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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修重生之青凤劫-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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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娇没吱声儿,羞涩的把头偏向了一边,过了一会儿才说:“本想下个月再告诉你们的,到现在才有两个多月,怕着急说了金贵起来,小孩子着急,气性大了不好带。”
青凤哈哈哈的笑,也不知道是高兴了还是怎么地,总有一种白日做梦的感觉,恍惚起来了。
她心里想,现在竟然有这么多的亲戚,上一世都没有怎么联络陈家,虽然知道自己有三个表哥,一个表姐,军中的陈玉容来家里做过两次客,要带自己的母亲去见外婆,但是当时母亲太忙了,根本没有空去,直到外婆离世也没有去过。
青凤那一生只见过外婆的相片,从来也没有亲眼见过自己的外婆。
她心里有事儿,伸手摸了摸娇娇的肚腹处,像是随口一样的问:“我们什么时候去见一见外婆吧,我真的好想她了。”
娇娇想了想道:“如果我生了娃,大概舅舅们会来,我们跟他们一起过去就行,现在已经是天涯咫尺了,有了这个小行星,哪里都能去得,你还愁什么呢?你看这张小脸皱得,幸好还小,不然都可以夹死蚊子。”
青凤喜滋滋的笑着说:“你看看这天下有几个长皱纹的,我这样的美女就更不可能长皱纹了,做了女人,光滑的脸面太重要了。”
大家在一块儿吃了晚饭,杜若林搬出顾来娥做的药酒,都是从外面采草来做成的,一种奇异的味道,却十分的好喝,喝过以后不但不热辣,还感觉身上清清爽爽,凉淡磬香,有一股草芽味道。
杜若林说:“这是你表姐去林子里采草来做的,还好有天使和傀儡帮她带娃,要不然哪有这闲工夫。”
顾来娥笑道:“我们每到一个城市都住在这个小楼里,这种感觉特别好,就似乎从来没有搬过家一样的,这个楼比过去所有的灵屋都好住,主要是间架很高,住在里面没有任何的压迫感,又很方便,我们的小行星里又有水,真是方便极了。”
她看了看丁凤霞:“你好好的努力啊,至少你现在有名有份的,可不要让他逃脱了,阿宝你也想想办法,你哥哥他是世子,怎么样也应该有个一儿半女。”
丁凤霞红了脸说:“我只能听天由命,这种事情,越努力恐怕他越加反感。”
青凤也是一脸黯然,她太知道自己的哥哥是个什么人了,傲娇得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眼里什么人都不存在了。
278。曾育儿乎
感情这回事情,只存在于当下,不在前面,不在后面,前面是梦一场,后面是幻一场,千呼万唤,唤不回越走越远,百折不挠,博不得恨海情天。
十来岁的小姑娘,哪一个会去静静的想着一回事,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这样子才是正常的。
因为她们是第一天到新城来,这里的亲朋好友自然是治酒接风,一直说笑吃酒饭到了九点左右才罢休。
几人上了留下来做古迹的一个大围村的中间炮楼上,这里恐怕是整座城市的最高点,这个大围村是用砖砌成墙面的,这才是被留下来的原因,它值得变成风景。
每一块砖都很大,有一个椅子那么大,不知道是怎么砌起来的,完全就是实心的,没有一块空心砖。
只见新城里是万家灯火,街上已经安装上了太阳能风能照明路灯,非常自然的,整座大城通光雪亮。
姑娘们都惊叹着,只有青凤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她在上一世看的多了,满大街的都是,早已经见怪不怪,淡定非常。
那几个人不知道,还以为她生来就大气,有着不动声色的成熟与睿智。
青凤看了一会儿,感觉什么也看不出来,她对街景本来就没有什么感觉,看了个大概明白,就跑回去准备打坐,可看了看时间还早,还没有到子时,挺无聊的准备找本书出来看。
她听到外面几个男人在说话,应该是在楼底下,其中好像听到了玄倪的声音,便跑出门看了一眼。
不是玄倪又是谁呢?他正与黄二华说着什么,抬起头来看到青凤站二楼的楼廊上看着他。
他笑出了一口白牙,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的样子,毫不犹豫的,一步一步的走上来,笑眯眯的看着青凤,两个人隔着一丈远对望了好一会。
玄倪走近青凤,扶她进了房间,门自动就关上了,好像平地起了一阵风,把那么厚的玉门给关了起来。
玄倪把青凤抱了起来,似乎是掂了掂重量:“瘦了一点,是不是很辛苦?路上没遇到什么事吧?”
他就这么把小孩子抱了离开地一下就又放了下来,又非常仔细的看了她的眉眼。
青凤笑着说:“没有事,就算是有了我们应该也能解决的,现在都有了这么多保护伞,估计这天下就没有我们不敢去的地方。”
玄倪微微的笑着说:“现在还真的是这样,什么家私都齐备了,不过还是自己要小心着,有些人在算计别人的时候,一点后路都不会给人留。”
青凤问他:“大师兄,你是来看二师兄和四师兄呢?还是来看我的呢?”
玄倪忍不住手指头摸了摸她的头低声说:“你猜猜!我也好久没看到你二师兄或四师兄了,又恰好你到了这里,正好一起看一看。”
青凤坐在凳子上,低头笑言:“大师兄啊!我到了这里你才来看他们,他们肯定会误以为你是来看我的,你为啥不提前两天来呢?”
玄倪在心里说,我倒是想呢!问题你才刚刚出门,我紧跟着出来,这不是也太不庄重了吗?
两人也打不成坐了,两个人说了半宿的话,大部分时间都是青凤在说,那一个呢就一直坐在那里,笑眯眯的听着青凤说话,青凤把出门以后,所有的事情事无巨细的全部说了。
这些事情玄倪的暗卫全部都是知道的,自然玄倪本人也就完全知道了,不过他还是喜欢听青凤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
“那个姬留芬,真的是太讨厌了,到处招蜂引蝶,我们这几天见了二十多伙人,每伙人都对她刮目相看。
都说了她恐怕是东盛国现在的第一小美女,她今年才12岁呀!长得确实好看,但是也没有好看到那个地步。
眼睛是很水灵,嘴唇也红艳艳的,可这样子像一阵小旋风一般刮过,也实在是太奇异了。
如果她以后想跟着我出行,我可能会每天都骂她,我本来从来都是一个与人为善的人,是不是?大师兄。”
玄倪点了头说:“确实是这样的,你在家里的时候就不爱说话,出了门好像也是小心翼翼的,那就是说这一次是真的遇到对头了。
不过小姑娘吗,就是有点无知罢了,你也别老是神神叨叨地挂在心上,放人家一码,也就是放你自己一马。”
青凤笑言:“你别是听我说到她美,作为一个男的,你的心里也像一团乱麻一样的,解不开了吧?”
玄倪这次真的是很开怀的微微一笑:“你也实在是太看不起我了,你以为我像别的男人一样对女孩的要求是多多益善,就你一个人,都快把我折腾得地老天荒了,哪里还有更多的精力去管别人,还是你根本半点自信都没有?”
青凤坐在床上扭着腰说:“自信这种东西现在和我还没什么关系吧,我都还没满18岁呢,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自信,女大十八变,有的会越变越丑,还有的会越变越好看。”
青凤突然的想起来,自己上一世的小时候,六岁之前都像一只猴子,又瘦又小是个黄毛丫头,头发像耗子尾巴一样少。
二哥那时候经常扯着她的头发,和刚刚逮到的老鼠比一比尾巴,然后使劲使劲的嘲笑:“这几根黄头发,还不如耗子尾巴,实在是太可怜了。长大了如果有这么丑的话,肯定大家走路要都要躲着你。”
青凤想起来,立马把自己的头发扯下来看,再拉去和玄倪的比比,玄倪已经知道了她在干什么了。
上一生她母亲生她之前,因为发过一场大水,谷米都被大水冲走了,她的妈妈怕生她之时没有米吃,三月份就留下了一小工具箱的米,那工具箱好像是装胶把钳什么的,很小的一只,只能装六斤米,六斤米就吃到出月子!
这回小时候吃的是九色鹿的**,头发自然亮泽乌黑,从来也没有挨饿过,那时候玄倪整天要做的事情就是给她喂饭,整整一年什么事情都没有干,每天抱着哄着过的日子。
她想起小时候那些事情,忍不住嫣然一笑:“大师兄,你在我之前是不是已经带过小孩儿了?为什么我小时候?你做什么事情都那么得心应手呢?”
玄倪听了,竟然不笑了,好半天没说一句话,坐在那里,一直看着青凤的脸,良久才说:“我要是告诉你,我们已经经过三生三世了,你信不信?我和你一样,记得每一个过往,我曾经就那么带过你,很久!”
青凤傻呵呵地看着自己的大师兄,一时间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279。土地诱惑
人是很健忘的存在,大喜会慢慢模糊,大悲会自我掩盖,时间一久,很多事情都像梦一场,让人越来越恍惚,想记也记不起来了。
青凤听着玄倪说那些奇怪的话,本来如果依照她平时的性格,一定会问一下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不过现在她一点都不想知道,她不再好奇,不好的事情还是不要问了。
人有没有前生后世呢?这个事情肯定是肯定的,青凤她自己就经历过,所以她一点儿都不怀疑玄倪话里的真实性。
那么,喜欢一个人,想要去刻意的亲近一个陌生人,就一点都不显得那么突兀了。
或许我们自以为的很多的陌生人,其实他们曾经并不陌生,人们总是说夫妻是冤家,儿女是账债,有许多前生后世的纠缠,只不过已经刻意被忘记了,时间久长,万事都如同飘走的青烟,吹散的白云,所有的形和相,都飘散在空中无影无踪。
活在当下,只有当下才是可感的,才是可以触摸到的真正的物质的存在。
青凤睁着一双秀美的凤眼,眼神平静的看着玄倪,此时两个人都坐在床上,面对面,青凤朝着玄倪胸前靠了靠,把耳朵贴在他的胸口上。
玄倪低头看着她的头顶,他记得小时候,小孩的头发还没有长起来,好像头上有两个旋,是个双顶,这是占了两个时辰。
青凤出生那一天在凌晨的申时末寅时初,占了两个时辰的小孩儿脾气都有点儿怪,性格多半有些倔强。
现在头发长长了,已经看不见双点,密密的秀美的头发,把整个头顶都盖住,只露出一点点最中间的白点。
他小语温和的问:“你这是干什么呢?怎么突然这么温存?”
青凤声音闷闷的笑道:“我在听你的心跳,感受人活着!奇怪得很,我现在一点儿都不好奇我的过去了,既不感悲怨,也不觉得可恋,仿佛是怎么过都是好的,所有吃过的苦,受过的那些罪,也都是该当该份的。”
玄倪把一只手轻轻的搭在她的肩上,面相十分的柔和,好一会儿才说:“你这是开悟了,把很多事情都想通了,这样也好,对万事万物都可以冷眼旁观,再也不会因为投入而计较,阿宝,就是我们将来再经历千难万险,也能走过去对吧?”
青凤失笑,抬起头来看着他,因为是仰着头的,看起来特别的可爱,笑容又那么甜蜜和了然:“你还觉得我们经历的痛苦不够吗?我总觉得现在是最好的岁月,恐怕这一路上都这样,大师兄,一直都会是这样对吧?”
玄倪小心地扶她躺下,把薄薄的天蚕丝夏被给她盖上了,然后俯视着她说:“我尽可能让日子这样过吧,不过风景总是要看的,你说呢?”
愉快的躺在锦堆绣帏里的小身子还是忍不住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儿,把夏被给踢开一半,才觉得完全表达了自己的好心情,合着双手睡去了。
玄倪又自己坐了好一会儿,发了十几分钟的呆,才在一边躺下来,意念控了珠罩把夜明珠光可遮盖了,屋子陷入一片儿静暗之中。
只有雕花玉窗格里透入的花园里大阳能光穿过细密鲛纱和一层皱纹棉麻纱帘,淡淡的浸入,像是一片白霜撒落在墙上,清清楚楚。
此时的夜已经静了下来,外面象征性的留了一些值夜明卫,静静的立在小楼周围,眼眸炯炯有神的观察着一里之内的范围,耳朵却听出去好几里的声音。
玄倪吃了晌午才走,早上两个师弟和杜若林陪同他走了一回新城主街,大家又登上了一个留下的大围村雕楼上观看了一下。
只见街上贩夫走卒来来往往,城里城外已经住了兵,人不是很多,却是足够让人有安全感了,这样的一个新建大城,留两千兵马和两个千总就成。
这些人主要是协助地方官,看守钱粮府库,维护治安混乱,起个震慑作用,谁来此做了知府,自然是还有地方府卫,所以也不需多少人。
新城既成,新官也快来上任,再过几天黄二华他们也得走了。
这几个名门精英,就是些苦命鬼,到处给人家打前锋。
主要是他们比较的能合理安排,因为有管理门派的经验,知道建新城的时候什么该留,什么不该留,不会搞得一团糟。
玄倪很珍惜万湖森林里的资源,怕那些不懂时务的官史该拆的不拆,该建的不建,或者说乱拆乱建,到时候就麻烦了。
一般新地方总是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才能发展得起来,自然事事优先。
因为这里暂时没有税收,进来的商家越来越多了,跟当初的悠乐一样,只不过这一次没有按照片区来迁人。
全国各地到处贴了公文,上面细数万湖森林的好处,也是免税三年,人们可以自己来开荒种地,每人限量二十亩,多的不行。
好多在内地没有土地的佃户听到消息都跑出来了,信心十足的在这里开荒种地。
有些家族迁出来以后就变成了一个村,在有泉有湖的地方领了安家费造起了各种各样的房子,或者直接在九江边上安了家。
青凤在听到他们说这些事情的时候,非常遗憾的说:“我要是年龄再大一点儿,我也找一个湖边开一片地,盖上一栋房子,舒舒服服的住起来。”
这话引得好多人侧目,因为大家觉得她这个念头十分的古怪,难道她现在还不是舒舒服服的住着吗?
她自己收集了那么多的仙楼,蓝的白的石头的竹子的玉的,真是个贪得无厌的小孩,竟然还想在万湖森林里再来二十亩土地,还要盖房子。
也不知道她那小脑袋瓜里想些什么东西,真真是穷人的思维,任何时候都不能满足于现状,一心想到的就是地和房子。
青凤对于别人的嘲笑嗤之以鼻:“我阿爹说,千买卖万买卖不如翻土快,种庄稼才是这个世界上的根本,虽然工业发达催生了人们的幸福生活,但真正的基础还是农业,大家还都是喜欢吃饭,必须吃饭,这有什么好可笑的?”
她想了想,又振振有词的说:“有了土地,才心里有能有底气,有了底气,自然就不心慌了,20亩地真是想干什么干什么。”
280。野草当药
有好些个人问青凤:“你在彩虹门有占有小云山一百多里的山头,你怎么不说你已经是个大地主了呢?”
青凤正色说:“那是门派的土地,又不是我本人的,但是万湖森林里开出来的荒那就是自己的了,这个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几个人后来也觉得她说的话不无道理,不过也没有多少人真的想去开荒种地,因为好多人都是门派弟子,门派里已经有那么多地,多的地要种了,哪里还管得了在外面再开荒再种地。
倒是每一个门派在万湖森林里各自建造了自己的小据点,都在百花洲边上了,多半造在了九江两岸的比较壮阔的山峰上,形成了各门各派的分派,也可以从这里招收弟子。
九江两岸现在简直是风景独好,不过几百里左右就有一个大城,周边一定有一个门派矗立在那里,城里的小孩自然而然投入旁边的门派,成了一个门派的弟子。
百姓人家为了让孩子将来能进到一个好门派,多半就会择地方定居。
青凤心里暗想,这不就像当初的学区房一样的吗,有好学校的地方,房子就涨价了,房子能不能卖上高价,完全取决于那个学校。
这万湖森林里的情况有点相像,比如,彩虹门分门的旁边,就是万湖森林里最大的城市,很多人家迁过来,最后城里住不下了,绵延几百里,都有老百姓开荒种地,准备将来有了孩子送进彩虹门。
过去的在这些大门派高高在上,不是在大山里,就是在大海里,只有清华门是在帝都旁边。
但清华门收人十分的苛刻,资质稍微差一点点都要被淘汰,门派所收的,都是根骨和灵性特别好的小孩儿,一般的人想踏进去,千难万难。
在整个东胜国人的心里,现在的彩虹门就是第一门派,过去的四大门派排序已经不存在了,而是特等的彩虹第一门,剩下的三个门派并列,这完全归功于彩虹门有星舟,所以很快和其他几个门派拉开了距离。
只要衣服上有七星岛的标志,在外人面前,走起路来都能虎虎生风,傲娇满面。
青凤当然不是这样的人,她从来也不觉得七星岛有什么了不起,一双见过大世面的眼睛,看到什么都不觉得奇怪了。
在她经常做的梦里,翠羽城经常出现,那是个有几千万人口的大城,转上几个时辰都转不完,你走一天也不能从城这边走到城那边。
在别人的玄幻小说里,好像神仙除了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佛祖菩萨,还有那些炼丹药的,比如太上老君,托塔天王,以及王母娘娘的美丽的七仙女,以前那些传说中的上古众神。
别的东西都不存在了,除了神仙和他们的侍者,老百姓在哪里呢?侍者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佛说有恒河沙数的世界,每一界都有很多人,然而在凡人的心目中,神仙是少量的,天上天的那些的城市,从来就不在人们的想象之中。
比如有些小说里,一个仙界国家只有一条街,根本感觉不到一个国家的宏大与壮丽,就因为世俗中没有成仙的人,人们就觉得仙城应该是不存在的了,仙人只住在清清冷冷的洞府里,住在人迹罕至的海岛上,住在瑞雪飘飘的高山顶。
他们不可能广舍华屋,不可能喜欢牲畜百味,他们不食人间烟火,他们不吃不喝。
为什么小说里的神仙除了斗嘴,除了谈恋爱,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事情好做了呢,或者卖弄卖弄一下仙法,这些小说也实在是不可思议。
神仙有神仙的世界,有他们的国度,有他们的子民,有穿衣吃饭,有喜怒哀乐。
倘若所有的神仙都只是冷冷清清的过日子,什么也不干,百年千年的打坐参禅,那为什么要成神仙?成立有什么意义?
当一个人完全领略过界面的各种不同,也就再也不会惊讶于世界的多变和任性。
森林湖泊边采药草算是仙门弟子每年一次的夏游,在树丛草丛里,差不多也就是一米一米地翻找过,不管什么药都可以采。
有的采了交上的门派完成任务,有一部分采来自己用,或者亲戚朋友有需要的时候拿出来,一个人好好的,很健康的时候,并没有觉得药草有多么的重要,就算是炼丹药的珍贵药材,那种东西真是可用可不用,对身体和修行有帮助不假,就算是没有了,也没有什么要紧,可以慢慢修行,通过加强时间来达到目的。
一旦有了点小毛病,比如说蚊叮虫咬,或内火炽热,生了明疮暗痈,疼痛异常,肯定就会很紧张的采来药草。煮水泡洗,以便早日恢复自然和健康。
身上哪一个部位长了点小毛病都很难受,天灵界是没有什么真正的大夫的,却又人人都是大夫,每一个小孩三岁左右就开始学习辩草。
大自然赋予了人类那么好的东西,路上的每一棵草都可以拿来使用,有清热解毒的,利尿消肿的,去寒温身的,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可以靠打坐来帮助平衡身体里的五行运作,更多的凡夫俗子还是喜欢用草药。
筑基之前的小孩子是真真正正的凡夫俗子,也会经常有些小毛病,这里不疼那里痒,都是抓几把干草,放在水里煮水,或洗或擦,惑煮水喝下去,一天两天也就好了,所以根本就看不到生病的人,常年缠绵病榻的人,多半是中毒了,中了难解之毒,听说这一界人只有老死的或是被毒死的,根本就没有什么病故的人。
食物中毒去世的人要相对多点,因为不知道是中了毒,有些人就耽误了治疗。
小米菜这种东西,本来是一个很平常的菜食,有些人喜欢拿来炒着吃,下油锅里一翻就铲起来,那就等着被毒吧,出门的时候看到千条路万条路,给人的感觉就是眼花缭乱的,你根本就找不到路走。
如果这时候不解毒的话,上吐下泻都是轻的,很可能器官衰竭,四肢麻痹。
一般食物中毒,民间都是用泡菜水解毒,刚发现症状的时候倒一碗喝下去,不到半个小时也就解了,整个人还是神清气爽。
青凤上一世一个朋友就被小米菜闹过,小米菜中毒的症状是她说的,说的时候笑嘻嘻的,可是那女孩子想起中毒的症状,更是笑嘻嘻的:“小米菜这玩意,千万要煮透了,绝不能用来爆炒,要煮得筷子能夹断用来打蘸水吃,这样才是正确的吃法。”
281。芋头之花
青凤有一次被雪莲果闹过,本来雪莲果这种东西,降血压,去火清热,又甜又脆,果肉丝丝亮亮的,少女们喜欢吃来减肥。
这个东西简直是上一世青凤的最爱,直到有一次吃了雪莲果给闹了,才不再那么钟爱了。
那时候有个邻居带着自己的女儿在她那里玩耍,小孩子睡着了,邻居把小孩子送回去,带了个长长的雪莲果,至少有八百克重的过来,笑着说:“这个东西吃多了跑肚子,这么长一个雪莲果,一个人吃太多了,我们两个分着吃吧。”
青凤当时正在吃核桃瓜子仁酥饼,已经吃了五个,她的邻居不爱甜食,只吃了一个。
两人把雪莲果削出来从中间切开吃了,甜甜脆脆,清清凉凉,味道是很好,可是刚刚吃完,青凤就觉得头晕眼花,眼前直冒星星。
这种感觉就是跟死亡来了一个亲切的会见,整个身上都在淌汗,马上要挂掉的茫然,那种印象最好一辈子都不要有一次,心跳加速导致心慌恐惧,耳朵也听不见了,就感觉在耳朵叽叽叽的叫,外界的所有的声音都听不见,一种非常绝望的感觉。
她有好几次食物中毒的经验,自然马上想起来这是食物中毒了,赶紧叫那个邻居从泡菜坛子里倒了一碗酸水,咕嘟咕嘟喝下去,安静的坐了十几分钟,头晕眼花的症状消失了。
这时候才在网上查了雪莲果不能配搭的食物,听说在石林有一个五岁小孩儿,吃了冰棍儿,又吃了雪莲果,被毒死了。
大家都认为雪莲果不能和冰冷的东西一块儿吃,事实上它是不能和糖以及鸡蛋在一块儿吃,这两种东西与灵果同时吃下去,会很快的发生头晕眼花,肌肉麻痹的症状,如果救不及时,很有可能就这样挂掉。
那次让青凤心跳加速的中毒经验,导致她几年不吃雪莲果。
还有一次去一个小伙伴家里玩,早上起来的时候,那个女孩儿对她说:“家里带得有真的蜂蜜来,喝点蜂蜜水再出门。”
那个朋友没有喝,她说她已经喝腻了。
喝了蜂蜜水大概过了几分钟,两个人梳妆打扮以后出来,青凤准备坐公交车去上班。
朋友是好意,买了两个葱花饼,递给她一个,她把葱花饼给吃了,公交车才坐了一站,她就觉得头晕眼花,站不住,座位也没有。
早上的公交是很挤的,只好随便找了个地儿,直接坐到公交车地板上了,也没有人发现她有什么不妥当。
还好她聪明,没有直接赶去公司,而是断断续续的打了个电话给组长说她上不了班了,好像人在生病。
她直接在中途下的车回了住处,打开门以后,迫不及待的,倒了半碗泡菜水喝下去,静坐了好几分钟,才觉得脑子不那么混乱,慢慢的清醒过来。
人啊,有时候就是这么混乱,明明从小就知道,喝了蜂蜜水不能再吃大葱,这是起码的应该懂得的食物相克的道理,偏偏当时脑子一糊,一杯蜂蜜水跟一个葱花饼,一个家里喝的,一个外面买来吃的,谁能想到呢,还真的把人闹的晕头转向。
有很多东西,本来早已经耳熟能详,偏偏到时候什么都不记得,恍恍惚惚的也就做了,直到倒霉了才知道,有些教训应该牢记。
青凤被毒过了几次才知道,泡菜水这个东西,简直是天下第一解毒药,人可以不吃泡菜,但是一定要准备一坛泡菜,免得中毒的时候抓瞎。
她上一世只有三岁的时候,有一天正在愉快的玩耍,邻居婶子不知道在哪里捡到一只快死的小猫,除了眼睛能睁开又慢慢地闭上,让人知道它还活着,整个身子软趴趴的睡在地上,一动也不会动。
当时三五个小孩站在旁边看热闹,邻居婶子就是倒了半碗泡菜水给小猫灌下去,过了半个钟,那个小猫挣扎着爬起来,摇摇晃晃的走了。
也就是那一次小孩子才知道,泡菜水是可以解毒的,它简直可以当成一个万用药,很多食物中毒都可以解掉。
玄倪与几个师弟和朋友吃过中饭就乘着小行星离开了,几个小姑娘往千叶城赶去,还是通过九江江边慢慢的行走,边采药边去千叶城。
去千叶城光是靠走路的话,真是要走到地老天荒,谁叫她们有那么多的时间呢?
几个人每天只走十几里,到处玩耍,有时候看到九江的水因为江面宽阔而水很浅,就会在里面玩上好一会儿,或者捉鱼,或者在里面捡小石子。
九江里的石子很多都是小玉石,有翡翠有白玉有紫罗兰玉墨玉……但凡天下有的颜色它都有。
因为万湖森林里有好多玉矿,各种颜色的宝石,所以九江开江的时候,就开出了很多的小玉石,这些美丽的石头现在已经被江水冲得圆圆滑滑的,拿去放在花盆里是再好不过了。
青凤有很多的花盆,在自己的小行星里种满了鲜花,只留下一小片菜地,这些日子里她每天亲自去浇水。
春夏之季,开花的植物很多,十分值得欣赏,人在得到了好结果的时候,是很愿意为这些结果去付出的,如果付出多于收获,往往就会懈怠。
因为今年真的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海晏河清,导致鲜花也开的特别的好,小行星跟外界是一致的,大环境好了,小行星里才能好。
她还决定要在小行星里种一片稻谷,够两三个人吃的那种,所以让天使开了一片水田,现在正在撒秧苗呢,全都是珍珠灵谷稻种。
因为几个小姑娘都要看她是怎么种谷子,所以大清早的就跑到她的小行星里去看。
她自己在里面撒种,育苗,还在心里感叹,可惜没有塑料薄膜,要不然秧苗会长得快一些,可是算一算季节,这个时候撒下去的谷种正适合粽子节的时候栽秧。
小行星里所有的地都被利用了起来,种了一片土豆,还种了一片青芋,魔芋,葵花芋……但凡能搜罗到的所有的芋头种类她都让天使种上。
土豆正在开花呢,大片的白花,小姑娘们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都站在那片花边看热闹,玄玲笑着问:“这个是什么花?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大片的也还挺好看,你为什么会种这么多?”
青凤点着她的脑门儿:“你这个只会吃,只会喝的公主,这个是芋头花,等到花开过了,上面会长小果子,小果子快黄了的时候,芋头就可以挖出来。”
就算玄玲不是公主,一般的小姑娘又有几个人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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