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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伏魔录-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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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所医院,既然有人民两字,自然也能知道,这是一所公立医院,它虽然不是牙山市规模最大的,但技术和名声却是市里能够排进前三甲的。
  而之所以选择这里,却是完全没有理由和推测的决定,仅仅凭借的,就是他的直觉,或者说是第六感。
  他的这种直觉一向十分准确,从小到大,都不知有多少次依靠这种直觉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而这次,他同样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
  现在,他只要守在这所医院,等待着凶手上门,就能立即得到第一手的新闻资料,各种照片和视频,自然也是随手可得,到时候,一旦发布,他可就立大功了!
  当然,如此近距离,甚至可以说是看着凶手行凶,还是有一定生命危险的,但他都到这个年龄了,如果还不拼一把,怎么能够升职呢?
  再说了,到时候,他只要藏好,安全应该还是有保障的。
  胡浩军一边想着自己的心思,一边在医院里逛荡,他即是在寻找动静,也是在观察这里的地形格局,到时候如果真要逃命,他也能知道哪里是死路,哪里能够最快的逃出去。
  在这种时候,他也将携带着的小型数码摄像机拿了出来,让其处于待机状态,手指则放在同样的唤醒键上,只等一有动静,便按下,唤醒数码摄像机,将所见的一切都拍摄下来。
  他看了眼手表,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应该还早,毕竟前几起案子,都是在十一点多,接近凌晨的时候发生的,这个时间段,不敢说全部,但至少大部分人是都睡着了的,正是警惕性最低的时候,也不容易受到反抗。
  在观察完医院环境之后,他觉得自己最好也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恢复下白天四处调查的体力和精神,免得关键时刻掉链子。
  他进了住院部的一楼大厅,这里有些吵闹,便进了电梯,随意的按了三楼按钮,等电梯停了,出去直接就是每层都有的休息处,他直接找了条干净的长椅,把笔记本电脑包当枕头,躺了下去。
  此时医院的住院部,除了病人之外,就是一些病人的家属陪同在病房里。
  他手里还握着数码摄像机,担心被人偷,就放在自己肚子上,另一只手也压在上面,这样小偷想要偷走,就有些难度了。
  他阖上眼,也不打算睡觉,只是准备闭目养神而已。
  路过的一名护士从电梯里出来,经过休息处时扫了一眼,看到了胡浩军,却也没在意,直接就沿着通道往里面走,在经过一间病房时,看到病房门敞开,却看到一个原本应该已经下班的人,竟然还在看望病人,便好奇的问道:“宋医生,你怎么没下班啊?”
  宋文成听到后面有人叫自己,回过头来,笑道:“哦!是小柔啊!王医生临时有事,我今天代替他一下!”
  闻言,被叫做小柔的护士点点头,心里想着,宋主任真是心好人帅,要不是已经结婚,自己恐怕早就倒追了!
  一边想着,一边继续往前走,做自己的事去了。


第两百一十三章 乞丐

  夜色越来越深,医院里的巡逻保安手持强光手电,从漆黑的草丛里扫过,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了过去。
  等这队保安走远之后,茂密的灌木草丛里忽然一阵抖动,一个人头忽然从里面钻了出来,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没人之后,这才完全探出身,鬼鬼祟祟的摸着黑,沿着道路往医院东北方向走去。
  道路上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盏路灯,不管这人怎么小心,总会不小心暴露在灯光之下,于是,便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是个蓬头垢脸,穿着破烂,衣服颜色不明的乞丐。
  他一路东张西望,鬼鬼祟祟的贴着路边阴暗处,不断前行,十分熟练的来到了东北角落的一栋独立大楼前。
  这栋大楼只有三层高,四四方方的,外面也没有什么招牌,只有门口有一盏灯,照亮着两扇对开的大门紧闭着,但乞丐却并没有在意,而是来到大门前,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没人之后,伸手推了一下,大门便如他预料的一般打开了——门根本就没锁!
  乞丐得意的笑了笑,悄悄的走了进去,然后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头顶悬挂着一个灯箱,明亮的灯光照出“太平间”三个大字,明晃晃的十分显眼。
  不过,乞丐并没有害怕,事实上,自从前几天他来医院偷东西,不小心闯进这里,被一个人抓到之后,他就经常跑来这里。
  这并不是说他有什么恋尸癖,而是抓住他的人,正是这太平间的看守者,是个三十多岁,叫做老孙头的家伙。
  独自一个人在太平间值夜班,或许是太过孤独寂寞了,抓住他之后,非但没有报警,反而让他每天晚上过来陪,到时候,还会准备好酒和好菜给他吃。
  当时他是不信的,但后来忍不住好奇,再次偷偷的来过一次,见老孙头真的准备了一桌酒菜在等他,于是他就信了。
  之后的几天里,他便天天晚上从外面翻墙进来医院,来太平间跟老孙头喝酒聊天,日子倒也过的很是逍遥自在。
  二个人聊起天来,也是胡吹海吹。
  乞丐到处流浪,去的地方却也很多,大城市呆过,小山村也住过,过着地为席,天为被的日子,虽然饱一顿饥一顿的,却也自由自在,除了要小心城管抓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而这老孙头,人也挺有意思,喝了酒就喜欢说故事,说一些鬼啊怪啊之类的,还吹牛说自己加入过什么邪教,拜什么老祖,能够请神下凡附身,变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什么的,真是吹破天去了。
  他一个乞丐,虽然没什么文化,人又懒,但好歹四处游荡,也算见多识广,自然要好好的戳破一下这老孙头的牛皮。
  只是,每次喝过酒,争辩到半截,他就会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等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外面的人行道上。
  刚开始还有些奇怪,后来知道是老孙头把他扔出去的,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但却也说这家伙小气,明明太平间里有足够的地方,就算那些尸体躺过的架子,他一个乞丐,也不介意临时借睡一晚,但老孙头就是不让他在太平间过夜,每天睁眼醒来,必定是躺在人行道上。
  争过几次之后,老孙头都没松口,于是乞丐也就不在意了。
  不过,他喝酒也喝的更多了,反正喝醉了之后,老孙头会把他扔出去,自然也就不用担心自己睡哪里。
  原本每晚,乞丐都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太平间陪老孙头,但今天,他却来的早了一些,主要还是这些天,天天喝人家的酒,吃人家的肉,即便是一个乞丐,也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于是,他白天的时候,在店里偷了一瓶白酒,准备让自己和老孙头换换口味,不然每天晚上都喝那种味道古怪的红酒,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乞丐将藏在怀里的白酒提在了手中,一想到等下能吃上一大桌的好菜,他就忍不住的高兴,行走在空旷的通道里,嘴里哼起了不着调的曲子。
  这栋大楼很大,走到通道尽头,就可以看到一片仿佛停车场一般的空间,一张张铁架床整齐排列着,都是用来临时陈放尸体的。
  一般而言,覆盖了白布的铁架床都是躺着尸体的。
  平日里,在医院里死去的病人,都会及时的送进冷冻柜里的,但今天医院里死的病人似乎格外的多,横七竖八排列的铁床上,竟然大半遮盖着白布。
  那白布覆盖在尸体上,隐隐描绘出了下面人体的形状,让即便是一向胆大的乞丐,也不由得有些心悸起来。
  他一边想着,这老孙头果然比他胆大,这么多尸体,竟然还敢一个人守太平间,一边紧了紧手里的白酒,犹豫了一下,还是拧开了瓶盖,用瓶盖当作杯子,倒满了酒,然后一边念叨着:“莫怪莫怪啊!请你们喝酒!”一边把酒洒在了地上。
  然后,他继续往里面走,前往最里间,他跟老孙头这些天喝酒吹牛的房间。
  尸体毕竟是尸体,这些天天天来,他也算是更胆大了一些,觉得自己既然都敬酒了,那也不应该为难他,如此一想,倒是感觉安心了一点。
  他继续往里面走,可以清楚的看到前面角落的房间里灯亮着橙黄色的灯光,一个被拉长了的人影显得十分的高大,倒映在屋内墙壁上,正高举着一把菜刀重重的往下劈砍着。
  他听到了砰砰的声响,那应该是骨头被刀斩断,又砍在砧板上的声音。
  “奇怪,老孙头不是说菜都是叫外卖送来的吗?怎么今天他自己亲自动手做起来了?”乞丐小声嘀咕着,但他也知道,这房间里是有煤气灶的,或许是这些天,天天吃外卖,老孙头吃不起了?于是打算买了材料自己做?
  不过不管如何,能喝酒吃菜,就已经很不错了,乞丐不仅不会不满意,反而还有些期待起老孙头的手艺来。
  他来到了门外,并没有闻到炒菜的香气,想来老孙头应该是还在处理食材,又听到了咕咚咕咚像是在灌水的声音,也不知道里面在做什么。
  他正待进门,忽然看到脚下有液体流了出来,他一下止住了脚步,低头一看,发现那流出的液体竟然是红色的!
  血?!
  乞丐大吃一惊,以为老孙头在砍骨头的时候,伤到了自己,连忙冲进了房间,于是,就看到了正将砍骨刀高高举起,作势要往下砍的老孙头。
  老孙头对于突然出现的乞丐,也是有些吃惊,只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咧嘴一笑,说道:“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啊?”他的脸上沾满了鲜血和碎肉,连笑着咧开的嘴里,都能看到牙齿是一片鲜红。
  “你……你……!”乞丐瞪圆了双眼,看着满身满脸都是鲜血,和菜板上正处理得七零八落,但依然能够清楚分辨出是人手人脚的尸体。
  几瓶还沾染着血液的红酒瓶,正放在水槽里,连酒塞都还没盖上,边上是一大堆内脏和肠子。
  人肉!?血酒!?
  手里的白酒再也握不住,摔在了地上,乞丐就这样瞪着双目,倒在了地上。


第两百一十四章 刘大庆

  听说人要是一下受到太大的惊吓,胆就会被吓破,被吓死……
  在乞丐死去之后,脸上的伪装如同飞絮一般逐渐散去,恢复了他本来的面目;这是一个看起来模样有些憨厚老实,眉毛粗浓的中年壮汉,如果让苏云飞看到,定然能够认出,这所谓的老孙头,其实就是邪修刘大庆!
  这家伙,竟然幻化出了另外一副模样,顶替了原先的老孙头,躲在常人根本就不会去的太平间里,难怪外人根本就找不到他;而原先的老孙头,自然是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了。
  刘大庆望着面色蜡黄,因为吓破胆而死去的乞丐,心里还稍微有些遗憾,这个乞丐跟他还是挺聊的来的,他原本还打算招待对方几天之后,就点破自己的身份,然后看看能不能拉对方入伙的。
  然而可惜,现在看来,想法赶不上变化,谁会知道,前几天一直按照规定时间来这里的乞丐,会忽然提前过来呢?还提着一瓶白酒……看来是觉得他做的血酒不好喝,向提过来换换口味?还真是有心了。
  心里虽然有些遗憾,但乞丐的死亡,并没有惹起他内心丝毫波动,只放下砍骨刀,来到乞丐身旁,弯腰抓起对方的手,将尸体拖进了房间里。
  既然已经死了,那就再帮他一个忙,成为他最终突破的一个材料吧!
  将乞丐的尸体摆到案板上,见乞丐还死不瞑目的瞪着一双眼睛,里面还残留着惊恐的神色。
  他伸手将乞丐的双眼阖上,然后举起砍骨刀,便朝着尸体的脖子重重的斩了下去……
  鲜血哗啦啦的流淌着,仿佛山间小溪流水一般,从案板上不断的往地面流去,顺着不平整的地面,往外蔓延着。
  一阵阴冷的风不知从何处吹来,掀起了外面铁架床上,一些遮盖尸体的白布,露出了下面一个个男男女女,穿着白大褂,或者护士服,又或者普通的衣服。
  这些人,明显不是在医院死去的病人,其实都是刘大庆在晚上对方经过太平间时,猎杀回来的。
  或许乞丐能够胆大的掀起白布看上一眼,就能免去自己被吓死的后果了。
  一具具尸体被刘大庆从外面拖进屋内,身体被掏空,四肢被肢解,一颗颗男男女女,长发短发,好看难看的头颅被扔进了一个大缸里,不一会儿,就堆积的老高了,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小型的京观。
  但即便如此,刘大庆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砍骨刀,依然奋力的砍断尸体的头颅,并将他们收集起来。
  在重伤那名苏家之人后,他的修为就已经达到了突破的关键时刻,对方既然没死,肯定不会罢休,也知道他此时的情况,一定会找来更厉害的帮手,所以,他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他将在这里摆下血魂噬月大阵,到时候,不管对方来多少人,都能打个措手不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灭一双!正好借着修道者更加精纯的血肉,来为他的修为添砖加瓦,最终获得突破。
  而一旦突破成功,这小小的牙山市,就再也没有谁能够制得了他了!
  只要一想到,一整座城的修道者,都拿他没办法,刘大庆的动力就越发充足,情绪越发激动起来,挥下的砍骨刀,几乎是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效率明显的上升了不少。
  想想两年前,他还只是个普通的农民,不懂什么法律,如果不是隔壁邻居逼人太甚,他也不会提着菜刀,在晚上偷偷将人给杀了。
  最终他也是还没逃出城去,就直接被抓到了,在获得了谅解,给了赔偿的情况下,他虽然被尽量减刑,却也依然被判了个五年有期徒刑。
  最初时,在监狱里,他懊恼,后悔,但最终,这种心情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的平淡了下来。
  在蹲了三年的监狱之后,某天忽然来了一个新犯人,接触之下,倒是跟这犯人挺聊的来的,然后不知怎么回事,就莫名其妙的,在这名犯人的见证下,加入了一个什么宗教……说实话,他记性倒不是不好,只是当初却没怎么听明白对方说的究竟是什么宗教。
  只听对方说,加入之后,就可以获得永生,可以获得强大的力量!
  他虽然傻,但却也觉得这什么永生啊,强大的力量之类的,很不靠谱,即便是靠谱,那也是很久远的事情,于是很干脆的询问,能不能让他越狱。
  结果,对方倒是很干脆的说可以,只要跟着他每天做祈祷,举行仪式,就能获得老祖的力量,然后就能越狱。
  说实话,一直到现在,刘大庆都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想的,反正就这迷迷糊糊的,跟着这个犯人偷偷的祈祷,举行仪式,逐渐的也从对方的口中知道了所谓的界中灵幻,那些修道者,妖魔鬼怪等等之类的存在。
  甚至某天的时候,对方还招了个女鬼过来,让他好好的享受了一番。
  然后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整整学了一年的时间,正当他以为自己还将继续就这样学习下去时,突然到某天,对方说他的理论学的已经差不多了,应该可以进行实际应用。
  而这实际应用,就是选择在某个时刻,将房间里的人都杀了——包括他在内——然后用他们的鲜血,举行每天进行的仪式,然后就可以请老祖下凡附身,到时候成功了,他就可以越狱了。
  经过一年的学习,他是深信不疑,如对方所说的,趁着室友睡觉的时候,割破了他们的喉咙,然后按照每天偷偷举行的仪式,口中念着咒,竟然真的成功请神下凡,帮他越狱成功。
  那个时候他真是充满了喜悦,只是这个份喜悦并没有人可以分享,那个教他的人,他可以称之为老师的人,已经被他亲手杀了,而越狱之后,也很快遭到了那些修道者的追杀。
  果然一切都如同老师说的一样。
  好在,他已经成功请神下凡附身,已经有了第一次,那么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以及以后的无数次,都不用再那么麻烦了,至少不用再念那么长的咒语,唯一的要求,就是必须要有血液,大量的血液!
  于是,他就开始杀人!


第两百一十五章 杀戮

  刘大庆原本以为,自己应该是个胆小的人,毕竟自己除了种地,什么都不会,在家里还一直被隔壁邻居欺负,如果不是被欺负的狠了,他又怎么会提着菜刀去杀人呢?
  第一次杀人,他也以为自己应该很害怕,可没想到的是,当他将菜刀砍在对方的脖子上,鲜血喷在脸上身上的时候,他只感觉到了恨意释怀的痛快,看着尸首分离的画面,却并不感觉到害怕。
  而之后进了监狱,往往回想起来,他也会觉得那一刻真是人生中最为美妙的时刻,即便是第一次跟老婆上床的时候,也没这个美妙和舒服。
  老师说,他是天生就适合杀人的人。
  现在看来,老师说的话,果然没一句是错的,到现在,他不仅不害怕杀人,甚至还喜欢上了杀人,尤其还喜欢看着鲜血喷射而出的画面,那就像是大城市里的那些音乐喷泉一般,那么的好看。
  而人死的时候,看着他的眼神,也让他很是享受。
  这是充满了恐惧,害怕和求饶的眼神。
  强者生存,弱者挣扎。
  老师的话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可惜就是死了……
  带着一身血气,刘大庆手里提着砍骨刀,出了太平间大楼的门,朝着斜对面的住院部走去。
  血魂噬月大阵规定最少的尸体需要十具,但人数越多,发动时的血魂也就越多,大阵也就越厉害。
  他刚刚已经收集了二十多具尸体,但还不够,谁也不知道那名修道者会找多少人来,来的人又会多厉害,所以他需要收集更多的尸体,更多的头颅和更多的枉死鬼。
  反正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了,他突破在即,只要突破了,那他自然能够继续逍遥自在下去,而如果突破失败……他还想活着,绝对不允许失败!
  此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接近凌晨,不必要的医生护士,都已经下班,只剩下一些留下来值班的医生护士。
  但这已经足够了,因为还有更多的病人居住在这里,他又没有恋尸癖,并不是非要医生护士的尸体才成。
  刘大庆从侧门通道里进了医院一楼,大厅里关掉了几盏灯,可以看到还有前台护士在上班,但他并没有在这里就开始动手,因为他明白,一楼要是死了人,很容易就会被路过的人发现,到时候他的时间就会变短。
  所以,要动手,那也应该是从二楼开始。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沾染着一身的鲜血,就这样站在了电梯门口,等待着电梯下来。
  到了这个时间,会乘电梯的人也已经很少了。
  在刘大庆按下按钮之后,电梯很快就下来,打开了门;里面没人。
  但他并没有立即进去,而是站在门口,从还沾染着血迹的砍骨刀上,抹了一点血在手指上,嘴里念了一句咒语,朝着电梯内一指,释放了一个小术,如此一来,就能够屏蔽电梯内监控探头的视线,不至于让监控室里的保安提早发现了。
  他在医院里呆了那么久,可不是什么都没做的!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进了电梯,按下了二楼的按钮。
  不一会儿,电梯就在二楼开了门,门外却正有俩个人在等待着电梯;是一男一女,男的是个中年人,应该是病人的家属,而女的则是年轻的护士。
  在开门之后,外面的俩个人微微一愣,刘大庆却是咧嘴一笑,遂即,不等对方露出尖叫声,便将手中的砍骨刀挥了出去。
  他最近一直砍人头,已经砍的十分熟练了,加之砍骨刀在他出来之时,已经特意磨过,十分的锋利,在这又快又急的一刀之中,电梯外的俩个人都没有反应过来,脑袋就直接被斩断,落在了地上。
  身体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已经失去了脑袋,已经死了,只站在原地,鲜血便如同喷泉一般从断口处喷射出来,溅了一地。
  而刘大庆则十分享受的,从两具摇摇晃晃还在喷着鲜血的尸体中间穿过去,仿佛店铺开业,结婚典礼上的庆贺礼花炮一般,迎接着他的到来,只可惜,就是少了一点。
  不过没关系,很快就会有更多了。
  站在大厅通道上,他脸上露出了微笑,握紧了手中的砍骨刀。
  杀戮开始了!
  ……
  时间倒退几分钟,在刘大庆还未来住院部之前,宋文成的查房工作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
  他伸了个懒腰,翻看了一下记录本,上面需要检查的病房,还剩下最后一两间,早早做完,他就可以将剩下的交给护士,自己下班回家去了。
  一想到这,他就提起了精神,招呼了一声跟在身后的俩名女护士,继续前行,很快就来到了一间病房前。
  这间病房,在医院里算是高级病房,住一天收费两百多,普通薪资家庭可住不起。
  不过,这里的高级病房,并不是说装修有多精致高档——虽说它的装修也确实比普通病房好,但更多的,其实还是这样的高级病房,是为那些有特殊病,特重病的病人准备的。
  这样的病房里,首先装修比普通病房好,其次,有不少普通病房里所没有的医疗仪器,自然也就导致收费昂贵了。
  一般不是有什么特殊病,或者特重病的病人,也不需要住进这样的病房来。
  站在病房门口,还未敲门,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不过,对方说的是一连串的日语,他英语倒是不错,可日语,就听不懂了。
  他翻了下记录本,发现这间高级病房居住的,原来是日本病人;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名字叫千岛桐,得了一种很古怪的病,医院也检查不出来,连病名都不知道,而之所以会住进医院里,也仅是暂时居住一下,毕竟这里有各种医疗仪器,又有专门的护士照顾,自然比去宾馆里要方便的多。
  “对方会说中文吗?”记录本上记录的都是病人的资料,可不会写对方会不会中文。
  跟着宋文成查房的俩名护士,原本是那名王医生的,跟着查过几次,自然知道这间病房病人的情况。
  “会的!”听见宋文成询问,右边的女护士连忙说道:“跟着病人来的有一男一女,男的叫左斋藤,不常在这里,女的叫千岛美纱,则在这里陪护,她好像是病人的姑姑,虽然有点口音,但确实会说中文。”
  闻言,宋文成松了口气,会说中文就好!这样交流起来也比较方便。
  明白之后,他点了点头,说道:“那我们进去吧!”
  说完,他敲响了门。


第两百一十六章 序幕

  千岛美纱坐在病床边,看着将自己整个罩在被单里,在里面玩玩偶过家家的千岛桐,脸上露出无奈之色。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她是想让这孩子睡觉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今天午睡起来太迟,孩子到现在都很有精神,非要用被单盖住自己,然后在里面玩手电筒,跟一只小熊玩偶玩过家家的游戏。
  她已经劝说了好半天了,这孩子身体虚弱,她也舍不得用太过严厉的语气命令,自然也就治不住这个熊孩子了。
  正当她准备继续再接再厉,争取让小孩尽快的睡觉休息时,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お入りください!”
  她以为来的是自己人,先是回了一句日文,但随后想到,这个时间点,医生可能会来查房,外面来的人也有可能是医生,于是便又用充满口音的中文回道:“请进!”
  得到病房里的应允,宋文成便拧开了把手,推门进了病房。
  “你好!请问是千岛美纱小姐吗?”宋文成一边询问,一边仔细打量着面前这名日本人。
  这是个年过三十,风韵犹存的漂亮女人,身上有种寻常人中见不到的贵妇气质,虽然穿着简单的长裙,但却依然掩盖不住对方身上的那股韵味,十分的饱满,仿佛轻轻一捏就会冒出汁水来一般。
  双方简单的打量了一番,但在看到宋文成之后,千岛美纱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警惕之色:“你是谁?前几天不是王医生来查房的吗?”
  “哦!王医生请假了!我是临时来代替他的!我姓宋!”千岛美纱的反应,让宋文成略感意外,但却也没细想,只以为对方是因为身为女人,所以对陌生男人警惕性比较高而已。
  姓宋?千岛美纱的视线快速扫过宋文成挂在脖子上的胸牌,随后也注意到了跟在他身后的那俩名护士,也是之前跟随王医生的护士,心里多少也就安心了一点。
  “对不起!”千岛美纱微微鞠躬,为自己的质疑道歉。
  “没事没事!”
  宋文成也是第一次见到活的日本人,毕竟牙山市也不是什么大的城市,经济不算发达,几乎见不到什么外国人,以前都只是从电视里看到,和听说日本人礼节很多,动不动就鞠躬道歉之类的,现在看到千岛美纱,倒是一下就感觉到了。
  “那么,现在能够谈论下病人的情况了吗?”宋文成望向病床,便看到床上的被单拱起,里面明显藏了一个人,再仔细看看,便能看到,里面的人正掀开被单的边缘缝隙,偷偷的朝外看。
  在发现对方注意到了自己之后,那边缘的缝隙很快就被盖住了。
  “桐子!桐子!”千岛美纱去扯被单,不过还没动手,躲在里面的小女孩就主动探出了脑袋,抓着被单边缘,问道:“叫桐子什么事呢?”她说的同样的中文,而且说的比成年人的千岛美纱还要好,倒是让宋文成有些意外。
  他仔细打量这个小女孩,只感觉这小丫头很可爱,瓜子脸,纤细的眉毛,容貌精致,脸上的皮肤光滑细腻,在灯光下像是会泛光一般,如同瓷娃娃。
  这种相似的情况,他只在自家女儿身上看到过,而眼前的这个小女孩,显然也跟宋笺秋一样,拥有极好的皮肤。
  小女孩留着披肩的长发,她之前应该在被单里玩了好一阵子,此时躺在枕头上,一头浓密的乌发随意的散乱开来,却丝毫没有打结的情况,发质简直好的令人难以置信。
  可就是这样一个模样可爱,漂亮的如同瓷娃娃一般的小女孩,脸色明显有一丝病态。
  “跟医生问好!”千岛美纱怜爱的摸了下小女孩的脸颊,说道。
  “医生叔叔好!”小女孩很乖巧的问了好,那模样,连宋文成都忍不住怜惜起来,更别提跟着的俩名女护士了,简直的母爱泛滥,来到床边,就跟她玩了起来。
  相较于宋文成是第一次来查房,见这俩个人,俩名女护士之前却是已经来过多次的,自然已经很熟悉,小女孩千岛桐也就很开心的与对方分享自己藏在被单里的小熊玩偶,拿出来跟护士玩。
  宋文成看了看,病情的事,也就只能问作为大人的千岛美纱了。
  千岛美纱对于自己这小侄女得的是什么病,其实一清二楚,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是不可能出现什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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