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宠物天王-第1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大家没有闲聊,而是开始认真讨论电影的剧情,分析下半场的剧情走向。
    菲娜清冷的声音和理查德聒噪的声音最响亮,雪狮子柔美软糯的声音次之,老茶的声音浑厚略带沙哑,虽然只是偶尔插上一两句,却常常有真知灼见,隐然暗合剧情。
    已经知道剧情走向的张子安没有参与讨论,他利用短暂的休息时间与星海在包间里玩起了捉迷藏。
    飞玛斯有些失望,因为张子安看电影时很认真,却一直没表态,只是偶尔在本子上记一些什么,它最想知道他的评价。
    也许他是打算看完下半场再统一评价吧,它安慰自己。
    可能是觉得飞玛斯在洗手间里待的时间有些久,张子安喊道:“飞玛斯,还没好吗?下半场快开始了!”
    “来……来了!”飞玛斯慌乱地回应道。
    它觉得在背后偷听别人说话不太好,如果就这么回去,大家肯定会心里起疑,因为除了张子安、星海和理查德以外,其他精灵的嗅觉都很敏锐,它来洗手间上没上过厕所,一闻就能闻出来。
    如果有谁问道:“飞玛斯,你去洗手间干什么去了,是不是在背后偷听我们谈话?”它要怎么回答呢?它珍惜大家的友情,不想让大家讨厌自己。
    它完全没有尿意,就算硬挤也挤不出来。
    情急之下,它只得扭头扫视一眼洗手间内部,看到了距地半人高的洗手台,顿时灵机一动。
    对!我可以装作有些犯困,是来洗脸的!
    飞玛斯人立而起,上半身趴到洗手台,把两条前肢放在水龙头下面。
    自动感应式水龙头哗哗流淌出清水,它将两只脚掌蘸湿,轮流抬起来抹了抹脸。沁凉的清水令它精神一振,暂时把刚才那些杂念排除在脑后。
    这样就没谁怀疑了吧?
    飞玛斯心满意足,像普通狗一样甩了甩头部的水珠,然后睁开了洗脸时闭上的眼睛。
    洗手台上是一面很大的镜子,让观众可以对着镜子整理仪容。
    此时镜子上被甩了很多细小的水珠,正在沿着镜面缓缓滚落下来……
    飞玛斯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看到了镜子里那条体型匀称、目光炯炯的德国牧羊犬,看到了那双湿润的黑色眼眸,与镜子里的自己四目相对。
    陡然,轻微的眩晕感像潮水般袭来,它的脑子昏昏沉沉的,记忆的深处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
    洗手台、小便池、马桶、烘手机、吸顶灯……除了面前的镜子之外,周围的空间开始扭曲,以镜子里的自己为中心,产生了巨大的漩涡,如同要把一切都吞噬。
    这种感觉……
    飞玛斯的心脏剧烈跳动,它无比熟悉这种感觉,它进入星海和老茶的心象世界前都是如此。
    难道又要进入谁的心象世界了?
    可是为什么?面前没有别的精灵啊!
    电光石火之际,形势容不得飞玛斯仔细考虑,它根本来不及做好心理准备,黑暗已然降临!
    飞玛斯短暂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它醒来了。
    周围很黑,但既不像星海的黑盒子里黑得那么纯粹,也不像老茶的无名山顶黑得那么清冽,而是到处弥漫着狗尿的骚味。这种味道在清晨的宠物店里可以闻到,在警犬养老院里也可以闻到,只是没有如此浓烈。
    飞玛斯听到了复数的喘息声,直觉告诉它,周围不止自己一条狗。
    这……这是哪里?
    这是谁的心象世界?
    飞玛斯心慌意乱,不知道为什么,它很想尽快脱离这个世界,因为好像有很可怕的事情要发生了。
    咣当一声。
    有一扇门打开了,强烈的日光从门**入,清新的空气一如老茶那个时代。
    一位嘴里嚼着烟草,穿着牛仔裤和马靴的粗犷中年男子出现在门口。他手里攥着一条马鞭,像是打量货物一般的眼神落到了飞玛斯的身上。
    “出来!都出来!要选替身了!”他喊道。



第503章 11英尺9英寸
    ♂!
    门口的中年男子是一位白人,卡其色的髭须又短又硬,气质散漫,吊儿郎当,不过他显然具有一定的权力,起码对这些狗来说。
    还不等飞玛斯明白过来,又有几个年轻男人一涌而入,推着很多笼子离开室内,一时间轮子的骨碌声和狗叫声此起彼伏。
    其中一个男人向它走过来,它正要避让,身体却碰到了冰冷的铁栏杆。直到这时,它才发现自己也被关在了铁笼子里,跟其他的狗没什么区别。
    “你们要干什么?”它大声吼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它是狗,但又认为自己并不仅仅是狗,不能被这样粗暴地对待。
    然而这些人根本听不懂它的话。在他们的耳中,它与周围那些因为紧张不安而狂吠的狗并无不同,甚至推着它的那个年轻人还叱骂道:“闭上你的狗嘴!瞎叫唤什么!以为是要宰了你们?真是傻瓜!”
    不一会儿,好几排笼子被推到了室外的空地上,每个笼子里都关着一条德牧。飞玛斯的笼子位于中间位置,它转头四顾,很快发现一件奇怪的事——这里大约有二十多条德牧,体型大小和年龄都很相似,无一例外全是公的,没有一条是母的。
    这是巧合吗?
    还有刚才那个中年男子喊的选替身是怎么回事?
    “就是这些?全都在这里了?”中年男子询问道。
    “是的,头儿,都在这里了。”手下一个人答道,“这些狗是我们按照您的要求,从本地以及邻近各州买来的。”
    “嗯,好的。”中年男子满意地点头。
    可能是被狗叫声吵得有些心烦,他握紧马鞭啪地甩了一鞭,在土地上抽出一道浅浅的凹痕,尖锐的响声和巨大的威力令在场所有狗噤若寒蝉。
    “告诉你们,”他扬起马鞭指着不远处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威胁道,“你们这些混蛋一会儿给我老实点,如果谁敢捣乱,我就把谁吊起来,倒吊在那棵树下,抽上20鞭子,然后剥了你的皮。”
    他说话时的表情凶狠而认真,即使其他狗听不懂他的话,至少也能从语气中感受到他的杀气,特别是看到那棵树下的土壤颜色泛着褐红,就知道他绝不是说空话威胁。
    话音未落,一辆模样怪异的纯黑色双门轿跑车由远处驶来,车速不快,车尾扬起了大量的浮尘,像是刮起了一起小型沙尘暴。
    飞玛斯看惯了现代汽车紧凑的躯体、流线型的车身和低稳的重心,觉得这辆行驶在颠簸路面上的老爷车随时可能散架。
    双门轿跑车停下来,等灰尘散尽之后,一位身着全套西装戴着圆框眼镜的男人下了车。他留着两撇黑色的小胡子,戴着圆顶礼帽,衬衣洁白干净,手指纤细修长,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体面人。
    之前嚣张跋扈的粗犷中年男子赶紧把嘴里嚼的烟草吐掉,换了一副和蔼可亲的嘴脸,堆起笑容小跑过去伸出手,“查尔斯先生!我是罗杰·莱斯利,叫我罗杰就可以,欢迎来到我的农场。”
    查尔斯对他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自顾自地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擦了擦眼镜。
    罗杰怯怯地回手。为了掩饰尴尬,他努力维持着笑容,目光落在查尔斯开来的汽车上,眼睛顿时一亮,惊呼道:“我的老天爷!查尔斯先生,恕我直言,您的车可真漂亮,是福特新出的t型轿跑车对吧?我去城里的时候见过这辆车的广告,贴在剧院的墙上,广告词是怎么说来着……the doctor and his car!所以他们叫它doctor upe对吗?在卓别林的电影里也出现过这辆车,只有医生、律师、成功的电影演员和像您这样的高级主管才会拥有一辆这么棒的车!”
    他嘴里滔滔不绝地说着恭维话,小心翼翼摸了摸略有些烫手的引擎盖,晶莹的喷漆比乡下最漂亮女人的皮肤还要光滑,只是由于乡下的破土路而蒙上了一层细细的灰尘。他做梦都想要一辆这样的车,肯定能引来成打儿的女人投怀送抱,一天换一个都不成问题。
    罗杰绕着这辆价值不菲的福特doctor双门轿跑车转来转去,像是在看待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哇哦!结实的全钢车身,动力强劲的四缸引擎,我听说它里面还革命性地装载了电池和电打火,就算是最糟糕的天气也能正常启动?开着它的感觉一定像是在最狂野的女人身上驰骋对吧?”
    他口沫飞溅,对这辆车的性能如数家珍,毫不掩饰自己对它的喜爱。如果能拥有一辆这样的车,这辈子就值了!
    罗杰的手下听到他对这辆车如此推崇有加,也好奇地凑过来观看,其中一个还想伸手摸摸,被他揍了一拳教训道:“这车他妈的也是你能摸的?”
    查尔斯擦完眼镜,扭头望向数排狗笼子,不耐烦地说:“省省你的废话吧,我来这破烂地方不是来听你夸我的车!这就是那些狗?让我们赶紧把工作做完,我真是受够了这肮脏的乡下!”
    “是的,是的!”罗杰热情而殷勤地介绍道:“查尔斯先生,这些狗都是根据您发来的照片选出来的,您看是不是都很像?”
    查尔斯一听就板起脸,“像?老兄,光是像可不行,如果光是找像的,全国能找出万八千条狗——我们的大明星能跳过11英尺9英寸的横杆,所以它才能成为明星,你懂不懂?”
    罗杰愕然,“11英尺9英寸?我的天,这也太高了……”
    查尔斯哼了一声,“我当然不指望你找来的这些乡下野狗能跟我们的大明星相媲美,但至少要接近一些吧?否则怎么来当它的替身?”
    “接近……呃,当然,我的先生,我相信这些狗里肯定有能接近这个数字的。”罗杰满头冷汗,他从没见过哪条狗能跳得这么高。
    罗杰好吃懒做,又喜欢赌牌,欠了一屁股债,他听说好莱坞的某个电影公司要为那条尽人皆知的明星狗找替身,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便大着胆子邀请电影公司高级主管查尔斯来到他的农场。
    在这之前,他派出手下的帮工与邻居的孩子,许以重赏,让他们去搜寻与那条明星狗外形相似的德国牧羊犬,一共找了这么二十来条,但这里面有没有哪条能跳出11英尺左右的高度,他心里实在没底……
    “那你还在等什么?开始吧!”查尔斯皱眉,满脸的厌恶地看了看自己的鞋底,祈祷没有踩到鸡粪或者狗屎。
    罗杰对手下大呼小叫:“听到没有?开始!开始!把这些狗一条条牵过来给查尔斯先生瞧瞧!”
    手下一哄而上,很快搭起一个大约11英尺高的简易横杆,然后逐个打开每个笼子,牵出里面的狗,让它们排着队试跳横杆,哪个不想跳或者没跳过去,等待它的就是被镶着铁钉的马靴狠狠地踢上一脚。德牧们负痛哀鸣,又被链子栓住了脖子,跑也跑不了,如果谁敢亮出獠牙,罗杰就狠狠地抽上一马鞭。
    眼见剩下的狗越来越少,罗杰不停擦拭着冷汗,他为了收购这些狗花光了最后一笔血本,如果全都被淘汰了,他就只能卖掉农场去城里乞讨度日了。
    很快,轮到了飞玛斯。
    罗杰手下的一个年轻人打开它的笼子,揪住它的项圈把它牵出来。
    笼子异常狭小,飞玛斯想过要反抗,但是它看到罗杰两侧腋下别着的左轮双枪,以及他的左右虎口为了练习拔枪而磨出的茧子,立刻就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强如那个时代的老茶,也不敢轻言无惧枪弹。
    罗杰毫无疑问是个混蛋,但他很可能也是一名快枪手,否则他如此蛮横,早就被人打死了。
    它被牵到了横杆前,年轻人松开了手,罗杰指着横杆说道:“跳过去!听懂了吗?你这蠢货!如果不想被踢屁股或者挨鞭子,你就最好给我跳过去!”
    飞玛斯与老茶相处的时日里,学到的一条忠告就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大丈夫要能屈能伸。现在它没有别的办法,不跳过去就肯定要吃苦头。
    查尔斯看到飞玛斯的第一眼就愣住了,他若有所思地捋着唇上的短须,盯着它上下左右仔细打量——这条狗跟自家的大明星也太像了,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体型、毛色、年龄无一不相仿,只有眼神除外……这条狗的眼神很奇怪,他未见过拥有这样眼神的狗,怎么说呢,简直像人一样……
    啪!
    罗杰见它磨磨蹭蹭不肯跳,在地上抽了一马鞭,喝道:“你这蠢货!还在等什么!快跳!再不跳我就抽死你!”
    飞玛斯抬头打量了一下横杆,没有助跑,只是微微屈膝伏低身体,紧接着就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
    这一跳仿佛腾云驾雾,在众人惊掉下巴的注视中,轻而易举地跳过了11英尺高的横杆,而且留有充分的余量,即使横杆再高一些也没问题。
    飞玛斯稳稳落地,众人鸦雀无声。



第504章 13号星期五
    ♂!
    飞玛斯这一跳根本未尽全力,它以前就跳得很高,自从跟老茶在荒山野岭中修行了一年,充分掌握了发力的技巧,在力量不变的前提下能跃起更高。
    罗杰顿时喜出望外,“我的天哪!你们看到了吗?你们看到了吗?这家伙跳过去了!它真的跳过去了!”
    手下们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条狗也太神了,连助跑都不需要,原地起跳居然能跳这么高……
    罗杰跑到查尔斯的面前,迫不及待地说道:“查尔斯先生,您看到了吗?这条狗符合您的要求吗?不瞒您说,我跑遍了附近好几个州,连鞋子都磨破了好几双,千辛万苦才找到了这条狗,如果不是您强烈要求,我还真舍不得卖掉它……”
    他认为飞玛斯奇货可居,应该可以卖个不错的价格,电影公司的这些老爷们都是人傻钱多,一定要狠狠敲上一笔。
    查尔斯没有理睬他,而是径自走到飞玛斯身边,蹲下来以近距离观察它。他再次确认,这条狗跟自家的当家大明星简直像极了,放在一起不用化妆都能以假乱真,是血统极佳的德国牧羊犬。
    “它叫什么名字?”他回头问罗杰。
    “额……名字……它叫什么名字来着……”罗杰干瞪着眼睛,焦急地向手下使眼色,但手下也不知道这条狗的名字,只能无奈地耸耸肩。
    “是啊,你刚才不是说是你找到的这条狗吗?那它的名字你总知道吧?”查尔斯冷视着他。
    “这个……这个……”罗杰尴尬地吞咽着唾沫,硬着头皮回答:“它……它叫罗姆,对,它叫罗姆!”
    “是么?”查尔斯是从尔虞我诈的大城市里来的,怎么会看不穿罗杰的这点小伎俩,他向飞玛斯说道:“罗姆,你叫罗姆?”
    飞玛斯摇头,“我不叫那个名字,我是……我是……”
    查尔斯听不懂它的话,但是能看懂它在摇头否定,不由又是一愕。
    紧接着,查尔斯的目光落到它的黑色皮质项圈上,有一块闪亮的金属铭牌随着它的摇头而反射着阳光,上面似乎有某种字迹。
    “来吧,伙计,让我看看这上面写的是什么。”他伸手捏住金属铭牌,仔细辨认。
    查尔斯深深皱起眉,金属铭牌上的字是什么?他不认识这种方方正正的奇怪文字,不过旁边的一串阿拉伯数字他倒是认识。
    “1323……”他轻声念出这串数字,“这是什么?你的名字吗?你的主人来自哪个国家?为什么会给你用一串数字当名字?”
    飞玛斯有口难言,它没办法解释,那一串数字其实是张子安的手机号码,而那几个汉字则是“奇缘宠物店”。
    查尔斯见它这次没有摇头,便拍拍它的脑袋站起来,“好吧,那我就叫你13吧,因为这串数字的开头是13,而且你的排名也是13,巧得不能再巧。”
    排名?什么排名?
    飞玛斯茫然地抬头仰视他。
    查尔斯呵呵笑道:“知道我为什么选了你?因为你跟我们公司的当家大明星很像,而且同样拥有出色的运动能力,所以我会把你带回去当给它当替身。为了保证大明星的安全,我们目前已经为它准备了12条替身狗,而你是第13号当然,我知道13这个数字不怎么吉利,而且今天还恰逢星期五,不过……管他呢,就叫你13吧。”
    替身狗?
    飞玛斯听到这个词,心脏猛然收缩成一团,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冰冷无比,险些站立不稳!
    查尔斯却误解了它,笑道:“是不是很激动、很荣幸?要知道,我们的当家明星是当今文明世界最有名气的狗,能给它当替身是至高无上的荣耀,绝大部分狗即使求也求也不来呢。”
    罗杰搓了搓手,谄笑着说道:“查尔斯先生,咱们现在可以谈谈价格了么?”
    查尔斯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看也不看地扔给他,“拿去。”
    罗杰手忙脚乱地接住支票,立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笔钱比他盘算的要价还要高,足够还掉自己的赌债了。
    “我不要当替身!我不要当替身!”飞玛斯突然狂吼起来。它想逃跑,如果不能从这个可怕的世界逃离,至少要从这里逃离!
    然而它刚刚蹿出一步,呯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钻进了它前面的土壤里,掀起一大片泥土。这是一次警告射击,只差不足1英尺就击中了它。
    “你这混蛋想跑?”罗杰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手里端着两把左轮枪,其中一支的枪口袅袅冒着青烟。他已经把飞玛斯视为摇钱树,怎么可能任它跑掉?
    罗杰拔枪瞄准开枪的速度太快,飞玛斯根本都看不清。面对这两个黑洞洞的枪口,它知道自己是绝对躲不过去的,即使倚仗危机预兆躲过第一枪,剩下的子弹也会接二连三如疾风暴雨般袭来,把它打成筛子。
    不管这个心象世界是谁的,都跟老茶那个世界一样无限趋近于现实,在这个世界里死亡的话,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本体会不会也随之死亡呢?它拿不准,不敢冒这个险。
    查尔斯叹了口气,“你不要想着逃跑,跟着我去公司当替身狗,总比跟着他这样的人要强得多,至少能填饱肚子。”
    罗杰眼珠一转,他已经见识到电影公司的豪爽,简直是挥金如土,如果能跟着混进电影行业就发达了,为什么还要死守着自己的破农场?
    “查尔斯先生!查尔斯先生!听我说!我有个提议!”罗杰怕查尔斯急着离开,赶忙说道,“您看这条狗太野,总想逃跑,要不您把我也带走如何?只要有我在,它绝对跑不了!”
    “你?”查尔斯怀疑地审视着他,“你能干什么?”
    “我能驯狗!”罗杰从后腰里拔出马鞭挥了挥,面露狰狞之色,“诀窍就是抽它们,把它们揍得听话为止。恕我直言,像您这样的体面人当然不能亲手做这种事,会弄脏您洁白的衬衣袖口,交给我这样的乡下人来做就再合适不过。”
    查尔斯想了想,觉得可以让他试试,反正没什么损失,“行,明天你带着13,来公司报道。”



第505章 直面心魔
    “真不愧是大城市啊!”
    平整干净的柏油路面,成群结队驶过的漂亮汽车,鳞次栉比的华美洋房,最重要的是盛装出行的太太和小姐们,令没进过几次城的罗杰大开眼界。
    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西服,这是他从箱子里翻出去世老爹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有些局促。西服外套可以有效遮掩他插在腋下的左轮枪,不至于惊吓到城里尊贵的女士和老爷们。不过话说回来,城里的妞实在太靓,罗杰的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老子警告你,不要想着逃跑,你可是老子的摇钱树,能不能骑上靓妞就看你的表现了。”罗杰牵着飞玛斯告诫道。
    他站在电影公司的门口,正了正自己皱巴巴的领结,用他能表现出最彬彬有礼的口吻对门房说道:“嗨,你好!我是罗杰,罗杰·莱斯利,来自莱斯利农场,我与查尔斯先生有个预约。”
    门房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尽管罗杰自以为得体,却始终无法掩饰那一口乡巴佬的粗俗语调。
    “上去吧,查尔斯先生在301号房——还有,不要让你的狗在走廊里拉屎,否则我会让你把屎吃进去,剩下一个渣都不行!在这栋大楼里,狗比你的价值高多了!”门房面无表情地警告道。
    罗杰干咳一声,牵着飞玛斯上了楼。在路上,他的眼睛直往擦肩而过的女速记员身上瞟,强忍住去摸一把她们屁股的冲动。他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社会能容忍这些漂亮妞跟男人们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工作,就算社会能容忍,那些男人也能忍得住?能得忍得住的一定不是男人。
    他站定在301号办公室前,重重地敲了三下门。
    “请进。”一个甜美的女声说道。
    罗杰像被勾了魂一样推开门,看到一位长相可人的金发美人坐在一张办公桌后面,向他笑道:“莱斯利先生是吗?查尔斯先生在里面等着你。”
    原来301号办公室还是个套间,在外面工作的是查尔斯的专职秘书。她穿着裙摆离地6英寸的标准套装,长筒袜卷至小腿,露出光滑迷人简直是诱人犯罪的膝盖。在罗杰进来之前,她正在阅读一本《纽约客》杂志,页面停在了署名“口红”写的时尚专栏——教你怎样度过放浪形骸的夜生活。
    罗杰学绅士老爷们的样子脱帽,腆着脸搭讪道:“美人儿,叫我罗杰就好——嗨!我有个提议,今天晚上有空没有?我想吃你吃饭可以吗?”
    秘书保持着礼节性却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微笑,“对不起,莱斯利先生,我晚上有约了。”
    真扫兴!
    罗杰心里嘟囔着,推开了里间的门。
    这间办公室的装修非常奢华,宽敞得好似宫殿,。来自土耳其的羊绒地毯完美吸收掉脚步声,气派的办公桌以黄铜包角,墙壁上悬挂着公司创始人的大幅油画。
    查尔斯正在和另一个男人说话,语气十分客气礼貌,跟昨天与罗杰谈话时完全不同。
    “日安,查尔斯先生。”罗杰恭敬地说道,“我来了。”
    查尔斯回头看了一眼飞玛斯,没有理睬罗杰,而是对另一个人说道:“邓肯先生,看看这条狗,是不是跟您的狗非常像?”
    这时,飞玛斯和罗杰都注意到办公室里还有另一条狗,这条狗蹲坐在一张高靠背椅子上,面前是铺着洁白餐布的餐桌,一个厨师打扮的人从餐车里把香气四溢的烤牛排摆放到餐桌上。
    “请慢用,先生。”厨师毕恭毕敬地说道,低头推着餐车离开了房间,而他说话的对像只是一条狗而已。
    除了牛排之外,餐桌上还有一杯色如琥珀的醇香葡萄酒,来自中国的瓷制花瓶里插着一支芬芳的玫瑰,制造商robbe_berking的银质餐具整齐地摆放在餐盘两侧。
    那条人模狗样的德牧傲慢地扫视一眼罗杰和飞玛斯,便埋头于餐盘中,对银光闪闪的餐具视而不见,直接上嘴啃咬牛排。
    飞玛斯呆呆地注视着这条极尽奢华之能事的同类,而罗杰则望着葡萄酒垂涎三尺。
    查尔斯警告性地瞪了一眼罗杰,“我们的大明星就喜欢喝上两杯,你什么也没看见,懂了吗?”
    “是的,是的,我懂。您放心,先生。”罗杰咽了口唾沫。
    他知道查尔斯是不让他把葡萄酒的事宣扬出去,毕竟就连他这个乡巴佬都知道,国会制订的《禁酒令》已经把几十万人投入了大牢。他知道这条狗很有名,却没想到居然能令查尔斯这样的高级主管甘冒犯法的危险也要满足它口腹之欲的程度……
    门房跟他说,在这栋大楼里人不如狗,他起初还以为是玩笑或讽刺,万万没想到居然是真的。照这么说来,如果飞玛斯在走廊里拉屎,那他真的有可能被迫吞下狗屎……
    名叫邓肯的男人身材匀称,相貌英挺,他握着点燃的烟斗悠闲地踱到飞玛斯面前,带着轻蔑审视了一番,说道:“这就是那条叫13的狗?嗯,查尔斯先生,您说的没错,这条狗还真他妈的像!不过也只是像而已,它怎么能跟我的狗相比呢?”
    查尔斯打趣道:“希望如此,否则杰克的腿又要疼了。”
    两人心照不宣地相视而笑。
    只有罗杰听得一脸懵逼,他不知道他们指的是餐桌上那条臭脾气的狗咬伤杰克·华纳的事。尽管被咬伤了,但老板还是要把那条狗像祖宗一样供起来,谁让它曾经挽救公司于破产边缘呢。
    直到此时,邓肯才漫不经心地望向罗杰,随意地问道:“你就是13的主人?”
    “是的,先生,我叫罗杰,罗杰·莱斯利,愿意为您效劳。”罗杰卑微地弯腰。
    邓肯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他妈不关心你叫什么名字,全是因为这条狗你才能站在这里。你和你的狗唯一要做的,就是代替我的狗在一些危险镜头中出场。另外,你最好给我把嘴闭得紧紧的,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如果让我听到有人在背后传言说那些脍炙人口的惊险镜头不是我的狗演的,你就等着收法院的传票吧!”
    罗杰被戳得连连后退。他怒火中烧,自己凭着一手快枪在乡下横行,何曾受过这种屈辱,但为了钱,他又敢怒不敢言。
    查尔斯递过来一张纸,拍了拍他的肩膀,轻描淡写地说道:“把这个签了。”
    “这……这是什么?”罗杰基本上算是半个文盲,这张纸上密密麻麻全是文字,而且很多单词他不认识,读起来很费力。
    “保密协议。”查尔斯说道,“就像邓肯先生说的那样,我们都是文明人,必须以法律文书来保证你不会把一些不该说的东西说出去。如果你不放心,可以请律师来帮你决定。”
    罗杰当然请不起律师,他犹豫着要不要签这份文件。显然,不签他就要滚蛋,毕竟查尔斯只想得到13。
    查尔斯微微一笑,说道:“莱斯利先生对吗?13很出色,但替身终归只是替身,你最好把它当成什么不可或缺的角色,你也不是。要知道昨天我又从其他地方搜罗来几条狗,现在我们的大明星已经有18条替身狗了,多一条不多,少一条不少。如果你不愿意签署,就把支票还回来,然后带着你的狗滚远!”
    罗杰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昨天的支票已经被他还了赌债,剩下的钱拿去找了两个乡下妞风流快活了,今天他已经再次回归身无分文的穷鬼状态,拿什么还支票?
    “好吧,先生,我签就是了。要我说,咱们之间根本没必要这样,我是个守口如瓶的家伙,从小就是,就算拿枪对着我的脑袋,我也不会说出去。”他嘟囔着,在保密协议上歪歪扭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在他们交谈的过程中,飞玛斯一直盯着在餐桌上享用美味牛排的那条德牧,它的肚子已经撑得滚圆,却还在不停地吃,不时地伸出舌头在酒杯里一卷,将葡萄酒卷入口中。
    这条德牧从毛色到体型都与飞玛斯很相像,如果站在一起几乎分不清彼此。
    飞玛斯的心中充满了哀伤,它已经隐约意识到了什么,却拒绝去进一步回想。
    一切全都是谎言,全部都是!
    它曾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