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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修重生之青凤劫-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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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相当时怒不可遏的冷笑:“呦呵!西南姬家就是一夫一妻,可你问一问人家会要你吗?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就是世家名门之女了,老子想要娶你是看得起你,别给脸不要脸,一个营营役役的商人的女儿,要求还真是多啊!”
郭小姐受了委屈,禀于兄弟,夏相被郭家兄弟捉住打了一顿,夏丞相找不到自己挨打的证据,就直接跑到郭小姐的闺房里,命人将其所有的绣花鞋扔进了公共茅厕里,借此羞辱她,此事越演越烈,搞得整个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于是郭家小姐的臭名声传遍了大江南北。
这姑娘憋着一肚子气,找到自己的爹,述说了夏相的卑鄙无耻,又说那人怎么样说的,叫她嫁给姬家子弟,否则永远不可能一夫一妻。
郭老爷当时左思右想,为了成全自己的女儿,只好亲自来求姬家家长,那时候姬家老一辈都还活着呢,听了她女儿的悲惨遭遇,便让姬玉他爹娶了郭小姐,这样子才得了郭皇商家的一半家产。
自古皇商都是国家第一大商人,要实力有实力,要人情有人情,钱自然是很多的,所以姬玉大约是绝对不会出去寻宝的,可是这次却要出去了,这就很有点儿奇怪了。
青凤是听母亲说起姬玉家的事情的,当时青凤很是不相信地说:“夏相一个那么道貌岸然的人,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情呢?再说了,怎么就能肯定当年丢在茅厕里的那些绣花鞋是姬玉他阿妈的呢?”
孔仪琴笑着说:“你不知道,姬玉他阿妈有个绰号叫金铃仙子,就是她所有的鞋上,每一只上都有三只金铃,走到哪响到哪,声音清脆,仙气飘飘。
一般人都是把金银拴在手脚上,她呢,说金子蚀人,死活不肯在身上戴金戴银,所以只能绣在衣服上或者是绣在鞋上,所以她每一只鞋都有金铃,也是因为他们家有钱吗,那夏相当时还非常的年轻,但是已经当了丞相了,那么年轻有为被一个皇商之女拒绝,肯定要恼羞成怒,两百多双绣花鞋全扔进了茅坑,自然就轰动了整个京城,几天的时间就传遍了东胜,连外国人都知道了。
那些人就说了,如果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夏相怎么知道她的绣花鞋放在哪里呢?怎么可能闯到她的闺房里去呢?这就是一个永远也说不清楚的话。
不过她嫁到姬家来以后,虽然大家看她的眼神很奇怪,但是人家夫妻两个感情好啊,生下了三男二女,都长得很清美漂亮,很有他们母亲的风采。”
那是,一家子都十分美貌温柔,性格很好,与外面的人无争无斗的,不过夏丞相在朝中很给他们家找了些麻烦,都被姬玉自己无声无息的化解了。
河源郭家与夏丞相简直是成了生死仇敌,两家人在京城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但对于夏宁娥的生意,郭家却从来没有从中作梗,用郭老爷的话说就是:“不管他是多大的一个官儿,他的女儿现在也做了商人,大约养那么多小老婆总是要钱的,他当年也不是喜欢我的女儿,多半是看上了我们家的钱,否则哪里有那么逼人太甚的,婚姻这件事情完全是两厢情愿,占着高站庙堂那一点点身份,居然要让我的女儿做妾,他简直是吃错药了!”
青凤分析这件事情得出的结论是:“夏丞相的俸禄本来就不是很多,我听说他有十来个小妾,估计他是以娶养妾,听说他的妻妾都是有钱人家的姑娘,这些小姐因为喜欢夏相的英俊潇洒,情愿贴钱养汉,所以让其造成了谁都可以为他所用的错觉,以为皇商之女也应该嫁给他做妾,他简直活的比皇帝陛下还要潇洒,至少陛下的女人都是靠陛下养活的,这个丞相大人倒好,都让女人养活他了。”
孔仪琴惊愕,后来一分析:“还别说,倒真的是有这种可能,那个人的手段高明得很,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跟个活阎王似的,不过他对自己的子女都是放养状态,不是很关心,不然谁怼上他都得输,你可千万要防着那个夏宁娥,这种人的女儿,她爹是个老狼,她就是一头小母狼,谁知道什么时候咬你一口?不要和她走得太近了。”
青凤笑道:“我心里晓得的,这个人虽然有本事,但是在很多事情上还是伸手怕缩脚的,她不会也不敢对我怎么样。”
青凤之所以对夏宁娥越来越放松,是因为她想到她们都来自同一个世界,那是一个法治社会,做了那么多年的良民,就算是现在在灵修界生活了那么久,根深蒂固的法治观念还是早就种在了她们的灵魂深处,不敢做出太过分的事情,将来怎么样虽然很难说,但是夏宁娥肯定不是一个很狭隘的人,就算要谋算什么,上一次挨了打,以后也会很温和了。




538。尽个责任
 

著名的金铃仙子自从做了姬家妇就不再叫金铃仙子了,可她过去的习惯还是没有改掉,就是喜欢穿很漂亮的衣裳,穿最漂亮的鞋,鞋上还是有金铃。
青凤小时候一直以为,这位堂嫂是因为嫁给了姬家的男人才会穿这么好,没想到人家本来就是有钱人家的姑娘。
这人长得不仅十分的漂亮,还有一个鄙视众人的毛病,就是对一般人历来就是看不起的,在姬家所有的外来妇女中,她看得上眼的人只有青凤她妈,原因就是因为孔仪琴做得一手好衣裳,两个人坐在一起做过,有时候也会闲聊自己的子女,现在她对姬光的未婚妻十分的推崇:“丁凤霞真是个杰出的姑娘。”
她拍着孔仪琴的手背说:“你们家这两个儿媳妇,一个比一个拽,那时候水柔就已经不得了了,一个大国公主,肯外嫁那么远,要是我的女儿,我把她的腿给打断了,这样山遥路远的,恐怕一辈子也见不到了。”
孔仪琴表面上哈哈哈,实际心里非常的生气,她气鼓鼓的说:“你这也是在嘲笑我了,我还是孔雀国嫁到这里的呢,现在不是好多国家都已经通了传送阵了吗?我听说陛下已经准备和所有的魔修和非魔修国家都建立正常传送阵,以后搞不好也就是两三个小时水柔就能到大泽了。”
姬玉他妈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不但自己要叫二婶这个人是孔雀国嫁过来的,皇后娘娘也是孔雀国来的,这要是传到皇后娘娘的耳朵里,他们娘的郭家还怎么混呢?
真的是言多必失啊,她很尴尬地笑着说:“喝高了,都怪这个桃花酿的度数太高了!”
青凤很是担心自己小行星里的花花草草在沙漠上出问题,因为到时候进出困难,也不知道里面会发生些什么事,整个人都忧虑了起来。
玄倪告诉她:“小行星是一种五行具足的东西,说白了,它就像一个人修行已经到了最高级别,它里面的运行已经是不由自主了,至于为什么到了沙漠上打不开?不过就像一个普通人不适应沙漠的气候一样,我们只是在这里猜测,一切都要去了以后才知道。”
青凤忧郁:“要不要把司花叫出来?她是一个魅灵,终究不是傀儡,会不会在里面出什么事呢?里面的东西让天使照顾好了,我总觉得既然她投奔了你,不说要对她好吧?也不能让人家太可怜。”
青凤自我嘲笑说:“你会不会觉得我像一朵小白花?简直在给自己的白莲花气质找借口,我只是因人度己,给她几次机会吧。”
玄倪点头:“让她先留在这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可以先放在王府做侍女,以她的能耐,一个侍卫就可以随便收拾了她,更别说王府有那么多的高手,就先这样吧。”
第二天要走的时候司花哭的可凄惨了,因为她现在还有语言障碍,说不出话来,所以也只能哭一哭,青凤对她说:“我们去的那个地方是无灵之地,不能把你带过去,像你这样美丽的小花朵,会被干渴而死的,好好在这边待着吧,老实了以后还带着你,不老实,我父母就会把你给收拾了。”
孔仪琴对司花的态度一点都不好,第一眼就看不上,等女儿走了以后,叫司花织布:“你过去的衣服,是鲜花变的吧?你那个只是一种障眼法,姑娘还是应该好好地穿衣服的好,你既然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就要好好地学学这世上的规矩,自己织布做衣服来穿。”
司花开始的时候还挺倔强的,后来发现织布也是一件好玩的事儿,竟然迷上了,加上王府的人还比较活泼,她在旁边看个热闹,渐渐的忘记了自己的伤感,越来越像一个普通的凡间少女。
大家悄没声息的先坐小行星到绿城,这里是靠近沙漠的最后一个城市,城市不大,有内地的一个小县城大,但是相当的繁华。
空气已经很紧张了,售卖刀剑的地摊到处都是,青凤她们几个少女全部穿上了各自准备的五颜六色的当地衣服,把脸全部都给蒙上了。
这是在小行星里就蒙好的。
街头有极好的骏马卖,这也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但这种马的充其量实际就是灵马,是野马和天马在一起欢乐以后诞生的,比天马要差的多,又比一般的野马要强一些。
有专门套马来卖的人,这样子套来的是第一代灵马,但是这种马三代以后,就不是那么好了,就比普通的凡马好一点点。
青凤自己有一匹纯黑的天马,自然也就看不上这些马了,不过是大家转一转市场,看到街上的马刀是特别的好,造得很是锋利,闪着银白的光芒,一看就像永不生锈的样子。
手上的仙剑肯定用不成了,所以每个人都在这里买了一把马刀,包括姑娘们都买了一把,这种刀长二尺九寸,上面有一条血槽,一看这东西就是战争利器。
青凤心里想,魃蝶里的傀儡士兵们没有傀儡马,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在沙漠里自如的活动呢?难道就要这样跑路吗?那还不被沙给埋了。
结果在绿城里有一支军队,已经把两万匹马准备好了,正是那种胭脂马,也就是汗血宝马。
官兵其实很想派出人来助战,但姬光说:“我们进去后这里的人都不能动,谁知道那些人会不会疯狂到在这里屠杀呢?虽然这只是个二十多万人的小城,要是出了让人追悔莫及的事情,恐怕五十年这里都起不来。”
是啊!人们不是傻子,这里的生活这么艰苦,现在又有一个万湖森林,如果因为战争把这里毁掉了,这里就再也不能叫绿城了,叫沙城还差不多,什么你只会去万湖森林而再也不会来这里了?
这里大概有三百多里的绿洲,水草丰美,牛羊肥壮,不失为一个美好的生存之地。
因为当天在绿洲城逛了一天,这里还能使用灵屋,晚上就在城外面扎营,守城官兵出来劝他们:“各位还是应该住到城里去,城外面不太安全,经常有马贼跑到这边来,我们都是太阳一落山就闭城了。”
姬三一派潇洒地对人家说:“赶紧把你们的城门关了睡觉去,要真的有马贼过来了,我们倒是欢喜得很,我们现在就是在这里等他们的。”
守城官兵看他们只有三百多号人,虽然都换上了当地的民族服装,但是一看就是内地人,细皮嫩肉的,怎么样跟马贼耗啊,不过这里终究还是有些灵气的,看来这些都是修仙弟子,因为看他们都带着灵屋,已经劝过了不听,有效无效,责任尽到,所以那些人也就回去了。




539。狡兔三窟
 

当天晚上确实有人来了,但是在三公里之外。
这个姑娘叫腮红,这个名字带了一点侮辱性。
腮红姑娘永远忘不了,胭脂城主在她四岁的时候来绿城看她母亲和她,带着嘲弄把这个名字赐给了她,她的哥哥叫银燕,他想像草原上飞翔的鹰,但父亲说:“我会护着你们的,让你们永远在绿城过着幸福的生活,做燕儿就好了。”
他们兄妹的母亲是这绿城青舍瓦楼的一个姑娘,被他们的父亲给包了。
自从胭脂城主夫人生下了胭脂,那个男人就再也没有来看过他们,为了避免挨饿,母亲重操旧业,他兄妹俩长大了,母亲也老了去世了,兄妹俩长大以后组织人手,对胭脂城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但是每一次都是他们自己伤亡惨重。
可有一天,他们发现胭脂城被人家灭了,那些人折腾了一些日子离开了,他们在绿城遇到了他们的妹妹,那个曾经享受过万丈荣光的胭脂郡主。
他们打劫了她,把她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把她交给了官兵。
他们从胭脂脚上的一条金链上发现了一把钥匙,这把钥匙绝对不是个装饰品,而是一把真正的真金钥匙,然后他们听说胭脂城埋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量宝藏,那宝藏的入口就需要一把钥匙开启。
十六年来他们到处打听,经过多方验证,那道门他们找到了,可打不开,听说需要胭脂的灵血祭锁。
这就是他们从新找到胭脂的原因,正好胭脂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就在他们的胁迫下,把太子殿下哄来了。
她觉得一群马贼真的不足为惧,等到两伙人杠上的时候,她如果能单独的去到那个宝藏之地,让他们互相残杀好了,反正不管谁打赢了,都需要她的血祭锁。
没有人能炸的开那道门,那是她父亲研究了多少年的杰作。
她当然希望太子殿下能获胜,最好是所有的人都死掉,只剩下太子殿下。
胭脂城是她的故乡,虽然现在没有了,但是谁规定,不能重建呢?
腮红看上去已经三十多岁了,虽然她也有修行,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灵修者,经常会跑回绿城来,但是因为长年累月的马上劫掠的生活,让她在外面风吹日晒,把皮肤都给吹老了,吹厚了。
她深知在这里根本不会是太子殿下他们的对手,只有到了沙漠的深处,这些人才会束手无策,内地的修仙者到了沙漠里,还不如凡人。
银燕小心翼翼地问:“我们今天晚上要去扫一扫吗?”
腮红两只眼睛有点血红,她已经好久没有好好睡觉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仇恨。
他们只是给胭脂送了一次信,信直接送到皇宫里去了,告诉她如果能把太子殿下给带过来,会把地下的宝藏分一半给她。
这明显的就是胡说八道,可是不知道怎么地,胭脂还是带着人来了,腮红狞笑说:“我怎么看他们都不到五百人,就算全部都是大内高手,到了这里也不会是我们的对手,不过今天晚上不能动他们,他们现在在这里还能使仙法。”
太好了,两年前她跑到内地游荡,无意之中在京城看到了太子殿下,从那天起,不分昼夜的,她一直想念着这个人,后来她知道了胭脂被此人带去伺候他母亲了,她就一心一意的要得到这个人,不论付出什么代价她都愿意。
“我母亲的一辈子是因为处境艰难而失去先机,导致我们看到宝藏也拿不出来,这一次我一定要把所有与你相关的东西都拿回来。”腮红在心里发过誓。
她现在早就改名了,改名叫燕支,她在改变户籍的时候说:“腮红就是燕支。”
那个男人一直把他们母子三人当成了一个笑话,不屑一顾的笑话,连他们兄妹俩的名字都是笑话,从来没有被认真对待过。
这伙人非常迅速的离开了,很快消失在草原的深处。
玄倪与青凤乘魃蝶在周边转了一圈,看到了有人来过的痕迹,青凤问:“我们现在赶过去,是不是来得及把他们干掉?人家都送上门来了。”
玄倪十分冷淡的说:“蝴蝶飞不过沧海,你知道为什么会有这句话吗?魃蝶的速度估计跟马差不多,怕是追不上了。”
青凤不信,带着蝶儿追出了四五十里,始终没有看到人影,只好回来了。
她见到苍林,并和他探讨这个魃蝶的速度的问题,苍林说:“实际上它跟一个凡间的老虎跑起来的速度差不多,也就是说,跟那个汗血宝马的速度也很像,都是一样一样的。”
青凤悲怨:“原来它完全没有小行星快呀,我对它寄予无限厚望,想不到还是有缺陷,意思是还不如我的飞虎了,那我要它何用呢?”
所有的人都朝着她翻白眼,只要能听到这个话的人,不爱说话的傲雪都呱呱呱地笑了:“我去找一个宝贝来和你换吧,把这个蝴蝶放大了,坐在蝴蝶上,在大海上遨游,那可拽了,一定比乘坐六眼飞鱼还威风。”
青凤撇了撇嘴说:“这个神器很难认主的,只有我这种好人品的人才能打动它。”
她问玄倪:“大师兄,我有一个好办法,我们在这里守株待兔,等着他们怎么样?”
玄倪只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
姬平说:“你以为别人都是傻瓜,明明他们就没有多少修行,靠的就是沙漠里的闪电战术,呼啦啦来去无影无踪,你还守株待兔!小心地老天荒。”
大家现在非常的珍惜这顿饭时,仔仔细细的做了一顿火锅来吃,煮进去的全部都是蔬菜绿菜,因为一想到可能很长时间吃不到小菜了,这一次要狠狠的吃够。
因为城门关的比较早,他们吃火锅的时候天还亮着呢,但是除了他们这一伙人之外,附近再也见不到半个人影了。
刘菊花有些诧异的问:“这周围是不是没有什么村庄?怕被抢劫呀?”
青凤道:“刚才我们看到一个村庄了,当地人肯定是不会被抢的,俗话说兔儿不吃窝边草,狡兔三窟,这里是兔子的一窟,他们怎么舍得破坏这种平衡呢?要抢也只会抢商人,而且是不认识的商人。
盗也有道,不然这里的人凭什么放过他们,他们怎么样四处逃窜呐?这些人最怕的就是所有的老百姓一起联动起来,让他们陷入百姓战争的汪洋大海,他们是很懂得怎么样保命的。”




540。几个女人
 

大家磨磨蹭蹭地吃着饭,很放松的,慢慢的喝了一点酒,直到这个时候,玄倪也没有跟胭脂说过一句话,甚至连青凤都不耐烦和她说话了。
她看胭脂那种高傲得不可一世的神态,就觉得这个姑娘有点目中无人,在宫里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一点城府,还这么天真单纯,没有把她那高高在上的性子给磨掉,她到底是怎么样当上尚宫的?难道仅仅就是因为对珠宝的辨别鉴赏能力,这也太扯了吧。
《红楼梦》里那个晴雯姑娘,那是因为宝二爷宠她,所以才会有些不知天高地厚,撕扇子玩,在撵别人的时候心狠手辣,心灵手巧,会干活。
青凤不知道的是,皇后娘娘以为自己的儿子把这个人从牢里带出来,多少对这姑娘是有点特别的,反正早晚也要三宫六院,不如把姑娘给他存在那里,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就养的有点娇气了。
尽管青凤是她的表侄女,她自然更倾向于青凤,但是在人类的传统观念里,一个太子殿下不可能真的只娶一个太子妃,就算是做太子的时候只娶太子妃,那后面总要做皇帝陛下,到了那个时候又怎么办呢?真的让后宫空下来长草吗?
这可真的只是习惯使然,青凤有时候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可现在看自己大师兄都这么大岁数还没有娶任何人,心里就会有个错觉,觉得大师兄整个都是她的了,因为姬家男儿不娶妾的传统简直让她觉得自己还生活在地球上的21世纪,只是人们喜欢穿汉服罢了。
新尚宫喜娥因为被皇后娘娘暗示过,胭脂现在成了一个大失误,叫她把那人盯紧一点,可能最初还对她有点儿羡慕嫉妒恨,现在是在心里为她已经点好了香火纸烛,所以自然很轻易的就能接受了胭脂把自己当成主子的事实。
她是不干活的,几个侍女侍候主子茶汤饮食什么的,甚至连水果都削好了,格成小块放在玉盘里,胭脂却是不为所动的在旁边像其他的姑娘一样,随便找个地儿坐了,想要吃什么随便的很。
今儿六两洗好了樱桃,让谨花搬到桌子上去给青凤和小伙伴们吃,胭脂从房间里出来看到那又大又红的樱桃,竟然很大方的伸手就抓了一把,一粒一粒的扔到嘴里吃了起来。
当时的谨花气极败坏,刚要破口大骂,喜娥正好看到,赶紧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又让她重新去准备,然后直接把那盘樱桃赏给胭脂吃,胭脂对着她们两个人撇了撇嘴,把樱桃倒进了垃圾篓子里,挑衅的看着她们俩。
谨花要打胭脂,喜娥对谨草使了个眼色,叫她去重新洗了一盘樱桃送过去,又把愤怒在谨花拉开,喜娥偷偷对谨花说:“你这么激动干什么?你以为她还能吃几次?娘娘让我过来,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谨花冷笑:“不就是因为你规矩学得好吗,可你看现在她都欺到主子头上了,我不管她是哪里来的,我今天就要把她打死,好好的樱桃,她倒垃圾里了,还那么大胆敢拦截主子吃的东西,她就是活腻了,这样的人你都不惩戒她,就是在养虎为患。”
喜娥说:“她在作死,我们成全她就是了,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看不出来吗?两个主子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你真的以为,殿下是吃素的,不过就是让她最后吃不了兜着走罢了,你可不要忘了,我们为什么会往胭脂城走?”
谨花怒道:“为什么?不就是因为她以为她自己要立大功发大财了吗?她这么做恐怕是故意做给我们看的,这样子兴风作浪,是可忍孰不可忍!”
喜娥笑道:“其实很多年来一直是这样,娘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时我们都以为殿下是看上她了,所以一直不敢得罪她,但是现在看她这副嘴脸,就是真的看上了也会命不久矣,这么张狂的人,也只配躺在坟墓里去张狂了。”
喜娥其实早就怨气冲天,现在能忍,只是因为她自己觉得已经知道了真相,对马上要完蛋的人,人们总是习惯于怜悯和宽容。
谨花气了至少一个小时,六两拿出茶叶来泡上,让她去上茶,她十分别扭的说:“不去了,你让别人去,让一个天使去吧!”
六两怒赞:“好得很啊!你们一个个都学会做大小姐了,你不要忘了我年纪比你大,我级别比你高,是不是都使不动你了?你看那胭脂悠闲得很,是不是也羡慕她?想学她一样想做半个主子,早晚有一天要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她气冲冲的端了几杯茶自己走了,但到了姑娘们坐的地席边还得一脸微笑的跪下去,把茶一杯一杯的递到姑娘们面前。
青凤发现她气息有点问题,抬眼看了她一眼,没看出什么名堂来,于是故意问她“怎么这半天才上茶,你们几个是不是闹事了?”
六两笑道:“没闹,就是抢樱桃吃。”
青凤又上下打量她一眼,见她把最后一杯茶放好了,站起来要走,才说:“不要怄气了,我看你这个样子是被气得不轻,要作死的人你管她干什么?”
六两正好要退走,差点被绊倒,惊的眼珠子都瞪大了,郡主是不是想把谨花给放出去了?为什么这么说啊?不过她还是很镇定的说:“真没有什么事儿,郡主勿要怪罪。”
晚上要睡之前,青凤看谨草铺好床铺理好纱被走到门口,便问她:“今儿是谁得罪了六两姑姑?我看她上茶的时候,气息有点不对呀!”
谨花受了委屈,自然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自己的这个姐姐,所以谨草是什么都知道的,就把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了青凤,青凤瞪着眼睛问:“她确实是把樱桃倒在了垃圾里?当着喜娥姑姑和谨花的面儿。”
谨草点头:“谨花是这么说的,我后来去问了喜娥姑姑,喜娥姑姑还安慰我说,别把这些事当一回事,允许人家最后的冒犯,要不然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青凤怔忡了一会儿,一言不发,直到谨草问她:“郡主,婢子可以走了吗?”
青凤才点了点头,后来她终究还是控制不住,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玄倪,最后她总结说:“奇怪了,那晴雯是被宝二爷宠着才敢那么闹,这胭脂是被谁宠着了,你是不是流露出想要她做个小星星的意思了,所以她才如此目中无人。”
玄倪惊笑:“什么小星星大猩猩?娘娘肯定曾经误会了一下,我也没料到,终究见面的日子也不多,说实话我都不太记得她,如果不是因为一直想着胭脂城的事,我真的就没有想起这个人来。”
青凤一直盯着自己大师兄的脸,看他有没有说谎,但是从头至尾也没有看出什么来。




541。再启坐骑
 

本来以为魃蝶是个一往无前的神器,但是万万想不到的是,它实际上是一个已经破损的神器了,到了沙漠里突然飞行困难,摇摇晃晃的,一点都不像在内地的时候那么好使,就像是喝醉了酒的醉汉,等到艰难的穿过了一片生长有沙棘花的土地时,终于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是要散架了一样,把所有的人都吓坏了。
苍林检视了一番,笑对姬光说:“看看吧!我早就说过叫你准备背包,现在看来是真的有必要,我们大约只能住在不干城了,要是这个魃碟是好的,天女也不可能会殒命于人间,只是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东西是哪里坏掉了,我才说它怎么跑得不如马快呢?”
青凤是最不甘心的一个,本来她心里有一个美好的设想,几个马贼有什么难对付的?不就是自己的这只魃蝶飞到哪里,就在哪里把那些傀儡兵放下去,十天半个月就全部剿灭了,简直没有任何的问题,现在才发现,麻烦大了去了,所有的仙器神器都出了问题,只能像凡人那样去战斗,马匹要吃要喝,人也要吃要喝,这可真是要命啊!
大家都知道遇到了修仙以来最难过的困境,怪不得曾经内地来了多少人都在这里有去无回,原来半仙的身体到了这里还不如当地的凡人。
从绿城出发到了半路,魃蝶就周身发出了红光,意思是它不耐烦再走了,大家自然试了一下小行星,所有的小行星都打不开,进不去。
有几个带了随身小菜园的,小菜园也打不开了,所有的重叠阵法在这里都使用不了。
幸好他们已经有备无患,很多新鲜菜都脱了一下水,做成了脱水菜,放在了背包里。
刘菊花十分伤心的说:“我这个随身小菜园要完蛋了,只要干上一个星期,里面所有的东西都要死绝了。”
现在这里离不干成还有六十多里,这个路途骑在马上也很快就能到,姬洪云看大家焦虑的表情,便对玄倪说:“殿下,要不我把所有他们的随身菜园子都送到绿城,让当地的官兵管理,这样要是我们一时回不去,还可以过来这边取菜,只能把绿城当成大本营,不干城当成中转站。
至于小行星里肯定会自我调节温度,遇到极端天气,它会自己管理吧。”
玄倪点头:“多去几个人?快去快回,我们还是在这里等你们吧,几个人走在路上,哪怕是六十里也很不安全。”
魃蝶真是一个没用的东西,要论奔跑速度它根本就跟不上小行星,但苍林说:“放里面的东西不会坏,这个可以当成一个储存仓库用,现在还不知道它能不能修好,也要看运气了,本来我记得这个东西是可以在无人之地飞行的,现在这种感觉,让人真想把它打碎了。”
姬新姬玉和姬洪云姬平,他们四个把所有人的小菜园都带走了,拿回绿城,交给了绿城守将,那绿城守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东西,惊讶的眼睛都不会眨。
因为全部被主人解除了封印,拿到这里很快找了一片地方祭出来,一块一块的小菜园,让那些官兵甚感吃惊,姬玉见他们无比喜爱的看着那些随身菜园子,心里产生了许多怜悯之情,于是对守将说:“这个东西其实不贵,也就两百个中品灵晶一个,它就是个普通的托底,统一用灰浆水泥做出来的,如果你们想要的话,等到我们这次顺利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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