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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全系法神(龙凤)-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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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弗拉德等血宿知道狼人族的进攻。可惜急于得到审判之刃,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了。据我猜测,血族内不可能只有这么几个血宿,肯定还有人坐镇暮光之城。从刚开始血族的自发作战道现在的有条不紊防守,就可以看得出来来,暮光之城内现在有了主事者。
  不多时,战况渐渐稳定了下来,血族终于守住了狼人族第一波猛烈袭击,守住了阵脚,狼人族在血族悍不畏死的防守下,最终还是无功而返,没有杀入暮光之城内,错失了最好的机会。
  站稳脚跟的血族此刻展开了反击,不再被动的防守,先是派出小股炮灰出城试探,接着不断有血族涌出城外。
  双方的战场转移到了城外,战场开阔了不少,战况也更加惨烈。这个时候,我也不安于坐等结果。就目前的形势来看,这场大战不会在短时间内结束,与其在这里白白浪费时间,还不如活动一下筋骨。
  我发现此刻在城外作战的都处在吸血鬼子爵以下,属于弱势群体,正适合我练级,双方现在进行混战,也不会注意到我这个外人,毕竟此刻他们现在眼中只有对方,对我的仇恨值自是少了许多。
  虽说此时吃经验看不到等级提升,但系统一刻不出公告,咱就一刻不能浪费经验,能多杀一些怪物总归是有好处的。系统式不可能设立怪物让玩家白杀的。
  我看准时机,悄悄从树梢上滑下,从战场的薄弱处混了进去。场上只有两种怪物,狼人和吸血鬼,这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都是经验和金币。
  于是我就在战场之中展开了无差别攻击,逮住谁砍谁。突然我想到化身修罗之后,咱可以装备武器,使用刀剑之类的战士武器,一直也没有试过威力,今天好不容易得到了一把神器,好歹也要拿出来试一试,过过瘾。
  卸下右手上佩戴的法珠,我掏出审判之刃,天机之眼扫视了一下,差点没有把我气到吐血。只见审判之刃上浮现出一段提示。
  审判之刃,因为某种原因,短剑之内的剑灵元气大伤,现为普通宝剑,0级即可佩戴。
  草,忍不住爆了个粗口,好不容易弄了把神器,还成了这个德行。我累个去,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一把宝刃,其锋利程度就不是一般的刀剑可以比拟的,聊胜于无,就拿出来比划比划,过过战士的瘾。
  我右手持刀,脚踩云踪步,游走在混乱的战场上,第一次用刀,还真有点不习惯,为了谨慎行事,专门捡那些残血的狼人和吸血鬼杀。
  这审判之刃不愧是神兵利器,虽说剑灵损伤,不复原来的灵气与威力,却绝对是削铁如泥的宝刃,锋锐异常。
  一个不长眼的残血吸血鬼公子,向着我跌跌撞撞而来,我毫不留情,抽了一个冷刀。噗,一个伤害数字跳了出来,…1100,我靠,这伤害也太稀松了,还没有我普通魔法伤害的五分之一多呢。我赶紧又补一刀,终于把这个残血的吸血鬼送走了。
  我这修罗之身也恁垃圾了点,虽说可以装备刀剑,跟没装备有啥区别,幸好没有在人前显摆,要不然这可真是丢人丢大发了。分析了一下原因,顿时心中了然,我不是战士,所以没有兵器加成伤害,更不会威力绝伦的剑法,因为剑法的修炼要配合一定的功法,没有内力作为支撑,是无法使出剑招的,更不要谈什么自创剑法了。所以咱还是老老实实做一个法师的好,向着法神之路不断迈进。
  我心中一转,听说新纪元之中还有一种隐藏职业叫做魔剑士,不知道我能不能把魔法通过兵器打出去?这个想法让我很是兴奋了一下。一边迈着云踪步,小心躲闪着身边杀的正酣的怪物,一边试验了一下心中的想法。
  结果是惨不忍睹的,魔法能量倒是可以从剑上传导出去,可惜除了雷电魔法之外,其他魔法都受到了一定的阻力。打出的魔法效果差了许多,不像法珠那样,里面蕴含了大量的混沌之力,各系魔法都可以以它为媒介,加以增幅,顺利的导出体外。
  看来我这个法师用刀砍人的想法彻底破灭了。心里很是失落,正在我准备把审判之刃收起来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细节。
  我隐隐感觉到审判之刃上面那个血sè魔龙有苏醒的迹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刚才催动魔法注入宝剑的时候激发了它。于是我再次把各系魔法都催发了一次,结果血sè魔龙没有一点反应。
  我仔细想了一下,拿到审判之刃还做了些什么,是了,我还砍过一个吸血鬼。难道说是血液唤醒了它。
  不再迟疑,脚踩云踪步,游走到一个残血的吸血鬼身前,快速的把审判之刃刺入他的后腰,噗通,这个倒霉的吸血鬼倒地身亡。接着我感觉到血sè魔龙动了一下,看来猜想是正确的。
  挥刀再砍,捅死一个残血的狼人,结果,血sè魔龙悄然无声,没有反应,看来不是血液就可以激发血sè魔龙,只有吸血鬼的鲜血才可以。弄明白了这个情况,我心中小小高兴了一下,或许这就是唤醒审判之刃的方法,血sè魔龙或许就是所谓的剑灵。只要它醒了,相信这把神器就会再现神光。因为我的自以为是,忽略了金sè神龙,造成了无法想象的后果。
  此刻我自是不知,还以自己找到了唤醒审判之刃的方法而沾沾自喜,此刻的我已经不在乎什么经验了,只求杀死更多的吸血鬼,来让审判之刃吸到足够的鲜血。
  城外的战场越来越大,战况愈加惨烈,早已蔓延到月光森林与血河之畔。两个种族的大军混在一起足有上百万之众,已经杀红了眼。这正好给我提供了便利,凭着自身的敏捷与云踪步的神妙,我不断收割者残血吸血鬼的生命。随着倒在剑下的吸血鬼不断增多,审判之刃也吸取了大量的血液,当然这些血液是经过过滤的,审判之刃会自动把吸血鬼身上最纯净的血液因子吞噬,所谓的最纯净吸血鬼因子就是第一代吸血鬼血祖的鲜血。
  虽说经过数十代的稀释,底层吸血鬼身上的纯血因子少得很,但依然有少量的存在,所谓积少成多,此刻倒在审判之刃下的吸血鬼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或许三个小时,或许五个小时,我已经记不清了,战斗持续到现在已经不是惨烈二字可以说表达的。真应了那句尸骨如山,血流成河。一具具倒下的残尸铺满了暮光之城,从城里到城外,从目光森林到血河之畔,层层叠叠,几无落脚之地。
  我右手持着审判之刃,始终混迹在战斗最激烈的地方,长时间的厮杀、抽冷刀,让我也渐渐摸索出一些出刀的法门,虽说我没有武功心法作为支撑,无法发挥出武器的最强效果,但却凭借自己的力量和速度,光是平砍造成的伤害也是极为可观的。
  随着对剑的掌握越来越熟练,倒在审判之刃下的吸血鬼速度也直线飙升,终于审判之刃内的血sè魔龙被唤醒了,随着它不断的饮血,我能够感觉到,它在不断的变大。
  开始只是蚯蚓般大小,接着有蛇粗细,它还在不断长大,竟然化身血sè巨蟒,最终蜕变为龙,巨大的吸血鬼基数,终于成就了血sè魔龙。
  血sè魔龙恢复如初,登时审判之刃上血光滔天,直冲霄汉,一把短剑霎时有了灵xìng,仿佛化作了血sè魔龙,yù上苍穹吞天噬rì。
  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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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一章 血王

      审判之刃血光冲天,犹如一条血sè魔龙,狂霸不羁,暮光之城上空的皎洁银月也失去了光芒,被血sè光芒掩盖。血光掩月,气势滔天,审判之刃剑身之上血光流转,仿佛快要滴出鲜血一般,妖异邪门。
  血光流转的审判之刃不断的颤抖,速度越来越快,力量越来越大,我感觉到自己难以控制,它随时都有可能脱手而去。
  我忍不住用双手握住审判之刃的剑柄,使出浑身的力气,任我已是修罗之身,却依然只是徒劳。审判之刃最终还是脱手而去,化作血sè魔龙,直上云霄,最终化作血sè流光,在暮光之城上方的银月周围绕行数圈,从中穿刺而过。瞬间银月化作血月。
  一轮血月挂在暮光之城的上空,血sè魔龙掉转身形,飞扑而回,眨眼从天而降,仿佛要择人而噬。
  我站在地上注视着一切,突然看到那血sè魔龙化作血光向着我扑来,我有心闪躲,却无能为力,这血sè魔龙的速度太过迅捷,有如流光,我明知那是一口锋锐的宝剑,却无从躲闪。唰,眨眼间,那道流光就到了身前。从我头顶的天灵盖直刺而入。
  我仿佛听到天灵盖破裂的声音,暗呼一声,我命休矣,却听到耳边传来一阵阵欢呼之声,血王、血王、、、声震四野,直冲霄汉。
  我意识到自己没挂,只是想不通那审判之刃跑到哪里去了,明明从我的天灵盖直刺而入,却好端端的站在这里。我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头顶,竟然完好无损,严丝合缝,难道说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摸不着头脑,我也不愿去想,先看一看这群吸血鬼发疯似的喊着血王到底是怎么回事。此刻的战斗竟然停了下来,两边人马分了开来,不知何时我竟然站在了场地的最zhōng yāng,方圆百米之内竟然空无一人。仅剩我茫然的站在尸山尸海中。
  霎时间,我意识到,我此刻竟然成了数十万人的焦点。所有的血族成员都看着我,眼中流露出敬仰崇拜之情,反观狼人族,此刻眼中全是骇然之sè。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不知道的是,刚才的血光冲天,魔龙掩月之象早已惊动了两组的高层,对于血月现世,或许外人不明所以,只是好奇罢了,但这对于血族和狼人族来说确实天大之事。
  两族都清楚的知道,血月现世代表着血族圣器回归,血王降生。这也代表着血族内部的千年圣战终结,三分之势从此一统,这对血族来说是天大的喜事,从今天开始,血族将走向另一个繁荣,对狼人族来说,这是他们噩梦的开始。
  狼人族和血族都喜欢在夜晚出没,对于月亮更是崇拜,只不过一个崇拜的是银月,一个崇拜的是血月,狼人族可以吸收月之jīng华,让自己不断强大,血族却更愿意吸收血月之能。
  看到血月出现的一刻,狼神迅速组织族人有序撤退,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血族一统后的强大,以现在自己部族的实力,根本不是对手。果断下达了撤退的命令。走之前,狼神回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看着如cháo水般退却的狼人族,我不明所以,接着血族内部走出来一个吸血鬼,看样子是个强大的存在。
  这个人身材瘦削,面部棱角分明,眼神犀利,步伐矫健,一身红sè的披风挂在肩头,龙行虎步走到我的身前,缓缓开口,声音富有磁xìng透着激动:“我,第三代血宿德古拉,有幸迎接血王回归,荣耀之至,望王能够随我回暮光之城,主持大局。”
  什么?我竟然成了所谓的血王,这让我很是诧异,更多了几分震惊。血王,貌似就是血族最高的存在,掌管着血族的暮光之城。身为三代吸血鬼的血宿见了也得卑躬屈膝。
  我平复了一下内心的激动,不确定的问眼前这个血宿:“德古拉,你确定你没有认错人?”
  “额”,德古拉神情错愕,还以为听错了,身为血宿的他也是人老成jīng,只是略一失神就反映了过来,肯定答道:“不会有错,身为第三代血宿,我是不可能认错的,您就是我们的血王。”
  “哦,何以见得,你凭什么认定我就是血王?”我还是不太相信此事,这狗屎踩得也太大了。
  德古拉又仔细的打量了我一番,更加肯定,“不会错的,圣器择主。”
  “圣器?”我更加迷惑了,哪有什么圣器啊,我得到的只不过是一把审判之刃而已,何况此刻早已不知消失到了哪里。
  “对,就是圣器,刚才那血sè魔龙就是圣器所化,也只有圣器才可以点亮血月,这是血族古经中所记载的,绝对错不了。”德古拉信誓旦旦道,就差没有举起拳头发毒誓了。
  经德古拉这么一说,我倒是有点明白了,在圣泉城堡的时候,就隐隐约约听到弗拉德鱼乔治说什么需要圣血祭炼圣器,这审判之刃和圣器有关,接下来德古拉的话证实了我的猜想。
  “古老血训,血祖早就预测到血族将来会发生内战,他不想看到后世子孙自相残杀,于是就想出了挽救之法,穷其百年之力,找到了一把正义之剑——审判之刃,杀死了一条金sè神龙,把神龙之魄封在了宝刃之中作为剑灵。他知道这把神器非一般的血族成员可用,一般的血族成员,包括血宿在内,也不可能握住审判之刃两秒钟,因为剑上的正义之光太过霸道,于是就留下自己的鲜血,只有把审判之刃放在圣血中祭炼方可把审判之刃化为圣器。如果后世出现可以拿起审判之刃的子孙,并能用圣血把它祭炼成为圣器的人就算是通过了血祖的考验,圣器自会认主,那么这个人就是血族的血王,血王现世,血月悬空,便可以拯救血族于危难之中,一统血族。这个血训只要是吸血鬼都必须遵守,否则就会受到血祖的诅咒。”德古拉一口气说出了一段长长的血训,也让我明白了心中的疑惑。
  我看了看眼前这个不知活了几千岁月的老头,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原来如此,那么你说圣器到底在何处?”
  德古拉脸露难sè,最终还是硬着头皮道:“王,恕我无知,血族古经所载有限,只是知道,圣器现世后会与血王合为一体,其他一概不知。”
  看到我对这个回答不甚满意,德古拉额角见汗,站在一边颤颤巍巍。我面无表情,心里倒是一阵好笑,没有想到这么强大的血宿,竟然因为咱的一个心中不满而战战兢兢。着实滑稽,不过这种上位者的感觉还是蛮不错的。
  既然这所谓的圣器确实是钻入了我的体内,不过好在咱也没有什么不适,于是我也没有滥发威风,并没有和德古拉计较什么。
  我一琢磨,来暮光之城不就是为了找寻审判之刃吗,既然此中事了,咱也该前往海盗之都寻回水龙珠,这才是大事,关乎到咱的小命。
  谁知,这德古拉好似猜透了我的心思,赶紧上前一步,拦住了我,“王,你不能离开暮光之城,血族需要你,还等着你主持大局,带着血族走向另一个辉煌。”
  麻麻得,神马意思,难道说得了一个不知钻到哪里的破圣器,居然就想要咱卖身给血族不成,这暮光之城本来就死气沉沉,此刻血月高悬,更加的死寂yīn沉,老子才不要在这里虚度光yīn呢。外面还有兄弟们等着我带他们横扫天下呢。
  我大眼一瞪,王霸之气顿时四散开来,德古拉这老小子倒也配合,登时战战兢兢,等着我回话,哼,好歹咱也是血王,不管是不是白捡的,反正现在在这个位置,所谓在其位发其威,于是我毫不客气摆起了谱,脸一沉,冷冷道:“本王现在还有要紧事要办,如果你能去帮本王办了,那么我就住在这暮光之城了,如果不行,那你就给我一边呆着,不要碍了本王的大事,到时候你可担当不起。”
  德古拉见还有商量余地,一脸谄媚之sè,问道:“不知王有什么要紧事办,只要是在暮光之城范围内,属下都会尽力为您办到。”
  “我要去一趟海盗之都。”我冷冷的扫了一眼德古拉,因为我从他的话中听出了弦外之音,那就是他不能离开暮光之城,这是多么遗憾的一件事啊,如果他们能随我出去的话那我岂不是多了N多小弟,***,真失望。
  果然,德古拉迅速回话,“王,您有所不知,血训有言,血族成员不能离开暮光之城。您看、、、”
  我很是不爽,于是训斥一番德古拉,发泄一下对系统的不满情绪,为啥就不让我把这群吸血鬼小弟带出去,“还看什么看,本王必须去海盗之都,看你还算忠心,又心系血族安危,本王决定,在我走之后,暮光之城暂由你掌管,大小事务都交由你来处理,明白没?”
  德古拉明显一愣,没有想到还有这种好事,争斗了千年没有得到的权利,竟然在这一刻来的如此容易,他眼眶有点湿润,“王,可是这不合规矩,您还是在考虑考虑。”
  时间宝贵,我浪费不起,没时间和这个老东西墨迹,狠狠教育道:“还考虑个屁,规矩还不是人定的吗,既然你承认我这个王,那么就要听我的号令,这次也是组织对你的信任与考验,我走后,你暂时接管暮光之城,任城主一职,代理族长,打理血族内部一切事物,不得有误!”
  德古拉拜倒在地,接着后面跪倒一地,“谢王恩宠,血王英明。”跪倒在地的血族成员跟着齐呼“血王英明”。其声壮哉,振动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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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二章 考验韩梅

      安顿好血族的事宜,我离开了暮光之城,此刻正是rì上三竿,艳阳普照,万物生机勃发之时,时不时有一两个飞鸟划过清空,展示着它们的青chūn活力。
  一弯江水奔腾入海,这是大自然在向世人讲述自强不息的哲理。我正站在红河之尾,平静的看着远去的江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或许这就是爱情的写照,激情萌动、温馨浪漫,火热缠绵,却始终摆脱不了青chūn的魔咒,过往的情景,一幕幕在眼前闪现,最终却什么也抓不住。
  触景生情,本是英姿勃发的清晨,充满了朝气,却让我想起了那个女孩,她翩若jīng灵的身影不时闪现眼前,曾经陪我一起走过青chūn,给我最快乐时光的女孩,如今你又身在何方?现在过的可好?
  一个人孤寂久了,很容易失去生活的方向,找不到曾经为之奋斗的梦想。如今自己在游戏里也算是混的风生水起了,也赢得了一定的财富,可这些又有何用?谁又能与我分享这成功的喜悦?忍不住甩了甩纷乱的思绪,或许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获得更大的成功,终有一天,那个女孩会看到自己所做的一切。不为名,不为利,只为曾经对她许下的承诺。
  终于找到奋斗的理由,找回了自我,真是好险,刚才差一点迷失在心魔之中。看来玩游戏时间太长了,得下线走一走,舒缓一下紧张的心情。
  海盗之都事关重大,没有好的状态可不行,斯坦因也是一个极为强大的对手,一定要想好对策,要有计划,不能凭着一身热血,乱闯一气。血族的事情就先暂放一边,没有人知道现在我已经是血王了,这也算是自己的一颗暗棋,指不定哪天就能用上。
  推开游戏仓,看了一会窗外的海景,顿时心中开阔起来。此刻正是华灯初上,夜市方兴之时。
  我走出了小区,准备去川菜馆瞧一瞧,两天不曾下游戏,也不知道这两天孙剑的人有没有过来捣乱。也不知道叶凡这小子把小店打理的如何。
  呵,这菜馆今天人还挺多,食客们进进出出好不热闹,看来叶凡这小子还蛮有两下子呢,估计孙剑这两天也没带人过来。
  刚进川菜馆,一个女孩就走了过来,开始招呼起来,“先生,您几位,吃点什么?”
  这个女孩身材中等,面貌清丽,略带羞涩,估计是刚踏入社会的缘故,举止得体大方,倒是让我想起了宋佳。心中就是一痛,我一直觉得宋佳跳楼的背后隐藏着什么,却一时又理不出头绪来,等过段时间自己一定要好好查一下。
  心中想着事情,脸上却挂着微笑,回答道:“一位。”
  叶凡这小子到底搞什么鬼,怎么又弄了一个服务员过来,就这巴掌大的小店还整出这么多服务员,还真以为自己是开慈善机构的。回头得好好教育教育这小子。
  看到我盯着她,这个女孩脸泛微红,“先生,不好意思,现在正值吃饭高峰期,小店位子有限,您看能不能到这边将就一下。”
  我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这姑娘是让咱和别人共用一张桌子,只要是在外吃饭的人,经常会遇到这种事情。
  既然这姑娘是新来的,正好借此考考她,看看她的能力怎么样。于是我就装作吃饭的食客,故意刁难她,“对不起,我不想与陌生人坐在一起吃饭。”
  对于我的回答,她显然没有想到,毕竟我脸上还挂着微笑,先入为主的思想让她觉得我很有礼貌,可刚才那话确实是我说出来的。
  这种情况是很棘手的一件事情,很是考验服务员,考验她的人品,考验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确实,这让眼前的这个女孩很是难办,短短的几秒钟,她脑海中闪过了好几个方案,让别的食客委屈一下,腾出一张桌子,给眼前的这个客人用?显然这个方案行不通,这样对于别的客人不礼貌,容易造成其他食客的反感。
  难道要把这个客人送走,显然这不合规矩,哪有客人上门把人家撵走的道理;对于他的无理要求,不予理会,把他晾到一边?这会影响饭店的声誉,造成潜在食客的流失。
  一连推翻了好几个想法,最终,三秒之后,眼前的女孩想到了解决办法,脸上的愁容也是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信心满满。
  “先生,我先给您倒杯茶水,您先在这边坐一坐,看看报纸,正好把菜点一下,等菜上来估计就能腾出桌子来。您是喜欢看财经类的呢还是体育类的?”这女孩边说边倒茶水,找了椅子放在柜台处,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
  恩,不错,我心里暗暗点头,在这种有限的条件下,短短时间内想到这个应对之策已经很不容易了,彬彬有礼,不失周到,而且说话也很有讲究,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其实每一句都在对我做着心理引导,除了最后一句话是问我之外,其余都已经给我做了选择,她没有问我还要不要在这里吃饭,而是直接要求帮我倒茶水留住我,给我搬椅子,给我拿报纸消遣。这些看似礼貌的做法,其实是一种委婉的挽留,却让人不好拒绝。
  看来叶凡这小子招的这个服务员还不错,那就先留下,虽说现在店小,有点浪费人力资源,没准过几天就开分店了呢。
  看到我不住点头,这姑娘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正准备拿报纸去,我淡淡一笑,对她说道:“不用忙,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你们这个店的负责人在吗?”
  这姑娘顿时愣了一下,心说哪有吃饭的食客问人家服务员名字的,还要找负责人,难道我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毕业后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虽说现在干的工作和饭店的小服务员差不多,可是经理说了,现在我的职务是副经理,这小店只是暂时的,很快就要扩大,只要我们干得好,开分店也是迟早的事,到时候就委任我做分店的经理,而且,经理给的工资确实也不少。加上福利奖金什么的,一个月也有4000多了,这工资可不是服务员能拿到的。
  她心里一阵着慌,害怕出了什么差错,被经理辞退,不过最终还是咬咬牙道:“我叫韩梅,我们经理在楼上,如果确实有事,我可以帮您通报一声。”女孩难掩心中的惶恐。
  我心里一阵好笑,这姑娘估计是会错意了,对她说道,“恩,你去把你们经理叫下来,我找他有点事。”
  一阵小跑,女孩消失在楼梯口,不多时便下来了,后面跟了一个俊朗青年,只是那凌乱的发型和脸有点不和谐。这青年正是叶凡,看来这小子对我说的话还是挺上心的。我心里一阵欣慰,咱这兄弟还是把咱这个大哥放在心里的,不只是挂在嘴上。
  “经理,就是这位先生找你。”女孩怯生生的说道。
  叶凡抬头一瞧,顿时喊道:“靠,大哥,你怎么才来,真不地道,把我一个人扔在这破店里面,自己在游戏里逍遥,自我挂回城后,这两天都没怎么上线,一直守在这里,害怕店面被人砸了,昨晚迷迷糊糊三点钟才睡的,你可得补偿我一下,至少给点jīng神损失费、加班费啥的。”
  我上前在叶凡的胸前给了他一下,笑道:“你小子就这点出息啊,还信誓旦旦的给我说要干出一番事业,把依依娶回家,这就怂了?”
  听我提到阿依古丽,这小子顿时支支吾吾开来,“那个、、、大哥,我不就是说说嘛,谁说我没出息了,我这不已经让饭馆开张了吗,准备过段时间扩张一下店面,把隔壁两件店面给盘下来,这店面太小,施展不开拳脚啊。”
  “还准备在店里面练功夫啊,有你小子的。”我打趣道。
  “呵呵,大哥,你真会开玩笑。对了,大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新招来的两个副经理之一,韩梅。”叶凡指着身边的女孩介绍道。接着又指了指我,给韩梅说:“小韩,这个是我大哥,也是这间餐馆的老板。”
  此刻韩梅早就愣住了,怎么也没有想到我竟然是这里的老板,刚才还错把人家当做吃饭的呢。结果脸一红,怯生生道:“老板好。”
  见韩梅语塞,叶凡出来打圆场,“大哥,韩梅这姑娘人不错,能力也很出众,就是xìng子弱,总是爱害羞。”
  呵呵,我微微一笑,对韩梅道:“韩小姐,欢迎你加入我们川菜馆,好好干,你很有能力,对于你刚才的表现我很满意,希望你再接再厉,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有什么需要尽管跟你们经理提,我可以告诉你,咱们这家小饭馆只是一个开始,只要你干的好,有的是舞台,我很看好你。”
  一番话说完,韩梅很是感动,自从毕业以来,还没有一位老板这样跨过自己呢,心情有些激动,韩梅差点掉出眼泪,心说,这个年轻的老板简直就是我的伯乐啊,终于鼓起勇气对我说:“谢谢老板赏识,我会用心做好工作的。”
  “恩,我相信你,去忙。”我看到店里生意很好,让韩梅过去招呼,带着叶凡走出了饭馆。
  “这两天孙剑的人没有过来吗?”我问叶凡。
  一片枯叶从空中飘落,正好落在我的肩上,不知何时,秋天已经悄悄走近。繁盛一时的枝叶总有枯萎的时候,就如人生,总有高峰与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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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三章 地狱魔狼

      “哼,怎么没来,昨天那个叫张奎的还派人过来了,不过那小子不认识我,我按照你说的去做了,告诉他们这个店面严老板已经转让给我了,那小子装作一副不信的样子,最后我塞了一打红票子给他,张奎就带着人悻悻的走了。当时我真想上去揍他们,只是你有交代,我就没有那样做,只是我不明白,大哥,依咱们的本事,根本用不着怕他们。”叶凡忿忿道。
  “你小子还是有点年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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