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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法兰西-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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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巴尔亲王夫人一听这句话,心中七上八下,只怕国王陛下会对勃利夫人出手。她深知法兰西宫廷的历史,并认定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作为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的密友,作为国王情妇玛丽?阿德莱德的家人,她不论是为了她们,还是为了自己,都不希望看到一个低阶级的贵族成为国王身边的新女人。

不过,朗巴尔亲王夫人虽然暗暗定下了决心,可她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便干脆沉默了下来。

路易对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有强烈的**,不过,他也可以分清各种**的不同。这一次,他确实对勃利夫人的美貌产生了兴趣,但绝对只是在生理上感到的兴趣。不过,向来都是依靠感情做出决定的人,即使突然有些生理反应,那也只是暂时的。在听到关于勃利夫人的传闻后,路易便打消了先前在脑中一闪而过的想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不会去接近勃利夫人。

在回到舞厅后,路易径直便来到了勃利夫人的面前。面对面的状态,令他更能好好地观察这个女人。只见她除了深金色的头发和婀娜身材外,还有着白皙的皮肤和一双水灵灵的与紫罗兰一般色彩的大眼睛。

路易以深邃的眼神凝视着她的眼睛,并用深沉、情切的声音问道:“美丽的夫人,可以和我跳一支舞吗?”

“是,可以”勃利夫人失神地望着面前的国王陛下。也不知她是因没有想到会被国王邀请而惊讶,还是被国王的魅力所吸引,成为了他人的俘虏。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第二天的巴黎,新的谣言出现,“国王陛下迷上了勃利夫人”或“勃利夫人成为了国王陛下的新情妇”。无论是哪一条,路易的计划都成功了。

制造一条私人流言,以让所有人都去注意国王的私生活,这样便不再会有人去关注国家政务,比如正在北美展开的那场现在还只是殖民地叛乱的独立战争。。。。

第441章弗格森步枪

在1774年的第一次大陆会议时,十三州便向说法语的不列颠殖民地加拿大发去邀请函,但是,当时加拿大并没有回应。1775年第二次大陆会议时,十三州再次向加拿大发去邀请函,加拿大还是没有回应。然而,在两次邀请均遭失败的情况下,十三州多数代表仍然天真地认为同样遭受着伦敦暴*的加拿大人是站在自由、独立一边的。因此,他们非常不明智地授权大陆军向加拿大进军,以拔除这一块对十三州最具威胁的战略要地。

1775年下半年,刚由民兵改编而成的大陆军开始向北方进军,结果,预想中的加拿大人响应并没有出现,大陆军反而陷入了在异国他乡孤军奋战的局面。在缺衣少弹与劳师远征地双重打击下,大陆军的士兵损失许多,这其中有一小部分是战死,更多的是在中途逃走。

1775年12月31日,进攻加拿大的大陆军将领理查德?蒙哥马利将军在魁北克战役中阵亡,接着,包括乔治?华盛顿在内的大陆军将领及大陆会议的代表们,都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进攻加拿大的不现实。

大陆军进攻加拿大受挫,这令不列颠王国得到了些许喘息时间。也就在同一时间,伦敦的政客为了保住北美殖民地,斥巨资向德意志的黑森…卡塞尔公国雇佣了18000名雇佣军。这支黑森雇佣军也就在魁北克战役后的没几日,乘船离开了欧洲,向北美进发。

1776年1月20日,巴黎是银装素裹。前一日刚下了一场大雪,今天虽然天气晴朗,可地上的积雪却没那么容易化去。

法兰西不是俄罗斯,漫天大雪的日子很少见,但是,法兰西人也和所有人一样,并不喜欢地上堆满积雪。

路易在这一天得到了伦敦方面的情报,知道了黑森雇佣军出发前往北美的事。除了这个,他还知道伦敦的政客们正在从各个殖民地调兵,试图再凑出一支陆军开赴北美。虽然还没有北美方面的具体情报,但是,路易已经可以推测出战争的结果。

黑森雇佣军是欧洲最富盛名的雇佣军,非但军官素质可说欧洲第一,即使是普通的士兵,也秉承了德意志民族高度纪律性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他们在战斗力方面即使是与普鲁士陆军相比也绝不逊色。相比之下,路易非常轻视由民兵改编的北美大陆军,他认为他们不过是一群危急时刻只会逃跑的逃兵。

这个时代特殊的战斗方式,决定了无论军官还是士兵,都需要有着与敌人面对面互射的勇气。在这种情况下,每一场战斗都相当于在排队自杀,个人的勇气在此时只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逃兵,却无法保证身边的同伴不溃退。因此,纪律越是好的军队战斗力也就越强,而这纪律性,除了民族自身特色外,还需要长时间的训练。这便是职业军队与民兵的差别。

在陆军方面,路易虽然没有和德意志国家交过手,可也不敢轻视他们,因为他深知法兰西的士兵在纪律上有着极大的缺陷。

宫廷的长廊上,警察部长迪昂神色匆匆地向国王办公室快步走去,而他的侍从则双手捧着一个长方形木匣紧随在后。

迪昂进入国王办公室后,他的侍从被留在办公室外,因此原本在侍从手上的木匣便被他拿着带进了里面。

“陛下。”迪昂来到路易的面前,恭敬地屈膝行礼。

“那是什么?”路易的注意力一下子便被迪昂手中的木匣吸引了。

“陛下,这是在伦敦的间谍刚刚得到手的。”迪昂说着将木匣摆上了路易面前的办公桌,接着说道,“这是不列颠陆军的一个退伍军官研发的新式步枪。”

路易伸手将木匣打开,确实见到了一把崭新的步枪。他将枪拿在手中仔细打量一番,只见这把步枪与一般的步枪相比大同小异,不过那些“小异”却十分令人费解。首先是步枪后部的扳机护圈,居然和一个螺旋枢纽相连,这个螺旋枢纽更是可以拧下,给扳机上方的枪管流出一道空隙。其次是在枪管上,原本应该是平直光滑的枪管背面,居然多了类似用来辅助瞄准的标尺一样的凸起物。最重要的还是在枪管前部的设计上,只能见到刺刀插座,而见不到用来捣火药的捣药棍。

“这把枪怎么这么奇怪?居然没有设计放置捣药棍的空间。”路易疑惑地问道。

“陛下,”迪昂一本正经地回答说,“这把步枪和以往的步枪不同,它是后装弹药。”

“后装?”路易愣了愣,急忙将枪交上前去,问道,“怎么装?”

迪昂接过步枪,随即开始摆弄。

他先是将枪后部的螺旋拧开,指着枪上露出的空隙说道:“火药从这里面倒入,然后放入子弹。”

接着,他又将螺旋旋转回原来的位置,说道:“这样就完成了整个装填弹药的过程。”

“就这么简单?”路易对枪械并不理解,所以对迪昂的话将信将疑。

“是的,陛下。”迪昂将枪放回木匣,然后说,“最初我也不相信,但在见到了掩饰后,也不得不相信了。”

“掩饰?”路易突发灵感,立即站起身来,说道,“我们去花园,在我面前掩饰。”

“是,陛下。”迪昂点头应道,随即便将木匣合上,将其抱起。

此时是下午1点左右,太阳高高地悬挂在空中,而地上的积雪也正逐渐融化。

路易、迪昂、迪昂的侍从以及身高一米九的国王贴身亲卫奥热罗准尉一同来到了王宫花园中一处空旷却无人的区域。

迪昂将步枪交给了侍从。接着,他的侍从怀揣着火药壶,手拿着枪,走开了五米。而他则拿着怀表站到了路易身旁。

路易见此情况,直接将他的怀表接过。

“开始吧”路易下令道。

话音一落,侍从便将枪口举起,朝向密林按下扳机,“乓”的一声,白色的烟幕便从枪口冒出。然后,他不慌不忙地拧下螺旋,放入子弹,倒入火药,再将螺旋拧上,接着便又是一枪。

“二”迪昂在第二声枪响后便开始数数。

“三”

“四”

路易一会儿抬头看着射击的侍从,一会儿低头看看怀表。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而枪声也按着规律一声声响起,迪昂数的数也在一次次变大。

最后,当怀表上的秒针重回12时,迪昂数的数也停在了“七”。

“一分钟七枪?”路易难以置信。

奥热罗准尉上前从侍从的手中接过枪,虽然这个侍从是迪昂的人,可在宫廷中,任何人握着如此一把比寻常步枪装填更快的凶器都很危险。

这个时候,路易则和迪昂开始往回走。

“这把枪的射程怎么样?”路易问道。

“这把枪可以射到一百八十米以外。”迪昂说道,“而且即使目标超过一百米,也可以保证极高的命中率。”

“为什么?”路易好奇道。

“这把枪的枪管中设计有膛线,可以保证子弹不会偏离射击的轨道。”迪昂答道。

“高射程和高精准度,而且还有高效率,这把枪到底是谁设计的?”路易既惊又惧。他还是第一次感受到科技对战争的影响是如此得大,如果这把枪被列装的话,那么以前所有的陆军战法都有可能被改变。

“帕特里克?弗格森,只是一个无名上尉。”

路易面色凝重地立刻接道:“但这个无名的上尉却令我恐惧。”

“陛下”迪昂也不得不皱眉起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路易有如此脸色。

“不列颠一个无名的上尉,却发明了足以造成军队变革的武器,这样的人太可怕。”路易说着叹了口气,想了想后问道,“不列颠军队装备了这种步枪了吗?”

迪昂摇了摇头,说道:“弗格森只是刚刚造出了一把样品,还没有正式向军队展示,甚至连专利也没有得到。”

“那这支枪是怎么得到的?”路易问道。

“在伦敦的间谍复制了图纸,这支枪就是按照图纸制造出来的。”迪昂回答道。

路易若有所思地命令道:“你再派人去伦敦,询问那个不列颠人愿不愿意来法兰西军队服役。”

“那如果他不同意呢?”迪昂多嘴问了一句。

这一个问题即使他不问,路易也会回答。

路易毫不犹豫地说道:“那就派人杀了他,烧了他的图纸,让他和他的发明永远不为他的同胞所知。”

“是,陛下。”迪昂毫不意外地应道。其实,在第一次见到这把枪的威力时,他也是如此想的。

路易回头望了一眼那已经在奥热罗手中的步枪,忍不住笑了笑。

“迪昂,我也有个想法。”路易高深莫测地笑着说道,“组建一支装备着这种步枪的狙击手联队。”

迪昂点了点头,说:“这种步枪虽然射速快、射程远,但是制造成本是普通步枪的一倍。依照我们现在的军力,确实不可能大量装备。”

事实上,路易真正的目的是不想因为新武器的出现而改变原有的战争格局。他对原先的战争方式已经习惯,若是突然发生改变,他反而会很不适应。不过,他也不愿意舍弃这种新式步枪,因为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勾勒出了装备这种步枪后的新战术。。。。

第442章轻步兵

在线列步兵为陆军中主要兵种的年代,也有着以散兵线形式活跃于战场上的非线列步兵,他们便被称为轻步兵。

现在的战斗形式是炮兵、线列步兵和骑兵三位一体,但是,大多数的将领并没有意识到将三种兵种混合搭配使用,而是只重视其中的某一种或某两种兵种,将剩下的兵种视为辅助。在这种落后的见识下,便出现了骑兵将军、炮兵将军、掷弹兵将军等等着重突出与该将领指挥特点的特殊外号。

轻步兵本就是相对于线列步兵的一个兵种,但在大部分拙劣的将领眼中,轻步兵在战场上既无法像线列步兵那样排列成坚固的阵型与敌人搏斗,又不能像骑兵那样拥有卓越的机动力奔跑到战场的另一端,于是,轻步兵的价值就被欧洲的将领们大大低估,从而导致这一兵种在各**队中都很少见。

轻步兵只是一个统称,根据功能不同,它又可以分为能够执行长途奔袭、突击的突击兵,埋伏在树林、掩体中偷袭敌方后勤辎重的游击队,在大战场上于敌我双方接触前扰乱敌阵的散兵,而最能显示出轻步兵价值的便是具有高超枪法的狙击兵。

七年战争时的北美战场,法兰西与不列颠为了适应北美大片茂密丛林的地形,干脆就放弃了线列战术,最后使得除堡垒战以外的所有战斗,都是以轻步兵为战斗主角进行。

在得到了新式步枪后,路易突发灵感想要建立一支全以精英步兵组成的轻步兵营。在他看来,线列步兵虽然仍然会是这个时代的主力,可是,线列步兵在火炮越来越普及、枪械科技越来越进步的情况下,只会越来越边缘化,越来越炮灰化,而由于线列步兵有着机动性滞后的缺点,所以难以完成一些奇袭的战术,相比之下,轻步兵则完全可以胜任除线列战术外的任何战斗。

新式步枪被以迪昂的名字命名为德博蒙步枪,并在1776年2月1日开始在巴黎郊外的兵工厂量产。德博蒙步枪与最初的设计还有些不同,它去除了刺刀部分。

步枪装刺刀是为了弥补远程步兵对骑兵抵抗力不足的弱点而设置,因此在步枪加上刺刀后,步兵也就同时可以拥有远程步兵和长矛兵的双重身份和作用。不过,那些都是针对于正规作战。在正规作战中,线列步兵被要求能够对付任何突发状况,并被要求在多人情况下发挥最大效用。因此,对于以突袭、狙击、牵制、骚扰为目的的轻步兵而言,装备刺刀并无太大的用处,相反,长柄武器在近身格斗的情况下难以发挥短兵相接的优势,相比起刺刀,远不如为他们装备利斧有用。

巧合的是,德博蒙步枪开始量产的同一天,这把枪的原设计者帕特里克?弗格森上尉在伦敦的家中被“烧死”,与尸体一起烧着的还有一堆枪械图纸。最后,伦敦警察只以“死者酒后在壁炉边烤火不慎而引发火灾”为调查结果结案。

三天后的2月4日,迪昂在路易的办公室中,对他说道:“陛下,弗格森上尉已经死了。他不愿意加入法兰西军队。”

“真是很不幸,但愿上帝保佑他。”路易云淡风轻地说着,似乎一点都没有将这件事当回事。

“他是异教徒,陛下。”迪昂以郑重的语气提醒道。

路易正视着迪昂,微笑道:“那他就去下地狱吧”

两人随即会心一笑。接着,迪昂将具体的杀人过程和处理办法详细说了一边,便准备要走。

他临走之际,却听路易提醒道:“以后这样的事情就不需要向我报告了,你看着处理就可以了。”

“是,陛下。”

路易对这件事并不在乎,只不过是死了一个属于敌对阵营的上尉,而且他一死,也就可以防止不列颠人拥有现阶段最厉害的火枪。

路易一直担心着拥有世界最强大海军的不列颠王国再拥有最强大的陆军兵器。不列颠陆军虽然人数不多,但全部为职业军人,战斗能力极强。而且,不列颠强大的财力也可以让他们在德意志招募精锐的黑森雇佣军,这一次的北美战争便可看出这一点来。如若不列颠陆军全部装备了一分钟可以开五、六枪的新式步枪,那么他们人数的劣势也不会存在,到时再寻求打败他们已经是不可能了。

不过,在弗格森死后,路易也就高枕无忧了。他对于那位无辜的上尉之死的过程并不在乎,他只重视结果,所以也无所谓迪昂所说的是真是假。

其实,迪昂告诉路易的只有杀人手法和结果是真的。弗格森确实是被火烧了,可他在被烧之前先已中毒身亡。最关键的是,他并没有见过法兰西的人,也没有在是否投奔法兰西的问题上有过选择的机会。原因是迪昂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弗格森会投靠法兰西,所以为了防备后患,他便干脆只下达了格杀令。

路易对真相并不在乎,其实他在上次吩咐完后便后悔了。他自问无法相信一个不列颠军官会出卖祖国、投奔敌国,同时又疑惑到,“万一这个不列颠军官会否会像出卖祖国那样出卖法兰西”。因此,他早就打定主意要死不要活,只不过是不想表现得太过残暴,所以才没有改变命令。

现在对路易而言,最重要的便是挑选并训练一支部队成为他心目中合格的轻步兵。最后,他将对象定在了在第二次萨丁尼亚战役中曾短暂担任国王卫队的意大利团。

意大利团只有一千四五百人,它作为团人数太少,作为营人数又较多,而且,这个团在萨丁尼亚表现出了卓越的战力,并展现出了与正规战完全不同的奇巧战法。在这种情况下,路易便决定将意大利团改编为装备德博蒙步枪的轻步兵团。不过,未来的法军不可能只有一支轻步兵团,路易也只是想要将这个团当做试验,一方面是熟练战法,另一方面也是未来培养轻步兵部队的指挥官。。。。

第443章偷偷摸摸的拉法耶特

2月15日狂欢节,杜伊勒里宫举行了假面舞会。

虽然在路易十四、路易十五的宫廷中,各种大小舞会数不胜数,但是在路易即位后,宫廷中但凡举行舞会,必然需要一个具体的借口。2月15日虽然是狂欢节,但路易仍然寻找了一个理由——庆祝王后陛下生下玛丽?玛格丽特公主。这个理由只是托辞,真正的目的是给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建立一个合适的复出平台。

在加冕之后的这几年,路易已经能够感受到王座和王冠所带来的压力。他意识到不能再像加冕前那样凡事都借助无力解决,而是要借助交际手段来拉拢或分化贵族。因此,他一方面对民众做出简朴的低姿态,减少无意义、无借口的舞会,而另一方面,他为了满足贵族的需要,也为了达到拉拢、分化贵族的目的,想方设法地为舞会寻找合理的借口。这也就导致了在玛丽?玛格丽特公主出生四个月后,居然会有一场庆祝她出生的舞会出现。

假面舞会又可以称为化妆舞会,即是参加者都戴着眼罩一类的面具遮挡住面部的一种舞会。这与其说是舞会,倒不如说是交际会。一般情况下,这种舞会的优点是可以摒弃贵族间的身份差别,让高等级的贵族和低等级的贵族可以在不知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交谈。不过,也正是因此,假面舞会并不是正规的舞会。

路易原本是想举办一场正式的舞会,但结果却是玛丽?安托瓦内特心血来潮地希望参加一场假面舞会。

她虽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可毕竟还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在巴黎这种花花世界中,即使能够长时间保持端庄的王后形象,却也不可能一直都无欲无望。

想到这个,路易便答应了她。

下午3点,舞会正式开始,这场舞会的地点是在杜伊勒里宫西面的花园。数百位戴着面具的男女贵族一齐出现在了花园中,其中也包括了路易和玛丽?安托瓦内特。

路易穿着一套与路易十三时代的国王火枪队制服样式相似的黑色服装,脸上戴着一面遮挡住双目的黑色面具,左手按着别在腰上的长剑的剑柄,右手则握着一根黑色的权杖。他刚一进入花园,便和玛丽?安托瓦内特分开了。

玛丽?安托瓦内特久违地穿上了有着衬裙架的宽裙,她的脸上也戴着一面与路易一样的遮着眼睛的黑色面具。但与路易不同的是,她并非单身一人,而是一路和朗巴尔亲王夫人、侍女官艾德里安娜同行。

路易看着玛丽?安托瓦内特三人进入人群失去踪影后,便走到了花园的角落处,这个时候,一个也戴着黑色面具的男子走到了他的身旁。

路易打量一番,只见此人身姿挺拔,颇像是在军队中待过,又见他步履稳健、面无胡须,应该是一个年轻人。

“你好”路易向他打了一声招呼。

然而,他却突然轻声说了一声:“陛下。”

路易立时皱起了眉头,在做好了防备后,警觉地问道:“你是谁?”

“是我,陛下。”他说着将面具向上一拉。

“拉法耶特”路易惊愕地失声轻呼了一声。

“嘘……”拉法耶特急忙抬起右手,将食指放在了嘴边。接着,在路易的声音停下后,他一边警戒地向四周张望,一边将面具戴了回去。

“你怎么在这里?”路易急忙轻声问道。

“是您叫我回来的,陛下。”拉法耶特答道。

“是的,是我叫你回来的。”路易点了点头,说,“可是,我没有让你这么偷偷摸摸的。”

在此之前,路易并不知道拉法耶特回到了法兰西,回到了巴黎。

“陛下,请原谅我,但是,我不能公开回来。”拉法耶特愧疚地说。他愧疚的原因并不是向路易隐瞒身份,而是对法律上的妻子艾德里安娜。

路易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虽然不欣赏拉法耶特如此偷偷摸摸,却也知道这是最无奈的选择,毕竟在这件事上,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的怒火不得不注意。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路易问道。

拉法耶特回答说:“一周前回到拉罗谢尔,昨天回到巴黎,听说有舞会就来了。我想这是来见您的最好时机。”

路易点了点头,再问道:“殖民地的情况怎么样了?”

“陛下,我们已经得到了槟榔屿,而且根据您和兰芳公司的协约,东印度公司的船只已经往马六甲东面驶去。”拉法耶特回答道。

“荷兰方面有什么反应?”路易谨慎地问道。

拉法耶特摇了摇头,说:“暂时没有。不过,荷兰人一直将东印度群岛当做自己的东西,也因此和兰芳公司有着很深的矛盾。据说兰芳公司能够在东印度群岛占据一席之地,是因为他们宣称是清帝国的藩属。荷兰人是惧怕清帝国才不敢对付兰芳公司,只是不知道换成是我们,他们会不会也沉默。”

路易深深吸了一口气,暗暗思索道:“兰芳真是不简单,一方面以清帝国藩属的身份保证不被荷兰吞并,一方面又派人远赴巴黎,与我谈定协约。但是,如果他们真的和清帝国有联系的话,还为什么要和法兰西签订协议?难道说……”

路易的心中充满疑窦,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兰芳和清帝国没有关系,所以才需要寻找法兰西作为盟友,来保住东印度群岛的利益。”紧接着又有一个声音响起:“兰芳和清帝国有关系,但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保住在东印度群岛的土地,更是想以东印度群岛为基地反清,所以才需要法兰西的先进火器、舰炮。”

这两个声音分别代表着两种情况,也意味着两种解决办法。

如若是前者,那么路易只能利用兰芳来对付荷兰及其他试图进入东印度群岛和东亚的国家。如若是后者,那么路易便可以借着兰芳反攻清帝国时,乘机向清帝国宣战,打开现在世界上最大的一块还没有欧洲势力进入的土地——中华。

不过,路易现在的脑子也无比清醒。他知道若无法洞悉兰芳的战略,就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所以也就没有立刻定下策略,而是打算观察一段时间。

“这些日子你辛苦了。”路易对拉法耶特笑了笑,并夸奖了他几句。

“非常感谢,陛下。能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拉法耶特谦虚地道谢。

“你知道我这一次召你回来的目的吗?”路易突然问道。

拉法耶特摇了摇头。

“知道北美的事情吗?”路易继续问道。

拉法耶特点了点头。

路易微笑道:“难得你远在印度洋,也可以知晓北美的事情。”

“我是从停靠在马达加斯加港口的不列颠商船上的水手口中知道的。”拉法耶特解释道,“他们正在从印度运送物资去往北美,以保障战争的需要。不仅如此,原先驻守在印度的不列颠舰队,也调了一部分士兵和战舰去了北美。”

“你知道的还真不少。”路易微笑着对拉法耶特说道。

拉法耶特听着国王的话,总觉得他的语气怪怪的,有点像夸赞,却又有些别扭。

此时的路易,正在思考着如何将拉法耶特的那件一件称不上家事的家事妥善解决。

问题的关键是在拉法耶特的态度上。原本像这种贵族联姻,男女双方便不可能有感情,结婚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后代,所以,问题的解决方式就在拉法耶特身上。只要他能让艾德里安娜怀孕,那么即使是玛丽?安托瓦内特也不能再公开敌视他。而这样一来,路易也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对拉法耶特委以重任。

“你对这次北美事件怎么看?”路易问道。

“一场殖民地的叛变,陛下。”拉法耶特想都没想地便脱口而道。

“那么你觉得北美有胜算吗?”路易又问道。

拉法耶特想了想,抿着嘴摇了摇头。

路易接着问道:“如果法兰西介入了这次事件,并且支持北美,那么你认为胜算大吗?”

拉法耶特微张开口,显然是吃了一惊。他茫然问道:“陛下,您难道想要对不列颠宣战?”

易一口否定,说道,“至少在现在这一段时间内,法兰西并不会介入不列颠的内战,不过,法兰西的商人、平民、贵族也可以和北美开展贸易联系。比如茶叶、棉花、军火、雇佣兵之类的贸易还是可以展开的。”

拉法耶特倒吸了一口冷气,但立刻便斗志高昂了起来。

“陛下,我的父亲是死在不列颠人的炮火下。如果您想要组建一支赴美雇佣军,那么请将我编入这支军队中。”拉法耶特恳切地请求道。

“我还没有决定,拉法耶特。”路易凛然地回绝了他,但却又立刻说道,“即使我决定了,我也不会将你编入这支雇佣军。”

“为什么?陛下?”拉法耶特不解又不服气地问道。

“因为你没有孩子和兄弟。”路易严肃地回答道。。。。

第444章劝导失败

“孩子?兄弟?我是没有这些,”拉法耶特不解地问道,“可这和我不能去北美有什么关系?”

“拉法耶特,北美不是德意志,也不是不列颠岛,那是距离欧洲5000公里,隔着一个大西洋的陌生大陆。”路易说道,“你的父亲为国家献出了生命,我不能让他的儿子冒着可能丧命的风险去那遥远的彼岸,更不能让拉法耶特家族连一个后代都没有。”

“陛下,我……我想去北美。”拉法耶特几乎快要流泪,“我想要为我的父亲报仇,我想要去和不列颠人打仗。”

“不,拉法耶特。”路易冷酷地拒绝道,“我不允许。”

路易虽然拒绝了,但并非真的拒绝。他思来想去,觉得只有拉法耶特是最合适的人选。

现在派去北美的人,必须要满足几个要求。

首要的一个要求便是有名,必须要派一个有名望的人去,这样才有号召力,才能有一定的影响力,才能被北美的上流社会所信任,才能在北美军中有一定的话语权。拉法耶特世代都是佩剑贵族,他的妻子更是法兰西元帅诺阿耶公爵的孙女,也是佩剑贵族出身,所以拉法耶特的家族名声并不小。

第二个要求是有钱。无论是枪火,还是招募士兵,都需要有钱。这次派出的人虽然实际上是由法兰西国王派出的,可财政总监也不可能真的在预算中开出一笔战争经费,所以,在某些情况下,派去北美的人必须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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