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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雪飘飘-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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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依靠正常修炼,没个数十寒暑,根本不可能达至登峰造极。例如加百列、蓝胡子亚伯拉罕、独眼龙帕特里克这些,通过正常修炼提升实力的武者,他们无法感知魔法元素的存在,更别提借助元素来修练,提高武技修为。只得循序渐进,勤学苦练,依照这种速度,三五十年是没戏的。等他们通过努力修炼,将自身武艺磨练至登峰造极的时候,估计也已经两鬓斑白了吧。
到了那时,他们才算是初窥门径,将五感修炼到极致,可以感受到魔法元素的存在了。也就是说,到了那天,他们的修炼之路才刚刚开始。如此漫长的岁月,是很多武者都等不及的。辛辛苦苦修炼数十载,才刚入门径,这不是折磨人么?就因为前路漫漫,路途遥远,才使得许多武者不惜铤而走险、舍生忘死,妄图凭借运气侥幸过关啊。
数十年的时间,他们等不了,也许还没到那一天,他们就已经老死喽。但是,铤而走险就不一样了。所谓富贵险中求嘛,在危机关刻将生死置之度外也许就能有奇迹发生。总有人喜欢白日做梦,妄图一步登天啊。许多人看到有人成功,便以为有了希望。于是如同飞蛾扑火一般,不惜性命、不计生死的前仆后继。
可他们仅看到了成功者的辉煌,却并未见到失败者的如山骸骨啊。千千万万的武者,兴许才能诞生出一位幸运儿来。这跟买彩票,中六合彩的几率差不多。微乎其微,前途渺茫,很有可能丢了性命,可依然还有人愿意舍生忘死、前仆后继。那些人不是不怕死,只是被成功后的利益冲昏了头脑,利欲熏心了。
在火山熔岩旁修炼的武者,虽然成功的几率渺茫,极有可能被高温炙烤而死,但若真的坚持了下来,在修炼中机缘造化,成功突破身体界限,将五感磨练至极致,获益也是良多的。首先,最大的好处便是赢得了时间。他们省去了漫长的修炼,不用经历岁月的折磨,年纪轻轻便已初窥门径,登峰造极,踏上崭新的道路了。
尽管在火山旁修炼提升的武者,只能感知到火元素的存在。但这就已经足够了,远超旁人。他们已经可以通过感知火元素来修练武技了,就这一点便足以羡煞旁人。明明不是魔法师,没有魔法师的天赋,寻常人一个而已,却可以像魔法师一样感知到魔法元素的存在,不可谓不神奇啊。
将五感提升到极致的武者,和魔法师一样都能感知魔法元素。这一点是相同的,唯一的区别是,魔法师依靠的是天赋,而武者靠得是自身的努力。从这一点来看,武者的道路比魔法师还要坎坷。尽管魔法师也不是天生就能感知到魔法元素的,也需要经过后天的努力。但比起武者来讲,魔法师要相对来说容易一些。
毕竟,能够成为魔法师的人,其自身一定有着超越常人的魔法天赋。这一点毋容置疑,魔法师可不是谁都能当的。魔法师数量稀少,武者却是遍地都是。只要有胳膊有腿儿的,都能成为武者,门槛儿很低的。像加百列、独眼龙帕特里克、蓝胡子亚伯拉罕都是武者,尽管只是低阶武者,可在普通人面前,他们就已经是高手了。
相信若干年后,只要他们苦练不辍,终有一日可达至登峰造极,成为真正的武者,踏上武道之路。魔法师的道路最终点和武者相同,二者都能够飞升神界,也就是天界。魔法师的魔力达到一定程度,就能够成为法神的存在,成为神界天神。武者也是如此,当武者将自身武技修练至神阶时,一样可以飞升神界,成为武神、武圣之类的存在。
尽管这并不容易,都是传说中的存在而已。真正能够成功的貌似并无一人,可这也算是一个盼头儿了。人族毕竟是人族,能够有机会成为神一样的存在,这便已经是莫大的福音了。魔法师和武者道虽不同,但目标一致。二者都有感知魔法元素的能力,只是他们对魔法元素的应用不太一样。魔法师主要是依靠冥思,增强魔力来修练。
而武者则不同,他们本身就是没有魔力的人,是依靠后天历练强行提高的五感。武者没有办法像魔法师那般,将魔法元素引入体内来增强魔力。武者的修炼之道与魔法师不同,主要是依靠魔法元素来锻炼体魄,也就是所谓的炼体。比方说,能够感知火元素的武者吧。他们和魔法师一样,都已经能够感知到火元素了。但是他们没有魔力,无法将庞大的火元素储存起来。
这该怎么办呢,那就只有聚完就用了。武者终归还是以武入道,修炼武技方为正途。只不过和以前不同的是,这回他们可以借助天地元素来修练了。领悟火元素的武者,可以通过火元素来强化肉身,锻炼招式。其本身也就具有了元素的属性,人族本来是没有属性的,魔法师也是后天选修的系别。
武者在领悟元素后,便拥有了属性,领悟火元素的武者,当然也就拥有了火属性。火属性的武者已经能够驱用火元素了,在他们的招数中自然而然的已经融入了火属性。魔法师通过元素来释放魔咒,武者通过属性来释放强大的招式。火属性的武者,可以通过火元素来战斗,其战斗力当然也会飙升了。
懂得运用属性战斗的武者,才是真正的武者。火属性武者,招数中携带火元素,元素的数量越是惊人,招数的威力也就越巨大。从某种角度来说,懂得运用属性战斗的武者,他们的武技已经可以媲美魔咒了。火属性武者,拥有火系绝招。水属性武者,拥有水系绝招。风属性武者,拥有风系绝招。雷属性武者,拥有雷系绝招。属性不同,绝招也不尽相同。
在火山、熔岩、火池等高温极热环境修炼的武者,拥有火属性。在雪山、冰原、寒谭等极寒之地修炼的武者,领悟的是冰属性或水属性。修炼的环境不同,领悟的属性也不同。这些看似很容易做到,其实哪有那么容易。属性武者的数量,比魔法师的数量还要稀少。武者遍地都是,就连狼牙佣兵团的小混混,也可勉强称之为武者。
成为武者的条件并不高,是个练武的基本上都行。但是,成功之人可谓凤毛翎角,可遇而不可求啊。菲欧雷王国,包括魔法大陆,万千种族中,也极难诞生出多少元素武者啊。元素类武者,也就是属性武者,不是没有,也有,但是少之又少,都是些隐于世的老怪物了。他们的年纪早已过百,有的甚至已经上千,早已不问世事多年了。
如今在大陆上活动的元素类武者,多是些幸运儿,依靠外力,才年纪轻轻的成为了属性武者,拥有了属性。这类人全都是珍稀物种,稀罕存在了。无论是在哪儿,都必将是地位尊崇,高不可攀的存在,其地位不亚于魔法师,甚至犹有过之。因为,这类拥有属性的武者,比魔法师的数量更加稀有,更为难得。其在战场上发挥的作用,甚至比魔法师更大。
那才真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魔法与武技的结合,非同小可,元素类武者算得上是魔武双修了。尽管其不会施展魔法,但元素类招式的威力已不逊色于魔法。不管是魔法师也好,武者也罢,二者都没有捷径。武者领悟元素存在仅是初入门径,离武神、武圣之路还长着呢。魔法师也是如此,若雪也仅仅是初级魔法师而已。
仅管以她现在的年纪就已经成为了魔法师,已是相当难得的了。但若雪绝不会仅限于此,她的目标绝不仅是当一名小法师那么简单。虽然现在的若雪还不知道有法神、法圣的存在,但传说中的大魔导师,若雪还是听说过的。传说中的大魔导师,据说可以移山填海、瞬息千里啊。这些传说,若雪自幼便听说过不少。
当和她一般大小的女孩子,都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若雪大小姐已经开始暗暗努力,朝着传说中的大魔导师之路迈进了。现在大魔导师离她距离尚远,而且她并不知道,大魔导师并不是顶点。在传说中的大魔导师之上,还有着更高的存在,神界的法神、法圣,才是若雪努力的目标,而且在高不可攀的神界众神中,法神、法圣也仅仅是初涉神道而已。离真正的诸神,相距还甚远呢。
第八十四章 倒栽葱
蓝胡子亚伯拉罕挺矛直刺加百列胸膛,怒火满腔。然加百列武艺高强、身手敏捷,这一击注定将会落空。蓝胡子亚伯拉罕已经出手,加百列欲劝其罢手已不可能。加百列内心深处,不愿大动干戈。奈何形势逼人,蓝胡子亚伯拉罕来势汹汹,加百列也劝止不住。想不与其交锋,都不可能。这蓝胡子亚伯拉罕,逼人太甚了。
加百列心头也有些愤怒,暗叹自个儿倒霉。千算万算,没曾想被这疯子给盯上了。加百列真有种想一巴掌扇死他的冲动,这莽汉傻夫太可气啊。身为侍卫长,不思己过,妄动干戈,只为图一时之快,行事过于莽撞。这家伙,找人比武也不挑时候,整个就是一根筋,还是两头儿堵。脑袋大脖子粗,不是大款就是伙夫。
这蓝胡子亚伯拉罕这副德行,虽然他既不是大款,也不是伙夫,但也绝非良将之才,门前小吏,给人牵马缀蹬还差不多。加百列心中,对这蓝胡子亚伯拉罕的评价不由得低了几分。此人职位虽与他相似,但其作风,可一点没有军人的作派。看这德行,瞧这气度,非但不似军人,反倒与流氓无赖有几分相似。加百列很讨厌这种德行的人,死皮赖脸惹人心烦。
明明不愿搭理他,可这白痴死货非要动手比划比划不可,死皮赖脸的就刺过来了,真叫人无语。树欲静而风不止,你不找事儿事儿找你。加百列这次是干嘛来的,他是专程拜会总队长大人的。平时加百列公务繁忙,哪有功夫到蓝胡子亚伯拉罕这儿来。加百列不请自来,当然是有要事。今日加百列队长带人寻街,和往常一样。
哪料偏偏遇上了若雪在贝伦街道砸人,将一名男子穷追猛打,造成骚乱不止。若雪穷追猛打的人,自然就是倒霉孩子约瑟夫了。约瑟夫命不好,被若雪大小姐惦记上了,该着他倒霉。谁叫他与狼牙佣兵团有着莫大联系呢,狼牙佣兵团的团长便是他叔叔了。狼牙佣兵团的团长是其叔,换句话说,约瑟夫是狼牙佣兵团团长的侄儿。
这层关系够亲密的了,约瑟夫和狼牙佣兵团就是一家人,不分彼此。约瑟夫这家伙没啥大的出息,文不成武不就,和废物胖子哈里森倒是挺般配,这俩废物点心真是一对儿活宝啊。哈里森这倒霉胖子自不必说,长得就是一脓包德行,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灵。五百多斤的体格,眯缝儿着个小眼儿,白白胖胖的大肥脸蛋子,大耳朵大鼻子大嘴,全身颤颤巍巍的全是赘肉。
哈里森没啥能耐,靠的是裙带关系,也就是家族势力。谁叫人生得好呢,掉进了贵族世家,有一个好的家世,这胖子就是再废物也饿不死。哈里森无疑是家族之耻,贵族败类,给家族抹黑,给老爷子丢人。但其终归是老爷子的孙儿,就是再废物也是自家血脉,亲孙子还是得罩着点的。
家里最没出息的就属哈里森,吃饭花钱他倒是排第一。但是舞文弄墨哈里森不成,手指头跟棒子一般粗,根本握不住笔。走文官道路,肯定不行。哪个部门敢要他,哈里森是大才。这类文坛巨星、旷世奇才,可不是池中之物,一般部门庙小容不下,这位仁兄还是另谋高就的好。这是委婉的说法,实际上就是臭狗屎一个,留他作甚。
文的不成那就来武的,可武将的话,这胖子就更不行了。五百多斤的体重,走路颤巍巍的一步三摇。没走两步就已经是满头大汗,呼呼大喘了。就这点能耐,还怎么骑马打仗啊。上了战场也得尿裤子,还不够丢人的呢。别看现在哈里森当上队长了,可他绝对是菲欧雷王国之耻。堪称,菲欧雷王国有史以来,最白痴的队长,最废物的士兵。
就这类人竟然还参军了,不是亲眼所见,任谁也不能信啊。要不怎么说有的人命好,有的人福薄呢。哈里森生在贵族家庭,算是捡着了。要是寻常人家生出这么个废物,哈里森早要饭了。谁家养得起他这个吃货啊,食量大的惊人。哈里森整天的游手好闲,可这吃饭他是从不落后,一到饭点,这胖子是准时准点的必到。
要是工作也这么积极,那就好了,能把对吃饭的热情用在读书习武上,早他娘的成状元了。就这股子劲头儿,没有做不成的事,哈里森风雨无阻,吃饭从不落空,对食物的钟爱可见一斑啊。好吃懒做的哈里森,难怪养出了一身肥膘啊,就是个瘦猴儿,天天这么胡吃海塞、大鱼大肉,山珍海味的招呼也得成猪啊。净坛使者猪八戒,那是哈里森的祖宗,是他学习的榜样。
猪悟能的存在,就是哈里森吃饭的动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做人要做猪八戒,吃饱喝足搂着媳妇儿上炕头,这便是哈里森的最高成就。就这类浑人,竟还当上队长了,异数啊,要没他爷爷那层关系,这事儿成不了,绝对成不了。虽说这个职位没啥大的影响,但好歹也是队长的军衔,又岂是随随便便就能给人的。
皇家禁卫军的总队长大人,向来是宁缺毋滥,他宁愿这个职位一直空着,也不会让渣渣染指的。奈何扭不过老朋友的面子,人一上了年纪就容易心软,喜欢念旧啊。皇家禁卫军的总队长也不例外,老朋友都开口了,总队长也抹不开面儿,不答应也不太合适。
老爷子有心不答应,但见到老朋友都求到这份儿上来了,言辞诚恳,人家也不容易,都是为人父母的,生出这么个废物已经够不幸的了。总队长大人实在不忍心驳老朋友的面子,老伙计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在为子女的事儿着急上火,也着实不容易。实际上,哈里森的爷爷一开始也没想去求总队长,不好意思去麻烦老朋友啊。
都说有困难找朋友,可真到有难处的时候,哈里森的爷爷反倒抹不开面儿了。就因为和总队长是多年的好友,所以哈里森的爷爷才不愿去麻烦他。哈里森的爷爷那也是精明人,一族之长,一家之主,连眼睛毛儿都是空的。他和总队长二人相交多年,总队长是啥脾气秉性,哈里森的爷爷能不知道么。
老爷子的性格,哈里森的爷爷非常清楚,正是因为知道总队长的性格,所以哈里森的爷爷才不愿去打搅老朋友。总队长的性格一向是刚直不阿、秉公办事,以他宁缺毋滥的性格,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将贝鲁街道的管理权,也就是皇家禁卫军五番队队长的职务,交给像哈里森这等废物人渣手中的。
哈里森是啥样人,身为他的爷爷,老头子很清楚,那就是个吃人饭不拉人屎,说人话不干人事儿的主啊。似这等败类,叫哈里森的爷爷当总队长,他也不要他。这类吃货,留他何用啊。皇家禁卫军也不养闲人,混吃等死的家伙白给都不能收。这点道理,哈里森的爷爷当然明白。若是他去开口求情,这不是给老朋友添麻烦么,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这不是让老朋友为难么。
哈里森这类人按理说是不该要的,可如果是哈里森的爷爷亲自开口,总队长也不好拒绝,左右为难啊。哈里森的爷爷也知道,所以他干脆就不提这茬儿,免得丢人现眼啊。奈何,哈里森就是再废物,也是他的孙子,自家血脉又岂能不顾。所以,哈里森的爷爷可没少托人找关系,想给孙子找个事做做。
本来呢,凭哈里森的爷爷在兰斯镇的地位和关系,这点小事儿轻而易举,应该问题不大。只可惜,当人家一听说,是给那有名的纨绔恶少哈里森大胖子找活儿干,内心就是一百个不愿意啊。好的工作哈里森轮不上,太苦太累的活儿哈里森还不愿意干,挑三拣四。一来二去,哈里森的爷爷忙活了半天屁也没干成。孩子大了总不能天天无所事事啊,再这样下去真成地痞混混了。
哈里森总闲置在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有事做,或是军职或有文职,唯有哈里森整天吊儿郎当、游手好闲。整日里东游西逛,和一些狐朋狗友在一起,喝酒**,不干人事儿。哈里森的爷爷对哈里森严加管束,不叫他外出。可哈里森在家也不消停,不是打骂家仆,就是调戏侍女,要么就是和几个小妾整天在床上厮混,再这样下还得了。
哈里森的爷爷见孙子越发纨绔,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心里没招没落儿的。哈里森他们家是贵族世家,哈里森的爷爷那也是绅士,总不好以势压人强人所难吧。他的孙子纨绔败家,在兰斯镇都是出了名的,人家不愿意要也在情理之中啊,哈里森的爷爷也不好勉强,只得一个人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啊。
最后实在没法儿了,不得不腆着个老脸去求求老朋友。哈里森爷爷的这个情况,总队长老爷子也能够理解,谁家生出这么个完蛋孙子不着急,将心比心,总队长也明白老朋友现在的心情。无奈之下,总队长才给了哈里森爷爷一个面子,叫哈里森来他这里,任职五番队队长。哈里森已经够败家了,可人比人气死人啊,竟有人比他还败家,那个人就是倒霉孩子约瑟夫。
约瑟夫的叔叔,也就是狼牙佣兵团的团长,替这个侄儿找了个差事,也就是森帕图书馆的主事一职。约瑟夫到不似哈里森那般狗屁不通,可他无恶不作、欺压员工,简直比周扒皮还周扒皮啊。这小子贪财好色,员工们在背后给他取了一个吸血鬼的外号,意思就是说这家伙跟吸血鬼一样,专吸人血,榨取员工。也就是这样,才被若雪给盯上的。
加百列在贝伦街道,把若雪殴打约瑟夫的一幕瞧得清清楚楚,正是为了解决这件事情,加百列才专程跑来这里。哪料到,加百列刚一来到就碰上了个硬茬,这叫他如何不恼。一见蓝胡子亚伯拉罕挺矛直刺,加百列心头便有些愤怒。只见加百列不慌不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实则心中已做好打算,蓄势以待。
当蓝胡子亚伯拉罕的长矛,快要刺中加百列胸膛之时,银色猎豹加百列终于有所行动了。加百列腿部一用力,身形一晃,便侧过身体险之又险的闪过了蓝胡子亚伯拉罕致命的一击。与此同时,加百列身影如电,出手如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极速伸出右手,一把便将蓝胡子亚伯拉罕手中攥着的巨矛枪身攥住。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的变化仅在瞬息之间便已完成。蓝胡子亚伯拉罕一矛刺出,还没回过神来,他手中的大铁矛,也就是那杆寒光闪闪的巨矛亚威萨,就已经被加百列攥于手中了。察觉到这一点的蓝胡子亚伯拉罕,对着加百列大喝一声,声如虎啸,好似龙吟,只听蓝胡子亚伯拉罕大声喝道:“呔!你给我放手,不然休怪我不客气了。”
加百列哪会理他,右手一用力,将枪身死死的攥住,蓝胡子亚伯拉罕所持大矛一时间动弹不得,二人便这般僵持住了。蓝胡子气急败坏,双手死命的用力,将手中巨矛向后拖拽。奈何加百列如有神助,其单手稳稳攥住枪身,蓝胡子双手拖拽竟难以动弹分毫,刹那间众人惊讶万分,全都瞪大了双眼,如遇鬼魅啊。
若雪此刻咯咯娇笑,这一切仿佛早已在大小姐的预料之中,若雪断定,这蓝胡子亚伯拉罕绝计不是加百列之敌手。现如今场中情景,正好应验了若雪的猜测,大小姐好不得意,喜上心头啊。加百列面对蓝胡子亚伯拉罕的叫嚣无动于衷,一言不发。可我们的大小姐若雪却是不甘寂寞,见到蓝胡子亚伯拉罕气急败坏,心中好笑,欲出言调侃一番,戏弄一下这个大胡子。
只见我们的大小姐若雪小手儿往腰上一插,另一只手指着蓝胡子亚伯拉罕,对其说道:“哼,大胡子你不行了吧,真是白长这么大块儿了,两只手连人家一只手都不如,你以后还咋混啊。加百列叔叔加油,千万别松手啊,就不松手气死他,呵呵。”若雪的话将蓝胡子亚伯拉罕气得不轻,本就焦躁的他如今更为急躁了。
只听蓝胡子亚伯拉罕愤怒的大吼道:“你这死丫头少啰嗦,我还没输呢,加百列你看招吧。”只见话音刚落,蓝胡子亚伯拉罕忽然飞起一脚,一记夺命连环腿,只朝着加百列的小腹踢去。蓝胡子亚伯拉罕心中恶狠狠地说道“哼,你不是不撒手么,那好,你可千万抓紧咯,吃我一脚再说。”蓝胡子亚伯拉罕出手狠辣,这一踢很是凶狠,招招夺命啊。
无论是刚才的攻击还是如今的夺命踢,皆是攻人要害,狠辣绝情。若雪将蓝胡子亚伯拉罕的攻击瞧在眼里,眼眸中寒芒直闪,心道:“这大胡子真是个狠人,出手狠辣,招招致人性命,倒也颇为骁勇。”就在若雪心中思忖的一刹那,蓝胡子亚伯拉罕威猛凛冽的一击已经到来,直朝着加百列的小腹踢去。尽管加百列身披银铠,有所防护,但这一脚显然不是银铠所能抵挡的。
蓝胡子亚伯拉罕出手如风,威猛骇人,加百列也不敢托大。这一踢若是真被砸中,加百列的肋骨怕是得被踢断啊。心中瞬间做了衡量,加百列也是作战多年的老人,迎敌经验极其丰富。此刻,不可强攻,需避其锋芒,再找良机破敌。加百列瞬息之间便已有打算,先找出破绽再说,无需力敌。以速度见长的加百列,又岂能闪躲不开呢。
只见蓝胡子亚伯拉罕的踢腿如同电光火石一般,眼瞧着就要建功。但就在这时,加百列突然把手一松,之前被其右手紧紧攥住的枪身,被其猛地撒开。与此同时,加百列脚尖轻轻一点地,身形如同一阵风一般向后疾速倒退。这一闪躲相当巧妙,堪称绝佳的闪避。由于在此之前,加百列与蓝胡子亚伯拉罕一直处于僵持状态,双方都死攥住枪身不放。
如今,加百列这么猛地一撒手,蓝胡子亚伯拉罕当然是始料未及了。加百列卸力以后,蓝胡子亚伯拉罕仍在使劲用力,拼命拖拽手中巨矛亚威萨。这下麻烦大了,加百列突然松手,蓝胡子亚伯拉罕一时反应不及,由于惯性的缘故,刚才蓝胡子亚伯拉罕又用力极猛,现在自讨苦吃啊。
只见其身形因为惯性向后猛地倒去,再加上刚才飞起一脚,现在单脚着地,原本就站立不稳。现在被突如其来的大力所影响,自是难以维持平衡。其身体毫无意外的向后仰去,只听得噗通一声,蓝胡子亚伯拉罕如同乌龟一样,摔了个四脚朝天、七荤八素,灰头土脸啊。
第八十五章 蓝色电光铠
蓝胡子亚伯拉罕拼命将巨矛向后拖拽,岂料加百列突然松手,死攥枪身的蓝胡子始料未及,向后栽倒,摔了个倒栽葱。四脚朝天,一个屁股堆儿坐在地上,蓝胡子亚伯拉罕侍卫长这回丢人丢大了。加百列这次闪躲,时机拿捏得刚刚好,进可攻,退可守。此刻,蓝胡子亚伯拉罕栽倒在地,浑身上下破绽百出,加百列若想乘胜追击,取他性命如探囊取物耳。
但是,加百列乃是一个正人君子,趁人之危的事情,银色猎豹不屑去做。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加百列比任何人都清楚。偷袭暗算,趁人之危,此乃小人之举,加百列不屑为之。况且,凭加百列的实力,正大光明亦是不惧。何必偷偷摸摸,作此下贱勾当。如此,岂不坏其威名,成了沽名钓誉之辈。
皇家禁卫军是何等存在,加百列又是何等身份,光明磊落方显男儿本色,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就要行得正做的直,不需折腰事权贵。只见加百列队长并未趁人之危,趁机攻击蓝胡子亚伯拉罕。他一个闪身之后,便侧身而立,连佩剑都尚未拔出,不言不语,只是斜眼瞅着蓝胡子亚伯拉罕,等待其下一步的行动。
银色猎豹的绅士风度,赢得了在场诸人的好感,许多圣光守卫都对其暗挑大拇哥。银色猎豹果然名不虚传,百闻不如一见,闻名胜过见面,见面更胜闻名。今日一见,加百列果然有高手风范,气度非凡。加百列在一旁站定,气定神闲,刚才的一切全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刹那间发生,又在刹那间结束。从开始到现在,银色猎豹都是镇定自若,从容应对。
他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洒脱自然,潇洒帅气,让人眼前一亮,对其身手佩服得五体投地,万份敬仰。见加百列叔叔安然无恙,毫发未伤,露茜和艾琳娜两女悬着的心这才落下,不由得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刚才的情形确实紧张万分,扣人心弦。前后两次,换做旁人都有送命的可能。也就是银色猎豹这等身手,来如影去如风,身法迅捷,才能化险为夷,平安度过。
这一幕,再次见证了银色猎豹闪电般的迅捷身法,让人叹为观止,深深敬服。能把身法修炼到此等地步,皇家禁卫军里也就仅有加百列一人而已。银色的披风随风飘扬,银盔银铠是那么的鲜亮。一尘不染的加百列,与那倒地之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四脚朝天的蓝胡子亚伯拉罕,此刻身周落满了灰尘。原本鲜亮的蓝色电光铠,变成了灰色土光铠,哪有半分的鲜亮啊。
寒矛亚威萨尘埃落地,虽仍被蓝胡子攥在手中,但落入众人眼帘,却早已没了凶煞之气。枪中霸主,矛中精品,只得无奈的叹息,随主人一同落败,铩羽而归,威风不再啊。宝玉蓝线盔不幸珠落蒙尘,跌落于地,宝玉还是那宝玉,可人却有点狼狈啊。虎行硬剑履没有失落,仍倔强的套在蓝胡子亚伯拉罕的脚上。
虎中霸者,本应龙行虎步,威风凛凛,为何今日落入尘土之中,王者之气何在,皆因主人太渣。蓝胡子亚伯拉罕一人落败,致使全体蒙羞,这家伙真是愧对这一身好行头儿啊。这么好的铠甲装备,穿在这等莽夫身上,真是糟蹋了。铸造他们的工匠,缝制他们的裁缝,估计都要哭泣了吧。
人家呕心呖血、精心打造的武器装备,用在此等愚人身上,真是寒鸦配凤凰,怒马配麒麟了呀。蓝胡子亚伯拉罕羞也不羞,此人如此的不自量力,不知进退,区区莹虫之火,竟敢与皓月争辉,加百列又岂是他所能比拟的。
现在,蓝胡子亚伯拉罕出丑,完全是他自取其辱,与人无尤。又没人逼他决斗,是他自个儿找的,怪得了谁啊。见到如此滑稽的一幕,大小姐若雪不由得捧腹大笑,拍手称贺。若雪早就知道会是这样,就凭蓝胡子亚伯拉罕那两下,还想跟加百列叔叔较劲,真是不自量力,丢人现眼啊。若雪此时乐得很是惬意,小手儿吧唧吧唧的拍着巴掌,口中也在不住的打趣。
现在正是穷途末路的时候,趁此机会,当然要好好的讥讽他几句才行,叫他以后别这么狂妄,磨磨他的锐气和傲气也好。若雪倒也不是存心刁难蓝胡子亚伯拉罕,只是见这大胡子人还不错,却有些狂的没边儿,有心给他一个教训,让他长长记性。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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