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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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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这太坏了。”顾亦叼着吸管笑的东倒西歪。
关安安则在一边煽风点火,“说不定都没脸考咱学校的高中部。”
“谁让她乱打小报告,翻天了她。”周岚拿起钢笔,怒上心头对着桌子猛敲了几下,等笔盖憋下去,才丢到一边。
“对啊,不要脸。”关安安眯着眼,抱起了手里的冰奶茶。
这些记忆都沉睡在关安安脑海的最深处,它们被作为不光彩的东西,早已随着关安安越来越优秀而被永久的埋葬,不曾挖掘,如今却被毛不思毫不客气的全部翻出,暴露在早已长大的关安安眼前。
“你是不是以为你打小报告,写小纸条的事不会有人知道。”毛不上探着身子,她靠的关安安很近,都能看清她抿成细线的嘴唇和晃动的瞳孔,“不是的,你做过的事,会一直都存在,即便你忘了,它也会永远跟着你。”
“那又怎么样?”关安安拉过身子,靠在奶茶店的沙发上,琥珀色的瞳孔在阳光下闪着疏离的光泽,“我真实的给老师反映班里的情况,有错吗?”
“你既然觉得没错,为什么要甩给别人,自己却装作一副受害者的模样。”
关安安没有回答,再然后,二十六中传来了车祸的消息,宋乐气喘呼呼的冲进奶茶店,“马屁精出车祸了,横穿马路。”
“真是恶有恶报。”周岚嘴巴微张,半天说出这么一句话。
“报应来的也太快了。”关安安摇摇头,有些惋惜,她把书包往身上一背,“走吧,跟咱又没关系。”
“钢笔怎么办?”宋乐瞧着桌上闪着银光的钢笔,有些拿不定主意。
“死人的东西我可不敢留,你们谁要?”三个人连忙摆手,关安安这才端起饮料,抽了吸管出来,把钢笔从桌子上拨到垃圾桶中,“那就丢了吧。”
四个人迎着夕阳,拌着嘴踏上了回家的路。而那只钢笔,则安稳的躺在垃圾桶底部。
林寥胆小自卑,周岚暴躁□□,宋乐推波助澜,顾亦煽风点火,关安安两面三刀。
这场故事,从头到尾只有三种人,紧逼的加害者,退让的被害者,冷漠的旁观者。
毛不思目睹了全程,没有一个人伸手拉林寥一把,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制止周岚她们,同学间的矛盾升级,通过一件极小的事情,产生了出人意料的巧合,最后引发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夕阳渐敛。
这是一场噩梦般的回忆,毛不思一分一秒都不想呆在里面,没等两个小时,没等马明义叫她,她就先一步,逃跑般的脱离出关安安的记忆。
睁开眼的瞬间,卧室的灯光照的眼睛生疼,毛不思觉得心里像压了块石头,压抑的令人喘不过气来。
当她看到钢笔落入垃圾桶的瞬间,毛不思就明白,林寥的执念找不回来了,只是那个孩子还是十二三岁的心性,她游荡在初三的教室里,游荡在自己家中,她还没有长大,她还不懂得,她视若珍宝的东西,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随手可丢的垃圾,她以为的贵重,在别人眼中偏偏一文不值。
“马明义。”毛不思起身,她眼眶有些红,身边的关安安则一言不发,她写下了一只钢笔型号,这是她借着关安安的眼睛,最后记住的东西,“你能找到一只一模一样的钢笔吗?”
“可以。”很多话,毛不思不说,他也不多问,这是做人最起码的礼貌,他伸手捏捏她的马尾辫,没有花苞头捏起来舒服,半开玩笑半认真道,“哥有钱,别说钢笔,钢笔厂都能给你搬过来。”
这好像,也是他唯一的优点了吧。
“我去林寥家。”
毛不思刚要起身,胳膊就被身边的人拽住,关安安眼底闪着泪花,“那我呢?不思,你要救我啊。”
“我现在不就在救你吗!”毛不思甩开她的胳膊,顺手抓起背包,拉着马明义头也不回,“你在家呆着别出门,我保证你没事。”
凌晨五点不到,天还没亮,毛不思再度敲响了林寥家的大门,许久,才有女人的声音从屋内响起,屋门被人打开细细的一条缝隙。妇人见是毛不思,才松口气,她肩膀上还披着衣服,忙把门打开,“大清早的,怎么……”
妇人的话没有说完,毛不思就忍不住落了眼泪,马明义忙着去打电话交代寻找钢笔的事情,这会儿只有她一个人站在楼道。
她看着妇人身后满墙的奖状,老旧的桌椅,还有紧紧跟在妇人身后的那条身影,突然就忍不住啜泣出声。
“怎么了这是?进来坐。”妇人拉了毛不思进屋,倒了杯甜甜的蜂蜜水给她,偏她一直捂着眼睛,倒让妇人一时半会不知如何是好。
“我是个捉鬼师。”毛不思擤着鼻涕,她好像已经没有别的话可以说了,妇人眼下的一团青黑,都是阴气入体,长年累月积下的,林寥是鬼,鬼怎么能和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呢?何况她的身上背了三条人命,那些对林寥而言只会加深她的怨气,更快的消耗着妇人的阳寿。
即便毛不思心疼林寥,可她也不能任由林寥在人间游荡,林寥还坐在书桌前的板凳上,毛不思与她四目相对,她没有出声,只在心底与她对话,“跟我走吧。”
林寥摇摇头。
“你若不走,林妈妈怕是没有几年可活了,这是你要的吗?”毛不思只垂着头,她也在想,一个女人,没了丈夫,没了女儿,守着一间空荡荡的屋子和满墙的回忆,到底是真坚强,还是她能感觉到女儿的存在,消极的对待着自己的生命。
“不是。”这是林寥第一次在现实中与她对话,她的声音很稚嫩,有那么丁点的委屈,“我的钢笔。”
“我要是帮你把钢笔找回来,你跟我走吗?”毛不思再问。
林寥没有回答她,只是安静的起身,她站在妇人身后,就这么怯生生的瞧着,想伸手去抱她,一伸手,胳膊就穿过了妇人的身子,骤然的冷意让妇人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
“妈妈。”林寥轻唤出声,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回应。
许久,她才再度看向毛不思,小幅度的点下头。
“阿姨。”毛不思收回落在林寥身上的视线,眼眶鼻头红成一片,“我想吃苹果。”
“我去给你削。”妇人见毛不思一进她家门就眼泪落个不停,眼神乱飘,这会儿好不容易正常了点,忙应下她,去厨房给她洗苹果。
毛不思从身边拉过椅子,冲着林寥招招手,小姑娘才犹豫过来,毛不思把手边的茶水倒在手心里,对着林寥念了个净身咒,又伸手再她脸上一抹,面目全非的女孩变成了她曾见过的模样,一双怯生生的小圆眼,白白净净,看上去又清秀又乖巧。
毛不思想,她要是平平安安长大,该是多讨人喜欢的姑娘啊,偏偏命运就是这么残忍,把她留在了永远的十三岁。
☆、薄薄光圈
‘啪——’
盘子碎裂的声音,毛不思和林寥同时回头,就见妇人掩着嘴立在厨房门口。
灯光打在林寥身上的,荡起薄薄的光圈,她看看妇人,又看看毛不思,就见毛不思闭上眼冲她轻微颔首。
“寥寥。”妇人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哭是笑,她的内心在狂喜,她的面容却有些扭曲,她越过地上的碎片和滚落在四周的苹果,颤抖着双手碰了碰眼前小人的胳膊。
硬的像石头,冷的像冰块。
快十年了,她已经快十年没见过自己的女儿了。
她每天晚上都煮女儿最爱吃的山楂糕米饭,就盼着有一天能她忽然回来,尽管所有人都劝她女儿走了,尽管她也知道女儿再也回不来了。可她就是放不下,明明中午还好好的孩子,怎么能说不在就不在了呢。
丈夫去世后,女儿就是她生活中唯一的亮点,她那么聪明,次次考第一,又懂事又孝顺,她吃完饭总喜欢和她一起刷碗,女儿常常拉着她粗糙的手说,等她长大了,赚钱了,就给她买最贵、最好的洗碗机。
可是那天以后,这些画面便统统都没了。
林寥的离去让她的世界迅速灰暗,时间越长越走不出来,她做了很多事情去忘掉伤痛,可总能在因为某一个微小的瞬间哭崩。别人家的孩子放学了,她的孩子没回来;商场里上了好多好看的新衣裳,她买了不知给谁;好吃的苹果到季了,身边却在没有人缠着她买水果吃。
就是这样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像诅咒一样,永远好不了。
“妈妈。”林寥嘴巴一憋,泪水在眼眶中转了转,就坠了下来。
换来了妇人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她就这么拉着林寥的胳膊,整个人都瘫坐在地板上,泪水沿着两侧的脸颊不住地流,在她的脸上交织成网,“你怎么才回家。”
她日日夜夜,等了她这么多年,等的头发白了,眼角也爬上了鱼尾纹。
林寥还是十几岁的模样,生命的静止让她无法长大,毛不思虽能让她不再是个影子,而是真真正正地出现在妇人面前,可也不是什么都能做到。
林寥没法穿人间的衣服,那些重量会压的她喘不过气来。没法吃人间的食物,那些于她而言,就如同让活人吃香吞蜡。
毛不思偏过头去,不再看母女二人的团聚,她想,自己的这个举动,如果让老毛知道,又免不了一顿骂吧。
老毛常常告诫她,作为驱鬼师一定不能心软,要快刀斩乱麻的切断它对这个世界的留恋,过多的怜悯,只会让它生出再搏一把的念头。可她就是不忍心啊,林寥才十三岁,在这么美好的年纪无辜的死去,她只是想在收魂前完成她最后的心愿而已。
手机安静的躺在口袋里,马明义那边还没有动静。
“老板,东西我给您寄到哪里?”马明义要的那款钢笔型号三年前就已经停产了,还是林秘书亲自给品牌打电话,才从本厂的仓库里找到几只。林秘书开着车,等了许久对方也没吭声,“老板?”
“你觉得我现在急是不急。”马明义突然开口。
这又是什么意思?林秘书是马明义回国后才招来给他当秘书的,磨合期并不长,再加上马明义跟他的几个表兄弟还有些不同,不是个过分专注事业的主,向来讲究不功不过,导致他这个做秘书的多少有些吃不准他的心思,但马明义在两个小时内连给他挂了四个电话,应该是挺急切的吧。
“急。”林秘书过了遍脑子。
“我都这么着急了,你作为我的秘书,该怎么办?”
“给您……送过去?”
“下午之前我要看到它。”马明义看了眼手表,然后打着哈欠按下挂断。
空留下开车的林秘书风中凌乱,马家这对姐弟,真是一个比着一个折腾。苏尾岛的案子过去还没多久,马明义前脚启动公司报警系统,把高层吓了个半死,后脚就拍拍屁股跑到烟城潇洒。二十六中资助的提案还没走完流程,又开始心血来潮的要停产的钢笔。
至于马明丽,就更神奇了,好好地三代白富美不当,成日里研究五行八卦,也不知到底研究出什么东西。
林秘书心中不停叹气,只调转车头,向机场行去,边开车边按下了号码订票,“我要一张港城飞烟城的机票,最近的一班,经济舱商务舱皆可。”
等林秘书到烟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马明义约了他在机场见面,也就免了他人生地不熟的寻他,这点倒是让林秘书很意外,自家老板有时候也是蛮体贴的。
只可惜,他的这份自我感动没多久,就被马明义不合时宜的开口打碎,“真慢。”
这能怪他吗?航班又不是他家的,想飞就飞,他也不是孙悟空,一个跟头就十万八千里,林秘书面上还是认真的干笑两声,“下次我会再快点。”
当然,也只是说说而已。
马明义拿着钢笔拍了张图发给毛不思,从中选了最旧的一只,头也不抬的对林秘书道,“你回吧。”
多么令人发指的老板,林秘书立在机场,悲愤望天,手指却很诚实按下了订票号码,之前的话被他在三个小时内重复了一遍。
“等等。”林秘书手机刚挂断,就听到马明义的声音。
他看着她,上下打量了一圈,看的林秘书很不自在,难道前两天他上班迟到被发现了?不该啊,何况马明义也不是个爱抓这种小事的人。
“您还有事?”林秘书犹疑道。
“有现钱吗?”毛不思的短信还亮着,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塞两百块钱在笔杆里。
马明义没现金,但是不代表别人没有啊。
“有是有。”林秘书慌忙掏出皮夹,“就是不多。”
莫约□□百块的样子,剩下的就是五花八门的卡了。
“够了。”马明义从林秘书手中接过两张,转念一想,索性全要了,随便一折,塞到裤子口袋中,拍拍林秘书的肩膀,“距你上次加薪差不多半年了,该提了。”
“谢谢老板。”林秘书原本暗淡的目光被'加薪'两个字再度点燃,马明义是能折腾了点,但是架不住人家挥鞭子的时候会赠送胡萝卜啊!
马明义坐上车的时候,林秘书还在眯眼狂挥手的目送他离开,心情就像这雨后的烟城,热烈而明媚。
两百块钱被小心翼翼的塞在笔杆中,马明义想了想,又把笔放在脚底下拧了两圈,笔杆上瞬间多了些灰尘和细细的划痕。
很多细节毛不思没有讲给他听,他也习以为常,这是她们捉鬼师的习惯,不止毛不思,连他姐也一样的。
马明丽曾说过,他是个普通人,这些鬼鬼怪怪的东西不要听、也不要看,离得越远越好。
可他就更不明白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打小定了他和毛不思的娃娃亲?
马明义知道自己有个小媳妇,还是上小学的前两天,偶然听到了他爸妈聊天,才知道那个脾气不好、吃得多、长得矮的胖团子以后是要嫁给他当老婆的。那时候他对媳妇的概念就是会多个人吃他的糖果,玩他的玩具,抢他的姐姐。当场就不干了,闯进爸妈的卧室,彻头彻尾的耍了好大一通脾气。
那时他爸怎么说来着,说是他奶奶死前给算出来的,马明义没见过所谓的奶奶,当他还在他妈肚子里的时候,老人家就去世了,说是走的很安详,临了给他们姐弟俩二人算了个条子压在枕头底下。
再然后,原本跟毛不思不对付的他,看毛不思就更加不顺眼了,更何况知道真相的毛不思居然还敢先嫌弃他,她有什么资格嫌弃他。
打那天起,他的日常就变成了:学习,欺负毛不思,哄好她;再学习,再欺负毛不思,再哄好她。
小姑娘每每都被他气的像只膨胀的河豚,那时他只当她是个色厉内荏的纸老虎,直到他亲眼看着毛不思挥舞着棍子打跑了高年级的小混混,她单腿踏在台阶上,昂着头,表情是那么的骄傲,像个小英雄。
虽然事后小英雄被她爹一路追着从老师办公室打出校门。
那时候,马明义才知道,毛不思对他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忍耐了,她着实不是个脾气好的,也着实是个下手狠的。
然后,他便摸清了她的爆点,在毛不思能够容忍的底线之内,为所欲为的——欺负她。
想来,那些年毛不思应该是十分讨厌他的吧。
再后来,他出国,和毛不思也彻底断了联系,也有过不少追他的女孩,可到底是他性子太过古怪,再加上爸妈和马明丽隔三差五的拿着“有妇之夫”的名头给他洗脑,遇到的恋情皆是还没开始就已经死去。
有时候马明义也在想,说不定人家姑娘不愿意他啊,小学那几年,他差不多都成毛不思的心理阴影了吧。何况,毛不思又是个看脸的,打小给人家写情书就能看出个端倪。
他婉转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暗戳戳的向家人灌输着“此乃封建糟粕”的思想,谁料却得到了马明丽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毛叔棒打鸳鸳的水平可高了!
……
令他有了种毛不思不得不嫁,他也不得不娶的错觉。
长安酒店一遇,就是他与毛不思多年后的再见,他瞧着她,顿觉俩人前途灰暗。
“八十块。”司机的声音从前座响起,打破了马明义的回忆,司机探着身子道,“前面是小巷,车子进不去。”
☆、天崩地裂
马明义站在城北的老城区里,纵横交错的电线在头顶支起凌乱的网,偶有麻雀从天空飞过,他抬头望天,皮肤被热辣的阳光照的微疼,钢笔还握在手心,凸起的笔夹在掌中留下浅浅的印痕。
许久,才低下头,大步向着林廖家的老楼走去,楼下三五成群的坐着乘凉的老人,口中说着他听不太懂的方言,他能敏锐的感觉的不停往他身上扫的目光,人就是这样,对于陌生人的出现,总是充满好奇。
脚步声在楼梯口响起,刚踩了两层,就听见毛不思的声音从头顶飘出来,“回来了。”
马明义抬头,探着身子从楼梯的间缝看到了正啃着苹果俯身的毛不思。
见他看上来,毛不思咬了口左手还剩一半苹果,才挥挥右手里完整无缺的另一颗,“吃吗?可甜了。”
“你不在家里呆着,跑楼道里做什么?”马明义双手撑在铁锈斑驳的栏杆上,眯着眼冲她笑。
俗话怎么说来着,红颜祸水,美色误人。
如果有人问毛不思,马明义有什么缺点,她能洋洋洒洒的写篇千字文出来,可若说马明义的优点,毛不思也能磕磕巴巴写上个八百字,其中大概有一多半要着墨在他的脸上。
人生的好看总是会让别人的容忍度提升一个等级,毛不思承认,马明义不毒舌她的时候,还是很好看的。
“人家叙旧,我一个外人干嘛插在里边讨嫌。”毛不思瞥了眼紧闭的屋门,“东西拿来了?”
“你说呢?”马明义歪着头握着钢笔冲她挑眉。
“啧啧,还不是……”毛不思拿着苹果一路小跑下楼,等到了马明义身边,才反手把苹果塞给他,换了他手中的钢笔,钢笔被故意弄得脏旧了些,光泽也有些黯淡,拧开笔杆,除了两张大钞,笔囊里的墨水也只有零星的一点颜色挂在透明上,毛不思没想到他会这么细心,一时有些惊讶,后半截话就变成了,“你居然记得挤了墨水?”
“切,哥哥我这脑子,你当跟你似的?”说着,马明义圈起手指在毛不思额头上弹了个栗子。
又,又,又,又来了!
马明义的话在毛不思脑海里滚了两圈,最后还是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暗暗嘟囔道,“早三十分钟算什么哥哥。”
马明义咬了口苹果,眉毛微挑,不在多言,只是舒展的眉目多少暴露了他此时还不错的心情。
楼道很老旧,但还算干净,俩人就这么并排坐在楼梯口,盛夏的蝉正发出刺耳的吱鸣,透过对面的玻璃,能看到不远处茂盛的梧桐,马明义极少来这种地方,城市中的歪树旧楼,他平日里只在一些老旧的照片上看过,在坐着车偶然行过的时候撇上两眼。
这些地方,是一个城市繁华的开始,可终究会随着这座城市的越发繁华而寂寥落幕。
就跟几块钱一张的明星海报似的,等新鲜劲过去了,你换了别人喜欢,买了其它的海报,而它却旧了老了,便开始瞧着其碍事占地方,即便它揭下来换成新的,扔掉也不觉可惜。
最多不过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崭新的海报,新鲜的小明星,感慨自己也曾喜欢过某某某。
跟这座老城是何其的相似,总会有人在酒足饭饱,灯红酒绿过后,开始抽着烟站在窗户边怀念以前。归根结底,怀念的只是自己的过去和年轻岁月罢了,而并非那个上学都要跑上几里地的时代,毕竟,没有人真的愿意往历史的背面走去。
除了,那些已经死掉,却不愿离开的某些称不上人的魂。
活着的人想去看一眼未来,死掉的人只想回到曾经,这些在世上每一个角落都存在,就像离他们只有几米远的屋门内一样。
“我觉得自个真的有些老了。”毛不思手肘抵在膝盖上,十指交握撑着下巴,楼道里有些阴暗,窗外刺眼的阳光被楼墙遮住,无法全部洒进来。
“这话要是被楼下侃大山的别人听到,非背地里骂你几句矫情不行。”苹果在马明义手中转来转去,染上他他肌肤的温度,“二十多岁就算老了,那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怎么办?”
“搁到以前,我是绝不会允许林寥和活人单独在一屋叙旧的。”尤其是十七八岁的时候,毛不思正式出师,可以离开老毛单独去面对那些个鬼怪邪祟,下手那叫雷厉风行,丝毫不会迟疑,好像随着年纪渐长,她反倒多愁善感了许多,无视马明义方才的话,毛不思托着下巴继续,“这些年,看到了好多常人看不到的事情,听了好多别人听不见的故事,遇见过极多无辜的人和害人的鬼祟,可也偶尔遇见过比冤魂更可恨的人。”
她刚出道那会儿,初生牛犊不怕虎,久而久之,倒也也这行拼出了点名声,还曾有人重金请她去大厦封住死去原配的魂魄,价格给的足够她几十年吃喝不愁。像这种人毛不思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她只需到地方瞧上几眼,就知道原配死的冤枉,大厦内布满了戾气。灭魂诛鬼,令其带着满身的怨恨与不甘魂飞魄散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可却是一件极赚钱的事情。
她犹豫了好久,到底是没有接,她怕借法助恶被反噬,更怕老毛用藤棍抽她,事实证明她的猜测是正确的,当晚,老毛就一通电话打了过来,老毛急性子,不是个特别爱絮叨的人,可那晚他与她整整聊了两个多小时。
老毛说:做人要对得起良心,做捉鬼师更要对得起良心。捉鬼师与寻常人的不同,注定了会遇到更大的诱惑,面临更多的选择。可人的福运是有定数的,违心事做多了,终究会毁了运道,捉鬼师一旦运没了,就只能等着被恶果反噬。
毛不思不是没见过驱邪除鬼的法师赚脏钱,他们有的本领极高,有的则是虾米两三只,却个顶个的比她有钱,她东奔西跑的忙活一年,都没人家为富豪显贵擦屁股,动动手指头赚的多。
开始她还气愤不解,到后来,随着她走遍了高原沙漠,城市乡村,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与鬼,她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上,有好多人的心是黑的、是坏的。他们的恶,有的被明晃晃的暴露在阳光之下;有的则披着金缕衣来诱惑你,试图呼唤你成为他们的同伴。
富贵荣华,金钱美色,是世间最难抵挡的东西。
马明义见她摸着脖颈上的玉葫芦,望着窗外出神,就知她不知又想到了什么东西,她想事情时候的模样,从小到大都没变过。
“你要放林寥一马么?”马明义虽然嘴上这么问,心里却很明白,不可能的。
果然,换来了毛不思的摇头,“人世间,终究不是她的归宿。”
阳光之下,沃土之上,可以容下好人的悲苦欢乐,恶人的健康安平,却没有角落留给鬼邪。普通人类与它们相比太弱小了,弱小的就像蝼蚁,她没有经历过百鬼夜行的那个年代,也没亲眼看着大批道人法师的死去。都道人心是会变的,鬼魂也一样,当它强大起来,当它想要的更多,灾难便随之而来。
即便胆小如林寥,当她的执念强烈起来,不依旧可以轻而易举的毁掉三条生命。
人鬼殊途,到底是无法和平相处的。
又坐了一会儿,毛不思才率先站起来,她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抿着唇,抬脚轻轻踢了下马明义的鞋,“走吧。”
马明义抬起手腕上的手表,时针指到四点半,夏日的天还很亮很亮,“时间走得真快。”
“美好的幻想总是短暂的。”毛不思后仰着身子把马明义从台阶上拽起来,“现实早晚会来。”
毛不思给够了林寥时间,当她再一次带着马明义出现时,林寥就了然,从毛不思踏出家门的那刻起,她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妈妈。”林寥拉着妇人的衣摆,“我想吃白米饭配山楂糕。”
“好,我去给你做。”妇人摸摸她的脸,又看了好几眼,才一步三回头的向着厨房走去。
多么拙劣的借口,多么拙劣的回答,明明她们都知道,林寥什么也吃不了。
室内依旧寂静,毛不思坐在小板凳上,和林寥隔了一个茶几的距离,她从口袋里摸出被捂的温热的钢笔,小心的轻放在桌面,“是它么。”
钢笔安稳的躺在茶几上,笔盖上写着它的型号,白色的笔身有着细碎的刮痕,跟她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林寥想要多记起些什么,可时间真的过去了太久太久,久到连林寥都有些记不太真切,那些刮痕是否还是原来的位置。
笔杆被拧开,两张一百块钱有些老旧,不像她当年放进去的时候那么崭新。
林寥把钱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又把钢笔拧回去,起身走向墙边的那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男人唇畔带笑,眼睛很温柔,她把钢笔放到照片前,又用袖子蹭了蹭包裹着照片的那层玻璃,“爸爸,你看,你送给最后的礼物,我又找回来了。”
照片上的人表情没有变,也没有回她,他早就不在了。
林寥收回胳膊,她也是死掉以后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人死后都会留在世间的。他们好多人能看见光,跟着光走去他们该去的地方。可她不同,她的眼前没有光,没有人告诉她该去哪儿,当然她不想也不愿意离开这个这个世界,这里有她的梦想有她的不舍有她无与伦比的留恋,对她而言,这些都太闪耀了。
饭菜的香味从厨房飘进来,林寥闻不到,直到妈妈唤她,她才笑着奔过去,妇人盛着饭,笑着絮叨,“只可惜,少了你爱吃的鸡腿。”
“没事。”林寥拉着妇人的手撒娇,“我出去买。”
妇人这才变了脸色,许久,才好不容易把嘴角提起来,她的眼眶通红,眼球中布满了血丝,“明天,明天妈妈给你买好不好。”
可是,她已经没有明天了。
林寥紧紧握着妇人的手指头,声音软糯糯的,像颗棉花糖,“妈妈,我等会儿就要去上晚自习了。”
妇人手上的动作一顿,又立刻活起来,把桌上的菜一点点的往她碗里夹,“嗯。”
“这次,我就不回来了。”林寥看着碗中的鱼肉青菜冒出了山包,“您也别在等了。”
“傻孩子。”妇人伸手摸着她的头发,碰到的地方皆是硬邦邦,没有活人身上的柔软,“妈妈不等你等谁啊?”
“妈妈,巷子里长给你送鱼的叔叔长得不好看,个子没有爸爸高,也没有爸爸力气大。”林寥嘴巴抿成一条线,找了一圈父亲的优点,声音越来越小,“可他人挺好的。是我不乖,之前老用鸟屎偷偷砸他。”
“寥寥……”
“妈妈。”林寥唇角往下小幅度的耸拉,努力地不让自己哭出来,“你不要忘了我好不好,等你跟别人结婚,当了其他人的妈妈,也千万别忘了我。”
妇人眼泪不停的往外冒,死死地压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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