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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侠引仙-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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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样子,小平不满地哼了一声。
      易痕朝他点了点头,“只是七脉俱损,恐怕不好恢复了。”
      虽然乐小透并不是修炼之人,七脉俱损对她的修为没有影响,但是损坏的七脉就像一把钢针埋在她体内,不时地会扎上几下,对于怕痛的乐小透来说,也挺折磨的。
      看到小平在这里,乐小透也有些惊讶,不过略想一想也明白了,小平与阿文关系那么好,见到了阿文惨死,心中怎能不恨呢,于是自然而然,被带到了这里。
      “快将那块石头上的符文复原,否则这么高,会引人注意的。”小平说道。
      易痕将乐小透放在地上,让她靠在自己肩上,迅速将石头上的符文恢复好,然后弹指射出,没入不远处的地面内。
      “先离开这里吧,刚才苍薇长得这么高,恐怕会引来那几个恶人。”小平朝四周看了看,催促道,“快跟我走。”
      三人刚走几步,身后的那株巨型苍薇因为易痕的破坏,化为了一堆粉末,落回地面。
      小平带着两人来到镇子边上一个破烂的房屋内,屋内坐着三个人,看上去都有些面熟。三人见到易痕怀中的乐小透,赶紧将一块木板上铺满厚厚的枯草,帮着易痕将乐小透放了上面。
      “在翼屏区,有个破房子住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别嫌条件艰苦。”小平说了一声。
      “有吃的没?”易痕问道。
      乐小透也眼巴巴地看着众人,现在她算认出来了,这里的人竟都是她以前在莲门的病友。

      第九十章 大仙偷红薯

      众人互看了一眼,因他们也是刚转变为翼人,还没有学会使用浊气,同样需要食物补充,但是翼屏区资源极为匮乏,他们也时半顿饥半顿饱的,哪里还有余食。
      “这里可跟思微不同,买东西不是只要有灵气便行了,而是要金银。”易痕正欲外出去街上找吃的,却被小平的这句话给拦了下来。
      “金银?”他似乎想起来,那种东西以前在思莲谷时见过,只是做为器皿的,难道翼屏区也有这种东?而且听小平这么说,这金子在翼屏区的作用像是与乐小透世界中的钱一样。
      “是啊,别看我们才来十多天,这里的情形可比你了解得多。”
      “去哪能弄到金银?”易痕问道。
      “金银要有那么好弄到手,我们哥们几个还会挨饿吗,除非你去抢别人的,要不别想弄到那玩意。”小平将拐杖往地上一丢,坐在铺满枯草的地面上。“不过以你的功夫去抢应该很容易的,要不你就去找人抢点来。”
      抢东西……这事他还真没做过,因为想要的东西他自己就能弄到手,哪需要抢别人的啊,易痕有些为难,但转头看到虚弱的乐小透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便毅然决然地迈出门去。
      等到易痕走了,小平有些得意地笑了笑,为难这些高高在上的修者们的感觉,还真是不错啊。
      “大牛,瘦子,去烧点水。”虽然他喜欢为难易痕,但还真不能为难老朋友啊。
      一个身体又壮又高的人拎着简陋的木桶走了出去,瘦子将柴火准备好,等大牛打水过来。
      他们一群误入翼屏区的病人一共六个,现在也只剩下四个人而已,其他两人都没挨过来,在转变发生之时便死掉了。
      大牛因为身体好,所以挺了过来,瘦子的意志力比较强,也挺了过来,另一个是个女病人,年纪有些大,变成翼人后,身体一直很虚弱,好像随时都会撑不下去,他们看在大家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份上,照顾起她来。
      而他自己,则是因祸得福,因为有枯灵症,体内的灵气本来就少,因此转变时没受多大苦就挺过来的。
      那日是听瘦子说空中有个御剑的思人修者经过,还说那剑的形状和颜色与当日带他们念清心咒的人一模一样,听到这里,小平便留了心,当时他们被吸入翼屏区之时,见过乐小透和一男子来过,那男子的修为看起来很高,而且两人关系看起来也不一般。
      于是他便猜到此人是不是来救乐小透的,而昏倒的乐小透被那三个恶人囚在苍薇之中时,恰巧被外出找食物的瘦子看到,小平错以为易痕是知道小透被关在何处的,可是赶到之后,却发现那家伙在地上一通乱砍,这才出来相告。
      不过乐小透落入翼屏区也就罢了,修为高深的那人怎么也会到这里,修者们因为心智坚定,加之可用法术平定七脉,控制情绪的方法要比普通人多上许多,所以很难被翼屏区吸过来。
      思人修者对于翼人修者来说,可是练功的宝物之一,所以很多法力高的翼人趁两界合并之时,偷入思微,使用各种方法袭击思人,令他们促不及防之下,产生相吻合的情绪,然后被拉入翼屏区为他们所用。
      只是那人修为与三恶都不相上下,又有谁能影响得了他,真是奇怪。
      而且这次碰面,那人去掉了面罩,他觉得有些熟悉,除此之外,他肩上还多了一束灰色的火焰,像是根植于身上一般,这些都挺奇怪的。
      小平正胡思乱想之时,大牛已将水拎了过来,并把水倒入火堆上方一口破锅里,“小平,就光烧水吗?”
      言下之意是,不加点什么吗?
      大牛虽然体型较大,但心地极其善良,那个女病人便是他极力要留下的,前些日子众人东奔西跑之时,便是他一直将那女人背在身上。
      小平也不小气,到身后的草堆里翻了翻,拿出一团破布,破布里面是一小把糙米,他将里面的小石块捡了出来,然后将米全部下入锅里。
      不一会儿,破屋内便传来阵阵米香味,大牛一边咽着口水,一边将米盛一个有豁口的瓷碗里,轻手轻脚地端到乐小透旁边。
      久未进食的乐小透,噪子和身体都如干枯的土地一般,此时一口下去,身体像是不习惯食物一般,她剧烈地咳嗽起来。
      “易痕呢?”乐小透平息了咳嗽,环顾四周,不见了易痕的身影。
      “易痕?就是救你回来的那个人吗?他出去找吃的了。”小平回答道。
      这里可是翼人的地盘,他出去乱晃没问题吗,乐小透有些担忧,又小口喝了一口粥,咳嗽止不住一般,带得身体也一阵颤动,晃得她手中的热粥漾了几滴出来,大牛看她体弱,怕她拿不稳碗,大手一直护在碗周围,热粥溅在手背上,痛得他呲了呲牙。
      “我来吧。”门口传来一个声音,正是回来的易痕,他手中拎着一个小包,进门之后,将小包扔给了小平,直接奔到床边,接过乐小透手中的碗。
      “你还真去抢人了啊!”小平很是惊讶,要知道在思微界,修者都是以保护百姓为先,从没听过哪个修者对百姓不利的,虽然翼屏区的是翼人,但大多数也是来自于思人。
      “没有。”易痕表情有些尴尬,端着碗将边上的汤吹了吹,再递过去给乐小透喝。
      被人这样对待,除了爸妈以外,还是第一次,乐小透心里暖暖的,就着易痕的手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被人照顾的感觉可真美啊,尤其对方还是易痕。
      这边小平已经将布包打开,里面竟是几个沾着泥巴的红薯,几个人见了都是大喜,“这东西你是从哪弄来的。”
      易痕的动作一顿,“能吃就行,从哪弄的就别管了。”
      “上面的泥巴还是新的,不会是从别人地里挖的吧。”小平嘿嘿一笑。
      “我之前看到附近有个地方种着红薯,但那主人看管很严,四周还有几个恶狗看着。估计就是从那里弄的。”大牛闷声道。
      “不会是偷的吧。”小平哈哈笑了起来,自从到了翼屏区,还没有如此开心的时刻。
      易痕已喂小透喝完,正扶她躺下,听了小平的话,脸上有些挂不住。
      乐小透却感觉很窝心,堂堂一个修为高深的修者,每日都是高来高去,不食人间烟火,如今竟为了她,跑去别人地里偷挖红薯,她想一想那个场景,就很感动。
      他的袖子边有一块布被扯了下来,耷拉在袖边,看来是刚才作案时弄的。
      “再嘲笑易痕,呆会这红薯没你吃的份。”乐小透发出一声警告,但因为身体原因,声音很小。
      “好啦,你现在是病人,都听你的。”

      第九十一章 线索

      几日过去,在易痕和众人的照顾下,乐小透身体渐渐复,只是身体里面经常时不时地会被针扎上几下,很是疼痛。
      乐小透说起自己那几日的经历,众人都是惊惧不已,小平只说是她做恶梦了,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事情,想什么就来什么,易痕倒是沉思起来,像是想到了什么。
      不过因为易痕在身边,乐小透很快就忘了那些恐怖的事情,但是当她外出散了一圈步后,惊异地发现,这翼屏区与思微界真是天壤地别,如果说思微界是天堂的话,翼屏区无异于是个地狱。
      这里的人过得很苦,少吃少穿不说,还经常受那些翼人修者的欺负,而且气候极其恶劣,春夏秋冬随机播放,经常中午还艳阳高照,下午就飞起雪来,用乐小透的话来说,这天气实在太变态。
      怪不得这里的农作物少产出,而且据小平说,这里的翼人大多是由思人转换过来的,但是转换过后,因为缺少引导,无法使用浊气代替食物,一日三餐倒成了必备的,因此食物和御寒衣物成了这里稀缺的东西。
      天哪,还能回到思微界不!乐小透发出一声哀叹,这样的苦日子,她可过不来。
      “回去应该是有办法的,只是大家都已变成翼人,再回到思微不就是送死吗?而且听那些老人说,就算有办法,也有修为很高才行,否则不仅穿不过去两界之间的缝隙,还会被灵气毒死。”小平冷哼一声。
      话说完,大牛和瘦子都沉默起来,才不过十几日,他们就变成了曾经恐怖且憎恨的翼人,而且永远回不去思微了。
      “那,易痕怎么办?”乐小透担心起来,当初在她的世界发生的事,她可不想再发生一遍。
      “那家伙修为那么高,撑个十几日是没问题的。”小平满不在乎地说道。
      乐小透可没那么好的心态,好在小水滴泡了水之后,已经活了过来,冰块也能用了,总算不都是坏事。
      现在大家不仅缺吃的,还缺穿的,住的地方也是一面漏风,除了易痕外,其余人都过得很狼狈。
      而乐小透,因为有易痕额外照看,自然要过得比其他人好上那么一点。
      “小平,我要带小透走,今日去了上次的地方看了一看,石头似乎被动过,恐怕被那三个恶人发现了。”易痕从外边匆匆赶来。
      “带上我们啊!”小平赶紧强调道,这几日有了易痕从外边偷来的红薯,众人的日子过得好了许多,不用冒着寒风上街乞讨了。
      易痕沉吟片刻,小平等人再加上患病的女人,一共是四个人,带上的话恐怕人太多了点,可是不带的话,他担心三大恶人已经知道了小平等人救了小透,要是被他们找过来,以三大恶人行事的手段,这四人肯定会有危险。
      “带上吧,易痕,反正我们两人的话,可能目标太明确,要是再加上他们四个,我们可以伪装成流亡的百姓,这样一堆人,反正不易招惹对方注意。”乐小透提议了下。
      易痕点头,“好,那大家一起走。只是小透,你得换个装束了。”
      乐小透看看自己身上那袭桃红色的裙子,这个颜色在这里确实太招眼了,看来得赶紧换掉。
      “你要带我们去哪?”小平问道。毕竟是在翼屏区,怎么逃也还是在这里吧。
      “去翼南的永海。”易痕答道。
      这几日他一直在外边打听翼屏区的情况,听沿路许多人说,翼屏区时不时地会冒出几个通往思微的缺口,上一次出现正是在翼屏区的南边。他想过去看看,毕竟他现在还是思人,乐小透因为体质与常人不同,并未变为翼人,因此两人完全可以回到思微界。
      他上次为救乐小透,灵气耗了一些,估计坚持不了多久,必须回去思微界,虽然那里……
      而且听到永海这个地名时,他觉得很是熟悉,似乎以前听过一般,或许与他失去的那段记忆有关。
      看来,永海是必须去了。
      乐小透换了一身灰扑扑的衣服,头发用布巾缠起,打扮成了一个小乞丐的模样,易痕虽然也做了如此打扮,但效果却不明显,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流浪汉,反而像一个落魄的游侠。
      果然人的气质是天生的,再破的衣服都掩盖不住。
      他肩上的那束灰火无法掩盖,乐小透让小平用石块凿一个空壳出来,结果懒惰的小平却把任务派给了瘦子,没想到这瘦子平时话不多,倒还有点艺术造诣,在乐小透的建议下,他将石头处理成一个肩甲的形状,上方微微凸起,正好盖住了那束火焰,瘦子做得兴起,还在肩甲上刻了一些装饰的纹理。
      周围都是一群男人,另一个女人连拿筷子的力气都没,于是乐小透亲自动手,寻来针钱,借着肩甲上预留的小孔,将肩甲缝到了易痕的衣服上。
      虽然针脚歪歪扭扭,位置却没弄错,易痕穿上衣服后,乐小透哀叹道,明明是要给他做伪装的,现在反而起了反面效果,这肩甲附在他那一身黑衣上,令本来就俊逸的他更添了几分英气,哪里还像是乞丐。
      折腾完这一切,大家便出发了。
      大牛照例背着病重的女人,瘦子搀扶着小平,易痕照看着刚刚恢复的乐小透,几人就这样赶起路来。
      一路上风餐露宿,虽然很苦,但是有易痕在身边,乐小透也不觉得有什么,果然是有情饮水饱啊,而且那三个变态的恶人也没有追上来,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得到他们逃走的消息。
      乐小透因为大病初愈,这样连番赶路下来,身体有些吃不消,于是大多时候,都是易痕背着她。
      前路茫茫,风雪交加,易痕带着众人一步一步向前行着,六个人中有三人都无法长时间行走,乐小透趴在易痕背上,醒醒睡睡,他不知从哪弄来了一个披风,防风又防雨,将乐小透罩在里面,外面虽然寒风凛冽,但依着易痕的体温,乐小透却丝毫感觉不到。

      第九十二章 过往

      路上两人相处的时间很多,乐小透便问起了当年发生之事,易痕却说,他失去了一段记忆,时间正是五十年前,只记得有一片地方,他必须要在六十年后去一趟,在这之前,他要保住性命,并不能泄露关于那个地方的任何事。
      “什么地方,你还记得在哪里吗?”乐小透问道,她感觉这个地方说不定可以解开很多疑惑。
      易痕点头,“但是除非六十年之期到了,我不能去那个地方,至于为什么,我也想不起来。”
      到了翼屏区后,脑中的那些迷雾随着时间的流逝并未散开,反而愈加浓密,只是那个地方的位置,却如刻在他脑中一般,任浓雾飞来荡去,都掩盖不了它的痕迹。
      一边的乐小透却拧起眉来,什么地方,这么神奇,还必须六十年后才能去,易痕今天所说的,除了他丢了一段记忆外,其他的倒与姜逸等人所说的很像。
      易痕说他只记得一个场景,就是冬域的五百名师兄弟们的魂识飞向他的长剑的情景,其余的都想不起,因此这么多年,他也很怀疑自己确实与那些师兄弟的死亡有关。
      “就算你能记起那个场景,也不能说明那些人都是你杀的,肯定还有其他的原因,易痕你就不是噬杀之人,现在不是,以前也不会是。”乐小透很是笃定。
      “你如何肯定?就连我自己都有些怀疑。”连当年的事情都不清楚,她就如此相信自己,易痕心中微叹。
      “凭我的感觉!一个人如果本质上是坏的,那么不可能丢掉某部分记忆后,就会变成大好人。”
      易痕虽然遇事清明,但在这件事上心底一直都是迷茫一片,那么多证据和证人摆在他眼前,令他不得不相信当年之事确是自己所为,这么多年他一直奔波流浪,就是想找回当年事情的真相,结果到最后,他所找到的真相却与几位域主所说的一模一样。
      他开始怀疑起自己,一度在追杀途中想要放弃,但一想到六十年后那个目标,他又硬生生地坚持下来。
      前路坎坷,不知何时才是尽头,若是六十年后去的那个地方不仅无法解了他的疑惑,雪了他的冤屈,反而坐实了他的罪名,那么这么多年的坚持,岂不是个笑话。
      那时在泗县的陷阱,他是觉察到了,只是心里疲惫不堪,不想再去反抗,干脆束手就擒罢了,却不想因为乐小透的瞎蒙乱撞,将他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如今听她这么一说,心中的不郁和担忧像是豁然开朗一般,他与整个思微界的人或许都在局中,而乐小透却在这个局外,所以她没有任何牵绊,将一切倒看得很清楚。
      “小透,你可知道铸魂术?”易痕突然发问。
      “铸魂术!这个我知道,五十年前,有一个思莲谷的叛徒利用铸魂术将五百名师兄弟的魂魄纳入剑中,以增加自己的修为,真是残忍啊!我还记得,那个家伙叫……叫什么呢?”小平叼着半截红薯,凑了过来。
      “你不是去吃东西了吗?”乐小透郁闷道。
      “吃完了啊,这里阴凉点,来蹭蹭。”小平嘿嘿一笑。
      铸魂术这个说法乐小透在苏华那里听过,当年之事发生之后,易痕的修为确实突飞猛进,但那是因为他屡屡遭遇险境,时时刻刻都不敢松懈,再加上他天资聪颖,才会有了那么大的突破,并不是因为什么铸魂术,而且易痕的剑上一直都是淡淡的蓝光,很沉静很安祥,若是真用了那么阴狠的法术,剑上应该会有显现吧。
      但是易痕自己都记得那个场景,这又怎么解释呢……乐小透晃晃脑袋,想不通就别想了,先去吃点东西吧。
      几人的干粮依旧是红薯,因为除了这个,易痕弄不到其他东西了,看来那人的红薯园被他们挖了不少,作为补偿,易痕将自己和其他人身上的水晶石都留到了地里。
      翼屏区的水晶石非常少,但许多翼人修者仍需要借此修炼,因此在这里水晶石也算比较珍稀的东西,只是市面上的普通人对水晶石不太看重,相比较来,他们更喜欢金子。
      烤红薯的味道可真香啊,乐小透啃了半个,然后将剩下半个剥好皮递给身边虚弱的女人。
      女人名叫陆秋,大家都叫她秋姨,因为身体虚弱无比,平时饮食起居都要靠人照顾,她平日也不怎么说话,偶尔开口,都是让他们将她留下,不要再管她,任她自生自灭。
      易痕帮她看过,说是因为转换后身体耗损太多,除非有修为高深的翼人帮她将七脉调理好,否则境况堪忧,恐怕活不过个把月。
      可是翼修都是什么样的人,大家也算见识过,这一路走来,时不时会有一些修为低浅的翼人觊觎易痕身上的灵气,明面上打不过,就暗地里搞偷袭,好在易痕警惕性非常高,他们那些下作的手段,没一次得逞的。
      因此,要找到好的翼修帮她治病,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但乐小透却知道,有个人一定可以,那就是明亦天。
      但这翼屏区地方虽不及思微那般广阔,但也有半个思微那么大,要在这里找到那位悠闲的公子哥,还真是不容易,于是大家只能每经过个大的地方,都要找找有没有大夫,帮她看看。
      一行人走了七天多,发现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好,开始住的地方,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天气也是灰蒙蒙的一片,雨雪风雷,严寒酷热,交替发生,实在不是人住的地方,可是越往南走,情况越好了许多,虽然比起思微界还是差上一大截,但到底能看清远处的景物,偶尔也能见到绿树红花,天气也没有那么反常,同时,沿路乞讨的人也少了很多。
      小平一路上暗自庆幸,幸亏跟着易痕往南走了,否则在那个鬼地方,就算不被那些翼修杀掉,也会被那恶劣的天气活活折磨死的。

      第九十三章 钱!

      前边来往的行人越来越多,众人这才发现,到了一个大的镇子,名叫燕乔镇。
      镇上的街道虽然繁华及不上泗县,但是花样却很多,像思微没有的饭庄,这里却有好多家,此外还被乐小透发现了一个当铺。
      思微界人的生活幸福,除了翼人来犯外,基本无苦无忧,任何所需都是自己自足,或者用灵气购买,而且他们平日里无需进食,衣食二字上便可以不为食字发愁,作为货币的灵气,也是极容易弄到的,就算不是修者,只要平日里多打些坐,便会有多余的灵气输出。而且思人平日里相互帮助的多,因此很少遇到苦难,所以在思微界,根本不会有当铺的出现。
      她一路上在使用吸引力法则召唤金钱,金钱没招来,却招来了一个当铺,唉,早知道就让易痕留点水晶石,不要将那些水晶石一骨脑儿地全给了未曾见面的红薯地主。
      小水滴窜到了她的头顶,在她的破布帽子上又蹦又跳,“我要吃那个!还有那个!”
      就知道吃!现在他们可是穷鬼,哪有东西吃,有红薯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她向小水滴的指向看去,竟然看到旁边饭庄靠门口的桌子上,摆了一盘烧鸡!
      那烧鸡表皮酥黄,光亮好看,桌子旁的一个大汉正伸手撕下一个鸡腿,大嚼特嚼起来。
      乐小透眼都看直了,和小水滴一大一小,眼巴巴地看着那个大汉津津有味地吃着鸡腿,两个同时咽了下口水。
      易痕看到乐小透定定地站在原地,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一个方向,不由纳闷,但看到眼前的情景时,不由背过身去。
      “唉呀!真是恶心啊。”小平扁扁嘴,用手扇了扇,好像那味道已经传到他这边了。
      “我看人家吃得很香啊。”大牛看了一眼,说道。
      “香!你说香?别忘了只有翼人才吃……”小平说到一半,才意识他也是翼人了。
      “我们已经是翼人,翼人会吃那个,要不咱们试试?”大牛试探地提了一声。
      乐小透反应过来,推着众人往前走,“我说你们要不要有点原则啊,就算身体沦为翼人,心里也要坚持是思人才对!”
      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唉叹,要是易痕也吃肉多好,这一路走来,各种飞禽猛兽,易痕还不是手到擒来,只是他守着思人的准则,不袭击人的动物不可杀害,所以别提吃了,让他杀也是不可能的。
      这辈子是与肉无缘了,毕竟易痕是个食素的,这么多年已经根深蒂固了,在他看来,吃尸体是种很恶心的行为,她怎么能做让他恶心的行径呢。
      “乐姑娘刚才差点流口水。”一直沉默的瘦子突然冒出一句。
      这家伙要么不说话,一旦说话就要震惊四座,他一说完,大家都盯着她,看能否在她嘴角找到口水的踪迹。
      “我没有……”乐小透极其苍白地辩解了一句,加快了脚步。
      没走几步,她的胃便开始激烈地反抗起来,吃了多少天红薯了,现在就算吃不上肉,也得吃点什么菜之类的,尤其是这街边,各种小摊贩,平时看起来很普通的大饼、馄饨都看起来分外诱人。
      兜里没钱,还是赶紧走吧。
      “这边有个医馆,我进去看看。你们照顾好秋姨。”易痕吩咐了一句,迈入前方的医馆之中。
      他们之所以走进这个小镇,就是为了找能给秋姨看病的大夫。
      趁着这机会,乐小透闭眼睛想像了下,自己手中都是金子,然后带着小水滴席卷各大饭庄,各色吃食都被她吃了个遍。
      等到她睁开眼时,手中没有出现金子,却出现一个注满灵气的水晶石。
      “主人,这个不是能换吃的吗?赶紧我要吃那个!”小水滴伸着圆润的胳膊,指着一个做馅饼的摊位。
      这家伙,竟然有水晶石!
      “你这东西从哪弄的?”乐小透问道。
      “以前我存起来的。”小水滴担心乐小透知道它偷偷藏了她的水晶石,为了掩饰心虚,理直气壮地说道。
      吸引力法则果然有用,哈哈,金子马上要到手了!
      乐小透再次回顾了一圈街上吃的东西,朝当铺跑了过去。
      “姑娘,你要害我还是怎么滴!”掌柜的见她手心的东西,大骇之下怒声道。
      乐小透低头看了手心的水晶石,没问题啊,这哪害他了,她茫然地摇摇头,“店家,我是当东西,怎么就是害你了?”
      “这里面的是灵气!还装!”掌柜的很生气,摆了摆手,示意让她赶紧走。
      乐小透灰溜溜地跑了回来,一脸沮丧。
      “你有东西可以当吗?跑那么快!”刚才听乐小透讲了当铺的用处,小平搜刮了全身,除了一个破碗,没有找到有用的东西,见乐小透兴冲冲地跑进当铺,还以为有戏,连忙问道。
      大牛和瘦子也一脸期盼地看着她。
      在翼屏区呆了这么久,他们是越发明白金钱的作用了,只要能有一点金子,他们就不用睡到野外,还能吃点除了红薯之外的吃食。
      “我还以为水晶石可以当呢,结果店家见了水晶石,却像见到瘟神一样,不停地说我要害他。”乐小透还是搞不清楚什么情况。
      “你忘了,翼人是以浊气为生的,而这水晶里都是灵气,灵气对于浊气来说,确是毒物。”易痕从医馆走了出来,“大牛,你背秋姨进去,让大夫瞧瞧,这次可能有戏。”
      大家都是一阵惊喜,秋姨那浑浊的眼睛里闪现出点点泪花,一路走来,各个大夫都给她判了死刑,没想到今日竟有了希望。
      “来,石头给我。”想到乐小透刚才那副馋鬼的可怜模样,易痕淡淡笑了笑,开口说道。
      片刻过后,易痕拿着一个纸包走进医馆,纸包打开,里面放了几个白白胖胖正冒着热气的包子。
      “易痕万岁!”乐小透兴奋地喊了一声,和众人一人捧起一个包子,恶狠狠地吃了起来。
      “你怎么做到的?”乐小透很快便干掉一个包子,从没想到这普通的面食也是这样美味。
      “慢点吃,还有呢。”易痕看她狼吞虎咽的样子,笑道,“水晶石里的灵气,被我用功力输入到体内了,这一小块水晶,可以换五钱银子,够你们吃好几顿了。”
      原来如此,这么简单,而且一举两得!不禁换了钱财,易痕体内的灵气还得到补充,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而且小水滴这个喜欢藏东西的家伙,估计在冰块里藏了不少水晶石,看来够他们用上好久了。
      看来真是便宜了那个红薯地主了啊!还是大的地方好,有识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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