就不打架。
因为谁也不清楚,这位千年后归来的府君大人到底有多可怕。
为不可控,才是上位者最忌讳的东西。
常侍们已经坐在这么高的位置上了,再往上,也没地儿了。
所以自然会把绝大部分的心思放在如何让自己这个位置坐得更安稳的方面上,
不要摇,不要晃,要稳。
老道右手抱着猴砸,左手小拇指伸入耳朵里掏了掏,然后放在面前,吹了吹,
道:
“有个小家伙,想让我给他求一个平等王的位置,我应了。”
“我们也是应了!”
大长秋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还是您老人家会体贴人,知道咱们兄弟九个,还缺一把交椅,您这可算是给咱们解决了老大一难题了,帮我们凑了个十全十美。”
“得,你这小东西,也算是识趣儿,倒也能为你们挡灾。”
大长秋俯身道:“您说的是。”
其实,大长秋理解错了。
大长秋认为,是因为自己的识时务,所以让自己避免了一场不可预知的交锋。
然而,实际上,老道说的是,正是因为大长秋的存在,他的怂,他的市侩,他的识时务,让其以及其身边的那些兄弟们,脱离了仙王的关系圈。
若是他们一直以来,都继续以仙之传承者的身份自居,可能这次轩辕剑点名的名单上,也就会有他们了。
他们也算是运气好,先分成了十个,又自我进行了脱离,这才能免于大难。
可惜了,自己就没这种好运气了,因为自家老祖宗给自己挖的这个坑,太大了。
愉快地交谈,
虽然一方有些盛气凌人,
但好在另一方是个棉花脾气,直接认怂,而且心甘情愿地把空的那把交椅放出来。
下方的,阴司众人,虽然还稀里糊涂的,但大概知道,不用开战了,也不禁长舒一口气。
没办法,实在是这几年来,被赢勾隔三差五地下来打草谷给打怕了。
这种真正大人物的交锋,他们上去,真的只是去凑数的,连当炮灰的资格,都不太够。
下方不远处,
冯四儿看向安律师,
道:
“恭喜,王爷。”
安不起高升,他冯四,自然是少不得好处的,也当王爷是不大可能了,但能成为王爷的左膀右臂,可远远比自己继续去“以色愉人”要好得多得多。
“还没好呢。”
“怎么?”
“这椅子,就这么空出来了,我也坐不踏实啊。”
“哦,缺了一样东西。”
“对,所以,府君大人是个厚道人,既然他答应老板了,就肯定会让我在那把椅子上,坐得踏实的。”
………………
“得,这椅子,我也不白让人坐,省得你们说我,欺负人。”
老道抱着猴子说道。
大长秋以及众常侍们闻言,一惊。
大长秋就差喊出:“求欺负,我们需要欺负,我们乐意被欺负”的话语了。
“本府做人,向来敞亮,做事儿,就追求个心服口服。”
说着,
老道左手指向了面前的众常侍们:
“你们,得死一个。”
而后,
又遥指远处的观看这一幕的残余阎王们:
“你们,也得死一个。”
最后,
眺望天幕,
“你们,也得死一个。”
一边死一个,
就是立威!
这就是,
府君一脉讲究的,心服口服!
言罢,
老道伸手从小猴子后脖颈位置拔下了三根猴毛,
一根是黄色的,一根是紫色的,一根是红色的,
掌心摊开,放在嘴前,
轻轻一吹!
“噗!”
顷刻间,
于这泰山之巅,
出现了三尊伟岸恐怖的身躯,
一尊,紫金神猴!
一尊,搬山猿猴!
一尊,赤尻马猴!
老道提拉起了嗓子,
大喝一声:
“麻利地,砍人!”
第七十一章 我要!
到底是家学渊源,虽说曾做出过为了自己活命而将家族基业直接丢下的败家行为,但要论起权谋手段以及对权力规则运转的洞悉,这些,可都是浸润在骨子里打从娘胎出来就自带的。
没办法,
他要捧上位的是安不起,而不是他自己,又或者是赢勾。
若是他自己,直接在这儿住下,根本就不用去谈论什么交椅的事儿,直接就能取代先前菩萨在地狱的位置了。
若是赢勾,哪怕是现在虚弱的赢勾,赢勾在那里,也没人真的敢去真的试探他到底恢复了几何,至少,底气,在那里摆着。
但安不起……
说实话,
可能对于诸位常侍以及在场的阴司真正高层一众来说,
安不起,嘶呐锅?
毕竟,安律师的名气只局限于中下层,而且还不是什么好名声,实力嘛……那就更别提了。
所以说,捧一个英明神武的人上位,你只需要在一开始时推他一把,他自己就能把这道儿越走越宽。
其实,并不算难。
真正的地狱难度在于,你得把一头猪推上位,还得保证这头猪能够把位置坐得稳稳当当的。
安律师当然比猪优秀,
但在老道这个层次的人眼里,
安律师约等于^(* ̄(oo) ̄)^
既然答应了那位书店老板做这场交易,
总不能自己把人家送上去之后,
自己转头一走,安不起就被人直接砍了,头颅悬挂在了城门楼上开始随风摇摆。
而且,安律师比猪优秀的地方就在于,你要是就这么聊聊天谈谈话在睦邻友好氛围的引导下就给他腾出了位置,
他安不起,是打死都不敢坐上去的!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答应人家的事儿,也没必要去刻意缩水偷懒什么,否则反而不美。
外加,
离家前年,
地狱早已物是人非,
前人故事早已在风中零碎,
老道觉得,自己需要做点什么,让府君一脉的威望,在地狱万鬼心中给重新刷新一遍。
可能,还有这么多年的沉寂,自己的手,也有些发痒的缘故吧。
紫金神猴,
直接上天,
怼上天幕上的一只眼!
搬山猿猴冲向了常侍之中的一位,势如山崩!
赤尻马猴则冷笑着身形一闪,刹那间就出现在了五官王的身后。
九常侍中,杀一个,是为了立威!
剩余阎罗中杀一个,则是为了立戒!
至于那些老菜帮子选其一开宰,则是为了立规!
其实,总结下来一句话,
本府手痒痒了,想打架,想砍人,
咋滴?
这三尊神猴,自然不是真正复生了,但它们都曾将遗泽送与这小猴,确切地说,是老道在此时以自己的大神通,将这三尊神猴给“激活”了。
有老道的加持,
这三尊神猴纵然不能恢复到以往巅峰水平,
但短时间内,也能挥洒出个七七八八。
唯一遗憾的,可能就是这小猴子,还是太小了,若是等其成年,三尊神猴的遗泽再被其吸收融合;
啧啧,
搬山恐怖之力,赤马狡黠之智,紫金不灭之躯,
想想,
都会让猴觉得恐怖!
但也正因为天赋被加得太高太高了,外加小猴子本身就是功德猴儿转世,等于是别的正常猴子,几年就能成年了,它,得花费比别的猴儿多十倍数十倍的时间才能成年。
在成年之前,就只能拿来当个信号发射器了。
紫金神猴雄威震天,直接冲入了天幕之中,选择了一只独眼,直接一拳砸了下去。
此时,其余看热闹的老菜帮子几乎在同时选择了退却。
反正人家说了,就杀一个,行,你就杀一个吧,转盘转好了,自家没中彩,自然不可能会去为了那个中彩的兄弟大家一起同舟共济了。
对于他们来说,稍不留神,心脏多跳个半拍都是一种天大的罪过,还想让他们出来帮人打架?
那位也不晓得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太背的老菜帮子被紫金神猴直接从虚空之中抓出了本尊,赫然是一具身上泛着金色的骸骨。
这骸骨有些年头了,当年据说是人间一位部落勇士死后骸骨产生灵智所化,不同于僵尸,他属于骨妖一类。
至如今,这一身骸骨早就彻底转变成了金色,然而,这金色之暗淡,非但没有熠熠生辉之相,反而给人一种死气沉沉之感。
“孽畜,尔敢!”
“砰!”
紫金神猴,懒得和其多哔哔,外加它现在,其实也没有哔哔的功能。
这得让下面的老道给他们开个权限。
但对于老道来说,
打架就打架,专心致志地打,瞎比比什么玩意儿?
“砰!”
“砰!”
“砰!”
天幕之上,
金色的骸骨和紫金神猴开始了厮杀,宛若一道道炸雷在苍穹中接连响起,此等之威,让远处的奈何桥以及黄泉路上的亡魂队伍们也都不由得陷入了一种停滞。
而看管维系这些地方的鬼差捕头巡检们,也是一脑门子的冷汗看着这边的天幕。
他们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个儿身上有个差事,同时,对那些不得不集合去泰山那边的同僚们抱以幸灾乐祸的态度。
要知道,这几年,地狱已经几度风波了,别看每次都有大人物陨落,但实际上,底层的炮灰们被灭得更多。
第一次来,在奈何桥前,阴司大军和赢勾来了一波正面硬刚,后来,赢勾直接召唤出了自己的最初肉身,以燃烧肉身换来的力量,将那些个阎罗的法身都打爆的同时,下方的阴司大军,更像是被一台恐怖的挖掘机,直接犁了好几遍。
第二次来,赢勾扛着月亮当搬砖,楚江王的宫殿直接被砸塌了下去,这一月亮下去,固然很唯美,但月亮之下,熔岩之中,到底有多少下层官差湮灭其中,是数都数不清楚了。
确实,
此时泰山下面的由判官和巡检们组成的方阵里,已然是一片哗然,尤其是看见紫金神猴的身影后,大家内心深处,再度回忆起了一年前被支配的恐惧。
当初这只猴子,从极西封印之地引着一群凶兽出笼,围攻阴司主城。
为什么后来无论是老张头还是冯四都很快就能升官了?
就是因为那次死去的官差太多了,上面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几波横扫下去,萝卜没了,就剩下漫漫无边的坑了。
可以想见,那尊金色的骸骨全盛时期应该很强大,其肉身,应该不逊紫金神猴多少的,但现在,他只剩下骨头渣子里还剩下的那一点点养分了。
交锋下来,他的气力已经在逐渐不支,已然被逼入了绝境。
而这边,搬山猿猴冲向了常侍之中。
大长秋先行一步,挡住了搬山猿猴,双手下去,和搬山猿猴的巨大拳头硬拼了一记。
大长秋周身衣服开始破碎,身形也是在不断地颤抖着。
同时,大长秋的余光也注意到了,泰山顶上,老道已经在甩动着自己的手掌了,像是在做着热身动作。
府君大人,这是准备要亲自下场了,而且,看起来,很跃跃欲试的样子。
大长秋很无奈,因为他一开始,就认怂了,选择了妥协,哪怕为此分割出部分权力,他也认了。
但对方是如此的步步紧逼,不讲道理!
其身后的八位常侍,已经准备好一齐出手助阵了。
十常侍虽然只剩下了九个,但到底是出自于当年一开始的十指连心,又有大长秋这样子的一个老大哥在这里,彼此之间的感情,自然是极好的。
然而,
在这个时候,
大长秋咬了咬牙,
以满腔的悲愤和屈辱,吼道:
“老二!”
排名第二的常侍主动上前。
“你不是一直觉得,老二这个称呼不好听么?”
“是的。”老二直接回应道,同时,脸上露出了笑容。
“今儿,就成全你!”
其余七位常侍们仿佛已经明白了要发生什么,大家一时群情激愤!
大长秋一声怒喝让其余人不敢再有动作,
怒骂道:
“本来,该我去死的,第一次时,就该我去死的,但我得带着弟弟们继续活下去。
我不能死!”
“我明白的,哥。”
老二身形向前。
大长秋身形后退,
双方,
互换了位置。
搬山猿猴再度一拳下来,
老二昂首而立,
没做丝毫的抵挡,甚至故意撤开了所有防御!
“砰!”
一拳之下,
直接湮灭!
大长秋深吸一口气,双眸赤红,身后的七位常侍们,则是悲愤交加。
但总共八位常侍,还是一起拱手,向老道行礼。
见到这一幕后,
老道似乎是有些失望,这感觉,很像是前几个月和安律师一起兴致勃勃地去钻发廊结果碰上了严打全部关门。
从地上抓了一把灵芝仙药,一股脑地往小猴子嘴巴里塞去。
“吱吱吱!”
小猴子被噎得直接翻起了白眼。
而另一边,赤尻马猴对上五官王后,原本和五官王在一起看热闹的前代阎罗们,居然一起出手,背刺了五官王。
可怜的五官王只是作为遗老遗少出来看看热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剿杀了,法身崩溃,灵魂湮灭。
背刺完了的诸位前代阎罗们,更是直接跪伏了下来,
“恭迎府君大人归位,天佑泰山!”
…………
远处山坡上,安律师开始吃第二碗面,翠花在旁边继续帮忙剥蒜。
冯四伸手指了指远处那些个阎罗法身,道:
“他们,可真够果决的。”
“本来就不是什么忠臣,反水不很正常么?”
“还有可能是觉得,府君既然是想再要一个平等王的位置,让他们看见了重新走到前台的希望。”
“呵呵,其实,忽然觉得挺没劲的,当你以前得不到时,做梦都想要,但当那东西就放在你面前时,就像是刚哆嗦完之后,有点索然无味了。”
“那你到底还要不要?”
“我要!”
第七十二章 送行!
阴阳分两界,人鬼皆殊途。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不管地狱的动荡,到底有多厉害,阳间,依旧是该刮风刮风,该下雨下雨。
经过了昨晚的炮火连天的一夜,
人们还是得继续开始投入新一天的忙碌。
阳光,准时地照射进了书屋;
而书屋的老板,也很准时地躺在那里,来赴自己和朝阳的约。
一窗之隔的南大街,哪怕是早上,暑味也已经弥漫起来了,行人只要稍微走得快一点,汗珠子就会不自觉地往下落。
周老板坐在凉气充足的书店里,手中的报纸头条则是关于全球变暖日益严峻的报道。
莺莺端着咖啡走了过来,将杯子放在了周泽面前的茶几上。
周泽默默地挪开报纸,伸手进兜里,取出了一个小礼盒。
莺莺的视线,不自觉地跟着礼盒走。
“送你的。”
莺莺打开了礼盒,里面放着的,是一枚戒指。
上头的钻石,并不是很大,但你要硬说小,也太昧着良心。
无论是造型还是款式,都算是新潮,当然了,这克拉数,也在奢华中不失简约。
“老板,谢谢你。”
周泽点点头,继续用报纸遮挡住自己的脸。
远处,
白狐对着这边翻了个白眼,
不管眼前的这个男人,在别的事情上是多么的心狠手辣,但在面对男女之事儿上,却总是生硬得让人窒息。
这还是面对自家的女仆,要是面对其他的女人……
白狐一念至此,微微皱眉,似乎,那个有着一双大长腿的女人,也挺吃这一套的。
是的,戒指,是白狐帮周泽买的。
至于为什么在七夕过了之后的第二天才送,白狐能够理解。
对于别的男人来说,七夕当天不管送什么礼物献什么殷勤,都是为了当晚的打靶。
但眼前这个看报纸的男人……
嗯,所以今天送礼物,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拿到老板的礼物,莺莺很开心。
莺莺不缺钱,这几年,虽然一直拿自己的陪葬品在倒贴自家老板,
但现在正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阶段,太平盛世,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
正所谓盛世古玩,所以,莺莺还剩下很多很多的陪葬品。
但,自家老板穷啊!
送个礼,真的很不容易。
就像是人家有十块钱,给你十块钱,另一个人有一千万,给你十块钱,能一样么?
虽然大部分人还是会选择有一千万的那个……
但不管怎么样,
这一枚戒指,足够莺莺开心很久很久了。
“老板,我去后面摘点菜回来。”
“嗯。”
等莺莺提着篮子走出书店后,白狐当即跳到了周泽面前的沙发上。
“还有一枚小一号的戒指,这是打算送给那个医生的么?
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呵,男人。”
“对戒。”
“两个不一样重的对戒?”白狐反问道。
“钱不够呗。”
钱不够,第二枚自然就缩水了。
白狐愣了一下,一时间,似乎也真的不好分辨到底是真是假,毕竟,眼前这位书屋大BOSS,是真的穷。
“你不去地狱么?”
书屋的很多人,都去地狱了。
“地狱,有给妖开的职位么?”
“你现在抹脖子还来得及。”
“呵呵,话说,你手底下一大帮子人,都去改换门庭了,你就一点都不吃味?”
周泽懒得搭理她,自顾自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瞧着外面的人流。
“还是,你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还不如让跟着自己好几年的手下们,都能奔一个好前程?”
周泽继续不发一语。
“不回答就算了。”
“你今天话有点多。”
白狐跳到周泽面前的茶几上,
弯腰,
张口,
一枚白色的内丹被其从嘴里吐了出来。
“这是我这一年来刚凝聚出来的内丹,你收着吧,没办法和龙脉比,但关键时刻,哪怕多吃一枚糖豆还能多一点儿力气不是。”
周泽伸手,把这一枚内丹拿起来。
这内丹,看起来跟夜明珠似的,估计能卖不少钱。
“怎么今天的画风,有点迷眼?”
“别以为我们白狐一族除了勾搭穷酸书生就没其他本事了,其实,我们精明着呢,我进来得晚,没什么特别大的交情,这个,就算投名状吧。”
周泽笑了笑,
把妖丹丢回给了白狐,
道:
“心意收了,礼拿回去。”
白狐将内丹重新吞咽了下去,随即道:
“瞧不上?”
周泽摇摇头,道:“是用不上。”
“这么消极绝望?”
周泽默然不语。
白狐转身,回到自己最喜欢待的角落位置去了。
周泽重新摊开报纸,
心里则是想着,
这会儿,
安律师,
已经得偿所愿了吧?
安律师当上平等王的话,书屋下面的一大批人,该升官的自然也就能升官,至少,这前程,算是有了。
他这个当老板的,也不算欠他们的了。
外面,
起风了,
不同于夏日里的暖风,吹得人心头更加焦躁,这一股风,却带着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意。
门口,
出现了老道的身影。
小猴子还被他抱在怀里。
推开门,
老道走了进来,
先看向了周泽,
周泽放下了报纸。
“成了?”周泽问道。
“成了。”老道回答道。
干脆简单得,像是路边摊上卖肉夹馍的大婶儿。
“来俩馍。”
“十块。”
在二人的语境里,安律师心心念念的那个平等王的位置,和一份肉夹馍,差不离。
周泽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墙壁,道:
“裱上了。”
老道先前和安律师带回书店的那幅山水画,周泽在昨晚就让莺莺给贴在了墙壁上了。
不大不小,面积刚刚好。
其实,一幅水墨画贴在墙壁上,反而能给书屋的装修上,增添一股书香气息,毕竟,这幅画,确实画得很好。
唯一的缺点,
可能就是里面只有景,却没有人和物,未免显得不够生动,稍显清冷了一些。
老道把小猴子放下来,自顾自地走到了那幅画前。
小猴子挺着个圆滚滚的肚皮,一晃一晃地走到白狐身边,还不时地打个嗝儿。
白狐鼻子灵,从这嗝儿里,它嗅到了恐怖的灵气。
一时间,目光里,全是艳羡!
而小猴子眼里,只有残余的惊恐和绝望。
是的,地藏种了几百年的灵芝仙药,被老道一股脑地全都塞进它嘴里了,得亏它本体是一尊妖猴,身躯强悍,但就这样,依旧被撑得够呛。
“不舒服的话,可以吐点儿出来,我帮你接着。”
白狐关切地说道。
这时,
老道忽然“呵”了一声,
白狐整个人如遭电击,毛发都竖直了起来,马上吓得匍匐在了地上。
小猴子又打了个嗝儿,走过去,抱住白狐,回瞪了老道一眼。
老道这才不作理会。
要晓得,
在前一刻,
老道可是曾在泰山顶上,
连灭三巨头,
硬生生地把一头^(* ̄(oo) ̄)^,
哦不,
是硬生生地把一头安不起给推上平等王的位置上的。
此时,
哪怕是身上还残留着的些许硝烟气息,
也绝不是这小小一只白狐能消受得起的。
“我说啊。”
老道回过头,看向周泽。
周泽放下咖啡,看向老道。
“轩辕剑,该找你了吧?”
“轮到我了。”
昨晚周泽又做梦了,
轩辕剑,
已经在其眉心位置了。
老道笑了,
“那是真的快了。”
周泽不语。
老道抿了抿嘴唇,继续道:
“其实,地藏的那会,我是被比下去了,这一点,我心里清楚的。”
“哦。”
“所以,我现在有些犹豫。”
“犹豫什么?”
“犹豫着,我是否应该先留下来,等着看你被轩辕剑砍的景儿,还是为了避免再被比下去一次,早早地,不如归去。”
“随你吧。”
“他们大概晚上就回来了。”
“这么仓促?”
“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他们心里,还是有点数的。最起码,在你被轩辕剑一剑劈死之前,他们在你面前,还是会乖巧得跟狗一样。”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比喻。”
“哦,我忘了,你们喜欢把狗说成朋友。”
说罢,
老道往后退了几步,
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道:
“那我,还是再等等吧。”
周泽笑道:
“还是想看我的下场?”
“不看的,不看的。”
老道忙摆手,
继续道:
“我这人,胆儿小,最怕见血了,看得会心发慌,眼发晕,一辈子啊,最见不得这惨烈的事儿。”
“呵呵。”
“先留下来,陪你们聚个餐,再走,至少,在你上路前,得先给你敬杯酒。”
“谢谢好意。”
“应该的,至少相伴一场的缘分,总不能看你走得太孤单,这阳间谁家里走人了,还得比比哪个单位哪个大人物送的花圈更够分量呢不是?”
“是这个理。”
“就是嘛,有我这泰山府君在这里给你送行,至少不能算是寒酸吧?”
“将就。”
接下来,
是长久的沉默,
沉默之后,
是老道的一声叹息,
像是在问周泽,
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
道:
“我明明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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