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妖壳子(蛋壳)-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么,这台微波炉的微波怎么会泄漏?怎么会将一个大活人辐射到内部煮熟?
  
  没有人知道。
  
  
  莫瑶的微波炉,还是她第一年上班领到薪水时买的,用了有十四年,她依赖它,烹饪所有食物。
  
  甚至,她也曾用它,煮过自己意外流产的婴孩。
  
  40岁的女人,怀了一个负心汉的野种,她是堂堂经理,丢不起这个人。
  老中医给她配了一副打胎的药,在家喝了,痛了足足十几个钟头,终于一个血块掉了出来。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想看过一部电影,叫做《饺子》。
  
  加了重料,撒了花椒,放入微波炉,大火50分钟,煮熟了,香气四溢。
  吃下去,毁掉自己不可告人的证据,顺便,也可以补补身体。
  
  真奇妙,工作了多年的微波炉,好像一下子有了灵气。
  它为主人热过许多食物,从不知道这人肉,能发出如此诱人的味道。
  它好像从此上了瘾,不断回味,并深深怀念这肉的奇特香味。
  
  终于有一天,它趁她加热一杯水,悄悄打开了自己的门,转呀转,最后,“叮“一声……
  
  
  
  





29。潇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冷。
  腊月的潇水,冰封了整个江面。
  曾经有一个穿着蓑衣,带着斗笠的诗人,在江雪中独钓。
  他钓的是傲骨清高。
  而我,我在千尺寒水中,钓的是替死的人。
  
  我死了有多久?
  三五百年?
  忘记了。
  我只记得,当初的永州城,还是一片荒芜。
  
  我是去给重病的妹妹延请大夫。
  孤身上路,行至江边,三伏天,口渴之际,掬起一汪江水,送到嘴边,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一拽,跌入水里。
  
  惊慌中睁开眼,是一个浑身长了青苔的水鬼。
  它死死箍住了我的腿。
  我一口一口灌进水,无法呼吸,无法浮出水面。
  那水鬼苦苦哀求:“这位小哥,行行好,我在这里已经有一百七十多年了,你替了我,好让我投胎去……”
  
  肺部和腹部,涨得一阵剧痛,我失去了意识。
  等再回过神来,已经成了一只没有形体的亡魂。
  
  我看不见自己的身体,只看见绵绵的江水。
  曾被无数文人骚客赞美过的潇湘之水,沁入我,春流到夏,秋流到冬。
  
  渐渐的,认识了许多和我一样急切想要投胎的水鬼。
  它们痴痴守在岸边水底,伺机等候过往的路人。
  有的很幸运,三两天就找到了替死的人。
  有的却和我一样,寻寻觅觅,直到生遍了青苔。
  
  这么多年了,来来回回,我也觅到过不少机会。
  好像那次,独钓的诗人刚刚被贬,永州山水,在他眼里不是美景,而是牢笼。
  他一一游遍,看不见前途,空有一身才情,却没有施展的空间。
  
  我在水底,他在舟里,我该有能力拖他下水。
  但我没办法动手。
  
  他为人正派激进,算是个好官,积极革新对抗专横跋扈的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得罪了权贵。
  更何况,他家里还有一个年迈慈母,刚刚迁来此处,生活过得清苦,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
  叫我怎么忍心加害?
  
  我在水里静静仰视,听他落寞间,吟出一首传诵至今的好诗。
  
  只是,错过了那次机会,大好的机会。
  一个著名的诗人,足以让我转世投胎入豪门!
  
  不止那次,还有之后很多次。
  每个匆匆而过的路人,都有自己不能推脱的使命和一家老小殷切盼念。
  有的系了十年寒窗苦读的寄望,赴京赶考。
  有的为和恋人相会,日夜兼程。
  有的哭着千里寻夫。
  有的为友雪中送炭。
  ……
  我当初,何尝不是为了给自己病重的妹妹,找一个好大夫。
  
  我多么希望找到一个十足的恶棍,好心安理得叫他送死。
  但再一想,如果他真的这么恶,死后岂非轻松就能找到下一个人当他的替身?
  
  唉……
  我想,我也许永远找不到那个合适的人了。
  
  
  
  
  
  
  





30。菁
  ——“足球与鸽子”之祭
  
  
  他叫陈晓斌,爱看足球。
  但凡重要的比赛,他即使排上几个通宵,也要买到那张球票。
  他只身在汕头打工,偷到过一台不错的摄像机,从此得意地举着它,帮别人拍拍婚礼葬礼的录像,偶尔也和几个地痞流氓诱骗些无知少女拍些毛片,赖以糊口。
  
  他死,没人收尸。
  死因,是新型隐球菌脑膜炎。
  这种病,多是因鸽粪传播引起。
  
  他爱去现场看球。
  开幕式的鸽子,呼啦啦群起而展翅,几坨鸽屎砸中他的肩,兴奋中,浑然不觉。
  
  陈晓斌是死在自己家里。
  说是家,也不太像,只是一个简陋的棚屋。
  没家人,也没朋友,常常有几个钱就跑去赌,几天不上工,也不会有人当回事。
  
  汕头地方焗热。
  尸体不到三天便发出恶臭,抬到殡仪馆,工作人员嫌恶地掩着鼻子,直接让几个小工抬去后面的堆尸房,那里,都是无人认领的“弃尸”。
  
  陈晓斌才当壮年,没想过自己早死。
  之前有些头疼脑热也不以为意,后来,剧烈头痛伴恶心呕吐,他还以为自己是“打飞机”纵欲过度。
  
  谁想料,不出三周,一坨鸽屎,要了他的性命。
  
  他看见自己的尸体被胡乱塞在一个冰格子里,那个冰格,锈迹斑斑,连打开都有些困难。
  原来,这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突然,有人在外面叫喊:“阿黄,先别弄进去!刚有个送进来的,身体没了,就一个头,家里人说,要画个妆,给她弄个全尸!”
  
  小工一听,白忙活一场,他忿忿啐了口唾沫在地,又连拽带扯,把陈晓斌弄回了担架,抬到了化妆室。
  
  化妆室的老李干这行有些年头,经验丰富,手法熟练。
  一具女尸,生前不小心卷入了轧钢机,救下来的时候,基本上就只有一个头。
  家属给了厚厚的礼,还有两条中华烟。
  老李懂,这得好好显显身手。
  
  动手前,老李还教一旁的徒弟,两人对着陈晓斌双手合什一拜:“有怪莫怪啊,反正您也没人送终,就借您身体一用。”
  
  说完,他便开始动手。
  切了头,身体清洗干净,泡了防腐药水,刺鼻的味道略微掩盖了尸臭。
  
  老李告诉徒弟,给尸体化妆的时候,得跟它们多聊聊天。
  他一边麻利地缝上了女尸的头,一边嘴里叨念:
  
  “哥们儿,虽然这个头是别人的,葬礼也是别人的,但你就当是你自己的吧!横竖都是给别人参观嘛,到底是谁的又有什么关系?”
  
  说话间,按好了头,老李开始挖胸塞棉花填充。
  陈晓斌在旁看了干着急,他怎么说也是个爷们儿,现在换了头,还要“隆胸”?
  
  老李突然觉得袖子被什么东西勾住了,还没来得及看,徒弟哇一下叫了起来。
  原来,搁在一旁男人的头颅,不知怎么咬住了老李的衣袖!
  
  老李在这行混了那么久,这些只是小场面。
  他一边喝斥了几句大惊小怪的徒弟,一边继续叨念:
  
  “哥们儿,您看您,也不是什么大名人,谁死了不都是一撮灰么?您怎么这么想不开,死咬着不放呢?”
  
  他轻轻一抬手,袖子从头的牙缝间抽出,若无其事,在头颅上扎根红绳,继续隆胸。
  
  陈晓斌只觉得脖颈间被突然勒紧了,一下子失去了所有力气,只能飘在那里,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胸口,多了两个“大馒头”。
  
  最后,老李犹豫了一下,这“小弟弟”……要不要切去?
  
  徒弟忍不住笑了,“李师傅,哪有女人长小弟弟的?”
  老李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手起刀落,再把浓密的阴毛盖盖好,欣赏一下,完美无比!
  
  葬礼上,挂着女人生前的相片,亲戚朋友哭哭啼啼,扶着棺木看见她完完整整,激动得直想跪下来酬谢。
  
  陈晓斌跟着自己的肉身,来到礼堂里,他身体的主人,原来叫作小菁。
  
  他有些惆怅,又有些高兴。
  不管怎样,他的头虽然被抛在弃尸堆里,身体总算有个像样葬礼。
  虽然,那是别人的葬礼。
  
  
 
31。隐
  
  
  你猜,今天我会拿这个字些什么题材?
  也许第一想到“隐世”二字。
  嗯,因为我第一想到的也是这个词。
  那么今天,就直面直觉吧。
  讲讲隐世的故事。
  
  
  一场一场的会议。
  大会连着小会。
  今天接见群众,明天迎送领导,后天研究方针。
  形式,来来去去都是“会”。
  
  林凤以前没曾想过,原来是这样的一条路。
  以为千辛万苦晋身仕途,总该有朝一日,有所作为。
  
  但,原来不是的。
  他此刻坐在那里,只觉得自己,是一部开会机器。
  每天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开着同样的会。
  那些伟大精神,传达来传达去,他常常忘记自己身处哪个会议室,参与的那个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进房间,看见那张大得没有边际的长桌子,他的头就开始隐隐作痛,痛得他没有办法集中精神。
  
  即便是这样,也没有关系。
  这个会,照样进行下去,那些例行公事般要说的话,要发的言,他一张嘴就能自动往外冒,完全不用担心。
  
  他喝了一口水,润润干痒难忍的嗓子。嗓子舒服了,反倒显得头更痛了起来。
  
  突然,心里有个声音开始说话:“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当初的抱负么?你除了将自己变得越来越世故,还改变了些什么呢?”
  
  他暗惊,像是盆冷水浇上头顶。
  当年,年少气盛,来自乡村的他,一心要为民请命。
  真的一踏入官场,才知道事情远远不是一腔热血就能解决。
  这是一局气势恢宏的棋,一子举起,全盘牵制,哪容随便出手?
  他的锐气消磨殆尽,只剩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副职身份。
  不高不低,不温不火,除了开会,不用做任何其他事情。
  
  那个声音又说:“既然都明白了,你也清楚这个游戏不适合你,不如提早退了吧!”
  
  太可怕了!怎能有这样的念头?他暗暗甩了甩头,赶紧将这个念头甩开。
  但这个恶念却像是长了吸盘似的牢牢吸住了他,无论他怎么集中精神,都无法摆脱干净。
  
  不行,我才刚54岁!
  沉稳,圆滑,历练——是提拔的最佳人选才对!
  我不能放弃!
  就算再厌倦,就算再头痛,再渺茫,我都不能放弃!
  说不定,说不定,说不定哪天我还有升迁的机会!
  
  “唉……”
  那个声音长长叹了一声。
  肉身执于一念,终究不能正视自身。
  
  纠结间,林凤突然发现自己漂浮了起来。
  他渐渐离开了桌面,越来越高,俯视整个会议室。
  但他能看见那个自己,还呆呆地坐在原地,手里捧了几张稿子,不时在上面做些笔记。
  
  灵魂与肉身,已是分离。
  林凤留那肉身继续千篇一律的会议,等待一个飘渺的良机。
  
  他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没有人看见他。
  而他,倒能看见一个平时道貌岸然的上级坐在那里,偷偷脱了鞋,左脚给右脚挫脚皮。
  
  这就是官场?表里如此不一!
  
  他的肉身,却还是兢兢业业坐在那里。
  
  灵魂抛弃这凡胎,毅然归隐而去。
  





32。輙
  
  
  马车儿,你听见了么?
  我要去找我的良人。
  
  他二月离家,下山为禹王建造战车。
  一去经年,全无音信。
  
  马车儿,你是他一手精心打造。
  上好的木料,他一根根细细挑选,一直打磨到双手起泡,又长满老茧。
  
  这双车輙,用桃木制成,刻了奚家的图腾,是你的双耳。
  我此时就在你耳边,我说的话语,你定能听见。
  快快驱了车轮,送我去找我的良人。
  
  
  奚仲,发明了第一辆车子,短短几天,便远近闻名。
  禹王见了,十分赞叹,封为“车正”,统管部落所有的车马。
  另外还要他筑城邑宫室、制订车服制度。
  
  奚仲离家做了大官,他喜爱造车,不停地创新,不停地改良,禹王的野心,也随之越来越大,寄予更多厚望,要他造出一驾又一驾传奇。
  
  那时,正在为王制造一种规格比较高的高轮包厢式马车。
  车轮直径达一丈之高,两个轮间的宽距一丈五尺,总高足有三丈。
  专门用来让首领和那些很有身份的人乘坐、出行。
  
  他特地用铜皮加固了车身,正敲打得起劲,远远的,突然听见了马蹄和车轮滚滚的声音。
  
  他停下手上的活,一抬头,看见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细细一瞧,竟是自己多年前造出的第一辆“包厢式”。
  
  他记得,他做完后,送给了自己的妻,她坐在车厢里,笑得幸福无比。
  
  他惊讶地迎了上去,掀开车厢的帘子。
  里面坐了他的妻。
  
  苍白的脸,已经腐烂生蛆。
  只剩了一半容貌,供他辨认。
  身上,穿了入殓的白色寿衣。
  
  她,竟是死后,出的远门。
  
  从家乡到这里,几千里地,她倚靠着车厢的窗户,一手垂于窗外,手指刚好及着车輙,仿佛耳提面命,叫它带着她的尸体,千里迢迢,来寻自己的夫君。
  
  
  
  
  
  
  
  
  





33。胖
  
  
  应该是世界上最离奇的爱情故事。
  
  王先生是个事业有成的翩翩佳公子,相貌堂堂,家底厚实,工作勤力。
  
  未婚妻比王先生大六岁,相貌平平,普通白领,好吃懒做,脾气又坏,体重接近两百公斤。
  
  这样悬殊的差距,不要紧。
  王先生完全不介意。
  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王先生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哟,你还挺胖的。”
  胖女人当场拍案惊起,脸上横肉都竖了起来。
  王先生忙笑呵呵地安抚:“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胖挺好的,我就喜欢女孩子胖!真的!”
  
  真的是真的!
  第一次见面之后,王先生就对这胖女人展开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追求。
  
  每天清早快递一盅冰糖燕窝。
  中午则亲自开车为她送来精心准备的丰盛午餐。
  晚上轿车办公楼下守候,只要她一出旋转门,他慌忙下车替她拉开车门,舍不得她多走一步路。
  晚餐,一般是王先生亲自下厨,六菜一汤,水果甜品。
  他说,他就是喜爱为她天天做饭!
  
  那一年的情人节,王先生请了一支专业的交响乐队,自己穿了白马王子般的华服,玉树临风站在胖女人公司门口,当着全公司同事的面,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结婚进行曲》现场奏响,王子打开手中蓝丝绒盒子,一颗足足1克拉的钻戒!
  
  同事们被这样气势汹涌的排场震慑了,他们看看站在百花中间的女主角,都暗暗觉得那颗钻戒的主人瞎了眼。
  
  但王先生,眼里含情脉脉,他看着她,像是欣赏一件世上难得的艺术品。
  
  求婚成功后,他立刻安排她住到自己的豪华公寓,方便朝夕相对。
  
  王先生每天早上都6点起床,去菜市场挑选最新鲜的食材,为胖女人精心准备一日三餐。
  两人住在一起,同进同出,王先生还亲昵称呼为“小心肝”!
  此时,这两百公斤的巨型“小心肝”,便会自豪地娇笑,笑声震得整层楼板都在发颤。
  
  有夫如此,妇复何求?
  未婚妻的体重涨得比王先生公司的股票都要快。
  突破了两百公斤,并还有继续疯长之势。
  
  她看着自己的体型,问王先生,“你真的不介意不胖么?”
  “怎么会!你再胖,都是我的小心肝!”王先生斩钉截铁,说话间又给她削了个苹果。
  
  “对了,小心肝,明天是我妈八十大寿……”
  
  未婚妻警觉地眉毛一竖,问:“要干吗?”
  
  王先生赔笑,“不是要花钱置办,工资卡不都在你口袋里么?我只是想,带你去见见她老人家,你看咱们就快结婚了……”
  未婚妻“哼”了一声,“她那么大年纪了,眼睛又不好使,见不见不都一样?”
  
  王先生想了想。
  也对,母亲眼睛不好使,耳朵却还得力,万一这女人发出什么怪声音,母亲听了反而心烦。
  
  他起身到了厨房,为她倒了一杯热牛奶,牛奶促进睡眠。
  胖女人睡着了,鼾声如雷。
  再悄悄撩开她的睡衣,光滑饱满的肚子上打了一针,麻醉皮表,又不会伤及其他部位。
  
  王先生熟练地拿了一把切菜刀,剖开她的肚子,肥油沾了满手,厚厚的一层脂肪下,掏出他梦寐以求的肥美“小心肝”。
  
  
  “妈,今天是您八十大寿,有钱也难买的补品,我终于给您找到了!
  看,这对肝多好!两百多公斤的胖子,才有这么一对肥大的肝!
  一会儿白水煮了,加些姜片黄酒撇腥,入了盐,切成薄片,醮着生抽,味道一定鲜甜!
  人的肝最是补眼,您吃了,眼睛自然就会好了!”
  
  “儿子,这肝,会不会有问题?”
  “您放心,这些时日,都是我自己下厨,她吃得每样东西,我都千挑万选!”
  
  “那,她家人会不会发现?”
  “她没有家人,都死光了,她自己脾气又坏,连朋友都没一个,最适合不过!”
  
  王先生的母亲坐在桌边,拄着一根导盲棍,苍老的双手摸上儿子的脸。
  她欣慰地笑,眼珠无神灰白,却放出异彩。
  
  
  
  
  
  
  





34。鬼
  
  
  五百多年。
  你死死生生,过了六世。
  每一次我都找到你,看着你,从一个生命,转换成另一个生命。
  
  你也许已经忘记了。
  你成了另外一个男人,另外一个女人,又成了另外一个男人。
  
  我却无法舍弃这一生的记忆。
  我停留在这里,看着我和你之后的世界,如白驹过隙,惟有我还在这里。
  
  变化太快了。
  以前我们匆匆赶路一个钟点才能到达的“老地方”,现在,几站地铁眨眼就能到了。
  紫禁城,现在叫故宫。
  而你最爱吃的茯苓糕,现在没有人会在路边摊叫卖了。
  
  太多事情,来不及去看,去细细品尝。
  又或者是,因为没有了你,我觉得一切都没有了意义,食如土,酒如泥。
  
  今晚,是我的最后期限,拥有最后的坚持,见证最后的甜蜜。
  我放不下,我不想喝那杯忘忧茶。
  有太多难忘的事情,我要代替你,一一记下,刻在心里。
  
  黎明前,我一个人去了我们住过的四合院。
  好在那里还叫“中剪子胡同”。
  找起来并不算困难。
  但现在住了另外几家人。
  有个足月孩子被我带起的一阵阴风吵醒,他看见我,吓得哇哇大哭。
  我赶紧躲到屋顶,不敢再进屋子里去。
  
  院子里,柿子树还在。
  我想起和你在这树下度过的岁月。
  天热,我们坐在树荫下抢着吃一串冰糖葫芦。
  你不再叫我陈小姐,牵着我的手,而叫我“阿苏”。
  我甚至记得你当时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你如果还记得,一定也会觉得唏嘘不已。
  
  我曾经说,我要为你生一个孩子。
  因为我要他代替我们活下去,看我们来不及看的世事变迁。
  
  现在,我看见我们的孩子,我们孩子的孩子,还有他们的孩子……
  那是我和你结合的延续。
  缠绵缱绻,生生世世,永永远远,代替我和你的爱情,一直流传下去。
  
  我想,也许我该放心地,离去。
  你说呢?
  
  
  
  
  





35。帛
  
  
  赵娘娘寿辰。
  王公贵族的女眷都进宫献上寿礼。
  
  是祝寿,也是女眷们竞相争艳的时候。
  
  雅云小姐定做了最轻薄的血色纱衣,镶嵌了三十三颗夜明珠,绣的是初绽牡丹,掺了八宝金丝绣线,即便再昏暗,也能藉由夜明珠的光晕,勾勒牡丹吐艳。
  下半身配的轻纱素罗裙,青烟般款摆,步步生云。
  更有金步摇点缀乌黑环鬓,举止间细碎声响,撩人心弦。
  她临出门,口里含一凉玉,防止天热生汗,又搽了新近流行的浓烈胭脂,两颊如春。
  
  她满意地接受所有女眷暗藏妒忌的致意,走到自己的座位。
  有另一位小姐隔了不远,坐在那里。
  
  这,便是哥哥做梦都想迎娶的相府小姐?
  她轻快扫视,相府千金穿了简练的胡服,英姿飒飒,不施粉黛,大大咧咧坐了,俏皮地晃动手里的扇子,另一手里,捧了几方丝帛,上面题了不同字迹,看了嗤嗤笑着,娇颜犹胜春色几许。
  
  那是同来赴宴的贵公子们,借机递送的情诗。
  雅云眼尖,署名的帛,除了几个大臣的俊俏公子,更还有皇上最疼爱的九皇子!
  
  雅云隆重的装束,一下被这轻飘飘几块丝帛比了下去。
  她的艳,和她的活泼轻盈相比,甚至有些滑稽。
  那些男人,频频向这里暗送秋波,但不是向她,而是直指这位相府千金。
  
  她恼得有些发汗,伸手一抹,胭脂随着汗水染了一手红晕。
  后花园内,宴会还没开始,天色却有些昏暗,雅云悄悄站了起来,退去内堂修整妆容。
  
  拐到小径,一小片桑园,绿荫掩映,倒也十分凉爽。
  雅云放慢了步子,细细欣赏,冷不防突然有个人拦住了去路,吓得她差点失声尖叫。
  
  一抬头,原来是一个白衣男子。
  他的脸生得奇怪,好像五官都扭在一起,但肤色白得惊人,没有血色,说不出的怪异。
  雅云一看,就十分讨厌。
  
  男子有些局促,手里捏了一方雪白丝帛,犹豫着塞到她手里。
  展开一看,是他一首情诗,颂她身姿美丽,那字迹颇有几分秀雅,没有丝毫化开,不知用的什么墨笔。
  
  雅云可没兴致细细品味诗中字句,她想起方才相府小姐的笑容,想起那些俊俏公子,再看这唐突的男人一张丑怪的嘴脸,心中不但不高兴,反而更添了几分厌恶。
  
  男人的情诗,不但不是颂赞,而更像是对她美貌的一种侮辱。
  但嘴里含了玉,又不好发作,恼羞成怒,两根手指间捏了那轻柔丝帛,用力扯裂开来,发出清脆决绝的一声,情诗撕作两半。
  她心头直跳,觉得畅快之极,胜过任何恶毒言语,毁去他的不自量力。
  
  
  撕裂丝帛之声,化作一股恨意,射穿男人的心。
  他突然身体奇怪地扭曲蠕动,一张口,千丝万缕,将雅云裹了,悬于空中。
  雅云还来不及反应,便被生生撕作两半,如同他送给她的那一首,亲自吐丝编织的情诗。
  
  
  
  





36。殤
  
  
  嘭!!嘭!!震耳欲聋!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陆一夫整个人都弹了起来,从火车晃动的上铺滚落,重重摔在狭窄的通道上。
  这“嘭”的声音如此熟悉!不不不!岂止熟悉,简直刻骨铭心!
  
  是的,就是那一天。
  虽然依旧弥漫了浓重的硝烟,但陆一夫的心很轻快,带着一种胜利在望的喜悦。
  再有一小时车程,他就要越过这条战乱之国的边境。
  后视镜里,是即将逃离的魔域,浑身金色毛发的“猛兽”成群结队地在那里残杀异族人民。
  
  这些天来,他的血液里充斥了恐惧,一有火药气息,这恐惧马上膨胀,让人失去理性。
  仿佛成了习惯,他木然地跟着别人四处逃窜藏匿,忍耐饥饿和寒冷,一旦身边的同伴突然中弹倒下,就立刻夺下他身上的水以及残留的粮食,继续前进。
  
  陆一夫只是个驻异国的外交官员,战乱了,他一心要回自己的国土,或者退一万步说,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于是他和几个同伴费尽心思,趁夜色逃出边境。
  
  呀!迎面来的什么人?好像是一队士兵!
  侵略国的标识跃然于目,个个手里昂然地举着武器!
  
  完了!
  陆一夫心里一揪,来人已拦住了他们的车子!
  他和同伴鱼贯下车,只觉膝盖颤抖到不能自已。
  
  那群士兵把他们押到一个大厅,他不敢抬头,也想不起任何外交措词,曾经叱咤一堂的说客竟然哑然无语。
  
  正前方的大桌后,道貌岸然地坐着个军官样子的人,是谁他没看清,只觉得声音很冷,像结了冰,“你们的立场是什么?说!”
  
  陆一夫的嗓子发不出声音,脑子里只盘旋着对死的恐惧。
  
  “说!”军官唰一下站起,巴掌重重拍在桌面,却像打在陆一夫的脸上,火辣辣的。
  
  “……我们祖国是什么立场,我就是什么立场!”
  这个是他前两天的外交辞令,此时背书般脱口而出,衣衫下冷汗如雨!
  
  沉静……
  
  对方渐渐坐下。
  沉静,是最好的恐吓。
  陆一夫的同伴都偷偷挪开几步,留出军官“解决”他的空隙。
  
  然而——
  “你们可以走了。”
  军官话音一转,变得轻快之极。
  
  陆一夫简直难以置信,他抬头看——对方闭目,一只手慢慢摸着自己高高的鼻梁,表情让人摸不着边际。
  
  他还没来得及想这话中含义,同伴们已经拖着他的身体向外退去。
  他不敢回头再看,但心底想着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动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