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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阴倌(流浪)-第1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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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你还当真想骑着它游街啊?”我感觉自己的脑门上挂上了几条黑线。

“又不是没骑过……”这一次,小种子说话的声音很低,当我惊讶的望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把脸扭到了一边。看来,小种子,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咳咳,那什么,其实我有个事儿要问你来着。”我咳嗽了两声,想要转移一下话题,“那天我被拉去心仁教参加入教仪式的时候,为什么你会被从里卖弄推出来?当时我要是真的鬼迷心窍了,把你肢解了,你该咋办?”

听我问到这个问题,萌呆的笑容重新回到了小种子的脸上,“你问这个啊,那个,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奥特曼踩死鬼子兵,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啊。我那天呢,刚参加完一个漫展回来,结果在路上,就被他们给抓了,等抓到他们本部,他们的头儿才知道被抓回来给什么泰坦集团老总用的祭品是本姑娘,唉,赔礼道歉什么的,挺麻烦了,后来啊,我也想着,其实这事儿还是挺好玩的,反正就是临时充当一下祭品,我就看看你会怎么样咯,反正我不信你能把我肢解了。当时那帮笨蛋也真是的,还没摸清你的底细就招揽你。活腻了。”

汗,我那个庐山瀑布汗啊,感情她当时就是故意出来闹好玩儿的,她要是早早告诉那个所谓的心仁教教主我的底细,心仁教的那些人随便用点什么正常的仪式来搪塞我一下,也许那场乱子压根儿就不会出现吧,最后事情闹得这么大,原因竟然是小种子的贪玩爱闹,我还真是……无语!

当然,我不会简单的认为她就只是为了玩,既然是存在派系斗争,那面的家伙们想找她的麻烦,她又何尝不会想着干掉那些家伙呢?十有八九,她也是故意给心仁教那个派系的人捣乱吧。

“好了,不说那个了,我们来说说你今后的打算吧。为了保护你的安全,我以私人名义请了火语来,但是这也就决定了你的事情是不可能长久的隐瞒下去的。省厅迟早会知道你的事,到时候,你的态度会对日后对你的处置有很大的影响。”

“这我自然知道,其实,像我这样的超萌美少女必然是各大势力争抢的对象了,包括你们省厅的特别行动组,啧啧,如果有我钟小姐的加入,你们的组织就会如虎添翼,可以以更高的效率来铲除你们的敌人了,对不对?所以说啊,本姑娘不应该单纯是阶下囚,更应该是座上客才对。啧啧。”说道这个问题,小种子居然摆出了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不过紧接着,她的情绪就低落了下来,“可是呢,即便是你们给我再多的好处,给我再好的待遇,我都不会出卖组织的,我能做的,最多也就是答应你们永远都不再参与进这些事情里。就好像我明知道那个护士要杀我,却没有告诉守卫一样……”

“可……这是为什么?”我实在是不理解她的选择,只是想做个普通人么?甚至对要杀自己的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小种子凄然的笑了一下,摇了摇头,“我还是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也许,那会让你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第五百九十四章阿卓的小面人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午后,那时候,我的名字,还叫做阿青。阿青最好的朋友叫做阿卓,是一个像太阳一般明媚的姑娘。我们像往常一样一起坐在有阳光照射的大石头上,慵懒的晒着太阳,谈着自己对未来的憧憬。

那一天的阿卓很忧郁,她告诉我,寨子里又有人到她家里去提亲了。阿卓最讨厌的,就是宅子里的人到她家里提亲。而作为整个寨子最美的姑娘,这种事情隔三差五的就会发生。

于是,我问阿卓,为什么宅子里那么多俊俏的小伙子她都看不上眼,阿卓说,她不想继续在山寨里生活,她希望能够到下面的城市里去,过一过和外面的人一样的生活。

人啊,对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总是充满了向往,许多年之后的人们挖空心思,在闲暇的时候走进山林,美其名曰回归自然,享受绿色,而当时的我们,却对城市中那青砖绿瓦的街巷拥有着太多的向往。

后来,阿卓说,她一定要去城里,她要嫁个城里人,让自己的孩子也变成城里的孩子,穿着那种青布长衫,盯着一个瓜皮小帽,再梳上一条比我们山里姑娘还长的大辫子,把脑门刮得光可鉴人。

我不知道阿卓这么想是对还是错,说实话,从小在山寨里长大的我,也对这方生我养我的地方有了一点小小的厌倦。

恰巧,我阿爹那几天打到了好几只山鸡,家里的盐巴又正好用完了,隔天一早,阿爹就让我带着山鸡下山,去成立卖掉,换一些盐巴回来。

山鸡的羽毛非常的漂亮,我看了都有些爱不释手,甚至在想能不能把这些漂亮的羽毛留下来,就只把鸡肉拿出去卖,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否则让人当成病鸡,就卖不出去了。

拿到了山鸡,我没有着急离开山寨,而是在第一时间找到了阿卓,阿卓渴望城里的生活,她非常喜欢进城去玩耍,可是寨子里的老人们都说城里的人很坏,平时不允许我们进城,只有在去城里买卖东西的时候,才允许我们结伴而行。

那一天,阿卓格外的高兴,她已经有小半年没有去过向往的城市之中了。

当时我们去的那座城市,叫做昆城,是那附近最繁华的城市,那里面有很多很多队伍们来说无比新奇的东西,阿卓最喜欢的就是那个在城北门捏面人的老头捏的面人儿。据说这是那个汉人老头从好远好远的北方京城带过来的手艺,一团团彩色的面团,在老头的手上揉来搓去的,在小竹签上白弄出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好玩的紧,不过每一次阿卓就只是去看看。

宅子里的生活,主要就是靠自给自足,钱这种东西对我们来说,也算是稀罕物,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直接用打猎得到的东西去和城里的人用以物易物的方式做交换。不过寨子里以巫师为中心的一些人是有钱的,我见过他们摆弄一种上面刻画着贝壳的银币,可漂亮了。

那天,我们在集市上卖出了那两只山鸡,换到了一些钱,鸡,本就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山鸡也不过是比家养的多了一些所谓的野味儿,当时的市价,一个鸡蛋是两文钱,我们那两只野鸡,足足卖了一百文,我把其中的九十文都换成了盐巴,剩下的十文钱,买了四个我最爱吃的肉包子,和阿卓一人两个,于是,我们又回到了身无分文的境地。

正经事儿办完了,时候还早,阿卓就提出要我跟她一起去北门那里看那个老头捏面人儿。说实话,我也挺喜欢那些面人儿的,可是包子就是十文钱四个,我和阿卓还要赶路的,如果省下钱来买个面人儿,那么回去的路上十有八九就会饿的走不动了,所以,我们依旧只能看看。

知道现在,我都觉得那个老头非常的神奇,他的年纪不小了,头上都有白头发了,而那双手则是一副很粗糙的样子,还有很多皮肤开裂的地方,而在那些裂开的缝隙里则藏着各种颜色的面渍,真的是很想不到,这样的一双手,竟然是那么的巧,比我们这些姑娘家的手还巧。

一捏,一揉,各种颜色一搭配,就一个个穿着衣服拿着小棍子的猴子啊,腆着个大肚子背着钉耙的猪啊,骑在白马上的和尚啊,就出现在了小竹签上。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三个面人的名字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和唐三藏。不过,名字什么的,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最重要的是,那时候我们真的很快乐。

我觉得,那个老头儿一定认识阿卓,因为他一看到阿卓过来,就眯起眼睛来,一副笑呵呵的样子。毕竟,阿卓这么漂亮的姑娘,看过一次,就很难忘记了。不过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这个老头可真是小气啊,阿卓这么漂亮的姑娘,求婚的把门槛都踩平了,你为什么就不能送一个面人给我们的阿卓作为礼物呢?

当然,那也只是想想。老头儿和阿爹一个年纪,可是他的的手,比我阿爹的还要粗糙很多,那都是干活儿磨出来的,看来城里人想要过日子,一点都不比我们这些住在寨子里的人轻松。

“阿青阿青,你看这个猴子,我最喜欢这个小猴子了,以后我要是有了钱,我一定要把这个小猴子买回去,插在窗户边,每天看着它,给它讲故事。”阿卓用她的手指虚点着那只穿着虎皮裙的小猴子,两只眼睛里全都是小星星,而她刚刚说完这句话,那只小猴子却被人从木架子上拔了下来。

老头儿做的是生意,面人被卖出去是很正常的事儿,我和阿卓都打算把目光转移到下一个面人上,可是这一次,面人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被拿走,而是被一只手递到了阿卓的面前。

“这位小姐,小生看你好像很喜欢它,但是为何只是在这里观看呢?不如,小生将它买下,送与小姐可好?”手的主人,是个翩翩佳公子,衣着颇为华丽,手里还握着一把这扇,衣服文质彬彬的样子。

“好啊,那就谢谢你了。”山里人爽快,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阿卓没有犹豫,也没有推辞,就那么顺理成章的接过了男子手中的面人,开心的把玩了起来,而那捏面人的老头也很是开心的从男人手中接过了几个铜钱。

说实话,那男人长得很顺眼,比山寨里那些成天忙碌的汉子们白净许多,举止也斯文许多,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书卷气吧,不过他看阿卓的那种眼神我却非常的熟悉,宅子里那些追求阿卓的汉子们看向她的时候,都是差不多的眼神。

以前我问过巫师,人们要怎么才能结合在一起,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到一个我喜欢的人,巫师告诉我说,那需要缘分,我不知道什么是缘分,但是当我看到阿卓那种突然变得有些躲闪的眼神后,我知道,阿卓的缘分也许就这么到了。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阿卓,她比我漂亮,追求她的汉子也比追求我的多很多。就好像眼前这个自称叫做阿济格的男人。当然,阿济格并不姓阿,他是满人,索绰罗氏,不过我更喜欢他的汉名,索文卿,阿卓也是这么说的,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过是一碗茶而已,这个叫索文卿的男人却把自己的身影印在了阿卓的心里。

回到寨子以后,阿卓开始郁郁寡欢,相对于之前饿哦们经常一起晒太阳看月亮的日子,她更喜欢一个人坐在竹林里,拿着她那个棍子猴儿的小面人发呆,有时候发着呆,就开始傻笑。

寨子里的姐妹姑婆们,都说阿卓有了喜欢的男人,那些追求阿卓的汉子们也开始议论纷纷,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子走了桃花运,上了我们寨子里最美的阿卓的心。

当然,事情的真相就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而已,阿卓喜欢的男人,就是索文卿。

寨子,就这么一点点大,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很快就会传遍整个寨子,阿卓拿着面人发傻的事情,很快就传进了阿卓阿爹的耳朵里,她的阿爹问了她好多次到底是喜欢上了哪家的汉子,可是阿卓就是不说。

老人们都跟我们说,城里人都是坏人,他们非常的狡猾,就知道坑害我们山寨里的人。所以阿卓不说,我也不说,因为如果说出去了,那么以后阿卓再想进城里去,就会是很难很难的事情了。

日子,就像平常一样,平淡而安宁,直到有一天,阿卓兴冲冲的举着那个小面人跑到了我的家里拉着我的手笑嘻嘻的跟我说:“阿青,阿青,我家的盐巴吃完了,我家的盐巴吃完了。”

盐巴啊,那一直都是很紧缺的东西,谁家的盐巴吃完了,都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情,而阿卓如此高兴自然是她又可以有机会进城了。

我不知道是阿卓的祈祷感动了上天,还是上天故意要惩罚我们不听老人的话,这次进城,我们又遇到了索文卿,而那个索文卿,也正是我们姐妹噩梦的开始……

第五百九十五章国

阿卓恋爱了,用现在的话说,应该是叫恋爱吧,我们那个时候,还没有这么时髦的名词。只要一有机会,阿卓就会跑到城里和索文卿相会,而我,则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她的掩护。

现在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恋爱中的的女人,智商为零,顾得上情人,就顾不上姐妹了。通常他们私会的时候,索文卿都会给我几十文钱,让我自己在昆城里溜达,一开始的时候,我还是真心挺高兴的,毕竟,我来昆城玩的机会并不多,而且,以前每次来,荷包里的铜板都不超过十个,现在好了,索文卿那么大方,我可以想吃几个肉包子,就吃几个肉包子了。

一个人闲逛的时间长了,难免也会认识一些新朋友,沈睿之,就是我在这座城里的第一个朋友。他是一个读书人,而且并不像索文卿那样衣衫华丽,就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那天我闲逛的时候遇到了暴雨,在一个屋檐下避雨的时候认识了这个酸不溜丢的家伙。

这是个不老实的小子,那双贼眼一个劲儿的往本姑娘身上瞟,你说他看就看吧,我又不会少块肉,可是他就是不敢正面看我,只是偷偷的,用眼角在我身上瞄。最后还是本姑娘先开口和他说的话。然后,这小子就结结巴巴的跟我答话,满口都是姑娘、小生、失礼什么的,说实话,比起风趣程度,他可是差了索文卿好大一截,不过,那种呆呆的样子也是蛮可爱的。

再往后,事情就朝着我想不到的方向发展了。我居然也开始期待进城的日子,不是以前好玩的期待,而是和阿卓一样,期待着能去见到某个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家里让我和阿卓进城的机会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都是在我们两个强烈的要求下才准许我们进一次城。后来我才知道,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我和阿卓的事情,被一些寨子里的人看到了,告诉了我们的阿爹阿妈,他们怕我们被城里人骗了,所以,才不给我们进城的机会。

那一次,我们足足有一个多月都没有去过城里了,阿卓每天都是望眼欲穿的等着一个机会,甚至有一次我跟她一起玩的时候,还看到她从衣袖里抖出了一点白色的粉末,我问她那是什么,她说是盐巴,家里的盐巴吃完了,她就可以进城去买了。

可是就在那一天,我和阿卓嬉闹过后,回到家中,却意外的发现家里的气氛非常的凝重,而且,有一个我没有想到的人出现在了我的家里——沈睿之。

用阿爹的话讲,他也是好久没见过胆子这么大的城里人了,要知道我们的寨子并不欢迎城里人,不论是满人还是汉人,都不欢迎。而那些人也都很自觉的会绕着我们的寨子走,但是那一天,他却来了,而且很直接的说要找阿青的父亲。

在我的印象中,沈睿之一直是个唯唯诺诺的笨小子,干什么事情都不干脆。却没想到这一次他竟然如此的大胆。

沈睿之到我家的目的很明确,他是来向我阿爹求亲的。那天最后,阿爹还是赶走了沈睿之,说实话,看到他灰溜溜的离开,我也挺心疼的,可是他离开之前却猛地抓住我的手跟我说:“阿青,你放心,我不会放弃的……”

果然,沈睿之这个憨小子没放弃,一次又一次的跑来求亲,最后一次,还被我阿爹给打了一顿,最后,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和那憨小子私奔,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当我背着我的小包袱趁夜溜到寨子门口的时候,阿卓竟然也背着一个小包袱溜了出来。她竟然是也要和人私奔。

当我们一起溜出寨子后,我们看到了沈睿之和一个我并不认识的小伙子,阿卓说,那个小伙子是索文卿的书童,是索文卿派来接她的说实话,看到阿卓那一脸幸福的样子,我觉得有点别扭。

索文卿和沈睿之不一样,他从来没有到寨子里提过亲,而且,私奔的事儿,居然都不亲自来,而是让自己的书童来,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不过,那毕竟是阿卓的事情,而我,只要那个憨小子对我足够好,那就好了。

当我和憨小子到了他家里后,意外的发现我的小包袱里居然躺着一封信,还有一些银子。信是阿爹写的,我认字不多,阿爹认字也不多,有的地方干脆就是画出来的,阿爹的信上说,他早就知道寨子里那个家关不住我,知道我迟早会离开,阿爹没打算追我,他只是希望我既然走出了这一步,就不要后悔,和那个憨小子好好的过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阿爹的祝福,我和憨小子沈睿之的日子过的非常的开心,他是个穷书生,家里也没有什么亲戚,我们办了一个很简单的婚礼,就在一起过起了日子。说起来,婚礼的第二天,沈睿之还不顾我的阻拦,抱了一坛女儿红去送给我阿爹,这次倒是没挨打,只是被阿爹灌得当晚连家都没回。

我们的日子,也算清苦,憨小子除了读书没有什么别的本事,平时教教私塾,也算有些进账,我则有空就去城外砍柴,或者打点野物什么的,卖点钱补贴家用。不过,我们都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憨小子说要给我取一个汉人的名字,他说金是一个很尊贵的姓,他要我姓金,因为我在他心中就是那么珍贵,而我们是在傍晚认识的,然后又是在夜里私奔,所以,他给我取的名字,叫做“此夕”,从那天起,我的名字,便不再是“阿青”而是“金此夕”。

说起来,自从进了城,我和阿卓的联系就越来越少了,毕竟,不管以前如何,进城以后,我就是一个穷秀才的老婆,而阿卓则成了富家公子的三夫人。

没错,是三夫人!那个索文卿早就有了家室,却一直隐瞒着我们,直到那天阿卓进了他们家的门,才知道自己不过是个老三。一开始的时候,阿卓还总是挂着一幅笑脸,可是后来我每见她一次,她脸上的愁容就多一分。

那一天,我刚刚从集市上卖完野物回家,就看到憨小子急冲冲的冲了进来,他拉着我的手,跟我说,阿卓出事儿了。

阿卓,曾经寨子里最美的姑娘,昆城最大的富豪索家的三少奶奶她死了,死在一个那么下作的地方!我亲眼看到他们把阿卓满是鲜血的赤裸尸体从青楼里抬出来的时候,我简直没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没错,你没看错,就是青楼!后来憨小子托人打听才知道,索文卿那个狗东西,喜新厌旧,阿卓过门不过一年多的时间,他就娶了第四房太太。寨子里的姑娘,性情刚烈,阿卓就跟他闹,只是在他脸上抓了一把,索文卿那个人面兽心的东西,就把阿卓给卖进了青楼。

阿卓是刚烈的,她被绳子捆着,接待了她的第一个客人。阿卓不傻,她用好话,骗那客人给她解开绳索,用房间里的花瓶砸晕了那客人,然后,用花瓶的碎片割开了自己的脖子。

听到这一切,我浑身上下都在哆嗦,我的姐妹,和我最亲的阿卓,居然就这么死了,赤裸着身子死在那种下作的地方。

憨小子没有安慰我,而是抡起鼓槌,砸向了县衙门口那面鸣冤鼓。他说天理昭彰,朝廷一定会还阿卓一个公道。

公道,呵呵,公道……好一个公道!索家的人和官府早就有勾结,那个无耻的县官竟然说我家的憨小子是巧言诈讼,当堂打了他一百棍子。憨小子只是个文弱书生,被几个公差架回家里,当天晚上就断气了。

我没哭,也没闹,从小就是在山寨里长大的,我不像那些城里女人一般经不住事。那天晚上,我揣了一把尖刀,摸进了县官的家里……可惜,天不佑我,最终,我只是在他的大腿上捅了一刀。

后来,他们给我定罪,说我意图谋害朝廷命官,然后从我的家里找到了被他们活活打死的憨小子的尸首,他们说憨小子是被我害死的,说我和野男人有染,害死了憨小子。

最后,我的判决下来了,木驴游街,万剐凌迟。那一天街上的人很多,他们都在看新鲜,是啊,像我这样被扒光了衣服绑在木驴上的女人,他们不知道多少年才能看到一次。他们嘴里不停地谩骂着污言秽语,骂我是外族的蛮夷野丫头,骂我是不知廉耻的异族……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臭鸡蛋,烂蔬菜被他们丢在了我的身上。我想要骂,骂这些城里人,骂那些贪官污吏,可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我的嘴早就被他们堵住了。

人们在骂着我,扔着我,还在周围不停的叫好。我似乎看到了阿卓在天上冲我招手,阿卓,她是在等我了么?

木驴在城里转了足足半天,当我被押到法场的时候,已经只剩下半口气了,我不知道是该恨他们,还是该感谢他们,当他们把我绑在木柱上准备行刑的时候,阿爹,带着附近寨子里的乡亲们赶到了。

乡亲们杀了贪官,砍了索家全家,然后,阿爹背着我,逃出了昆城。也就因为这个,附近寨子的乡亲们全都被迫离开了家乡,迁到了滇池附近的山里。

那一路上,我不停的问阿爹,不是有国法么?为什么索家人和县官还敢这样肆意乱来?阿爹只说了一句话:那是他们的国,不是我们的国。

第五百九十六章解咒后的失落

“那以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寨子里的巫师问我想不想建立我们自己的国,建立一个法度森严,乡亲们不再受到异族欺凌的国。我说我愿意,于是,巫师给了我这个。”金此曦说着,手上多了一枚只刻着一个贝壳的银币,“从那天起,我就竭尽我的所能,为我的乡亲我的族人们,做我能做的任何事,我不在乎坑蒙拐骗,也不在乎用肉体去换取利益,我想的,只是建立一个如朝霞一般的崭新的国。”

“所以,你又把自己的名字给改成了金此曦?”

“是啊,我希望在我们手中创造出来的晨曦,就仿佛金子那般灿烂。”她耸了耸肩,“可是这些年,有些东西,已经开始变了。组织开始只知道敛财,我甚至连他们是不是真的想光复古滇国都有点弄不清了。人心啊,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变化。包括我们现在的国家,也比以前强多了,不是么。”

还真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同时,我也大概明白了为什么金此曦一直都不对我下死手,临了了也不跟我死磕,那是因为,她曾经的信念,已经随之世易时移开始崩塌了。

那之后,小种子又跟我谈了很多事情,包括她将来的打算,她说如果我们这方面可以做到既往不咎的话,她可以在我们省厅的特别行动组做一下客卿,只要不是对付贝组织的事件,她都愿意出手帮忙,但是报酬方面不能少,少量的金钱,大量的动漫周边,只要满足这些,她听凭我们调遣。

不过,在我问道贝组织的相关情报的时候,金此曦却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当然,这明显就是唬人的,作为一个大干部怎么会不知道组织里的事情呢?真正的原因还是她不愿意说吧,即使自己不想继续留在贝组织了,却也不能出卖自己的组织,这个,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小种子特别提醒了我一件事,那就是贝组织的女王。这个女王极其的神秘,就连她都没见过女王的真面目,而且在江东市里,除了她金此曦和已经显露出来的部分心仁教成员,还隐藏着相当深的敌人。

时间过的飞快,一晃儿,半个月就过去了。

我的枪伤在三天前已经宣告彻底痊愈了,石膏也拆掉了。金此曦的身体也基本恢复了健康,毕竟,在正常的医疗手段之外,她还给自己动了一点小手脚。从五行属性上来说,金此曦应该属于木系,木系的法力具有强大的恢复能力,比水系还要强大,她的恢复也一点都不稀奇,唯一让我放心不下的还是林逸。

林逸拥有普通人六倍的恢复能力,外伤也早就恢复了,说话也不结巴了,智力方面有了明显的恢复,唯独记忆没有恢复,还是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粘着我、白冰还有石头。

在小种子做出做客卿的决定之后,我就向省厅报告了她的事情,毛大师表示她伤势痊愈了就让火语护送她回省厅,今天是金此曦出院的日子,我们准备出去吃一顿饭,就送她离开了,不过离开之前,有一件事儿,她还得去做,那就是解开林逸身上的法术。

我们和医生打过了招呼,然后把林逸带到了市公安局的会议室。倒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因为会议室足够大,小种子让人把会议室清空了,然后在会议室里摆了五个花盆,地上,又画出了一个我看不懂的法阵,最后把除我以外的所有男人都赶了出去,准备开始施法。

对于林逸的失忆状态,小种子表示并没有关系,她的智力损伤和身体内的灵魂过多也有关系,一旦分开以后,即便是依旧有失忆的状态,也只会出现在一两个人身上,而且没有了其他灵魂的干扰,记忆也会很快的恢复。

有了小种子的保证,我也放心了不少,特意让人准备了六套衣服放在一边,一旦法术成功了,六个女孩儿也不会光着。

林逸按照我的吩咐平躺在会议室中心的地上,小种子走过去,一抬手,从手心里喷出一股绿色的烟雾,林逸把那些烟雾吸进去之后,立刻就昏睡了过去,小种子一只手按在林逸的胸腹处,嘴里低低的念叨着我听不懂的咒语,林逸的身子居然缓缓的漂浮了起来,就和我们在魔术表演中看到的一般无二。

当林逸的身子飘到了一人多高的时候,小种子停止了念咒,让我把五个花盆中的四个放到了房间的四角,另一个,放到了林逸的身下,然后她用小刀轻轻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往林逸身下的那个花盆里滴了一滴点血,然后又顺时针绕着会议室走了一圈,往其他花盆里各滴了一滴血。当她继续念着咒语走回到林逸身边的时候,五个花盆里都出现了异动,五棵血色的蔓藤从五个花盆里长了出来,并且迅速延伸,会议室四角的那四棵蔓藤分别缠住了林逸的手脚,而在身下的那棵则缠住了她的腰肢。

“这些,是缚魂藤,其实解除合体之术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麻烦,只要知道逆向的咒语,并且可以同时把肉体和灵魂从合体状态中拉出来,那就大功告成了。”小种子说着,嘴里再次念动起咒语,五条蔓藤开始向后收缩,拉扯,林逸的身体开始在拉扯的力道中绷直、弯曲。

其中最神奇的应该算是她身体下面的那条蔓藤吧,不知道小种子是用什么办法把林逸固定在空中的,下面有一条蔓藤在拽她,居然拽不下来,只是腰被拽的有点弯。

小种子的咒语越念越快,已经昏睡过去的林逸脸上现出了痛苦的表情,我有点不忍心,可是我知道这是解除法术所必须经历的事情。

“呀!”随着小种子一声不知道是咒语还是什么的大喝,林逸的身子突然虚化了,打眼望去就好像是几个人影重叠在了一起一般,原本紧绷的五条蔓藤在那一瞬间迅速回首,把五个朦胧的人影,从半空中林逸的身体里拉了出来。然后虚化的身影开始慢慢变得凝实最后恢复成了普通人的样子躺在地上,只有那个悬在空中的,依旧漂浮在那里。

小种子摆摆手,让林逸身下的那条蔓藤把从腰部拽出来的人影送到一边地上,然后走过去,踢开已经没用的花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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