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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家姑娘(幽明)-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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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餐桌礼仪那一块儿,小姑娘可是无可挑剔。
    书大少见了,很是满意,总算有可取之处了。夹了根青菜叶子放小姑娘碗里,算是奖励瑟。
    小姑娘低着头,徵微蹙了蹙眉,将青菜叶子放碗的一边,还往饭里面压了压,直到青菜叶子被饭盖了一大半,才停了手。那脸上,刘书是没看见,跟看见什么狗屎坨坨一样滴嫌弃。
    小姑娘吃一口饭,然后又将青菜叶子往下压一点,这么一点点的压,直到最后看不见了,小姑娘才大舒口气。
    放下筷子,不吃了。
    “吃饱了?”刘书问。
    “恩!”
    刘书也将筷子放下,将衬衫袖子微微卷起,又站起来收拾碗筷和菜盘子,相当过细,没看她,就淡淡了说了一句,“那就去看会儿电视,半个小时后做作业。”
    要是平常,小姑娘肯定会出言反驳滴,原本一个小时看电视的时间,咋就成了半个小时了?可现在,小姑娘急不可耐,不说话,转身就走,步伐有点急切。
    刘书没当回事,心知她喜欢看电视,往日也是这样急切的步调。
    到了大厅,小姑娘将电视开着,走到桌边坐下,然后摸出那个红得滴血的‘诞生石’,又摸出她那把锈迹迹的破镰刀。将镰刀往那宝石上一放,一拉一推!
    慢慢的磨瑟!
    她还就打算这样慢慢滴磨,等磨成粉泡酒喝。
    磨这东西是个耐心活儿,就坐在那儿不动,一堆一拉,枯燥乏味极了。
    可小姑娘不枯燥瑟,没看见她还开着电视嘛,一边磨一边看电视,惬意到不行。
    等刘书整理好了出来,就看见小姑娘一脸傻笑的望着电视,手上推拉的动作不停。望了望电视荧屏,轻笑的摇摇头,上面正放着猫和老鼠呢!
    刘书看了看时间,还没到呢,小姑娘最近迷上的那个武侠剧还要再过十来分钟才开始。
    书大少将卷起的袖子放下,优雅中带着点懒散的走到沙发上坐下,侧脸去看小姑娘。
    敛着眼皮就只是淡淡的扫了这么一眼,然后又收回视线,却,受到一半儿的时候,定住了。又侧脸回去看她——波澜不惊的眼里是满满的惊讶!
    风情万种的眸子里印着全是艳艳儿的红!
    再看她手上磨的那劲儿,电视里演着高潮处时,她就激动,还咯咯直笑,手里的动作也不由跟着加快。
    书大少慢步走过去,眼儿里全是镇定,不慌不忙,全然没有刚才的惊讶,问她:“这东西哪来的?”
    “阿玉送的。”小姑娘这会儿一心专注着电视,随口就回他。
    刘书倒是没问‘阿玉’,是谁,估计是和今天下午那个男滴有关。就只关心起她手里的那颗红艳艳的宝石。
    “知道这是什么不?”
    刘书也在桌子边坐下。
    “诞生石啊!”阿玉是这么说的。小姑娘不看电视了,就望着刘书,手里也不磨了。
    “可知道它的来历?”
    小姑娘摇摇头。知道了哪还能拿来这么磨啊,一般的人要是得了它,还不宝贵死。
    一般的托帕石市场上非常多见。产量大,价格也比较便宜。没什么稀奇的,可小姑娘手上这块就贵在一个‘精’字。
    托帕石色彩主要是由晶体内的铁或铬元素引起。黄晶以体质明莹、光洁无瑕者为上乘,橙黄更为人们所喜爱。
    《寿山印石小志》载道:“黄水晶之纯净无瑕玷者名黄冻,具浓黄、暗黄二种,通灵而有光泽;质极嫩,俨如宜都枇杷,令人欲动食指。”
    《石考》则说:“黄晶产水晶洞与坑头洞内,质通灵,色嫩黄极佳:有为水所浸蚀,内白而外黄。俗谓变田黄者,次之。”这类水晶为达到较好颜色效果,多经热处理获得。紫水晶和烟晶经加热后将产生带红、黄和桔褐色调,与黄晶极相似。
    殊不知:这红色的托帕石才是其中之最!
    为啥?
    “相传,在春秋时期,一代霸主的重耳在逃难的过程中就曾遇到一块血红的托帕石——”
    齐桓公在位四十余年,管仲去世过后,他就任用易牙几个奸佞小人,等他去世后,他的五个儿子为争为大声内讧,外忧加上内患,令齐国从此落败,接着称霸的是重耳U重耳一身经历磨难,特别是他逃亡时期更是充满了传奇色彩。
    早年晋献公宠爱一个叫骊姬的妃子,此妃子歹毒,可能是与重耳八字不合,专说重耳的坏话。英雄难过美人关,晋献公是毫不怀疑的信了,在重耳回封地的路上就派人追杀。后来晋献公死了,晋惠公执政,他见重耳的威望极高,怕他夺位,又继续派人追杀。当时重耳为了避难,逃到濯国,走到五鹿的时候已经双腿无力,饿的眼冒金星。
    重耳回想起一路的辛酸与艰辛,在看身旁四周,没一人跟随帮助,顿时心灰意冷,双手大张,仰天直挺挺的倒下,看着深邃湛蓝的天空,深深的感受着疲累与饥饿,缓缓的闭上眼,不如就这样死去,不如就这样死去——
    可,待他再次睁眼时,已是精力充沛,同时手上无故多了一块血红泪的水晶石头!
    那石头就跟小姑娘现手上这块差不多。
    书大少又说:“西方人将托帕石作为11月生辰石,被誉为‘友谊之石’,代表真诚和挚着的爱,意味美貌和聪颖;象征富态、有生气,能消除疲劳,能控制情绪,有助重建信心和有生目标。”
    小可纠结着眉头,在犹豫不决来着,到底还磨不磨呢?
    小姑娘最喜欢这种有历史性的小玩意儿了,越有故事她就越喜欢。可。她还是想磨来着!
    “想磨就磨吧!”
    这话是刘书说的。
    看吧,都说是好东西了,他还说‘想磨就磨吧’,这不是给小姑娘下了一颗定心丸嘛!
    顿时,小姑娘就不犹豫了,下手又快又狠,她还等着用那只小金樽杯儿装酒喝咧。
    磨就磨吧,反正他们也不差这点好东西。
    过了十几分钟,时间到了。
    刘书将电视一关,“该写作业了!”
    小姑娘双眼一睁,眼里的怒意还没冒起来,就奄奄一息鸟。不舍的瞥了一眼电视机,慢吞吞的挪回房间写作业去鸟。
    排开刘书的严管,小姑娘的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滴。
    无病无痛,无灾无难!
    白天上学,与小马浩和小公主两人玩玩儿,晚上回家,看看电视,做做作业,然后练练功。隔个几个月,小姑娘还会收些小礼物什么的。全是小少托人带来的,都是带到学校。
    这一晃,时间就过去了五六年!
    我们的小姑娘也有十二三岁鸟,这会儿刚好上小学六年级呢。
    小姑娘班上全是原装人马,以前幼儿园,一个班滴,全都一个不漏的直升,跟着走,不多不少,还是那么多人。
    刘书这几年呢,也不全是跟着小姑娘一起长大。大多时间还是在他们刘家,不过,一年总会在花家村住上一两个月,跟着老爷子学东西。
    小姑娘就很好奇,到底老爷子教刘书什么来着。有一次,小姑娘实在忍不住,就偷偷的躲在练功房外偷看。可惜,还没看到就被老爷子发现鸟。
    几年下来,其实两人相处得也不是很多,刘书来得的时候,基本上刚好是放暑假的期间,这个时候,小姑娘就会被李家的人接到京城去住上个把月。
    可——
    两人虽然相处不多,但书大少对小姑娘的性子是看的一清二楚。
    就像这次!
    傍晚时分,在万里长空奔波了一天的太阳接近了地平线,有红又大,放射出刺眼的光芒,使人睁不开眼。原来暗淡城墙披上了一层红橙相间的晚霞。这时,天空中的云也好似着了一件橙黄色的衣衫,悠然漂浮。随着云彩的慢慢加浓,在太阳接近地平面的一瞬间,天地之间好似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西边天上层层云堆更加鲜艳、蓬松、悠然地漂浮着。沙雕作品本来就那样楚楚动人,现在又披上一层柔色,更加打动人心。偶尔掠过的飞禽,又给这静态添加了一丝生动……
    夕阳下,一群青春少男少女站在城墙脚下,中间围着个木讷、看着有些小迷糊的姑娘。
    一群人包括那姑娘皆是一身青春洋溢的白蓝相间的校服,看来是一个学校的。
    这对,围在一起的人群自动分开,站成两排,看这阵仗,就知道是有大人物要出场了。
    果不其然,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杵着一根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出来。
    女孩子左脚上打着厚厚的石膏,就一腿屈着,一腿站立在那姑娘的身前。
    那姑娘始终低着头,双手乖乖的交在身前,看起来怯怯懦懦的。
    这模样顿时引来周边少男少女的一通鄙视。
    那断腿的女孩子发话了,语气阴狠狠的,“花小可,是不是你干的?!”

花家姑娘初成长 第一百章 全是人才
    小姑娘人长大了,除了身高,模样倒是没怎么变。一样的圆圆小脸,一样的白白肌肤,一样的红红小唇,一样的大大眼眸。眸子漆黑,看起来有些小呆,却不经意间闪过一道厉光。
    “花小可,是不是你干的?”
    干什么?
    干她的腿呗,没看见女孩子有一条断了么!她怀疑是花小可干滴,因为那天她就只招惹了这呆呆傻傻的死丫头。
    两人的恩怨,就从星期一那天,到食堂打饭说起。食堂嘛,人多瑟,你一挤,我一挤,然后就人挤人,人推人呗。
    小姑娘是第一天到食堂吃饭,又没注意,被人一挤,就撞到了后面的‘大姐大’,也就是面前这个嚣张的女孩子咯!
    当时,小姑娘被人一堆,猝不及防瑟。人往后面撞的时候,下意识的又往那人身上推了推。人要摔跤的时候,伸手推也是很正常的是吧。可,小姑娘不正常瑟,她自上学以来,每天都被一坨‘石头’似的书包,那力气练得跟常人是没法比。就这么轻轻一堆,就把那‘大姐大’给推个四脚朝天。
    混道上上滴,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面子瑟!
    那‘大姐大’严重的没面子了,不仅没面子,连里子也都没了。
    大姐大顿时火冒三丈,噌的一下站起来,推开那个欲伸手扶她的人。猛地抢过身边一位同学的饭盒,出手快如电的反扣在小姑娘的头上。哗哗——一碗的菜汤和白花花的米饭,全倒小姑娘头上了。
    小姑娘哪知道她这么孟浪啊,没注意瑟,躲都没躲,菜汤啥的,一滴不漏全在身上。渍清,狼狈至极,狼狈至极!
    见此,大姐大满意的拍拍手,还出言威胁找回面子,“以后走路注意点儿,要是再有下次,就不是一碗菜汤了那么简单咯。我们走——”
    一行人就这么潇潇洒洒的走了,留下小姑娘一人孤零零的站在原地,恶心的油汤顺着发丝,一滴滴的往下掉。大姐大是潇潇洒洒的走咯,可惜,——没看见小姑娘当时那眼神哦,阴赁得令人心惊胆颤!
    就当天下牛,大姐大就出事鸟。刚走到校门口,一大块铁门就眼睁睁的看着它从门框上掉下来!
    要不是大姐大闪得快,就不是一条这么简单的事儿咯!
    这校门口的铁门,虽不说是屹立千年不倒这么夸张,可百来人合力吊在上面使劲儿扯都扯不下来,这是真滴。当年建造这学校的承包商可是如此保证滴,那时的校长验货的时候,啥都不验,就验那校门。还专门喊来百个成年壮汉,吊在大铁门上使劲扯,果真如那承包商所说,纹丝不动。
    你说,这么结识的大铁门,咋就这么轻易的倒了呢,还正好砸中路过的大姐大?
    大姐大名叫于红芳,有个强悍且又不讲理的老妈。她妈就天天找着学校闹,要求给个说法,其实就是要求学校赔钱瑟。学校也莫办法,就找人查。结果一查,大惊!
    那大铁门被人动了手脚!
    是真真切切的要害于红芳的命捏。
    于红芳回想一下,到底谁这么恨她来着,竟要她的命。这一想,就想到了小姑娘。摸着隐隐作痛的腿,暗暗咬牙,眼里全是狠光,这一场迟早是要找回来的!
    这不,刚出院不到两天,就找小姑娘寻仇来了。
    一放学,就带人在她回家的路上堵着。
    “是不是你干的?”于红芳又问了一次。
    小姑娘抱着她粉红色的书包,往墙角缩了缩,就是不说话。一竿子打不出个屁的闷葫芦,呆板死了!
    见这模样,于红芳就怒火腾升,个不要脸的,敢做不敢当。于红芳就认定是她了,“好啊,你说是吧?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你,肯定是你他妈个不要脸的小畜生。那天,除了你这小畜生和我有仇,还有谁啊?他妈的用脚趾头想就知道,你还跟敢跟我装?”
    于红芳吼得眼睛通红,火冒三丈,“你要了我一条腿。我的要求也不过分,就要你两条好了,一条赎罪,一条加倍!”
    于红芳手一伸,伺候在一旁的‘手下’立马递上一根手腕粗的木棍子。
    于大姐做了个很专业、很黑社会的动作,一手拿着棍子,在另一手心上轻轻的,一下一下的拍打着。缓缓走向小姑娘。
    m小姑娘也不躲,就抱着书包可怜兮兮的样儿的缩在墙角。你说她怕呢。看起来她又不像是害怕,都不抖,也不怯。你说她不怕呢,她又没骨气似的缩在角落里。
    说不清楚,说不清楚。
    一般的人,看小姑娘这怯怯弱弱的模样,都不忍心瑟。于红芳可没有怜香惜玉之心,这会儿,她心里是满满的狠呢,她越表现得矫怯,她就越兴奋,越开心。激动得手都不停的抖,真想狠狠的打下去,听听那骨头脆响的悦耳声!
    于红芳真打了,咬牙切齿,挥手出棒,毫不留情——挥动间,都能听见木棍掀起的股股呼啸声!
    就在木棍落下的瞬间,一道语声响起了。
    “你打下去试试!看你还能不能保住你那双猪蹄子。”
    那双猪蹄子指的就是她那双拿棍子的手呢。
    于红芳一愣,旋即便停了手,木棍子就停在小姑娘的头上两三厘米处口手不动,就转过头去看。
    一看,于红芳眼睛徵眯,眸子一沉,这模样还真不像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表现出来的。
    这一切行为恐怕都不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该有的表现吧。你说,有谁断了腿,还一声不吭,等着出院后,就一门心思的寻仇呢。这娃子了不起,以后定是有前途!
    “于红芳,她是哪个班的人,你也不打听打听。”一位漂亮的少女,也带着一群少男少女们缓缓走来。
    少女也大概十二三岁,一头卷卷的长发披肩,身着一件粉红色的蓬蓬公主裙,少女发育极好,胸前鼓鼓,蓬蓬公主裙刚好将少女姣好的体形展现出来。
    青春飞扬,活力无限!
    美少女可不就是文倩小公主咯!
    后面的一群人,全是小姑娘班上滴。别看小姑娘班上的那些人平时都各玩各滴,还时不时的吵闹两句,可到了关键时刻,那就一个字——铁!
    一个词语形容,固若金汤!
    要是放在古代,那将会是一支不败的神话军队!
    不懈可击!
    就因为铁呗。他们班上的都是从幼儿园升上来滴,都快十年的情义咯。青梅竹马,竹马青梅。还没什么秘密可言的那种,就连老幺(班上最小的小子)屁股上有几颗痔都知道。上幼儿园小班的时候,因为他那会儿小瑟,拉屎撤尿还不晓得脱裤子,都是班上几个大孩子轮流帮他脱滴。你说,能不知道吗!
    “于红芳,眼睛放亮点。不是什么人,你都动得起的。”
    低醇的语声是小公主身后的一个少年发出的,少年一头短俏的头发,看起来特别有精神,面容也是俊朗,气质有些洒脱,很清秀的美少年。
    美少年当然是小姑娘的‘前任丈夫’,马浩同学咯。
    于红芳这边的人,见到小公主他们,顿时一脸怯意,纷纷后退几步,将包围的小姑娘释放出来。
    “你们是六年一班的?”
    于红芳这边的其中一个小伙子问,语声中带着敬佩崇拜。再看其他人,也都是一脸期待,外加激动。
    这模样,就跟看见传说中铁血军队一样。
    可不就是传说中的铁血军队嘛!
    你不知道,这几年小姑娘他们‘六年一班’的名气可大了,都有点女真族独占整个蒙古草原的味道。
    在政治(学习)上,施行垄断制,将全年级的前十几名全都垄断在了‘六年一班’,成绩那是一等一的好,全校老师都重视都宝贝。在军事(打架)上,施行狠戾制,手段毒辣,外加智慧超群,想尽办法的将对方往死里整,不死不休,那股子的狠辣劲儿,不知吓退了多少人。
    这群少年们这般聪明,还是全是小姑娘的功劳,小时候的那些《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国语》《列子》什么的,没白抄写啊!班上的小子姑娘们,就挑喜欢的学,喜欢的钻研。所以说,长大了就造就了各种类型的人才。
    其中,文倩小公主就喜欢钻研《孙子兵法》什么滴,所以,打架的时候,大家都是以她唯马是瞻。次次都是大胜而归!
    “我们走!”
    于红芳知道他们的厉害,不敢硬来,招呼着人就走。
    “算他们识相!”体育委员已经从小胖子长成了大胖子,朝着于红芳的背影狠猝一口,“什么东西!断了狗腿还想嫁祸给我们家小可儿了,也不看自己有几斤几两。”爆着一口粗话,像个小流浪。谁会想到这就是他们学校次次考第一,年年考第一的常胜状元呢。
    人不可貌相啊,不可貌相啊!
    “就是,说是猴小子干的,我们还有几分相信。要说是小可儿…”那人直是摇头,一脸荒谬的样儿,“打死也不信啊!”
    一个清秀的小少年,过去拍了拍小姑娘的肩,爽朗道:“小可儿,走!这冤枉事儿我们不能白认了,这场子,我们必须得找回来,不然他们以为我们郝欺负呢!”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杀气腾腾,又要打架出事咯!
    可——
    一道像百年好酒一样沉醇的声音突然响起。
    “花小可,回家了!”

花家姑娘初成长 第一百零一章 气伤心了!
    “花小可,回家了!”声音悦耳,宛如一坛百年桂花酒,沉醉香醇!
    所有少男少女们侧脸回头,微怔!
    一个男人!
    远远的,一个像仙子样迷人眼的男人!
    小胖子成绩最好,记忆也最好,平时课外书籍也读得多。他这会儿想起了英国拜伦的一首诗——
    她(他)走在美的光彩中,
    像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满天,
    明与暗的最美妙的色泽,
    在她(他)的仪容和秋波里呈现。
    仿佛是晨露映出的阳光
    但比那光柔和而幽暗口。仙子走来了!
    这会儿少男少女们才看清男人的脸,——精致,精美,精细!
    完美俊逸的脸上,眼角微微上扬,显得妩媚妖娆,纯净的瞳孔和妖媚的眼型奇妙的融合成一种极美的风情。薄唇色淡如水,鼻梁挺拔如雕刻,缓缓走来,一身高贵淡雅的气质显露无疑!
    这一幕,令多少女儿们看直了眼!
    接下来,仙子的动作,更是狠狠揪住了女儿们的心。
    只见仙子走到小姑娘身边,拉过小姑娘的手,淡淡的睨了众人一眼,“花小可要回家了,你们自己去玩儿吧!”说完便拉着小姑娘走了,仙子走在前面一点,小姑娘慢一步跟在后面。
    一高一矮的,一大一小的背影,身后——不知有多少人注视着。
    女儿们紧紧的捂着胸口,那里狂跳不止呢,——仙子接地气儿鸟!
    她们都看见了,仙子语气淡,可,眼神却不淡。含着淡淡的嫌弃!嫌弃什么?嫌弃她们这些人教坏他家小姑娘瑟,仙子来的时候,不是正好遇上他们教唆小姑娘去打架嘛!
    被嫌弃了还这么高兴?!
    这你就不懂了瑟。
    嫌弃才好,嫌弃才接地气儿。
    先前看着是仙子,仙子高贵,不识人间烟火。面对仙子,凡人都会生出不可高攀的心里,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宵想不得,宵想不得!
    可现在,那就是妖孽,仙子接了地气儿,有了人气,那就是妖孽,人间惑人的妖孽!
    妖孽瑟,妖孽当然是人人都能宵想,人人都想追求的瑟!可比仙子好多了。
    路上,仙子闹脾气鸟。
    这么妖孽的一幕,那些女儿们也是没看到,要不非激动死不可。
    书大少拉着小姑娘走的极快,一点儿也没顾忌到小姑娘是女孩子,腿没他长。
    小姑娘也不抱怨,逆来顺受,将步子调到最大。走着走着,书大少就停下来了,甩开小姑娘的手,小吼着她,“是你干的撒!”
    小姑娘酱个闷葫芦的睨他一眼,随后低着头,不说话。
    可把书大少气得哟,俊脸通红,胸脯一起一伏。早就说了,书大少要好好教育小姑娘瑟,以前就清楚小姑娘那阴狠的性子,害死人都不眨下眼睛滴。本以为经过他这几年来的教育,虽不说已经变成雷锋那样滴的榜样,但至少不会再耍狠了瑟。谁知——
    一切都是空谈啊!
    今天这一幕,可把书大少的心给伤着鸟!
    他辛辛苦苦、兢兢业业的这么多年,今天一下子发现,竟然全是无用功可把他给气死鸟,气死鸟!
    “你说,为什么要弄断别人一条腿啊?”
    书大少唯一的安慰就是,晓得过程瑟,要是真是那个女孩的过错,心里还好受些。报仇嘛,应该滴!一条腿而已。
    小姑娘又睨他一眼,然后老老实实的,一五一十的将事情的经过讲给刘书听。
    刘书听了,果然舒坦了,果然是报仇瑟。再一想,书大少又气愤了,他的小傻子被人欺负了瑟,还没人帮忙!想想,一碗菜汤倒下去,多脏啊,多丢人啊!他也清楚小姑娘爱面子,当时他的小傻子肯定是尴尬死了。
    一条腿,都算是便宜那女滴勒!
    书大少也是个护短的人,还是极其护短的人。他不允许小姑娘害别人,可更不允许别人来还他的小傻子瑟。
    书大少心情舒坦了,人也随和,淡笑间,恍然图瞥见一朵百合绽放。又拉着小姑娘的手,像爸爸牵着女儿,今天女儿得了大奖,要回家好好犒劳犒劳,赞扬赞扬。
    “走!回家看衣服去,前几天我去了趟中南海,看见几件漂亮的小衣服…”
    事儿解决了,小姑娘心情也好了,死气沉沉的眸子瞬间贼亮,嘴角带笑,步子轻快,跟着刘书回家咯!
    家里,花家祖宗们好像是去参加什么重要的宴会了。连老爷子都出动了,走得一个不剩,本来小姑娘也想跟着去的,可是老爷子不让。说什么实力不到,去不得。
    不去就不去,小姑娘知事,不哭也不闹,还亲自送他们走滴。
    晚上,家里就只有刘书和小姑娘两人,小姑娘从小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莫说做饭了,就是扫地都不太会。
    饭菜当然是书大少解决了,书大少自小就独立,而且懂得享受生活,什么事都亲历亲为。
    小姑娘吃着苹果,悠闲的坐在大厅里,看着电视。闪亮亮的眼神时不时的往厨房里瞟。
    小厨房里,书大少脱了外衣,上身是一件洁白的衬衫,袖子卷起到手肘处,领口前的两颗扣子开着,微微露出胸膛,介于性感与禁欲之间,然后是西裤,皮带,精致的腰身。这模样迷死个人鸟!
    突然,书大少的手机响了。
    手机就放在他外套的荷包里,外套也就放在小姑娘坐的沙发上。小姑娘懒懒的抬眸,看它一眼,又将视线落到电视荧屏上。没动,不想动瑟!等它响,反正又不是找她的。
    小厨房里,书大少忙着炒菜,刚把油下锅,走不开身,就小喊道:“你接一下撒!”
    小姑娘几不耐烦咯,她这会儿饿了,早没力气了,根本就不想动。不过还是爬过去接了,“喂?”
    语气淡淡,说不上好,还是不好。反正叫电话那头的人听不出。
    “喂!阿书?”
    一个女声,很年轻的女声。
    听声音知道对方年纪不大,应该是和刘书一般年纪。
    小姑娘一愣,抬头望了望小厨房,“他在厨房!”
    “厨房?”对方的声音显然是很惊讶,不过,没一会儿就听见那女声疑惑又警惕的问道,“请问你是?”
    “我是…”小姑娘还没说完呢。
    就听见对方抢先说着,“请你向阿书转告一下,就说一个叫任可蕊的女孩子给他打了电话。叫他回家的时候,带一盒湘江闽南酥。”
    “他…”小姑娘对着电话蹙眉,对方已经将电话挂了。
    “谁啊?”
    书大少正好煮完菜出来了,那是最后一个菜,只过一下火就可以吃了。
    “她说她叫任可蕊。”
    小姑娘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漫不经心的回道。
    书大少拿起她放在沙发上的手机,按了几下,给拨了回去,“喂!”
    “喂,阿书!”小姑娘隐约听得见那女声甚是温柔,不用想也知道电话那边的女孩子肯定是柔情满面,爱意浓浓,“阿书,你现在…”
    “你等一下!”刘书对着电话如此说,然后侧脸看着小姑娘,“厨房的菜已经好了,你去端出来,顺便把饭也给盛了。”
    “喂,可蕊…”说完,然后就走到一边去接电话了。小姑娘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只看到刘书脸上的表情甚是温柔,是她从未见过的温柔。
    小可刚把饭菜摆好,刘书就把电话打完了。
    书大少淡眼看了一眼饭桌,蹙了蹙眉,“筷子呢?”
    “…没找到!”小可说话的时候,脸都红了,自己屋里连筷子都找不到,说出去,谁信啊!
    “厨房的小柜子上面!”
    看吧,书大少都比她熟悉。
    书大少能不熟悉吗,这几年来,书大少全心全意的照顾她,比照顾女儿还照顾的好。以后,书大少肯定是个绝世好爸爸。因为,有经验瑟!
    吃饭的时候,书大少夹了一根青菜到小姑娘碗里,“多吃得,看你这几年,就像没长似的,怪不得别人要欺负你咧。”
    以前每每书大少夹给小姑娘的青菜,小姑娘都将它埋到碗地下,又一次刘书发现了,可想了一个整治小姑娘的好办法。那几天,刘书一天到晚全做青菜叶子的菜。
    起初,小姑娘忍着不吃,只吃白米饭。书大少心狠,不心疼,也不说她,第二顿还是青菜叶子上桌。弄小姑娘最后没办法了,青菜叶子也吃。
    几年来,小姑娘倒是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不挑食,什么都吃。可平时,生活条件好,小姑娘还是只吃好滴,差一点的,如非万不得已,碰都不碰!
    这刘书倒不管,只要不挑食就好。其他的,爱吃啥吃啥,反正又不缺钱,就是龙肉都能买回来满足她的口味儿。
    吃了饭,小姑娘一如往日回房练功。书大少却不同往日啊。刚走出两步,就听见刘书说,“牛奶我放你房里了,记得睡前喝完它。今晚…我有事,回家去一趟。明天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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