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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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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哲是和我一个学校比我大一届的学管理的男生。我去选修了他们的专业课,每次都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下课以后就借他的笔记回去整理。因为他的笔记做得很好,所以期末的时候我也跟着沾光拿了个不错的分数。最后一次还给他笔记本的时候他对我说,肖诗其实我挺喜欢你的,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我突然低下头不知所措,我想我大概脸红了。如果可以情景再现的话我一定会被当时的模样恶心得吐出来。另外我还清楚地记得,片刻之后我说了三个让我为之耻辱了很久的字眼。我说,那好吧。
陈默说完了完了,你怎么这么轻易就把自己卖了呢。你是女朋友啊,就算是死心塌地,就算一万个我愿意也得装一装矜持啊。我那时想想,他的话没错,我怎么就那么白痴呢,像个被人牵着鼻子的木偶,看来我真的完了。
严哲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相当明显的优越感。他是学理科出身的,所以一再地指出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太差,他还会长篇大论地告诫我,男人喜欢的是有底蕴有修养有气质的女孩子。我呆呆地听着他滔滔不绝地讲,然后配合着他不停地点头,像个蔫茄子一样,全然没有和陈默贫嘴时的飞扬跋扈。
我几乎要抓狂了,我向陈默陈述这些的时候全部用了感叹句。等我说完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被我揉出了另外一种发型。陈默指着我的鼻子连连抽气地说,你不要这么没气节好不好,这样他会被你宠坏了的。等你变成一只温顺的绵羊时候他就直接扔下你走人了。
陈默说得没错,我是有点缺心少肺,只有呆在他身边才会安全。因为我发现只要一和严哲在一起的时候,陈默说给我的那些理论就真的都变成了理论。所以即使他长篇大论的内容几乎让我窒息,但是为了让他满意,我还是把过去的劣行统统颠覆了。我换上了遮住膝盖的裙子,轻轻地走路,笑不露齿。
事实证明我的转型是相当失败的,因为我每一次向一个矜持的淑女慢慢靠近时,就会由衷地感到羞耻。陈默看到我的模样笑得差点背过去。他说你可真够可怜的,这么快就栽到男人手里了。后来他发现我那时真的在用前所未有的幽怨的目光看着他时,立刻就心软了。他坐下来叹了口气,其实男生都是这样的,只是我把你惯坏了。然后他拍拍我的头,以示鼓励。

叶斯斯是跟我住一个宿舍里的女生。有一天她突然凑过头来诡异地跟我眨眨眼睛,诶,肖诗,那个老送你回来的男生是谁啊?
哦,我哥们儿。
不会吧,我看你们关系挺亲密的。
我不满地瞟了她一眼,我们认识好多年了。
哦……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啊,莫非你对他有意思?
没没没,她立刻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就是担心你背着严哲脚踏两条船。然后她赶紧拿起一本杂志来故作镇定地翻。
后来每次陈默送我回来的时候叶斯斯就立刻迎出来,热情地挽着我的胳膊,肖诗啊,我今天帮你打开水了。肖诗啊,今天食堂的凉菜特别好吃,你来尝尝我的。肖诗啊,我听说现在到处在换季打折,我们周末去逛街吧。
我想并不是我刻薄而是叶斯斯的演技实在拙劣得可以。尽管她火一样的热情让我浑身上下足以起三层(又鸟)皮疙瘩,可她还是一不小心就把目光泄露到陈默身上了。
陈默当然不是白痴,叶斯斯的小伎俩被她不高明的演技一展无遗。可恨的是陈默这家伙居然一点都不体谅我的苦衷,每次都回敬叶斯斯一个相当绅士的微笑。最后我夹在中间成了倒霉蛋,一边要咧着嘴竭力地回应给叶斯斯友善的微笑,一边还要强忍着陈默让人作呕的样子带给我的愤怒。
背地里陈默因此沾沾自喜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不仅再一次地向我炫耀了他的个人魅力,而且还不忘强调他对于我团结宿舍成员内部关系并增进友谊的重要作用。

那一阵子我和陈默呆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多。因为我觉得自己毕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跟他得适当地划清界限。更重要的是,我实在无法再承受叶斯斯和陈默的两面夹击带给我的双重考验。
我和严哲几乎天天都见面。他没课的时候就陪着我上自习,或者我们两人就在校园里面走啊走啊,挺小的校园被我们绕了一遍又一遍。我还真是够矫情,每次都穿着长裙子,把头发披下来,手里抱几本书和他到处走。偶尔还抬起头来十分虔诚地听他讲他的那些理论逻辑。
然后我们就一起去餐厅里吃饭。当然是各买各的饭,然后面对面坐下来,低着头扒拉碗里的饭菜。为了吃相不至于太狼狈,我总是细嚼慢咽,而且不论吃没吃饱一定要剩下一些在碗里。我觉得自己简直蠢透了。
没有我惹事生非,陈默倒是乐得逍遥,叶斯斯却显然有些耐不住了。碍于面子不好单刀直入,她只好先花极大的耐心跟我建立亲密的姐妹关系。比如说经常就有零食或者果汁递到我面前来,然后开始东拉西扯,关心一下我和严哲的发展态势,当然最重要的是不经意间询问一下陈默的近况如何。看在她如此辛苦的份上,当然不能用一句“不知道”就把话挡回去了。于是我先很委婉地告诉她我们最近没什么联系,然后再讲一些陈默过去有趣的事情作为弥补。叶斯斯倒也觉得心满意足。
我虽然嫌她矫情,可是看在仗着认识陈默就能轻易地骗吃骗喝的份上,我还是有问必答的。其实不就那么回事儿嘛,我在严哲面前还不矫情得厉害。大概女生在男孩子面前都这样吧,想想她也没什么不可原谅的。

但事实又一次无情地证明我还是错了。那天天气特别阴沉,让人压抑得难受。我抱着书走在严哲身边,他反常地不说话,一直沉默地走啊走。我一声不吭地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气压越来越低,我的心率开始显得不正常。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严哲终于停下来。
肖诗,其实……
其实我们今天都忘记带伞了。我使劲地对他笑一笑,胸口闷得快要窒息了。
肖诗,我觉得你和我在一起一点都不开心。你老是刻意地迎合我。肖诗,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原来活泼直率的样子。可能你不在我身边才会觉得自在一点吧,我不想让你为难,所以我们还是分开吧。
严哲说这些话的时候冷静得要死,还是平常慢条斯理的语调。我抬起头来看看他,满脸都是严密的论证。于是我像平常一样虔诚地对他点点头,笑着说,那好吧。
我想我真的把矜持进行到底了。
严哲安心地转过身子走了,头也没回一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餐厅门口,看了一下表,正好是我俩平时一起吃晚饭的时间。
我没走进去。那时候天空很矫情地开始下雨了。
我的胸口的确闷得厉害,因为我给陈默打手机的时候已经要喘不上气来了。我说,陈默,严哲他不要我了,他都不肯陪我吃完晚饭再跟我说分手。
陈默的语气有点急,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喘不上气来。你就在学校门口等我啊,你就站在那儿等我,你乖乖地别动啊。
陈默跑来的时候连雨伞都没打,身上的addidas都被淋透了。他跑到我面前就着急地跟我说,你怎么站在这儿连伞都不打啊,你是不是想淋感冒啊。我盯着他看,刘海滴滴答答地往下掉水滴,好奇怪啊陈默,你自己也没打伞啊,而且明明是你说让我站在门口等着你不要动啊,陈默,是不是你们男生都习惯数落女孩子啊。我突然感觉到委屈,我想我一定要在还能喘得上气来的时候把话都讲完。
陈默,严哲他自己告诉我男生喜欢女孩子有气质有修养的,我学着去做了,可是他又说他还是喜欢我原来的样子。他口口声声地说不想让我不开心不想让我为难,结果成了他一片苦心地成全我才要和我分手。我喘了一口气,陈默,这是不是就是我一直都搞不懂的逻辑思维啊。
陈默一直看着我,两颊不停地往下淌水。过了很久他说,肖诗,要不你还是哭一场吧。你哭了我就放心了。
我想了想,反正他的衣服也已经淋湿了,那我就趴上去哭一场吧。雨哗啦啦地一直下,我抱着陈默哭得惊天动地。我说,陈默,其实我真的挺喜欢严哲的。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陈默陪着我沿马路一直走,遇见小店就推门进去。我看见一个戒指,纯银的,中间有镂空了的图案,特别好看。我把它拿出来套在中指上,正好合适。我说陈默你看,我真喜欢这戒指,可惜就是没人送我。陈默撇撇嘴,你要是哪天中指上真戴一个戒指,那才吓人呢。话没说完,我扭过头去仇恨地盯着他。他识趣地眨了眨眼睛,把话咽回去了。
后来我又在一家音像店里把装DVD的箱子翻得底朝天,在一家服装店里试了四条裙子,在一家书店里呆到关门。我才懒得去看老板的脸色,反正我兜里只有两毛钱和一张饭卡。
陈默把我送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学校旁边的西点店居然还没有打烊。我闻到烤面包的香味儿时候才发现自己饿了,我晚饭都还没有吃。我说陈默,你兜里有钱吗,我饿了。他有点为难地问我,要多少钱啊。我想了想说,好像是两块钱三个吧。陈默耸耸肩膀,我只有一块钱了,准备坐公车回去的。
我把兜里的两毛钱掏出来,急得都要哭了。我说我真的饿了我想吃面包。陈默看着我们凑起来的一块二小心翼翼地问西点店里胖胖的老奶奶说,能不能卖给我们两个面包。
我兴高采烈地分给陈默一个面包,然后自己捧着另一个大口大口地咬。吃完了以后我看看他,我说你怎么不吃啊。他把手伸过来说,你把这个也吃了吧,我看你挺饿的。我愣了一下,还是接过来吃了。然后我觉得眼睛有点涩涩的,我说,陈默,你对我真好,严哲从来都没对我这么好过。
陈默苦笑了一下,我平时都被你欺负惯了,没想到看你这么可怜还是心软。我把胳膊搭在他肩膀上,激动地说了一句,陈默,你真是我的蓝颜知己!陈默的身子忽然颤了一下,他把我胳膊拿下来说,我可不敢当你蓝颜知己,我将来还要娶贤妻呢,你别坏了我的好事。
陈默兜里的钱全被我搜刮来买面包了,晚上他只好在我的宿舍楼前空地上坐了一宿。半夜我在他肩膀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搭着他的外套,他已经冻得缩成一团了。
最后陈默毫无疑问地着凉并且发起高烧来。他躺在床上无奈地盯着输液管里一滴一滴磨蹭得要死的药水,我坐在床旁边削苹果给他。原来削苹果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刚刚才发现其实我比陈默削得还要恶心。想想几个星期前还是我坐在床上十分臭屁地数落他呢。唉,物是人非啊,不提也罢。
陈默无比幽怨地叹了一口气,我说大小姐,明明是你失恋,现在我躺在病床上,这事儿有点蹊跷啊。我笑嘻嘻地揉揉他头发,好兄弟,辛苦你了。等你有朝一日能爬下床,我请你吃必胜客。
估计是这句话的疗效比输液来得要快,没过两天这小子就又活蹦乱跳起来了。我一直对那两个面包之恩念念不忘,所以特爽快地就奔赴必胜客了。可是当我看到陈默笑嘻嘻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自己栽了,彻底地栽了——他身后站着三个身高绝不输给他的大男人。我立刻就觉得头有点昏,差点站不稳。
陈默倒是特自然地拍了拍我肩膀,这几个是我死党,大家都是自己人。三人逐个跟我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径直走进去了。陈默诡异地笑笑,贴在我耳边说,大小姐,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我后来终于知道什么叫涌泉相报了。谁让人家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施舍过一块钱给我,所以即使他从我手里拿过钱夹走向收银台,我也只能拼命地祈祷他不要把我宰得片甲不留。几分钟以后,陈默托着四只匹萨回来,笑眯眯地分给他的几个死党,然后把钱夹塞给我说,我知道你减肥,所以没替你买。
我深呼吸了一下,打开钱夹检查余额。一张20块的钱票直挺挺地孤立在那里。这时死党之一开口说,肖诗,其实你一点都不胖,不用再减肥了。
陈默一下子笑得噎住。我用尽浑身力气瞪了他一眼。要不是我想着一定要留口气日后报仇雪恨,我真想当场咬舌自尽了。

邂逅在凤凰古城。txt

在最寒冷的2月,她来到了凤凰古城。
离过年还有一个星期,她从家里逃了出来,不,那已经不能称为家了,男友在相恋四年、同居一年后对她说出“分手”两个字,理由是最简单的“发现彼此不合适”。在这之前,她还过着自我感觉幸福的生活。每天下班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将从超市购回的蔬菜进行清洗,然后烹饪。锅里冒出的油烟熏得她流泪,可是,她是快乐的,因为客厅里坐着心爱的人,虽然他从未进厨房来帮过忙,只是躺在沙发上看无聊的电视。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在迁就着男友,容忍他将臭袜子四处乱扔,容忍他用过牙膏、摩丝、面霜后,所有的瓶瓶罐罐都大敞着口,她甚至容忍他嘴里一股难闻的味道,那并不能怪他,是他的胃不好。没想到,她为爱情包容了那么多之后,他竟然还是要和她分手。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更重要的是,五年的美好时光因为分手,而和现在永远断裂,断裂的面积已像鸿沟一样,把目前的生活和过去隔得远远的,再也没有衔接的可能。
沈从文的凤凰古城印在某天的报纸上,她前男友留下的过期报纸,摊在茶几的一角,上面搁了只陶瓷茶杯,杯上烙着她和他挨得很近的笑脸,像从前的时光又返回来嘲笑她。她把茶杯拈起,用力扔进旁边的垃圾篓里,听见茶杯在篓里沉闷的碎裂声。这时,报纸上一张吊脚楼的图片闯进她的眼帘,安静、古旧,呈现被时间剥离的黑白色。
她听见自己的心在呻吟:“没错,就是这个地方。”她要去的地方就是凤凰,一个偏远的湘西小县城。
在沱江边,她看见了一个男人,穿着米色羽绒服,身后背着绿色的大画夹,正低着头逗一只小狗玩。
男人抬起头,她看见了他的脸,年轻、俊朗,笑容像阳光一般温暖,仿佛从未经历过伤害。他朝她友好地点点头,她的脸突然红了,转身匆匆走进了古城的巷子里。

吊脚楼比他一年前来时更加破败了,钢筋水泥已经逼近了沱江两岸,这是一个正在消逝中的古城。所以他特地带上画夹,黄永玉画作里的凤凰有着一种繁盛时期的美,而他的画里,冬天的凤凰,会呈现出凋败、黯淡的一面。
天空慢慢地下起了小雪,细微的沙沙声,转眼间在地面上铺起了一层薄薄的白色。他在沱江边逗留了很久,寻找一个合适的位置作画。他希望自己的画里有吊脚楼、虹桥、洗衣的女人、船、小狗,或者,还有刚才见到的那个脸色苍白神情萧索的女孩。
天色不可遏止地黑了下来,他抖落身上的雪粒,大踏步地走过江里的木桩,到古城的另一边,那里有许多餐馆,可以好好享受一顿。
老屋餐馆在小巷的深处,他走进去时,灯光昏暗,老板迎上前来熟络地寒暄:“今天可真冷,您来点什么﹖”他拣了张桌子坐下,方才发现餐馆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沱江边遇到的女孩,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等着上菜。
他喝了一杯老板自家酿的米酒,暖意徐徐散发开来,桌底下还有一个大火盆,木炭烧得劈啪响,他脱去米色羽绒服,对老板说:“来一条你最拿手的酸汤鱼。”老板建议道:“这位女孩也想吃鱼,但我的鱼太大了,一个人肯定吃不了,要不你们俩各要一半如何﹖”
他瞅了一眼角落里的女孩,她点点头,手里一对筷子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刚端上来的炒野菜,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半天也没有吃一口。
酸汤鱼端上桌时,冒出一股勾魂摄魄的香辣气味,他的胃口大开,就着三碗白饭,把一桌菜吃得一点不剩,女孩已经先结账走了,她的菜几乎没怎么动,一碗白饭只吃了一半。他想:“一定是个心事重重的女孩。”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老跟在后面。夜晚的巷子,只听见鞋叩在青石板上的声响,两边的人家已早早关门,有的门楣上会挂一串红灯笼,给巷子里平添了一种静谧的气氛。她知道他不是坏人,可心里仍是忐忑不安。
走上虹桥,虹桥上的书画、工艺、首饰店都关了门,行人稀少,她听见他在后面问:“嘿,天气真冷,你什么时候来的﹖”她不自觉地放慢步子,略略回头答道:“三天前。”男人笑起来:“我是今天一大早到的,这个时候来其实是最好了,没什么人,更能领略凤凰古城的韵味。”
她一侧头,看见男人已走在了身旁。他问她:“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真莽撞,但在旅游的途中,又何必像在城市里那么戒备森严呢﹖她其实是有点喜欢这种不伪饰的莽撞。她想了想,说:“我叫翠翠。”《边城》里的翠翠,永远都等不到她的爱人,而岁月,像流水般把翠翠的容颜洗老了。
男人一愣,笑道:“我叫龙朱,那个漂亮的小伙子。”她转过头来仔细看了看男人,浓眉大眼,活泼泼的笑容,沈从文笔下的龙朱也许就是这个样子。
两人一询问,巧的是,住同一家客栈,沱江边,吊脚楼,屋檐上挂着几个红灯笼,打开窗,可以看见水边的万寿塔,房东是一对慈眉善目的老人。
第二天早上,他在离客栈不远处的亭子间遇见她。
一群老人,手执彩扇,正在排练一出京剧,嗓音时而响遏行云,时而低回缠绵。她倚在柱子上,两只手闲闲地拢在口袋里,听得入了神,连他走近都没有察觉到。
“翠翠,今天准备去哪儿﹖”他凑到她耳旁,闻得见她发上的清香,故意这么轻问。她猛地吃了一惊,跳开好几步远,见是他,才恢复平常神色,摇了摇头,恹恹地:“哪里都不想去。”“同我一起去南长城吧。”也许是她的神情令他怜惜,他突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孩子快乐起来。经不住他的劝说,她答应了,反正有那么多时间,做什么都可以,也都无所谓。
南长城原来是苗疆边墙,迤逦而上,石阶上堆满了积雪,纵观长城,只有叫翠翠和龙朱的两个人在拾阶而上,遇到城楼,他停了下来,拿着相机寻找最完美的拍摄角度。待拍完后,四处张望,却不见了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他有些担心,对着空中大喊:“翠——翠——”她已经走到长城最高处,朝他挥手,他还来不及叫她小心,就见她脚底一滑,从城墙上滚落下来。
那一刹那,他惊呆了,女孩蜷缩在一起,似一只球被人从远处踢来,他疯狂地往阶梯上爬,想阻住她滚落的速度。女孩撞在他的身上,两人一起继续往下滚了七八个阶梯后,他的手抓住了城墙上凸起的一小块砖,成功地停住了。
女孩伏在他怀里一动不动,他捧起她的脸,还好,没有伤口和血迹。他焦急地问:“受伤没有﹖”不顾嫌疑地拍着她,还好她穿得厚,手上又有皮手套护着,幸运地安然无恙。女孩怔了一会儿,仿佛才从这场意外中苏醒过来,眼泪霎时淹没了眼睛,成串地落了下来。
一开始是呜咽,然后是放声大哭,她伏在他的肩上,哭得那么伤心,就像个受尽委屈的孩子。他确认她没有受伤后放下心来,想女孩受惊总要哭的,就让她哭吧。
大概是过了几个世纪,在他的意识里,她总算慢慢停住了哭泣,最后沉默了。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该把她从自己身上推开,正在为难之际,她站起来,别转脸,低低地说声“谢谢”。
这一场大哭卸去了她心里的重压,她很感激他,这个在她哭泣时借给她肩膀的男人。当夜幕低垂时,他俩坐在流浪者酒吧里,他指给她看窗外的风景,静静流淌的沱江,安静地立着的吊脚楼,楼上的红灯笼透着朦胧的光,倒映在沱江江面,仿佛是一个古老的梦境。
她红肿着眼睛,莞尔一笑,这是多日来的第一个笑容:“龙朱,我不叫翠翠,我改叫萧萧。”男人投以惊讶的目光,萧萧转动指间的红茶:“沈从文的笔下,萧萧犯了在当时来说是致命的错,但她仍好好地活着。所以我要叫萧萧。”笑容缓缓爬上男人的嘴角,他说:“我也改名了。我不是龙朱,而是多情的水手。”
萧萧戏谑道:“那住在河边的多情妇人呢﹖”他深深地看她一眼:“也许是你。”她的脸色一凛,低下了头,却听他急急转换话题:“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里,最感动我的一句是:‘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她叹了口气,摇摇头:“那样的爱情,可惜人间少有。所以沈从文与张兆和的爱情才流传为佳话。”她想到自己,原本也以为拥有了珍贵的爱情,可现实却活生生地将她的幻象毁灭。他盯着江畔的小船,若有所思:“如果沈从文没有遇到张兆和,你猜会怎么样﹖”
“也许会遇到平淡的爱情,也许没有爱情……”她确定,“但他们肯定会各自好好地活下去,和另外一些人。”多情的水手突然笑起来:“萧伯纳曾经说过:‘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所以,沈从文如果没有遇到张兆和,那一定会遇到另外一个女子,他的感情如此丰富,他给予她的爱绝不会少于给张兆和的。”
她心里有一些慌乱,看看腕上的表,喃喃道:“哎呀,明天就是年三十了。”男人拿下挂在墙上的留言本,正在上面胡乱涂鸦。外面有零星的爆竹声响起,夜更深了。
过了一会儿,她接过男人递来的留言本,一眼看清了纸上画的是自己的速写,落款是多情水手赠萧萧。她想了想,说:“就留在这里做个纪念吧,以后我还会来,如果还在这里看到这幅画,我会想你的。”“明天我们一起过年吧,好久没正正经经过年了。”男人恳切地看着她,她内心有轻微的挣扎,然而很快放弃了,她迎着他的目光,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年三十的凤凰古城,还保有浓郁的春节气氛,路上处处可以看见穿着新衣的大人孩子,脸上红扑扑地带着笑。
他们就像两个孩子,一路走着,雪已经融化了,青石板上湿漉漉的,两人都沾了一脚红红的碎纸片,像也沾上了新年的好运气。五年前她刚认识男友时,也曾经这样走过,两人手拉着手,在大街上狂奔,心是早春的天空,晴朗明净,充满了细细的喜悦。自分手后,她第一次这样不怀怨恨地想起他。
午夜时分,他很自然地搂着她的肩,两人都没有说话,静静地看半空中腾起烟火,他听见她的手机“嘀”的一声轻响,她打开只看了一眼。隔着厚厚的衣服,他仍能感觉到她肌肉突然紧绷的细微变化。
她仰脸问道:“如果这世界上有两万个人适合我,我失去一个是不是并不重要﹖”他凝视着这个女孩,她有一双清亮如水的眸子,像他在大学里暗恋的女生,这一天正是女生举行婚礼的日子,他收到了邀请,却并未赴约,而是来凤凰舔着感情的伤。他拍拍女孩的头,对她也是对自己说:“不,失去的那个重要,但下一个更重要。”
在最后分手时,她告诉他:“你说得没错,如果机缘巧合,萧萧完全可以成为多情水手的妇人。”他的心里一动,待再想说什么,女孩已如鱼般潜入她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他睡得晚了些,起来叩女孩的门,叫道:“萧萧。”这个名称甫一出口,他发现两人还不知道彼此的真实姓名。房东老人在阳台上浇花,别过脸来对他说:“她已经退房了。一大早离开的。”他呆了呆,回转自己的房间,收拾行李。如果萧萧已经离去,那么他的下一站,便是猛洞河。
经过流浪者酒吧时,他犹豫了一下,酒吧门口挂着“提供丰富早餐”的大字牌,然而片刻间他已决定走开,对萧萧不告而别的难过使得他暂时感觉不到饥饿。
其实,只要他进了酒吧,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翻看留言本,会看到他为萧萧画的速写旁边,有她早晨留下的详细的联系方式。在现实生活中,萧萧活在《萧萧》的世界里,而多情水手,亦只能在《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中继续航向下一程。
也许多年后,他会看到这一行留言,但他已不是多情水手,她亦不是萧萧了。

附文中涉及的沈从文作品简介:

《边城》(1933-1934年)女主人公翠翠和祖父两人相依为命,在小溪边靠摆渡过活。当地有名的顺顺家的两个儿子都看上了翠翠,结果两人都远走他乡,只有翠翠还在河边苦等。
《萧萧》(1925年)女主人公萧萧从小被当做童养媳和小自己9岁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后来萧萧慢慢长大,被同村的男子花狗诱惑,生下一个儿子。
《龙朱》(1928年)白耳族长的儿子龙朱因长得异常俊美而没有女人敢爱他,后来龙朱与黄中寨主的女儿终成眷属。
《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多情水手牛保因与吊脚楼上的情人缠绵而差点误了开船。表现了湘西纯美的风景与美好的人性。

心灵之约。txt

心灵之约
作者:幽兰露 

冰儿是个独特的女孩,或许称她为女孩有些不合适了,因为她已经是一个五岁男孩的妈妈了,而且有位未曾谋面的“朋友”也曾不冷不热的送了一句“30岁了还可以叫女孩吗?”冰儿便立刻如手握炭火般的放弃了那俩字。但又羞于称自己为“ 女人”,因为她的心中,她一直是当年的那个她:一个单纯、幼稚、善良、羞怯、不谙世事的女孩;一个曾在教室的了那片梧桐树影中静默了三年的女孩;一个曾被班中的男生注视着、女生嫉妒着而她却悄然不知的的女孩。
十几年过去了,冰儿依然如故,生活在自己的四角天空中,默默数着头顶天空的星星,拾掇着记忆中的珍宝,依然单纯、幼稚、善良、羞怯,一如她不变的容颜,虽然已是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师。
有时老公也会无限怜爱的对她说:“你呀,真是傻的可爱。”她也感觉到了自己与这世界的不合拍。    

“为什么总也长不大?”有时她也会问自己,但看到镜中依然纯净的眼睛、娇美的面庞,她想起了一个同事的那句曾让她怦然心跳了好久的话,“你老公也用吃饭?——秀色可餐啊!”冰儿笑了,觉得老公的话真好,她要继续做个“傻的可爱的女孩”。
那是一个太阳如同蒙着薄雾的下午,窗台的那盆盛开的水仙花,也似披着白纱的新娘,在冰儿的沉思的眼中,越来越朦胧,乃至跳跃了起来……冰儿爱发呆,是那种信马由缰、人思绪纷飞的发呆,她称这叫做“灵魂的信天游”。
“你冷吗?多穿点衣服”蓦地心底传来了一声真切的问候,两片红霞飞上了脸颊,弯弯的嘴角边爬上了一缕难以觉察的笑意,冰儿的心底升起了一轮暖暖的太阳,这是她珍藏心底的一个难以言说的秘密,是她那串记忆珍珠中最温馨的一粒。虽然她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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